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刑诉题库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569128403 上传时间:2023-01-14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4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4年刑诉题库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2024年刑诉题库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2024年刑诉题库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2024年刑诉题库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2024年刑诉题库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4年刑诉题库》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年刑诉题库(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一、名词解释1. 刑诉: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要求的程序,追诉犯罪,处理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2. 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之一时。自己积极要求退出诉讼活动的诉讼行为。3.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确保人或者交纳确保金,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个强制措施。4. 上诉不加刑标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审判标准。5. 神示证据制度:依照神的启示来判断诉讼

2、中的是非曲直,这种审判制度被称为神示证据裁判制度。以获取神的启示作为断案的措施,是神示裁判制度下的证据制度的本质性特性,故该证据制度称为神示证据制度。6. 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是相对于公诉案件而言的,它是指法律要求的享受自诉权的个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的形似诉讼案件。重要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案件。7. 传来证据:凡不是直接起源于案件事实,而是间接地起源于案件事实,通过复制或者转述原始证据而派生出来的证据,是传来证据,即一般所说的第

3、二手或者第二手以上的材料。8.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收讯问的一个强制措施,它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最轻的一个。9.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命令其不得私自离开住所或者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个强制措施。10. 辩护:是指刑事案件的被追诉人及其辩护人辩驳对被追诉人的指控,提出有利于被追诉人的事实和理由,论证被追诉人无罪、最轻或者应当减轻。免去处罚,维护被追诉人的程序性权利,以保障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辩护的详细方式重要有三种,即自行辩护和委托辩

4、护和指定辩护。11.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处理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处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导致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12. 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担任辩护人,协助其进行辩护。13. 证明标准:又称证明要求、法定的证明程度等,是指按照法律要求认定案件事实所要求达成的程度或标准。14.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察活动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暂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个强制措施。15.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

5、。16.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预防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将其羁押起来的一个强制措施。17.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职能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以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一个诉讼活动。18. 简易审判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简单轻微刑事案件时所合用的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二、简答题1. 混合式诉讼模式的特性?1) 保存了法官积极依职权进行调查证据的权利,重视发挥法官在调查案件事实方

6、面的能动性,体现了对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优势的客观态度;2) 大力借鉴反抗制诉讼的原因,在诉讼中重视发挥控辩双方的积极性,重视控诉辩护双方平等反抗;3) 混合式诉讼是在原有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基础上大力吸取反抗制诉讼的积极原因的成果,它以折衷模式试图结合职权主义诉讼和反抗制诉讼之长而防止其短,即强化对人权的保障,又重视发觉案件真实和提升效率,这种结合为许多国家刑事诉讼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可供借鉴的典范。(P38)2. 刑事案件为何由犯罪地管辖?1) 犯罪地一般是罪证最集中存在的地方,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便于及时地、全面地搜集和审查核算证据,有利于迅速查明案情;2) 犯罪地是当事人、证人所在的地

7、方,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便于他们就近参加诉讼活动,有利于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3) 案件既然在犯罪地发生,本地群众自然关心案件的处理,由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更能有效地发挥审判的法制教育作用,并且也有利于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4) 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便于人民法院系统地掌握和研究本地刑事案件发生的情况和规律,及时提出防范的提议,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P123)3.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1) 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2) 被犯罪分子侵害遭受物质损害的企业、视野单位、机关、团体等;3) 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

8、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能够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 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5) 假如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P235)4. 弹劾式诉讼模式的特性?1) 控诉与审判职能分离,遵行“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的不告不理标准;2) 审判以言词辩论的方式进行,诉讼中重视发挥争讼双方的作用,他们在法庭上地位平等、权利平等,能够相互对质和辩论;3) 法官处在悲观仲裁者的地位,只负责听取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情况,审查他们提供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作出裁决;4) 在弹劾式诉讼中,利害相正确诉讼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是非曲直难以判断,法官遂求

9、援于神,期冀神灵予以一定的启示来甄别某些争议事实的真伪和双方主张的曲直。因此,神示证据制度是早期弹劾式诉讼的特性之一。(P35)5. 级别管辖的特点?1) 分为四级。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级法院。2) 依照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和案件影响的大小来确定级别管辖。3) 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是确定级别管辖的重要依据。6.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1)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2) 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3)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4) 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和控告;5) 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P291)7. 纠问式诉讼模式的特性?1) 审判官集侦查、

10、控诉、审判职能于一身。无论是否有被害人或其他控告,依照职权积极追究犯罪。2) 司法机关负责调查事实,侦查和审判秘密进行。3) 被害人只是告发人。被告人只是诉讼客体,没有任何诉讼权利,只是被审问,受追诉的对象,4) 被告人口供为最佳证据。刑讯逼供合法化、制度化。8. 指定管辖的概念和种类?1) 概念:有些刑事案件的地区管辖是依照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定而确定的,这在诉讼理论上称为指定管辖。2) 种类:一类为地区管辖不明的刑事案件;另一类为因为各种原因,本来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或者不能审判的刑事案件。(P125)9. 起诉程序的意义?1) 发动审判程序;2) 从诉讼职能上讲,起诉是当代刑事诉讼三大重要职能

11、之一控诉职能的履行方式;3) 从效力上看,起诉限制法院对案件的审判范围。(P303)10.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1) 是国家的刑事侦查机关之一;2) 是国家唯一的公诉机关;3) 是专门的诉讼监督机关。(P69)11. 回避的意义和理由?意义:1) 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处理,实现实体公正;2) 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受到公正看待,实现程序公正;3) 确保司法机关和司法活动的公信力。(P129)理由:1)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 担任过本案证人、判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也许影响公正处理

12、案件的。(P131)12. 强制措施的特性和合用标准?特性:1) 有权合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2) 强制措施合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加人和案外人不得采取强制措施;3) 强制措施的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包括对物的强制处罚;4) 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5) 强制措施是一个法定措施;6) 强制措施是一个暂时性措施。(P209)合用标准:1) 合法性标准。即各种强制措施的采取,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要求的同意权限、合用对象、条件、程序和期限合用。2) 必要性标准。即各种强制措施,只有在为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有必要时才能采取

13、。3) 相称性标准。即合用何种强制措施,要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和犯罪的轻重程度相适应。4) 变更性标准。即任何强制措施,伴随诉讼的进展和案件的变化要及时进行变更或解除。(P212)三、论述题1、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特点(1)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要求:(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被害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享受自诉人的地位(2) 同时,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从而成为

14、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3)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要求被害人是独立的诉讼当事人,对此能够从一下几方面加以了解:(1) 被害人作为遭受犯罪 行为侵害的人,与案件结局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2) 被害人基于现实使被告人受到合法的报应这一要求,具备积极积极地参加诉讼过程、影响裁判结局的愿望(3) 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与被告人居于大体相同的诉讼地位,也拥有许多与被告人相对应的诉讼权利。(4) 被害人尽管具备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但他一般也是了解案件事实的人,其陈述自身也是法定的证据起源之一。2、二审法院对上诉、抗辩案件所作的处理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至191条的要求,第二审法院对于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辩案

15、件进行审理后,应按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足,适使用方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使用方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撤消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依照和理由。(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由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改判,也能够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4)发觉一审法院有下列违背法律要求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一,违背法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要求的第二,违背回避制度的第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也许影响公正审判的第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第五,其他违背法律要求的诉讼程序,也许影响公正审判的 (5)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认定应当改判被告人死刑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要求处理.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刑事诉讼中的核心人物,刑事诉讼就是围绕着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追究刑事责任、追究何种刑事责任而展开的一系列活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旦死亡,刑事诉讼就因缺乏追诉对象而终止。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具备人身不可替代性,具备十分重要的诉讼地位。对于我国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