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持证上岗培训dyp黄山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569330924 上传时间:2024-07-28 格式:PPT 页数:127 大小:27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土地登记持证上岗培训dyp黄山_第1页
第1页 / 共127页
土地登记持证上岗培训dyp黄山_第2页
第2页 / 共127页
土地登记持证上岗培训dyp黄山_第3页
第3页 / 共127页
土地登记持证上岗培训dyp黄山_第4页
第4页 / 共127页
土地登记持证上岗培训dyp黄山_第5页
第5页 / 共1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土地登记持证上岗培训dyp黄山》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地登记持证上岗培训dyp黄山(12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土地登记持证上岗培训dyp黄山Stillwatersrun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Wherethereislife,thereis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考试范围与考试题型n考试范围考试范围: 第一章至第八章(第九章不考)n考试题型与分值分布考试题型与分值分布: 总分100分 4种题型 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各20分) 案例题(40分)7/28/20242土地登记实务主要内容n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土地登记实务基本理论土地登记实务基本理论n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土地登记表格规范化填写土地登记表格规范化填写n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土地登记案例分析土地登记案例分析7

2、/28/20243土地登记实务第一部分: 土地登记实务基本理论n一、土地登记概述一、土地登记概述n二、土地登记程序二、土地登记程序n三、土地总登记三、土地总登记n四、土地初始登记四、土地初始登记n五、土地变更登记五、土地变更登记n六、注销登记六、注销登记n七、其他登记七、其他登记n八、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八、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n九、土地登记代理九、土地登记代理7/28/20244土地登记实务一、土地登记概述(一)土地登记的概念和意义 (二)世界土地登记制度 (三)土地登记效力(四)土地登记原则(五)土地登记内容(六)土地登记分类7/28/20245土地登记实务一、土地登记概述(一)土地登记的

3、概念和意义 概念:概念: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土地登记办法第二条) 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含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登记的意义:土地登记的意义:土地等不动产物权以登记公示。 (动产交付)7/28/20246土地登记实务一、土地登记概述(二)世界土地登记制度 契约登记契约登记 权利登记权利登记 托伦斯登记托伦斯登记权利权利+托伦斯托伦斯代表国家代表国家 法国(英美)

4、 德国 澳大利亚 我国我国立法思想立法思想 登记对抗 登记生效 登记生效登记生效为主 登记审查登记审查 形式审查 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实质审查为主登记公信力登记公信力 无 有 有 有 登记是否强制登记是否强制 否 是 初次不强制依申请登记簿的编成登记簿的编成 人 物 人 物 颁发权利凭证颁发权利凭证 否 否 否是 登记内容登记内容 动态为主 静态为主 动态+静态动态+静态7/28/20247土地登记实务一、土地登记概述(三)土地登记效力(两种民法立法思想) 土地登记后的法律后果:土地权利是否必须登记,土地登记与否对土地权利的保护有什么不同?1、登记生效主义(形式主义的立法)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取得、

5、变更、转移、消灭)非经登记不得生效。即只有办理了登记,才产生法律效力。2、登记对抗主义(意思主义的立法)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取得、变更、转移、消灭)只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发生效力,登记只是对抗第三人的要件(办理登记的可以对抗第三人,即第三人不得主张登记了的土地权利变动为无效)。7/28/20248土地登记实务一、土地登记概述(三)土地登记效力关于我国土地登记的效力:物权法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第九条:“对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6、。” 原则上采用的是形式主义的立法思想,土地登记是土地权利变动的生效要件;在特定情况下,也采取意思主义的立法思想,如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合同生效为要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7/28/20249土地登记实务一、土地登记概述(四)土地登记的原则 依法登记的原则 依申请的原则 审查的原则 属地登记7/28/202410土地登记实务一、土地登记概述(四)土地登记的原则 属地登记物权法第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7/28/202411土地登记实务一、土地登记概述(四)土地登记的原则 属地登记(两个要求)两个

7、要求)一是土地登记机构应当坚持统一性。在一个登记区内只能由一个土地登记机构来登记,不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土地登记机构登记;二是土地登记资料应当保持完整性。同一个登记区内的土地登记资料,只能由一个土地登记机构建档保存,不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土地登记机构来分别保管。7/28/202412土地登记实务一、土地登记概述(四)土地登记的原则 属地登记(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但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跨县级行政区域

8、使用的土地,应当报土地所跨区域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别办理土地登记。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土地,按照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执行。7/28/202413土地登记实务0、宗地土地以宗地为单位进行登记。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一、土地登记概述1、土地权属性质与来源国家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 土地权属来源: 指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最初取得土地权利的方式。土地权属发生和变更的时间以及土地所处的地域是影响土地权属来源的两个主要因素。土地权属来源合法是确认土地权属、进行土地登记的必要条件。2、土地权利主体集体土地所有人国有土地使

9、用权人集体土地使用权人抵押权人、地役权人3、土地权利客体包括:坐落、界址、面积、用途、使用条件、等级、价格等。(五)土地登记内容 7/28/202414土地登记实务一、土地登记概述(六)土地登记分类 n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内土地进行的全面登记。n初始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n变更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n注销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的消灭等而进行的登记。n其他登记:是指上述登记类型以外的登记,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等。7/28/202415

10、土地登记实务一、土地登记概述小结(一)土地登记的概念和意义(不动产公示) (二)世界土地登记制度(契约、权利、托仑斯) (三)土地登记效力(两种:登记对抗、登记生效)(四)土地登记原则(重点掌握“属地原则”)(五)土地登记内容(主体、客体;权属性质与来源)(六)土地登记分类(概念)7/28/202416土地登记实务二、土地登记程序(一)土地登记程序对比 (二)土地登记申请 (三)权属审核(四)注册登记(五)核发证书7/28/202417土地登记实务二、土地登记程序(一)土地登记程序对比 1、土地登记规则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证书2、土地登记办法土地登记申请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

11、证书7/28/202418土地登记实务二、土地登记程序(二)土地登记申请 1、登记申请人与申请方式申请人:为土地权利人或土地权利变动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三种类型。申请方式: 直接申请与代理申请(委托、法定、指定); 单方申请与共同申请7/28/202419土地登记实务二、土地登记程序(二)土地登记申请 1、登记申请人与申请方式直接申请与代理申请(委托、法定、指定)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直接申请自然人中,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可以直接申请土地登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均不能直接申请,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申请。 土地登记申请人不管是自然人、法人还是其他组织

12、,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土地登记申请的代理除了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指定代理。这是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机关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 7/28/202420土地登记实务二、土地登记程序(二)土地登记申请 1、登记申请人与申请方式单方申请与共同申请土地登记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1)土地总登记;(2)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3)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4)因人民政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而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5)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13、法律文书而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6)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7)名称、地址或者用途变更登记;(8)土地权利证书的补发或者换发;(9)其他依照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形。两个以上土地使用权人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可以分别申请土地登记。 7/28/202421土地登记实务二、土地登记程序(二)土地登记申请 2、申请提交的文件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等。7/28/202422土地登记实务二、土地登记程序(二)土地登记申请 3、登记申请的受理与审查n受理n1.申请登记的土地不在本登记辖

14、区的,应当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n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n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n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土地登记申请。7/28/202423土地登记实务二、土地登记程序(二)土地登记申请 3、登记申请的受理与审查n审查:审查:n对人的审查(如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户主资格、代理人代理手续的审查);n对物的审查(土地权源证明、地上物权属证明的审查);n对

15、其他问题的审查 。7/28/202424土地登记实务二、土地登记程序(三)权属审核 1、权属审核的依据法律依据: 指国家现行的有关土地的法律、政策及行政法规。 书证依据: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宗地的权属来源证明、地上物权属证明、地籍调查成果等。2、权属审核内容土地登记申请人宗地自然状况宗地权属状况。7/28/202425土地登记实务二、土地登记程序(三)权属审核 3、土地登记审批表的填写要求(持证上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由取得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的土地登记人员提出,其他人员无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由取得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重点对初审情况进行核

16、查。未取得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土地权属审核和登记审查工作,不得在土地登记审批表和土地登记簿上签字。 4、土地登记审查办结期限按照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土地登记审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十日。7/28/202426土地登记实务二、土地登记程序(四)注册登记 1、不予登记的情形 土地登记办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五不登记):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未依法足额交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税费的;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17、;其他依法不予登记的。 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理由。7/28/202427土地登记实务二、土地登记程序(四)注册登记 1、不予登记的情形:国土资发(2008)70号文的规定(12种情形)土地权属争议未解决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未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申请登记的;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无合法用地批准等土地登记申请要件的;对经营性用地没有按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的;协议出让地价低于出让底价的;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异议登记期间未经异议登记权利人同意,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的;查封登记解除前

18、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等。7/28/202428土地登记实务二、土地登记程序(四)注册登记 2、注册登记依据和内容依据:土地登记审批表是土地登记机构进行注册登记的重要依据。注册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3、土地登记簿组成三部分:土地登记卡、土地登记卡续表、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7/28/202429土地登记实务二、土地登记程序(四)注册登记 4、土地登记卡的填写要求n土地登记卡以宗地为单位填写。n土地权利人独自拥有或使用一宗土地的,土地登记时,只填写土地登记卡及续表。n两个以上土地使用权人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土地登记时,填写宗地土地登记卡

19、及续表、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各土地使用权人土地登记卡及续表。n土地登记卡记载的内容发生变更或进行初始、变更、注销或其他登记的,在土地登记卡续表上进行登记。 但地号、宗地面积发生变更的,须更换土地登记卡。7/28/202430土地登记实务二、土地登记程序(五)核发或更改土地权利证书 1、土地权利证书的种类与使用4种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土地抵押权和地役权土地权利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土地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土地登记簿确有错误外

20、,以土地登记簿为准。 土地权利证书由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7/28/202431土地登记实务二、土地登记程序(五)核发或更改土地权利证书 2、核发证书程序通知验证发证3、更改或更换证书凡是土地权利证书中用途、终止日期栏目内容发生变更以及设立、变更、注销土地他项权利的,注册登记后更改土地权利证书,在土地权利证书的记事栏进行记录。土地权利证书上其他内容变更的,须更换土地权利证书。 7/28/202432土地登记实务二、土地登记程序回顾(一)土地登记程序对比(地籍调查前置) (二)土地登记申请(登记申请人与申请方式、申请提交的文件资料、登记申请的受理与审查) (三)权属审核(权属审核的依

21、据、内容,持证上岗,审查办结期限)(四)注册登记(不予登记的情形、登记依据和内容、登记簿的组成、土地登记卡的填写要求)(五)核发证书(证书种类、核发程序、证书更改)7/28/202433土地登记实务三、土地总登记(一)总登记的概念与特点(二)在什么情况下进行总登记? (三)总登记程序上的特殊性(四)土地总登记申请人7/28/202434土地登记实务三、土地总登记(一)总登记的概念与特点 概念 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土地进行的全面登记。两种主要情况 一是从未进行过土地登记的地区; 二是原有登记需要全面更新的,如土地整理或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需要对原已登记过的区域进行全面

22、的重新登记。土地总登记是变更土地登记的基础,通过土地总登记建立起来的辖区每宗土地的表、卡、证是以后变更土地登记的根据。 7/28/202435土地登记实务三、土地总登记(一)总登记的概念与特点特点阶段性:有期限,持续一段时间即告结束全域性:作业区是一个行政辖区(县或市)。 集中性:一定范围和时间内有计划集中统一进行 程序的特殊性:增加了准备工作,增加了通告和公告。地籍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7/28/202436土地登记实务三、土地总登记(三)程序的特殊性1、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准备、行政准备和技术准备2、通告的主要内容土地登记区的划分土地登记期限土地登记收件地点土地登

23、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材料其他事项 7/28/202437土地登记实务三、土地总登记(三)程序的特殊性3、公告的主要内容(土地登记办法第23条)n土地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n准予登记的土地坐落、面积、用途、权属性质、使用权类型和使用期限;n土地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构;n其他事项。公告异议处理 土地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在土地总登记审核结果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查。 (注意:不是异议登记!)7/28/202438土地登记实务三、土地总登记(四)土地总登记申请人1、个人使用土地的宅基地(房屋产权人或房主)四荒

24、地(签订合同的四荒地土地使用权人)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人)2、单位使用土地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申请,注意:不能由其中一方申请!)机关、事业单位与社团法人(法人+法定代表人)联营单位(法人+法定代表人)私营单位(一般由私营单位代理人申请) 7/28/202439土地登记实务三、土地总登记(四)土地总登记申请人3、集体所有土地村集体所有土地:由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及其代表申请 村集体内有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如过去的生产队,目前仍然为独立存在的,可以由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代表申请土地登记,也可以由村农民集体代办。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由乡(镇)农民集体及其法

25、定代表人申请土地登记。(可以暂不进行土地登记) 7/28/202440土地登记实务三、土地总登记回顾(一)总登记的概念与特点(5大特点)(二)在什么情况下进行总登记? (主要有两种情形)(三)总登记程序上的特殊性(重点:通告、公告的内容)(四)土地总登记申请人(重点:企业法人单位用地、村集体内有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登记申请人)7/28/202441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概念: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第一次登记。土地初始登记特点与总登记的关系 初始登记可能在总登记之后,也可能在总登记之前。经常性分散性7/28/202442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土地初始登记类

26、型:(1)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2)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3)划拨转为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4)国家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5)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6)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7)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8)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 (9)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10)宅基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11)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1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初始登记;(13)地役权初始登记。7/28/202443土地登记实务四、初始登记思路(一)每种登记类型的概念(二)每种登记类型的法律特征 (三)

27、每种类型的登记要点(申请人与权属证明材料权属审核要点登记注册与发证)7/28/202444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1、法律特征依国家行政行为、一般无使用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取得范围限制:划拨用地目录、2008国务院3号文n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n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n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n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处置受限制: 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经过批准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的,需满足条件:(1)土地使用人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

28、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补交了土地出让金,或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出让金。7/28/202445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2、登记要点(掌握:权属证明文件)n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n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n新开工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n征地勘测图件。n其他证明文件。7/28/202446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1、法律特征主体广泛出让方式:协议,招标、拍卖、挂牌 招拍挂范围包括六类,如:(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

29、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协议出让5种情况,如: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 7/28/202447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1、法律特征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 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 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低于最低价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使用期限限制:70年、50年、40年7/28/202448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

30、初始登记(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1、法律特征土地出让金与土地登记 受让人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7/28/202449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2、登记要点(申请人提交的权属来源证明)n出让合同;n出让金全部缴纳完毕的凭证;n有关税费的交纳凭证;n其他证明文件。7/28/202450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三)划拨依法转为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

31、用权初始登记 1、概念n是对经登记的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依法批准转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而进行的土地登记。n划拨依法转为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主要是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后申请办理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其土地使用权人不发生变更。 7/28/202451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三)划拨依法转为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2、法律特征必须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范围限制3、登记要点(申请人提交的权属来源证明)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及有关税费缴纳凭证其他证明文件7/28/202452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

32、(四)国家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1、法律特征有期限限制:短期一般不超5年,长期不超出让最高年限 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提前收回,可以获得合理补偿。2、登记要点(申请人应提交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n国有土地租赁合同;n建设用地批准书;n原国有土地使用证;n其它证明文件。7/28/202453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五)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1、概念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

33、2、登记要点(申请人)改组后的新设企业7/28/202454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六)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1、概念国家根据需要,将一定年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行为。2、法律特征必须依法批准范围受限:三类企业(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无须支付资本金在授权期限和范围内有处置权7/28/202455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七)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初始登记 1、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

34、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7/28/202456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七)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初始登记 2、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 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一般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体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一般要求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居民。集体农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般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则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

35、政府批准。7/28/202457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七)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初始登记 3、法律特征( “四荒四荒”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与治理开发者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生效后执行;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取得,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十年;权利期限内,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继承、转让(租)、抵押或参股联营的权利。但在进行转让、抵押、参股联营时,要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由乡(镇)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和抵押登记。7/

36、28/202458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七)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初始登记 3、法律特征(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7/28/202459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七)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初始登记 3、法律特征(宅基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除继承外,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 对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处理(分阶段:1982年、1987)7/28/202460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七)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初始登记 3、法

37、律特征(宅基地使用权) 对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处理(分阶段:1982年、1987)n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n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n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

38、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7/28/202461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八)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初始登记 1、基本概念(土地使用权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土地使用权的占有,将该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土地使用权优先受偿的权利。 7/28/202462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八)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初始登记 2、法律特征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例外:如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

39、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受让人应当依法与土地所在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从拍卖价款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7/28/202463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八)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初始登记 2、法律特征抵押权设定范围受限。 如,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4个条件:n土地使用权人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n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n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n依照规定签订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出让金或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不得设定抵押权的财产有: 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

40、地、学校、医院等。7/28/202464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八)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初始登记 2、法律特征房地产抵押关系“地随房走”或者“房随地走”特别提示: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用途。 7/28/202465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八)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初始登记 2、法律特征抵押权实现时的清偿顺序。 以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为标准,第一顺序的优先受偿,处于第二顺序的,只能就剩余的部分受偿,依此类推。 如果抵押权登记的时间相同,也就是抵押权登

41、记的顺序相同,则按照各担保债权的比例清偿,所占比例大的,多受清偿。7/28/202466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十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初始登记 3、登记要点申请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提交的权属证明文件:n土地权利证书;n主债权债务合同和抵押合同;n下列其他相关文件: 以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抵押的文件和处置时应交付的土地出让金数额;(也可以抵押登记视同审批) 依法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抵押证明; 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的,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 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证明。其他:最高额抵押的,应记载最高债

42、权额、最高额抵押的期间等。7/28/202467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十二)地役权初始登记 1、地役权的概念 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注意: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即地役权的期限应小于土地使用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 7/28/202468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十二)地役权初始登记 2、法律特征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设立地役权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4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和不得单独抵押7/28/202469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十二)地役权初始登记 3、登记要点申请人:供役地权利人和需役地权利人 应提交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n土地权利证书;n地役权合同;n下列其他相关文件: 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提交用益物权人同意设立地役权的证明; 在共有土地使用权上设立地役权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设立地役权的证明。7/28/202470土地登记实务四、土地初始登记(十二)地役权初始登记 3、登记要点供役地、需役地分属不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如何处理? 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

44、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分别记载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上,并将地役权合同保存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宗地档案中。 供役地、需役地分属不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当事人可以向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地役权登记。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登记后,应当通知负责需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由其记载于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7/28/202471土地登记实务四、初始登记回顾(一)初始登记的概念与特征(二)初始登记的类型与概念(三)每种登记类型的法律特征 (四)每种类型的登记要点(申请人与权属证明材料权属审核要点登记注册与发证)7/28/202472土地登

45、记实务五、土地变更登记(一)变更登记的概念与特点(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三)抵押权、地役权变更登记 (四)姓名或名称、地址变更登记(五)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7/28/202473土地登记实务五、土地变更登记(一)变更登记的概念与特点1、概念: 已登记的土地权利,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土地登记。2、主要特点以总登记或初始登记为基础,没有进行总登记或初始登记,不可能进行变更登记。7/28/202474土地登记实务五、土地变更登记(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概念:土地使用权人发生改变2、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有6种情况(重点掌握3种

46、)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让;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 。7/28/202475土地登记实务五、土地变更登记(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重点掌握3种)(1)出让转让的,需符合什么条件?n必须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否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转让。n转让房地产时,应符合: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按照出让合同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47、。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n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剩余年限。 7/28/202476土地登记实务五、土地变更登记(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重点掌握3种)(2)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让 n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n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7/28/202477土地登记实务五、土地变更登记(二)土

48、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重点掌握3种)(3)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 。n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n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n依照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继承、遗赠等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不经登记。 7/28/202478土地登记实务五、土地变更登记(三)抵押权、地役权变更登记 1、法律特征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 、单独抵

49、押 2、登记要点不需报人民政府批准,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可直接注册登记; 在宗地原土地登记簿上进行;收回并注销原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填制新的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分别核发给土地使用权人和抵押权人(或地役权人)。 7/28/202479土地登记实务五、土地变更登记(四)姓名或名称、地址变更登记 登记要点都要变更土地登记簿姓名或名称变更登记: 需要重建土地归户卡 需要换发土地权利证书 地址变更登记: 需要更改土地归户卡 不需对土地权利证书进行更改和更换7/28/202480土地登记实务五、土地变更登记(五)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1、申请提交的权属文件资料土地权利证书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

50、土地用途变更的批准文件2、登记发证变更登记簿 在“土地用途”栏内加盖变更印章; 在“登记的其他内容及变更登记事项”栏填写用途变更的内容和依据。更改归户卡上的“用途”栏目的内容。土地证书不需更换,只需更改土地权利证书的相应栏目。7/28/202481土地登记实务六、注销登记1、概念 因土地权利的消灭而进行的登记。2、注销登记的6种情形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消灭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已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终止7/28/20248

51、2土地登记实务六、注销登记3、登记要点申请人应当提交文件资料:n土地登记申请书n土地权利证书n土地灭失或土地权利终止证明文件7/28/202483土地登记实务六、注销登记3、登记要点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n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n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n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7/28/202484土地登记实务六、注销登记3、登记要点当事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处理:n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注销公告,公告期满直接办理注销登记。n土地抵押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的,除设定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

52、期限届满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直接注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注销登记不需报人民政府审批7/28/202485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一)更正登记(二)异议登记和注销异议登记(三)预告登记和注销预告登记(四)查封、预查封登记和注销查封、预查封登记(五)补发或换发土地权利证书7/28/202486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一)更正登记1、概念 指当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误或有遗漏时,由土地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申请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更正原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7/28/202487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一)更正登记2、更正登记的3种情形n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

53、有错误的,应当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更正登记,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换或者注销原土地权利证书的手续。n土地权利人认为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和证明登记错误的相关材料,申请更正登记。n利害关系人认为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持土地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的证明文件,申请更正登记。 7/28/202488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一)更正登记3、更正登记的2种方式n土地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发现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误或有遗漏时,依照法定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更正登记。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申请属实的,应当予以更正。n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

54、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有错误的,如审查疏忽造成错登、漏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依职权,根据事实,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更正登记。 注意:更正登记内容涉及土地权利归属时,更正登记结果应当公告。 7/28/202489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一)更正登记4、土地登记错登和漏登的原因n 原始登记文件错误;n 登记申请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和文件,采取欺骗手段行为;n土地登记人员审查疏忽或书写错误。7/28/202490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一)更正登记5、登记要点土地权利人申请提交文件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 证明登记事项错误的有关材料 土地权利证书 涉及第三人的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利害关系

55、人申请提交文件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 证明登记事项错误的有关材料 土地权利人同意更正的书面证明文件7/28/202491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二)异议登记和注销异议登记1、概念 异议登记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事实上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提出的异议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7/28/202492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二)异议登记和注销异议登记2、法律特征异议登记以利害关系人提起过更正登记,并且土地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为前提 ;异议登记属于可单方申请的登记类型;异议登记期间,未经异议登记权利人同意,不得办理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或者设定土地抵押权登记;异议登记失效后,

56、原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异议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7/28/202493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二)异议登记和注销异议登记3、注销异议登记的3种情况异议登记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没有起诉的人民法院对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起诉不予受理的人民法院对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的7/28/202494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二)异议登记和注销异议登记4、注销异议登记的要点申请人: 异议登记申请人; 或土地登记簿记载的土地权利人。应该提交的文件资料:n土地登记申请书;n异议登记证明或异议登记通知书;n人民法院对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起诉不予受理或请求不予支持的证明材料。收回并注

57、销异议登记证明 异议登记权利人拒不交出的,异议登记证明经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后废止。7/28/202495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三)预告登记和注销预告登记1、预告登记法律特征预告登记期间,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不得办理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或者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登记。7/28/202496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三)预告登记和注销预告登记2、预告登记的登记要点申请人:签订土地权利转让协议的转让方和受让方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n土地登记申请书;n土地权利转让协议。注册登记与核发预告登记证明n建立宗地新土地登记簿n依据土地登记簿填写土地归户卡n根据土地登记簿填发预告登记证明7/28/2

58、02497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三)预告登记和注销预告登记3、预告登记消灭的4种原因预告登记的土地权利依法终止;预告登记权利人明确作出放弃预告登记的意思;预告登记保全的请求权消灭; 如因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土地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未申请土地登记导致预告登记失效的;预告登记保全的请求权得到实际履行。7/28/202498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三)预告登记和注销预告登记4、注销预告登记的登记要点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n土地登记申请书;n预告登记证明;n预告登记消灭的相关证明材料。7/28/202499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三)预告登记和注销预告登记4、注销预告登记的登记要点

59、注册登记与注销异议登记证明n在“登记的其他内容及初始、变更、注销和其他登记事项”栏预告登记条款上加盖“注销”印章;n收回并注销异议登记证明;n预告登记权利人拒不交出的,预告登记证明经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后废止。7/28/2024100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四)查封、预查封登记和注销查封、预查封登记1、法律特征人民法院可以进行预查封的2种情形:n被执行人全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n被执行人部分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 对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按已缴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认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人民法院可以对确认后

60、的土地使用权裁定预查封。 对不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全部进行预查封。7/28/2024101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四)查封、预查封登记和注销查封、预查封登记1、法律特征什么情况下预查封登记自动转为查封登记? 土地使用权在预查封期间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预查封登记自动转为查封登记。 (查封已颁证;预查封未颁证)7/28/2024102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四)查封、预查封登记和注销查封、预查封登记1、法律特征查封与轮候查封的关系?n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宗土地进行查封的: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手续,对后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轮

61、候查封登记,并书面告知其该土地使用权已被其他人民法院查封的事实及查封的有关情况。n轮候查封登记的顺序按照人民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列: 查封法院依法解除查封的,排列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为查封; 查封法院对查封的土地使用权全部处理的,排列在后的轮候查封自动失效; 查封法院对查封的土地使用权部分处理的,对剩余部分,排列在后的轮候查封自动转为查封。 7/28/2024103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四)查封、预查封登记和注销查封、预查封登记1、法律特征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或者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登记7/28/2024104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四)查封、预

62、查封登记和注销查封、预查封登记2、查封、预查封登记的登记要点申请人: 查封、预查封登记属于嘱托登记,由人民法院嘱托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民法院应提交文件资料:n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n查封或预查封裁定书。n协助执行通知书。7/28/2024105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四)查封、预查封登记和注销查封、预查封登记2、查封、预查封登记的登记要点权属审核n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质审查;n认为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审查建议,但不得停止办理协助执行事项。7/28/2024106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四)查封、预查封登记和注销查封、预查封

63、登记3、注销查封、预查封登记的情形查封、预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继续查封或预查封续封手续导致查封、预查封登记失效;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完毕后,对未处理的土地使用权解除查封;7/28/2024107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四)查封、预查封登记和注销查封、预查封登记4、注销查封、预查封登记提交材料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解除查封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7/28/2024108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五)补发或换发土地权利证书1、补发或换发土地权利证书的条件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可申请补发土地权利证书破损的,可申请换发3、补发证书的程序报失-刊登灭失或遗失声明-提交补发申请书-审核

64、与补发公告-补发证书(注明“补发”字样)4、换发证书的程序提交申请书和原证书-查验是否确需换发-换发土地权利证书-注销破损证书7/28/2024109土地登记实务七、其他登记(六)土地登记损害赔偿1、概念因土地登记错误,致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遭受损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土地登记错误的发生有两种情形:工作人员疏忽、过失;申请人采取欺骗手段或与工作人员恶意串通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向受害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造成土地登记错误的人追偿。7/28/2024110土地登记实务八、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一)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概述(二)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程序(三)土地登记资料

65、公开查询要求7/28/2024111土地登记实务八、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一)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概述1、土地登记资料原始登记资料(查询范围受限制): 土地权属来源文件; 土地登记申请书; 土地登记审批表 地籍调查表和地籍图等。土地登记结果(查询范围不受限制): 土地登记簿; 宗地图等。7/28/2024112土地登记实务八、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一)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概述2、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的方式3种方式: 手工调取纸质档案 手工和计算机结合调取纸质档案 利用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查询可阅读、抄录或委托查询机构摘录或复制有要求的,查询机构应加盖印证鉴证或出具无登记记录证明

66、7/28/2024113土地登记实务八、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二)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程序1、查询申请2、申请审查3、查询4、鉴证5、查询收费7/28/2024114土地登记实务八、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三)对查询人员的要求应当在查询机构指定的场所进行。应保持土地登记资料完好,不得在登记资料上圈点、画线、注记、涂改或折页等。查询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土地登记资料,应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执行。查询人非法使用查询结果,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查询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土地登记资料携带出指定的场所。 7/28/2024115土地登记实务九

67、、土地登记代理制度(一)土地登记代理概述(二)土地登记代理人(三)土地登记机构(四)土地登记代理管理7/28/2024116土地登记实务九、土地登记代理制度(一)土地登记代理概述1、代理的3种类型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土地登记代理属于委托代理)2、代理关系的法律特征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主要是实施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7/28/2024117土地登记实务九、土地登记代理制度(二)土地登记代理人1、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条件? 专业(理工、经济、法律) 学历和工作年限(大专6年、大本4年、双学士学位或

68、研究生班3年、硕士2年、博士1年) 土地登记相关工作年限(4年 、2年、1年)考试合格颁发的证书,全国范围有效7/28/2024118土地登记实务九、土地登记代理制度(二)土地登记代理人2、职业资格登记经登记后方可以土地登记代理人名义,按规定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登记有效期为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只能受聘于一个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并以机构的名义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登记条件:取得资格证书,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7/28/2024119土地登记实务九、土地登记代理制度(二)土地登记代理人3、土地登记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权利(略)义务n按照执业资格规定的范围,从事土地登记代理活动;n根据合同约定,维护委托人

69、的合法权益;n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保障委托人的权益;n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n参加职业继续教育和培训;n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28/2024120土地登记实务九、土地登记代理制度(三)土地登记代理机构1、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设立条件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对其分支机构解散后尚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7/28/2024121土地登记实务九、土地登记代理制度(四)土地登记代理管理1、土地登记代理人管理资格管理:资格考试、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登记执业管理:

70、必须受聘于一个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个人不能独立从事土地登记代理活动。 2、土地登记的代理行业管理行业协会:自愿成立的社会团体3、争议处理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28/2024122土地登记实务第二部分:土地登记表格规范化填写土地登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归户卡的式样,由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2008年月,国土资源部统一下发了土地登记表格(试行)版式样,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土地权利证书仍按2003年全国标准执行7/28/2024123土地登记实务第二部分:土地登记表格规范化填写(一)土地登记申请书1、土地登记申请书的主要内容申请人情况、申请登记的

71、土地情况、申请登记的内容等2、填写要求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填写以宗地为单位填写:(1)一个使用或拥有两宗以上土地的,按宗地分别填写;(2)一宗地有多个使用权人的,由各共有使用权人分别填写;(3)双方共同申请的, 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填写一份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如实填写,确属不填的栏目用上斜线填充 填完后签名盖章 7/28/2024124土地登记实务第二部分:土地登记表格规范化填写(二)土地登记审批表1、土地登记审批的主要内容申请人情况、土地情况、附着物情况、权源证明文件、初审、审核和批准意见等2、填写要求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填写以宗地为单位填写。一宗地有多个使用权人的,按各共有使用权人分别填写审批表必

72、须如实填写,确属不填的栏目用上斜线填充 初审、审核、批准意见填完后签字盖章 7/28/2024125土地登记实务第二部分:土地登记表格规范化填写(三)土地登记簿1、组成土地登记卡、土地登记卡续表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土地登记簿以物的编成为基础,以街道(乡、镇)为单位,按街坊(村)及宗地号顺序排列组装2、填写要求以宗地为单位填写独自拥有或使用一宗土地的,只填写土地登记卡及续表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填写宗地土地登记卡及续表、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各土地使用权人土地登记卡及续表 地号、宗地面积发生变更的,须更换土地登记卡 7/28/2024126土地登记实务第二部分:土地登记表格规范化填写(四)土地归户卡1、土地归户卡土地归户卡以人的编成为基础2、填写要求以土地权利人为单位填写土地权利人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拥有、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应当填写在同一土地归户卡上7/28/2024127土地登记实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