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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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安全教育培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教材教材培培训时间:培培训地点地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第393393号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20032003年年1111月月1212日国务院第日国务院第28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2004年年2 2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总理温家宝二二0000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建建设工程安全生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一章总第一章总

2、则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3、例最新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

4、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

5、准之日起日起15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部门备

6、案:(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四)堆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

7、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

8、,对涉及施工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9、最新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

10、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许可

11、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

12、架、模板等自升式架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术人员现场监督。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

13、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 第四章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 第

14、第二二十十条条施施工工单单位位从从事事建建设设工工程程的的新新建建、扩扩建建、改改建建和和拆拆除除等等活活动动,应应当当具具备备国国家家规规定定的的注注册册资资本本、专专业业技技术术人人员员、技技术术装装备备和和安安全全生生产产等等条条件件,依依法法取取得得相相应应等等级级的的资资质质证证书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第二二十十一一条条 施施工工单单位位主主要要负负责责人人依依法法对对本本单单位位的的安安全全生生产产工工作作全全面面负负责责。施施工工单单位位应应当当建建立立健健全全安安全全生生产产责责任任制制度度和和安安全全生生产产教教育育培培

15、训训制制度度,制制定定安安全全生生产产规规章章制制度度和和操操作作规规程程,保保证证本本单单位位安安全全生生产产条条件件所所需需资资金金的的投投入入,对对所所承承担担的的建建设设工工程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施施工工单单位位的的项项目目负负责责人人应应当当由由取取得得相相应应执执业业资资格格的的人人员员担担任任,对对建建设设工工程程项项目目的的安安全全施施工工负负责责,落落实实安安全全生生产产责责任任制制度度、安安全全生生产产规规章章制制度度和和操操作作规规程程,确确保保安安全全生生产产费费用用的的

16、有有效效使使用用,并并根根据据工工程程的的特特点点组组织织制制定定安安全全施施工工措措施施,消消除除安安全全事事故故隐隐患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第二二十十二二条条施施工工单单位位对对列列入入建建设设工工程程概概算算的的安安全全作作业业环环境境及及安安全全施施工工措措施施所所需需费费用用,应应当当用用于于施施工工安安全全防防护护用用具具及及设设施施的的采采购购和和更更新新、安安全全施施工工措措施施的的落落实实、安安全全生生产产条条件件的的改改善善,不不得挪作他用。得挪作他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第二二十十三三条条 施施工工单单位位应应当当设设立立

17、安安全全生生产产管管理理机机构构,配配备备专专职职安安全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

18、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第二二

19、十十五五条条垂垂直直运运输输机机械械作作业业人人员员、安安装装拆拆卸卸工工、爆爆破破作作业业人人员员、起起重重信信号号工工、登登高高架架设设作作业业人人员员等等特特种种作作业业人人员员,必必须须按按照照国国家家有有关关规规定定经经过过专专门门的的安安全全作作业业培培训训,并并取取得得特特种种作作业业操操作作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

20、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三)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五)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21、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第二二十十七七条条建建设设工工程程施施工工前前,施施工工单单位位负负责责项项目目管管理理的的技技术术人人员员应应当当对对有有关关安安全全施施工工的的技技术术要要求求向向施施工工作作业业班班组组、作作业业人人员员作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22、条例最新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

23、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

24、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施工单位应当遵守

25、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围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第三三十十一一条条施施工工单单位位应应当当在在施施工工现现场场建建立立消消防防安安全全责责任任制制度度,确确定定消消防防安安全全责责任任人人,制制定定用用火火、用用电电、使使用用易易燃燃易易爆爆材材料料等等各各项项消消防

26、防安安全全管管理理制制度度和和操操作作规规程程,设设置置消消防防通通道道、消消防防水水源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

27、拒绝违章指挥和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第三十四条施工

28、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

29、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应当经有相

30、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著位置。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

31、任职。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

32、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33、理条例最新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第三十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四十条国务院建设

34、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第四十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水利等有关部门在

35、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本条例第四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第四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第四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措施的

36、,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料;(二)进入被检

37、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四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第四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

38、监督机构具体实施。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第四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第四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检举、控告和投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9、最新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

40、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四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第四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

41、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组织演练。第五十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第五十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门报告

42、。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五十一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第五十一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

43、、法规的规定执行。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44、(二)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二)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

45、工程的有关资料报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责令限期改正,处202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

46、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303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

47、;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计的;(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

48、业人员安全和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30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

49、,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止施工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部门报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

50、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 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 3个月以上个月以上1 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销执业资格证书,5 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

51、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1 1倍以上倍以上3 3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业整顿,并处5 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

52、成损失的,依法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 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

53、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一)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二)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二)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三)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三)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四)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四)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前款规定的第(一)项、第(三)项行为,经有关拆卸单位有前款规定的第(一)项、第(三)项行为,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

54、施,因而发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

55、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核不合格即

56、从事相关工作的;(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

57、工安全的工艺、设(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备、材料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58、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

59、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0、。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10万元以万元以上上30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责任:(一)安全防

61、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四

6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63、究刑事责任。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定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

64、年内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第六十七条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第六十七条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第六十八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第六十八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建

65、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附第八章附 则则第六十九条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安全生产管理,第六十九条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安全生产管理,不适用本条例。不适用本条例。第七十条军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第七十条军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十一条本条例自第七十一条本条例自20042004年年2 2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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