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题库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69079741 上传时间:2023-03-21 格式:DOC 页数:175 大小:15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4年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题库_第1页
第1页 / 共175页
2024年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题库_第2页
第2页 / 共175页
2024年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题库_第3页
第3页 / 共175页
2024年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题库_第4页
第4页 / 共175页
2024年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题库_第5页
第5页 / 共17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4年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题库》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年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题库(17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附件2: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题库(6月)本题库仅供参考,如与有关政策法规、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有差异之处,请以有关政策法规和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要求为准。一、填空题1. 银行消费行为大体能够分为两类(购置、使用银行产品)的行为和(接收银行服务)的行为。 2. (安全权)是银行消费者作为消费主体享受的首要和必不可少的基本权利。 3. 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标准。4. 银行消费者的受教育权能够分为两类:(银行消费知识)的教育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教育权。 5. 银行消费者的受尊重权是指在银行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享

2、受(人格尊严)以及(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等权利。 6. 银行不得以(格式协议、通知、申明、通告)等方式作出对银行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要求。7. 银行提供银行产品或者银行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向消费者出具合法的(交易凭证)或者(服务单据)。8. 对消费者的投诉,应仔细调查,(搞清事实,依法处理),并在要求时限内告之消费者处理成果。9. 银行业务人员应遵照(公平竞争、客户自愿)标准。10. 从业人员应履行反洗钱业务,拒绝洗钱,及时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11. 银行从业人员应自觉抵制欺诈、非法集资及(商业贿赂),拒绝黄、赌、毒。12. ,美国众议院先后表决通过(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法案)

3、和(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标志着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改革迈出重要步伐。13. 澳大利亚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法规有(银行营运守则、金融服务改革法令、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事务委员会法)等。14. 加拿大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关法律重要有(银行法、存款保险企业法、金融消费者管理局法)等。 15. 日本大规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16.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韩国的消费者政策从保护消费者转向(“武装”消费者),强调突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平等和积极的角色和作用。17.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初次引入了“金融消费者”的概念,强调隐含的金融创新

4、必须以切实保障银行消费者权益为基础。18. 7月,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68家会员银行共同签订了(银行反不合法竞争条约),以此加强对会员银行的经营行为约束。19.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标准是(预防为先、教育为主、依法维权、协调处置)。20. 香港证监会在9月25日公布了(提议加强投资者保障措施的咨询文献),在金融产品的售前阶段、产品销售过程中及销售后的信息披露方面均做出要求。21. 6月,中国台湾通过了(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这是台湾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突破,也是“三次金改”的重要举措。 22. 开展储蓄业务的商业银行遵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 标准。23. 消费者可依照自身

5、需要,在开立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帐户时,能够要求银行为其办理(定期存款到期约定转存)业务。24. 储蓄消费者有权自己选择存款的(种类、期限、金额)。25. 消费者有权获知储蓄存款(种类、利率及计结息方式)。26. 消费者不得(出租、转借)银行个人结算帐户,不得利用银行个人结算帐户套取银行信用。27. 消费者提前支取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必须持(存单/折、借记卡)等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28. 银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照(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标准。29. 外汇储蓄存款帐户按交易性质分为(外汇结算帐户、外汇储蓄帐户、资本项目帐户)。30. (活期)储蓄存款是

6、存款时不限定存期可随时存取的产品。31. 人民币活期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1)元。32. 外币活期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不低于(20)元人民币的等值外汇。33. (支付结算)是指商业银行利于其广泛的网络,为客户完成资金给付或清算的行为。34. 跨行取款包括同城跨行取款和(异地跨行取款)。35.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时,必须遵守(遵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的标准。36. 支付结算业务中所称的票据,重要指(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37. 汇兑凭证记载的汇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其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必须记载其(账号),欠缺记载的,银行不予受理。38.

7、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39. 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备(支付信用、现金存取、转帐收付和消费)等所有或部分功效的电子支付工具。40. 银行卡是我们最常用的支付结算工具,包括(借记卡)和贷记卡。41. 银行卡按币种分为(单币卡、双币种卡和多币种卡)。42. 银行卡按信息载体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磁条芯片复合卡)。43. 银行卡按品牌分为(VISA卡、万事达卡、银联卡)等。44. 银行卡按等级分为(一般卡、金卡、白金卡)。45. 发卡银行在消费者申请信用卡时应做到“三亲见”,即(亲访客户、亲见客户署名、亲见客户身

8、份证件原件及资信证明原件)。46. 持卡人透支用款超出信用额度,发卡银行以超出部分为基数收取(超限费)。47. 信用卡境内ATM取现,如属于客户溢交款,取现单日一般不超出(2万)元。48. 信用卡透支取现单日一般不超出()元。49. 依照银行卡业务管理措施,到期还款日前还清所有欠款,发卡银行对于持卡人的(消费交易欠款)免收透支利息,取现、转账交易不免息。50. 持卡人发觉信用卡丢失,应及时进行(挂失),经发卡银行核准后,防范也许导致的损失。51. (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52. 个人贷款依照担保方式的不一样,能够

9、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53. 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风险由贷款人负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的贷款种类为(自营贷款)。54.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置自用一般住房的贷款。55. (个人消费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置个人或家庭所需的产品或服务的贷款。56. (个人经营性贷款)是指银行向符合有关要求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57. (最高额抵押)是指经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协议,在最高债权额程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债权作担保。58. (个人综合授信)业务是指银行依照个人客户取得抵质押、确保、信用的综合信用情况对个人贷款

10、客户确定最高授信额度,在不超出授信有效期和可用额度的条件下,借款人可一次授信,数次向贷款银行申请具备明确用途的个人贷款业务。59. (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权利凭证作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个个人贷款。60. 个人贷款到期后,经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能够申请贷款展期,一年以内的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出(原贷款期限)。61. (贷款银行受托支付)是指贷款银行依照借款人申请,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协议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62. (贷款银行自主支付)是指贷款银行依照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协议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

11、象。63. (个人征信)是指依法设置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加工,并依照用户要求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评定服务的活动。64. (还款能力)是指借款人在扣除生活费和其他开支后,所能创造的充足的现金流的能力以及贷款到期时偿付利息及本金的能力。65. 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66. 消费者在申请贷款时,应按银行要求的内容和形式,向银行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工作单位信息、收入证明、资产证明、贷款用途证明、联系方式)等信息。67. 在个人贷款业务中,借款人处在消费者地位,其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借款协议关系,包括(贷款申请,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贷后

12、管理,贷款结清)等阶段。68. 在个人贷款存续期间,消费者应接收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消费者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等的监督,按银行要求提供财务报表、收入证明、贷款用途证明等信贷资料。69. 消费者提前偿还借款的,银行有权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收取(提前还款赔偿金)。70. 银行应对在个人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个人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资产信息)等非公开信息保密,未经消费者允许,不得将上述信息透露给第三人,否则将负担法律责任。71. 目前我国国债重要有(储蓄国债)和(记帐式国债)两种类型。72. 储蓄国债由分为(电子式国债)和(凭证式国债)。73. 记帐式国债的价格会伴随(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发生

13、波动消费者要负担一定的利率变动风险。74. 保管箱业务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保管箱租用协议,向租用人有偿出租保管箱供其存储(宝贵物品、有价证券、文献资料)等物品的一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75. 保管箱业务的核心内容是“租”,银行服务的内容是保管箱场所及箱体设施的(安全、可靠)。76. 银行只对保管箱场所及箱体设施的安全、可靠负责,并不对(消费者存入物品的质量和数量)负责。77. (代收代付)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收客户的委托代其办理指定款项收付事宜的业务。78. 代收代付业务一般属于银行机构业务,包括(银行、机构客户、个人客户)三个有关方。79. 在代收代付业务中,银行仅作为委托方执行委托

14、单位的收付指令,银行仅对(指令执行的准确是否)负责,而不对收付指令的正确是否负责。80. 在代收代付业务中,银行有权按照代收代付协议约定,向委托单位收取(代理手续费)。81. (个人购汇)是指个人向银行购置用于向境外支付的外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并依照交易发生之日的人民币汇率收取等值人民币的行为。82. 消费者能够自主决定是否申请注册电子银行业务,自主选择注册电子银行的渠道种类(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83. 在电子银行服务协议生效期间,消费者能够自主决定是否申请(暂停、恢复、注销)电子银行业务。84. 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办理有关交易后,消费者能够在要求的时限内到银行营业网点(补

15、登存折)或(补打交易明细)。85. 消费者对电子银行服务有疑问、提议或意见,可拨打银行客服热线、(登陆银行官方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或投诉。86. 电子银行消费者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87. 在(电子银行服务协议)生效期间,所提供的注册信息如有所变动应积极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88. 商业银行对于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应明确统一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连续具备各对应的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明确风险管理责任。89. 消费者应接照(银行)公布的电子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支付有关服务费用。90. 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安全评定,应接收(中国银监会)的监督指引。91. 中国银监会聘任外部专业机构对金融机构电子银行系统进行检查时,应与被委托机构签订书面协议和(保密协议)。92. 金融机构申请创办电子银行业务,依照电子银行业务的不一样类型,分别合用(审批)制和(报告)制。93. 已创办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按计划决定终止所有电子银行服务或部分类型的电子银行服务时,应提前(3)个月就终止电子银行服务的原因及有关问题处置方案等,报告中国银监会,并同时予以公告。94. 金融机构对电子银行管理的核心岗位和核心人员,应实行轮岗和(强制性休假)制度,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95. 办理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