dbjt 13- 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应用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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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 DBJ/T*-*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应用管理规程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应用管理规程Rules for the application on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Rules for the application on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hoisting machineryhoisting machinery(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发布 *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应用管理规程建筑起重机

2、械一体化应用管理规程Rules for the application on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Rules for the application on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hoisting machineryhoisting machinery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主编单位:泉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主编单位:泉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施行日期:*年年*月月*日日

3、* * * * *年年福福州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应用管理规程的通知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应用管理规程的通知闽建科*号各设区市建设局 (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由泉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主编的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应用管理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自*年*月*日起实施。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施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月*日关于同意福建省地方标准关于同意福建省地方标准建

4、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应用管理规程备案的函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应用管理规程备案的函建标标备*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你厅关于报送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的函(闽建科函*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年*月*日前前言言本规程根据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6年第二批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闽建科20162号文)的要求,由泉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而成。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以国家、福建

5、省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为依据,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点,结合近期调研全省135家建机一体化企业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方面的实践经验,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建立了成套的建筑起重机械应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化体系,为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等部门和建机一体化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据。本规程重点突出了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为一体,规范专业化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共分为10 章和附录,依次为: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建机一体化企业;5.建筑起重机械租赁;6.建筑起重机

6、械安拆;7.建筑起重机械使用;8.建筑起重机械保养和维修;9.事故处置;10.建筑起重机械档案及信息管理等。本规程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 242号,邮政编码:350001),或泉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北路西侧,邮编:362000),以供今后再次修订时参考。本规程主编单位:泉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建筑机械分会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协会建筑机械分会

7、福建才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众成机械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卢海东 刘永辉 程惠阳 林伟毅 林志忠 林志峰 杨铸铭 王瀚彬 陈日聪李建梁 陈志彬 林霍明 黄治郁 吕萍 林荣坦 吕有生 陈清峰 谢志盛胡振锋 刘地靖 林敏 陈春报 黄小滨 黄金星 刘庆春 刘永平 柯庆彬本规程主要审查人:目目次次1 1总则总则 12 2术语术语23 3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44 4建机一体化企业建机一体化企业 6一般规定6建机一体化企业资质条件6自有建筑起重机械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一体化资质条件 7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库与建筑起重机械列表 75 5

8、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 9一般规定9起重机械租赁96 6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10一般规定10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10起重机械检测11起重机械验收127 7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13一般规定13检查和动态管理14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148 8建筑起重机械保养和维修建筑起重机械保养和维修15一般规定15起重机械保养15起重机械维修15起重机械报废169 9事故处置事故处置 1717一般规定17应急救援17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171010建筑起重机械档案及信息管理建筑起重机械档案及信息管理 1818一般规定18安全管理档案18信息化管理平台19附录附录A A建筑起重机械总台

9、帐及单机记录建筑起重机械总台帐及单机记录2121附录附录B B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附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附表2525本标准用词说明本标准用词说明 4444引用标准目录引用标准目录 4545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4646Contents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 General Provisions 1 12 Terms and Symbols2 Terms and Symbols2 23 Connection Materials3 Connection Materials 4 44 Construction4 Construction machinemac

10、hine integratedintegrated enterpriseenterprise6 6 General requirements 6 Qualification conditions of Construction machine integrated enterprise6 Qualification conditions of Construction general contracting enterprise Owned construction crane7 Equipment library of construction hoisting machinery and

11、list of construction hoisting machinery 75 Leasing of construction hoisting machinery5 Leasing of construction hoisting machinery 9 9 General requirements 9 hoisting machinery leasing 96 Installation of construction hoisting machinery6 Installation of construction hoisting machinery 1010 General req

12、uirements10 Installation and removal of hoisting machinery 10 detection of hoisting machinery 11 Acceptance test of hoisting machinery 127 Employ of construction hoisting machinery7 Employ of construction hoisting machinery 1313 General requirements13 Inspection and dynamic management14 Civilized an

13、d green construction 148 Serviced and repaired of construction hoisting machinery8 Serviced and repaired of construction hoisting machinery 1515 General requirements15 Serviced of hoisting machinery 15 Repaired of hoisting machinery15 discard of hoisting machinery169 Accident disposal9 Accident disp

14、osal 1717General requirements17 Emergency rescue 17 Accident report and investigation treatment 1710 Archives of construction hoisting machinery 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10 Archives of construction hoisting machinery 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1818General requirements18 Archives ofsecurity managemen

15、t18 Information management platform 19Appendix A General ledger and single record of construction hoisting machineryAppendix A General ledger and single record of construction hoisting machinery2121AppendixAppendix B Schedule of safety technical fileB Schedule of safety technical fileof construction

16、 hoistingof construction hoisting machinery machinery2525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4444ListList ofof quotedquoted standardsstandards4545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46461 1总总则则为了加强福建省建机一体化企业规范化管理

17、,提高专业化水平,防止和减少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本规程所称的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建机一体化企业和所有房屋建筑工地及市政工程工地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 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2 2术术语语建机一体化企业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服务,并进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建机

18、一体化企业信息系统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子信息系统,为建机一体化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的信息平台。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建机一体化企业信息系统”子信息系统,为具备建机一体化企业条件、经规定程序申请和批准的建机一体化企业统一建立的企业信息系统。包括福建省省内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福建省省外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自有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名录。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系统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子信息系统,为建机一体化企业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办理自有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或变更登记统一建立的信息平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库

19、“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系统”子信息系统,为建机一体化企业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自有的建筑起重机械,经规定的程序办理产权备案登记后,统一建立的全省设备信息库。建筑起重机械列表建机一体化企业或自有建筑起重机械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库”中的自有设备导入“福建省建机一体化企业信息系统”,经规定程序申请确认通过后形成的企业设备列表。建机一体化服务建机一体化企业为使用单位在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提供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 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的综合服务。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出租方将自己所拥有的建筑起重机械按合同约定交予承租方使用,承租方为其所取得的使用权向建机一体化企业支付一定费用的经济行为。

20、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要求,按照一定程序和方法,将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就位连接成有机整体的工作,包括初始安装、附着、顶升、加节等环节。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要求,按照一定程序和方法,将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拆卸的工作。建筑起重机械保养为保持、恢复以及提升其出租建筑起重机械规定状态(性能),按照事先制定的计划或相应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的技术保障措施。建筑起重机械维修在其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技术状态劣化或发生故障后,为恢复其功能或消除隐患而进行的技术活动。3 3基本规定基本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设立“建机一体化企业信息系统”,对建机一体化企业及其设备实施信息化动态管理。凡

21、具备建机一体化企业基本条件的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和省外企业在福建省成立的分支机构,以及使用自有建筑起重机械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 ,均可通过“建机一体化企业信息系统”,并按照福建省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申请程序申请进入“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进入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的企业可在全省范围内承接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服务业务,各地不得增设条件限制建机一体化企业的经营活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在同一工程项目(标段)中使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宜委托同一家建机一体化企业提供服务。建机一体化企业负责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

22、、保养和维修等服务时,应服从使用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并为其提供的服务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严禁建机一体化企业超资质范围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任务、非法转包“一体化”服务中的安装(拆卸)工程。严禁未进入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的企业采取挂靠、 借用、套用他人的资质(资格)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等业务。使用单位应对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直接责任,应审核建机一体化企业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建机一体化企业配备的从业人员资格,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和

23、拆卸全过程的安全负总责,应审核建机一体化企业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和拆卸情况。工程监理单位应落实安全监理责任,监督建机一体化企业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及使用单位使用情况。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报告。依托“建机一体化企业信息系统”和“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系统”,结合日常监管和巡查、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建机一体化企业

24、动态监管,并应督促、指导建机一体化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依托“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建立建机一体化企业诚信管理档案,将管理不到位、信用综合评价不良的建机一体化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不再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建机一体化企业应提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从名录中清出。4 4建机一体化企业建机一体化企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建机一体化企业应设立完善的机械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管理机构,并应具备专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保养、维修、应急救援等服务队伍,确保质量、安全与环保等保证体系运行良好。建机一体化企业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机械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25、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证书后,方可上岗,且应持证上岗。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规定工作内容、职责与权限、工作程序及标准等,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1 1建筑起重机械采购(租赁)、安装、使用、检查、检测、验收、维修、保养、拆卸、转让、报废、应急救援等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2 2建筑起重机械从业人员的配备及其安全责任、 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建机一体化企业应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 拆卸安全管理,并应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做好记录。

26、鼓励建机一体化企业创办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实训基地,接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可承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建机一体化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保险费。鼓励有条件的建机一体化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费。鼓励建机一体化企业为建筑起重机械办理财产意外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建机一体化企业资质条件建机一体化企业资质条件企业必须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安全、维保、经营、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具有10 年以上从事起重设备安装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

27、职称。企业可提供租赁的自有建筑起重机械不少于80 台,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的要求配备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1 1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 人,且专业齐全。2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4 人、机械员不少于 5 人,允许兼职。3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其中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12人、维修工不少于 2 人、电工不少于 2 人、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4 人。建筑起重机械超过 80 台的,每增加 20 台应符合下列规定的要求增加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1 1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或机

28、械员不少于1 人。2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4 人,其中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3 人、维修工或电工不少于 1 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4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 万元以上。企业应具有相应的维修与检测设备,维修保养基地面积不少于4000 ,其中维修车间不少于300、仓库不少于 60 、办公室不少于 150 。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福建省省外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成立的分支机构申请进入“福建省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应符合以上条件。自有建筑起重机械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一体化资质条件自有建筑起重机械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一体化资质条件企业应当设立自有机械

29、设备管理机构, 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10 年以上从事起重设备安装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企业有职称的从事施工机械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 人,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 人,且电气、机械等相关专业齐全;专职安全员不少于4 人,机械员不少于 5 人;专业技术工人中建筑起重机械维修工不少于 7 人,建筑电工不少于3 人,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工不少于15 人,司机不少于自有建筑起重机械总台数的50,信号司索工人数不少于自有塔吊总台数的50%。企业应组建专业安装拆卸队伍,对自有建筑起重机械根据安装、拆卸、使用、维修、保养“一体化”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应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做到“一

30、机一档”,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可追溯。企业维修保养基地面积不少于2000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库与建筑起重机械列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库与建筑起重机械列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设立 “建机一体化企业信息系统” 和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系统” ,对建机一体化企业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办理自有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或变更登记,实施信息化动态管理。建机一体化企业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自有的建筑起重机械, 应经“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系统”办理产权备案登记,统一录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库”;并应从库中选择自有设备导入“建机一体化企业信息系统”,并经批准后形成“建筑起重机械列表”。拟用于安装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

31、,建机一体化企业和自有建筑起重机械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从“建筑起重机械列表”中选择。建机一体化企业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自有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转让,应通过“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系统”,根据规定的程序办理产权变更登记。5 5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一般规定一般规定建机一体化企业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必须是本企业列入“建筑起重机械列表”的自有设备;严禁建机一体化企业将列表外的建筑起重机械,套用列表内的备案证出租。建机一体化企业应确保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性能良好、质量稳定,安全技术档案完整,安全保险及限位等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配备齐全有效。建筑起重机械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出租或使用:1

32、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超过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3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5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6 6 福建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DBJ13 规定的报废标准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建机一体化企业应为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提供出租、安装、维修、保养和拆卸等服务。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委托建机一体化企业提供服务的, 应与建机一体化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的安全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建机一体化企业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

33、书。使用单位应对承租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现场核验,填写建筑起重机械进场核验表,并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进场查验,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实物与安全技术档案相吻合,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进入施工现场。6 6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一般规定一般规定安装(拆卸)前,建机一体化企业应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应经规定程序通过审核、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建机一体化企业应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装 (拆卸) 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 (拆卸)作业,每台塔机安装、拆卸应配备安装拆卸工不少于5 名,每台施工升降机应配备安装拆卸工不少于 3 名,

34、并应配备司机、起重信号司索工、电工各不少于1 名,并应持证上岗。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分级对安装(拆卸)现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交底人、接受交底人、安全员三方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组织建机一体化企业,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DBJ13 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和拆卸过程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与评价。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组织建机一体化企业,根据重大危险源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对建筑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并应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或拆卸作业范

35、围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对拟安装(拆卸)的设备及其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安装(拆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 个工作日内,建机一体化企业应通过书面形式、传真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使用单位应组织建机一体化企业、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起重机械基础验收,填写验收记录表,并应办理交接手续。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拆卸)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使用单位必须对建机一体化企业的安装拆卸过程实施现场监督,并应做好书面记录。

36、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加节或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委托建机一体化企业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严禁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严禁不同型号规格的标准节混装使用,严禁擅自使用非原制造厂家制造的附着框架。?建筑起重机械附墙杆不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的,其附墙杆计算书、设计图以及制作材料,应由建筑起重机械原制造厂家确认; 或建机一体化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后, 应组织 3 名以上专家进行论证,严格按设计图纸制作、验收合格,方可安装。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拆卸)时,建机一体化企业应指派安装或拆卸告知登记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场组织安装或拆卸。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拆卸)时,建机一体化企业应指

37、派不少于1 名机械员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现场管理,应指派不少于1 名安全员现场监督实施情况、技术负责人定期巡查,应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方案组织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或拆卸。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拆卸)时,使用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对建机一体化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应指派机械员和安全员负责监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方案的实施情况,并应做好书面记录。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拆卸)时,监理单位应对建机一体化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指派监理员对安装拆卸过程实施旁站,并应做好书面记录。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建机一体化企业应根据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

38、有关规定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安装负责人、安装技术负责人、机械员、安装班组长应参加自检并签字确认。自检合格后,建机一体化企业安装负责人应向使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进行安全使用说明。收到自检合格证明后,使用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首次安装质量检测。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再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1 1上次检测后使用期满一年的;2 2停止使用半年以上重新启用的;3 3经改造或大修的;4 4因发生机械事故影响安全使用的;5 5高度每增加 60 米的;6 6安装到最终使用高度的。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前,使用单位和建机一体化企业应提供相应的

39、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核查,并确认其齐全有效后,方可到现场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应按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DBJ13 执行,不得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时,建机一体化企业应派有关人员积极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指定机械员或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必须派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并应做好旁站记录。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建筑起重机械验收首次安装检测合格和每次附着锚固后,使用单位应组织建机一体化企业和监理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下列人员应参加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并签字确

40、认:1 1建机一体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安装技术负责人、安全员;2 2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3 3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4 4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建筑起重机械,复工前经检测合格后,应符合本规范第、条规定重新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7 7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一般规定一般规定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 日内, 使用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并应按规定提交相关登记资料。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及时向使用单位提交使用登记的相关资料。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实行机长

41、负责制, 并应做到“三定”,即为“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使用单位应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机械员和安全员。 建筑起重机械 110 台的,应配备不少于 1 名机械员;10 台以上的,应配备不少于2 名机械员。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数量应满足以下标准:每台塔式起重机配备司机不少于2 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 1 名;每台双吊笼施工升降机配备不少于2 名司机;建筑起重机械 110 台的,配备维修工不少于 1 名;10 台以上的,配备维修工不少于2 名。建机一体化企业和使用单位配备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工、司机、信号司索工、维修工、建筑电工等,应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使用单位

42、和建机一体化企业应按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并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对特种作业人员被查处存在违章行为的应记录在档。使用单位应对建筑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岗位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和交底记录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当协助使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加强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和性能检查。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DBJ13 规定,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使用单位应组织建机一体化企业,结合工程特点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范围,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与评价,列出相关施工重大危险源。使

43、用单位应根据施工重大危险源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对建筑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作业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宜选用工具式、定型化、标准化的防护设施做好安全防护。建筑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规定执行班前、班后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做好设备运转、润滑、交接班等记录。严禁作业人员擅自调整安全限制、限位开关。建筑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与外电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规定,达不到要求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使用单位应组织建机一体化企业制定并实施防止

44、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不同使用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多发的地区和季节安装、使用、拆卸建筑起重机械时,应充分考虑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筑起重机械检查和动态管理建筑起重机械检查和动态管理使用单位和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建机一体化专业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书对建筑起重机械日常检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定期检查应包括旬检、月检、季度检。定期检查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执行,如实填写相关记录;发现建筑起重机械存在安全隐患或问

45、题的,相关责任方应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并应做好整改记录。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检查应由操作人员负责;旬检、月检、季度检和专项检查时,应由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机一体化企业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鼓励建机一体化企业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建筑起重机械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建筑起重机械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建筑起重机械的选择与布局,应科学合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建筑起重机械及其用电器具等应选用节能型产品,宜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对高耗能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及时进行改造或淘汰。建机一体化企业宜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建筑起重机械,强噪声设备应采用隔声、吸声材料搭设防护

46、棚或屏障。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的油料应设置专门的库房,地面应进行防渗漏处理。废弃油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禁止乱排放。8 8建筑起重机械保养和维修建筑起重机械保养和维修一般规定一般规定建筑起重机械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应坚持“养修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规程规定,做好保养和维修工作。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建筑起重机械修理制度,配置抢修车辆,及时受理、准确判断并有效消除设备故障。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应包括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转场维修保养等工作。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情况,督促建机一体化企业做好建筑起重

47、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建筑起重机械保养建筑起重机械保养建筑起重机械的保养应符合以下要求:1 1日常保养:操作工每日工作前、中、后应进行保养工作,主要内容应包括检查零件、部件的完整,清洁、润滑、紧固易松动的零件;2 2定期保养: 根据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保养期限, 应定期由建机一体化企业组织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主要内容应包括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和防腐;3 3转场维修保养:每次设备转场时,建机一体化企业应组织维修保养一次, 主要内容应包括进行部分总成解体清洗、检查传动机构、制动机构,更换或修复不符合要求的零件。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人员应认真履行维护保养职责,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并应做好相关记录。建筑

48、起重机械维修建筑起重机械维修建机一体化企业应根据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和维护保养情况, 对机械设备进行小修、 项修和大修,以降低故障率,保证机械完好率,并应根据检修的情况填写记录。建筑起重机械的小修应符合下列要求:1 1机械设备使用和运行中突然发生的或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发现的有故障部位和零配件, 应进行更换或修理,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2 2小修应做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建筑起重机械的项修应符合下列要求:1 1在机械设备修理中, 对机械零件磨损接近极限而不能正常工作的个别总成, 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2 2项修应做好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验、检修记录。建筑起重机械的大修应符合下列要求:1

49、1设备的主要零部件磨损或损坏达到大修标准,必须进行整机或部件的大修;2 2大修必须送到有专业维修资格的维修单位修理,应认真做好机械设备送修和出厂检验工作,并应收集技术资料,做好归档保管工作;3 3大修应做好建筑起重机械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建筑起重机械报废建筑起重机械报废建筑起重机械达到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DBJ13 规定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报废,并应通过“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系统”,经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建筑起重机械报废后,建筑起重机械及其部(构)件严禁重新使用或拼装使用,其结构件应按废钢铁处置。9 9 事故处置事故处置一般规定一般规定建机一体化企业、使用单位和施工总承包

50、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建立建筑起重机械事故报告制度。建机一体化企业、使用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坚持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建筑起重机械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应急救援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制定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应定期组织演练。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组织使用单位、 建机一体化企业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应定期组织演练。发生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后,建机一体化企业、使用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一旦发生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 建机一体化企业和使用单位应立即向施

51、工总承包单位报告。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个小时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与事故相关的单位和人员不得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况,不得隐匿、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1010安全管理档案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安全管理档案和信息化管理平台一般规定一般规定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对本企业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分类编号,统一建帐,建立和完善本企业和各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档案。在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期间,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及时编制、收集、汇总、整理项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档案,并应将档案及时移交给使用单位,由

52、使用单位同步在项目安全管理档案中归档。使用单位应对所租赁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分类编号,统一建帐,建立和完善本企业和各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档案。建筑起重机械租期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收集、汇总、整理项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档案,并将档案及时移交给建机一体化企业,由建机一体化企业及时归档。安全管理档案安全管理档案建机一体化企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档案应包括:1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其执行记录;2 2企业及各项目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3 3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4 4安全生产许可证;5 5企业及各项目建筑起重机械总台帐表;6 6建筑起重机械安

53、全技术档案。使用单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档案应包括:1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及其执行记录;2 2企业及各项目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3 3企业及各项目建筑起重机械总台帐表;4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实行“一机一档”管理,并应包括以下资料:1 1建筑起重机械单机记录表;2 2原始资料;3 3历次安装(拆卸)工程档案;4 4历次运行资料;5 5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及安全教育与技术交底资料;6 6历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建筑起重机械原始技术资料应包括: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建

54、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包括:1 1安装(拆卸)告知单;2 2一体化专业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书;3 3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4 4建筑起重机械进场核验表;5 5安装(拆卸)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和安全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6 6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包括:基础验收记录、安装前检查记录、 安装自检记录、历次检测报告、历次验收记录、历次附着验收记录等,验收记录表详见附录B 表;7 7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资料应包括:使用登记资料;定期维护和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日常使用状况及累计运转记录等。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

55、资格及安全教育与技术交底资料应包括:1 1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复印件及审核表;2 2特种作业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3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拆卸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等。建机一体化企业、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签章确认。信息化管理平台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管理,建机一体化企业和自有建筑起重机械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应通过“建机一体化企业信息系统”和“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系统”,对本企业信息和建筑起重机械信息如实进行登记。建机一体化企业应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

56、细则 (暂行)的要求,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中 “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鼓励建机一体化企业成立安全监控指挥中心,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时掌握权属建筑起重机械的运行情况。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宜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机一体化企业信息系统”、“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系统”和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资格证书查询”等信息系统,对相关建机一体化企业、建筑起重机械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信息进行查询。附录附录 A A建筑起重机械总台帐及单机记录建筑起重机械总台帐及单机记录附表:企业在用建筑起重机械总台帐表企业在用建筑起重机械总台帐

57、表填表单位:填表时间:年月日序号序号统一编号统一编号备案号备案号设备名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型号规格制造厂家制造厂家出厂时间出厂时间出厂编号出厂编号在用工程名称在用工程名称安装时间安装时间备注备注说明:本表由建机一体化企业和自有建筑起重机械的总承包单位填写附表: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总台帐表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总台帐表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填表时间:年月日序号序号统一编号统一编号备案号备案号设备名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型号规格制造厂家制造厂家出厂时间出厂时间出厂编号出厂编号安装时间安装时间检测单位检测单位验收时间验收时间使用登记时间使用登记时间产权单位产权单位备注备注说明:本表由使用单位填写。附表:

58、建筑起重机械单机记录表建筑起重机械单机记录表- -原始记录原始记录统一编号统一编号备案号备案号设备名称设备名称型号型号规格规格制造厂家制造厂家出厂出厂时间时间出厂出厂编号编号购入购入时间时间原值原值(万元)(万元)备注备注主机主机配配套套件件随机工具(附件)情况随机工具(附件)情况序号序号名称名称规格规格单位单位数量数量序号序号名称名称规格规格单位单位数量数量填表单位 (盖章) :建机一体化企业填表人 (签字) :填表时间:年月日附表:建筑起重机械单机记录表建筑起重机械单机记录表- -历次安装、拆卸、使用登记情况历次安装、拆卸、使用登记情况填表单位(盖章):备案证号备案证号设备名称设备名称移移

59、 位位 或或 者者 转转 移移 场场 地地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安装安装/ /拆卸单位拆卸单位安装时间安装时间拆卸时间拆卸时间检测单位检测单位检测时间检测时间使用登记单位使用登记单位使用登记编号使用登记编号型号规格型号规格说明:建筑起重机械每移位或者转移场地安装后,需要进行一次使用登记,作为设备的履历证明。附录附录 B B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附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附表附表:建筑起重机械进场检查核验表建筑起重机械进场检查核验表工程名称工程名称生产厂家生产厂家产权单位产权单位序序号号1 1项目项目设备安全设备安全技术资料技术资料金属结构金属结构工程地点工程地点出厂日期出厂日期设备名称设备名称检

60、查内容检查内容1、备案证信息是否与现场设备相符2、“一机一档”安全技术档案是否齐全且与现场设备相符3、是否按规定做好转场维修保养并有记录1、金属结构应无变形、裂损、脱焊、严重锈蚀2、各部分的连接螺栓、销轴、开口销应齐全、可靠1、制动器的间隙调整应合理,摩擦片磨损应符合要求3 3工作机构工作机构2、减速箱、轴承按规定加油,润滑应良好3、各机构应连接正确,壳体、传动零部件完好4、各部位滑轮组中磨损应不超标,应无裂纹,无损伤1、电气元器件齐全、完好4 4电气电气系统系统2、电机绕组绝缘电阻3、电器柜内接头无松动,线路无破裂、脱皮、老化4、电缆、电气线路应绝缘良好,对地绝缘电阻1M5、电气元器件动作应

61、灵敏、操作系统应灵活可靠5 5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及设施及设施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应齐全、完好1、钢丝绳润滑应良好,符合使用要求,扎实、绳卡齐全完好6 6其他部分其他部分2、平衡重、压重应符合要求3、吊钩应无变形、损伤,润滑应良好4、液压系统应不渗漏、顶升油缸液压控制阀应正常使用单位意见:使用单位意见: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施工总承包单位意见:施工总承包单位意见: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监理单位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年月日建机一体化企业(产权单位)意见:建机一体化企业(产权单位)意见: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备案备案登记号登记号出厂出厂编

62、号编号规格规格型号型号检查结果检查结果2 2说明:在表格其他部分中,设备无此项的填写“无”。附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表(住建局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建机一体化企业名称),拟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工程(工程地址:),安装/拆卸下列建筑起重设备(表一),现告知贵单位,请予以监督。并提供经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以下资料(表二):表一:拟安装建筑起重机械清单表一:拟安装建筑起重机械清单拟安装拟安装设备名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规格型号备案证号备案证号最终高度(最终高度(m m)高度(高度(m m)负责人负责人本次拟安装本次拟安装安装现场安装现场

63、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表二: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资料及审核意见表二: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资料及审核意见审核资料审核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建机一体化企业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安装(拆卸)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经相关人员审核审批并签字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建机一体化专业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书;建机一体化企业项目专职安全员、机械员名单;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辅助建筑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基础施工验收记录。(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审核意见: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意见: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意见:(盖章):

64、年月日使用单位审核意见:使用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审核意见审核意见说明:本表由告知单位填写,一式二份(告知单位、登记机构各一份)。告知单位(建机一体化企业盖章):登记机构接收人(签字):年月日附表:建筑起重机械基础验收表建筑起重机械基础验收表工程名称: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备案证号:型号规格:基础施工日期:建机一体化企业: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序号序号1 12 23 3内容内容基础地基地耐力基础地基地耐力基础钢筋基础钢筋基础砼强度基础砼强度基础桩基形式和基础桩基形式和单桩承载力单桩承载力预埋件尺寸大小及预埋要求预埋件尺寸大小及预埋要求要求标准要求标准符合使用说明

65、书中地耐力要求符合使用说明书中基础配筋图要求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且不低于 C30实测实测备注备注4 4符合设计要求5 5按使用说明书基础图尺寸及要求预埋6 6基础节顶面或砼基础顶面基础节顶面或砼基础顶面水平度1规格、尺寸符合说明书基础图要求,有质保书按要求设置,接地电阻47 78 89 9地脚螺栓地脚螺栓接地装置接地装置基础资料是否齐全基础资料是否齐全验收验收意见意见参加参加验收验收人员人员年月日使用单位(盖章):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签字):1、基础验收时应附以下资料:1)设备平面布置图;2)基础桩基设计图;建机一体化企业(盖章):安装现场负责人(签字):监理单位(盖章):专业监理工程师

66、(签字):备注备注3)基础承台设计图;4)基础承台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5)基础土壤承载力资料及计算书。2、实测栏应如实填写实测值,备注栏应注明使用说明书要求的具体标准值。3、验收意见应明确“同意验收合格”等意见,参加验收人应签字确认。附表: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记录表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记录表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制造厂家制造厂家规格型号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出厂日期资质资质证书编号证书编号检查内容检查内容1、 安全防护栏杆连接牢固1 1金属金属结构结构2、 卷筒、变速箱、联轴器、制动器工作正常3、 钢结构无变形、裂纹、脱焊现象,无油漆大面积脱落4、 钢结构磨损在规定范围内1、 钢丝绳规格应符合要求,断丝和磨损

67、达到报废标准的不得使用2、 钢丝绳固定编插缠绕应符合规定要求绳轮传绳轮传动系统动系统2 2及附墙及附墙装置装置3、 各部位滑轮应转动灵活,无破损。轮槽磨损达到报废标准的不得使用4、 各机构转动平稳,无异常,润滑良好5、 各制动器装置应灵敏可靠6、 附墙装置应符合说明书要求7、 塔身与附墙装置连接牢固可靠8、 最高附着点以上塔身悬臂高度应符合规定要求1、 基础设计和处理必须符合本塔机说明书要求3 3塔机塔机基础基础2、 基础设计应有土壤承载力资料及计算,并有上级审批手续3、 基础完工后有履行验收手续并附混凝土强度报告4、 有良好排水措施1、 电气各安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4 4电气电气系统系统2、

68、 电路连接应符合要求3、 电缆无老化、破皮现象4、 避雷装置应符合规定要求5、 塔顶高度大于 30m 的塔机应在塔顶及臂架端部安装防撞红色灯5 5空载空载试机试机1、检查操作系统、控制系统、联锁装置动作准确性和灵活性。2、各行程限位器的动作准确性和可靠性。3、检查各运行机构是否有漏油或渗油现象,各机构运行平稳,无异常噪音等。1、 依据使用说明书及起重曲线图在幅度_处,起吊额定重量(多挡变6 6额定载额定载荷试验荷试验速的起升机构,每档速度允许的额定起重量) _,以最低稳定速度和最大工作速度在起升高度全程内进行三次以上起升下降运动。2、 以最低稳定速度,进行三次左右回转,回转过程中其启动、制动平

69、稳。3、 全过程往返三次启动、制动平稳。1、依据使用说明书及起重曲线图在幅度_处,起吊最大额定重量的110重物(多挡变速的起升机构,每档速度允许的额定起重量的110)_,在起升全程范围内以额定速度进行起升、下降。1101102、动臂变幅的在最大幅度和最小幅度间,臂架以额定速度进行俯仰变幅。额定载额定载7 73、小车变幅的在最小幅度和对应该起重量允许的最大幅度间,小车以额定速度荷动载荷动载试验试验进行两个方向变幅。4、回转以额定速度进行左右回转。5、检查各机构运转的灵活性和其启动、制动平稳、吊重不下滑。6、卸载后检查机构及结构各部件有无松动和破坏等异常现象。设备编号设备编号设计设计安装高度安装高

70、度自检高度自检高度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备注备注建机一体化建机一体化企业企业序号序号项目项目A、 起重力矩限制器的调整(依据使用说明书起重曲线图)定码变幅调整:定码变幅调整:1、在起重臂长米处(至回转中心),吊重_ _(不含吊钩重)低速变幅至米处调整力矩限制器对应的螺杆,操作台上的力矩指示灯报警,再开至米处调整力矩限制器对应的定码变幅螺杆,起升向上、变幅向外断电,同时发出超载报警。2、重复各项动作二次,调准为止。定幅变码调整:定幅变码调整:1、在最大幅度处米(至回转中心),吊重(不含吊钩重)能正常起升,载荷落地,加载至调整力矩限制器定幅变码对应的螺杆,不能起升向上,同时发出超载报警声。2、重复各项动

71、作二次,调准为止。B、 起重量限制器的调整(依据使用说明书起重曲线图)1、高速档(倍率 =_;幅度 R _)起吊重物_并高速起安全装安全装升,载荷落地加重物_,然后调整起重量限载器相应的螺杆与开关,直8 8置的调置的调至高速档不能起升时,起重量 Q 高应在_。试试2、中速档(=_;R_)起吊重物_并中速起升,载荷落地加重物_,然后调整起重量限载器相应的螺杆与开关,直至中速档不能起升时,Q 中应在_。3、低速档(=_;R_)起吊重物_并低速起升,载荷落地加重物_,然后调整起重量限载器相应的螺杆与开关,直至低速档不能起升时,Q 低应在_。4、以上实验重复一次,所测的 Q 值应基本一致。高度C、 按

72、要求调整其它各种限位器,动作应灵敏可靠。D、 检查安全溢流阀的开启压力E、 变幅小车防坠落装置:通过尺寸测量方法进行效核,小车单边(或单轮)上轨后,对边(或对角)支承轮失效时,装置应能保证小车不会脱出臂架而坠落。9 9其它其它1、 垂直度测试,应符合要求。2、 接地电阻测试,应小于 4。限位回转限位幅度限位行走限位建机一体化企业安装自检意见:建机一体化企业安装自检意见:(签章)年月日安装负责人(签字):建机一体化企业建机一体化企业加自检人员加自检人员安装技术负责人(或机械员)(签字):安全员(签字):安装班组长(签字):附表: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记录表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记录表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制造

73、厂家制造厂家建机一体化企业建机一体化企业序号序号项目项目规格型号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出厂日期资质证书编号资质证书编号检查内容检查内容1、 基础设计和处理必须符合本机说明书要求。1 1基础基础2、 基础设计有土壤承载力资料和计算,并有审批手续。3、 基础完工后有履行验收手续并附混凝土强度报告,有良好排水措施。4、 底架与预埋框架,预埋框架与砼承台连接牢靠。1、 防护栏杆齐全,连接牢固。2、 标准节、传动系统、吊笼上下承载梁等结构可靠,焊缝满足要求。2 2金属金属结构结构3、 导轨架与附墙架连接牢靠,紧固件应充分紧固并牢固锁定。4、 齿条紧固符合要求,齿轮和齿条啮合符合要求。5、 导轨架自由端高度符合

74、要求。6、 钢结构磨损量在规定范围内。3 3钢丝绳钢丝绳1、 钢丝绳符合作业要求。2、 钢丝绳与配重之间绳卡连接牢靠,符合规定要求。1、 电气安装符合要求,升降机整机电路工作正常。4 4电气电气2、 有专用开关箱,装设隔离开关及漏电保护器,电器设备无漏电现象。3、 电缆无老化,脱皮现象。1、 上下限位、极限限位器动作可靠,碰块位置适当牢固。2、 检查电磁制动器,保证制动块间隙符合要求,以达到其制动力矩,检查5 5安全安全装置装置磨擦片厚度应满足要求。3、 检查防坠安全器是否完好,运行中不应有点击异响,且发生作用时制动动作正常。 防坠安全器应有试验报告, 防坠安全器试验结果应满足要求。4、 吊笼

75、安全装置和门连锁装置动作灵敏可靠。5、 缓冲器应配备齐全,安装位置正确。1、 吊笼空载、升降机应进行全行程不少于三个工作循环的试验,每一个工6 6空载空载试验试验作循环的升降过程中应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制动, 其中在半行程以上应至少进行一次吊笼上升的制动试验。2、 检查吊笼有无制动瞬时滑移现象,起、制动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平稳,有无异常响声。静载静载7 7超载超载试验试验8 8其它其它1、 静载试验(额定 125%),吊笼底部不接触缓冲器,10 分钟内不应有任何下滑现象。2、 吊笼内装载 125%额定载荷, 在10m 高度上下运行各三次, 吊笼应平稳,起、制动正常,无异常响声。1、 垂直度测试,应符

76、合要求2、 接地电阻测试,应小于 4。设备编号设备编号设计安装高度设计安装高度自检高度自检高度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备注备注建机一体化企业(安装单位)自检意见:建机一体化企业(安装单位)自检意见:(签章):年月日安装负责人(签字):建建机一体化企业建建机一体化企业参加自检人员参加自检人员安装技术负责人(或机械员)(签字):安全员(签字):安装班组长(签字):附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移交记录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移交记录表工程名称工程名称设备名称设备名称备案号备案号制造厂家制造厂家规格型号规格型号设备编号设备编号出厂日期出厂日期设计安装设计安装高度高度目前安装目前安装高度高度建机一体化建机一体化企业企业使用单

77、位使用单位建机一体化企业安装移交意见:建机一体化企业安装移交意见: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我单位已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合格,现将其移交给贵单位使用,请贵单位认真学习安全使用说明,并组织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安装负责人(签章):年月日使用单位交接意见:使用单位交接意见: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附件:1、建机一体化企业安装自检合格记录;2、安全使用说明。附表: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备案号: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制造厂家制造厂家安装单位安装单位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序号序号项目项目1、安全防护栏杆连接牢固。1

78、1金属金属结构结构2、卷筒、变速箱、联轴器、制动器工作正常。3、钢结构无变形、裂纹、脱焊现象,无油漆大面积脱落。4、钢结构磨损在规定范围内。1、钢丝绳规格应符合要求,断丝和磨损达到报废标准的不得使用。2、钢丝绳固定编插缠绕应符合规定要求。绳轮传绳轮传2 2动系统动系统及附墙及附墙装置装置3、各部位滑轮应转动灵活,无破损。轮槽磨损达到报废标准的不得使用。4、各机构转动平稳,无异常,润滑良好。5、各制动器装置应灵敏可靠。6、附墙装置应符合说明书要求。7、塔身与附墙装置连接牢固可靠。8、最高附着点以上塔身悬臂高度应符合规定要求。1、基础设计和处理必须符合本塔机说明书要求。3 3塔吊塔吊基础基础2、基

79、础设计应有土壤承载力资料及计算,并有审批手续3、基础完工后有验收手续并附混凝土强度报告。4、有良好排水措施。1、电气各安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4 4电气电气系统系统2、电路连接应符合要求。3、电缆无老化、破皮现象。4、避雷装置应符合规定要求。5、塔顶高度大于 30m 的塔机应在塔顶及臂架端部安装防撞红色灯。1、检查操作系统、控制系统、联锁装置动作准确性和灵活性。5 5空载空载试机试机2、各行程限位器的动作准确性和可靠性。3、检查各运行机构是否有漏油或渗油现象,各机构运行平稳,无异常噪音等。1、依据使用说明书起重曲线图在幅度 _处,起吊额定重量_ _,以最低稳定速度和最大工作速度在起升高度全程内

80、进6 6额定载额定载行三次以上起升下降运动。规格型号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出厂日期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编号编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编号验收内容验收内容设备编号设备编号设计安装高设计安装高度度验收高度验收高度检测结论检测结论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备注备注荷试验荷试验2、以最低稳定速度,进行三次左右回转,回转过程中其启动、制动平稳。3、全过程往返三次启动、制动平稳。序号序号项目项目验收内容验收内容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备注备注A、起重力矩限制器的试验(依据使用说明书起重曲线图)定码变幅试验在起重臂长米处(至回转中心),吊重_(不含吊钩重)低速变幅至米处,操作台上的力矩指示灯报警,再开至米处起升向上、变幅向外断电,同时发

81、出超载报警。定幅变码试验在最大幅度处米(至回转中心), 吊重(不含吊钩重)能正常起升,载荷落地,加载至不能起升向上,同时发出超载报警声。B、起重量限制器的试验(依据使用说明书起重曲线图)安全安全7 7装置的装置的检查与检查与试验试验1、 高速档 (倍率 =_; 幅度 R _) 起吊重物_并高速起升,载荷落地加重物_,高速档不能起升_。2、中速档(=_;R_)起吊重物_并中速起升,载荷落地加重物_,中速档不能起升时。3、低速档(=_;R_)起吊重物_并低速起升,载荷落地加重物_,低速档不能起升。以上实验重复一次,所测值应基本一致。C.按要求调整 其它各种限位器,动作应灵敏可靠。高度限位回转限位幅

82、度限位行走限位8 8其它其它D.检查安全溢流阀的开启压力E.变幅小车防坠落装置:通过尺寸测量方法进行效核,小车单边(或单轮)上轨后,对边(或对角)支承轮失效时,装置应能保证小车不会脱出臂架而坠落。1、垂直度测试。2、接地电阻测试。使用单位意见:使用单位意见:建机一体化企业意见:建机一体化企业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年月日施工总承包单位意见:施工总承包单位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年月日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监理单位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年月日说明: 应参加建筑起重机械验收的人员包括: 1、 建机一体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安装技术负责人、安全员;2、使

83、用单位项目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3、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4、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附表:塔式起重机附着验收表塔式起重机附着验收表建机一体化建机一体化企业企业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原附着点处原附着点处高度高度序序号号1 12 23 34 45 56 67 78 89 910101111附着附着之后之后验收验收项目项目附着附着之前之前验收验收项目项目项目项目备案编号备案编号原安装臂铰点原安装臂铰点高度高度高度高度本道附着位置本道附着位置规格型号规格型号m m备注备注 m附着道数附着道数与建筑物水平与建筑物水平中心距离中心距离最后附着后最后附着后m臂铰点

84、高度臂铰点高度验收结果验收结果(楼层、轴线)(楼层、轴线)本道附着点处本道附着点处m高度高度验收内容验收内容附着框、附着杆、墙板等是否开焊、变形和裂纹附着杆长度和结构形式是否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建筑物上附着点布置和强度是否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附着距离超出使用说明书要求,附着杆重新制造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附着框架安装位置是否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塔身与附着框架是否固定牢靠框架、附着杆、墙板等各处螺栓、销轴是否齐全、正确、可靠垫铁、楔块等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最高附着点以下塔身轴线对支承面垂直度不得大于相应高度的 2最高附着点以上塔身轴线对支承面垂直度不得大于 4附着点以上塔机自由高度不得大于使用说明书要求建机

85、一体化企业意见:建机一体化企业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年月日施工总承包单位意见:施工总承包单位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年月日使用单位意见:使用单位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监理单位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年月日说明: 应参加建筑起重机械验收的人员包括: 1、 建机一体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安装技术负责人、安全员;2、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3、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4、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附表: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表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表备案号:工程名称工程名称规格型号规格型号设备编号设备编号设计安装高设计

86、安装高度度验收高度验收高度制造厂家制造厂家出厂日期出厂日期安装单位安装单位资质证书编号资质证书编号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序序号号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报告编号检验结论检验结论项目项目验收内容验收内容1、基础设计和处理必须符合本机说明书要求。2、基础设计有土壤承载力资料和计算,并有审批手续。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备注备注1 1基础基础3、基础完工后有履行验收手续并附混凝土强度报告,有良好排水措施。1、 底架与预埋框架,预埋框架与砼承台连接牢靠。1、 防护栏杆齐全,连接牢固。2、 标准节、传动系统、吊笼上下承载梁等结构可靠,焊缝满足要求。2 2金属金属结构结构3、 导轨架与附墙架连接牢靠,紧固件应充分紧固并牢固锁定

87、。4、 齿条紧固符合要求,齿轮和齿条啮合符合要求。5、 导轨架自由端高度符合要求。6、 钢结构磨损量在规定范围内。3 3钢丝绳钢丝绳1、 钢丝绳符合作业要求。2、 钢丝绳与配重之间绳卡连接牢靠,符合规定要求。1、 电气安装符合要求,升降机整机电路工作正常。4 4电气电气2、 有专用开关箱,开关箱内装设隔离开关及漏电保护器,电器设备无漏电现象。3、 电缆无老化,脱皮现象。1、 上下限位、极限限位器动作可靠,碰块位置适当牢固。2、 检查电磁制动器,保证制动间隙大小,以达到其制动力矩,检查磨擦片厚度应满足要求。5 5安全安全装置装置3、 检查防坠安全器是否完好,运行中不应有点击异响,且发生作用时制动

88、动作正常。防坠安全器应有试验报告并在有效期内,防坠安全器试验结果应满足要求。4、 吊笼安全装置和门连锁装置动作灵敏可靠。5、 缓冲器应配备齐全,安装位置正确。序序号号项目项目验收内容验收内容1、 吊笼空载、升降机应进行全行程不少于三个工作循环的试验,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备注备注6 6空载空载试验试验每一个工作循环的升降过程中应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制动, 其中在半行程以上应至少进行一次吊笼上升的制动试验。2、 检查吊笼有无制动瞬时滑移现象,起、制动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平稳,有无异常响声。1、 静载试验(额定 125%载荷),吊笼底部不接触缓冲器,10 分静载静载7 7超载超载试验试验钟内不应有任何下滑现象

89、。2、 吊笼内装载 125%额定载荷,在10m 高度上下运行各三次,吊笼应平稳,起、制动正常,无异常响声。1、 地面吊笼出入口应设防护棚,采用 5cm 厚木板或两层竹榀架设。8 8安全安全防护防护2、 每层卸料平台宽度应大于120cm,设有常闭型定型化的安全门,其高度应大于米。3、每层卸料平台两侧设高 m 和的双道防护栏杆及 18cm 高挡脚板,并挂设密目式安全网。1、 垂直度测试,安装高度小于 70 米应小于 1/1000,大于 70 米9 9其它其它应符合规范要求。2、接地电阻测试,应小于 4。建机一体化企业意见:建机一体化企业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年月日施工总承包单位意见:施工

90、总承包单位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年月日使用单位意见:使用单位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监理单位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年月日说明: 应参加建筑起重机械验收的人员包括: 1、 建机一体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安装技术负责人、安全员;2、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3、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4、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附表:施工升降机附着验收表施工升降机附着验收表建机一体化建机一体化企业企业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原附着点处原附着点处高度高度序序号号1 12 23 34 45 56 67 7附着附着之后之后验收验收

91、项目项目附着附着之前之前验收验收项目项目项目项目备案编号备案编号原安装臂原安装臂铰点高度铰点高度高度高度本道附着位置本道附着位置m规格型号规格型号附着道数附着道数m m备注备注(楼层、(楼层、 轴线)轴线)本道附着点处本道附着点处 m高度高度验收内容验收内容附墙架构件等是否开焊、变形和裂纹附墙杆和调节杆是否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与建筑物水平与建筑物水平中心距离中心距离最后附着后最后附着后m臂铰点高度臂铰点高度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建筑物上附着点布置和强度是否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附着距离超出使用说明书要求,附墙杆重新制造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附墙框架安装位置是否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附墙框架与导轨架及建筑物是否固定牢

92、靠附墙撑杆平面与附着面的法向夹角不应大于 8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安装垂直度偏差应符合标准规定(对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偏差值不应大于导轨架高度的 1000)附着点以上导轨架自由高度不得大于使用说明书要求8 89 9建机一体化企业意见:建机一体化企业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年月日施工总承包单位意见:施工总承包单位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年月日使用单位意见:使用单位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监理单位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年月日说明: 应参加建筑起重机械验收的人员包括: 1、 建机一体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安装技术负责人、安全员;2、使用单位项目负

93、责人、机械员、安全员;3、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4、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附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工程名称工程名称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建机一体化建机一体化企业企业设备名称设备名称制造厂家制造厂家规格型号规格型号安装安装起止时间起止时间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编号姓名姓名安装安装使用使用作业作业人员人员建机一体化建机一体化企业意见企业意见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登记机构登记机构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字):(盖章)年月日使用使用登记编号登记编号位意见位意见工种工种资质证书编号资

94、质证书编号检测报告日期检测报告日期岗位证号岗位证号使用地点使用地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安装负责人安装负责人首次安装最终使用项目检测负责人项目检测负责人检测结论检测结论工种工种岗位证号岗位证号设备安装高度设备安装高度(m m)备案编号备案编号验收时间验收时间姓名姓名使用单使用单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中除使用登记编号及登记机构意见栏外,其余栏目由使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使用单位、建机一体化企业、登记机构各一份)。 2、安装及使用作业人员应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机、司索信号工、维修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附表:建筑起重机械日常检查记录表建筑起重机械日常检查记录表设备名称

95、:备案证号:设备型号:填写单位:操 作 者:填表时间:序序日期日期电磁离合器、电机电刷刹车装置安全装置联轴节连接销轴及螺栓钢丝绳各转动轴承各减速器及润滑油位各接触器触点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计划修理汇总号号检查内容检查内容123456789良好有问题(可以使用)10其他部件检查标记检查标记当场处理(可以使用)#修理保养完(可以使用)故障不可用附表: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记录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记录设备名称:备案证号:设备型号:填写单位:维护保养性质:日常维护保养定期维护保养年年月月日日维护保养内容维护保养内容维保

96、人员维保人员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附表:建筑起重机械转场维修保养记录表建筑起重机械转场维修保养记录表设备名称设备名称型型 号号备案证号备案证号出厂日期出厂日期制造厂家制造厂家产权单位产权单位检查、维保日期检查、维保日期序号序号检查、维护、保养内容与要求检查、维护、保养内容与要求检查、维修、保养情况检查、维修、保养情况备注备注1检查各系统磨损情况,调整间隙或松紧度。2检查主要受力部位的固定螺栓受损情况。3检查整机钢结构部分是否存在裂缝、脱焊以及其他损坏的部件。对各润滑部位加换润滑油,对各润滑点加注相4应的机油和油脂,保证润滑,清洁干净,油量充足。检查电器设备的可靠性,对电器与电气线路进5行全面检查

97、维修,对不能满足要求的电器与线路进行更换。6检查、调整各种制动器、安全保护装置和操作机构等,保证灵敏有效。7检查、调整液压系统,更换液压油。检查、调整或更换各系统的齿轮、传动连接、8摩擦片、制动带、垫片、密封圈、轴承、钢丝绳、吊钩和其他磨损零件。9排除漏油、漏水、漏电现象。10对整机进行全面的清洁、油漆,排除异常现象和整修。检查、维保结论:检查、维保结论:建机一体化企业(盖章)建机一体化企业(盖章)参加检查、维保人员签字:参加检查、维保人员签字:附表:建筑起重机械小修(项修)记录表建筑起重机械小修(项修)记录表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备案证号:填表时间:填写单位:修理时间修理时间维修部位维修部位维

98、修内容维修内容发生原因发生原因维修人员维修人员附表:建筑起重机械大修和技术改造记录建筑起重机械大修和技术改造记录产权单位产权单位设备名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规格型号制造厂家制造厂家出厂日期出厂日期送修时间送修时间技改单位技改单位维改资质证书号维改资质证书号完工日期完工日期技改单位经办人技改单位经办人技术改造技术改造项目内容项目内容更换主要更换主要零部件零部件完工验收完工验收记录记录技改人员技改人员(签字)(签字)技改负责人技改负责人(签字)(签字)接收人接收人(签字)(签字)本规程用词说明本规程用词说明1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用语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

99、,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这样做的,采用“可”。2 2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 采用 “应符合现行的.规定” 或 “应按照.执行”:条文中“条”、 “款”之间承上启下的连接用语采用“符合下列规定”、 “遵守下列规定”、“符合下列要求”。引用标准名录引用标准名录1 1塔式起重机GB/T50312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3

100、 3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 265574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 506565 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 508706 6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7 7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8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9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1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1111福建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DBJ 13-891212福建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DBJ/T 13-67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应

101、用管理规程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应用管理规程条文说明条文说明制定说明制定说明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应用管理规程DBJ/T*-*-*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月*日以*号文批准发布、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年*月*日以*号文批准备案。为便于广大施工、设计、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应用管理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目目次次1 1总则总则 492 2术语术语493 3基本规定基

102、本规定 494 4建机一体化企业建机一体化企业50一般规定50建机一体化企业资质条件50自有建筑起重机械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一体化资质条件50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库与建筑起重机械列表515 5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51一般规定51起重机械租赁516 6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51一般规定51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52起重机械检测53起重机械验收537 7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53一般规定53检查和动态管理54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548 8建筑起重机械保养和维修建筑起重机械保养和维修54一般规定54起重机械保养54起重机械维修549 9事故处置事故处置 55551010建筑起重

103、机械档案及信息管理建筑起重机械档案及信息管理 5555一般规定55安全管理档案55信息化管理平台551 1总总则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6 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建设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建20126 号)、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35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机一体化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155 号)、关于建机一体化企业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1539 号)等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省建机一体化企业的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确保

104、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拆卸等各环节管理到位、责任明晰,制定本规程。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本规程所适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包括: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暂不包括:门式起重机、架桥机等特种设备。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门式起重机、架桥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可参照本规程进行管理。2 2术语术语本章列出了本规程常用的术语名称,便于规范使用,其它文献使用时可供参考。3 3基本规定基本规定本条规定了对建机一体化企业及其设备实施信息化动态管理。本条明确了哪些企业可申请进入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规定了建机一体化企业的选用要求。明确了建

105、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和拆卸过程中,一体化企业、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的安全责任。有些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不一定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所以在此规定使用单位的责任。规定了加强建机一体化企业信息化动态监管的基本要求。4 4建机一体化企业建机一体化企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规定了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安全保证组织体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 号)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机械(C1)、土建(C2)、综合(C3)三类,建机一体化企业除了配备机械员外,还应配备C1

106、或 C3 类安全员。本条规定了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应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 第 6 章执行。创办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实训基地,加强技能实训,是提高作业人员操作技能的重要手段。鼓励建机一体化企业创建实训基地。建机一体化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保险费。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有涵盖建筑起重机械从业人员名单的,建机一体化企业可不再为该工程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建机一体化企业为从事危险岗位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费。建筑起重机械常因管理不善、违章作业等人为因素和受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等影

107、响,发生钢丝绳断裂、整机倒塌等事故,从而造成作业人员和周边人员的伤亡或重大的经济损失。 2016 年第 14号台风“莫兰蒂”造成厦门辖区内多台塔吊倒塌损坏,有许多建机一体化企业为建筑起重机械办理了包括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意外财产损失险,为企业挽回了不少经济损失。因此鼓励建机一体化企业为建筑起重机械及其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包括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意外财产损失险。建机一体化企业资质条件建机一体化企业资质条件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建设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建20126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机一体化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155 号)、关于建机一体化企业起重设备安装工

108、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1539 号)等文件规定,明确了省内、省外建机一体化企业的基准条件。自有建筑起重机械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一体化资质条件自有建筑起重机械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一体化资质条件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机一体化管理的通知 (闽建建20155 号) 、关于建机一体化企业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1539号)等文件规定,明确了自有建筑起重机械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一体化的基准条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库与建筑起重机械列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库与建筑起重机械列表“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系统”指福建省建起重机械产权备案

109、(变更)登记系统,福建省所有的建筑起重机械通过此系统统一登记录入,形成“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库”。根据经营需要和从业人员配备数量等情况,建机一体化企业或自有建筑起重机械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从“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库”中选择自有的设备,将该设备导入“建机一体化企业信息系统”,通过规定程序批准后形成的“建筑起重机械列表”;未录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库”的建筑起重机械,将无法导入“建筑起重机械列表”。建机一体化企业和自有建筑起重机械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拟用于安装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必须从“建筑起重机械列表”中选择;未在“建筑起重机械列表”中的建筑起重机械,一律不得用于安装使用;达到报废标准或闲置不用的建筑起

110、重机械,建机一体化企业和自有建筑起重机械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可自行从“建筑起重机械列表”中删除。在建工程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从“建筑起重机械列表”中增减,或办理产权变更。5 5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一般规定一般规定本条规定了为防止套用备案证进行出租等违规行为的有效措施。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专业分包合同应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闽建建201332 号)执行,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建机一体化企业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建筑起重机械进场核验,主要是为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实

111、物与安全技术档案相吻合,以防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进入施工现场。6 6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一般规定一般规定根据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和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本条规定了审核审批要求。针对目前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普遍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缺少基础设计及验算、附墙技术方案、多塔防碰撞技术措施和外电防护方案等内容;这些方案由建机一体化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送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签字后,方可实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建筑施工

112、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196-2010 第、 条和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 使用、 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215第条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如设备基础形式改变、设备安装位置改变、吊装方法改变、辅助吊装设备改变或安装场地周边新增外电高压线路等,应当重新按规定程序对专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并经审批后再实施。因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过程危险性较大、技术性较强,且需要多人分工合作,因此本条规定了每台塔机和施工升降机至少配备的安装拆卸工等作业人员的标准。安全技术交底可有效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是预防事故发生的一种重要手段,因此本条规定建机

113、一体化企业应分级对安装(拆卸)现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交底人、接受交底人、安全员三方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考虑到电子信息化管理需要,安装或拆卸告知可通过传真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基础的位置、尺寸和施工质量能否满足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和使用的需要,在安装前应组织相关方对基础进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使用单位对建机一体化企业的安装(拆卸)过程实施现场监督应在安全日记、施工日记或专门表格中进行记录,做到有书面记录可追溯。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框架往往达不到原厂制造的质量标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容易造成安全事故,所以本

114、条作了禁止性规定。因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位置受场地和建筑物等因素的影响,当附墙杆的角度和长度不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或使用非原厂制造的附墙杆件时,其附墙杆计算书、设计图以及制作材料,应由建筑起重机械原制造厂家确认或请专家组进行论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或拆卸告知登记的从业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应变更。若因人员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拟变更人员应具备同等资格。历史事故统计,建筑起重机械很多事故都发生在安装(拆卸)过程,因此加强安装(拆卸)过程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本条特别规定建机一体化企业应指派至少1 名机械员现场管理和至少1 名安全员现场监督,使用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也应指派机械员和安全员现场监管,监理单位应指

115、派监理员实施旁站,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安全员应为C1 或 C3 类安全员。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验收(自检、检测和四方验收)是保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本条明确规定了应参加自检的人员,以确保自检质量。第三方检测是对安装(包括顶升、加节或附着)自检情况的验证,因此规定了首次安装质量检测和使用过程中的六种需要再次检测的情况。本条规定是为督促检测机构人员认真按规程检测,提高现场检测质量,杜绝虚假检测报告。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因顶升、加节和附着也是安装的一部分,因此本条规定除首次安装检测合格要组织“四方验收”外,每次附着锚固后,也应组织“四方验收”。建

116、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 第 节“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验收”对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验收作了原则性规定,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危险等级组织相应人员参加验收。本条明确规定了相关方应参加验收并签字的人员。7 7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一般规定一般规定未纳入“建筑起重机械列表”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办理使用登记。目前许多工地的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配备不足,尤其是塔式起重机械司机、司索信号工和施工升降机司机,检查时经常发现由班组作业人员顶替开机。因此规定了使用单位和建机一体化企业应按标准要求配备机械员、安全员和操作人员,规定了作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接受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的要

117、求等。建筑起重机械使用阶段应由使用单位组织建机一体化企业对相关施工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与监控。群塔作业时,容易发生相互碰撞,因此要求使用单位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不同的使用单位应由建设单位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福建省大部分地区(尤其是沿海地区)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因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周期较长,常常受到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因此,在安装、使用、拆卸建筑起重机械时,应充分考虑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筑起重机械检查和动态管理建筑起重机械检查和动态管理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是发现设备安全隐患或问题的主要手段,因此

118、要求使用单位和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检查可在建机一体化专业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书进行约定。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应由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机一体化企业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各检查评定项目进行检查评分,发现建筑起重机械存在安全隐患或问题的,相关责任方应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建筑起重机械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建筑起重机械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建筑起重机械的选择与布局,应充分考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尤其应考虑降低噪音污染、废油排放。8 8建筑起重机

119、械保养和维修建筑起重机械保养和维修一般规定一般规定建筑起重机械的保养和维修工作是建机一体化企业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障设备安全高效运行的有力手段,因此,建机一体化企业应按照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规程,做好保养和维修工作,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建筑起重机械保养建筑起重机械保养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保养、 定期保养可结合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进行, 认真做好“十字作业” (即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和防腐等工作),保障建筑起重机械保持安全高效运行。每次设备转场时,建机一体化企业应组织维修保养一次,保障建筑起重机械以良好的状态进入新的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维修建筑起重机械维修建机一体化企业应根据建筑起重

120、机械的使用、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对机械设备进行小修、项修和大修,以降低故障率,保证机械完好率,并根据检修的情况填写记录。9 9 事故处置事故处置建机一体化企业、使用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建筑起重机械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1010安全管理档案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安全管理档案和信息化管理平台一般规定一般规定建机一体化企业和使用单位均应根据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本企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档案。建机一体化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及时编制、收集、汇总、整理和移交归档各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档案。安全管理档案安全管理档案明确建机一体化企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档案的主要内容。明确

121、使用单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档案的主要内容。明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一机一档”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明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一机一档”的各项内容的具体要求。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机、司索信号工、维修工、辅助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如汽车吊司机)、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等作业人员。信息化管理平台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建机一体化企业信息系统”、“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系统”,对建机一体化企业信息和建筑起重机械信息如实进行备案登记。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76 号)规定,备案登记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远程视频监控技术发展较快,有利于实时掌握权属建筑起重机械的运行情况,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为防止建机一体化企业老旧设备、无证设备或人员采用“套牌” “套证”等行为欺骗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或监理单位宜通过信息系统,对相关建机一体化企业、建筑起重机械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信息进行查询,确保企业、机械实物、人员资格与档案信息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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