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健康咨询师考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制度内容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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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部分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制度内容生殖健康咨询师考试培训课件系列生殖健康咨询师考试培训课件系列一、婚姻法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结婚年龄规定:男不得早于法定结婚年龄规定:男不得早于 22女女 20晚婚年龄规定:晚婚年龄规定:男女超过法定结婚年龄三年以男女超过法定结婚年龄三年以 上初婚的(男上初婚的(男25周岁、女周岁、女23周周 岁,女方晚婚岁,女方晚婚生育或生育或24周岁以周岁以 上生育第一子上生育第一子女的)女的)禁止结婚的规定:禁止结婚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血亲 患有医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学上认为不应当结 婚的疾婚的疾病病婚姻法新增内容新增内容我国婚

2、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原则、婚姻自由原则 2、一夫一妻制原则、一夫一妻制原则 3、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 4、特别保护妇女、儿、特别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5、计划生育原则、计划生育原则无效婚姻:无效婚姻:1、重婚、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治愈 4、未达到法定婚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二、收养法相关法律规定收养的原则:收养的原则:收养法收养法总则中规定总则中规定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利于被收

3、养人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利于被收养人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的条件 1、无子女;(一般条件)、无子女;(一般条件)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当收养子女 的的 疾病疾病 ; 4、年满三十周岁。、年满三十周岁。 5、无、无 配偶男性收养女性配偶男性收养女性年龄相差年龄相差40岁岁 被收养人年龄一般未满被收养人年龄一般未满14周岁周岁收养法特殊条件:特殊条件:1、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

4、系血亲的子女,不受被收养人未满受被收养人未满14周岁限制。周岁限制。 2、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查找、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查找不到不到 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不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不受身边无之女和收养受身边无之女和收养1名得限制。名得限制。 3、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血亲的子女 不受收养人无子女限制。不受收养人无子女限制。收养手续:收养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手续:收养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相关的条款还有相关的条款还有收养法收养法十九条: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十九条:送养人

5、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关于身边关于身边“无子女无子女”的理解的理解 关于收养弃婴的关于收养弃婴的收养法新增内容新增内容哪些不满哪些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周岁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的生父母的弃婴、查找不到的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之女。(收、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之女。(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之女不受生活条件和被收养人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之女不受生活条件和被收养人年龄限制)年龄限制)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

6、1、以当事人的协议、以当事人的协议 2、以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以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不履行抚养义务,遗弃虐待被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遗弃虐待被收养人 养父母与成年之养父母与成年之女关系恶化无法继续生活女关系恶化无法继续生活 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可诉讼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可诉讼不可以解除收养关系不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被收养人未成年以前被收养人未成年以前 不得解除收养不得解除收养关系,双方协议除外,但养子女年满关系,双方协议除外,但养子女年满10岁以上要征得岁以上要征得 本本人同意人同意 三、继承法相关法律规定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保护公民继承权原则保护

7、公民继承权原则:1、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部、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部由继承人继承。由继承人继承。2、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3、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不得侵害、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不得侵害立法宗旨立法宗旨: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2、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 3、养老育幼、养老育幼 4、互助互让、互助互让团结和睦团结和睦继承法继承权平等的表现:继承权平等的表现: 1、男女平等;、男女平等;2、子女平等、子女平等(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8、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平等;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子女)父母平等;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母 ;兄弟姐妹平等(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兄弟姐妹平等(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兄弟姐妹。) 3、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4、 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5、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继承法新增内容新增内容法定继承遗产的顺序:法定继承遗

9、产的顺序:第一顺序:配偶、之女、父母第一顺序:配偶、之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祝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祝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承人继承。四、法律对妇女人身权益保护制度内容:人身权:妇女四期、婚姻、家庭、性权力内容:人身权:妇女四期、婚姻、家庭、性权力(一)法律对妇女四期的特殊保护(一)法律对妇女四期的特殊保护妇女的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的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第二十五条规

10、定:四期保护的特殊意义:对妇女人身权利的四期保护的特殊意义:对妇女人身权利的 特殊保护特殊保护 四期保护的主要内容:四期保护的主要内容: 妇女四期保护制度新增内容:新增内容: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待遇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待遇妇女劳动保护规定妇女劳动保护规定第第8条:条: 女职工产假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增天;难产增加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增加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天;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产假。定时间产假。(二)法律对妇女性权利的保护 法律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及社会背

11、景法律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及社会背景:案例案例:西安西安 武汉武汉 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投诉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投诉 性骚扰分类:狭义性骚扰(二级性骚扰)非身体接触性骚扰分类:狭义性骚扰(二级性骚扰)非身体接触 一级性骚扰:身体接触一级性骚扰:身体接触 性骚扰案件特点:性骚扰还处在立法的初性骚扰案件特点:性骚扰还处在立法的初 级阶段,立级阶段,立案难,取证难案难,取证难 案例案例:首例性骚扰处以刑事处罚案例首例性骚扰处以刑事处罚案例 (三)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概念:殴打、捆绑、残害、强

12、行限制人身自由概念: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 或者其他或者其他手段等,给家庭成员造成身体、精神、性等方面一定伤害手段等,给家庭成员造成身体、精神、性等方面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后果的行为法律规定:法律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四十六条四十六条家庭暴力问题现状:全国妇联调查数据:家庭暴力问题现状:全国妇联调查数据:16%妇女、妇女、 14%丈夫丈夫 40万个家庭解体万个家庭解体 25%家庭家庭 家庭暴力和家庭虐待区别:持续、经常的家庭暴力构成家庭暴力和家庭虐待区别:持续、经常的家庭暴力构成 家庭虐待家庭虐待家庭暴力:身体的暴力家庭暴力:身体的暴力 精神的暴力精神的暴力 强行性行为

13、是典型强行性行为是典型精神精神 暴力暴力“家庭冷暴力家庭冷暴力”:心理学家对:心理学家对2000个家庭个家庭 70%家庭家庭 知识分子家庭知识分子家庭 精神折磨精神折磨 法律对妇女人身权的保护制度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和性侵害的法律责任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和性侵害的法律责任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八章:规定了法律责任第八章:规定了法律责任被侵害者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解决:被侵害者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解决: 仲裁仲裁 起诉起诉 妇联投诉妇联投诉五十八条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性侵害责任人,五十八条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性侵害责任人,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

14、人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处罚,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五、老年人权益受法律保护法律对老年人婚姻的保护制度:法律对老年人婚姻的保护制度: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第十八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 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 老年人口增加老年人口增加 加强社会加强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建立保障法律体系建立 措施措施 : 家庭保障家庭保障 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六、残疾人权益受法律保护 残疾人概念残疾人概念:心理、生理、人体结构、某种组织心理、生理

15、、人体结构、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生活的人。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生活的人。 残疾人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2006年年 50条款条款 保护残疾保护残疾人人 平等的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平等的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 世界有世界有6.5亿残亿残疾人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7共九章共九章 68条条 包括康复服务、平等接受教育、劳动权利、包括康复服务、平等接受教育、劳动权利、平等就业机会、平等参与文化生活和各项社会保障权利平等就业机会、平等参与文化生活和各项社会保障权利无障碍环境等无障碍环境等七、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16、制度未成年人指:未满未成年人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周岁的公民特点:身体特点:身体 心理心理 不成熟不成熟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学校、社会、司法保护家庭、学校、社会、司法保护第四十一第四十一 条: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条: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强奸罪,猥亵妇女或猥亵儿童罪。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强奸罪,猥亵妇女或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强奸罪:成年人明知受害人为不满成年人明知受害人为不满14周岁幼女不论其是否周岁幼女不论其是否同意,与其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

17、罪。同意,与其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猥亵妇女罪:对强制猥亵猥亵妇女罪:对强制猥亵14以上未满以上未满18岁未成年女性构成岁未成年女性构成猥亵儿童罪:对不满猥亵儿童罪:对不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行为的。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行为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基本规定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权利第三条规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第三条规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合

18、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 族、种族、家庭财产状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况 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的享有权利。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的享有权利。八、法律对艾滋病管理的规定发展概况:发展概况: 在中国的发展非常迅速,性传播感染人数剧增在中国的发展非常迅速,性传播感染人数剧增 云南、云南、河河 南、广西、新疆、广东人数多南、广西、新疆、广东人数多 感染人数在急剧上升感染人数在急剧上升法律规定:法律规定:艾滋病防治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3通过法律通过法律 来防止艾滋病的发展和来防止艾滋病的发展和蔓延蔓延管理措施:管理措施:

19、条例条例第二条:艾滋病的防治:预防为第二条:艾滋病的防治:预防为 主,防治结合主,防治结合 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全社会共同 参与的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参与的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和关行为干预和关 怀救助,实行综合防治怀救助,实行综合防治 。 艾滋病“四免一关怀”的具体内容“四免四免” 1、对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的经济困、对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 2、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为自愿接受

20、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3、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提供免费母婴阻断药物及婴儿检测、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提供免费母婴阻断药物及婴儿检测试剂;试剂; 4、对艾滋病病人的孤儿免收上学费用;、对艾滋病病人的孤儿免收上学费用; “ “一关怀一关怀” 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积极扶持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病人。避免对艾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积极扶持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病人。避免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 九、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

21、计划生育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管理职权,依法管理计划生育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管理职权,依法管理计划生育事务,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理务,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理为什么要依法行政:为什么要依法行政:1、法制社会、法制社会 2、双向保护、双向保护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依据: 1宪法宪法 2单行法单行法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 5其他规章其他规章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1、政策性、原则性规定的过多,操作性较差

22、、政策性、原则性规定的过多,操作性较差 执行难度执行难度大大 2、法规较多考虑管理部门的方便性,使基层工作量和、法规较多考虑管理部门的方便性,使基层工作量和难度加大难度加大 3、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同一案件在不同地区或不同、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同一案件在不同地区或不同人身上处理结果不同人身上处理结果不同计划生育案件查处的十大难题计划生育案件查处的十大难题 、跨地区计划外生育案件的调查取证、征收困难、跨地区计划外生育案件的调查取证、征收困难、贫困人口计划外生育后的强制执行困难。、贫困人口计划外生育后的强制执行困难。、非婚生育的政策鉴定难、调查取证难。、非婚生育的政策鉴定难、调查取证难。依法行政

23、、涉外婚姻的生育行为查处难。、涉外婚姻的生育行为查处难。、立法漏洞、法律盲区、法律自相矛盾导致的、立法漏洞、法律盲区、法律自相矛盾导致的执法难问题执法难问题 、各类信息弄虚作假问题。、各类信息弄虚作假问题。、第一次查处不到位问题。、第一次查处不到位问题。、计划生育执法部门行政不作为问题。、计划生育执法部门行政不作为问题。、执法部门和执法对象擅自和解或折中问题。、执法部门和执法对象擅自和解或折中问题。、对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和人工流产违法、对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和人工流产违法行为查处难问题。行为查处难问题。行政违法的概念和“七不准”概念:概念:是指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是指计划生

24、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权律、法规,损害国家、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益,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明确(明确 主体主体 、 未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七不准七不准”内容内容 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及其家属。 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房屋。 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产抵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产抵缴计划外生育费。缴计划外生育费。

25、 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 依法行政 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它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其它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 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 不准组织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不准组织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 案例:案例:非法关押当事人、违反法定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非法关押当事人、违反法定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 广西南宁广西南宁2008年年12月月15日日计划生育行政越权计划生育行政越权:指行政主体超过职权的行政行为指行

26、政主体超过职权的行政行为表现形式:表现形式: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 违反行政机关的职权划分违反行政机关的职权划分 超过时限超过时限 超过幅度超过幅度十、法律救济概念:概念: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人身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因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受到侵害,依照法律规定向财产权因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受到侵害,依照法律规定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告诉并要求解决,予以补救,有关国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告诉并要求解决,予以补救,有关国家机关受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家机关受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特征:特征:1、受理机关法定原则、受理机关法定原则 法律授权机关或

27、法院法律授权机关或法院 2、严格的受理范围和审理程序、严格的受理范围和审理程序 3、有明确的申请、起诉期限、有明确的申请、起诉期限 4、审理方式明确、审理方式明确 5、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为什么要规定法律救济为什么要规定法律救济法律救济的方式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1、复议机关的选择(管辖权)、复议机关的选择(管辖权) 法律规法律规定定 3种情况种情况 具体行具体行政行为政行为 2、复议期限、复议期限 60日日 (5日日 7日日 30日)日) 3、程序:、程序: 案例:意外怀案例:意外怀孕孕行政诉讼行政诉

28、讼: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手段,是指公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手段,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以法定程序向法院起诉法权益,以法定程序向法院起诉特点:特点:1、受理、审理的机关只能是法院、受理、审理的机关只能是法院 2、只限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只限于具体的行政行为 3、不适用复议前置程序、不适用复议前置程序 4、原则为开庭审理、原则为开庭审理 案例:案例:1、上海、上海 浦东征收社会抚养费申请复议浦东征收社会抚养费申请复议 2、河北昌黎县大月份引产而导致行、河北昌黎县大月份引产而导致行政诉讼政诉讼国

29、家赔偿国家赔偿:国家赔偿:行政赔偿行政赔偿 刑事赔偿刑事赔偿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犯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内容:违法行为内容:对人身权损害对人身权损害 1、违法拘留或限、违法拘留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2、非法拘禁或、非法拘禁或采取其他方式非法剥采取其他方式非法剥 夺人身自夺人身自由由 3、殴打或唆使、殴打或唆使他人殴打致人损害他人殴打致人损害 4、违法使用警、违法使用警戒造成伤害死亡戒造成伤害死亡 国家赔偿对财产权损害:对财产权损害:1、

30、违法实施罚款、违法实施罚款 2、违法对财产、违法对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 3、违法征收财、违法征收财务、摊派费用务、摊派费用现行的现行的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是是1995年年1.1.颁布实施的,已经实施颁布实施的,已经实施15年了,为了更完善的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年了,为了更完善的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10年对该年对该法从新修订,草案中特别删除了法从新修订,草案中特别删除了“违法违法”二字,对依法行政二字,对依法行政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出了更高的要求。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

31、存的信息。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的;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县级以上政府应公开的信息:县级以上政府应公开的信息:共共11项项 较相关有:较相关有: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法

32、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标准 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告等社区及乡(镇社区及乡(镇 )政府应公开信息:)政府应公开信息:共共12项项 较相关有较相关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信息公开的方式:信息公开的方式: 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要,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人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申请申请人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申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属于公开的范围必须公开属于公开的范围必须公开 不属于公开不属于公开的范围应告知申请人的范围应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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