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消防技术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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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电气消防技术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二00八年五月十四十五日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绪论 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建筑电气消防包含的主要内容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建筑电气消防包含的主要内容n消防供电(包括:消防电源、消防配电、消防线路和电器装置等)n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包括: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辅助疏散标志)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n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建筑电气消防设计和施工的主要依据建筑电气消防技术主要规范依据n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

2、范GB50045-95(2005年版)n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n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n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 (2001年版)n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n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n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n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等专业规范)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第一部分消防供电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消防电源建筑电气消防技术规范规定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9.1.1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

3、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规定进行设计,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建筑电气消防技术规范规定n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1.1.1 建筑物、储罐(区)、堆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其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工作塔外,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2 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

4、/s的工厂、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3)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楼、电信楼和财贸金融楼,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3 除本条1、2款外的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等的消防用电可采用三级负荷供电; 4 消防电源的负荷分级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有关规定。建筑电气消防技术规范规定n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2.0.2 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规

5、定: 一、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二、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n特别重要负荷: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重要的交通枢纽、重要的通信枢纽、国宾馆、国家级及承担重大国际活动的会堂、国家级大型体育中心,以及经常用于重要国际活动的大型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中断供电将影响实时处理的计算机等)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建筑电气消防技术规范规定n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2.0.6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有两回路供电。在

6、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当采用架空线时,可为一回架空线供电;当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100%的二级负荷。n三级负荷对供电无特殊要求。 建筑电气消防技术问题n问题1:按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是否可以采用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中“由一回6kV及以上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n问题2:可按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是否就是“对供电无特殊要求”?建筑电气消防技术问题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9.1.2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

7、机等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n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1.1.5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防烟与排烟风机房等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n以上条文中未提到的消防用电设备,是否可以理解为可以不“末端切换”?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常用的消防电源解决方案n电源来自两个不同的发电厂。n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n电源取自一个区域变电站的两个不同主变母线段(一次侧为两回及以上供电)。n电源一路取自电网,一路为自备发电机组或EPS电源。n以上前三种情况中可以根据工程情况、电源的可靠程度、增设柴油发电机组或E

8、PS等应急电源。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对柴油发电机的要求n对高层建筑: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应设有自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二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当采用自启动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n对多层建筑: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且自动启动方式应能在30s内供电。n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消防用电的自备应急发电机组,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15s内供电。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消防供电主接线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哈尔滨会展中心供电方案建筑电气消防技术黑龙江省电力调度中心供电方案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带有发电机组接线的注意问题n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

9、2-95 3.0.2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的措施。n发电机组严禁与市电并联,应采取防止与市电并联的措施,“措施”为机械联锁加电气联锁。n既要满足消防(应急)时使用,也要满足平时电网停电时非消防负荷使用。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案例n电网停电时非消防负荷不能使用发电机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案例n发电机与电网无防止并联措施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案例n发电机与电网防止并联措施不正确,不能保证与2#变压器不并联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常用接线方案n单电源(单变压器)、发电机做备用电源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常用接线方案n双电源(双变压器)、发电机做应急电源n应急母线段也可做成两段(1#、2#变压器各一段)建筑电气消防技

10、术消防供电线路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消防供电系统要求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9.1.3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的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化分。n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1.1.4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的标志。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案例存在问题的系统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消防供电线路敷设n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时

11、(包括附设在吊顶内),应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金属线槽; 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敷设; 宜与其它配电线路分开附设;当敷设在同一电缆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建筑电气消防技术问题n火灾连续供电的需要,是多少时间?n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中的防火保护措施一般为外部刷防火涂料,耐火极限如何确定?是1h还是1.5h?n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为不小于1h。 “高规”、“低规”:电缆井壁耐火极限不小于1h。 所以1h可认为符合规范要求。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电缆、电线选择n

12、规范未规定选什么电缆,工程中如何掌握?n要采用铜芯线。n常用的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YJV、ZR-YJV、NH-YJV)等普通电缆,火灾中放出大量有毒烟气,故电缆的低烟无卤化是发展方向。n规范规定是最低标准,不能作为不能选择低烟无卤电缆的依据。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电缆、电线选择n普通电缆、阻燃电缆、阻燃隔氧层电缆及耐火电缆在明敷及穿钢管并施防火涂料保护时,其持续供电时间均未达到30min。这对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设施等供电时间较长的消防设备供电是不利的。因此,设计是对一些重要建筑或场所内的供电线路或某些重要供电线路宜采用矿物绝缘铜护套电缆。摘自GB50016-2006条文说明。建

13、筑电气消防技术电器装置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的有关规定n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n卤钨灯和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00W的白炽灯的吸顶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n大于60W的白炽灯、卤钨灯、高压钠灯、金属卤灯光源、荧光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如木吊顶龙骨或顶板、木墙裙等)上。n可燃材料仓库内宜使用低温照明灯具,并应对灯具的发热部件采取隔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配电箱及开关宜设置在仓库外。建筑电气消防技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

14、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的有关规定n开关、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n卤钨灯和超过100W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的引入线应采取保护措施。n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感镇流器等不应直接设置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n可燃材料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电器装置安装防火注意事项n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除敞开式灯具外,其他各类灯具灯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采用瓷质灯头。 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距离小于5mm时,灯泡与绝缘台间应采取隔热措施(如石棉布等)

15、。 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大于60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当采用白炽灯等光源时,不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件上。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电器装置安装防火注意事项n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电气设备及灯具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当有配电箱及电控设备的房间内使用了低于B1级的材料进行装修时,配电箱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应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动力、照明、电热器等电气设备的高温部分靠近B1级及以下材料或导线穿越B1级及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瓷管或防火封堵密封件分隔,并用岩棉、玻璃棉等A级

16、材料隔热; 安装在B1级及以下装修材料内的配件,如插座、开关等,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具有良好隔热性能的A级材料隔绝; 灯具直接安装在B1级及以下材料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灯具的发热表面不得靠近B1级及以下的材料。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第二部分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作用n火灾时为了保证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通过电器设备和线路扩大火势,需切断起火部位及其所在防火分区的非消防电源,此时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保证人员迅速疏散,同时还要保证需要继续坚持工作的房间正常工作。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场所建筑电气消防技术高层民用建

17、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的有关规定n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n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的有关规定n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

18、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观众厅,建筑面积大于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演播室; 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n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和安装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应急照明

19、的照度要求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应急照明的照度要求n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

20、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应急照明的照度要求n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 (2001年版) 火灾疏散照明:5.0lx。 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人防工程,其火灾备用照明照度值宜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值;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m2的人防工程,其火灾备用照明照度值不宜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50%。n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火灾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连续供电时间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

21、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n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n建筑电气设计中选用的带电池的灯具,如要求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60min不能说不合理。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应急电源转换时间n疏散照明15s;n备用照明15s; (金融商业交易场所 1.5s)n安全照明1.5sn问题:为什么在有些设计中,设有发电机组,疏散指示标志还要求带蓄电池(或EPS)?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规格标准类别标志灯规格长边/短边长边的长度(cm) 型4

22、:1或5:1100 型3:1或4:150100 型2:1或3:13650 型2:1或3:12535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几类建筑疏散指示标志灯规格的选择方案建筑物类别安全出口标志灯疏散标志灯建筑面积(m2)每层建筑面积(m2)100001000010001000旅馆或型或型或型医院或型或型或型影剧院或型或型或型商店或型或型或型或型餐厅型或型或型车库型或型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要求n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部或出口的顶部。n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顶部,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n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m以下的墙

23、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参见教材第81页图)n大型商场、地下车库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易安装在1.0m以下时,可安装在上部,但不应采用线吊,要采用管吊或吸顶。建筑电气消防技术辅助疏散指示标志n辅助疏散指示标志不能取代灯光疏散指示标志。n高层建筑内应设辅助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或地下室的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地下商店。n多层建筑内应设辅助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m2的展览建筑;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

24、2的地上商店;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座位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建筑电气消防技术辅助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n在地面上设置时,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连续设置;当间断设置时,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1.5m,电光源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3m。n施工工艺分为粘贴式、镶嵌式等。n其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灯具是否需要接地n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9.1.6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

25、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n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7.2.12 当采用I类灯具时,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灯具是否需要接地n灯具分类 我国现行灯具标准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0.1-2002n 0类灯具:依靠基本绝缘作为防触电保护。n类灯具: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附加的安全措施,即把易触及的导电部件连接到设施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体上,使易触及的导电部件在基本绝缘失效时不致带电。n类灯具: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具有附加安全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但没有保护接地的措施或依赖安装条件。n 类灯

26、具: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依靠电源电压为安全特低电压(SELV),并且设备内可能出现的电压不会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类灯具不应提供保护接地措施。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灯具是否需要接地n0类灯具已趋于淘汰。 GB7000.1修订版等同于IEC60598-1第6版(2003年版),该标准已删去了0类灯具。 n结论:公共建筑照明设计采用类灯具,配线设置PE线。居住建筑照明设计也逐步采用类灯具。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第三部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工程是否要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判断建筑电气消防技术依据的规范条文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摘)n9.4.1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

27、高层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卫生间外,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n9.4.2 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2.1 医院病房楼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 9.4.2.2 高级旅馆的客房和公共活动用房。 9.4.2.3 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 9.4.2.10 办公楼的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 9.4.2.11 走道、门厅、可燃物品库房、空调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建筑电气消防技术依据的规范条文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摘)n

28、9.4.3 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3.1 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9.4.3.2 电子计算机房的主机房、控制室、纸库、磁带库; 9.4.3.3 面积大于50m2的可燃物品库房。 9.4.3.4 面积大于500m2的营业厅。 9.4.3.5 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9.4.3.6 性质重要或有贵重物品的房间。 注:旅馆、办公楼、综合楼的门厅、观众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电气消防技术依据的规范条文n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摘) n11.4.1 下列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大中型

29、电子计算机房及其控制室、 4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m2的商店、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建筑等; 8 老年人建筑、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旅馆建筑、疗养院的病房楼、儿童活动场所和大于等于200床位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建筑电气消防技术依据的规范条文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摘)等级保 护 对 象特级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一级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一类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120

30、0床及以上的病房楼,每层建筑面积1000m2及以上的门诊楼;2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2的百货楼、商场、展览楼、高级旅馆、财贸金融楼、电信楼、高级办公楼;8大型以上的影剧院、会堂、礼堂。建筑电气消防技术依据的规范条文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摘,续)等级保 护 对 象二级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二类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民用建筑1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0m2、但不超过3000m2的商业楼、财贸金融楼、电信楼、展览楼、旅馆、办公楼,车站、海河客运站、航空港等公共建筑及其他商业或公共活动场所;3中型以下的影剧院;5图书馆、书库、档案楼。建筑电气消防技术依

31、据的规范条文n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第9.0.7条、第9.0.8条n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 (2001年版) 第8.4节n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 第9.3.3条n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案例分析n某一类高层住宅,二十八层,一层为商服,二二十八层为住宅,屋顶为电梯机房等设备用房。是否要设火灾报警系统?n某一类高层住宅,二十八层,地下室为车库(75辆车),一二十八层为住宅,屋顶为电梯机房等设备用房。是否要设火灾报警系统?n某二类高层办公楼,十二层。是否要设火灾报警系统?n某幼儿园,四层,每层面积1700m2,属多层建筑(建筑高度不大

32、于24m)。是否要设火灾报警系统?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和系统形式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及功能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触发器件(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各种联动控制、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等组成。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作用是:能自动(手动)发现火情并及时报警,控制各种消防设施(消防泵、喷淋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消防电梯、火灾应急照明等),控制火情的发展,指挥人员安全疏散。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形式n区域报警系统(参见教材第2页图) 一个报警区域宜设置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系统中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

33、火灾报警控制器不应超过两台。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场所。 系统中可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当用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警戒多个楼层时,应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或消防电梯前室等明显部位,设置识别着火层的灯光显示装置。 区域报警系统宜用于二级保护对象。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形式n集中报警系统(参见教材第2页图) 系统中应设置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设置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显示器。 系统中应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控制信号

34、,亦可进行联动控制。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专人值班的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集中报警系统宜用于一级和二级保护对象。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形式n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参见教材第3页图) 系统中至少应设置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一台专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两台及以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至少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一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两台及以上区域显示器。 系统应能集中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宜用于特级和一级保护对象。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形式n随着计算机和电子技术的发展,火灾自动报警的结构、形式越来越灵活多样,

35、很难精确划分成几种固定的模式,三种系统形式没有严格的界限,不必过分追求此概念。联动控制要求有简单、较复杂和复杂之分,对报警系统的保护范围有小、中、大之分。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报警系统主要器件的功能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探测器的功能和类型n火灾探测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感部分,将现场发现的火情发送给控制器。n火灾探测器的类型 感烟火灾探测器 感温火灾探测器 感光火灾探测器 气体火灾探测器 复合火灾探测器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感烟火灾探测器n这类火灾探测器对燃烧或热解产生的固体或液体微粒予以响应,可以探测物质初期燃烧所产生的气溶胶或烟粒子浓度。因为气溶胶或烟粒子可以改变光强、减小探测器电离室的离子电流、

36、改变空气电容的介电常数或改变半导体的某些性质,故感烟火灾探测器可分为离子感烟探测器、光电型感烟探测器、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其中光电型火灾探测器还包括减光型(烟雾遮挡减少光通量)和散光型(烟雾对光的散射)两种。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感温火灾探测器n这种火灾探测器响应异常温度、温升速率和温差等火灾信号,感温火灾探测器使用的敏感元件主要有热敏电阻、热电偶、双金属片、易熔金属、膜盒和半导体等。常用的有:定温型环境温度达到或超过预定值时响应;差温型环境温升速率超过预定值时响应;差定温型兼有差温、定温二种功能。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感光火灾探测器n感光火灾探测器又称火焰探测器,主要对火焰辐射出的红外、紫外、可见光予以

37、响应。常用的有红外火焰型和紫外火焰型。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可燃气体探测器n这类探测器主要用于易燃、易爆场所中探测可燃气体的浓度,一般调整在爆炸浓度下限的1/51/6时动作报警。主要传感元件有铂丝、金属氧化物半导体等。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复合火灾探测器n此类探测器是可以响应两种或两种以上火灾参数的火灾探测器,主要有感烟感温型、感光感烟型、感光感温型等。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手动报警按扭和消火栓报警开关n手动报警按钮是手动触发的报警装置。火灾报警系统中应设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编码型手动报警按钮和编码型火灾探测器一样,占用一个编码地址。n消火栓报警开关安装在消火栓附近,火灾时手动触发起动消防泵。编码型消火栓报

38、警开关占用一个编码地址。建筑电气消防技术信号模块和控制模块n信号模块的作用是接收现场的报警信号(如: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70或280防火阀等) ,实现信号向报警控制器的传输。n控制模块的作用是控制消防设备(如:电磁脱扣式排烟口、消防泵、喷淋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电梯等),可DC24V电压输出、常开或常闭接点输出,另外模块还设有开关信号输入端,用于接收返回信号。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报警控制器n火灾报警控制器是消防系统的指挥中心,可为火灾探测器供电,接收、处理和传递探测点的火警信号和故障信号,并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和记录火灾发生的部位和时间,通过编程可以实现对各种现场设备的自动控制或手

39、动控制等。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与安装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几个术语n报警区域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n探测区域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n保护面积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n保护半径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n安装间距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n系统保护对象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分为特级、一级、二级。n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与保护对象的等级相适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给出了建议性具体部位。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

40、5-95(2005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规范给出了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探测器的选用和布置n对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产生大量的烟和少量的热,很少或没有火焰辐射的场所,应选择感烟探测器。n感烟探测器适用场所:饭店、旅馆、教学楼、办公楼的厅堂、卧室、办公室;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电影或电视放映室等;楼梯、走道、电梯机房等。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探测器的选用和布置n对火灾发展迅速,可产生大量的热、烟和火焰辐射的场所,可选择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其组合。n感温探测器适用场所: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等;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41、如吸烟室);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无烟火灾;有大量粉尘等。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探测器的选用和布置n对火灾发展迅速,有强烈的火焰辐射和少量的烟、热的场所应选择火焰探测器。n火焰探测器适用场所:火灾时有强烈的火焰辐射;液体燃烧火灾等无阴燃阶段的火灾;需要对火焰做出快速反应。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探测器的选用和布置n对使用、生产或聚集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的场所,应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n无遮挡大空间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宜选择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n电缆隧道、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桥架等,宜选择缆式线形定温探测器。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探测器的选用和布置n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 N-探测器

42、数量; S-该探测区域的面积(m2); A-探测器的保护面积(m2); K-修正系数,特级保护对象取0.70.8,一级保护对象取0.80.9,二级保护对象取0.91.0。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探测器的选用和布置n按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布置。n当梁突出顶棚为200600时,按梁间区域布置。n当梁突出顶棚为超过600时,被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按单独的探测区域对待,至少应设置一只探测器。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探测器的选用和布置感烟、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 火灾探测器的种类地面面积S(m2)房间高度h(m)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屋顶坡度15A(m2)R(m)感烟探测器S80h12806.7

43、S806h12806.7h6605.8感温探测器S30h6304.4S30h6203.6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探测器的选用和布置按梁间区域确定探测器数量 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m2)被梁隔断的梁间区域面积Q(m2)一只探测器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感温探测器20Q1218Q1226Q834Q64Q4530感烟探测器60Q36124Q36218Q24312Q184Q12580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探测器的选用和布置布置实例n某工程地下一层一个柱网土建条件如上,试布置探测器。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探测器的选用和布置布置实例n采用感温探测器(如车库),4只满足要求。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探测器的选用和布置布置实例

44、n采用感烟探测器(如风机房),1只不满足要求。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探测器的选用和布置布置实例n采用感烟探测器(如风机房),不满足要求。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探测器的选用和布置布置实例n采用感烟探测器(如风机房),4只满足要求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探测器的选用和布置安装要求n探测器距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n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n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n探测器与照明灯具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2m。n感温探测器距高温光源的灯具(如碘钨灯、大于100W的白炽灯)净距不应小于0.5m。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

45、探测器的选用和布置安装要求n探测器距电风扇的净距不应小于1.5m。n探测器距不突出的扬声扬声器净距不应小于0.1m。n探测器距各种自动喷水灭火喷头净距不应小于0.3m。n探测器距防火卷帘的间距,一般在1.02.0m。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探测器的选用和布置安装要求n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时,宜居中布置。点型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点型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n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n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1.0m,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m。相邻两组红外光束

46、感烟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受器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探测器的选用和布置安装要求n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根据探测气体密度确定。若其密度小于空气密度,探测器应位于可能出现泄漏点的上方或探测器气体的最高可能聚集点上方;若其密度大于空气密度,探测器应位于可能出现泄漏点的下方。 (参见教材第59页图)n探测器底座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设计与安装n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

47、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n手动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n手动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模块安装n同一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集中安装在金属箱内。n模块(或金属箱)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n模块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n隐蔽安装时,在安装处应有明显的部位显示和检修孔。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消防联动控制应急照明和非消防电源n控制要求: 消防控制

48、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应急照明和非消防电源系统控制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应急照明系统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应急照明控制原理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应急照明二次回路原理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消防联动控制室内消火栓系统n控制要求: 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 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 显示启泵按钮的位置; 消防水泵的启、停,当采用总线编码模块控制时,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消火栓系统控制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消防联动控制室内消火栓系统n问题: 火灾报警系统中编码消火栓按钮是否还要设“硬线”? (此部分内容供参考)建筑电气消

49、防技术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消防联动控制室内消火栓系统n如何理解高规关于消火栓按钮的条文 第7.4.6.7条: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起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 条文解释是:为及时起动消防水泵,在水箱内的消防用水尚未用完以前,消防水泵应进入正常运转。故本条规定在高层建筑物内每个消火栓处均应设置起动消防水泵的按钮,以便迅速远距离起动。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消防联动控制室内消火栓系统n规范的核心为“及时启泵”、并非为防止总线不可靠。n无火灾报警系统的高层消火栓设“硬线”启动按钮,有火灾报警系统的高层消火栓按钮应通过消控中心启动消防泵,可不设“硬线”(规范已按此修改,尚未发布)。

50、n直接起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可不理解为设“硬线”启动n如果理解为“硬线”,存在以下问题: 为启动环节过多,系统不可靠。 大工程线路过长,电压损失过大,易造成继电器距动。 抛开消控中心,失去中心控制,不合理。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消防联动控制自动喷水系统n控制要求: 控制系统的启、停; 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 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安全信号阀的工作状态; 消防水泵的启、停,当采用总线编码模块控制时,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建筑电气消防技术自动喷淋系统控制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消防联动控制自动喷水系统n如何理解喷淋系统压力开关“直接启泵”问题? (此部分内容供参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

51、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11.0.1 湿式系统、干式系统的喷头动作后,应由压力开关直接连锁自动启动给水泵。 条文解释:对于湿式与干式系统,规定采用压力开关信号并直接连锁启动的方式,在喷头动作后立即自动启动给水泵。 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消防联动控制防烟、排烟设施n控制要求: 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和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控制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 防排烟风机的启、停,当采用总线编码模块控制时,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建筑电气消防技术防排烟系统控制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消防联动控制防火卷帘n控制要求:

52、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警报装置,且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楼)面1.8m1.8m,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 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 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及防火卷帘的关闭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建筑电气消防技术防火卷帘系统控制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应急广播n系统功能 火灾发生后,组织人员快速安全地疏散以及通知有关救灾的事项,为建筑物的消防指挥系统。n设置要求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集中报警系统宜设置火灾应急广播。 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

53、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25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12.5m。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应急广播n设置要求 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0W。 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的要求(略)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应急广播n控制要求 二层及以上的楼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接通地下各层

54、及首层; 含多个防火分区的单层建筑,应先接通着火的防火分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应急广播n系统构成多线制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参见教材第49页图)总线制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参见教材第49页图)消防应急广播与正常广播合用系统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警报装置n未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n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置一个火灾警报装置,警报装置宜采用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n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时,其声警报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的安装n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应牢固可靠,表明不应

55、有破损。n火灾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一般宜设置在各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距地面1.8m以上。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标志不宜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n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宜在报警区域内均匀安装。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消防专用电话系统n系统功能 通过消防专用电话系统可迅速实现对火灾的人工确认,并可及时掌握火灾现场情况及其它必要的通讯联络,便于指挥灭火等。n设置和安装要求 电话插孔的设置:手动报警按钮处、消火栓按钮处。 固定对讲电话分机: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变配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等;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企业消防站、消

56、防值班室、总调度室。 特级保护对象的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消防专用电话系统n设置和安装要求 固定对讲电话分机、消防电话插孔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当在墙面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一般采用专用对讲通信电话设备。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消防专用电话系统n系统构成 多线制对讲电话系统 消防控制室专用对讲通信电话设备与各固定对讲电话分机和对讲电话插孔为多线连接,一般与固定对讲电话一对一连接(即每部占用电话主机的一路),与对

57、讲电话插孔每个防火分区一对线并联连接。 总线制对讲电话系统 消防控制室专用对讲通信电话设备与各固定对讲电话及对讲电话插孔为总线连接,通过专用控制模块控制,每个固定对讲电话分机均有固定的地址编码,对讲电话插孔可分区编码。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控制器类设备安装n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控制器类设备安装n在消防控制室内落地安装时: (参见教材第66页图) 设备面盘前的

58、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控制器类设备安装n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宜褪色。 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 导线应绑扎成束。 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n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应

59、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控制器与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系统供电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的专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显示器、消防通讯设备等的电源,宜由UPS装置供电。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系统接地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接触电阻: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0欧姆;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欧姆。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并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接

60、地板。专用接地干线应从消防控制室专用接地板引至接地体。n专用接地干线采用不小于25mm2的铜芯绝缘导线穿硬质塑料管埋设至接地体。n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应采用不小于4mm2的铜芯绝缘导线。n消防电子设备凡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外壳和金属支架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系统接地n消防控制室接地做法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系统布线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2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采用交流220/380V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500

61、V的铜心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线芯截面选择,除应满足自动报警装置技术条件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参见教材第67页表7-1)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系统布线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阻燃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n消防控制、通信和报警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或阻燃硬质塑料管(氧指数不小于30)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主要指混凝土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

62、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系统布线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电缆竖井,宜与“强电”竖井分别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两种电缆应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n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的线路均应加金属软管保护,其长度不应大于2m。n同一工程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择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正极“+”线应为红色,负极“-”线应为蓝色或黑色。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系统布线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置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n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

63、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系统布线n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 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 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n明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或管路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系统布线n线槽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 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距接线盒0.2m处; 线槽转角或分支处; 直线段不大于3m处。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且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

64、建筑电气消防技术GB50166-2007其他几条强制条文n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n2.1.5 火灾自动报警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更改。n2.1.8 火灾自动报警施工前,应对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n2.2.1 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强制认证(认可)产品还应有认证(认可)证书和认证(认可)标识。n2.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应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产品。

65、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n系统验收 5.1.1 、5.1.3 、5.1.4、5.1.5、5.1.7 建筑电气消防技术第四部分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漏电与火灾n19932002年,全国范围内共发生电气火灾203780起,占火灾总数的30%,在所有火灾中居首位。n电气火灾大部分是由短路引发的,特别是接地电弧性短路。n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能监控电气线路的故障和异常状态,能发现电气火灾的火灾隐患。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漏电保护(监控)原理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场所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9.5.1 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

66、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n问题:“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如何 界定? “宜”如何掌握?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场所n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1.2.7 下列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1 按一级负荷供电且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 2 按二级负荷供电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3 按二级负荷供电的剧院、电影院、商店、展览馆、广播电视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4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5 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功能n探测漏电电流、过电流等信号,发出声光信号报警,准确报出故障线路地址、监视故障点的变化。n储存各种故障和操作试验信号,信号存储时间不应少于12个月。n切断漏电线路上的电源,并显示其状态。n显示系统电源状态。建筑电气消防技术 谢谢大家!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系统形式n独立系统。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相对于其它系统独立,自成系统。n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合二为一。 漏电报警信号由专用检测装置输出信号,由火灾报警系统接收,报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器。n与低压断路器成为一体。 低压断路器上带漏电检测功能,通过报警总线报至报警主机。建筑电气消防技术建筑电气消防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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