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际结算票据案例分析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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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案例分析题 出票人甲将票据交付给受款人乙乙通过背书将票据转让给丙丙又将票据转让给丁丁又将票据转让给戊戊为最后持票人。 请问在这一系列的当事人之间谁是票据上的前手和后手这么的辨别有何意义 答甲、乙、丙、丁、戊所处的地位是相互独立的在前者被称为前手在后者被称为后手。例如甲为乙的前手乙为甲的后手甲、乙、丙、丁均为戊的前手戊则同时是甲、乙、丙、丁的后手。前手与后手的辨别意义在于票据上的当事人行使追索权时只能由后手向前手追索而前手不能向后手追索。因此在前后手的关系中前手为债务人后手为债权人。 2、 案例分析题 1998年1月湖南天易企业与福建华茂发展企业签订了名为联营实质上是借贷性质的联营协议约定

2、华茂企业向天易企业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湖南交通银行衡阳某分行下简称为交行对该借款作担保并给天易企业出具了担保书。之后天易企业签发了以浙江某服装厂为收款人到期日为1998年8月底的500万元商业汇票一张还同该厂签订了虚假的购销协议将该汇票与协议一并提交给农业银行某县支行下简称为农行祈求承兑双方签订了委托承兑商业汇票协议。天易企业通知农行拟使用贴现的方式取得资金并承诺把该汇票的贴现款项大部分汇回该行由该行控制使用。其后该农行承兑了此汇票。而后收款人浙江某服装厂持票到建设银行浙江某分行贴现并将贴现所得现款以退货款形式退回给天易 企业后者则按联营协议的约定将此款项所有借给华茂发展企业。汇票到期后农行以

3、受天易企业等诈骗为理由拒绝付款给贴现行而当日易企业要求华茂发展企业及交行偿还借款时该行则以出借方签发汇票套取资金用于借贷不合法为由拒绝负担确保人责任。 请问1此案中哪些属于票据关系 2此案中有哪几个非票据关系 3农行和交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何 答1天易企业的出票、农行的承兑、浙江某服装厂向建行浙江某分行的贴现组成了本案中的汇票的出票人、收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之间的一系列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即本案的票据关系。 2在本案中存在如下几个非票据关系票据原因关系。将套取的资金用于非法借贷是本案中一系列出票、承兑等票据行为的真正原因它们在本案中是以各种协议关系体现出来的。票据资金关系该关系以天易企业

4、同农行某县支行签订的委托承兑商业汇票协议体现出来。 3农行和交行的理由均不能成立。因为付款人一旦承兑其即成为确定的付款人负担确保到期支付票款的责任不得以资金关系抗辩善意的持票人。交行是票据基础关系的当事人同样不得以他人的票据关系系非法来作为借贷担保关系的抗辩理由。本案中天易企业与华茂发展企业的借贷关系显然是无效的交行应依法就其过错负担赔偿责任。 3、 案例分析题 1995年8月6日某市天吉电器集团企业与某县对外贸易企业化工建材分企业签订一份价值203765元的天吉冰柜、天吉空调购销协议。协议签订后化工建材企业预付货款8万元天吉企业供应化工建材企业价值202797元的电冰柜和空调。电器企业在催要

5、货款过程中双方于1995年8月17日又签订一份价值492800元的空调、冰柜购销协议。为付款化工建材企业向刘某借款并从某县支行申领到一张以刘某为户名的20万元现金汇票交付给电器企业此款包括8月6日的协议款122797元余下款作为8月17日协议的预付款。电器企业持该汇票到某市分行要求兑现。因汇票密押错误某市分行拒付。电器企业遂将该银行诉之法院。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汇票密押错误系某县支行工作失误所致。在电器企业要求兑付汇票过程中某县支行先后发出4封电报催收。付款单位以有纠纷和汇票方汇款人刘某挪用公款为由电告某市分行协助不要解付要求汇票作废处理退回某县支行。 另外在电器企业要求兑付汇票过程中某县检察院

6、出具通知函以刘某挪用公款为由要求某县支行不得更改密押。其间某市分行依照内部结算措施要求先后发出几封电报给某县支行要求进行查询回复、更改密押但某县支行一直未更改密押。 61 试问某市分行是否应负担付款义务为何某县分行应否负担责任 答某市分行应当负担付款义务。因为依照票据的无因性标准某市分行应否解付的依据在于持票人所持汇票是否有效假如银行汇票的形式符合法定要求则银行应五条件付款。在本案中由汇票的形式看发票人是某县支行付款是某市分行收款人为电器企业其形式合法从汇票记载的内容看也符合法律的要求从其取得方式看天吉电器集团企业从某县支行申领取得途径亦是正常的。而依照票据的无因性付款方某市分行所负的审查义务

7、也仅限于以上各项内容而无须审查收、付双方的原因关系以及双方是否存在纠纷等实质性的内容。因此该汇票是有效的某市分行应当负担付款义务。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要求密押错误系某县支行的工作失误导致应由其负担过错责任在本案中某县支行应负担不解付的连带责任。 4、 案例分析题 7月间某工商银行A市分行某办事处相称于县级支行办公室主任李某与其妻弟密谋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盗用该银行已于1年前公告作废的旧业务印鉴和银行现行票据格式凭证签订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人和付款人及承兑人记载为该办事处汇票到期日为同年12月底收款人为某省建筑企业该建筑企业系李某妻弟所承包经营的企业。李某将签订的汇票交给

8、了该企业后该企业祈求某外贸企业在票据上签订了确保之后持票向某城市合作银行申请贴现。该合作银行扣除利息和手续费后把贴现款96万元支付给了该建筑企业。汇票到期城市合作银行向A市分行某办事处提示付款遭拒绝。 请问1本案中有哪些票据行为其效力怎样为何 2某市合作银行是否享受票据权利如有应怎样行使 如没有该怎样处理 3假如李某用已经作废的旧票据格式凭证无出票人一 栏签订银行承兑汇票在其他情节相同的情况下对某市合作银行有何影响 答1本案中的票据行为有李某伪造签章进行的出票和承兑行为。相对于A市分行某办事处的现行有效公章而言李某使用的作废的公章应定为假公章。因此出票和承兑行为属伪造行为自身无效。某外贸企业的

9、票据确保行为该行为有效。建筑企业的贴现行为背书转让该行为有效。虽然该企业代表人恶意取得票据不得享受票据权利但其背书签章真实符合形式要件且有行为能力故有效。 2合作银行不知情且给付了相称对价为善意持票人故享受票据权利能够向确保人或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3该汇票将因形式要件欠缺而整个无效连确保人亦因此不负担票据责任。合作银行不享受票据权利只能依据一般民事关系进行追偿。 5、 案例分析题 1996年1月16 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空调购销协议双方约定由乙企业向甲企业供应空调100台价款为25万元交货期为1996年1月25 日货款结算后即付3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1月24 日甲企业向乙企业签发并承兑商

10、业汇票一张金额为 25万元到期日为1996年4月24日。2月10 日乙企业持该汇票向S银行申请贴现S银行审核后同意贴现向乙企业实付贴现金额 236万元乙企业将汇票背书转让给S银行。该商业汇票到期后S银行持甲企业承兑的汇票提示付款因该企业银行存款不足而遭退票。S银行遂直接向该企业交涉票款。甲企业以乙企业未履行协议为由不予付款。1996年11月2 日S银行又向其前手乙企业追索要款亦未果。为此S银行诉至法院要求汇票的承兑人甲企业偿付票款25万元及利息要求乙企业负担连带赔偿责任。甲企业辩称论争的商业承兑汇票确系由其签发并经承兑但乙企业未履行协议有骗取票据之嫌故拒绝支付票款。乙企业辩称原协议约定的履行期

11、太短无法按期交货能够延期交货但汇票追索时效已过了6个月S银行不能要求其负担连带责任。 请问1甲企业是否应履行付款责任为何 2乙企业应否负担连带责任为何 答1甲企业应当履行付款责任。因为在本案中甲企业作为承兑人其同时也是出票人以乙企业未履行协议为由拒付票款该抗辩事由只是对乙企业的抗辩事由不得反抗善意持票人。S银行通过贴现支付了对应的对价经原持票人背书后成为新的善意持票人享受票据权利。S银行在承兑期间提示承兑甲企业不能与持票人的前手即乙企业的抗辩事由来反抗S银行甲企业应履行其付款责任。 61 2乙企业不负担连带责任。因为S银行的追索权时效已届满。虽然我国票据法要求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负担确保其

12、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依法被迫索和现追索的金额和费用。因此在本案中讼争的商业承兑汇票在1996年4月24日被拒付后S银行有权在法定期间内向前手即背书人乙企业行使追索权。但S银行并未及时行使这一权利直到1996年11月2日才对前手进行追索已超出了法律要求的6个月的追索时效。因此乙企业不需负担连带责任。 6、 案例分析题 董某系A市某服装厂的会计。某日董某前往A市客户方某处催收服装厂的一笔货款。当初方某刚好收到第二轻企业出票人支付给他的一张5万元金额劳务费的支票。方某见董某前来收款就将该支票背书给了服装厂作为支付货款的款项。因为当初已届下班时间

13、董某遂将收到的支票带回家中打算第二天再去银行办理手续不过因为不慎董某的支票被其家人用洗衣机绞成了碎片。在董某不知所措之际某服装厂请教有关教授后决定向法院提起公告催告程序。某法院立案看了该服装厂的申请公告催告书并了解到有关情况后拒绝受理理由有两点某一支票虽然被绞碎但尚未灭失不存在被冒领的危险只需要求出票人重新签发一张支票即可无须开启公告催告程序某二虽然需要提起公告催告程序也应由支票上的收款人方某提起某服装厂不是该支票的收款人没有资格提起公告催告程序。同时法院也以为应先到银行办理挂失止付然后才能够提起公告催告程序。 请问1本案中的支票是否属于票据丧失为何 2某法院的拒绝受理公告催告程序的理由能否成

14、立为何 答1本案中的支票属于票据丧失。因为原支票被洗衣机绞碎以后不能再作为证券来证明权利这属于票据的绝对丧失。A市某服装厂因为并不是该支票出票的票据原因关系的直接当事人61因此其不能要求出票人重新签发票据以免发生票据纠纷。另外公告催告程序具备预防票据被他人冒领的功效但它的本质功效在于是票据权利的一个复权措施。 2某法院的拒绝理由不能成立。原因有二其一票据法要求有权提起公告催告的申请人是失票人而非收款人。某服装厂申请公告催告的该支票有明确的付款人符合提起该程序的必要条件。其二挂失止付并不是提起公告催告程序的必要程序也不是票据的复权措施。 7、 案例分析题 1996年1月23日一个自称名为王江下落

15、不明的人持漯河市农行源汇区支行签发的IVl00162661号银行汇票到被告正阳麻纺厂处购置麻袋和麻绳汇票载明的收款人是正阳麻纺厂汇票金额为7万元。正阳麻纺厂的经办人员经审查该汇票无误后将王江所购价值7万元的一万条麻袋和一吨麻绳交王江提走。同月25日正阳麻纺厂在该汇票上加盖印章后到原告正阳农行处办了解付手续。正阳农行的经办人员经审核汇票无误后按票面金额将7万元款项转入正阳麻纺厂账户。同月26日正阳农行在解讫通知书上加盖转讫章随联附代付单寄给汇票签发行。同月30日汇票签发行来电话通知正阳农行你行解付的汇票金额7万元与原签发的汇票金额不符原签发的汇票金额为700元。正阳农行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王江下

16、落不明未能追回差额款。正阳农行责成当初的经办人员如数退赔了损失款69300元以后又向正阳麻纺厂要求返还损失69300元。被正阳麻纺厂拒绝后正阳农行以正阳麻纺厂对汇票审查不严导致其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正阳麻纺厂返还其损失款69300元。 被告正阳麻纺厂在答辩中称审查汇票真伪是银行部门的职责。原告因其工作人员疏忽大意未审查出汇票是假的且已将货款转入我厂账户损失应由原告自负。 请问1法院应当怎样裁判为何 2正阳麻纺厂和源汇区支行应负担多少票据责任为何 答1法院应当驳回正阳农行对正阳麻纺厂的诉讼祈求。因为持票人出于恶意或重大过错取得票据的不得享受票据权利如已取得票据权利则可依侵权或不当得利之由追回其所得的票据利益。不过付款人以恶意或重大过错付款的应自行负担损失的责任。本案中正阳麻纺厂取得案涉票据是信其票据金额为7万元的记载内容的并付出了与7万元票据金额相等价值的货物符合票据取得应具备真实的交易关系和给付对应对价的要求。同时该厂并未参加票据的变造也不明知该票据为变造的票据故其取得的票据不存在恶意取得的问题而该厂在受理案涉汇票时经办人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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