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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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学1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页,共55页。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产品质量法概述产品质量法概述产品质量法概述(i sh)(i sh)(i sh)(i sh)一、产品一、产品一、产品一、产品产品的概念(选择题)产品的概念(选择题)产品的概念(选择题)产品的概念(选择题)我我我我国国国国产产产产品品品品质质质质量量量量法法法法中中中中的的的的产产产产品品品品主主主主要要要要是是是是指指指指经经经经过过过过加加加加工工工工、制制制制作作作作有有有有使使使使用用用用(shyng)(shyng)(shyng)(shyng)价价价价值值值值并并并并用

2、用用用于于于于销销销销售售售售的的的的产产产产品品品品。天天天天然然然然产产产产品品品品、建建建建筑筑筑筑工工工工程程程程、初初初初级产品,不属于本法所称的产品。级产品,不属于本法所称的产品。级产品,不属于本法所称的产品。级产品,不属于本法所称的产品。第1页/共54页第二页,共55页。不属于不属于产品的物品产品的物品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军工产品军工产品服务、劳务服务、劳务初级农产品初级农产品产品应产品应具备的条件具备的条件经过加工经过加工制作的物品制作的物品须用于销售须用于销售应是动产应是动产 产品是指经过产品是指经过(jnggu)加工、制作,用于销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售的产品。 第2页/

3、共54页第三页,共55页。二二二二 产品产品产品产品(chnpn)(chnpn)(chnpn)(chnpn)质量的概念质量的概念质量的概念质量的概念产产产产 品品品品 (chnpn)(chnpn)(chnpn)(chnpn)质质质质 量量量量 是是是是 指指指指 产产产产 品品品品(chnpn)(chnpn)(chnpn)(chnpn)符符符符合合合合人人人人们们们们需需需需要要要要的的的的内内内内在在在在素素素素质质质质与与与与外外外外观观观观形形形形态态态态的的的的各各各各种种种种特特特特性性性性的的的的综综综综合合合合状状状状态态态态。“产产产产品品品品(chnpn)(chnpn)(ch

4、npn)(chnpn)质质质质量量量量法法法法”中中中中的的的的“产产产产品品品品(chnpn)(chnpn)(chnpn)(chnpn)质质质质量量量量”还还还还应应应应与与与与法法法法律律律律联联联联系系系系起起起起来来来来,即即即即指指指指由由由由国国国国家家家家的的的的法法法法律律律律、法法法法规规规规、质质质质量量量量标标标标准准准准等等等等所所所所确确确确定定定定的的的的或或或或由由由由当当当当事事事事人人人人的的的的合合合合同同同同所所所所约约约约定定定定的的的的有有有有关关关关产产产产品品品品(chnpn)(chnpn)(chnpn)(chnpn)适适适适用用用用、安安安安全全

5、全全、外外外外观观观观等等等等诸诸诸诸种种种种特特特特性性性性的的的的综综综综合合合合。其其其其特特特特征征征征为:为:为:为: 适适适适用用用用性性性性、安安安安全全全全性性性性、可可可可靠靠靠靠性性性性、经济性、可维修性、环境性经济性、可维修性、环境性经济性、可维修性、环境性经济性、可维修性、环境性第3页/共54页第四页,共55页。第4页/共54页第五页,共55页。三、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三、产品质量法的概念(ginin)(ginin)及原则及原则(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产品质量法,是指为了调整产品生产与销售,以及对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法,是指为了调整产品生产与销售,以及对产品

6、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而由国家制定的法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而由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律规范的总称。从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内容、特性及其所体现的现代从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内容、特性及其所体现的现代经济立法趋势看,它不属于传统的私法,而应属于经济法经济立法趋势看,它不属于传统的私法,而应属于经济法体系。体系。我国于我国于19931993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在我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在我国原有的一大批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基国原有的一大批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又吸收了西方关于产品责任法的原则础上,又吸

7、收了西方关于产品责任法的原则(yunz)(yunz)精神精神和具体内容,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品质量法。和具体内容,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品质量法。20002000年年7 7月月8 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16次会议进行修改,自次会议进行修改,自20002000年年9 9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第5页/共54页第六页,共55页。(二)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原则(二)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原则1 1、坚持产品质量标准原则。、坚持产品质量标准原则。 2 2、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统一立法,区别、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统一立法,区别管理的原则。管理的原则。 3 3、贯彻奖优罚劣的管理原则。、贯彻

8、奖优罚劣的管理原则。 4 4、实行管理和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管理和监督相结合的原则。5 5、国家监督与企业、国家监督与企业(qy)(qy)监督、社会监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原则督相结合原则 5 5、国家监督与企业、国家监督与企业(qy)(qy)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原则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原则第6页/共54页第七页,共55页。 第二节第二节 产品质量的监督与产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划分制度的统称。其职权划分制度的统称。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门(bmn)(

9、bmn)负责全国产品质量监负责全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bmn)(bmn)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监督工作的部门(bmn)(bmn)负责本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行政区域内的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bmn)(bmn)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第7页/共54页第八页,共55页。 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二

10、、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一)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一)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是指依据国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是指依据国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对自愿申请认系列标准,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对自愿申请认证的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检查、确认、颁发认证证的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检查、确认、颁发认证证书,以证明企业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证书,以证明企业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nngl)(nngl)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活动。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活动。第8页/共54页第九页,共55页。(二)产品质量认证(二)产品质量认证(rnzhng)(rnzhng)制度制度

11、第9页/共54页第十页,共55页。(三)产品质量(三)产品质量(三)产品质量(三)产品质量(chn pn zh lin(chn pn zh lin(chn pn zh lin(chn pn zh lin ) ) ) )检验制度检验制度检验制度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产品质量产品质量产品质量(chn pn zh lin(chn pn zh lin(chn pn zh lin(chn pn zh lin ) ) ) )检验,是指按照检验,是指按照检验,是指按照检验,是指按照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质量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质量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质量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质量(chn pn zh lin(chn pn

12、zh lin(chn pn zh lin(chn pn zh lin ) ) ) )进进进进行检测,以判明产品是否合格的活动。行检测,以判明产品是否合格的活动。行检测,以判明产品是否合格的活动。行检测,以判明产品是否合格的活动。(四)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四)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四)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四)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五)奖惩制度(五)奖惩制度(五)奖惩制度(五)奖惩制度第10页/共54页第十一页,共55页。第三节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chnpn(chnpnzhlin)zhlin)义务义务

13、生产者、销售者是承担质量义务的承担主体,其义务包括(boku)可为和不可为的行为。第11页/共54页第十二页,共55页。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对内在质量的法定要求对内在质量的法定要求(yoqi)(yoqi)对包装标识的法定要求对包装标识的法定要求(yoqi)(yoqi)(裸装食品或其他根据(裸装食品或其他根据特点难以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特点难以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示,如:鲜鱼、鲜不附加产品标示,如:鲜鱼、鲜肉)(判断题)肉)(判断题)对特殊商品的特殊要求对特殊商品的特殊要求(yoqi)(yoqi)。第12页/共54页第十三页,共55页。生产者的生产者的产品

14、质量产品质量(chn pn zh lin)义务义务对产品质量对产品质量(chn pn zh lin)(chn pn zh lin)的默示的默示和明示担保义务和明示担保义务 对产品真实对产品真实(zhnsh)标识的义务标识的义务 特殊产品包装特殊产品包装要求的规定要求的规定生产者不得生产者不得从事的行为从事的行为 必须满足的国家法律、必须满足的国家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的规定法规对产品质量的规定以文字或行为表示对产品以文字或行为表示对产品质量承担保证和承诺义务质量承担保证和承诺义务 易碎、易燃、易爆、易碎、易燃、易爆、剧毒、不能倒置及有其他剧毒、不能倒置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特殊要求的产品。 作

15、出警示标志、说明,作出警示标志、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第13页/共54页第十四页,共55页。对产品真实标识的义务对产品真实标识的义务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按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标识按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标识 限期使用产品标识限期使用产品标识 安全使用标识安全使用标识 产品标识的例外规定产品标识的例外规定 第14页/共54页第十五页,共55页。生生产产者者不不得得从从事事的的行行为为不得不得(bu de)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产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品不得伪冒不得伪冒(wi mo)他人的厂名、厂址他

16、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不得(bu de)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认证标志不得搀假、搀杂、以假充真、以次不得搀假、搀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充好以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15页/共54页第十六页,共55页。二二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销售者的产品质量(chn pn zh lin(chn pn zh lin) )义义务务n n1.1.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验明产品合格证明(zhngmng)(zhngmng)和其他标识;和其他标识;n n2.2.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品的质量

17、;n n3.3.遵守产品质量表示制度;遵守产品质量表示制度;n n不得为法律禁止实施的行不得为法律禁止实施的行为。为。第16页/共54页第十七页,共55页。销销售售者者的的产产品品质质量量义义务务进货检查验收进货检查验收(ynshu)(ynshu)制度制度保持销售保持销售(xioshu)(xioshu)产品质量产品质量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tngzh)(tngzh)销销售的产品售的产品 销售产品的标识销售产品的标识 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 不得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不得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或厂址或厂址。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名优等质量标志不得伪

18、造或冒用认证、名优等质量标志 销售产品销售产品, ,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17页/共54页第十八页,共55页。第四节第四节 违反违反(wifn)(wifn)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一)含义(一)含义(一)含义(一)含义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律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律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律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

19、所应定的产品质量义务所应定的产品质量义务所应定的产品质量义务所应承担承担承担承担(chngdn)(chngdn)(chngdn)(chngdn)的法的法的法的法律后果。律后果。律后果。律后果。第18页/共54页第十九页,共55页。一、产品质量责任(zrn)的确认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zrn):1.国家法律法规对有关产品质量有要求的,产品必须符合要求。2.生产者、销售者等自身对产品质量作出保证或者承诺的,产品必须符合保证或承诺。3.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使用者人身、财产受损的。第19页/共54页第二十页,共55页。免责条件:(判断题)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

20、不承担产品缺陷民事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生产者能够证明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ynq)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生产者能够证明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第20页/共54页第二十一页,共55页。产品质产品质量责任量责任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赔偿赔偿(pichng)责责任任 产品产品(chnpn)(chnpn)存存在缺陷在缺陷 存在存在(cnzi)(cnzi)损害损害事实事实 产品缺陷与损害事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责任的排除责任的排除赔偿义务主体赔偿义务主体赔偿范围赔偿范围销售者、生产者销售者、生产者

2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生产、销售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罪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第21页/共54页第二十二页,共55页。(一)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zrn)(zrn)合同责任合同责任(zrn)(zrn):销售者对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应当负责修:销售者对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消费者、用户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理、更换、退货;给消费者、用户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填空)(填空)2.2.产品责任产

22、品责任(zrn)(zrn):又称产品侵权责任:又称产品侵权责任(zrn)(zrn),是指因,是指因产品的缺陷造成他人人身、缺陷产品以外其他财产损害的,产品的缺陷造成他人人身、缺陷产品以外其他财产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依法应承担的责任(zrn)(zrn)。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两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十年丧失。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十年丧失。 第22页/共54页

23、第二十三页,共55页。【案例】【案例】【案例】【案例】 吴某于吴某于吴某于吴某于1999199919991999年年年年9 9 9 9月从市场买回一只高压锅,保修期为月从市场买回一只高压锅,保修期为月从市场买回一只高压锅,保修期为月从市场买回一只高压锅,保修期为3 3 3 3年,使年,使年,使年,使用初期,高压锅能正常使用,未出现异常。用初期,高压锅能正常使用,未出现异常。用初期,高压锅能正常使用,未出现异常。用初期,高压锅能正常使用,未出现异常。2005200520052005年年年年10101010月月月月7 7 7 7日,当吴某做饭时,高压锅发生爆炸,锅盖飞起,天花板日,当吴某做饭时,高

24、压锅发生爆炸,锅盖飞起,天花板日,当吴某做饭时,高压锅发生爆炸,锅盖飞起,天花板日,当吴某做饭时,高压锅发生爆炸,锅盖飞起,天花板被冲裂,玻璃震碎,放在橱柜上的微波炉也因此损坏。事被冲裂,玻璃震碎,放在橱柜上的微波炉也因此损坏。事被冲裂,玻璃震碎,放在橱柜上的微波炉也因此损坏。事被冲裂,玻璃震碎,放在橱柜上的微波炉也因此损坏。事故故故故(shg)(shg)(shg)(shg)发生后,吴某找高压锅的生产厂家要求赔偿,发生后,吴某找高压锅的生产厂家要求赔偿,发生后,吴某找高压锅的生产厂家要求赔偿,发生后,吴某找高压锅的生产厂家要求赔偿,该厂提出,吴某购买的高压锅已经已过了保修期,因此厂该厂提出,吴

25、某购买的高压锅已经已过了保修期,因此厂该厂提出,吴某购买的高压锅已经已过了保修期,因此厂该厂提出,吴某购买的高压锅已经已过了保修期,因此厂家不负任何责任。吴某与该厂交涉多次无果,遂向人民法家不负任何责任。吴某与该厂交涉多次无果,遂向人民法家不负任何责任。吴某与该厂交涉多次无果,遂向人民法家不负任何责任。吴某与该厂交涉多次无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厂赔偿损失计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厂赔偿损失计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厂赔偿损失计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厂赔偿损失计5000500050005000元。请问:元。请问:元。请问:元。请问: 厂家以保修期已过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厂家以保修期已过

26、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厂家以保修期已过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厂家以保修期已过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么?么?么?第23页/共54页第二十四页,共55页。n n【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n n厂家的理由不能成立。厂家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保修期的约定只是说明厂家因为保修期的约定只是说明厂家提供给消费者免费修理其产品的提供给消费者免费修理其产品的期限,但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丧期限,但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丧失失(sngsh)(sngsh)了请求法院保护的了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权利。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质量产品质量

27、法规定,产品质量诉讼时效期间为诉讼时效期间为2 2年,从当事人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户、消费者满1010年丧失年丧失(sngsh)(sngsh)。只要在法律规定的。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期限内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是有效的。是有效的。 第24页/共54页第二十五页,共55页。n n(二)行政责任(二)行政责任(二)行政责任(二)行政责任n n责令停止

28、生产、销责令停止生产、销责令停止生产、销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售售售n n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产品n n罚款罚款罚款罚款(f kun)(f kun)(f kun)(f kun)n n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n n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第25页/共54页第二十六页,共55页。n n(三)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xn(xn(xn(xn sh z sh z sh z sh z rn)rn)rn)rn)n n生产者、销售者生产者、销售者生产者、销售者生产者、销售者的刑事责任的刑事责任的刑事责任的刑事责任(

29、xn(xn(xn(xn sh z rn)sh z rn)sh z rn)sh z rn)第26页/共54页第二十七页,共55页。n n国家工作人员的刑事国家工作人员的刑事国家工作人员的刑事国家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责任责任责任(xn(xn(xn(xn sh z sh z sh z sh z rn)rn)rn)rn)n n其他人员的刑事责任其他人员的刑事责任其他人员的刑事责任其他人员的刑事责任(xn(xn(xn(xn sh z rn) sh z rn) sh z rn) sh z rn)第27页/共54页第二十八页,共55页。第十二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页/共54页第二十九页,共55页。第29页/

30、共54页第三十页,共55页。第一节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i sh)(i sh)n n一、消费者概念一、消费者概念n n指指为为满满足足生生活活消消费费需需要要而而购购买买、使使用用商商品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接受服务(fw)的个人。(选择题)的个人。(选择题)第30页/共54页第三十一页,共55页。 指为了生活消费而需要购买指为了生活消费而需要购买(gumi)、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的人。 消消费费者者商业商业(shngy)交换交换生活生活(shnghu)消费消费生产消费生产消费 消费者是购买、使用商品或接消费者是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受

31、服务的自然人 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目的是生活需要目的是生活需要第31页/共54页第三十二页,共55页。n n(1 1)消费者主要指个人;但也包括购买生活消费品以)消费者主要指个人;但也包括购买生活消费品以满足满足(mnz)(mnz)本单位个人成员消费需要的组织。(国外本单位个人成员消费需要的组织。(国外与我国不同)与我国不同)n n(2 2)消法中的生活消费是相对于生产消费而言的。)消法中的生活消费是相对于生产消费而言的。n n生产消费是为商品的再生产而消耗物质资料和劳动力生产消费是为商品的再生产而消耗物质资料和劳动力的行为和过程;的行为和过程;n n生活消

32、费是人们为了生存与发展需要消耗物质产品和生活消费是人们为了生存与发展需要消耗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行为和过程。精神产品的行为和过程。n n第32页/共54页第三十三页,共55页。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其独特的调整对象(duxing),即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最重要的主体是消费者,而保护的核心则是消费者权益。第33页/共54页第三十四页,共55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tiozhng)范围1.是生活消费而生产消费2.消费手段使购买、适用商品或接受服务3.消费对象

33、是商品或服务第34页/共54页第三十五页,共55页。基本原则基本原则特别保护原则特别保护原则国家支持国家支持(zhch)原则原则社会监督原则社会监督原则补偿性与惩罚性相结合的原则补偿性与惩罚性相结合的原则第35页/共54页第三十六页,共55页。第二节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的权利(qunl)(qunl)第36页/共54页第三十七页,共55页。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的权利(qunl)(qunl)保保障障安安全全权权知知悉悉真真情情权权自自主主选选择择权权公公平平交交易易权权获获得得赔赔偿偿权权依依法法结结社社权权知知识识获获取取权权人人格格尊尊严严权权监监督督批批评评权权 第37页/共54页第三十

34、八页,共55页。三、经营者基本三、经营者基本(jbn)(jbn)义务义务n n依法或依约定履行义务依法或依约定履行义务依法或依约定履行义务依法或依约定履行义务n n听取意见和接受听取意见和接受听取意见和接受听取意见和接受(jishu)(jishu)(jishu)(jishu)监督义务监督义务监督义务监督义务n n提供安全商品和服务的义务提供安全商品和服务的义务提供安全商品和服务的义务提供安全商品和服务的义务n n提供真实情况义务提供真实情况义务提供真实情况义务提供真实情况义务n n标明和标记义务标明和标记义务标明和标记义务标明和标记义务n n出具单据和凭据义务出具单据和凭据义务出具单据和凭据义

35、务出具单据和凭据义务n n保证质量义务保证质量义务保证质量义务保证质量义务n n履行履行履行履行“三包三包三包三包”义务义务义务义务n n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义务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义务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义务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义务n n尊重消费者人格权义务尊重消费者人格权义务尊重消费者人格权义务尊重消费者人格权义务第38页/共54页第三十九页,共55页。经营者义务(yw)的法律责任(填空题)法定义务(yw)与约定义务(yw)第39页/共54页第四十页,共55页。三、经营者的义务三、经营者的义务(yw) (yw) n n1、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义务n n2、接

36、受消费者批评、监督的义务n n3、安全保障义务n n4、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有关商品(shngpn)或者服务负有真实说明、不得侵犯消费者获取相关知识的权利n n5、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第40页/共54页第四十一页,共55页。n n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n n7、品质担保义务。n n8、包修、包换、包退等善后服务义务n n9、经营者不当免责(minz)禁止的义务n n10、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权的义务第41页/共54页第四十二页,共55页。四、消费者协会四、消费者协会

37、(xihu)(xihu)的七项的七项职能职能 n n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n n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n n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n n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tus),并对投诉(tus)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第42页/共54页第四十三页,共55页。n n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n n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n n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tnggu)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第43页/共54页第四十四页,共55页。(一)争

38、议(一)争议(zhngy)(zhngy)的解决途的解决途径径n n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n n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n n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n n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t qn)仲裁机构仲裁。n n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44页/共54页第四十五页,共55页。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经营者的法律责任(flzrn)(flzrn)(flzrn)(flzrn)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消费者权益

39、保护法第七章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规定经营者应分别或者同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规定经营者应分别或者同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规定经营者应分别或者同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规定经营者应分别或者同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 ( (一一一一) ) )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责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责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责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责任1 1 1 1一般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一般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一般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

40、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一般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担民事责任:担民事责任:担民事责任:(1)(1)(1)(1)商品存在缺陷的;商品存在缺陷的;商品存在缺陷的;商品存在缺陷的;(2)(2)(2)(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性能而出售

41、时未作说明的;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3)(3)(3)(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的商品标准的;的商品标准的;的商品标准的;(4)(4)(4)(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况的;况的;况的;(5)(5)(5)(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

42、的商品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6)(6)(6)(6)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7)(7)(7)(7)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8)(8)(8)(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

43、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9)(9)(9)(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当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同时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通则、合同当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同时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通则、合同当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同时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4、和民法通则、合同当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同时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普通民事法律的民事责任要件时,消费者有权选择适用消费者法等普通民事法律的民事责任要件时,消费者有权选择适用消费者法等普通民事法律的民事责任要件时,消费者有权选择适用消费者法等普通民事法律的民事责任要件时,消费者有权选择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保护。权益保护法请求保护。权益保护法请求保护。权益保护法请求保护。第45页/共54页第四十六页,共55页。n n2 2特殊规定:特殊规定:n n(1)“(1)“三包三包” ”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45条明确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条明确规定,对国家规

45、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于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于“ “三包三包” ”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n n(2)(2)邮购商品的民事责任。以邮购方式买卖商品是现代社会商品销售的邮购商品的民事责任。以邮购方式买卖商品是现代社会商品销

46、售的一种手段。由于买卖双方并不直接见面,作为购买方的消费者又无力一种手段。由于买卖双方并不直接见面,作为购买方的消费者又无力调查经营方的资信和实力,往往货款寄出,却得不到满意的商品,甚调查经营方的资信和实力,往往货款寄出,却得不到满意的商品,甚至根本得不到商品。为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以邮购方至根本得不到商品。为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

47、的合理费用。理费用。n n(3)(3)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责任。在某些情况下,经营者先预收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责任。在某些情况下,经营者先预收部分款项,提供商品或服务后再与消费者进行结算。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分款项,提供商品或服务后再与消费者进行结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法第4747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按照约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依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依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

48、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n n(4)(4)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消费者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而不得无理拒绝。根据可以要求退货,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而不得无理拒绝。根据(gnj)(gnj)这一规定,一般商品,发现问题后应经过修理、更换,仍无法使用的这一规定,一般商品,发现问题后应经过修理、更换,仍无法使用的再予以退货;对不合格商品,只要消费者要求退货,经营者即应负责再予以退货;对不合格商品,只要消费者要求退货,经营者即应负责办理,不得以修理、更换或者其他借口延迟或者拒绝消费者退货要求。办

49、理,不得以修理、更换或者其他借口延迟或者拒绝消费者退货要求。第46页/共54页第四十七页,共55页。n n3 3因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人身伤害、人格受损、财产损失的民事责任及因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人身伤害、人格受损、财产损失的民事责任及赔偿范围。赔偿范围。n n(1)(1)人身伤害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人人身伤害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人受伤、残疾、死亡的,应承担下列责任:受伤、残疾、死亡的,应承担下列责任: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

50、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等费用;造成残疾的,除上述费用外,还应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造成残疾的,除上述费用外,还应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用。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用。n n(2)(2)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

51、法第1414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人格尊严,第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人格尊严,第25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侮辱、诽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侮辱、诽谤,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违反上述规定的,经营者应当停止侵谤,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违反上述规定的,经营者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yngxing)(yngxing)、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n n(3)(3)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害的,应

52、当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认并尊重消费者与经营者的自由订约权。当双方对财产损害的补偿有约认并尊重消费者与经营者的自由订约权。当双方对财产损害的补偿有约定的,可按照约定履行。定的,可按照约定履行。第47页/共54页第四十八页,共55页。n n4 4对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对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49条规定:经营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

53、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是我国第一个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立法例。这一立务的费用的一倍。这是我国第一个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立法例。这一立法例得到了法例得到了1999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第年颁布的合同法第113113条第条第2 2款的进一步肯定。(选择款的进一步肯定。(选择题)题)n n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49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属于特别法上的责任规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属于特别法上的责任规则。设定这一规则的目的,一是惩罚性地制止损害消费者

54、的欺诈行为则。设定这一规则的目的,一是惩罚性地制止损害消费者的欺诈行为人,特别是制造、销售假货的经营者;二是鼓励消费者同欺诈行为和人,特别是制造、销售假货的经营者;二是鼓励消费者同欺诈行为和假货做斗争。假货做斗争。n n(1)(1)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概念及判断标准。这里所说的欺诈行为,是指经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概念及判断标准。这里所说的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故意在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中,以虚假陈述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营者故意在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中,以虚假陈述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实践中,对骗、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实践中,对“ “欺诈欺诈行为行

55、为” ”应当以客观的方法检验和认定,即根据经营者在出售商品或提供应当以客观的方法检验和认定,即根据经营者在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加以判断。所以,只要证明下列事实存在,即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加以判断。所以,只要证明下列事实存在,即可认定经营者构成可认定经营者构成(guchng)(guchng)欺诈行为:第一,经营者对其商品或服欺诈行为:第一,经营者对其商品或服务的说明行为是虚假的,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受到欺骗或误导。第二,务的说明行为是虚假的,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受到欺骗或误导。第二,消费者因受误导而接受了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即经营者的虚假说明消费者因受误导而接受了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即经营

56、者的虚假说明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48页/共54页第四十九页,共55页。n n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1996年年3 3月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月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第3 3、4 4条列举了一些典型的欺诈行为,例如,销售掺杂、掺假,以条列举了一些典型的欺诈行为,例如,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以虚假的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以虚假的“清仓价清仓价”、“甩卖价甩卖价”、“最低价最低价”、“优惠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以虚假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

57、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不以自己的真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导;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销售假冒商品和失效、变质传;销售假冒商品和失效、变质(binzh)(binzh)商品,等等。在实践中,商品,等等。在实践中,所有这些行为都可以根据客观的事实所有这些行为都可以根据客观的事实( (或者说,经营行为的外观或者说,经营行为的外观) )加加以确定。以确定。

58、n n(2)(2)赔偿数额。对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消费者不仅可以获得补偿性的赔偿数额。对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消费者不仅可以获得补偿性的赔付,还可要求增加赔偿额。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赔付,还可要求增加赔偿额。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 1倍。由于增加的这部分赔偿金额是超出倍。由于增加的这部分赔偿金额是超出消费者的实际损失的,因此带有惩罚性质。消费者的实际损失的,因此带有惩罚性质。第49页/共54页第五十页,共55页。n n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1996年年3 3月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月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

59、处罚办法第法第3 3、4 4条列举了一些典型的欺诈行为,例如,销售掺杂、条列举了一些典型的欺诈行为,例如,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以虚假的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以虚假的“清仓价清仓价”、“甩卖价甩卖价”、“最低价最低价”、“优惠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jig)(jig)表示销售商品;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表示销售商品;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采品等方式销售商品;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利用广播、电视、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

60、欺骗性的销售诱导;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销售假冒商品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销售假冒商品和失效、变质商品,等等。在实践中,所有这些行为都可以根和失效、变质商品,等等。在实践中,所有这些行为都可以根据客观的事实据客观的事实( (或者说,经营行为的外观或者说,经营行为的外观) )加以确定。加以确定。n n(2)(2)赔偿数额。对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消费者不仅可以获得补偿赔偿数额。对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消费者不仅可以获得补偿性的赔付,还可要求增加赔偿额。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性的赔付,还可要求增加赔偿额。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

61、服务的费用的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 1倍。由于增加的这部分赔倍。由于增加的这部分赔偿金额是超出消费者的实际损失的,因此带有惩罚性质。偿金额是超出消费者的实际损失的,因此带有惩罚性质。第50页/共54页第五十一页,共55页。n n( (二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政责任n n1 1应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应承担应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应承担行政责任:行政责任:(1)(1)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fh)(fh)保障人身、财产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全要求的;(2)(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

62、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3)(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4)(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质量标志的;(5)(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6)(6)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

63、误解的虚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假宣传的;(7)(7)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或者无理拒绝的;(8)(8)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自由的;(9)(9)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的其他情形。第51页/共54页第五十二页,共55页。n n2 2行政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行政处罚

64、机关和处罚方式:n n(1)(1)处罚依据。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处罚依据。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50条列举的上述九条列举的上述九种情形,若相关法律、法规种情形,若相关法律、法规( (如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如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广告法、价格法等广告法、价格法等) )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gudng)(gudng)的,应依照其规定的,应依照其规定(gudng)(gudng)执行;若法律、法执行;若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规没有规定(gudng)(gudng)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n n(2)(2)处罚方式。对上述九种违法

65、情形的处罚方式有:责令处罚方式。对上述九种违法情形的处罚方式有: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还可对情节严重者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还可对情节严重者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n n(3)(3)行政复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行政复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作出对经营者不公的处罚,规定力作出对经营者不公的处罚,规定(gudng)(gudng)了经营者的了经营者的申请行政复议权,即经营者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自收申请行政复议权,即经营者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15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66、对复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52页/共54页第五十三页,共55页。n n(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刑事责任n n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犯罪的行为包括:(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受伤、残疾、死亡的;(2)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对这些(zhxi)行为应根据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53页/共54页第五十四页,共55页。内容(nirng)总结会计学。2000年7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进行修改,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2.生产者、销售者等自身对产品质量作出保证或者承诺的,产品必须符合保证或承诺。生产者能够证明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cnzi)的。1.是生活消费而生产消费。(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第五十五页,共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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