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程招标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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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第一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一、招投标的概念及意义1.招投标的概念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以公告或邀请书的形式提出招标项目的有关要求,并公布招标条件,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意图和要求提出报价,择日当场开标,以便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的一种交易行为。建设工程投标是指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条件,经过初步研究和估算,在指定期限内填写标书,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报价,企图通过竞争被招标人选中的一种交易行为。招投标是国际上普遍应用的、有组织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或服务的买卖方式,实际上是招标人对要求参与工程项目实施的申请人(即投标人)

2、进行审查、评比和选定的过程。招投标是通过竞争的方式,使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从招标人的角度看,招标是一项特定的采购活动,须通过公开的方式提出交易条件,以征得卖方的响应。买方(招标人)须着重分析采购方案、确定招标程序和组织方法、对所需货品及实施项目的质量、技术标准、规格等提出详尽要求,对招标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规定进行研究并具体实施。从投标人的角度看,投标是利用特定的商业机会进行竞争或获取承包权的活动,是对招标行为的一种响应,是卖方(投标人)为获得较大货品供应权或建设项目承包权响应招标人提出的交易条件。卖方需要深入研究买方提出的各项条件,并以响应这些条件为前提而确定投标方案,确定价格、技术措

3、施、投标策略及竞争手段。2.建设工程招投标应遵循的原则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即要求招投标的活动具有高透明度,实行招标信息、招标程序公开,使每一个投标人获得同等的信息、知悉招标的一切条件和要求。公开原则应贯穿于整个招标投标全过程。(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即要求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不歧视任何一方。(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即要求评标时,客观地按照事先公布的条件和标准对待每一个投标人。(4)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投标当事人应当以诚实、善意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维护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自

4、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当事人不得滥用权力及规避法律或者合同规定的义务;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以符合其社会经济目的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3.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意义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期货交易的一种方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普遍、最常见的择优方式。推行工程招投标的目的,是要在建筑市场中建立竞争机制。招标人通过招标活动来选择条件优越者,使其以最佳的工期、质量和成本匹配获得合格的产品,达到预期的投资效益;投标人也通过这种方式选择项目和招标人,以使自己通过承包项目取得合理利润,保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推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其意义如下。(1)创造一个择优的竞争环境。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的引入,有

5、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投标人只有在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在同行中胜出才可能中标,体现了商机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同时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建筑市场的繁荣。(2)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招标投标当事人包括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在招投标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招标人有权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评标的过程和结果受法律的保护。(3)提高招投标双方的经济效益。作为一种市场交易活动,招标和投标活动具有与其他商品交易方式同样的特点,即追求综合效益最大化。无论投资方还是承包方,均是为了使各自的利益达到最大化。

6、对于买方,即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希望通过市场竞争,货比三家,以有限的资金获得最大的收益。对于卖方或承包方,即投标人,可通过投标方式选择合适的投标项目;而且,投标人在竞争中将不断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通过工程获得利润并扩充自己的市场占有率。(4)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投标方必须不停地调整自身的专业结构,发展自己的专业优势,扬长避短,才能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同时,招标人通过招标行为,评定在技术、质量、服务、管理上具有优势的中标单位,从而达到建设资金合理利用、充分发挥作用的目的。通过这种招投标各参与方的市场化活动,资源无疑会得到优化配置和节约利用。(5)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

7、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属于国家投资、融资的建设项目,公共建设项目以及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的项目等,强制采用招投标方式。由于招投标方式给项目建设所带来的优越性,此规定有助于节约建设资金、合理使用国有资源、保护民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6)降低工程造价。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制的推行,使建筑市场基本形成了以市场定价为主的价格机制,从而使工程价格更加趋于合理。推行招投标制最明显的表现是若干投标人之间出现的激烈竞争,其中价格上的竞争是这种市场竞争中最直接、最集中的表现。各竞争单位为获得最大的主动权,无疑将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以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从而切实地在降低自己个别劳动消耗水平上下足

8、功夫,这样使工程项目的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下降,带来项目的平均建设成本下降,使建设项目的造价相应降低。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体系招标投标法律体系包含了以招标投标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1.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1999 年 8 月 30 日通过,自 2000 年1 月 1 日起施行。共分为五章,六十八条,分别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做出了规定。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

9、航空总局审议通过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自 200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 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审议通过了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自 200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于 2000 年 4 月4 日由国务院批准,2000 年 5 月 1 日国家发展计

10、划委员会发布实施,它确定了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于 2012 年 2 月 1日起施行。该条例认真总结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制定出台配套行政法规,将法律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充实完善有关规定,进一步筑牢工程建设和其他公共采购领域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屏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6.其他部门规章这些部门规章都有自己的适用范围,一般在本行业范围内适用。(1)2003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2000 年 10 月 18 日建

11、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3)2001 年 6 月 1 日建设部令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三、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1.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将强制招标的范围进一步界定如下。(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12、、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讯、水利、城市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包括市政工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福利、商品住宅等项目。(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包括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等项目。(4)国家融资项目,包括国家使用发行债券所筹资金、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国家特许的融资等项目。(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包括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援助资

13、金等项目。2.强制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以上强制性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施、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 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同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在 3 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

14、须进行招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工程施工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办法确定的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范围。3.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第六十七条规定:“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15、法实施条例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四、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方式1.按竞争程度进行分类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招标人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

16、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具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并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是公开招标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也是公开招标的第一个环节。招标公告在何种媒介上发布,直接决定了招标信息的传播范围,进而影响到招标的竞争程度和招标效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可为所有的承包商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业主有较大的选择余地,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指由招标人

17、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特定的、具备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 3 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并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这种招标方式,由于被邀请参加竞标的投标者数目有限,不仅可以节省招标费用,而且还能提高每个投标者的中标概率,所以对招标、投标双方都有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5)法

18、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3)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区别(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公开招标采用公告的形式发布,邀请招标采用投标邀请书形式发布。(2)选择的范围不同。公开招标因使用招标公告的形式,针对的是一切潜在的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人事先不知道投标申请人的数量;邀请招标针对已经了解的法人或其

19、他组织,而且事先已经知道投标申请人的数量。(3)竞争的范围不同。由于公开招标使所有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都有机会参加投标,竞争的范围较广,竞争性体现得也比较充分,招标人拥有绝对的选择余地,容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邀请招标中投标申请人的数目有限,竞争的范围有限,招标人拥有的选择余地相对较小,有可能提高中标的合同价,也有可能将某些在技术上或报价上更有竞争力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遗漏。(4)公开的程度不同。公开招标中,所有的活动都必须严格按照预先指定并为大家所知的程序和标准公开进行,大大减少了作弊的可能性;相对而言,邀请招标的公开程度逊色一些,产生不法行为的机会也就多一些。(5)时间和费用不同。由于邀请招

20、标不发公告,招标文件只送几家,使整个招标投标的时间大大缩短,招标费用也相应减少;公开招标的程序比较复杂,从发布公告到资格审查,有许多时间上的要求,要准备较多的招标文件,因而耗时较长,费用也比较高。由此可见,两种招标方式各有千秋,从不同角度比较,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在实际中,各国或国际组织的做法也不尽相同。有的未给出倾向性的意见,而是把自由裁量权交给了招标人,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特点,自主决定采用公开或者邀请方式,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即可。2.按招标范围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国际招标和国内招标。1)国际招标国际招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国内、国外法人或其他组织

21、,单独或联合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结算的招标活动。2)国内招标国内招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单独或联合其他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并用人民币结算的招标活动。3.从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分类1)自行招标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规定,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

22、资格);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 3 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2)委托招标委托招标,是指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

23、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 3 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招标人委托编制工程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工程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和草拟工程合同等。招标人采用竞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应当从业绩、信誉、从业人员素质、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考察。五、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种类1.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又叫建设项目全过程招标,在国外称之为“交钥匙”承包方式。它是指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

24、设计、设备材料询价与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投料试车,直到竣工投产、交付使用全面实行招标。工程总承包企业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使用要求,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职工培训、试生产、竣工投产等实行全面投标报价。2.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建工程的勘察任务发布通告,以法定方式吸引勘察单位参加竞争,经招标人审查获得投标资格的勘察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填报标书,招标人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完成勘察任务。3.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建工程的设计任务发布通告,以吸引设计单位参加竞争,经招标人审查

25、获得投标资格的设计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填报标书,招标人从中择优确定中标单位来完成工程设计任务。设计招标主要是设计方案招标,工业项目可进行可行性研究方案招标。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或者邀请,以法定方式吸引建筑施工企业参加竞争,招标人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5.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是指招标人为了委托监理任务的完成,以法定方式吸引监理单位参加竞争,招标人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的法律行为。6.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购买的材料设备发布公告或者邀请,以法定方式吸引建设工

26、程材料设备供应商参加竞争,招标人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购买其材料设备的法律行为。六、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1)投资概算已经批准。(2)建设项目已经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3)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4)有能够满足招标内容需要的资料。(5)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七、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程序(1)办理审批手续。(2)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3)资格审查。(4)编制招标文件。(5)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6)踏勘现场。(7)答疑。第二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进行招标,为有

27、利于客观、合理地评审投标报价和避免哄抬标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一、招标控制价概述1.招标控制价的概念招标控制价也称为栏标价、预算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订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是工程造价的表现形式之一,应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编制;当招标人不具有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能力时,可委托具有工程造价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对于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招标人编制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相当于招标人的采购预算,同时要求其不能超过批准的预算。因此,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在工程

28、招标时能接受的投标人报价的最高限价。当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时,其投标应予以拒绝。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 5 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2.招标控制价与标底设立招标控制价与以往设标底招标或无标底招标相比,具有如下明显的优势。(

29、1)可有效控制投资,防止恶性哄抬报价带来的投资风险。(2)提高了透明度,避免了暗箱操作等导致腐败、不公平竞争现象的产生。(3)可使投标人不受标底的左右,自主报价,公平竞争。(4)既设置了控制上限,又尽量减少了招标人对评标基准价的影响。(5)招标控制价的公布,可使招标人将投资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提高其交易成功的可能性;同时还可降低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降低投标人的投标成本。3.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

30、准、规范、技术资料。(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7)其他相关资料。4.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一般原则(1)编制招标控制价应考虑现行预算定额、市场价格和相关政策规定。根据国家公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行业或地方批准发布的定额和技术标准规范,以及生产要素市场价格、有关部门对工程造价计价中费用或费用标准的规定,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招标控制价。(2)招标控制价的计价内容、计价依据应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完全一致,特别要注意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招标范围、材料供应方式、材差计算、材料和施工的特殊要求、技术措施规定等。

31、(3)招标控制价作为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应力求准确。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按有关规定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要根据施工工期,预测市场材料价格行情,计算风险费用,将可能在以后发生的材料价格浮动因素包含在招标控制价中;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4)招标控制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五部分组成,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5)招标控制价应考虑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因素,应包括不可预见费(特殊情况)、预算包干费、措施费(

32、赶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保险以及固定价格的工程风险金等,工程质量要求优良的还应增加相应费用。(6)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人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应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各组成部分和各分部工程的费用小计等内容,并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应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7)一个工程只能设立一个招标控制价,且招标控制价不宜设置得过高或过低。5.招标控制价编制中需要考虑的因素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不等同于工程概算或施工图预算,它比预算深化和全面。编制招标控制价应依据完整、有效的勘察报告、设计图纸,并严格执行清单计价规范。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有关费用

33、标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表(定额)和计价办法执行;材料价格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指导价取定;没有指导价的可参照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措施项目计价应考虑目前的施工管理水平和拟建工程常用的施工方案。编制一个合理的招标控制价还须考虑以下因素。(1)招标控制价必须适应目标工期的要求,对提前工期的因素有所反映。实际招标工程的目标工期往往不等同于国家颁布的定额工期,而需要缩短工期。承包人为此需考虑相应的施工措施,增加人员和设备数量,加班加点,付出比正常工期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这样无疑会增加工程成本。因此,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必须考虑这一因素,将赶工费和奖励一并计入招控制价。(2)招

34、标控制价必须适应招标方的质量要求,对高于国家验收规范的质量因素有所反映体现优质优价。(3)招标控制价必须合理考虑本招标工程采购渠道和市场价格的变化,考虑材料的差价因素。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所用的市场价格有变化的材料及其价格,应列入清单,随同招标文件、图纸发给投标人,供报价时参考,也要将某些市场采购的大宗的、主要的材料分别注明。如全部采购材料委托投标人办理的,须按市场价格,并将全部差价列入招标控制价。(4)招标控制价须充分考虑招标工程范围因素。地下工程及“三通一平”等招标范围内的费用应正确地计入招标控制价。(5)招标控制价应合理考虑现场条件和合理的施工方案。不同的施工现场条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

35、造价影响较大。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对现场实际情况认真了解,考虑由于自然条件导致的施工不利因素;应认真分析当前的社会施工水平和通常的施工方案,从而采用比较合理的编制依据。(6)招标控制价应根据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的规定,按规定的工程发承包模式,考虑相应的风险费用。对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人工费不宜纳入风险,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 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 10%以内。招标控制价的编制,除依据设计图纸进行费用的计算外,还需考虑图纸以外的费用,包括由合同条件、现场条件、主要施工方案、施工措施等所产生费用的取定,依据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规定的不同要求,计算招标控制价总价,再在计算总价的基础上,

36、综合考虑工期要求、质量要求等其他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最终确定招标控制价。6.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招标控制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组成。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按工程量计价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信息以及其他的相关资料,并考虑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确定综合单价,进行招标控制价的计算。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2)措施项目费

37、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计价。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能作为竞争性费用。3)其他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价。(1)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一般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的 10%15%为参考。(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3)对于计日工,招标人应

38、根据工程特点,按照列出的计日工项目和有关计价依据计算。(4)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向总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参考以下标准计算: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 1.5%计算;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 3%5%计算;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 1%计算。4)规费和税金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7.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39、,工程计价方法包括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应采用综合单价法,其综合单价为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包含一定范围风险因素的风险费。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采用综合单价。用综合单价编制招标控制价,要根据统一的项目划分,按照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以及措施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然后根据具体项目分别计算得到综合单价,填入工程量清单中,再与工程量相乘得到合价,汇总之后考虑规费、税金即可得到招标控制价。(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若编制工程

40、量清单与编制招标控制价不是同一单位时,应注意发放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与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工程量清单在格式、内容、项目特征描述等各方面保持一致,避免由此造成的招标失败或评标的不公正。工程量清单必须准确全面。仔细区分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和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的组成,避免重复计算。(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具体步骤。准备工作。首先,应收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熟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如发现图纸之间有矛盾或不符之处及说明不够明确的地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会同建设单位交底、补充。这些涉及工程做法、用料标准及设备选型等的内容,必然影响到招标控制

41、价的价格,因此必须做好记录并在招标文件中加以补充说明。其次,要勘察施工现场,对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进行实地了解,以此作为施工方案、包干系数和技术措施费等有关费用的依据。第三,要了解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范围、材料、半成品和设备的加工订货情况,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物资供应方式等情况。此外,还要进行市场调查,掌握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以正确确定暂估价等价格。计算工程量。应以工程施工图设计与说明(包括所采用的全部标准图或通用图册)当地的预算定额或综合预算定额的项目划分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依据,并执行当地的其他与此有关的补充定额、规定等。此外,还必须根据工程现场情况,考虑合理的施

42、工方法和施工机械,正确套用定额,分部分项地逐项计算出工程量,并经过认真校核,以确保其正确性。工程量不但是计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也是投标企业计算标价的统一依据。对于钢筋的用量与定额间的差额,也应加以实际“抽筋”调整后列入工程量。确定单价。凡符合定额者首先均应正确套用;其次是定额单价的换算,即大部分工程内容及工序符合定额,只是局部材料不同而定额规定允许换算者,应加以换算;第三是定额缺项,须编制补充单价,应根据施工详图、定额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及材料预算价格的选用和新材料价格的补充等,确定合理的单价。计算主要材料量。主要材料量通常指钢材、水泥、木材三材。钢材应包括土建、水、暖、空调、电气等的全部钢筋、

43、型钢、管材、钢板等。所有主材均应根据定额的消耗量及各单位工程的工程量计算。主要材料量首先是满足招标控制价中材料调整差价之用,同时也是衡量投标企业所报主材用量的尺度,作为决标条件之一,或作为确定工程用量的标准。工料费的调整。按地区对定额中确定的人工工资和主要材料的单价,要求在招标控制价中按市场价或一定的定价和系数加以调整差价,以弥补过大的悬殊。确定分部分项工程费。各分部分项工程量与各相应单价乘积之和即为分部分项工程费。确定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用、规费和税金等。招标控制价造价汇总。二、招标控制价的确定和审查(一)审查招标控制价的目的审查招标控制价的目的是检查招标控制价编制是否真实、准确。招标控制

44、价如有漏洞,应予以调整和修正。如果招标控制价超过概算,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以压低招标控制价作为压低投资的手段。1.招标控制价审查的内容(1)审查招标控制价的计价依据:承包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等。(2)审查招标控制价的组成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其单价组成,措施费费用组成,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计取,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因素等。(3)审查招标控制价相关费用: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现场因素费用,不可预见费用,对于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还应审查在施工周期内价格的风险系数等。第三节建设项目施工投标价的编制投标是投标人寻找并选取合适的招标信息,在同意并遵循招标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计算

45、工程造价的相关计价依据,计算出工程总造价,在此基础上考虑各种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并研究投标策略,提出自己的投标文件,以期通过竞争被招标人选中的交易过程。投标活动具有与普通买卖方式不同的特点,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直接、激烈,招标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接受多个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过综合评标,即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内容、商务内容和投标人的资质、社会信誉、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选出中标人。报价是工程施工投标的关键因素之一,对投标人投标的成败和将来实施工程的盈亏起着决定性作用,是投标文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投标竞争中,做出可行投标决策和恰当报价是投标单位夺标获胜并赢利的手段。而提出合理的、有竞争力的工程报价价格

46、,是投单位战胜其他对手,并被招标人所接受,从而承揽到工程施工任务的关键。所以,投标报价工作是一切施工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核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本企业的管理水平、装备能力、技术力量、劳动效率、技术措施及本企业的定额,计算出由本企业完成该工程的预计直接费,再加上实际可能发生的一切间接费,即实际预测的工程成本,根据投标中竞争的情况进行盈亏分析,确定利润并考虑适当的风险费,做出竞争决策的原则之后,最后提出报价书。由于每个施工企业的业务水平、装备力量和管理水平不同,因此即使是对于同一个招标工程,各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也是不同的。只有信誉好、质量优、工期合理、施工措施好、报价合理的企业才能中标。一、投标

47、报价的主要考虑因素投标人要想在投标中获胜,除了需要从投标文件和项目业主对招标公司的介绍获得信息,还必须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询价、社交活动,以获得尽可能详细真实的信息,这是影响投标决策的重要因素。(1)本企业的各项业务能力能否适应投标工程的要求。主要考虑本企业的设计能力、机械设备能力、工人和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类似工程经验、招标项目的竞争激烈程度、器材设备的交货条件、对工程的熟悉程度和管理经验、中标承包后对本企业的影响等。(2)招标人的意图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是否接受投标人对建设单位提出种种优惠的条件。例如:帮助串换甲供材、提供贷款或延迟付款、提前交工、免费提供一定量的维修材料等优惠条件。(

48、3)招标项目的全面情况。包括图纸和说明书,现场地上、地下条件,如地形、交通、水源、电源、水文地质,项目的专业性、难度、技术要求条件、工期情况,这些都是拟订施工方案的依据和条件。是否有可以改进设计的地方,如果发现该工程中某些设计不合理并可改进,或可利用某项新技术以降低造价时,除了正常报价外,还可另附修改设计的比较方案,提出有效措施以降低造价和缩短工期。这种方式往往会得到建设单位的赏识而大大提高中标机会。(4)项目业主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资历、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个人的性格和作风等,这些都是有关今后在施工承包结算中能否顺利进行的主要因素。(5)项目建设所需资源供应情况。劳动力、建筑材料和机械

49、设备等资源的供应来源、价格、供货条件以及市场预测等情况;专业分包,如空调、电气、电梯等专业安装力量情况;银行贷款利率、担保收费、保险费率等与投标报价有关的因素。(6)相关法规、规范。如企业法、合同法、劳动法、关税、外汇管理法、工程管理条例以及技术规范等。(7)竞争对手的情况。包括对手企业的历史、信誉、经营能力、技术水平、设备力量、以往投标报价的情况和经常采用的投标策略等。二、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 6.2.1 条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为: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招标文件、工程

50、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订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其他的相关资料。三、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我国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方法一般包括传统计价模式(定额计价模式)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报价。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1.传统计价模式投标报价以定额计价模式投标报价是采用国家、部门或地区统一规定的定额和取费标准进行工程造价计价的模式,通常是采用主管部门制定预算定额来编制。投标人按照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

51、规则,套用定额基价确定直接工程费、措施费,再按规定的费用定额计取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各项费用,最后汇总形成投标价。采用定额计价模式进行投标报价在我国大多数省市现行的报价编制中比较常用。在计算工程造价前,应充分熟悉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了解设计意图、工程全貌,同时还要了解并掌握工程现场情况。传统计价模式的工、料、机消耗量是根据“社会平均水平”综合测定,取费标准是根据不同地区价格水平平均测算,企业自主报价的空间很小,不能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自身技术管理水平和市场价格自主报价,也不能满足招标人对建筑产品质优价廉的要求。同时,由于工程量计算由招投标的各方单独完成,计价基础不统一,不利于招标工作的规范性。在工

52、程完工后,工程结算烦琐,易引起争议。2.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指按照工程量清单规范规定的全国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和有关技术说明,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的定额水平和市场价格进行计价的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国际通用的竞争性招标方式所要求的报价方法。该方法一般是由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根据项目业主委托,将招标工程全部项目和内容按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出工程量,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人逐项填报单价,计算出总价,作为投标报价,然后通过评标竞争,最终确定合同价。工程量清单报价由招标人给出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填报单价,单价应完全依据企业自身的技术、管理水

53、平等企业实力而定,以满足市场竞争的需要。采取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填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分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和部分费用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材料差价和风险金等全部费用,将工程量与该单价相乘得出合价,将全部合价汇总后加上措施项目费即得出投标总报价。而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用均采用部分综合单价计价。目前,我国以使用传统计价模式为主,但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符合市场经济和国际惯例的计价方式,今后我国将以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为主。四、计算投标报价的程序1.确定投标项目,组织投标报价班

54、子投标也需要做出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施工企业对投标项目也必须有所选择。施工企业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分析了解工程项目所在地与承包工程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当地的经济发展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交通运输情况、工业和技术水平、建筑行业的情况以及金融情况等,再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确定恰当的投标项目。如果某些条件是投标人不具备或不能达到的,就不能投标,以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处于被动;相反,若本单位在某些条件上具有明显优势,则应争取中标,以获得较佳的经济效益。施工投标较为复杂,招标人给的投标时间又非常短,要在较短的时间内拿出一份理想的报价来,必须组建一个高效精干的投标班子。在人员构成上要选派精通业务、掌握招投标知识、反应

55、敏捷、应变能力强的骨干人员,还应注意人员的专业配套。投标报价班子应详细分析研究招标文件,分清双方的经济责任,特别是对暂设工程、材料供应方式及有争议之处应予以重视和充分地掌握。企业决策层通过对行情的综合分析和对本企业的经营实力及经营目标的权衡,得出最终报价。2.现场调查、市场调查与询价调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政治、经济、法律、社会、自然条件等对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有影响的各种客观因素。主要应调查下列项目。1)项目环境调查(1)政治情况:对国际工程项目,应调查所在国的社会制度与政治制度;政局是否稳定,有无发生政变、暴动和内战的因素;与邻国的关系如何,有无发生边境冲突或封锁边界的可能;与我国的双边关系如

56、何。(2)经济条件: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和自然资源状况;港口、铁路、公路、航空交通运输及电信联络情况;当地的科学技术水平。(3)法律方面:工程项目所在地与承包活动有关的法律、地方性法规等。(4)社会情况:当地的生活习惯;居民的宗教信仰;民族或部族间的关系;工会的活动情况;社会治安状况。(5)自然条件:工程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和地形与地貌;气象情况,包括气温、湿度、主导风向与风力、年降水量等;地震、洪水、台风与自然灾害情况,水文情况。(6)市场情况:建筑与安装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燃料、动力、供水与生活用品的供应情况,价格水平,过去几年的批发物价及零售物价指数,以及今后的变化趋势和预测;主要构

57、件半成品及商品混凝土的供应能力和价格;劳务市场状况,包括工人的技术水平、工资水平、有关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的规定。2)工程项目自身情况调查特别要对交通运输条件、地质、地形、气候、劳动力来源、水电、材料供应、临时道路、利用永久性工程的可能性、建设单位可提供的临时房屋等,在计算报价前必须详细掌握,并尽可能利用客观已有的有利条件。招标工程项目本身的具体情况如何是决定投标报价的微观因素,在投标之前必须尽可能详尽地了解。其工程项目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性质、规模、发包范围;工程的技术规模和对材料性能、设备规格型号、供应商家,以及对工人技术水平的要求;对总工期和分批竣工交付使用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地形、土质

58、、地下水位、交通运输、给排水、供电、通信条件等情况;工程项目业主的资信情况、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资历与工作作风等。3.计算或复核工程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第 4.1.2条(强制性条文)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按该条的条文解释,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力。本条规定可避免所有投标人按照同一图纸计算工程量的重复劳动,节省大量的社会财富和时间,并有利于公平竞争,避免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的招标行为

59、。招标文件中通常都附有工程量表,投标人必须依据该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同时,投标者还应根据图纸仔细核算工程量,如发现漏项或相差较大时,应通知招标人要求更正。未经招标人允许,一般不得修改工程量表所列工程量。对工程量表中的差错,投标人也可按不平衡报价的思路报价。有些项目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文件中可能不提供工程量表,仅有招标图纸,则需要投标者根据设计图纸和当地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自行计算工程量。在计算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划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与当地现行定额项目保持一致。(2)按照一定顺序计算工程量,避免漏算或重算。(3)严格按设计图纸标明的尺寸、数据计算。(4)在计算中要结合已定的施工方案或施

60、工方法。(5)严格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6)工程量计算完毕应进行复核,检查项目、计算式、数字、单位等是否有误。如果投标的项目规模较大,而投标时间又比较短,要在较短的时间内核算全部工程数量是十分困难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重点核算那些工程数量较大、造价较高的项目。4.制定项目管理规划项目管理规划作为指导项目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应对项目管理的目标、依据、内容、组织、资源、方法、程序和控制措施进行确定。项目管理规划的目的是确定项目管理的目标、依据、内容、组织、资源、方法、程序和控制措施,以保证实施项目管理的项目成功进行。项目管理规划是工程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要想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报价的竞争能

61、力,在正式估算工程造价以前,首先要拟订出一个在组织上是科学的、技术上先进的、费用上是经济的项目管理规划。项目管理规划中确定的施工方法,采用的施工装备和技术措施,对工程成本都有直接的影响。大中型项目应单独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承包人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可以用施工组织设计或质量计划代替,但应能够满足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要求。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项目管理规划文件可分为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实施规划两类。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是项目管理工作中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宏观性的指导文件。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对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进行规划,为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提出方向和纲领,是施工单位承揽业务、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并作为中

62、标后签订合同的依据。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以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总体构想和决策意图为指导,具体规定各项管理业务要求、方法。它是项目管理人员的行为指南,是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细化,应具有操作性。5.报价计算与分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投标价是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合同价”,即投标人对承建工程所要发生的各种费用的计算。拟订合理的投标价格是投标报价工作的核心。拟订工程的投标价格,其方法与编制工程预算基本相同,但其价格的确定则与编制工程预算有所不同。投标报价由每个承包商根据合同、施工技术规范(或标准)、当地政府的有关法令、税收、具体工程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市场信息、分包询价和自己的技术力量,以及施

63、工装备、管理经营水平、投标策略、作价技巧等,以动态的方法定价,以竞争中争取获胜又能赢利。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1)单价的确定。在确定单价时,应将构成分部分项工程的所有费用项目都归入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应该是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其相应的市场价格计算而得。单价应符合拟投标工程的实际情况,反映市场价格的变化。单价确定后,与经复核的工程量相乘后汇总,即可计算合价。(2)确定分包工程费。对需分包的工程,投标报价时应进行分包询价,对分包人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合适的分包工程费。(3)确定利润。投标人预期利润取值的确定既要考虑到可获得最大的可能利润,又要保证投

64、标价格具有一定的竞争性。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应根据市场竞争情况,确定正确的投标策略,确定在该工程上的利润率。(4)确定风险费。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该根据该工程规模及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可能的风险因素进行逐项分析后确定一个比较合理的费用比率。(5)确定投标价格。按上述内容计算出来的某些费用可能存在偏差,甚至可能出现漏项或重复计算的内容,因而还必须对计算出来的工程总价进行核对、调整。投标人应采取多种方法,从多个角度对投标项目进行盈亏分析及预测,分析可以通过采取哪些措施降低成本、增加盈利,从而确定最后的投标报价。五、投标报价策略和技巧虽然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竞争条件,但无疑是主要的条件,尤其是在其他

65、条件(如企业信誉、工期、措施、质量等)相似的情况下,报价是决标的主要因素。要提高投标报价的竞争力,必须根据所收集和积累的工程投标信息,迅速提出有竞争力的报价。有竞争力的报价是指该投标报价合理,既不过多地超过竞争对手并能为建设单位接受,又能在中标后顺利地执行合同并获得合理的利润。报价的原则首先是保本,在保本的前提下,根据竞争条件来考虑利润率通常选择采取“保本有利”或“保本薄利”的原则参加报价竞争。1.投标报价决策投标报价决策指投标决策人召集算标人、高级顾问人员共同研究,就上述标价计算结果和标价的静态、动态风险分析进行讨论,做出调整计算标价的最后决定。一般来说,报价决策并不仅限于具体计算,而是应当

66、由决策人、高级顾问与算标人员一起,对各种影响报价的因素进行恰当的分析,除了对算标时提出的各种方案、基价、费用摊入系数等予以审定和进行必要的修正外,更重要的是要综合考虑期望的利润和承担风险的能力。低报价是中标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条件。2.投标报价的策略承包工程的投标策略是一门科学,是要研究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而“策略”、 技巧”来自施工企业的经验积累,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对实际情况的了解,同时也少不了决策的能力和魄力。投标报价策略指承包商在投标竞争中的工作部署及其参与投标竞争的方法手段。投标人的决策活动贯穿于投标全过程,是工程竞标的关键。投标的实质是竞争,竞争的焦点是技术、质量

67、、价格、管理、经验和信誉等综合实力,因此必须随时掌握竞争对手的情况和招标项目业主的意图,及时制定正确的策略,争取主动。投标策略主要有投标目标策略、技术方案策略、投标方式策略和经济效益策略等。(1)投标目标策略:投标目标策略指导投标人应该重点对哪些适宜的招标项目去投标。(2)技术方案策略:技术方案和配套设备档次的高低决定了整个工程项目的基础价格,投标前应根据项目业主投资的大小和意图进行技术方案决策,并指导报价。(3)投标方式策略:投标方式策略指导投标人进行投标需采取的策略,如是否联合合作伙伴投标等。中小型企业依靠大型企业的技术、产品和声誉的支持进行联合投标是提高其竞争力的一种良策。(4)经济效益

68、策略:经济效益策略直接指导投标报价,制订报价策略必须考虑投标人的数量、主要竞争对手的优势、竞争实力的强弱和支付条件等因素,根据不同情况可计算出高、中、低三套报价方案。常规价格策略。常规价格即中等水平的价格,根据系统设计方案,核定施工工作量,确定工程成本,经过风险分析,确定应得的预期利润后进行汇总。然后再结合竞争对手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确定最终投标价。保本微利策略。如果夺标的目的是为了在该地区打开局面,树立信誉,占领市场和建立样板工程,则可采取保本微利策略,甚至不排除承担风险,宁愿先亏后盈。此策略适用于以下情况:A.投标对手多,竞争激烈,支付条件好,项目风险小;B.技术难度小、工作量大、配套数量

69、多、各家企业都乐意承揽的项目;C.为开拓市场,急于寻找客户或解决企业目前的生产困境。高价策略。符合下列情况的投标项目可采用高价策略:A.专业技术要求高、技术密集型的项目;B.支付条件不理想、风险大的项目;C.竞争对手少,各方面自己都占绝对优势的项目;D.工期短,设备和劳力超常规的项目;E.特殊约定(如要求保密等)需要有特殊条件的项目。3.报价技巧报价技巧是指在投标报价中所采用的手法或技巧,有利于项目业主接受本报价,增加中标的可能性。常采用的报价技巧有如下几点。(1)不平衡报价法: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

70、的经济效益。如以下情况可采用不平衡报价。能够早日结账收款的项目可适当提高其综合单价。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将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设计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单价;工程内容解说不清楚的则可适当降低一些单价,待澄清后可再要求提价。暂定项目,又叫任意项目或选择项目,对这类项目要具体分析。(2)多方案报价法:对于一些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则要在充分估计投标风险的基础上,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即是按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某条款作某些变动,报价可降低多少,由此可报出一个较低的价。这样,

71、可以降低总价,吸引项目业主。(3)增加建议方案法:有时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一个建议方案,即可修改原设计方案,提出投标人的方案。投标人这时应抓住机会,组织一批有经验的设计和施工工程师,对原招标文件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仔细研究,提出更为合理的方案以吸引项目业主,促成自己的方案中标。建议方案不要写得太具体,要保留方案的技术关键,防止项目业主将此方案交给其他承包商。同时,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有很好的可操作性。(4)分包商报价的采用:总承包商在投标前找 23 家分包商分别报价,而后选择其中一家信誉较好、实力较强和报价合理的分包商签订协议,同意该分包商作为本分包工程的唯一合作者,并将分包商的姓名列到投标

72、文件中,但要求该分包商相应地提交投标保函。如果该分包商认为这家总承包商确实有可能中标,他可能会愿意接受这一条件。这种把分包商的利益同投标人捆在一起的做法,不但可以防止分包商事后反悔和涨价,还可能迫使分包时报出较合理的价格,以便共同争取中标。(5)突然降价法:投标报价中各竞争对手往往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来刺探对手的情况,因而在报价时可以采取迷惑对手的方法。即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到投标快截止时再突然降价,为最后中标打下基础。采用这种方法时,一定要在准备投标限价的过程中考虑好降价的幅度,在临近投标截止日期前,根据情报信息与分析判断再做最后决策。如果中标,因为开标只降总价,在签

73、订合同后可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思想调整工程量表内的各项单价或价格,以取得更高效益。(6)根据招标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报价:投标报价时,既要考虑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也要分析招标项目的特点,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类别和施工条件等来选择报价策略。报价可高一些的情况:A.施工条件差的项目;B.特殊的工程,或专业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公司在这些方面又有专长,声望也较高;C.总价低的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做但又不方便不投标的工程;D.工期要求急或竞标者少的工程,或者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等。遇到如下情况,报价可以低一些:A.施工条件好、工作简单、工程量大、投标对手多、竞争激烈的工程;B.支付条件好的工程;C

74、.意在打开某个地区市场,或在该地区面临工程结束,机械设备等无工地转移时,或本公司在附近有工程,而本项目又可以用该工程的设备、劳务,或有条件短期内突击完成的工程;D.非急需工程。(7)无利润竞标缺乏竞争优势的承包商,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在做标中不考虑利润,以期夺标。这种办法一般是处于以下条件时采用。有可能在中标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一些索价较低的分包商。对于分期建设的项目,先以低价获得首期工程,而后创造机会赢得第二期工程中的竞争优势,并在以后的实施中赚得利润。较长时期内,承包商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如果再不中标就难以维持生存。因此,虽然本工程无利可图,但能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可以帮助公司渡过暂时的

75、困难,以求将来的发展。(8)优惠条件法当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方法可考虑某些优惠条件时,在投标中能给项目业主一些优惠条件,如贷款、垫资、提供材料、设备等,以解决项目业主的某些困难,是投标取胜的重要因素。第四节开标、评标、定标开标、评标、定标,是由招标人或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法定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经过开标、评标、定标等阶段,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在此过程中,应标书内容包括工程预算书、工期目标、质量等级目标、施工组织设计、优惠条件、报价、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两年内施工实绩及优良工程证书等。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可以采取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

76、方法或者其他方法。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量化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这两部分的量化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价或者综合评估分。评委按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原则进行综合评标,若评委意见分歧较大,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可采用投票法决定中标单位。第五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合同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中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必须是当事人依法可以享有的权利和能够承担的义务,这是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如果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当事人不仅达不

77、到预期的目的,还应根据违法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对于招标投标项目来说、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是其最后一项工作。合同的订立应满足平等自愿、公平守法、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法律行为,必须按一定的程序进行。根据我国的法律和国内外通行的做法,签订承包合同要经过“要约”、“承诺”、“鉴证和公证”三步程序。所谓“要约”,就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就某项经济活动向另一方提出具体要求和订立合同的建议;所谓“承诺”,就是另一方接受要约方要约的内容和订立合同的建议。在招标、投标双方订立承包合同的时候,“要约”和

78、“承诺”这一过程已通过招标单位招标,投标单位投标,在有关单位参与监督下决标而实现。在招标文件中均列有合同条款,投标单位在标书中都有按经济合同要求履行职责的承诺。因此,中标后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以招标文件和投标书为依据;合同的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一致。在订立合同时,合同双方不应再讨价还价,重点应放在研究合同条款的进一步完善、严密上,使合同条款公正、合理。一般来说,企业不应要求中标单位承担招标文件中所附技术规范中没有规定的工作责任,也不得修改投标内容作为授予合同的条件,双方要重视合同的法律性质,因为合同一经签订,就成为制约双方的法律规范,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合法

79、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以及双方鉴证单位公章后方能生效。1.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签订合同是承包商经过投标报价取得工程项目的承建权,执行合同是承包商完成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过程,因此,承包商自始至终都是围绕工程合同开展工作,以合同的基本内容为工作基础的。工程合同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是约束合同当事人行为的准则。合同是业主和承包商的行为准则,无论是承包国内建设工程项目还是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商和业主的行为和工作内容都是以合同为依据的,因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双方都必须受合同的约束。(2)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而订立合

80、同就使双方产生一定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双方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属于一种法律关系,必须切实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3)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一经双方签字,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合同签订以后,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如不履行合同中所规定应予履行的义务,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4)合同的签订,为解决双方产生的经济纠纷提供了依据。在双方执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经济纠纷。经济合同纠纷一般可通过友好协商、第三方调解、仲裁、法院裁决等方式来解决,但只有合同才是解决双方经济纠

81、纷的唯一依据。2.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工程项目应具备如下条件方可签订施工合同。(1)初步设计已经完成并经过批准。(2)工程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足够满足施工所需要的图纸和有关的技术资料。(4)业主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基本落实。(5)招标投标项目,其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6)其他条件。如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承办人员签订合同时应具备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3.订立施工合同前的准备工作订立施工合同前要做好合同文本的分析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分析。具体包括:当事人双方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已

82、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条款)和所指行为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如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税赋等法律要求等。(2)施工合同的完备性分析。具体包括:属于施工合同的各种文件(特别是工程技术、环境、水文地质等方面的说明文件和设计文件,如图纸、规范等)齐全、施工合同条款齐全、对各种问题都有规定、不漏项等。(3)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及其关系分析。主要分析合同双方的责任和权益是否互为前提条件。如:若合同规定发包人有一项权力,则要分析该项权力的行使对承包人的影响,该权力是否需要制约,发包人有无滥用这个权力的可能,发包人使用该权力应承担什么责任,以此提出对这项权力的制约。

83、同时,还应注意发包人与承包人的责任和权益应尽可能具体、详细,并注意其范围的限定。(4)合同条款之间的联系分析。由于合同条款所定义的合同事件和合同问题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如实施顺序关系、空间上和技术上的互相依赖关系、责任和权利的平衡和制约关系、完整性要求等),使得合同条款之间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因此,在合同分析中还应注意合同条款之间的内在联系,同样一种表达方式,在不同的合同环境中,或有不同的上下文,则可能有不同的风险。通过内在联系分析,可以看出合同条款之间的缺陷、矛盾、不足之处和逻辑上的问题等。(5)合同实施的后果和违约责任分析。如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会有哪些意想不到的情况,这些情况发生后应如何处理,

84、本工程是否过于复杂或范围过大,超过自己的能力;自己如果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后果如何;对方如果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4.签订施工合同的程序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发包人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施工承包单位。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当与发包人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对双方的责任、义务、权益等合同内容做出进一步的文字明确。依照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 30天内,中标人应与发包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等签订施工合同。投标书中已确定的合同条款在签订时不得更改,确定的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如果中标人拒绝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发包人有权不再返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还应当

85、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图 9-1签订施工合同的程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应协助项目业主做好施工合同的谈判工作。要依据合同条件,逐条与承包单位进行谈判。经谈判双方对施工合同内容取得完全一致意见后,即可正式签订施工合同文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施工合同即生效。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二、施工合同的格式和内容1.施工合同的格式合同是双方对招标成

86、果的认可,是招标之后、开工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付款和结算的凭证。合同的形式应在招标文件中确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响应。承发包双方应尽可能采用标准的合同范本订立施工合同。目前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格式一般采用如下几种方式。(1)参考 FIDIC 合同格式订立的合同。FIDIC 合同是国际通用的规范合同文本。它一般用于大型的国家投资项目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用这种合同格式,可以有效地避免工程竣工结算时的经济纠纷。但因其使用条件较严格,因而在一般中小型项目中较少采用。(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格式的合同。按照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和建设部推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格式订立的合同是比较规范,也

87、是公开招标的中小型工程项目采用最多的一种合同格式。该合同格式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附件组成。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招标文件的延续,放一些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就拟订了补充条款内容以表明招标人的意向;投标人若对此有异议时,可在招标答疑(澄清)会上提出,并在投标函中提出施工企业能接受的补充条款;双方对补充条款再有异议时可在询标时得到最终统一。(3)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9 部委第 56 号令)。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除外)、“资

88、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标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供招标人参考。(4)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 年版)。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工期不超过 12 个月、技术相对简单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施工招标。(5)自由格式合同。自由格式合同是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协商订立的合同,它一般适用于通过邀请招标或议标发包而定的工程项目。这种合同是一种非正规的合同形式,往往会由于一方(主要是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复杂性、特殊性等方面考虑不周,从而使其在工程

89、实施阶段陷于被动。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KGF1999-0201)(以下简称为施工合同文本)是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的合同文本。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协议书。 协议书是总纲性合同,其中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双方最主要的权利义务,规定了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合同义务的承诺,合同当事人需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组成

90、合同的文件及双方的承诺等。(2)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对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出的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做了修改、补充或取消外,双方都必须履行。通用条款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基本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3)专用条款。由于建筑工程的条件各不相同,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用于各个具体工程,因此以专用条款对其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使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成为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专用条款的条款号与通用条款相一致,但主要是空格,由当事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明确或对通用条款进行修改、补充。(4)附件。 施工合同文本的附件,是对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进一步明确,并且使得施工合同当事人

91、的有关工作一目了然,便于执行和管理。三、工程合同价的确定工程合同价即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价款,它是工程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最关心的核心条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的约定。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能擅自更改。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工程合同价可以采用三种方式:固定合同价、可调合同价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价。1.固定合同价固定合同价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双方须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承包风险范围以外对合同价款影响的调整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固定合同

92、价可分为固定合同总价和固定合同单价两种方式。1)固定合同总价固定合同总价的价格计算是以设计图纸、工程量及规范等为依据,承、发包双方就承包工程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即承包方按投标时发包方接受的合同价格实施工程,并一次包死,无特定情况不作变化。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作相应的变更。因此,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要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主要风险,要承担实物工程量、工程单价等变化而可能造成损失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均不能以工程量、设备和材料价格、工资变动等为理由,提出对合同总价调值的要求。因此,作为合同总价计算依据的设计图纸、说明、规定及规范需对工

93、程做出详尽的描述,承包方要在投标时对一切费用上升的因素做出估计并将其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承包方因为可能要为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付出代价,所以往往会加大不可预见费用,致使这种合同的投标价格较高。固定合同总价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况。(1)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图纸完整齐全,项目、范围及工程量计算依据确切,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承包方依据的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会有较大的差异。(2)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承包方一般在报价时可以合理地预见到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3)合同工期较短,一般为一年内的工程。2)固定合同单价分为估算工程量单价和纯

94、合同单价。(1)估算工程量单价。由发包方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承包方以此为基础填报相应单价,累计计算后得出合同价格。但最后的工程结算价应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计算,即按合同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和实际工程量,计算得出工程结算和支付的工程总价格。采用这种合同时,要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原估计的工程量不能有实质性的变化。由于投标人报出的单价是以招标文件给出的工程量为基础计算的,工程量大幅度地增加或减少,会使得投标人按比例分摊到单价中的一些固定费用与实际严重不符,要么使投标人获得超额利润,要么使许多固定费用收不回来。FIDIC 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建议工程结束总结算时,如果工程量超过1

95、5%,则对单价进行调整,或者当某一分部或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工程量相差超过25%且该分项目的价格占有效合同 2%以上时,该分项应调整单价。总之,不论如何调整,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写明具体的调整方法,以免日后发生纠纷。(2)纯合同单价。采用这种计价方式的合同时,发包方只向承包方给出发包工程的有关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工程范围,不对工程量做任何规定。即在招标文件中仅给出工程内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工程范围和必要的说明,而不必提供实物工程量。承包方在投标时只需要对这类给定范围的分部分项工程做出报价即可,合同实施过程中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这种合同计价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或工程量不明却急

96、需开工的紧迫工程,如设计单位来不及提供正式施工图纸或虽有施工图但由于某些原因不能比较准确地计算工程量的情况。2.可调合同价可调合同价是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即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可以按照约定,随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的价格。1)可调合同总价可调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设计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在报价及签约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当时的物价来计算合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由于通货膨胀而使所用的工料成本增加,则可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可调合同总价的合同总价保持不变,而在合同条款中增加调价条款,如果出现通货膨胀这一不可预见的费用因素,合同总价就可按约定的调价

97、条款作相应调整。可调总价合同列出的有关调价的特定条款,往往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列明,这种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分摊了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由发包方承担通货膨胀的风险,承包方承担合同实施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因素等其他风险。可调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或工期在 1 年以上的工程项目。2)可调合同单价合同单价的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对合同单价进行调

98、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合同中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其工程成本中的直接费(一般包括人工、材料及机械设备费)按实支付,管理费及利润按事先协商好的某一种方式支付。这种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在工程内容及技术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报价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项目业主方又因工期要求紧迫而急于上马的工程、施工风险很大的工程,或者项目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具有良好的合作经历和高度的信任,承包商在某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其缺点是发包单位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而承包商在施工中也不注意精打细算,因为是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费及利润,往往成本越高,管理费及利润也越高。四、不同计价模式对合同价和合同签订的

99、影响采用不同的计价模式会直接影响到合同价的形成方式,从而最终影响合同的签订和实施。与定额计价方法相比,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法能确定更为合理的合同价,并且便于合同的实施。1.工程量清单计价使工程造价更接近工程实际价值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确定合同价的两个重要因素一投标报价和招标控制价都以实物法编制,采用的消耗量、价格、费率都是市场波动值,因此使合同价能更好地反映工程的性质和特点,更接近市场价值。2.工程量清单计价易于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控制在定额计价模式下,无论合同采用固定价还是可调价格,无论工程量变化多大或施工工期多长,双方只要约定采用国家定额、国家造价管理部门调整的材料指导价和颁布的价格调整系数

100、,便适用于合同内、外项目的结算。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基于工程量清单上所列量值,招标人为避免由于对图纸理解不同而引起的问题,一般不要求报价人对工程量提出意见或作出判断。但是工程量变化会改变施工组织,改变施工现场情况,从而引起施工成本、利润率、管理费率变化,因此带来项目单价的变化。新的计价模式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工程造价动态控制。3.合同风险承担主体的变化在合同条款的约定上,应加强双方的风险和责任意识。在定额计价模式下,由于计价方法单一,承发包双方对有关风险和责任意识不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双方对合同价的确定共同承担责任。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承担工程量变更或计算错误的责任,投标人只对自己所报的成

101、本、单价负责。工程量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办法调整,双方对工程情况的理解以不同的方式体现在合同价中,招标方以工程量清单表现,投标方体现在报价中。另外,一般工程项目造价已通过清单报价明确下来,在日后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为获取最大利益,会利用工程变更和索赔手段追求额外的利润。因此,双方对合同管理的意识会大大加强,合同条款的约定会更加周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赋予造价控制工作新的内容和侧重点。工程量清单成为报价的统一基础,使获得竞争性投标报价得到有力保证,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公开使评定的中标价更为合理,合同条款更注重风险的合理分摊,更注重对造价的动态控制,更注重对价格调整及工程变更、索

102、赔等方面的约定。五、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关于合同文件部分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补遗、修改、书面答疑、各种协议等均应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特别应注意作为付款和结算依据的工程量和价格清单,应根据评标阶段做出的修正稿重新整理、审定,并且应标明按完成的工程量测算付款和按总价付款的内容。2.关于合同条款的约定在编制合同条款时,应注重有关风险和责任的约定,将项目管理的理念融入合同条款中,尽量将风险量化,明确责任,公正地维护双方的利益。需要重视以下几类条款。(1)程序性条款:目的在于规范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形成,预防不必要的纠纷。程序性条款贯穿于合同行为的始终,包括信息往来程序、计量程序、工程变更程

103、序、索赔处理程序、价款支付程序、争议处理程序等。编写时注意明确具体步骤,约定时间期限。(2)有关工程计量的条款:注重计算方法的约定,应严格确定计量内容(一般按净值计量),加强隐蔽工程计量的约定。计量方法一般按工程部位和工程特性确定,以便于核定工程量及便于计算工程价款为原则。(3)有关工程计价的条款:应特别注意价格调整条款,如对未标明价格或无单独标价的工程,是采用重新报价方法,还是采用定额及取费方法,或者协商解决,在合同中应约定相应的计价方法。对于工程量变化的价格调整,应约定费用调整公式;对工程延期的价格调整、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造成的价格调整,应在合同中约定是采用补偿方式还是变更合同价。(4)有

104、关双方职责的条款:为进一步划清双方责任,量化风险,应对双方的职责进行恰当的描述。对那些未来很可能发生并影响工作、增加合同价款及延误工期的事件和情况加以明确,防止索赔、争议的发生。(5)工程变更的条款:适当规定工程变更和增减总量的限额及时间期限。如在 FIDIC 合同条款中规定,单位工程的增减量超过原工程量 15%应相应调整该项的综合单价。(6)索赔条款:明确索赔程序、索赔的支付、争端解决方式等。3.合同容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等法规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

105、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案例 9-1】2013 年初,某设备物资有限公司对某地下停车库建设项目进行招标。计划建造 1 600 多个车位,投资总额达1.2 亿元,其中设备费达 8 000 万元,被称为停车项目的三峡工程。此项目吸引了国内外众多停车设备制造企业的目光,国内排行前10 名中的 5 家企业参与了竞标。在中国“非典”疫情最严重的时候,瑞士德莱亚公司董事长德莱亚先生 2 次亲临北京参与竞标。然而,令国内外停车业界大跌眼镜的是,6 月 24 日,历时 2 个月的招投标结果竟标落北京一家没有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 A 公司)和一家德国公司(以下简称 B 公司)。但是,A 公司在国

106、内连经营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经历都没有,更不用说制造、安装、维护和保养的能力,它仅仅是一个技术开发公司,至今也没有获得国家停车设备制造资质证书。B 公司又是一个怎样的公司呢?记者在网上查到了几易其名的 B 公司近几年的情况: 2010 年底,B 公司总裁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2011 年初, 德国一家地方法院正式宣布 B 公司解体;2011 年初,尚在申请破产过程中的 B 公司总裁又成立了一家停车技术公司,员工只有 3 个人,注册资金只有 25 000 欧元,固定资产为 0。就是这样的两个公司,非常“巧合”地组成联合竞标单位一举中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参与竞标的国内外厂商都收到了一份北京某系统集成有限

107、公司(以下简称 C 公司)的“委托代理合同”。合同上写明,C 公司要作为这些厂商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停车库工程的投标。正是这家公司先以设计院的名义来到停车委员会,请求推荐停车设备生产厂商,随后又以用户的名义到国内的厂家和国外进行考察。如此大的项目当然令国内外厂商喜出望外,纷纷热情招待、尽抖家底。等到了招投标的最后阶段,C 公司又摇身一变,成了停车设备代理商。从设计院到用户再到停车设备代理商,不停地变换自己身份的 C 公司,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它与中标的两个公司又有什么关系呢?事实是 C 公司与 A 公司互有股份。就在正式开标之前,A 公司将另一家公司投标资料的光盘以某种理由要走,

108、炮制了一份与别人几近相同的标书。在评标过程中,由于没有任何熟悉机械停车设备的专家,此次招投标对停车技术方案、设备技术性能、企业制造能力的评价等方面均缺乏考虑。得知这一情况以后,2013 年 6 月,北京市建委招投标办公室立即召集参与竞标的 6 家公司和招标方开会研究,要求重新进行评标,并且通知停车协会,要求提供专家名单。但是,时隔一天,招标方就突然宣布中标单位已经评出。而此时的停车协会尚在召集行业内的专家。虽然此次招投标过程已然尘埃落定,但人们的担心却是:这个工程会不会演变成“豆腐渣工程”?中标单位竞标的技术方案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在住宅用户使用的条件下,一个 260 个车位的车库中只设有 2 台升降机、2 个出口,这会严重影响车辆的存取速度,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期间,甚至可能发生车辆严重阻塞而无法存取的情况。北京某小区就是因为这个问题造成车库闲置不用,甚至成为废库。投资巨大的车库卖出以后,如果变成废库,损失的不仅仅是广大的业主,还有国家的利益。试回答如下问题:(1)招标投标法对 2 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有何规定。(2)招标投标法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有何规定?(3)本案例中,有哪些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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