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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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新冠肺炎疫情, 立足于应对学校开学期间以及学生在校期间严峻复杂的防控形势, 提高防控和应对疫情的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学校的暴发,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特制订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南平一中全体师生(含外聘人员) 。二、组织体系成立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 学校主要负责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疫情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 预案制定、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等。学校提前与市、区卫健委、疾控中心联系,明确收治医院,以便校内师生一旦

2、出现疑似症状能及时送院诊治。三、疫情报告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学校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人员为学校疫情报告人;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为班级的疫情报告责任人; 在校学生为义务报告人。四、疫情划分(一)一般病例:14 天内无外出旅居史、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二)高度可疑病例:14 天内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接触过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三)确诊病例。五、疫情报告(一)学生1.学生本人出现或发现其他同学有发热、 乏力、 干咳等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2.学生在校内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向班主任或任课教

3、师报告,听从教师安排,不能隐瞒病情。3.学生在家中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诊,学生家长应将病情告知班主任,班主任按照程序逐级上报。4.报告内容包括:症状、发病时间、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出现症状后是否与他人接触等(附件 1) 。(二)班主任或任课教师1.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发现有发热、 乏力、 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学生,或接到学生的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2.报告内容:发病人数、发病者姓名、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发病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附件 2)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报后要立即向校领导和疾控中心、 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没有疫情也要实行“ 日报告、零报告” 。六、疫情应急处置流

4、程(一)发现一般病例1.入校体温检测时发现发热病例(1)在入校体温检测过程中,发现学生体温 37.3,及时做好记录(附件 3) ,并立即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校医应使用体温计进一步排查,体温仍37.3的,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带学生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2)若学生自行到校,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就医。校医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区域等候 (一人一室) ,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 接触人群的分布等, 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附件 3) ,以供疾控中心调查时参考。(3)班主任将情况报告

5、学校领导。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4)学生家长到校后,应立即带孩子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5)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 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6)病例经发热门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 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 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7)病例痊愈后,由校医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2.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病例(1)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症状学生时,立即给发热学生

6、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报告校医,同时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委派专门人员于早上7 点 50 分、 第二节课间、第四节课后和下午放学后分别开窗通风, 其中早上、中午和下午放学后,通风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通风记录(附件 4) 。(2)校医接报后立即到达发热学生所在教室,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区域(一人一室) ,用体温计排查后,体温仍37.3的,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就医。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附件 3-4) ,以供疾控中心调查时参考。(3)班主

7、任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4)科任教师马上安排学生到空旷处进行体温检测,同时联系教务处,安排班级其他同学转移至备用教室隔离、上课,在疾控中心指导下遵循分类处置原则完成处置工作。 学校要提前预留出一定数量备用教室。(5) 消毒人员要对病例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专业消毒,并做好记录(附件 3-6) 。具体措施:每日两次对病例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地面用含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淋直至地面湿润,作用 30 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对于楼内公区设施,如门窗把手、开关、洗手盆、水龙头、蹲位冲水开关、台面等高

8、频接触的部位可用 250mg/L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擦拭, 作用 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两次。(6)注意加强与患病学生家长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尽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学生家长到校后,应立即带孩子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7)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 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8)病例经发热门诊鉴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 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9)病例痊愈后,由校医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

9、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10)住校学生如在班级出现发热症状,由学校安排专车送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病例经发热门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仍需集中隔离观察的, 市辖区由家长带回,外地学生由学校安排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3.在宿舍里发现发热病例住宿生由宿舍管理人员主导, 宿委会干部协助于每天早晨清宿和晚上点名时集中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门卫、宿舍管理人员将学生体温检测表保管一周,然后统一交给医务室留存备查。(1)住宿学生出现发热症状时,立即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及时报告宿舍长,由宿舍长或者学生本人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班主任

10、或宿舍管理员报告校医或校医。 期间,同宿舍人员立即打开窗户,带好口罩,严禁离开宿舍。(2)班主任和校医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 校医用体温计排查后,体温仍37.3的,立刻报告辖区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排专车送学生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路途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 发病接触人群的分布等, 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 并做好记录 (附件 3) ,以供疾控中心调查时参考。(3)班主任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4)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要安排同宿舍其他同学暂时到备用宿舍集中隔离,在

11、疾控中心指导下遵循分类处置原则完成处置工作。 学校要根据住宿学生数量提前预留一定数量备用宿舍。(5)消毒人员对病例所在宿舍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立即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附件 3-6) 。具体措施:每天上午 8 点 30 分开始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对病例所在宿舍进行消毒。消毒时不允许宿舍有人,且门窗必须紧闭,消毒时长 30 分钟;对于楼内公区设施,如门窗把手、开关、洗手盆、水龙头、蹲位冲水开关、台面等高频接触的部位可用 250mg/L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 30 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两次。(6)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

12、家长进行跟踪了解, 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7)病例经发热门诊鉴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 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8)病例仍需集中隔离观察的,家在本市的由家长接回居家隔离观察,家在外地的由学校安排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9)病例痊愈后,校医根据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4.在校园其他场所发现发热病例参照上述应急处置流程。(二)发现高度可疑病例1.学校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属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2.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本校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

13、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工作。3.在属地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学校场所的终末消毒。4.密切接触者应集中隔离/居家观察,学校无需停课。家在本市的密切接触者要按照疾控中心的要求居家隔离观察, 家在外地的密切接触者要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5.病例连续两次实验室检测阴性,应继续隔离治疗;发病后第 8天对病例和全部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所有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同时血常规和胸部CT 检测均正常,密切接触者可以解除隔离,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6.加强对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正确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关注舆情,维护校园稳定。7.

14、学校应提醒其他学生留意自身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及时就诊。8.学校应尽量减少学校室内集体活动,增加学生室外活动。9.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和解除隔离后,由校医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 方可返校复课。(三)发现确诊病例1.学校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属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2.学校立即停课,暂停学校的一切集体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之间和与外界的往来,等待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处理意见。3.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本校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工作。4.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 14 天,

15、解除隔离前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所有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 同时血常规和胸部 CT 检测均正常,密切接触者可以解除隔离。其余非密切接触者的教师、学生和工勤人员等先居家(或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隔离 14 天,无症状者可解除隔离观察,由上述人员居住地社区(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5.由疾控中心对学校进行终末消毒和消毒后效果评估,依据终末消毒效果评估学校是否可以在解除隔离后恢复上课。6.加强对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正确引导,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疫情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情况,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关注舆情,维护校园稳定。7.学校应提醒其他学生留意自身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及时就诊。8.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和解除隔离后,由校医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 方可返校复课。七、善后处理在疫情得到控制后,学校工作组安排人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总结, 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八、其他教师在校内出现相关疫情参照上述流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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