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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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及解读增值税免税政策及解读2013年11月20日Part1:跨境服务增值税相关政策文件Part2: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备案操作Part3:前期试点期间税款清算工作闵行区税务局v财税201113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自2013年8月1日起废止 )v财税201337号 附件4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v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5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v上海市国家税务局2

2、013年第3号公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备案及前期试点期间税款清算有关问题的公告Part1:跨境服务增值税相关政策闵行区税务局v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财税【2013】37号附件4)v零税率:国际运输、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v免税:不符合条件的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零税率应税服务,其他应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5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

3、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跨境服务增值税相关管理规定3闵行区税务局财税201337号 附件4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二、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三、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期租、程租和湿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不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由承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零税率。4闵行区税务局v零税率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免抵退简易计税方法:免征增值税*

4、外贸企业兼营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免退税*放弃适用零税率: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零税率财税201337号 附件4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5闵行区税务局七、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一)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二)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三)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四)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五)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发行、播映服务。(六)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但不符合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七)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但不符

5、合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条件的港澳台运输服务。 财税201337号 附件4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闵行区税务局七、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八)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1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期租服务、程租服务、湿租服务。但不包括: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境内货物或不动产的认证服务、鉴证服务

6、和咨询服务。2.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财税201337号附件4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7闵行区税务局零税率免税提供方接收方接收方提供方接收方接收方国际运输境内的单位和个人 无限制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无限制港澳台运输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无限制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无限制研发服务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境外单位境外单位 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无限制设计服务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境外单位境外单位 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无限制例外:期租程租湿租 租赁物用于国际运输,由承租方适用在

7、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发行、播映服务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无限制特定的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无限制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无限制8闵行区税务局零税率免税提供方接收方提供方接收方除上述列明外的应税服务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境外单位境外单位航空地面、港口码头、客货运站场、装卸搬运等 经停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境外单位境外单位广告投放地在境外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境外单位境外单位期租、程租、湿租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境外单位境外单位例外: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境外单位境外单位例外:境内不动产、货物的鉴证咨询服务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境外单位境外单

8、位闵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5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二)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为客户参加在境外举办的会议、展览而提供的组织安排服务,属于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闵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5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五)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播映服务。 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是指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行广播影视节目(作品)、转让体育赛事等文体活动的报道权或者播映权,且该广播影视节目(作品)、

9、体育赛事等文体活动在境外播映或者报道。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是指在境外的影院、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通过境内的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或者有线装置向境外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不属于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 闵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5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六)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以陆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

10、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运输”的;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闵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5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七)以陆路运输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具有持道路运输证的直通港澳运输车辆的;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至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或者未具有持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的船舶的;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但未具有获得港澳线路运营许可的船舶

11、的;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闵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5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八)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下列应税服务:1国际运输服务;2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除外。闵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5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

12、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九)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1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除外)、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除外)、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远洋运输期租服务、远洋运输程租服务、航空运输湿租服务。境外单位从事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业务经停我国机场、码头、车站、领空、内河、海域时,纳税人向上述境外单位提供的航空地面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站场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属于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物流辅助服务。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境内不动

13、产提供的鉴证咨询服务,以及提供服务时货物实体在境内的鉴证咨询服务,不属于本款规定的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2.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是指为在境外发布的广告所提供的广告服务。 闵行区税务局对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理解1.有明确的发生有明确的发生地,不要求接受地,不要求接受方是外国单位与方是外国单位与个人。发生地界个人。发生地界定容易。定容易。勘探勘测,工程和资源所在地有形动产租赁,标的物在境外仓储,仓储地点会展,会议展览地点广播影视发行及播映,在境外播映或者报道 2.国际运国际运输的特例输的特例没有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国际运输 & 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国际运输服

14、务。3.传统意传统意义上的跨义上的跨境服务境服务应税服务提供方在境内,接受方在境外,境内向境外提供服务,从境外取得收入。服务出口两种情况,要区分。如机场服务,发生地可能是境内。如广告服务,投放地要求是境外。闵行区税务局对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理解除外: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除外。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鉴证咨询服务,以及提供服务时货物实体在境内的鉴证咨询服务,不属于本款规定的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不属于跨境服务,应照章征收增值税。通过境内的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

15、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或者有线装置向境外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不属于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闵行区税务局v上海市国家税务局2013年第3号公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备案及前期试点期间税款清算有关问题的公告Part2: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备案操作政策解读: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问题解答(一)附件: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表跨境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清算明细表 日常备案管理 前期税款清算 有关核算规定闵行区税务局日常备案管理条件条件资料资料具体要求具体要求19闵行区税务局日常备案管理条件条件资料资料具体要求具体要求1.纳

16、税人提供52号公告第二条第(一)项至第(八)项第1目、第2目跨境服务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与服务接受方签订跨境服务书面合同;(2)取得跨境服务收入为本市营改增试点实施日(含)以后。2. 纳税人提供52号公告第二条第(八)项第3目至第(九)项跨境服务的,除应符合上述(1)、(2)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向境外单位提供跨境服务;(2)跨境服务收入应从境外取得。20闵行区税务局日常备案管理条件条件资料资料具体要求具体要求1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表2跨境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提供勘测勘探、会展、仓储、有形动产租赁、广播影视发行及播映服务,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提供国际

17、运输或者港澳台运输业务,提供证明材料5.向境外单位提供其他应税服务(含简易计税方法的研发、设计服务),提供证明材料上述3、4、5材料,一般应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确实无法提供原件的,可只提供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21闵行区税务局日常备案管理条件条件资料资料具体要求具体要求纳税人申请跨境服务免税的,应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备案手续。从2013年11月所属期开始,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一律不得免征增值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跨境服务备案申请14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在审核纳税人报送资料时,发现免税材料不齐全

18、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同意备案的,向纳税人下发备案类减免税登记通知书22闵行区税务局对合同的细化规定跨境服务合同格式跨境服务合同格式框架合同框架合同23闵行区税务局对证明材料的细化规定1.1.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出具证明服务地点在境外的材料;第三方机构出具证明服务地点在境外的材料;2.2.人员、设备出入境记录、境外设施(设备)人员、设备出入境记录、境外设施(设备)登记资料;登记资料;3.3.为客户参加在境外举办的会议、展览而提供的组为客户参加在境外举办的会议、展览而提供的组织安排服务,应提

19、供境外会展主办方出具的参展证织安排服务,应提供境外会展主办方出具的参展证明材料。在境外举办会展,应提供与境外单位签订明材料。在境外举办会展,应提供与境外单位签订的场馆租赁协议;的场馆租赁协议;4.4.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应提交服务接受方机构所在地行服务,应提交服务接受方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材料具体要求按本在境外的证明材料(材料具体要求按本条第(二)项第条第(二)项第5 5目规定执行)。目规定执行)。提供勘测勘探、会展、仓储、有形动产租赁、广播影视发行及播映服务,提供证明材料包括:24闵行区税务局对证明材料的细化规定1. 1. 发生

20、国际运输业务或者港澳台运输发生国际运输业务或者港澳台运输业务的载货、载客提单或舱单。提单或业务的载货、载客提单或舱单。提单或舱单数量较多的,可提供汇总清单;舱单数量较多的,可提供汇总清单;2.2.出入境主管部门签发的出入境签证出入境主管部门签发的出入境签证证明证明提供国际运输或者港澳台运输业务证明材料:25闵行区税务局对证明材料的细化规定1.1.接受方机构所在地在境外,应提供境外有关部门接受方机构所在地在境外,应提供境外有关部门核准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或材料(包括机构所在核准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或材料(包括机构所在地租赁协议),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或材料的,地租赁协议),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或

21、材料的,应出具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应出具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2.2.提供跨境服务免税的结算单据;提供跨境服务免税的结算单据;3.3.从境外单位取得收入的收款凭证和记账凭证;从境外单位取得收入的收款凭证和记账凭证;4.4.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服务的,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服务的,还应提供本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技还应提供本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和本市科技主管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和本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证书;部门认定证书;向境外单位提供其他应税服务(含简易计税方法的研发、设计服务),提供证明材料包括:26闵行区税务局对证明材料的

22、细化规定5.5.提供离岸服务外包服务的,还应提供市商务主管提供离岸服务外包服务的,还应提供市商务主管部门确认的部门确认的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确认单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确认单或或接包接包合同信息表合同信息表;(主要针对信息技术服务);(主要针对信息技术服务)6.6.提供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采用播映方式的,还提供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采用播映方式的,还应提供境外应提供境外第三方监播报告第三方监播报告。采用书、报刊、杂志。采用书、报刊、杂志等方式的,应提供首页封面(要有书刊号)及广告版面等方式的,应提供首页封面(要有书刊号)及广告版面复印件。利用网络提供的广告服务的,应提供网络界面复印件。利用网络提供

23、的广告服务的,应提供网络界面(要有域名)截屏纸质材料;(要有域名)截屏纸质材料;7.7.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还应提供合同标的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还应提供合同标的物在境外的证明材料;物在境外的证明材料;8.8.对不动产或货物实体提供鉴证咨询服务的,还对不动产或货物实体提供鉴证咨询服务的,还应提供不动产或货物实体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应提供不动产或货物实体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向境外单位提供其他应税服务(含简易计税方法的研发、设计服务),提供证明材料包括:9. 9.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研发、设计服务,应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研发、设计服务,应提供本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本市商务

24、主管部门认定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提供的设计服务如涉及不动产的,还应提供不动提供的设计服务如涉及不动产的,还应提供不动产在境外的证明材料。产在境外的证明材料。27闵行区税务局对证明材料的细化规定提供汇总清单作为附报资料的,其相提供汇总清单作为附报资料的,其相应的纸质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由企应的纸质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由企业留存备查;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业留存备查;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的境外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要求纳税的境外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境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人提供境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8闵行区税务局对纳税人及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纳税人申请跨

25、境服务免税的,应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备案手续。 从2013年11月所属期开始,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一律不得免征增值税。闵行区税务局对纳税人及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重新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属于跨境服务免税范围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停止享受免征不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合同发生实质性变更闵行区税务局对纳税人及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增增值税税纳税税申申报表附列表附列资料(一)料(一)(本期(本期销售情售情况况明明细)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纳税人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项目栏次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未开票纳税检查调整小计销售额销项(应纳)

26、税额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出口应税行为出口货物15 出口劳务16 其中: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7 试点服务18 当期应税减除项目金额19-小计20=15+16+18-19 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的免税销售额,应在税务机关下发的备案类减免税登记通知书核定的减免额度内,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表一中填报,“项目”选择“出口应税行为”,税目选择相应试点服务。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的免税销售额,应在备案类减免税登记通知书核定的减免额度内,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中填报,“项目”选择“出口免税

27、销售额”,税目选择相应试点服务。31闵行区税务局对纳税人及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税务局税务局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跨境服务备案申请14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在审核纳税人报送资料时,发现免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同意备案的,向纳税人下发备案类减免税登记通知书。闵行区税务局对纳税人及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存在以主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存在以下情形的,应调整已享受的免征增值税额,并下情形的,应调整已享受的免征增值税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偷税

28、的,由稽查部门查处。规定进行处理。涉嫌偷税的,由稽查部门查处。需调整的情形(1)纳税人未按本公告办理备案手续而自行申报免税的;(2)纳税人隐瞒合同实质性变更情况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的;(3)纳税人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的;(4)纳税人跨境服务业务不真实,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跨境服务免税规定条件的;(5)证明材料为虚假的;(6)收款凭证是冒用的。闵行区税务局v上海市国家税务局2013年第3号公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备案及前期试点期间税款清算有关问题的公告Part3:前期试点期间税款清算工作政策解读: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

29、税管理问题解答(一)附件: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表跨境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清算明细表 清算对象 清算时间 清算程序闵行区税务局清算对象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期间,取得跨境服务收入的试点纳税人。35闵行区税务局清算时间 清算对象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清算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2014年1月28日前,完成清算工作。36闵行区税务局清算程序v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符合52号公告规定的,应将2013年10月31日前签订的所有跨境服务合同一次性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11月申报表仍按原规定填写)v纳税人与服务接受方签订的每份跨境服务合同应单独填写跨境应税

30、服务免税备案表,并提交3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备案资料。补办备案程序一一闵行区税务局清算程序二二提交清算资料(1 1)跨境应税跨境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清服务免征增值税清算明细表算明细表(2 2)不得抵扣进项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作转出以及应税减额作转出以及应税减除项目金额的计算说除项目金额的计算说明及记账凭证明及记账凭证(3 3)纳税人申报的跨境服纳税人申报的跨境服务免税收入数据与跨境务免税收入数据与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表中应税服务免税备案表中登记的销售额金额不一致登记的销售额金额不一致的,应提交书面说明的,应提交书面说明(4 4)跨境服务免税收入对应跨境服务免税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与应税减除项目金的进

31、项税额与应税减除项目金额不具有合理性的,应在跨额不具有合理性的,应在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表备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表备注栏中标记,并提交书面说明。栏中标记,并提交书面说明。38闵行区税务局跨境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清算明细表v纳税人应对照52号公告规定,对已申报和未申报跨境服务收入进行清理,完整填写跨境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清算明细表相应栏次,据以确定前期试点期间应征应退增值税税额。该表应与申请一次性备案的全部跨境服务合同中注明的合同事项相匹配,并与已申报的增值税申报表相关栏次数据相关联。39闵行区税务局清算明细表填报要求v纳税人已进行免税申报的跨境服务收入,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在跨境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32、清算明细表“调增销售额计算”栏次填列相关金额,作为补缴增值税依据。闵行区税务局清算明细表填报要求v纳税人在52号公告出台前未作免税申报,但作为增值税收入申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予以补备案后,应在跨境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清算明细表“调减销售额计算”栏次填列相关金额,据以申请退税或者抵减以后的应纳税额。闵行区税务局清算明细表填报要求v纳税人既有补缴又有退还增值税的,可以合并计算应补(退)税额。v为平衡财税支持政策,对于已享受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跨境服务企业,如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清算办法申请退税的,暂不办理退税。待企业重新计算财政扶持资金数额,并办理财政资金清理等手续后,凭财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具体办法另行规定。闵行区税务局示例闵行区税务局其他规定收入核算发票开具进项税额对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销售额应分别进行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提供跨境应税服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纳税人无法将全部联次追回,则不属于免税备案的范围。已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属于跨境服务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部分,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及解读增值税免税政策及解读2013年11月20日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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