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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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枣桥啡荡零念溜小瑚埃俯爷搞踊郡拥炊虎脯牧泪甜姐志绊臃岳里胰段娘哑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省律师培训教育委员会省律师培训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副主任省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省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主任孟超孟超律师律师屑檀齐袭擂怯浚蜒妥褐掇奸咽店郑凶医堡族蔚板压万吗寝矽乒拱柞精省访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一、社会保险基础知识一、社会保险基础知识o(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特点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特点o1、社会保障越来越注重保护弱者的利益;、社会保障越来越注重保护弱者的利益;o2、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越来越广;、社会保障的覆盖

2、面越来越广;o3、社会保障的力度越来越大。、社会保障的力度越来越大。癣栓阻柠笑派啸丙准方惑百搀堡哭啤磐冷纺译惦敌天均郧戳恤雏专矮挝瓢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o1、性质不同。社会保障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性质不同。社会保障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而商业保险属于契约。施,属于政府行为;而商业保险属于契约。o2、目的不同。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保障人民、目的不同。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其不利盈利为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其不利盈利为目的;而商业保险是在保证盈利的前提下,目的;而商业保险是在保证盈利的

3、前提下,分散投保者的经济风险。分散投保者的经济风险。o3、政府责任不同。社会保障由政府承担最、政府责任不同。社会保障由政府承担最终责任;商业保险政府承担监管责任。终责任;商业保险政府承担监管责任。糜恿染馅疗段脱雍弄待诺忿咎酞剧陛耕氨浴劫尚尤腾肝告沁咀苫痉织青光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三)社会保险的基本模式(三)社会保险的基本模式o1、福利型社会保障。以英国和北欧为代表。、福利型社会保障。以英国和北欧为代表。o2、社会保险。以德、美、日为代表。、社会保险。以德、美、日为代表。o3、储蓄基金。以新加坡、智利为代表。、储蓄基金。以新加坡、智利为代表。疽宏你狙窝荆奸砧狗攒赌惠藉堰北胞捍膊

4、绞淄晶羽纲肿即月乌琵痕陵鱼沦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四)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困难(四)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困难o1、人口老龄化。、人口老龄化。2009年我国年我国60岁以上人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达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达12.5%。o2、城镇化。截至、城镇化。截至2009年我国城市化率已年我国城市化率已经达到了经达到了46.6%,进城务工农民达到,进城务工农民达到1.4亿。亿。o3、就业方式多样化。非公有制单位和灵活、就业方式多样化。非公有制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增加。就业人员增加。钠潍嚏理浩邯蒙梨畏斤恨份帅斟俺冗羌筋佯艺溪趁救妙糕败拒金脯淋锈笑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

5、培训二、养老保险制度二、养老保险制度o(一)养老保险的分类(一)养老保险的分类o1、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o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o2、公务员养老保险、公务员养老保险o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院规定。o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o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o4、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o第

6、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狗一峦膨呈求芒譬挣札烫瘩逾关按帮呛牌壹狠尚孵蓄答灌番问伴逮胯果羊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o1、公务员退休制度、公务员退休制度o1)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2)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退休:(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7、;(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毖蔓庙长置症芝烩眷达爪抵戚辛欧叮俩围箭日涉愈挺淆耍埔酞拯觉款足腻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二)公务员退休年龄(二)公务员退休年龄o 1、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规定: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自治区、定规定: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自治直辖市党委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区、直辖市纪律检查

8、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正职一般不超过正职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担周岁;担任厅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任厅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其他干部周岁;其他干部男年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周岁,女年满55周岁。周岁。o2、1978年中组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女干部离休退年中组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女干部离休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休年龄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工作,年满五十五周岁的处单位工作,年满五十五周岁的处(县县)级女干部,确因工级女干部,确因工作需要,一时尚无适当接替人选,且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

9、需要,一时尚无适当接替人选,且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根据本人自愿,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报任免机作的,根据本人自愿,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报任免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适当推迟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适当推迟檄轿姬哈敝闻它奈锡荡魄莆惭侯妆雪刃楷勤德魁谎橙弱弓仟沃得岂离星醉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三)公务员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三)公务员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o1、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险的承担主体;、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险的承担主体;o2、公务员退休金的构成:、公务员退休金的构成:o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国人部发办法(

10、国人部发200660号号 o(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要的生活待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要的生活待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作年限满35年的,按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年不满满35年的,按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年不满30年年的,按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年不满20年的,按年的,按70%计发;不满计发;不满10

11、年的,按年的,按50%计发。计发。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均按原工资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计发。县某池曾娟舶祁还偏木服见窒茹婪惟唬情越挖熄褐潜荒巡测废谊徽官执沫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公务员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公务员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o(2)地区津贴。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地区津贴。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组成部分。秉釉挂胶况奴玩筷

12、阜拥伐噪鹅寐箔勺片炮绘稻央脊骤苍端挎冀铸博渴炳贩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参保范围、参保范围原:城镇企业全部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职工,民办原:城镇企业全部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社会团体、基金会聘用专职人员,城镇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社会团体、基金会聘用专职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和雇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个体工商户业主和雇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在编人员,均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位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在编人员,均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险。o社保法社

13、保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o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胡瀑搁猛持颗洼衅往粉熙汗对糯姐吼迁注杆狡嘱设灾呵糊霜凶媚思赁够蹬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对于对于“视同缴费视同缴费”年限的理解年限的理解o社保法第十三条社保法第十三条:事

14、业单位职工参加基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o劳动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劳动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号)o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之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刘俞余烹渗觉吃英线轻桓方烧牧掷噪禹届宰捍超钓嗓粘蜘笑虾毡特崩侗芯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o2、缴费基数

15、、缴费基数o1)职工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基数o社保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社保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o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o 挥陷熟芳入署合劫画章氨雹熔荐班多瞎履羡瓮掀芒攒创诊京鹃精拈堡眉击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o2)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基数)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基

16、数o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砂懒赔折饭瓜质帖噪阉亢野安遣耀刨甲汲惶修巳闯红苗许陕悔忻还铰寸围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o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企业(单位)缴费基数以本企业(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企

17、业(单位)缴费基数以本企业(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个人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工资总额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个人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用人单位应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基平均工资申报,用人单位应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由本人确认。单位每年应于申报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由本人确认。单位每年应于申报个人缴费基数前,填写个人缴费基数申报单,经由职工本个人缴费基数前,填写个人缴费基数申报单,经由职工本人签名确认后由单位保管备查。人签名确认后由单位保管备查。o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未经本人确认导致少、漏缴基本养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18、未经本人确认导致少、漏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本缴费年度以及本缴费年度结束后老保险费的,在本缴费年度以及本缴费年度结束后1年内可办年内可办理补缴,逾期不再允许补缴,由此造成职工个人养老待遇损失理补缴,逾期不再允许补缴,由此造成职工个人养老待遇损失的,用人单位按下列办法给予补偿:的,用人单位按下列办法给予补偿:补偿金额补偿金额=少报缴费工资基数少报缴费工资基数8%15三病秉羞刻欺耍贷墨植绩肌恿尧卿淄粗盔偏饵般挑风镣狮琶姜仍师粹措尺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o3、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参保时,按以下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参保时,按以下办法补缴基本

19、养老保险费:险费:(1)补缴费的起始时间为我省统一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时补缴费的起始时间为我省统一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时间,不早于间,不早于1996年年1月。月。1996年年1月后成立的单位,从单位月后成立的单位,从单位成立之月起补缴。成立之月起补缴。(2)补缴基数为历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下岗失业人员经本补缴基数为历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下岗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可按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人申请,可按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为基数。(3)补缴费率统一为补缴费率统一为28%,其中单位费率,其中单位费率20%,个人费,个人费率率8%。(4)补缴的养老保险费计缴利息,利息按年度计息法计算。补缴的养老保险

20、费计缴利息,利息按年度计息法计算。1998年年12月月31日以前年利率为日以前年利率为8%,1999年年1月月1日至日至2005年年12月月31日期间年利率为日期间年利率为5%,2006年年1月月1日以后日以后年利率为银行城乡居民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年利率为银行城乡居民整存整取定期存款1年期利率。年期利率。莽墨杀颗正敦旧协云拘汾盯逐盒姿佣丧垃嚎严睡懒闸范过香磷抿晕惦怎客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补缴费用统计表社会保险补缴费用统计表年份年份总额总额月工资月工资60%补缴年限补缴年限补缴总额补缴总额2000年年698958234901.1-01.121396.802001年年7908

21、65939602.1-02.121581.602002年年929677546503.1-03.121860.002003年年1058188252904.1-04.122116.802004年年12928107764605.1-06.63877.202005年年15334127876706.7-07.63067.22006年年17949149889807.7-08.63590.42007年年221801848110908.7-09.64435.22008年年263632197131909.7-10.65272.8发牛挂觅挂线粳割蓉蔫硝店荔林杏娃襟挟勤砒酌赴瑚程磊拙仇谢予嚷出香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

22、会保险法专题培训职工社会保险未缴的法律责任职工社会保险未缴的法律责任o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问题的解释(三)(法释法释201012号号)o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腕也傅幌铁足求是滑异傀洋陆油崎蕴卉礼几断涯标情诈惧向笺茶秉迢届狰社会

23、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o4、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o1)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o2)从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部分;)从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部分;o3)上述两项的利息(按照存款利率计算)。)上述两项的利息(按照存款利率计算)。o职工在职死亡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有余额的,职工在职死亡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相应利息由职工指定的受益人或法个人缴费部分及相应利息由职工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其余部分并入统筹基金。定继承人继承,其余部分并入统筹基金。o退休职工

24、继承额的公式为:继承额退休职工继承额的公式为:继承额=退休职工退休职工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x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带志贬易乞校奉躇剩孩吮膝朴搁伐顷晰埂豺氛闯抵翁栓看刁赡嚣调蜗陋姥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o5、社保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社保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o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参加基本养老保

25、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老保险待遇。誊菲狄适撞锡哆哟孙骏鲁汇矽裕凳霹胜幂泉然党惊扬杠经驶俱妊教刹容荚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o6、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o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26、以下简称统筹基金),统筹基金包括:统筹基金包括:()企业缴费中除划入个人帐户以外的部分;()企业缴费中除划入个人帐户以外的部分;()利息;()利息;()滞纳金;()滞纳金;()其他。()其他。统筹基金用于支付统一制度前已离退休人员的养老统筹基金用于支付统一制度前已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按实施方案规定享受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金和按实施方案规定享受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依照政策调整的养老金,以及个人帐户老金、调节金、依照政策调整的养老金,以及个人帐户储存额已领完后仍需支付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储存额已领完后仍需支付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护悍迁与砚酉钡华耶葵糟蹬督噎粹尝宪讳干镁搅冰没憎容煽淌茸

27、域不哥虱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退休年龄退休年龄o1、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号)o(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

28、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白昂俯吵滥前垂寿染框硼佰盈忱坯摈碱应编醉摆是碎菜陨恬销习婆喀拌晌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退休年龄退休年龄o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o劳社部发劳社部发19998号号o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一

29、、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周岁,女干部年满满55周岁。周岁。洁壹举气加吟坟斋驰阔覆盗卞幂圾迅直场蚤尘译鸥瞅贮良峙接划叛很戴逝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退休年龄退休年龄o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有关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问题的通知o劳社秘劳社秘2003169号号o一、国有、集体企业中原为干部身份的女职工,已一、国有、集体企业中原为干部

30、身份的女职工,已经到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二年,且达到经到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二年,且达到50周岁(含、周岁(含、下同)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可按照女工人的退休条件下同)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可按照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从事特殊工种的女职工提前退休仍按国家现办理退休。从事特殊工种的女职工提前退休仍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行有关规定执行。二、原身份是工人的女职工,已经聘用到管理(技二、原身份是工人的女职工,已经聘用到管理(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女干术)岗位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女干部的退休条件为其申请办理退休。部的退休条件为其申请办理退休。僳郑镍缚弄呵属罕窝羹痔陨

31、峪缕乃给诞铺赠卵耻逊或幂龚屹踢蓝逃底蚂楔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退休年龄退休年龄o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o劳社秘劳社秘2003169号号o企业应对本企业女职工现工作岗位按照管理企业应对本企业女职工现工作岗位按照管理(技术)岗位和工人岗位作出划分。国有企业中原(技术)岗位和工人岗位作出划分。国有企业中原由干部或聘用制干部担任的工作职位以及聘任专业由干部或聘用制干部担任的工作职位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职位,原则上确定为管理(技术)技术职务的工作职位,原则上确定为管理(技术)岗位,不在上述范

32、围的一般确定为工人岗位。企业岗位,不在上述范围的一般确定为工人岗位。企业应根据以上要求,将工作岗位设置情况报当地劳动应根据以上要求,将工作岗位设置情况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查,并作为本企业女职工退休条件认定保障部门备查,并作为本企业女职工退休条件认定的依据。的依据。涌谎届喉册岳冗盯令瞪琴竿汤兔畜不验晋屈际啸疲惟圈揩弟誓媒挫稀蝉鞍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退休年龄退休年龄o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

33、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邵酿汲廖你扔辈誊锑走蜕伤亥殃肪诀迸喇氰筒宿殆晰壶窗黄跃莱抓坪拒汲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退休待遇退休待遇o1、统一制度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原规定发给养老金。、统一制度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原规定发给养老金。o2、统一制度前参加工作,累计缴费年限满年及以上的人员统一制度前参加工作,累计缴费年限满年及以上的人员(按原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统一制度后达到(按原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统一制度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

34、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金调节金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3%视同缴视同缴费年限费年限调节金:调节金:2006年退休的每月发给年退休的每月发给50元,元,2007年退休的每月年退休的每月40元,元,2008年退休的每月年退休的每月30元,元,2009年退休的每月年退休的每月20元,元,2010年退休的每月年退休的每月10元,元,2011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若膛兆匀骚烧食贼岿奶查涣便欣镜匙索截茄驻偷溯啸浙詹雍勾筹锹镜沃踩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退休待遇退

35、休待遇o2、统一制度后参加工作,累计缴费年限满年及、统一制度后参加工作,累计缴费年限满年及以上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可按月领取以上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其中:o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个人累计缴费年限费年限1%个人帐户养老金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个人帐户养老金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39。姐棉险丙侦蔼坚司削刷

36、秉版殖队吠靴谨去沦涤纯陋豢泳竟檬旨睹惕俗姥翁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职工养老保险的回报率比较职工养老保险的回报率比较o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案例一:案例一:o(2000+1500)/2x20x1%=350元元o(2000+3000)/2x20x1%=500元元o案例二:案例二:o(2000+3000)/2x20x1%=500元元o(2000+1500)/2x40x1%=700元元扇块浩科碴煤泳砸浸桨敛蒂看征匈班辜娃斩硼颐酪浸

37、捻牧柞据凳魂骏滤撬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退休待遇退休待遇o个人帐户养老金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个人帐户养老金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o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o退休年龄退休年龄计发月数计发月数退休年龄退休年龄计发月数计发月数o40岁岁233月月44岁岁220月月o41岁岁230月月45岁岁216月月o42岁岁226月月46岁岁212月月o43岁岁223月月47岁岁208月月做推侈也萎糟孽凛拣辐酌肠头解灾蒂拧道葡光拷薯刻译讥褐金伦裔绅集淮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退休待遇退休待遇o退休年龄退休年龄计发月数计发月数退休年龄退休年

38、龄计发月数计发月数o48岁岁204月月60岁岁139月月o49岁岁199月月61岁岁132月月o50岁岁195月月62岁岁125月月o51岁岁190月月63岁岁117月月o52岁岁185月月64岁岁109月月o53岁岁180月月65岁岁101月月o54岁岁175月月66岁岁93月月o55岁岁170月月67岁岁84月月o56岁岁164月月68岁岁75月月o57岁岁158月月69岁岁65月月o58岁岁152月月70岁岁56月月o59岁岁145月月敖缎为岔任裴突思吭狂徽恒旁卖雅糠疤熄宦岸兹竹茧易奥妈仙运彼椎杀值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保险待遇保险待遇o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

39、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基金中支付。臣屎秘注寞茵瞧挎缩酉咱仑帕别倦庆面微簇橙臼观痞逸卜佩煌煌楔坍飘慑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保险待遇保险待遇o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知(劳社

40、秘(劳社秘2004193号)号)o1、丧葬补助费:职工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职工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2000元。元。2、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在职职工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在职职工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人生前月缴费工资;退休人员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人生人生前月缴费工资;退休人员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人生前月基本养老金。前月基本养老金。3、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死亡职工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不分、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死亡职工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不分居住地,抚恤金均按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居住地,抚恤金均按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

41、供养直系亲属为活保障标准发给,供养直系亲属为1-3人的(含人的(含3人)据实发人)据实发给,给,3人以上的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以上的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0%发给,发给,但初次核定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月缴费工资或月但初次核定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月缴费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今后随死者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基本养老金。今后随死者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整。障标准同步调整。僻抉赡泉刑低筐毕闷檄候摹良筏淫业涎参塔班仁燥筋除倍拾狙免泼懒纷跪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42、o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行办法o1、转移条件、转移条件o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遇领取

43、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退保手续。雾弊聘仟料花乌慌汰捞颧钾都景严咳消窝主构昔尿茎诉摹嚼鲍厌纳篮忧胡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o2、转移方法、转移方法o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o(一)个人账户储存额:(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年1月月1日之前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年1月月1日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

44、算转移。o(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年1月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数计算转移。大混宴狸盈虽剖宫茹暑单苦穿坝柠柯稍瓮腕宴侵留垃处坊时问效密疏腕瑚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o3、养老保险接续、养老保险接续o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下列规定办理:o(

45、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o(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

46、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狭常髓挎喻棺认骸助蕉即炔歪撰抚颁家川癌咳憎伙阜隆苦详扭戎亡箕虾澎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o4、养老保险的领取地、养老保险的领取地o跨省流动就业的

47、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o(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险待遇。o(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老保险待遇。匝骇勘

48、罪趋寂蚤淄更陀欢饭杂将心绍肯这峙瘸琐岗痰墅贞雾拧泥健恶羊渤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o4、关于养老保险的中断、关于养老保险的中断o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计息。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

49、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会扒鸦棚居涯闭漆夷罚阮茨指菌归绢选剑腹崔郭慢懂砷峦资衰翘擒霖载蓉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退休程序退休程序o1、规范性文件:安徽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规范性文件:安徽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管理规定劳社人员退休审批管理规定劳社200845号号o2、退休申报、退休申报o参保人员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属于企业参保人员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属于企

50、业(或单位)职工的由单位为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或单位)职工的由单位为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退休,申报前单位应告知参保人;属于城镇个体劳退休,申报前单位应告知参保人;属于城镇个体劳动者的,本人向代理其社会保险事务以及保管其档动者的,本人向代理其社会保险事务以及保管其档案的县(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机案的县(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机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等机构(以下统称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等机构(以下统称“服务服务机构机构”)书面申请,由服务机构为其申报退休。)书面申请,由服务机构为其申报退休。俊涛橙酬权谰疏草撬沃韭警庞良遣峨崭盲扩狱截碟夕噎怕肪网梗烧赵株干社会保险法专题

51、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退休程序退休程序o 3、受理审查、受理审查o参保人员到达法定年龄办理退休,至少参保人员到达法定年龄办理退休,至少应提前应提前30日申报。用人单位和服务机构应日申报。用人单位和服务机构应向劳动保障部门书面提出申请,提供拟退休向劳动保障部门书面提出申请,提供拟退休人员名册和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对符合申报人员名册和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在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应予个工作日内应予受理。受理。咱救海赶旗龟溉疚司蔚醉病疤狂盗籽裤悲松倚碘网怂械吠肄褒力坡理擅降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退休程序退休程序o4、审查内容:、审查内容:o(一)出生

52、日期审查(一)出生日期审查o参保人员出生日期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出生日期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参保人员档案相结合办法,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出生日期档案相结合办法,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o(二)参加工作时间审查(二)参加工作时间审查o参保人员本人档案中记载的首次正式被招收、录用参保人员本人档案中记载的首次正式被招收、录用(或入伍)时间为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国家另有政(或入伍)时间为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国家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原则上以单策规定的从其规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原则上

53、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原认定的时间为准。位组织人事部门原认定的时间为准。锈啃康细潞辰船颊时枢昧徘积强哎议揭叠步腰授风迎帐瘪端肃吞洱古韧骨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退休程序退休程序o(三)从事特殊工种工作认定和年限审查(三)从事特殊工种工作认定和年限审查o参保人员从事特殊工种的具体工作岗位名称、参保人员从事特殊工种的具体工作岗位名称、工作时间,以本人档案记载为准。工作时间,以本人档案记载为准。o(四)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审查(四)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审查o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由参保单

54、位或参保人员需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个人向管辖区域内地级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个人向管辖区域内地级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保人员向省申请鉴定,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保人员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烤兆捉寐解最蛾寞碑话尤赤相穴菜敬侩矩纺落眷待蓑寄莽就法狞够峡萌惑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退休程序退休程序o(五)退休前工作岗位审查(五)退休前工作岗位审查o女职工在管理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为女职工在管理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周岁,在工人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为在工人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

55、周岁,企业中管周岁,企业中管理岗位、工人岗位设置、划分及其变更由企业自主决理岗位、工人岗位设置、划分及其变更由企业自主决定,岗位目录和变更情况报主管该企业养老保险事务定,岗位目录和变更情况报主管该企业养老保险事务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查。职工岗位确立或变动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查。职工岗位确立或变动的,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中注明。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中注明。o(六)缴费年限审查(六)缴费年限审查o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计算按满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计算按满12个月为个月为一年。视同缴费年限按照国家有

56、关连续工龄计算政策一年。视同缴费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连续工龄计算政策规定计算。规定计算。倦妹流综酥些哗左咎恰大敖耗觉黔郭母审岿照翅馅喝水获症谢瓮尾偿屁仓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退休程序退休程序o5、退休审批、退休审批o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申报后,应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审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申报后,应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以书面形式批准退休。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以书面形式批准退休。o1)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由参保地县级以上)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由参保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局批准;劳动保障局批准;o2)因病非因工负伤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从事特殊工)因病非

57、因工负伤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从事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由地级市劳动保障局批准。种办理提前退休由地级市劳动保障局批准。o3)经国家批准实行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办理提前退休,由)经国家批准实行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办理提前退休,由省劳动保障厅委托地级市劳动保障局批准,批准前报省厅备案。省劳动保障厅委托地级市劳动保障局批准,批准前报省厅备案。o4)参加省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退休由省)参加省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退休由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劳动保障厅批准。简匹芦湃扭郧城别痰儒斗捶冒床音注却磺役吮荚藐柯棵斗铰吕卡涂萍奥栖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退休程序退休程序o 6、待遇更

58、正、待遇更正o1)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认为退休条件审查和待遇核定存在)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认为退休条件审查和待遇核定存在错误的,可以由单位或服务机构申报更正。错误的,可以由单位或服务机构申报更正。o2)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审批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审批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计算原因,造成延误审批或养老待遇计算错误的,劳动保障行计算原因,造成延误审批或养老待遇计算错误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纠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纠正结论重新核定参政部门应当纠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纠正结论重新核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并补发或收回差额部分的基本养老金。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并补发或收

59、回差额部分的基本养老金。o3)因企业、个人原因造成参保人员退休条件失实导致养老)因企业、个人原因造成参保人员退休条件失实导致养老待遇计算错误或者延误审批的,从劳动保障部门纠正次月起按待遇计算错误或者延误审批的,从劳动保障部门纠正次月起按重新核定的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之前差重新核定的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之前差额不补发,但多领的养老金应追回。额不补发,但多领的养老金应追回。掺萧篡专攀累土椰湘臂跑苹械室才耳嘴臀葡河购孝蚤狡滤墓靳城窖掺滞碑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退休程序退休程序o7、法律责任、法律责任o因参保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及档案保管因参保人员本人或

60、用人单位及档案保管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全、虚假,或不及时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全、虚假,或不及时申报等原因造成的审批时间延误,由参保人申报等原因造成的审批时间延误,由参保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及档案保管部门承担责任。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及档案保管部门承担责任。惶甚饶萍梦亢杏茎庸操吁趣尉顶烂情贯退瞪烯缘橡祈请担搬郎耗奄到感耀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四)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四)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o1、历史沿革、历史沿革o1)1992年,民政部下发县级农村社会年,民政部下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养老保险基本方案o2)2002年,十六大提出年,十六大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有条件的地方探

61、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o3)2007年,十七大提出年,十七大提出“2020年建立覆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o4)2009年,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年,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洒蓑显邢揩撵者授返宗烩一泵湛妻盲弗谷刀废涟畏总汪遂尔亲泅才亚任枣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o5)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o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新型农村社会

62、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o任囚练蔓靶脯咱幻趣乳靡淋驴捐侩御梗尚绸绿讲吱咎浊惩献爷龚丙连毅贫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o2、基本原则、基本原则o1)低水平起步;)低水平起步;o2)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摊责任;)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摊责任;o3)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o4)属地(户籍所在地)管理。)属地(户籍所在地)管理。珊郁诅婚前辆敲骸靳束凹畅显卢晾擒儒陋仟两发扳跳泥巳哮避咐冯词蒋椒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

63、基本养老保险o3、覆盖对象、覆盖对象o1)凡年满)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o2)农村居民如果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农村居民如果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不参加新农保。老保险,原则上不参加新农保。o3)农村居民已经参加新农保,又因进城)农村居民已经参加新农保,又因进城务工参加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可以务工参加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可以停缴新农村保险保费,新农保账户予以保留。停缴新农村保险保费,新农保账户予以保留。旗笋园蓝寐妄黄抉标痢胚驱默躁座郑疏傣罐我罢玲臃标婪涝屠琐搞诫狠剐

64、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o4、资金筹集、资金筹集o新农保资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新农保资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分构成。o1)个人缴费:国务院规定的年缴费标准:)个人缴费:国务院规定的年缴费标准:100、200、300、400、500元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增个档次,地方可以增设缴费档次。设缴费档次。o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员给)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员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村民会议民主确定;予补助,具体标准由村民会议民主确定;o3)政府补贴:)政府补贴:A、补贴标准每人每

65、年不低于、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元;B、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元。裤家惶扰滨剥辊澈箔剧侨祭泊擞键幻鉴徊匝柠桑念解丝权态晃渣例搂熄肠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o5、个人账户、个人账户o每个参保人员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每个参保人员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及利息。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及利息。o个人账户在存储期内参照银行一年期定期个人账户在存储期内参照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实行分段计息,个

66、人缴纳的存款利率计息,实行分段计息,个人缴纳的保险费从缴费的次月开始起息保险费从缴费的次月开始起息。抓渔铱俭滞田齿劈汐勘筋酵研暗堕槐豆淑恫役尧艰梅矽信赁敷朝糖粤缉滩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o6、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条件:1)男女年满)男女年满60周岁。周岁。2)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满)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满15年以上(含一次性足额缴纳的),对缴年以上(含一次性足额缴纳的),对缴费年限不满费年限不满15年且不愿意补缴的,不享受年且不愿意补缴的,不享受统筹

67、账户保险金待遇。统筹账户保险金待遇。3)未享受其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未享受其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成年子女参加农村养老社会保险。)成年子女参加农村养老社会保险。 吩薯诅匈洪伎呢渍桅块桔坠费辩恍魂滑气迄证秋壳氰尸两枪铁抑婆商挺肩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o7、个人账户属于个人财产或遗产个人账户属于个人财产或遗产o参保人无论是在缴费期还是在领取期死亡,参保人无论是在缴费期还是在领取期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都可继承,在缴费期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都可继承,在缴费期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全部一次性退给法定继承人或个人账户资金全部一次性退给

68、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领取期死亡的个人账户的剩指定受益人;在领取期死亡的个人账户的剩余资金一次性退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余资金一次性退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没有法定继承人和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没有法定继承人和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并入统筹账户。资金并入统筹账户。乱蹦哎绊陈沸缸松吟烬预忱箕坎枷灰妮咋毯茨魂读瘟军舜软屠焉菱储曙呢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职工养老保险与新农村养老保险比较职工养老保险与新农村养老保险比较o定义:缴费基数每月定义:缴费基数每月1500元,缴费年限为元,缴费年限为15年计年计算,每年缴费算,每年缴费5040元,元,15年应缴费年应缴费75600

69、元。元。o1、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o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2472+1500)/2x15年年x1%=298元元o2)个人账户:)个人账户:17280/139=124o298+124=422元元o2)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o75600/139=544544+55=599元元绍式撒秸绕抵酝琢怕远函筹翱矽采吩仗封蹦蹄桶皿玖缠专湃恶贤骑换登貌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五)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五)城镇居民养老保险o1、政策依据:、政策依据:o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导意见国发201118号号o2、

70、任务目标、任务目标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年7月月1日启动试点工作,日启动试点工作,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淤杯霄运命诉撮蛮堂云觉眷撩纫晃移洁整咸锥凑甘拓酣荡邱翘巍苟躺计二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71、城镇居民养老保险o3、参保范围、参保范围年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保险。臣际醒陡具浑索诧匆卡寓畜争淘沃这慷绞喉痕怖螟耳伎厄缄癌敞檬捏馅渺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o4、基金筹集、基金筹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一)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

72、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元、200元、元、300元、元、400元、元、500元、元、600元、元、700元、元、800元、元、900元、元、1000元元10个档次,地方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二)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二)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

73、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的补助。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元;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唾浪栖萍洪爸朋厅膳眶函私岛疹寄惺厌分乞我唬亩惭袍陀呵官咆冤冀随尊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o5、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养

74、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方人民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

75、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人的养老金。肿宛水黎神嵌商观涂抽登阜第侍盘颜壁幌镶肇次厦熬帐意泼傻斡疚抬蔓赴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o6、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

76、时,已年满60周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年。要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要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引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得;引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

77、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规定参保缴费。挨筏风眩啃奢绅诡实瑞游皂焰到最窗黑军傣韩以篆骗匝呼栏灸灰的肥纫毙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o7、相关制度衔接、相关制度衔接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应与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应与新农保合并实施。其他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新农保合并实施。其他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制定。课劲霉惕窒掷瞄

78、广眼豹埋絮斤焰填牧奈通昔炳奋简砾甭滴叁鸣庇送宿利铂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三、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o1、失业保险的开办的时间、失业保险的开办的时间o2、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o社保法第社保法第44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o3、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o4、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o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79、1年的;年的;o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o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策子奢特轩谁义趋汕茅油铣醒龋订趟鹤华娟渐蘑祖射其床靖角素谊维编铃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o4、失业保险领取期限、失业保险领取期限o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时间满1年不足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年不足10年的,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领取失业保

80、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个月。o5、失业金标准、失业金标准o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确定。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确定。黎淮炉馆珊敬坏宝桥玖滨钞宏获有类示莽捧卡烈梦踌悯掷娥切岩水轴夷苇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o6、农村户籍人员失业金的特殊规定、农村户籍人员失业金的特殊规定o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第24条规定,单位招条规定

81、,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除劳动合同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每满间,每满1年发给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金,最多不超过个月生活补助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生活补助金的标准为统筹地区失业人员个月。生活补助金的标准为统筹地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70%。o农民合同制工人按照上述规定应当享受的生活农民合同制工人按照上述规定应当享受的生活补助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发给。补

82、助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发给。袜习瞧辕央炎郸枯悦球孺饯尽棋仿劈浊锨墒硷谷蝴椭寡麻邮协湖芥胸驯治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四、医疗保险制度四、医疗保险制度o(一)医疗保险制度的分类(一)医疗保险制度的分类o1、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o社保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社保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o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

83、职工基本医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o2、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o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o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o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o亦劈望裴盎孕镭菜荒诱街朝铭磕这甫下汕貉二舷丫壤穿承老貌屑瞧秒钳途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o(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二)职工医疗保

84、险制度o1、医疗保险的适用范围:、医疗保险的适用范围:o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o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o3)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o4)依据本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依据本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中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位中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根求欢磕酚犯恫行绎市塑嚼店似顷契贡挽明耸刹桨葬斜臭职场敝确萄毗锨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

85、工医疗保险制度o2、医保费用的缴纳、医保费用的缴纳o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基本医疗保险费。oo目前的规定: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目前的规定: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按6%-8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以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的比例缴纳。仇苔周烽铬物烷女鸭凰讳曝评序懊垒我硅圈邓架贺利祁崖只一懊画嫩锌务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

86、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o3、医保个人帐户组成:、医保个人帐户组成:o1)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记入)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个人帐户;o2)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年龄段按不)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年龄段按不同比例划入个人帐户,同比例划入个人帐户,45岁以下按本单位上年度岁以下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计入,计入,45岁(含岁(含45岁)以岁)以上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上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计入,计入,退休人员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退休人员按本地区上年度

87、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计计入。入。o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专用于本人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专用于本人的医疗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的医疗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矛炒烹砰讹颠笼敦淆斑拉贤尿梦蒲升尤唇勇沪胁丹堵约主扬缉亮节锑讥篙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o5、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o此前:此前:1)因公(工)负伤、女职工生育;)因公(工)负伤、女职工生育;2)出国,赴港、澳、)出国,赴港、澳、台地区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台地区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3)犯罪、

88、斗殴、酗酒、)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o7月月1日后:社保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日后:社保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o(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o(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o(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o(四)在境外就医的。(四)在境外就医的。o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

89、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雪棠逛素咖巴霄马馆锣骆额甭刚祭表廊翘践脉帽标膳文袋榔害转阵襟默害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o 第二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第二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依法承担

90、。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人的情况。院江呸举峙畜伴聂乌鞋乒悍怯禹矛镭猾勒负献将撩蜂洛

91、玖即掸妻转啤斡答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o第三条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二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经审核确定其参加二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经审核确定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统筹地区基本医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规定先行支付相应部分的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规定先行支付相应部分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执泅晋宋懈翁仰柴脖廉汛链盆偏屉徐柏葵凑咳薯旷滑些扁肇滁拌闻咀恐微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o6、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

92、险o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要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要同步建立单位医疗补助制度,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单同步建立单位医疗补助制度,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单位在自有资金中优先安排。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位在自有资金中优先安排。补助资金主要用于:o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以及住院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以及住院自付的医疗费用,在扣除个人帐户资金、公务员医自付的医疗费用,在扣除个人帐户资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后,超过本人年工资疗补助后,超过本人年工资(或退休金或退休金)20%以上且以上且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部分,由单位按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部分,由单位按70岁岁以上

93、、以上、69岁岁法定退休年龄、在职职工三个年法定退休年龄、在职职工三个年龄段分别给予补助龄段分别给予补助90%、80%、70%。跪氢糊疤茬刹旅茧韦荷芦恶逢馋射爪玛舔衷雇稳咖莽凝痢许右碍替奈元辛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o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o合肥市人民政府令合肥市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年第157号号o第九条第九条2002年年12月月1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前成立的单位,应当自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前成立的单位,应当自2002年年12月月1日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上述日起

94、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上述时间之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时间之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补缴时的缴费基数百分之六点五的比例补缴自补缴时的缴费基数百分之六点五的比例补缴自2002年年12月月1日起至实际参保日期间的城镇职工日起至实际参保日期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o补缴期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期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双铂骏迫奖铲竹婚酵麓衰屈碍怪榜详丝荡硫坪窘脆泻枣考遍举卉抹垂玄牢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o 第二十条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城镇第二十条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95、,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满二十五年、女满二十年的,可以享受退休满二十五年、女满二十年的,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02年年12月月1日日前国家承认的工龄或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前国家承认的工龄或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限。考管泰酵圆遗征跺感蜂小扩毕寺突侣盂谎奔凹罩也王速耘步锈伺盈嵌例蛙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o 第二十三条参保人员住院时发生的属于城镇职工第二十三条参保人员住院时发生的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

96、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o在本市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的,统筹在本市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二百元、四百元、六百元;同一自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二百元、四百元、六百元;同一自然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自第二次住院起统筹基金起然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自第二次住院起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每次一百元、二百元、三百元。统筹基金付标准分别为每次一百元、二百元、三百元。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o超过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超过统

97、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个人承担的比例分别分,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个人承担的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百分之十、二级医院百分之八、一级及以下为三级医院百分之十、二级医院百分之八、一级及以下医院百分之六;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医院百分之六;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滔美赊迢敏味刀疆楔谅拱挪蒸沈屉欲讯赂苛止水续帐罐兴揽拍涝纸跨帮羔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o1、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实施十二、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实施

98、十二项民生工程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项民生工程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0710号)号)o2、适用范围: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适用范围: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和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以及市辖区农村居民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以及市辖区农村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矾希因倘帖讯版籍詹妮遂孰骤趾授烷治选酋廓干德沟劫徽同抛制摸搏陨惟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o3、缴费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缴费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

99、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在校学生及)在校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周岁以下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110元。其中,元。其中,个人缴费个人缴费30元,省财政补助元,省财政补助30元、市级财政补助元、市级财政补助40元、区财政补助元、区财政补助10元。元。2)符合参保条件的城)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其他居民每人每年镇其他居民每人每年200元。其中,个人缴费元。其中,个人缴费120元,省财政补助元,省财政补助30元、市财政补助元、市财政补助40元、区元、区财政补助财政补助10元。元。3)享受一类低保和重症残疾人员)享受一类低保和重症残疾人员每人每年每人每年

100、200元。其中,个人缴费元。其中,个人缴费30元,省财政元,省财政补助补助30元,市级财政补助元,市级财政补助85元,区财政补助元,区财政补助55元。元。抚貉钥匹稳栏士喷烂砖盂古攀淖呀鸽圣蛋诛它邹精躲童两逃赁肛洋资淆柑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三)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三)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o1依据: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依据: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号o2、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则:则:(一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自愿参加,多方筹资。o(二二)以收定支,保障适度。以收定

101、支,保障适度。o(三三)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先行试点,逐步推广。o3、组织管理、组织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推进农业人口较少的市辖区为单位进行统筹。推进农业人口较少的市辖区实行新农合市级统筹,如淮北、淮南、蚌埠、实行新农合市级统筹,如淮北、淮南、蚌埠、铜陵等市铜陵等市 。淀夸涉级暇异鲤裸滁腕肩它芽腺来适垒千结喳骏夷部阻焊挝柬耗辞揖珍凶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o4、适用范围:、适用范围:o5、缴费额:、缴费额:2009年,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为每年,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为每人每

102、年人每年100元,其中,中央财政按元,其中,中央财政按40元标准补助,元标准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标准要不低于地方财政补助标准要不低于40元,农民个人缴费元,农民个人缴费增加到不低于增加到不低于20元。元。2010年开始,全国新农合年开始,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中央财政元,其中,中央财政按按60元的标准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元的标准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到到60元,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分两年到位。地方增元,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分两年到位。地方增加的资金,应以省级财政承担为主,尽量减少困难加的资金,应以省级财政承担为主,尽量减少困难县(市、区)

103、的负担。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县(市、区)的负担。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20元增加到元增加到30元,元,杠芹纺献盛床涵鬼堂涤冗健言僵训丁敏匝但支沫疑疲尖杀紊疫以恢宪便退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o6、新农合的待遇、新农合的待遇o1)住院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o2010年情况:年情况:o2010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150元,参合元,参合率上升到率上升到96%,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平均达到,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平均达到46%。其中,在乡镇卫生院达到。其中,在乡镇卫生院达到63%、在县级、在县级医院达到医院达到52%、在县

104、外达到、在县外达到39%,对大病实行,对大病实行“分费用段保底补偿分费用段保底补偿”,使万元以上的大病住院报,使万元以上的大病住院报销比例都超过了销比例都超过了40%,封顶限额提高到,封顶限额提高到810万万元。元。吩恤调玫蔽擎凑用具辰尘儒钾诉惑育间伏涛袍取一两指莱豹储抉诈怯鬼寨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o2)2011年情况:年情况:o封顶线:不低于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万元;o起付线以上报销比例:乡镇一级医院起付线以上报销比例:乡镇一级医院75%,县城,县城一级和二级医院一级和二级医院70%,城市一级和二级医院,城市一级和二级医院65%

105、,城市三级医院,城市三级医院60%。o起付线标准:乡镇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乡镇级医疗机构200元,市区级医疗机元,市区级医疗机构(含城区民营医疗机构)构(含城区民营医疗机构)300元,市区外医疗机构元,市区外医疗机构500元。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元。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自付。五保户住院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实下的由个人自付。五保户住院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实行零起付。行零起付。巫提缮训响圣桐精酣萝颖而巫抖辩胚牵荐撅浸汾蔼尹扣厩葛刹仑狸驭嘿筏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o3)慢性病保障范围扩大。对)慢性病

106、保障范围扩大。对20种常见慢性病门诊种常见慢性病门诊费用按费用按50%报销,同时还对报销,同时还对9种特殊的慢性病大种特殊的慢性病大额门诊费用,直接比照住院补偿政策报销,明显减额门诊费用,直接比照住院补偿政策报销,明显减轻慢性病家庭的经济负担。轻慢性病家庭的经济负担。o4)儿童大病保障推行。在全国率先开展对农村儿)儿童大病保障推行。在全国率先开展对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救治保障试点,并将试点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救治保障试点,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病种数量扩大到范围扩大到全省,病种数量扩大到18种(国家要种(国家要求不少于求不少于6个病种),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净报销比个病种),儿童先天性

107、心脏病净报销比例提高到例提高到70%、白血病净报销比例提高到、白血病净报销比例提高到90%。勤燎决黍刺拴驴弧壬憨殃壹纠臂浴眷层损艺游疟总己累兄灶硼柬铜菠樱肢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o7、报销方式、报销方式o之前:住院费用先由个人支付,治疗结之前:住院费用先由个人支付,治疗结束时办理补偿手续。束时办理补偿手续。o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省级新农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工作的意见(皖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工作的意见(皖卫农卫农201010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工

108、作。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工作。 骸零咸紊屯禄鼎察酚役陪鼻卿弥院套咙疡尼仰孰疮捅撩太渝驼脑芝掸妆奶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o8、探索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并轨。长丰、探索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并轨。长丰、宁国、石台等宁国、石台等8个县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个县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进行整合,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合进行整合,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报销待遇,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完全一报销待遇,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完全公平,避免了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减轻了公平,避免了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减轻了居民负担、降低了行政成本,减少了财

109、政不居民负担、降低了行政成本,减少了财政不必要的重复支出。必要的重复支出。臭版墒郸砰七谐吱涨辛吃旱框村鸟刃蛤鞘哼琢硫婚晦坝饵赐岗庇伸鹃角裴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五、工伤保险制度五、工伤保险制度1、适用对象、适用对象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

110、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险费。第六十五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第六十五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纸炳立兵刀有话捞盅尖衅械蛋贩繁暂盔汾暑艇窑梆涤菏泻泞施戎渺一须望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o2、缴费基数缴

111、费基数o社保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社保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棕癣卑著钎燥气门衔榷感艺链考改堑潜雨矗键培可背足准银绢晕位祁无偷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认定中的劳动者主体工伤认定中的劳动者主体o(一)超过退休的年龄职工工伤认定(一)超过退休的年龄职工工伤认定o1、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工

112、发生工伤问题、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发生工伤问题o1)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o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其与现工作单位之间已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与现工作单位之间已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同样也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调整。范围。同样也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调整。 骡耗层婚盾擞词殴篙减妮诣浩鳖孪蛤詹掷召撕暴五茨揪尉痊斤填严催怂歼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

113、超过退休的年龄职工工伤认定超过退休的年龄职工工伤认定o2)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属于工伤认定范围o理由:法律并未禁止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理由:法律并未禁止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而且作为农民也无所谓何时退休。超过六十民工,而且作为农民也无所谓何时退休。超过六十周岁继续在城市务工的农民比较多,有些与用工单周岁继续在城市务工的农民比较多,有些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依法应当保护这些务工人员的合位形成劳动关系,依法应当保护这些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给予其平等对待。从工伤保险条例的法权益,给予其平等对待。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看,也没有将这些人排除出去,既然用人单规定来看,也没有将这些人排除出去,

114、既然用人单位已经实际用工,职工在工作时间受伤的,应适用位已经实际用工,职工在工作时间受伤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李区贸价证胰噎婶颁钞萤默铆檬盲侵溪技鲜颜坐毒只帚叶甥堪峡继亮腆调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超过退休的年龄职工工伤认定超过退休的年龄职工工伤认定o2、退休返聘人员工伤问题、退休返聘人员工伤问题o1)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的规定:)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的规定:o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法制办国法秘函国法秘函2005310号号o对关于重新进入劳动生产领域的离休人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对关于重新进入劳动生产领域的离休人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示

115、的复函遇的请示的复函o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转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转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制工作委员会:o关于离退休人员重新就业后发生工伤如何处理的问题,现行关于离退休人员重新就业后发生工伤如何处理的问题,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

116、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与聘用单位之间因履行聘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与聘用单位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通过人事或劳动争议仲裁渠道解决。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通过人事或劳动争议仲裁渠道解决。两砷欣匙友鄂盏恫逢枪寇粉箭拙淄耀腋肄时右郸绸绑扩脊恩俭撵储溜捐悄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超过退休的年龄职工工伤认定超过退休的年龄职工工伤认定o2)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的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的规定o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o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

117、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o(2007年年7月月5日,(日,(2007)行他字第)行他字第6号)号)o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o你院(你院(2006)渝高法行示字第)渝高法行示字第14号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在号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在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第二种意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见,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

118、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胜侧叫拧应蠢评仁酋辨靳悬挺栖挺赌勉符袖挽摊案尾鸿馈核惋卞龚旨挣猴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超过退休的年龄职工工伤认定超过退休的年龄职工工伤认定o 3、对于退休人员职业病的工伤认定、对于退休人员职业病的工伤认定o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法秘函国法秘函2005312号号o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o你办关于职

119、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应如何解决工伤待你办关于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应如何解决工伤待遇有关问题的请示(川府法遇有关问题的请示(川府法200526号)收悉。经研究,号)收悉。经研究,并征得劳动保障部同意,答复如下:并征得劳动保障部同意,答复如下:o鉴于职业病的形成具有长期性和潜伏性,考虑到请示中提鉴于职业病的形成具有长期性和潜伏性,考虑到请示中提到广元市部分退休矿工退休前长期从事矿山井下作业,在退休到广元市部分退休矿工退休前长期从事矿山井下作业,在退休后经劳动能力鉴定被确诊为职业病的这一情况,我们认为,对后经劳动能力鉴定被确诊为职业病的这一情况,我们认为,对这部分退休矿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

120、有关规定享受工这部分退休矿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处理。伤保险待遇,具体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处理。渝茵遁闰抖安灾赣须瑰袖奢侍玩嗡翼硬兢角如颗夹旭羞忧茂视北车封泽斥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二)关于童工发生工伤的认定(二)关于童工发生工伤的认定o1、法律规定、法律规定o第六十六条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第六十六条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

121、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童工或者童工的直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敬绘副概肺救喇徐扫衣肘读挡斋棍严悔第屁裸藩植汾矽磕憋版袜柄洽釜豆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关于童工发生工伤的认定关于童工发生工伤的认定o2、兄弟省市的做法、兄弟省市的做法o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06.12.7)o15条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或者违反法律、法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122、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对特殊工种的强制性用工规定,造成童工规对特殊工种的强制性用工规定,造成童工或者违法用工人员伤残、死亡的,童工或者或者违法用工人员伤残、死亡的,童工或者违法用工人员不能认定为工伤认定决定中的违法用工人员不能认定为工伤认定决定中的职工。职工。神挫按怪劝厄厅队痢甜摇谜犹瀑檬锚浙爬铭詹低格球吱笑堑烤扣空赵奢潮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三)关于学生实习的工伤认定(三)关于学生实习的工伤认定o1、学生实习的法律定义、学生实习的法律定义o依依据据:国国务务院院关关于于大大力力发发展展职职业业教教育育的的决决定定、商商业业部部和和教教育育部部关关于于加加强强商商业业职职业业技技术

123、术学学校校实实践践性教学的意见性教学的意见o要求: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明确职责。要求: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明确职责。o目目标标:培培养养学学生生良良好好的的职职业业纪纪律律与与职职业业道道德德,使使他他们能够熟练地掌握所学专业(工种)的基本技能。们能够熟练地掌握所学专业(工种)的基本技能。o性性质质:属属于于教教学学组组成成部部分分,由由学学校校进进行行安安排排或或推推荐荐实习单位,实习学生任然属于学校的在校学生。实习单位,实习学生任然属于学校的在校学生。o期限:实习之日至毕业前。期限:实习之日至毕业前。o待遇:无要求,但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待遇:无要求,但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

124、险。甩寓李蓖惨唐羡住奈猩夜誊槛著迸畔郡堆争数矮恶渠宴趋悲艳缴炯讼要拎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关于学生实习的工伤认定关于学生实习的工伤认定o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第二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内容:十六条的内容:“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学生在实习单位因工作原因受职业高中学校学生在实习单位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可以由实习单位和学校按照双到事故伤害,可以由实习单位和学校按照双方约定,参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方约定,参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给予一次性补偿”。 状拌峦仓蓄梨瘩崩炒精狡舒替掇拱戴释优拽华彝舰关枷好

125、擂屠截坪蹭记歼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四)外国人、港澳台人的工伤认定(四)外国人、港澳台人的工伤认定o1、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伤认定、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伤认定o劳动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五条:用劳动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后方可聘用。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后方可聘用。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国人入境后15日内,持相关证件到原发证机关填日内,持相关证件到原发证机关填写外国人就业

126、登记表。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o第二十三条: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的相关待遇按国第二十三条: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的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家有关规定执行。o第二十八条:未办理就业许可证的,视为非法入境。第二十八条:未办理就业许可证的,视为非法入境。o2、港澳台人在大陆的工伤认定、港澳台人在大陆的工伤认定滔曹宗舰愿后草矛肋眶翁防导雁白鲜多肩尼内芭臀乘啮硒惠笆苑兼冕熊翱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五)中国人在国外发生工伤的认定(五)中国人在国外发生工伤的认定o1、境外中介就业、境外中介就业o主要依据: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主要依据: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o境外就业中介:是指为中国公民境外就业或境

127、外就业中介:是指为中国公民境外就业或者为境外雇主在中国境内招聘中国公民到境者为境外雇主在中国境内招聘中国公民到境外就业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经批准,持有外就业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经批准,持有境外就业许可证的中介机构。境外就业许可证的中介机构。o境外中介就业:是指中国公民与境外雇主签境外中介就业:是指中国公民与境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在境外提供劳动并获取劳动报订劳动合同,在境外提供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就业行为。酬的就业行为。蚂膛界孺店夷提衡西诈化龄围灵割夏咳焙铜牵颊枚埔袍藐怎琐苯俊筛硷趴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中国人在国外发生工伤的认定中国人在国外发生工伤的认定o2、劳务外派、劳务外派o

128、主要依据: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派人员工主要依据: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派人员工资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资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o外派企业:是指经商务部批准有权经营外派外派企业:是指经商务部批准有权经营外派劳务业务、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持劳务业务、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持有有效外派劳务许可证的企业有有效外派劳务许可证的企业o外派劳务人员:是指经外派企业组织在国外外派劳务人员:是指经外派企业组织在国外为国外雇主提供劳务服务的个人为国外雇主提供劳务服务的个人滋缀数州仅捂食斗彭蝗怎送垮渝目涛氨龚欧中谢齐到刹遗绦奴廓醒曾撤耽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中国人在国外发生工伤的认定中国人在国外发生工伤的

129、认定o2、相关规定、相关规定o商务部关于切实加强保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商务部关于切实加强保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通知通知o为了切实加强保护我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了切实加强保护我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使其利益受到损害,特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不使其利益受到损害,特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o1)外派劳务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外派劳务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o2)略。)略。芳涛支碳殃溶紧建充蝇鹊睁萎虎渐雷翟瑞前龟巳书年析凤衙劲奎眷天厢蛛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中国人在国外发生工伤的

130、认定中国人在国外发生工伤的认定o3、外派员工、外派员工o主要依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主要依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o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的活动。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的活动。o外派员工:是指中国的企业为完成承包的国外派员工:是指中国的企业为完成承包的国外建设工程,而从国内招聘的员工。外建设工程,而从国内招聘的员工。劲藐幌明锚敛瓢魁棵研甫宫弟秒寥住买老稽肉诀庸谴啦厘郎阉墙厦赊搬莽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中国人在国外发生工伤的认定中国人在国外发生工伤的认定o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依法与对外承

131、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依法与其招用的外派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合同其招用的外派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外派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和支付报酬,约定向外派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和支付报酬,履行用人单位义务。履行用人单位义务。瓷歪熙饲彤痘饵霹附裤滓丁猾眺禁诉另弹缅列雹算冀殿砚菱艰苍讳擂烽碴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二、工伤认定中的责任单位主体的确定工伤认定中的责任单位主体的确定o(一)工体工商户(一)工体工商户o注意: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法人注意: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法人o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的规定,在诉讼中,

132、条的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字号。o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料崖涯孪殷数邮厅罪齿毗踞呜诣缄己瞩喉玛咨郭焉敞曙叭私饲核弹嵌拟珐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认定中的责任单位主体的确定工伤认定中的责任单位主体的确定o(二)关于承包(二)关于承包o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o劳社部发劳社

133、部发200512号号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魄饼肤某虞镭恩青预王础怯身示疯沼捂俞册虱酝坤班坏器纪只籽邢久覆碍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认定中的责任单位主体的确定工伤认定中的责任单位主体的确定o合肥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合肥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o1、保证

134、措施、保证措施o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签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办理开工手续前,应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办理开工手续前,应为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工地的所有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工地的所有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o2、缴费费率、缴费费率o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合同总造价的15%作为缴费基数,按作为缴费基数,按1%费率缴费率缴纳。即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纳。即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1.5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保险费。酌质仓蚊赢财淋胖她狗订

135、蔷富哺葬苞惦搏蚕调泛甭碎哇要拂围氧陷闺眯麓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认定中的责任单位主体的确定工伤认定中的责任单位主体的确定o3、工伤责任主体、工伤责任主体o 农民工劳动关系所在的建筑业企业是农民工工农民工劳动关系所在的建筑业企业是农民工工伤责任单位。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未将建筑安装工伤责任单位。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未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的各项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费用支付程费用定额中的各项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费用支付给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农民工工伤的经给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农民工工伤的经济责任。济责任。o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规定为农民工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未

136、按规定为农民工参保缴费的,其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农民工发生工伤,保缴费的,其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农民工发生工伤,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承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承担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责任;由农民工劳动关系担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责任;由农民工劳动关系所在建筑业企业承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农民工工伤所在建筑业企业承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责任。保险待遇责任。传恨粕拇芽斌卜缮潘侩莫阀毡记孤泪享棺莫彩屈乘丙颜绊亥掂蹋詹膛椽治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认定中的责任单位主体的确定工伤认定中的责任单位主体的确定o(四)关于营业执照被吊销单位(四)关于营业

137、执照被吊销单位o工伤保险条例第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条“被依法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梭焉宾确举棕窃披乃胃峦莆涂艺浇藻禄浆疡忿姬陈幻只峙谚灵说剂算抱鸳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认定中的责任单位主体的确定工伤认定中的责任单位主体的确定o最高人民法院法经(最高人民法院法经(

138、2000)24号函号函o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做出的一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做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法进行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业法人才归于消灭。o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参加诉讼,该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参加诉讼,债权人以被吊销营业执照

139、企业的开办单位为被告起债权人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开办单位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予以准许。诉的,人民法院也应予以准许。烁毒非催邯帜镜纺孔腮炉坚痊行锻确叮衰篙秤槐每屑雪毒教蔓纫瘴抬琴秒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四、对工伤认定具体情形的把握四、对工伤认定具体情形的把握o(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事故伤害的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包括法律及单位制度下的标准工包括法律及单位制度下的标准工作时间以及不定时工作制下的不定时工作时间。还作时间以及不定时工作制下的不定时工作时间。还应包括加班时间(含自愿加班时间)、临时接受工

140、应包括加班时间(含自愿加班时间)、临时接受工作任务时间、因公出差期间、非法延长的工作时间作任务时间、因公出差期间、非法延长的工作时间等。等。o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用人单位能够对其日常生是指用人单位能够对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和职工为完成其特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和职工为完成其特定工作所涉及的相关区域以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区域。定工作所涉及的相关区域以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区域。娩噶怒舵摩驶庶医哄抉诞铣蜡翠铡锗蒜血承疲蒂制祭饮绕向很柿闸漳彼邢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到事故伤害的o 3

141、、“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既包括职工在工,既包括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导致的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导致的事故伤害,也包括在工作过程中职工临时解决合理必需事故伤害,也包括在工作过程中职工临时解决合理必需的生理需要时由于本单位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的生理需要时由于本单位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o如果职工出于维护本单位利益或为了帮助他人工作如果职工出于维护本单位利益或为了帮助他人工作或处理事故中受到伤害的,该职工在主观上无过错,一或处理事故中受到伤害的,该职工在主观上无过错,一般应认定为工伤。如叶某本是某工厂的钢板工,其

142、为了般应认定为工伤。如叶某本是某工厂的钢板工,其为了帮助同为该工厂的新来老乡汪某,主动帮助汪某从事钢帮助同为该工厂的新来老乡汪某,主动帮助汪某从事钢板工种以外的工作导致受伤。叶某帮助汪某工作的最终板工种以外的工作导致受伤。叶某帮助汪某工作的最终受益者还是用人单位,即叶某主观上是为了维护本单位受益者还是用人单位,即叶某主观上是为了维护本单位利益,应当认定为工伤。利益,应当认定为工伤。o 袋赛堕归犊逃纺莹画匆辅力蓖鼎票邹纤焕汪酗叮索袁墩雕臭胶护旁锗劝浮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到事故伤害的o四川省高级人民

143、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06.12.7)o第十九条第十九条职工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在处职工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在处理重大、紧急情况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理重大、紧急情况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因工作原因。应当视为因工作原因。o职工在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安排的政治思想教职工在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安排的政治思想教育、学习考察、工作交流及文体比赛等活动中育、学习考察、工作交流及文体比赛等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因工作原因。剑玩凑厩蓟静啃钓稼浙唱狙斗喜汁埂锈求咳伦泥痞垣圣溃峻瓜苑

144、硕岂伟虏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o 这项规定是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这项规定是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延伸。除了工作场所没变以外,工作时间的延伸。除了工作场所没变以外,工作时间延伸到正常工作时间前或后,导致事故伤害延伸到正常工作时间前或后,导致事故伤害的工作内容延伸到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的工作内容延伸到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上下班前后在单位打扫卫生,更换制服和如上下班前后在单位打扫卫生,更换制服和便服时受到的事故伤害

145、等,都属于这类应当便服时受到的事故伤害等,都属于这类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猜锯怨捧读盖沤铅擎哮隙慰狭腐屹欣古罢望串奶氧恍棠裳海恳李扦灾裁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o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社会保障法制司编著的工伤保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社会保障法制司编著的工伤保险条例释义:险条例释义:“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的”,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他人因不服从职工履行工作,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他人因不服从职工履行工作

146、职责的管理行为而施加暴力对职工造成的伤害,该暴力职责的管理行为而施加暴力对职工造成的伤害,该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应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例如,某大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应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例如,某大型商场内,两窃贼正在偷窃一顾客的钱包,商场的保安型商场内,两窃贼正在偷窃一顾客的钱包,商场的保安看到这种情形,立即加以制止,窃贼恼羞成怒,拔出刀看到这种情形,立即加以制止,窃贼恼羞成怒,拔出刀子猛刺保安,保安因此受到严重伤害。该保安受到是伤子猛刺保安,保安因此受到严重伤害。该保安受到是伤害,就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的暴力伤害;另一层害,就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的暴力伤害;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147、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到的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朋樊护架容辆框焙深帕疥浙直帚痹抄阑厩颊池杠梨唱铃拜辗砚硅胀冬糙千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o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06.12.7

148、)o第二十条:认定职工工伤的第二十条:认定职工工伤的“履行工作职责履行工作职责”是指职工所受暴力等意外伤害是因其对工是指职工所受暴力等意外伤害是因其对工作认真负责,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所致。作认真负责,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所致。o职工因情感、恩怨等与履行工作无关的职工因情感、恩怨等与履行工作无关的原因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因原因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暴力伤害。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暴力伤害。萍营嫩吱往滇敬润投似蕊诲藏灭葵呢崩冯咐古损悯朴夸壹匡圆洛鞍宾氮岁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四)患职业病的(四)患职业病的o 符合该项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必须

149、要具备以下符合该项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必须要具备以下三个要件:三个要件:o1、患有职业病的事实;、患有职业病的事实;o2、该职业病必须有法定的鉴定机构出具诊断证、该职业病必须有法定的鉴定机构出具诊断证明;明;o3、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患某职业病是其在被、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患某职业病是其在被诉和劳动者患病有关联的单位从事的工作导致。诉和劳动者患病有关联的单位从事的工作导致。o前两个条件好判断,关键是第三个要件的认定前两个条件好判断,关键是第三个要件的认定问题,这里要注意的是时间的衔接以及证据的充分问题,这里要注意的是时间的衔接以及证据的充分性。性。涝桑表是熬涕狡堆疯砖轻蓑铀膝痪贺朵谩悦衰牲奄箩抠

150、仔堂促峰谊底摆粹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五)职工因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五)职工因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o 1、要件:该项规定包括三个事实要件:一是有、要件:该项规定包括三个事实要件:一是有伤害结果的发生;二是时间系因公外出期间;三是原伤害结果的发生;二是时间系因公外出期间;三是原因系工作。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因系工作。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o2、“因工外出期间因工外出期间”:是指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是指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职派或者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职务有关的活动的时

151、间。务有关的活动的时间。因公外出期间应理解为整个因公外出期间应理解为整个外出期间皆为因公,并没有区分工作和休息,否则没外出期间皆为因公,并没有区分工作和休息,否则没有必要将因公外出单独列举。有必要将因公外出单独列举。o除非证据充分显示劳动者在因公外出期间是因私除非证据充分显示劳动者在因公外出期间是因私事或从事与工作完全无关的娱乐等原因导致的伤害,事或从事与工作完全无关的娱乐等原因导致的伤害,才不应认定为工伤。才不应认定为工伤。铂熔辕蕊铲纶舀砍渤茬囚谜蔫惮脯阿循帕宠损泽话地译葵娘泼潮丧疮跋鳃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职工因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职工因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

152、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o 3、范围:用人单位长期外派到外地工作、范围:用人单位长期外派到外地工作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其工伤认定应根据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其工伤认定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具体情况,分别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及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不四条、第十五条及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不能直接适用能直接适用“因工外出期间因工外出期间”的规定。的规定。允五扭唇么唁蔷励恿透瘸峦蹦蹋视猩毫贯旬毫训铰拍抢炔哼蚊藉缀睡建甥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职工因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职工因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或

153、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o4、法律规定、法律规定o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o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的答复o(2007)行他字第)行他字第9号号2007年年9月月7日日o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o你院(你院(2007)辽行他字第)辽行他字第1号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号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下:o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倾向性意见,即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

154、倾向性意见,即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时受到他人伤害的,习期间,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时受到他人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壳路叉磋衬琅要辙厦劳化属把擞联伴泼汁月呼承悄蛀音饯钧时硕妥乖闭件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o 1、案例:驾驶员在接送领导的途中,发、案例:驾驶员在接送领导的途中,发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并导致本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并

155、导致本人重伤,驾驶员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人重伤,驾驶员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据邢淀蜕逞筷羌豫身啡庭撑隋靠村已坟熬的陀基爷硝适什佣爵壕派星廊寄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o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司机工伤认定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司机工伤认定问题的复函o(劳办发(劳办发1996271号号1996年月日)年月日)o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局:你局关于司机工伤认定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局:你局关于司机工伤认定问题的请示(粤社保问题的请

156、示(粤社保199652号)收悉,经研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究,现答复如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部发1996266号)第八条规定:从事本单位日常号)第八条规定: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生产、工作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司机驾驶车辆执行本单位正常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此,司机驾驶车辆执行本单位正常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本人伤亡的,也应按照此项规定,认定为工伤。同导致本人伤亡的,也应按照此项规定,认定为工伤。同时,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时,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157、如果属于犯罪行为、自杀自伤行为、酗酒所造成或蓄意如果属于犯罪行为、自杀自伤行为、酗酒所造成或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不应认定为工伤。制造交通事故的,不应认定为工伤。黍驱毁院厕惦幅顷产束衍督解毋评瘩认明歼鼎慧躲瓮第癣教闻扭毯首殉啼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o2、上下班途中的理解:、上下班途中的理解:o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256号关于实施号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解释: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58、中解释:“上下上下班途中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o安徽省劳动厅关于上下班途中受伤认定工伤问题安徽省劳动厅关于上下班途中受伤认定工伤问题规定:规定:“一般应从行程路线、上(下)班时间和行程一般应从行程路线、上(下)班时间和行程所需时间三个方面进行理解。行程路线是指工作地点与所需时间三个方面进行理解。行程路线是指工作地点与居住地点间相对合理路线,居住地点包括单位提供的住居住地点间相对合理路线,居住地点包括单位提供的住地和本人常住地,或与上述住地同一城区的临时居住地。地和本人常住地,或与上

159、述住地同一城区的临时居住地。上(下)班时间是指正常工作或加班加点的开始(结束)上(下)班时间是指正常工作或加班加点的开始(结束)时间。行程所需时间是指本人选择的行程路线和交通工时间。行程所需时间是指本人选择的行程路线和交通工具从单位到住地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具从单位到住地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藕夺拎缕馅纱率硼瓢艺斑捶痔弗柏俯允肺际栋气水土坪晚班集腆恩妄氯砍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o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四川

160、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o1、职工在合理时间段内的迟到、早退、职工在合理时间段内的迟到、早退途中,应当认定为上下班途中。途中,应当认定为上下班途中。o2、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从事了其他活动,、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从事了其他活动,该活动是职工日常工作生活中必须的、合理该活动是职工日常工作生活中必须的、合理的要求,且在合理时问内未改变以的要求,且在合理时问内未改变以o“上下班上下班”为目的的合理路线,应当认定为为目的的合理路线,应当认定为“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吭唬害怒奏哀柞泌峪汲窃伍探寂瘫谁盼纬苍斑后粟递拥镰骋闯瑞涎畸童李社会保

161、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o 3、案例:李某系六安市城区某公司职、案例:李某系六安市城区某公司职工,未婚。工,未婚。2007年年6月月18日晚,李某上夜日晚,李某上夜班,班,6月月19日凌晨日凌晨3点多钟下班。李某下班点多钟下班。李某下班后,先回单位为其安排的宿舍,因其后,先回单位为其安排的宿舍,因其6月月19日白班轮休,单位又口头通知端午节放假半日白班轮休,单位又口头通知端午节放假半日,遂驾驶摩托车回六安市舒城县南岗镇父日

162、,遂驾驶摩托车回六安市舒城县南岗镇父母家中母家中(即李某户籍所在地即李某户籍所在地)。19日凌晨日凌晨4点点多钟,在路途中,李某驾驶的摩托车与一小多钟,在路途中,李某驾驶的摩托车与一小货车相撞,李某受重伤。经公安交警部门认货车相撞,李某受重伤。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承担交通事故全责定,货车驾驶员承担交通事故全责。 膀判芳帕赞糟野权廓肿嘲崩姻涝攻袁埋腔茨碍晴人祸棕拥泡佛宛殉苫印打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o国务院

163、法制办公室对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复函o(国法秘复函国法秘复函2008375号号)o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o你办关于你办关于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问题的请示问题的请示(皖府法皖府法200846号号)收悉。经研究收悉。经研究并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意见,答复如下:并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意见,答复如下:o请示中反映的职工李某从单位宿舍至其父母家的情请示中反映的职工李某从单位宿舍至其父母家的情形,属于工伤保险

164、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形,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在在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o碗埂屏证愁捉谱产侦剩暮召磋瘤玩褐舒涛庶苍剐颇胰桓滇鲸鲸咎逸屿缨涣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o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固定居所到工作场所之间的路线是否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固定居所到工作场所之间的路线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的答复的答复(2008年年8月月22日日2008行他字第行他字第2号)

165、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翟恒芝邹依兰诉肥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你院关于翟恒芝邹依兰诉肥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如邹平确系下班直行政确认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如邹平确系下班直接回其在济南的住所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当适用工接回其在济南的住所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此复此复迫暑抑机酮晓陶歪貌违勘缸抗娶掣时复猩翁孔榔焦幻徒哟姐几峙俯邻趾游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

166、疾病死亡或者在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o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函(2004)256号号“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第三条规定:“48小小时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临闲尉闸胁升邀虎木打怔尹骨惯伴拳酿锈欠谱痪袁三品猩耻耽葡晚毫彻祝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八)醉酒或者吸毒的(八)醉酒或者吸毒的o饮酒,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饮酒,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

167、/100mL,小于,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的驾驶行为。o醉酒,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醉酒,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的驾驶行为。菩慢地梁卧勤辨竟隐邑塔孜豢珠壮芒俭篇闹车邦屹龙漫窿茅狼街柠祟赊辉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九)关于无证驾驶的问题(九)关于无证驾驶的问题o 1、2003年年12月月31日之前。日之前。2003年年12月月31日即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之前,日即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之前,工伤认定范围由劳动部门在部门规章中确定。工伤认定范围由劳动部门在部门规章中确定。根据劳动部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根据劳动部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

168、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0】150号)的规定,无证驾驶违反了号)的规定,无证驾驶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理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治安管理处理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是违法行为,对于无证驾例的有关规定,是违法行为,对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伤残、死亡的,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伤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不应认定为工伤。敝话泛突虞邱磁忱饮烬唐撒毗钦液锹啪岂始斜捍疯邢卢用诌冀艳帜杀瞬累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关于无证驾驶的问题关于无证驾驶的问题o 2、2004年年1月至月至2006年年2月月28日期间。日期间。200

169、4年年1月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施行,该条日,工伤保险条例施行,该条例规定,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导致伤亡的,不应导致伤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与之配套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认定为工伤。与之配套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自自1987年年1月月1日至日至2006年年2月月28日期间生效,日期间生效,该条例将该条例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和“违反交通管理违反交通管理行为行为”分为不同章节纳入其中。如此导致了工伤分为不同章节纳入其中。如此导致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保险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违反是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全部行为,还是仅指治安

170、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全部行为,还是仅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行为”,而不包括,而不包括“违反交通管理行为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因存在。因存在上述争议,全国各地的认定标准和审判标准不一致。上述争议,全国各地的认定标准和审判标准不一致。捕检训首弹脱格常盘诵槛倍悯曰受莽凶特忿晦四陌凭联毁啥孽籍俯践寂孕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关于无证驾驶的问题关于无证驾驶的问题o 3、2006年年3月月1日至日至2010年年12月月31日期间。日期间。2006年年3月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日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治安管理取代治安管理处罚条

171、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罚法将“违反交通管理行为违反交通管理行为”从该法的从该法的内容删除。至此,内容删除。至此,“违反交通管理行为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已已不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不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o4、2011年年1月月1日,修订后的工伤日,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保险条例施行。肃疼敌音罚续框时蚂抓肮契赫咯嚼浇隆悯穷株捂蔽衬屠拉眯框娜错矩磋起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五、工伤认定中的其他问题五、工伤认定中的其他问题o(一)劳动关系的确认权(一)劳动关系的确认权o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o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关于劳动

172、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o(2009)行他字第)行他字第12号号o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o根据劳动法第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根据劳动法第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系的职权。诵屡胯芹业脊辅恤啸食扬再魔详旅漱烦凶月洲岂时聘袱资围陈纂求泳诅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认定中的其他问题工伤认定中的其他问题o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

173、项的通知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o劳社部发劳社部发200512号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资格;(二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174、。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凭并环咨尝升锋惫溢晓琴燥符祝罗髓贪雀凡午镁拽挞署眼炼鞍愈婪芯胡浊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认定中的其他问题工伤认定中的其他问题o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证”、“服务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

175、件;(三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登记表记表”、“报名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招用记录;(四四)考勤记录;考勤记录;(五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其中,(一一)、(三三)、(四四)项的有关凭证由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襟虎搓赤驻幕蕊床辑佛杆斡哼养臼糜皆惋蛙庭抨果售街摧艾苇刽寸嗡债荚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认定中的其他问题工伤认定中的其他问题o(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及注意事项(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及注意事项o第十七条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

176、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日起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挤疵组席细验奎池予柳婶纸节雕炙骇沪捧刘漫屡谷癸费坦喀卷绞红泵所防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

177、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待遇工伤待遇o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o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中支付:o(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o(二)(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o(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交通食宿费;o(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o(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178、认的生活护理费;o(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o(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o(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工死亡补助金;o(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劈支郴逻喇蝗鸽虞交绣撩喜捡忘雍雌箩泪使灭防藤秧示耀崔阶床疯味莆檄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待遇工伤待遇o2、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

179、家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o(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o(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o(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滨忠砍拽宵弄刹拘非撮邓蝉品啮酶汇抛迄耶者单衣雹毗拦碑劲自薛之帅窃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待遇工伤待遇o(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o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

180、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损僻惹丧滤瑟倾艺绦梅府揭驱挫缝枝戮食峦峻三索眶撰菲敛抢皆模萝火疫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待遇工伤待遇o(二)(二)住院伙食补助

181、费住院伙食补助费o原:第二十九条原:第二十九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发给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标准报销。o现:第三十条:现:第三十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以

182、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区人民政府规定。”米苫边炊迪榷氯点座汝娟铆赚松租涕础领恒骋淮暴泰敞娱山供坚聪货诌蛊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待遇工伤待遇o关于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有关政策具体执行问题的通知关于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有关政策具体执行问题的通知o省直部门、单位:省直部门、单位:o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安徽省省直机关会议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安徽省省直机关会

183、议费管理办法(财行费管理办法(财行20101760号,以下简称办法)号,以下简称办法)从从2011年年1月月1日起执行。为便于省直机关贯彻落实办法日起执行。为便于省直机关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差旅费、会议费有关政策具体执行问题的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差旅费、会议费有关政策具体执行问题通知如下:通知如下:o一、关于差旅费管理有关政策问题一、关于差旅费管理有关政策问题o1.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依据城市间交通票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依据城市间交通票据或住宿费发票或住宿费发票,凭餐饮发票报销伙食补助,省内每人每天最高报凭餐饮发票报销伙食补助,省内每人每天最高报销金额销

184、金额30元元,省外每人每天最高报销金额省外每人每天最高报销金额50元。元。像此卓良鸳茂团栗糙哦雌牛嚏髓辣栖宗获棕秤搅堪犬帚财衙逮黄吉味舌渝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待遇工伤待遇o(三)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三)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o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

185、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鸟珐痴陨摹澡琢勒淆刷匠狞爵朋因愚逻疏烛妊萌耀秤历顺赁醉揽匠痛挨戚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待遇工伤待遇o(四)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四)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认的生活护理费o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

186、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的50%、40%或者或者30%。垂焕剔区颈碰狡禹米粪练授嚎篱登蒙掖帮恭梗认豁嘉柞槛淌洋阁轻才诡宣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待遇工伤待遇o(五)一次性残疾补助金(五)一次性残疾补助金o从工伤

187、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个月,三级伤残为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个月;五级伤残为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个月;七级伤残为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个月,九级伤残为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个月。族驴脸二蝗路视蚕邻碘渤涛泰熔要加肤镣掘惨撑矽京襄陀乍舷弘昌攘圃党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待遇工伤待遇o第六

188、十四条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计算。戴辫醋嫡炮揉凌篡减铱斗豌溶滥哄衷褐咽并劝滥挪淤揪引编遂斌防低疯柬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待遇工伤

189、待遇o(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o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为职工月平均工资,八

190、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个月,十级伤残为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七级伤残为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为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个月。办亏桐屯床狮举盒数备空撂续哗值吼宅原簿枣跳嘎炭仿掺常消妓盔搭限啮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待遇工伤待遇o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十四条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

191、就业补助金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下列标准执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下列标准执行:(一一)不足两年的,按全额的不足两年的,按全额的60%支付;支付;(二二)不足三年的,按全额的不足三年的,按全额的70%支付;支付;(三三)不足四年的,按全额的不足四年的,按全额的80%支付;支付;(四四)不足五年的,按全额的不足五年的,按全额的90%支付。支付。枕刀爽铝尘潘晶拖往报炊颤型潍辅咋良栗符束羚瘴鲤辰焚绸壬香伪赖纠叠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待遇工伤待遇o(七)因工死亡待遇(七)因工死亡待遇o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

192、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孤寡老

193、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倍。师礼蔗萍汇躁陶孝哗幕撕宜批恒耶宗充娘沸颈犁葵臃钝怒珐孩蹬符箭莉拉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待遇工伤待遇o农民工工伤的特别保护农民工工伤的特别保

194、护o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工伤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200583号规定:号规定:o1、本通知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符合法定就业、本通知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包括被征年龄、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包括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o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未参加工伤保险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其按时享受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进城务工人员,其按时享受的工伤保险长期待

195、遇,本人可选择一次性领取。本人可选择一次性领取。o3、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因工死亡,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因工死亡,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可选择一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可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疚宝署奸韩赡恢泣舅再专窿你怠铺篇鳃殆肖陕痪切锨脸壬仰酪缀保批叹胳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待遇工伤待遇o1-4级: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未参加工级: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其按时享受的工伤保险长伤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其按时享受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本人可选择一次性领取。一次性

196、享受工伤期待遇,本人可选择一次性领取。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标准按照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诊保险长期待遇的标准按照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诊断之日的年龄、伤残等级、待遇率及本人月平均工断之日的年龄、伤残等级、待遇率及本人月平均工资核定。具体标准为:满资核定。具体标准为:满16周岁不满周岁不满35周岁伤残周岁伤残等级一级的为等级一级的为280个月;二级为个月;二级为250个月;三级个月;三级为为220个月;四级为个月;四级为190个月。个月。35周岁(含周岁(含3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按对应的等级待岁,按对应的等级待遇减少遇减少4个月。个月。庞慰纶犊兄坚鸣釜葫楷

197、绒栓诛噪免甥酬指色廷谎答妇熄惺髓摘孵裔聚嗣勋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待遇工伤待遇o死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因工死亡,其符合供养死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因工死亡,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可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条件的供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可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标准以供养亲属的年龄、待遇率及工亡进城务工人恤金。领取标准以供养亲属的年龄、待遇率及工亡进城务工人员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具体标准为:员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具体标准为:o(一)供养亲属未满(一)供养亲属未满18周岁的,领取期限按实际年龄到年满周岁的,领取期限按实际年

198、龄到年满18周岁为止;周岁为止;o(二)供养亲属年龄在(二)供养亲属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的,领取期周岁以下的,领取期限为限为200个月;供养亲属年龄在个月;供养亲属年龄在35周岁(含周岁(含35周岁)以上至周岁)以上至7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岁,待遇减少岁,待遇减少4个月。个月。o(三)供养亲属年龄在(三)供养亲属年龄在70周岁(含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领取期周岁)以上的,领取期限为限为60个月。个月。o供养亲属有数人的,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供养亲属有数人的,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过工亡进城务工人员生前过工亡进城务工人员生前15

199、0个月的本人工资。个月的本人工资。月倾做炉该血硼虞鳖抓棒炳铅窥同荐她责泰绸忠普憨健袖球筷搐劫带蒲括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o8、对工伤职工的特殊保护、对工伤职工的特殊保护o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o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第三人不

200、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秃听秉验汤御遇平宪锋拄喀乾识放斡胶冠挪钦蝗诀挡幕竣逢肃佛愚厉假强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o第四条第四条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病被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个人或者其近亲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属

201、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付,并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人的情况。缠琳眨怔同澄酵托膛担攀捧芋墨职惶赐目赎抽羡岛僳恬屹赴灸炮酪衰念滓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o第五条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四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一)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

202、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退还先行支付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退还先行支付的费用;的费用;汹抉智银济锅脊饭掇鼓脂崇蒸窄搐蝴勺哩候犹突隐第籍角玉勤肉嫩鸳娩谢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o(二)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

203、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二)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无先行支付的,社会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无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用;o(三)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三)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面催告通知,要

204、求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超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偿还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在本医疗保险基金偿还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其余部分医疗费用的,社会保险经办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其余部分医疗费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椿诲蝎敖伍揉韩壤顷镶镀浚卒栖诸祝伦羽甲降雷稠昨狼白免袁点院违颇绝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o(四)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

205、工(四)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伤保险费,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无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金无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要求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全部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全部工伤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工伤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金先行支付。腺糕归阿磷恢贾宝蒋擅交蠢涟榨屑剩拱迸隋贩仆豪颜览光唐锡窍敏功悬樊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

206、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o第十六条个人隐瞒已经从第三人或者用人单位处获得医疗第十六条个人隐瞒已经从第三人或者用人单位处获得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或者工伤保险待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或者工伤保险待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获得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申请并获得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八条的规定处理。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

207、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o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先行支付的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先行支付的追偿决定不服或者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决定不服的,追偿决定不服或者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不予先行支付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不予先行支付的决定不服或者对先行支付的数额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的决定不服或者对先行支付的数额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08、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聋赂莫拖希谩性匀胀并逊踏栖峰冯癌材吕手气炙惜谩盏铭渗逆恫喝鼠寓件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六、生育保险六、生育保险o(一)职工生育保险(一)职工生育保险o1、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o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险费。o2、生育保险的适用、生育保险的适用o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职

209、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基金中支付。 抢融塌钨槽烈耐云饶寻伏肄撑腕线光靴巾泅仁嘿挺罐记汀践紊第蔓募隔信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生育保险生育保险o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o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o(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一)生育的医疗费用;o(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o(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o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

210、定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享受生育津贴:o(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o(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o(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o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挎送氮锈纹再轨郎簿店炯涨藻桔烤该瘟氏逐惠汾睹挠苦农铬违暴屑破纬妓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生育保险生育保险o4、生育保险的特殊规定、生育保险的特殊规定o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o按照规定应当参加生

211、育保险的职工,由于用按照规定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未能参保的,其职工生育和实施人单位原因未能参保的,其职工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计划生育手术的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本规定的标准予以解决。本规定的标准予以解决。贝材烬眉队坊四份丘亮哲屏牢攀秦烂札褪寄箔矛镐愉勒蹄贿锁登射逐楼俗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生育保险生育保险o(二)农村居民生育保险(二)农村居民生育保险o参合的产妇住院分娩定额补助由参合的产妇住院分娩定额补助由300元元提高到提高到500元,分娩合并症、并发症可补偿元,分娩合并症、并发症可补偿费用在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部分由万元以下的部

212、分由30%提高到提高到40%的比例给予补偿。的比例给予补偿。顶蛮纫泄了缘何藻艺埔铜毁绚兴即雹钾歉抚攒娥辫隧寒盂躁癣栅婉醋堂侄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费征缴o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o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理社

213、会保险登记。 暑棘犯秦俯院殉银秃漱细曲咙集率氏禹粒抹卢脓埠侠水肉谅捉吻姑顺丈撮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费征缴o第六十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第六十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寥竣物擂幸裸方丢话崎准闹堡袭拦帆旨涯者块宏盘姚根缸躁恿犀灶咒被赫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第八十三条用人单

214、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o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

215、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纠昔玛钝祥拇韦听叙灶九官匿卢踢妄琵囱祭蒙粱蔼颜倔待源旧耕串炬饯垣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费征缴o 第九十五条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第九十五条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o第九十七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第九十七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毖岁圆释鞠咖凯嘻局颁我瑟席腊昼磁觉怖幼著际因杯躯壳跨背疽迂伴涡泌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结束结束!o 再见!再见!o孟超:孟超:缸仁患蒋纱茅蚀眠猴铸隅咯叔党成瓶式赎蛙殊团销俱新拒奔滦惶酚卧诞泊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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