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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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解读金韶琴20112-22宗旨;1.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2维护和保障职工民主权利; 3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区别-企业民主管理与 职工民主管理的不同条例共7章43条; 其中;厂务公开内容有厂务公开条例解决。 条例的适用范围; -自治区境内的各类企业。包括;央企、国企、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非公企业。(不分企业性质规模) -自治区境内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执行。 主要在第2、3、41条。规范和调整的内容;主要是; 职工(代表)大会;工资集体协商;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调整的法律关系;1企业企业法人;各类企业; 2职工-职工代表-职工协商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2、3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4工会组织,包括地方工会和企业工会;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 适合各类企业。只看大小,界限100以下。100人以上,1000人,5000人的代表产生办法;第5、6条符合所有企业。注意第六条的“其他”一般是扩大了的权利范围。集体企业除6、7条外,还行使修改章程、选举、罢免、决定经营及其他权利。第9、10条符合所有性质的企业。第11条;自治区总工会文件;注意一线职工的代表不少于50%及其他比例。 第12条届3-5年,延期的上级批准。第14条;注意“通过”是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表决事项。全体的1 注意:不是参会的 14条的第2款是指变更、撤销、修改已生效的

3、决定;必须同类的会议和同类程序审议表决。第15条;主要表明;职代会与工会的关系。工会是工作机构,职代会闭会期间开展工作;非权利机构。第三章17条 :“企业应当”-指各类企业18条:协商的原则-平等的原则 工资水平-生产率 经济效益19条:协商代表的产生:职工方代表:工会推荐-职代会通过企业方:经营者、法人、委托人(委托书) 首席代表-各设1名 工会主席可以代表职工参与协商,但不能代表企业参与协商企业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受委托的协商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 第20条:协商前具体要求-征求意见、询问、资料 中具体要求-协商争议的处理 后具体要求-监督履行第21条: 职工协商代表的待遇、时

4、间要充分保证第23条:职工工资协商的内容-共11条国有、国有控股谈分配方案,岗位,系数集体谈劳动法中的各类内容、福利 工程项目类:单价、元时、 标准、支付、增长注意: 效率、效益; 社会公布的经济数据非公企业-以上11条均可以谈;行业区域谈;第25条;工资协商的程序8个程序;有要约、协商、起草、提交、讨论通过、签字、审查、生效公示。时限;要约20日。签约15日。第26条;时限一年;期满前60日重新签订。第27条;协商不成仲裁、诉讼。第四章;第28条;来源于公司法原文;国有独资、两个以上国有企业、其他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中-应当有职工董事;人数有章程章程决定,但不低于/. 注意;候

5、选人由工会提出.选举产生. 工会主要负责人应当进入董事/监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 空缺时,3个月内补选第30条:同等权利。职工董事、监事与其他董事、监事享有同等权利 1 董事会应听取职工意见 2 对不同意见进行协商 3 对企业财务进行检查;对董事会、人员进行监督 4 提议召开董事会,并进行审议第5章第33条:主要涉及工会、劳动部门之间的关系、职责、如何作为。民主管理纳入劳动监察内容;作为企业诚信守法的档案;对侵害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向社会公开。第34条;关于工会的权利;-可以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予以改正;(地方总工会)-逾期不改的向劳动部

6、门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处理建议书;-处理结果报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依法对企业民主管理情况监督时,企业如实提供资料。第35条;企业工会与经营者发生争议?1协商解决;2提请地方总工会、人力资源部门解决。第六章 法律责任体现在 第 36、37、38条。分别明确了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具有较强的约束力。36条中;有五种情况之一的; 1责令限期改正; 2给予警告 3情节严重的处以法定代表人等3-5千元罚款,处以企业1-3万元罚款。 以上是行政处罚。 第37条 ;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而没有的,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38条;对 五种人无正当理由;调离的、解除合同的等情况。法人等承担赔偿责任; 有暴力威胁手段阻止民主权利负刑事责任。第39、40条地方总工会对企业工会的依法管理;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 第7章 附则补充了总则中的内容,参照第2、3、6条运用。希望参考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宁夏厂务公开条例对照其内容准确理解、学习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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