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法律实践员工入职培训版012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69534304 上传时间:2024-07-30 格式:PPT 页数:83 大小:6.50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力法律实践员工入职培训版012_第1页
第1页 / 共83页
电力法律实践员工入职培训版012_第2页
第2页 / 共83页
电力法律实践员工入职培训版012_第3页
第3页 / 共83页
电力法律实践员工入职培训版012_第4页
第4页 / 共83页
电力法律实践员工入职培训版012_第5页
第5页 / 共8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力法律实践员工入职培训版012》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力法律实践员工入职培训版012(8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主讲人游福兴电力法律实践2目目 录录电力法概述电力法概述1电力营销法律实践电力营销法律实践2电力侵权法律实践电力侵权法律实践3电网建设法律实践电网建设法律实践43电力法概述电力法概述n一、电力法律体系一、电力法律体系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我国法律的效力层次区分为四个层次:最高层次: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第一层次:法律。第二层次:行政法规。第三层次: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我国基本上形成了以电力法为龙头的电力法律体系框架。n法律: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它又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二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

2、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核心是电力法(属特别法)。n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法规。主要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等。n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n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前

3、者如海南省电力建设与保护条例、江西省反窃电办法等;后者如福州市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n4n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例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反窃电办法。n规章: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章。n前者如供电营业规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等。n后

4、者如深圳市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窃电行为暂行办法等。n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具有普遍效力的法律适用方面的文件,是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统一适用的执法办案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由于这些司法解释直接应用于指导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实践工作,具有相当的重要性。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n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对于指导和推动该行政区域内的具体工

5、作,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例如1999年1月6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电力工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窃电案件的意见、国家经贸委关于窃电案适用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能否在高压线下钓鱼的回复。n技术经济规程和规则技术经济规程和规则: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5n二、二、电力法电力法的基础内容的基础内容n电力法1985年起草,1995年12月颁布,1996年4月1日开始施行,十年磨一剑,是我国电力工业法制建设史上的里程碑,标志着电力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n电力法总结了我国几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6、发展电力事业的成功经验,并将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同时借鉴了国外电力法制建设经验,体现了改革成果,反映了改革方向,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力基本大法。n立法的全过程坚持了:1、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原则;2、实事求是的原则;3、法制统一的原则;4、以重大的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为基础的原则;5、体现国家利益、反映人民意志和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的立法民主原则。n现行电力法体现了以下重要精神:1、依靠中央和地方,动员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实行多家办电,允许外商投资电力项目,维护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加快电力事业发展;2、坚持政企职责分开,改革传统高度垄断的电力管理体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

7、经济要求的新体制,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适当超前发展,保障安全运行,以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3、依法保护环境,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4、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电力事业;5、提倡开发水能资源,发展中小水电,促进农村电气化;6、合理核定和划分供电营业区,一个地方可以有多个供电营业区,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建立和完善多竞争主体的电力市场;7、坚持科技进步,不断提高电力生产力水平。6n电力法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1、电力建设、电力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与电网规划的关系;国家通过制定有关政策,支持、

8、促进电力建设;电网配套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应当与发电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等问题。2、电力生产与电网管理电力生产与电网管理:电网运行应当连续、稳定,保证供电可靠性;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网调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生产企业要求将生产的电力并网运行的,电网经营企业应当接受。3、电力供应与使用、电力供应与使用: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供电企业的强制缔约义务、连续供电义务、抢险救灾紧急供电义

9、务等。4、电价与电费、电价与电费: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上网电价实行同网同质同价;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5、农村、农村电力建设和农业用电电力建设和农业用电: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村电力建设给予重点扶持;农业用电价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6、电力设施保护。、电力设施保护。7、监督检查。、监督检查。7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电力营销法律实践电力营销法律实践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用电报装主体供电方案确认供电设施投资界面用户电房无偿使用接电检验用电检查用电计量供电质量中止供电电费回收用户供

10、电设施接收用电报装阶段合同履行阶段无合同供电8南方五省区电网(2008-2010年)法律纠纷诉讼仲裁案件统计表单位名称单位名称购售电合同购售电合同供用电服务供用电服务借款担保借款担保侵权侵权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其他其他供用电服务纠纷供用电服务纠纷占公司比例占公司比例占南网比例占南网比例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24441524212612347%86%广西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0183132351076%3%云南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016270101714%3%贵州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0291101526912%6%海南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01205618409.5%2%2008-2010三年合计(宗

11、)三年合计(宗)25192160124135630%9营销法律风险的核心营销法律风险的核心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合同n一、合同的主体一、合同的主体n(一)供电人。(一)供电人。n1、供电企业的供电义务:电力法26条、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5、23及其他。n电力法第26条“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这里的国家规定,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则第23条予以具体化,“供电企业没有不予供电的合理理由的,应当供电”,拒绝供电的唯一条件就是有合理的理由。n何为合理理由?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n1、不属于本营业区

12、内的用户申请用电的(电力法第26条);n2、供、受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试验和运行,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5条);n3、拒不办理相关手续或交纳相关费用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23条);n4、明知用户存在违法行为情形。所谓明知用户存在违法行为情形,是指明知用户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予以供电,并且这种供电可能给供电企业自身造成损害的情形。10n5、其他。例如政府命令可否作为停电事由?【案例】2006年5月31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国家工商总局、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等国务院七部门,联合召开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

13、议。即日起,国务院七部委将联合行动,整治企业非法排污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王禹民出席会议讲话,强调电力企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对需要关停整顿的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电、限电的方式加以整治。对不执行政府或有关部门下达的停电、限电通知或变相违规供电的供电企业,一经发现,电力监管机构将予以通报,并建议有关部门按监察部与环保总局联合印发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11n2、供电企业的停电义务n供电企业的停电义务,主要为以下几点:(1)用户销户的,再用户结清电费后,拆除接户线和用电计量装置(供电营业规则32条);(2)、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

14、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营业规则33条)或因用户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如期抄到计费电能表读数(供电营业规则83条);(3)、用户依法破产的,应予销户,终止供电(供电营业规则36条);至于何时销户停电?是申请破产、宣告破产还是破产清算完毕呢?n3、供电企业的更名过户义务:营业规则29、36、94条n一、用电方主体资格审查要件一、用电方主体资格审查要件n用电人主体资格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包括企业法人、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经营承包户、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但并非任何主体均具有用电申请资格,供电企业应当仔细甄别、审查。一般而言,用电人申请用电应当具备以下条件:n1、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5、n签约对方为个人时,原则上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签约人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12n2、能满足供电企业供电的前置条件。电力用户不一定必须要具有用电设施,但是应当为供电企业提供供电的前置条件,例如具有明确的用电地址,具有相应的用电物业权限。用电人申请用电时,应当向供电企业提供物业权属证明,证明其具有所申请用点地址的申请用电权。否则,未经第三人同意即对第三人房产内进行供电,显然是不适合,也不应当的。n二、用电方主体资格的业务审查二、用电方主体资格的业务审查n(一)用电方报装用电时应当提供的资料n1、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n物业权属证明材料主要是

16、证明申请用电地址的物业权利归属,证明申请人是否具有相应的用电申请权限。物权权属证明材料包括房地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含有明确房产权属、土地使用权证的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等)、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使用合同等。n2、用电方身份证明材料n属自然人(居民用户):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士兵证、护照等。n属法人(公司、企业、社会团体用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n属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n如果对营业执照存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工商局)等,进一步进行核实。13n3

17、、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n主要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军人证、护照等。n(二)对用户报装资料进行审查n审查、核实用户提交的资料主要应注意以下方面:n(1)核对报装资料的真实性。n用电方提交的资料,应为原件及复印件,供电方核对原件后,确认无误,将原件退回用电方。如用户提供的是复印件,那么单位用户提交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用户印章,而非单位用户提交保存的复印资料,也应当由用户签名确认:“本材料与原件无异。”n(2)认真审核授权委托权限。由委托人代理报装用电业务时,应出具授权委托书。n供电方对核对授权委托书一般应注意:对方代理人有否代理权,其代理范围、代理期限等;法定代表人授权或签字的,应当要求其提

18、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n对于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的,特别是对对方主体情况并不了解时,应当要求其出示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尽管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约)。因为有些分公司它是挂靠在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军工企业名义下,实为个人承包。n(3)注意审核公章。合同公章名称(合同主体名称)与营业执照是否相符,合同公章、签名是否真实;特别注意合同主体的名称与欲与之签订的主体是否同一,防止出现名称相近,却相距甚远的不同主体。14n注意合同加盖的公章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1)盖“财务公章、部门公章、发票专用章”等非法人公章或非法人合同专用章;(2)伪造公章、私刻公章,包括真的公章进行改造,如“中国某某总公司贸易发

19、展部”遮盖“贸易发展部”,也包括私刻仿制公章;(3)公章的倒签,企业的名称发生更改,用以前的公章盖现在的合同(涉及效力问题)或用现在的公章盖以前的合同(涉及合同伪造),如“广东省某县电力公司”、“某县电力公司”。(4)在合同最后“签名盖章”一栏,要注意当事人名称与公章名称相对应,并以公章名称为准;n(4)注意审查申请人的履约能力。对企业申请用户的履约能力审查,可以通过其注册资本、用电地址的厂房、设备的权属情况来判断。必要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资产负债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等资信证明;对方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较差的,应要求其提供合法、切实、可信的担保或考虑采用适当的付款

20、方式。15n二、质量条款:供电质量二、质量条款:供电质量侵权与违约的竞合侵权与违约的竞合n1、电力的质量,在供用电合同中称“供电质量”。供电质量由两大部分组成,即电能质量和供电可靠性。n电能质量是表征电能品质的优劣程度。电能质量包括电压质量与频率质量两部分。电压质量又分为幅值与波形质量两方面,通常以电压偏差、电压波动与闪变、负序电压系数(三相电压不平衡度)等指标来衡量电压幅值,以电压正弦波畸变率来衡量波形质量。频率质量则以频率偏差来衡量。n供电可靠性是电力系统对用户连续可靠地供给电力能力的量度。评价供电可靠性的指标主要由停电状态对用户发生影响的特征要素来描述。这些要素主要有:停电的频度、停电的

21、持续时间、停电范围的大小(停电用户数、供电故障功率或供电故障容量等)以上三个要素可以定量地建立可靠性评价指标。n2、电力供应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n(1)电力设备难以运转。n案例:马某承包了某综合养殖场,种植水稻720亩,地中打有六眼电机井,采用4寸泵(beng)抽水排灌,后起诉电力局称电压不足,影响抽水排灌,300亩没种上,其余40亩由于缺水导致秧苗死亡,要求赔偿。n还有的在农村普遍存在着电压太低,电灯无法正常亮,电饭锅、冰箱等用不了,煮不熟饭等等。16n(2)造成火灾或设备等损害。n投诉:医药总公司三台空调同时烧毁;电城镇曾发生烧毁大部分房屋时间。n2、供电企业的供电质量义务n电力法第二十八条

22、规定,“对公用供电设施引起的供电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处理”,本条将供电企业保证质量的责任限定为公用供电设施引起的。本人认为电能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责任承担,按以下标准界定:n(1)供电质量以电能履行地点为标准。因履行地点至用户的设施引起的供电质量问题责任在于用户。对用户违反规定,私自增容,私拉乱接,超容用电等情形造成的,应及时取证。n(2)公用供电设施与专用、共用供电设施的分界点为标准。对于产权虽属用户,但已成为公用的10KV线路,供电质量以此为准。17n三、计量缴费方式:机械表或预付电费表。三、计量缴费方式:机械表或预付电费表。n1、缴费方式:(1)、现金预付电费:柜台、银行等方式预收;(2)划帐

23、预付;金融机构;(3)购电方式:预付费装置;(4)赊销方式:现金支付、划帐。n2、电费的收费方式存在的法律问题:n(1)预付电费是否为工商局认定的“不正当竞争”。电力公司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公用企业。电力公司滥用其优势地位,在给用户正式送电之前,以收取“付费购电款”的方式(未将此款项抵顶电费、滚动结算,而是长期无偿占有),强行收取用电押金,否则拒绝提供供电服务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n(2)存在着卡费用尽自动停电之情形,违反停电通知的义务。n技术上的解决手段:(1)报警;(2)宽限电量18n四、电价电费的结算四、电价电费的结算n、电价结算依据:n(1)电价确定的标准:(

24、a)国家有关规定和约定。模糊性行业其电价须由合同来约定。(b)违约金须有合同约定。【案例】因用电人某酒店长期拖欠电费,某市电力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清还拖欠的电费103万余元及电费滞纳的违约金281万余元。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电力公司长期供电给酒店使用,酒店未按规定支付电费给上诉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请求清还电费合理合法,其请求应予支持。但对于电费违约金的法律适用,一审法院认为,因双方在供电合同中没有约定计收违约金,且双方在协议清还电费时也没有约定计收违约金,故计收违约金应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付款的同期同类贷款逾期利率计至起诉之日止;二审法院则认为,电力公司以电费违约金是法定的,不是一

25、般债务,不应按银行贷款逾期计息,应按国务院行政法规及电力部规定每日按电费千分之三计收违约金为由提出上诉,其上诉理由成立,应予支持。19n(2)政府电价变动时存在的法律问题。n合同法第六十三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案例】宜补收电费案:2004年710月,信宜市的住宅电价为0.704元/度,黎某每月均按信宜市电力局的电费通知按时交清了电费。2004年10月13日广

26、东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改委2004年6月8日的通知,作出了关于调整龙门等县(市)销售电价的通知(2004)274号),规定信宜市住宅电度电价调整为0.79元/度,自2004年6月15日按抄见电量起执行,由此产生的价差按多退少补原则处理。信宜市物价在2004年11月1日转发了该文后,信宜市电力局即向黎某发出补交电费通知单,并从黎某的银行帐户中扣缴了电费差价89.96元。就此,黎某认为该文违法,电力局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政府定价是否具有溯及力?(2)本案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3)启示:对逾期付款、拖欠电费的行为,用好合同法第六十三条,“政府定价.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

27、时,按新的价格执行”20n(二)电价结算时间及违约金计收n1、常见的电价结算时间:(1)按月抄表收费;(2)隔月抄表收费;(3)每月实行多次收费(主要针对大用户)n2、存在的法律问题:(1)合同约定与抄表收费时间不一致;(2)违约金的计收约定不全:不足一元按一元收取和按日累加计收。(3)催缴电费通知单的填写及盖章不规范【案例】坡心信用社案。坡心信用社案。“*用用户:至:至*年年*月月*日止,尚欠日止,尚欠电费*元,(未元,(未含含电费滞滞纳金),金),请在通知之日起在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供日内到供电所交清所交清电费。逾期。逾期计收收电费滞滞纳金,并中止供金,并中止供电。”【案例】1990年年9月

28、月7日日铁路法路法颁布布实施,太原施,太原铁路局所路局所辖线路的客路的客车上提供开水上提供开水实行收行收费,一杯开水两角,一杯开水两角钱,在旅客中引起很大的反响。,在旅客中引起很大的反响。铁路法路法第第13条条规定:定:铁路运路运输企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客运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客运输服服务工作,工作,“提供提供饮用开水用开水”。提供,有。提供,有偿还是无是无偿?一杯开水收两角一杯开水收两角钱错在什么地方?太在什么地方?太原原铁路局路局认为有有偿提供开水符合法律提供开水符合法律规定,按照解定,按照解释学的方法,也不是没有学的方法,也不是没有道理。道理。铁道路道路对第第13条条专门发了个文,

29、指出了个文,指出铁路法从起草开始,直到最后通路法从起草开始,直到最后通过,第,第13条所条所规定的定的“提供提供饮用开水用开水”,其含,其含义始始终都是都是“无无偿提供提供”饮用开水,用开水,没有有没有有偿的意思。的意思。21n(4)客户服务承诺与电费收取相联。n【案例】客客户需在每月需在每月6-20日交清当月日交清当月电费,已,已办理理储蓄代蓄代转电费的客的客户,请保保证您的您的账户有足有足够的存款的存款转交交电费。若客。若客户到每月到每月20日仍未能交清日仍未能交清电费,则视为欠欠费,将会被依法中止供,将会被依法中止供电和加收和加收违约金。第五点:我局已推金。第五点:我局已推出移出移动电话

30、短信和固定短信和固定电话语音通知交音通知交费服服务,请客客户提供相关提供相关电话号号码到到95598,以便提醒您交,以便提醒您交费。n另外另外,我我们所有宣所有宣传资料包括行料包括行风热线都有提及附加的短信催都有提及附加的短信催缴服服务,承承诺了了“20日如不交清日如不交清电费则会会发送催送催费短信短信”。n最近最近,部分客部分客户反映在反映在查询后方知已有几个月欠后方知已有几个月欠费,因,因为近几个月客近几个月客户都没收都没收到催到催缴短信短信(因因为营销系系统原因原因),导致其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欠致其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欠费了,因此,了,因此,违约金不金不应由其承担,由其承担,认为属我方属我方责

31、任任,是因是因为我方没有我方没有发送短信通知而送短信通知而导致欠致欠费产生了生了违约金。金。22n五、电费回收专题。五、电费回收专题。n、用户欠费的原因、用户欠费的原因:(1)企业用户停业、解散、破产、改制、转让、分立无力偿还电费,有的企业借公司制改造、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组建集团公司等名义,将优质资产转移到新的经济实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债权人以新设公司和原企业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应当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2)用户恶意欠费,甚至积极利用行政干预欠

32、费。n、追缴方式、追缴方式: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坚持事前防预和事后及时追缴的方式,确保电费的有效回收。以下介绍几种常见的措施:n1、中断供电、中断供电。注意区分中止与终止n.通常的停电程序:A、因故中止供电:1、供电设施计划检修,提前7天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2、临时检修,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用户或进行公告;3、发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电限电或计划限、停电,按限电序位进行,限电序位应该提前公告。B、除因故中止供电外:应将停电的用户、原因、时间报本单位的负责人批准;停电前3至7天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对重要用户的停电,应将停电通知书报送同级电力管理部门;停电前3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户一次,

33、方可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实施停电。23n.欠费停电程序: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停电后续义务:停电原因消除后,3天内必须供电,否则应履行说明义务。注意承诺与法定义务的区别n停电通知的送达:n通知的种类:电费通知、催缴电费通知、停电通知、债权抵消通知。n通知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电子送达、公证送达、约定送达、委托送达(邮政部门)、公告送达(有争议,但适用、司法解释)。n2、发送律师函发送律师函。与律师所合作,对拖欠电

34、费客户发送律师函,催促其缴费,这种方式一方面对部分用户有督促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作为债权催缴证据,避免超过诉讼时效。n3、申请法院发送支付令申请法院发送支付令。支付令的好处是费用少、程序简便,对于农村中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的客户而言,有时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仍不失为一种方式。n3、提起诉讼提起诉讼。起诉也是追讨债务的一种方式,但是从前几年我局采用诉讼方式追讨电费的情况来看,并不太理想,一方面诉讼的成本高、耗时长,另一方面执行效果不理想,因此,提起诉讼时应当预测诉讼的效果和成本,注意采取诉讼财产保全。以下几种情形应当提起诉讼:(1)企业分立、合并逃避债务的:如甲公司将其主要资产投资入股成立一个新的

35、公司或另一公司;24n(三)、由拖欠电费引发的诉讼时效问题。n1、诉讼时效的概念、应注意的问题。n2、特殊诉讼时效:1年:人身伤害(产品责任是两年)、延付或拒付租金等。类似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行政复议(三个月)。n(四)拖欠电费诉讼的证据。n1、抄表卡、电费发票。一般认为,单凭抄表卡和电费发票是不足以证明欠费的事实和金额存在的,但我局从事几起电费诉讼一审都判支持。另有一判决认为,对方欠费期间没有提出异议,故认定。n2、电能表读数。n【案例】霞洞爱迪酒家案。1996年霞洞爱迪酒家拖欠约4个月电费,9月霞洞供电所停止向爱迪酒家供电,10月3日供电所十多个员工一起拆除酒家电表,由于老板不肯签字确认读

36、书,于是拿到派出所作见证。派出所出具证明:“1996年10月3日上午电站拆除酒家电度表送来我派出所验证。当时电表行度是53134度。”这证明在法院中引发争议:拆表日期究竟何时?25n六、供电设施的维护责任六、供电设施的维护责任n一、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的法律意义一、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的法律意义n(一)电力设施产权的归属:(一)电力设施产权的归属:物权法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n(二)维护管理责任的划分:用的是以产权归属为基础,以用途为划

37、分标准,并以便于维护管(二)维护管理责任的划分:用的是以产权归属为基础,以用途为划分标准,并以便于维护管理为补充的原则。理为补充的原则。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和供电营业规则供电营业规则均赋予了供电企业对特定的不均赋予了供电企业对特定的不属于自有产权的供电设施维护管理的义务。属于自有产权的供电设施维护管理的义务。n(三)合同履行地点的补充(三)合同履行地点的补充n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n意义一:是电能所有权转移的分界点。电能是商品,供电人将电能卖给用电人使用时,

38、该电能所有权的发生转移的地点即为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n意义二:是线损、变损承担的分界点。电能径流合同履行地点后,其所有权即发生了转移,因此,根据物的所有权人应当承担物的自然损耗的责任原则,电能在电力设施上产生的损耗(包括变损、线损)应当由电能的所有权人来承担。n意义三:是判断电能质量是否合格的理论分界点。26n三、电力设施资产移交三、电力设施资产移交n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有时会遇见接收用户电力设施资产的情况。这种接收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农村集体资产的整体移交,二是个体或部分用户自有或共有的电力设施的移交。前者主要存在于前些年电力体制改革中,农村集体资产整体无偿划拨给供电企业,后者常见于用户将

39、自己投资建设的高压专用线路、变电设备、进表线、电缆、低压线路设施等资产所有权让渡给供电企业(俗称资产移交),并由供电企业负责维护管理,这种情况,一般以无偿移交的方式为主。在办理资产移交过程中,供、用电双方均需对资产移交事宜及产权分界作出约定,签订相应的资产移交合同。n电力设施资产移交合同的法律性质。电力设施资产移交,具有通常物所有权转让的共性,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其特殊性,表现在:n1、电能经流电力设施所产生的损耗转由供电企业负担。n2、供电企业须负担所移交电力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27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电力侵权法律实践电力侵权法律实践高压触电案件的审判实践高压触电案件的审判实践高压触电案件的审判

40、实践高压触电案件的审判实践免责事由免责事由触触电电人人身身损损害害赔赔偿偿触电案件的分类触电案件的分类触电案件的防范与应对触电案件的防范与应对触触电电人人身身损损害害赔赔偿偿28一、触电案件的分类一、触电案件的分类n(一)划分界限:(一)划分界限:1千伏千伏(KV)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高压”包括1千伏(KV)及其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1千伏(KV)以下电压等级为非高压电。n(二)两者异同:归责原则(二)两者异同:归责原则n归责原则是指以何种根据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即确定责任归属所必须依据的法律准则。它是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基础问题。区分为过错责

41、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n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主管上有过错作为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的归责原则,只有主观上有过错,才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它适用于一般的侵权行为,包括低压触电人身损害包括低压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案件。n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它有两个特点:一是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时才适用;二是确定责任承担时不考虑行为人的过错。n比如“在高压电线周围已经设置了警示牌和防护网,但受害人仍然在高压电线周围钓鱼,导致垂钓者的死亡,在此情况下,虽然不能完全免除责任,但可以减轻其责任”n实践中,“过错”在触电案件中无论是高低压触电案是

42、双方争议的焦点,是第一大战场。29n无过错责任原则受社会本位思潮影响,从整个社会利益之均衡,不同群体之比较,使获得高额利润的企业等承担由生产而对他人造成的损失,企业以保险制度保险制度进一步转化为全社会共同分担损失,从而合理转移社会风险,保护社会弱者,也就是现在的以人为本思想的体现。它成了国家分配正义、分配不幸损失的工具。n第三条第三条 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供电区域内,由被保险人所有或管理的供电设备及供电线路,因下列原因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n(一)被保险人工作期间的疏忽和过失行为;n(二)被保险人造成的供

43、电线路断路、短路、搭错线;n(三)被保险人造成的供电线路电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n(四)被保险人机器设备由于其内部原因造成的机器损坏,造成运行事故而给第三者带来的损失。供电责任险条款供电责任险条款30二、高压触电案件的审判实践二、高压触电案件的审判实践n(一)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责任的构成要件n1、须从事高压危险活动、须从事高压危险活动。主要包括以高压制造、储藏、运送电力、液体、煤气、蒸汽等气体等。值得注意的是,最高院奚晓明等出版的专辑认为,“在高压活动的认定中,应当与高压物损害责任的适用范围相区别”“经过高压作用后的电力、液化气、煤气、蒸汽等物品因其危险实现而导致损害,则属于高度危险物

44、损害责任,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第72条”。即“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n2、须造成他人损害。、须造成他人损害。这里的损害是指现实的损害,不包括损害的可能或损害的危险。损害的范围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他人”是指责任人以外的第三人,责任人的雇员或工作人员不在其列。法条法条侵侵权责任法任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三条 从事高空、从事高空、高高压、地下挖掘活、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或者使用高速轨道

45、运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害的,经营者者应当承担侵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任,但能够证明明损害是因害是因受害人故意受害人故意或者或者不可抗力不可抗力造成造成的,不承担的,不承担责任。任。被侵被侵权人人对损害的害的发生有生有过失失的,可以减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者的责任任31n3、高度危险活动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高度危险活动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规则有直接原因规则、相当因果关系规则、推定因果关系规则等。我认为,触电案中的因果关系至少要证明几点:n一是因触电遭受损害,一般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或者法医鉴定报告;n二是能证明触电的地点和肇事电力设施。即证明受损害是某条线路或设备造

46、成的。一般由当时的报案记录、派出所和安监部门现场勘察笔录等证明。n(二)损害赔偿的内容(二)损害赔偿的内容n1、赔偿法律关系主体、赔偿法律关系主体经营者。经营者。n民法通则将从事高压危险作业的责任主体表述为“高度危险作业人”,但对于谁是“高度危险作业人”有不同的看法,一般认为是指所有人和经营管理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则直接将其界定为“电力设施的产权人”。现在侵权责任法又改为“经营者”。通说认为三者区别不大。在民法上,物的所有者负有管理自有物的责任,在司法实践中,肇事电力设施的产权人和维护管理人仍是认定“经营者”的核心要义。32n证明肇事电力设施产权人和维护管理人在实

47、践中,主要依靠以下因素来证明:n(1)投资建设。)投资建设。根据电力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力投资者对其投资形成的电力,享有法定权益”,电力设施的所有权归属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界定。这里有供电方案、中间检验和竣工检验、施工承揽合同以及自认等证据加以支撑。n(2)占有事实。)占有事实。物的公示方法来看,动产以占有为公示方法,为其权利存在的外衣,不动产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电力设施具有整体性且多为户外,对该电力设施的占有多体现为对其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例如对配电房门钥匙的掌控、维修维护记录、申请暂停、暂拆等记录。n(3)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理论上说,在电力设施建成投产后,本无需登记亦无需签订合

48、同加以明确,其归属即已有定论。然物之所有人要证明此物为己所有,需提供一系列的出资建设证明过于繁琐,且从而日常维护管理的范围与所有权的归属并非一对一的关系,且国家的登记机关对于电力设施的登记并没有完整的展开,于是乎,合同约定双方的分界点其意义即应运而生。从此种层面上来说,我们以为合同约定产权分界其作用在于确认电力设施的产权归属,但非确定电力设施的产权归属。33n(4)法律推定。)法律推定。这里面主要是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规定:n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公用供电设施建成投产后,由供电单位统一维护管理”、“共用供电设施的维护管理,由产权单位协商确定,产

49、权单位可自行维护管理,也可以委托供电企业维护管理”、“用户专用的供电设施由用户维护管理或者委托供电企业维护管理”。n供电营业规则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用户独资、合资或集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等供电设施建成后,其运行维护管理按以下规定确定:、属于公用性质或占用公用线路规划走廊的,由供电企业统一管理。供电企业应在交接前,与用户协商,就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达成协议。对统一运行维护管理的公用供电设施,供电企业应保留原所有者在上述协议中确认的容量。、属于用户专用性质,但不在公用变电站内的供电设施,由用户运行维护管理。如用户运行维护管理确有困难,可与供电企业协商,就委托供电企业代为运行维护管

50、理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属于用户共用性质的供电设施,由拥有产权的用户共同运行维护管理。如用户共同运行维护管理确有困难,可与供电企业协商,就委托供电企业代为运行维护管理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在公用变电站内由用户投资建设的供电设备,如变压器、通信设备、开关、刀闸等,由供电企业统一经营管理。建成投运前,双方应就运行维护、检修、备品备件等项事宜签订交接协议。、属于临时用电等其他性质的供电设施,原则上由产权所有者运行维护管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34n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责任分界点按下列各项确定:、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

51、,支持物属供电企业。、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属供电企业。、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用户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企业。、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分界点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产权属于用户且由用户运行维护的线路,以公用线路分支杆或专用线路接引的公用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专用线路第一基电杆属用户。在电气上的具体分界点,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35n2、责任形态、责任形态过失相抵规则的适用过失相抵规则的适用n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肯定过失相抵规则也适用于无过

52、错责任,肯定过失相抵规则也适用于无过错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n(1)过失相抵适用的被侵权人范围。)过失相抵适用的被侵权人范围。na.无识别能力的受害人的监护人的过错可以视为受害人一方的过错进行过失相抵。但也有人认为,三种情况例外:一是单位或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他们毕竟不是法定的,照顾义务不能与法定监护人等同;二是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不能适用;三是监护人的过失与受害人的损害无因果关系。这里要注意的是无识别能力人(10岁以下儿童)本身是否存在过错?通说认为,“无行为能力人的故意不视为法律上的过错”,故无行为

53、能力人的违法不是违法。但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只要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就推定其监护人具有过错并适用过失相抵。nb.受害人雇工的过错可以视为受害人一方的过错。nc.受害人近亲属的过错一定情形下可视为受害人一方的过错。比如怠于抢救,处置不当,造成损失扩大。nd.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其生前的过错也应当视为原告的过错。36n(2)过失相抵的法律效果)过失相抵的法律效果。过失相抵的法律效果是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责任。其减轻的程度有不同的观点:过错程度;原因力;或两者兼有,以其中一种为主。触电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就明确以原因力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原因力的大小区分为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

54、。应当注意的,侵权责任法第73条规定的是“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n3、赔偿的范围、赔偿的范围:主要适用侵权责任法和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n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n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n第十七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n第二十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

55、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n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37三、免责事由n(一)不可抗力:概念与内涵。(一)不可抗力:概念与内涵。n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按照通常理解,不可抗力主要有以下几类:(一)自然灾害,典型的有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二)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劳动力缺乏、骚乱、暴动等;(三)政

56、府行为,如具有行政规章制定权、实施权的政府部门,如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省政府、市政府等,颁布新的法律、政策、行政措施。38n(二)受害人故意。(二)受害人故意。这里的故意包括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主要存在以下情况: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n第三条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n(一)不可抗力;n(二)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n(三)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n(四)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39n这里的“法律、行政法规所禁

57、止的行为”“可能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n1.电力法:n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经批准并采取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n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

58、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n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n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的行为:(一)闯入发电厂、变电站内扰乱生产和工作秩序,移动、损害标志物;(二)危及输水、输油、供热、排灰等管道(沟)的安全运行;(三)影响专用铁路、公路、桥梁、码头的使用;(四)在用于水力发电的水库内,进入距水工建筑物米区域内炸鱼、捕鱼、游泳、划船及其他可能危及水工建筑物安全的行为;(五)其他危害发电、变电设施的行为。40n第十四条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一)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二)向导线抛掷物体;(三)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

59、米的区域内放风筝;(四)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五)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六)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七)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八)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九)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十)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十一)其他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n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

60、的物品;(二)不得烧窑、烧荒;(三)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四)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n第十六条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兴建建筑物、构筑物或种植树木、竹子;(二)不得在海底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三)不得在江河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炸鱼、挖沙。41n第十七条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一)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二)起重

61、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三)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四)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n第十八条第十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行为:(一)非法侵占电力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征用的土地;(二)涂改、移动、损害、拔除电力设施建设的测量标桩和标记;(三)破坏、封堵施工道路,截断施工水源或电源。42n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不同的理解n主要存在两种情形:1、侵权责任法出台后,是否还应适用触电解释。2、对第(四)项的理念存在争议,包括:n(1)何种意识下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

62、止的行为是电力设施产权人的免责事由)何种意识下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是电力设施产权人的免责事由;n(2)何种区域内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是电力设施产权人的免责事由)何种区域内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是电力设施产权人的免责事由4344n(三)第三人过错(三)第三人过错。在高压触电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前提下,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触电事故,“经营者”能否免责或部分免责,有不同的意见,法律也没有统一的规定。电力法电力法第第60条条第第3款规定款规定“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第三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

63、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规定是赋予受害人选择权还是构成“经营者”免责事由不明确。实践中,有种观点认为,“如果高压电致人损害完全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仍然应当承担责任。电力设施产权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司法实践中,多数是直接将第三人列为被告,或供电企业追加为被告。n(四)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四)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部分免责部分免责。n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n过失,包括疏忽和懈怠。过失是以注意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民法上确定了3种不同的注意标准,相应的对应三种不同的过失。

64、n第一,第一,普通人的注意。指在正常情况下,只要用轻微的注意即可预见的情形。n第二,第二,应与处理自己事物为同一注意。如果行为人证明自己在主观上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应认定为无过失。行为人违反这种注意义务,即构成具体轻过失。n第三,第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这种注意义务,以交易上的一般观念认定具有相当知识经验的人对于一定事件的注意程度作为标准客观的加以认定,是客观标准。供电方是否已尽应尽的注意义务应以供电方是否已尽勤勉职责为通常的标准进行判断。45n(五)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遭受损害(五)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遭受损害。n侵权责任法:n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

65、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n(六)免责的例外(六)免责的例外经营者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经营者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n1、过失判断的依据。主要有:、过失判断的依据。主要有:n(1)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n(2)电力技术、操作规程和标准。)电力技术、操作规程和标准。n(3)供电方作出的社会服务承诺。)供电方作出的社会服务承诺。n(4)基于供用电合同、习惯或常理等所产生的其他义务。)基于供用电合同、习惯或常理等所产生的其他义务。过失的判断依据过失的判断依据462.2.供供电方方过错的常的常见因素因素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排除义务;虽未

66、发现安全隐患,但负有积极巡查、检修以排除隐患的义务 (1)电力设施安装架设不符合规程规范,不适于运行 ;(2)辅助设备设施的安装不完全 设备设施存有原始施存有原始隐患患 :危害因素排除不力:危害因素排除不力:47(三)供(三)供电方方过错的常的常见因素因素海南省海南省电力建力建设与保与保护条例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电力行政管理部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当组织电力企力企业及其他及其他电力力设施所有人或者管理施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以下地点人在以下地点设立并立并维护电力保力保护标志:志:电力力设施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施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下列地点和位置当在下列地点和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置安全警示标志:志:(一)

67、人口密集地段的架空(一)人口密集地段的架空电力力线路杆塔;路杆塔;(二)人(二)人员活活动频繁区域的架空繁区域的架空电力力线路杆塔;路杆塔;(三)(三)车辆、自走式机械、自走式机械频繁通行地段的架空繁通行地段的架空电力力线路杆塔;路杆塔;(四)(四)电力力线路上的路上的变压器平台或者器平台或者围栏;(五)(五)变电站、站、换流站、开流站、开闭所、所、电缆终端站端站围墙(栏););(六)城(六)城镇繁繁华地段地段电力力电缆沟盖板;沟盖板;(七)(七)电力力设施附属的施附属的输煤、煤、输油、油、输气、气、输灰、灰、输水、供水、供热、供冷、供汽的管、供冷、供汽的管沟(沟(线););(八)海底(八)海

68、底电缆、江河、江河电缆的两岸及的两岸及电缆敷敷设所所经海域、河道。海域、河道。在人口密集的地区或危在人口密集的地区或危险地段没有地段没有设警示警示标志志48(三)供(三)供电方方过错的常的常见因素因素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排除义务;虽未发现安全隐患,但负有积极巡查、检修以排除隐患的义务 (1 1)用)用户销户的,再用的,再用户结清清电费后,拆后,拆除接除接户线和用和用电计量装置;量装置;(2 2)用)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也不申请办理理暂停用停用电手手续者或因用者或因用户原因原因连续6 6个月个月不能如期抄到不能如期抄到计费电能表能表读数,数,应予以予以终止供止供电;(3 3)用

69、)用户依法破依法破产的,的,应予予销户,终止供止供电。 违反反规定定继续供供电 :停止供停止供电不履行通知不履行通知义务 :49(三)受害人的常(三)受害人的常见过错主要是指在供用主要是指在供用电合同中就合同中就法定法定义务外,供用外,供用电双方就双方就特定事特定事项作特作特别约定定义务。 违反反约定定义务 :未尽未尽监督管理督管理职责:1 1)用)用电检查权的性的性质。;。;2 2)最高院的判例,)最高院的判例,对安全安全隐患的患的监督整改之督整改之责及及供供电监管管办法法对事故事故隐患的通患的通知整改知整改义务 50n1999年,山东省栖霞市臧家庄村小学生王言峰(1989年6月21日出生)

70、,在位于栖霞市塑料厂西的路上打羽毛球,因羽毛球被打到路边的变压器平台上,王言峰便踩着变压器房旁的沙堆、突蹬等,爬上变压器平台而触电。一二审法院认为,涉案变压器的产权属于塑料厂,且变压器房存在安全隐患、管理不善,判决塑料厂承担80%责任;电业局不是产权人和维护管理者不承担责任。 n其后,最高检察院依法抗诉。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08)民抗字第7号民事判决并认为,电业局从事高压电作业,对电力设施的选址、安装等负有检验电业局从事高压电作业,对电力设施的选址、安装等负有检验和监督管理的义务,电业局对涉案变压器房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尽监督整和监督管理的义务,电业局对涉案变压器房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尽监督整改

71、之责改之责,存在过错。改判电业局赔偿王某各项损失的40, ,即45174565元。51n3、几种情形下过失的争议焦点、几种情形下过失的争议焦点n(1)线树矛盾、线房矛盾。)线树矛盾、线房矛盾。高压线路房屋的二难话题:房在先,还是线在先;线在先,还是房在先。如房在先,线在后,则线路建设违规;如线在先,则房在后,则是否存在排除不力的问题。n(2)保护区内的)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违章建筑”。1)违章建房(违章建筑)的概念: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建设的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根据城市规划法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之规划区内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之建设,必须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之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

72、证和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违章建筑,是指未经城市规划部门的批准,而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违章建筑,是指未经城市规划部门的批准,而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n(六)(六)电力法第60条规定“电力运行事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电力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二)用户自身过错。”即用户自身过错造成自身损害,供电企业不承担责任。该条被认为与侵权责任法第73条规定冲突,不能再适用。52四、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应对策略四、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应对策略n(一)触电事故的事前预防(一)触电事故的事前预防n1、【普法宣传】有针对性地加强用电安全常识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知晓电的危险性和国家禁

73、止之行为,促使其自觉遵守用电安全法规,避免发生触电事故。n2、【业扩报装】健全报装流程,妥善保存业扩资料,运用供用电合同明确供电设施产权分界和运行维护管理责任,以便区分责任。n在业扩报装中对用户受电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时发现受电设施存在故障隐患的,应当及时一次性书面告知用户并指导其予以消除。如用户受电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应当指导其立即消除,且在隐患消除前不得送电。用户受电工程验收合格资料应当妥善保存。n在采取此措施时要注意以下三点:n一是发送主体要合法,应是市电力局、城区供电局、县(市、区)供电局或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而不能是其他基层单位或处室;n二是抄送单位要增加电力管理部门或政

74、府安全管理部门,这样不但可以增加函件的影响力,而且还可借助政府的行政力量来预防甚至消除事故隐患,这也是司法实践中认定的违章建房时必要履行义务;n三是通知书、函件的签收。(1)签名人的身份应当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是该法人、其他组织负责收件的人,实践中送达用户的营业窗口的,一般视为有效。负责收件人签收的,收件人的身份如何证明,是值得注意的,最好有第三人(如地派出所、司法所、企业办、管理区、居(村)委会等部门人员)证明较稳妥;(2)签名人在通知书回执上所签的姓名应与其本人身份证姓名相符。53n3、【运行维护】触电事故发生时,电力设施架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

75、及是否有警示标志是考量电力设施经营者能否免责(或部分免责)的重要事由。因此要特别加强对供电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确保供电设施符合安全规程,减少安全隐患,并应当着重履行海南省电力建设与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在电力管理部门的组织下设立保护标志。n建议物资部门在电杆采购中明确要求厂家交付的电杆须刻有“高压危险,禁止攀爬”类警示标志,从源头上解决警示标志缺失或不健全问题,n4、【日常检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用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如用电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用户拒不治理的,各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用户中止供电。n发现用户在线路保护区实施危害电力设

76、施行为的,应当及时发送书面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将安全隐患通知书抄送电力管理部门,请求电力管理部门处理。54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5n(二)触电事故的事后应对(二)触电事故的事后应对n1、【归责原则】充分理解触电案件的归责原则:高压触电案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除非有法定免责事由,经营者不论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责任;低压触电案件适用普通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方承担侵权责任。n2、【事件应对】接到报告后安监部门和法律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对触电事故现场应急处理,避免扩大损失的义务(救援);会同公安机关、安监部门等调查取证。n(1)事故

77、调查主体:)事故调查主体:涉及三个法规:1)电力事故调查规程;2)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发电设备或者输变电设备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未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以及电力正常供应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处理。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56n(2)证据收集的范围。)证据收集的范围。nA.【产权归属】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确认肇事电力设施的产权归属及管理责任,对于非公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事故,公司原则上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力促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安

78、全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在调查报告上注明触电事故发生点、肇事电力设施的具体位置及产权归属。同时,要注意收集电力设施建设相关资料,如供电方案、检验合格证明等。nB.【抗辩事由】触电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或其家属提出索赔请求的,首先要综合各类证据判断该伤害是否真正由触电所致,以防止自身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恶意诉讼、栽赃嫁祸。n事故的发生既可能是单一因素引发,也可能是多种因素引发。在事故处理中,应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至少考虑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或过失、第三人过错、监护人责任等抗辩事由,尽可能的巩固和收集证据,以减轻或免除公司的触电法律责任。57nC、【线路与房、树的建设孰先孰后线路与房、树的建设孰先孰后

79、】线房矛盾”、“线树矛盾”、“线线矛盾”、“线路矛盾”等问题,“线在前,房在后”等并不是免除供电企业责任的理由,若供电企业没有尽到巡护、监督、管理的职责,没有积极应对、及时处理存在的隐患,仍然要负法律责任,省内已有不少这样的先例。58n(三)和解与调解:(三)和解与调解:n(1)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n和解,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发生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之后,无论这种纠纷的性质和内容如何,也无论这种纠纷是否构成侵权,关于双方争议的民事赔偿或者补偿内容,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于起诉前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过程。它一般表现为赔偿协议和补偿协议两种形式,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

80、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只对人民调解协议确认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和解协议的效力问题,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规定系民事合同,各地法院对此认识和处理也不一致。n我认为,基于意思自治和禁止反言的原则,和解协议是双方合意的最终体现,实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相当于一个新契约,具有创设新的法律关系的效力,人民法院一般应确认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n(2)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59三、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应对策略三、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应对策略和解与和解与调解解 (1)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2)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补偿协议书甲方:住所:乙方:住所:因*事宜,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一次

81、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小写:¥ ),作为对乙方 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损失、后继医疗费、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等)的补偿。二、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补偿款之日起,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包括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再向甲方索赔或要求经济补偿。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代表:见证人(单位): 代表:签约日期: 年 月 日1、“鉴于”条款巩固事实认定。 2、考虑以“赔偿”代替“补偿”。 3、须写清楚赔偿的范围。 4、明确支付款项

82、后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向对方提出任何经济赔偿或补偿,及违约责任60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电力建设法律实践电力建设法律实践问题的提出:问题的提出:近年来,电网建设和运行方面的法律风险逐渐暴露出来11阻挠电网建设的群体事件时有发生阻挠电网建设的群体事件时有发生1000多佛山市多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农顺德区勒流镇农民不满用地补偿,民不满用地补偿,阻挠电网工程施阻挠电网工程施工,冲击当地政工,冲击当地政府。府。1000多佛山市多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农顺德区勒流镇农民不满用地补偿,民不满用地补偿,阻挠电网工程施阻挠电网工程施工,冲击当地政工,冲击当地政府。府。1000多佛山市多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农顺德区勒流镇

83、农民不满用地补偿,民不满用地补偿,阻挠电网工程施阻挠电网工程施工,冲击当地政工,冲击当地政府。府。1000多佛山市多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农顺德区勒流镇农民不满用地补偿,民不满用地补偿,阻挠电网工程施阻挠电网工程施工,冲击当地政工,冲击当地政府。府。1000多佛山市多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农顺德区勒流镇农民不满用地补偿,民不满用地补偿,阻挠电网工程施阻挠电网工程施工,冲击当地政工,冲击当地政府。府。1000多佛山市多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农顺德区勒流镇农民不满用地补偿,民不满用地补偿,阻挠电网工程施阻挠电网工程施工,冲击当地政工,冲击当地政府。府。61环境保护部行政处罚决定书环境保护部行政处罚决定书环法环

84、法200811号号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7号号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部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环境违法一案,我部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终结。终结。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经调查核实,你公司经调查核实,你公司500千伏湛江千伏湛江奥里油电厂至港城变电站线路工程奥里油电厂至港城变电站线路工程2 2、手续不齐全,行政机关给予处罚、手续不齐全,行政机关给予处罚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保护部对广东电网公司对广东电网公司发出发出3份行政处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环保决定书,对环保设施未经环保

85、部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主体工门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运行的程即投入运行的行为进行处罚。行为进行处罚。环境保护部行政处罚决定书环境保护部行政处罚决定书环法环法200811号号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7号号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部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环境违法一案,我部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终结。终结。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经调查核实,你公司经调查核实,你公司500千伏湛江千伏湛江奥里油电厂至港城变电站线路工程奥里油电厂至港城变电站线路工程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保护部对广东电网

86、公司对广东电网公司发出发出3份行政处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环保决定书,对环保设施未经环保部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主体工门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运行的程即投入运行的行为进行处罚。行为进行处罚。环境保护部行政处罚决定书环境保护部行政处罚决定书环法环法200811号号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7号号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部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环境违法一案,我部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终结。终结。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经调查核实,你公司经调查核实,你公司500千伏湛江千伏湛江奥里油电厂

87、至港城变电站线路工程奥里油电厂至港城变电站线路工程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保护部对广东电网公司对广东电网公司发出发出3份行政处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环保决定书,对环保设施未经环保部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主体工门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运行的程即投入运行的行为进行处罚。行为进行处罚。623 3、电网建设和运行法律诉讼逐年上升、电网建设和运行法律诉讼逐年上升395162395163 存在法律风险的环节 四、线路跨越侵权四、线路跨越侵权 三、电网设施产权三、电网设施产权 一、电网建设审批 二、用地拆迁补偿二、用地拆迁补偿 五、电磁辐射侵权五、电磁辐射侵权64一、电网建设审批一、电网建设审批前置审批前置审批

88、规划、用地、环评、消防设计、施工许可、水保、地质灾害、压覆矿等。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规划、消防、环保、工程质量、水保设施、防雷工程验收等。65前置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图前置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图1 1)规划、环评、消防设计、施工许可手续的办规划、环评、消防设计、施工许可手续的办理情况较差,办理比例平均在理情况较差,办理比例平均在30%左右。左右。66前置审批前置审批n法律风险1招致行政处罚【案例】广东电网公司茂名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未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2008年5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对其做出罚款10万元,并责令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的处罚。 【案例】广东电网公司500千伏湛江奥里油电厂至

89、港城变电站线路工程竣工未经环保验收,主体工程于2006年11月投入使用,2008年5月国家环境保护部责令停用,并处罚款10万元。 67前置审批前置审批n法律风险法律风险2 2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进行施工,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有关负责人将有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一旦发生火灾等重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有关负责人将有可能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各级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的情况十分普遍,总体比例超过75%,情况非常严重,应当引起高度重视。n法律风险法律风险3 3合

90、法权利人阻挠电网建设或提出索赔合法权利人阻挠电网建设或提出索赔权利人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停止电网工程建设。如在建设过程中对他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 n法律风险法律风险4 4资产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资产无法办理产权登记n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电网建设工程未取得规划、环保、消防及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文件的,将无法办理产权登记。n法律风险法律风险5自担工程质量责任风险自担工程质量责任风险n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如果施工方拒绝承担质保责任,公司将自担工程质量责任风险。68前置审批前置审批n法律风险法律风险2 2可能承担

91、刑事责任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进行施工,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有关负责人将有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一旦发生火灾等重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有关负责人将有可能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各级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的情况十分普遍,总体比例超过75%,情况非常严重,应当引起高度重视。n法律风险法律风险3 3合法权利人阻挠电网建设或提出索赔合法权利人阻挠电网建设或提出索赔权利人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停止电网工程建设。如在建设过程中对他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不能以不可抗力为

92、由主张免责。 n法律风险法律风险4 4资产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资产无法办理产权登记n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电网建设工程未取得规划、环保、消防及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文件的,将无法办理产权登记。n法律风险法律风险5自担工程质量责任风险自担工程质量责任风险n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如果施工方拒绝承担质保责任,公司将自担工程质量责任风险。69前置审批前置审批n成因分析对重要性认识不够。手续繁琐,工期紧。n防范措施n充分认识办妥前置审批手续的重要性。协调政府出台“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审批进度。对前置审批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考核。【例】深圳、佛山、南宁已出台“绿色通道” 实施

93、细则。 70二、用地拆迁补偿二、用地拆迁补偿变电站变电站需要办理征地手续,直接向政府支付土地出让金,有关拆迁补偿手续由政府负责。线线路路一般不办理征地手续,但需要对集体或农民的承包经营权进行补偿。n用地种类71二、用地拆迁补偿二、用地拆迁补偿n与非权属人签订协议的比例高达77.91%,同时缺乏有效的决议和授权文件。用地拆迁协议的签订主体情况用地拆迁协议的签订主体情况72二、用地拆迁补偿二、用地拆迁补偿n与非权属人支付补偿款的比例达70.14%,同时缺乏有效的授权文件和收款凭证。用地拆迁补偿款的支付对象情况用地拆迁补偿款的支付对象情况73二、用地拆迁补偿二、用地拆迁补偿n法律风险1协议签订手续不

94、完善,效力存在瑕疵与乡(镇)政府、基层国土部门签订协议,但未取得合法授权;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的,也未取得村委会的决议文件。n法律风险2补偿款支付手续不完善,引发纠纷没有实际支付补偿款的凭证,无法证明已向权利人支付补偿款。74三、电网设施产权三、电网设施产权架空线路及杆塔、变电站设备一旦竣工投产并在内部财务上入账即取得产权,无须到任何政府部门办理专项登记手续。电网设施产权主要指变电站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75变电站办理产权登记的总体情况情况(图变电站办理产权登记的总体情况情况(图3 3)产权登记总体情况较差。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产权登记总体情况较差。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仅仅21.88%,办理房产证的

95、仅为,办理房产证的仅为9.09%。 76不同地区变电站办理产权登记情况(表不同地区变电站办理产权登记情况(表5 5)项目办理情况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超高压土地使用权证应办理(项)3321901092582631已办理(项)1304654715占比39.16%24.21%4.59%1.55%26.92%48.39%房产证应办理(项)86982474520已办理(项)49242020占比5.63%2.44%89.36%0%100%-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最高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最高48.39%,最低,最低为为1.55%。房产证办理最高。房产证办理最高89.36%,最低,最低0。 77n法律风险1无法享有物权

96、权益n因其他工程建设需要拆迁电网设施,可能无法获得补偿或赔偿。n法律风险2承担国有资产管理不当责任n未办理产权登记,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可能受到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及罚款等处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据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企业相关人员将被追究责任。78四、线路跨越侵权四、线路跨越侵权电力线路建设虽经合法的审批程序,但如跨越相邻不动产,并造成不动产损害或价值贬损的,权利人可依照民法通则、物权法的规定,要求电网企业予以补偿。79四、线路跨越侵权四、线路跨越侵权n法律风险侵害他人权益,招致索赔【案例】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供电局500千伏惠横线,跨越了惠阳岚昌农林开发公司地块,岚

97、昌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惠州供电局赔偿土地使用价值损失100万元。 80五、电磁辐射侵权五、电磁辐射侵权n【背景】在电力需求急速增长,电网建设亟待加快的今天,变电站、高压输电线路的建设却频频遭受阻挠。其原因大多来源于电网建设工程未进行环境评价而被依法强制停建或缓建。n电力建设工程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将可能对电力建设带来的电磁环境问题、影响通风采光以及造成其他损害等提出排除妨碍、损害赔偿的请求,相关纠纷将会增加。为避免此类纠纷,应当向民众普及宣扬有关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不会对人体造成影响,消除民众误将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混同为电磁波辐射的恐慌。电网公司应把环境保护列入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部分。系

98、统上下要切实增强环保意识与法制意识,做好电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发生环境矛盾与纠纷的可能性。81n一、我国电磁辐射法律规定一、我国电磁辐射法律规定n1、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n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界定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界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中“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的复的复函函(环办函(环办函2008664号)号)n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你站关于如何界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

99、法中“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的紧急请示(云环辐发200824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该款所称“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是指在同一个用地范围内建设使用的以下发射设施:(一)总功率在200千瓦以上的电视发射塔;(二)总功率在1000千瓦以上的广播台、站。n二八年九月十八日n2、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附录:将“电压在100千伏以上的送变电系统、电流在100安培以上的工频设备”纳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批范畴。82【背景】世界卫生组织第263号文件电磁场和公众健康-极低磁场和癌症中,明确说明了“暴露在我们居住环境中的极低频的电磁场,不会导致包括DNA在内的生物分子直接受损,不可能引发癌症等疾病”。迄今为止的动物实验结果显示:极低频电磁场不会引发或助长癌症、白血病。实际上,现在许多家用电器产生的电场和磁场的室内强度常常比室外的强度还要高。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07年9月对广州地区30个输变电项目实施测量的结果显示,架空线安全距离外的电场和磁场强度明显低于国家限制,甚至低于电视机、电磁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对人的影响83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自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