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构件的基本规定宋玉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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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结构构件的基本规定9.1 板(I) 基本规定9.1.1 混凝土板按下列原则进行计算:1 两对边支承的板应按单向板计算;2 四边支承的板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当长边与短边长度之比不大于2.0 时,应按双向板计算;2)当长边与短边长度之比大于2.0,但小于3.0 时,宜按双向板计算;3)当长边与短边长度之比不小于3.0 时,宜宜按沿短边方向受力的单向板计算,并应沿长边方向布置构造钢筋;02规范是“可”分成三部分(I) 基本规定;( I I )构造配筋;( I I I )板柱结构。9.1.2 现浇混凝土板的尺寸宜符合下列规定:1 1 板的跨厚比:钢筋混凝土单向板不大于30,双向板不大于40;无梁支

2、承的有柱帽板不大于35,无梁支承的无柱帽板不大于30。预应力板可适当增加;当板的荷载、跨度较大时宜适当减小。2 现浇钢筋混凝土板的厚度不应小于表9.1.2 规定的数值。新增新增9.1.2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考虑结构安全及舒适度(刚度)的要求,根据工程经验,建议了常用混凝土板的跨厚比。调整并适当加大了楼板最小厚度的要求:密肋板,悬臂板的厚度均适当增加。还对悬臂板的挑檐长度还对悬臂板的挑檐长度作出了限制,作出了限制,悬臂过长时宜采取悬臂梁-板的结构形式承载。此外,还补充了空心楼板最小厚度的要求。9.1.4 采用分离式配筋的多跨板,板底钢筋宜全部伸入支座;支座负弯矩钢筋向跨内延伸的长度应根据负弯矩

3、图确定,并满足钢筋锚固的要求。 简支板或连续板下部纵向受力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且宜伸至支座中心线。当连续板内温度、收缩应力较大时,伸入支座的长度宜适当增加。9.1.3 板中受力钢筋的间距,当板厚不大于150mm 时不宜大于200mm;当板厚大于150mm 时不宜大于板厚的1.5 倍,且不宜大于250mm。与02规范无变化,由第4条提到第3条9.1.4条文说明:条文说明:分离式配筋施工方便,已成为我国工程中混凝土板的主要配筋形式。本条规定了板中钢筋配置以及支座锚固的构造要求。还对简支板或连续板下部纵向受力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作出了规定。与02规范无变化,合并原10.1

4、.3和10.1.59.1.5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的体积空心率不宜大于50%。 采用箱型内孔时,顶板厚度不应小于肋间净距的1/15 且不应小于50mm。当底板配置受力钢筋时,其厚度不应小于50mm。内孔间肋宽与内孔高度比不宜小于1/4,且肋宽不应小于60mm,对预应力板不应小于80mm。 采用管型内孔时,孔顶、孔底板厚均不应小于40mm,肋宽与内孔径之比不宜小于1/5,且肋宽不应小于50mm,对预应力板不应小于60mm。9.1.5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本条新增。为节约材料,减轻自重及减小地震作用,现浇空心楼板应用逐渐增多。为保证其受力性能,根据近年工程经验,提出了空心楼板体积空心率的限值。并对箱体

5、内摸及芯管内摸楼板的基本构造尺寸作出规定。现浇空心楼板的设计,详见现行标准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技术规程CECS175:2004。(II) 构造配筋9.1.6 按简支边或非受力边设计的现浇混凝土板,当与混凝土梁、墙按简支边或非受力边设计的现浇混凝土板,当与混凝土梁、墙整体浇筑或嵌固在砌体墙内时,应设置垂直于板边的板面构造钢筋整体浇筑或嵌固在砌体墙内时,应设置垂直于板边的板面构造钢筋,并符合下列要求:1 钢筋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且单位宽度内的配筋面积不宜小于跨中相应方向板底钢筋截面面积的1/3。与混凝土梁、混凝土墙整体浇筑单向板的非受力方向,钢筋截面面积尚不宜小于受力方向

6、跨中板底钢筋截面面积的1/3;2 钢筋从混凝土梁边、柱边,墙边伸入板内的长度不宜小于l0/4,砌体墙支座处钢筋伸入板边的长度不宜小于l0/7,其中计算跨度l0 对单向板按受力方向考虑、对双向板按短边方向考虑;3 在楼 板角部,宜沿两个方向正交、斜向平行或放射状布置附加钢筋。9.1.6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现浇板往往在其非主要受力方向的侧边上由于边界约束而发生板面(负弯矩)裂缝。为此必须在板边和板角部位配置上部(板面)防裂的构造钢筋。分别对于支撑梁,墙整体浇注的混凝土板边,以及嵌固在砌体墙内的现浇混凝土板边,提出了防裂构造钢筋截面积,直径,间距以及伸入板内锚固长度以及板角配筋形式及范围的要求。这

7、些要求与02规范相同,作了适当分合并和简化。9.1.7 当按单向板设计时,应在垂直于受力的方向布置分布钢筋分布钢筋,单位宽度上的配筋率不宜小于单位宽度上的受力钢筋的15%,且配筋率不宜小于0.15%;分布钢筋直径不宜小于6mm,间距不宜大于250mm;当集中荷载较大时,分布钢筋的配筋面积尚应增加,且间距不宜大于200mm。 当有实践经验或可靠措施时,预制单向板的分布钢筋可不受本条的限制。这条表述02规范以小注的形式出现。9.1.8 在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现浇板区域,应在板的表面双向在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现浇板区域,应在板的表面双向配置防裂构造钢筋。配筋率均不宜小于配置防裂构造钢筋。配筋率均不宜

8、小于0.100.10,间距不宜大于200mm(原为150200mm)。防裂构造钢筋可利用原有钢筋贯通布置,也可另行设置钢筋并与原有钢筋按受拉钢筋的要求搭接或在周边构件中锚固。楼板平面的瓶颈部位宜适当增加板厚和配筋。沿板的洞边、凹角部位宜加配防裂构造钢筋,并采取可靠的锚固措施。9.1.8条文条文说明:明:为防止温度,收缩等间接作用在现浇板中引起裂缝,板的未配筋表面宜配置防裂的构造钢筋。此外,还增加了在蜂腰,洞口,转角等容易产生应力集中裂缝的部位配置防裂构造钢筋的要求。9.1.9 混凝土厚板及卧置于地基上的基础筏板,当板的厚度大于2m 时,除应沿板的上、下表面布置的纵、横方向钢筋外,尚宜在板厚度不

9、超过1m 范围内设置与板面平行的构造钢筋网片,网片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纵横方向的间距不宜大于300mm(原200mm)。9.1.9条文说明:条文说明:对混凝土厚板及卧置于地基上的基础筏板,建议了板内构造钢筋的配置规定,同02规范的要求。比02规范增加的内容。9.1.10 当混凝土板的厚度不小于150mm 时,对板的无支承边的端部,宜设置U形构造钢筋并与板顶、板底的钢筋搭接,搭接长度不不宜小于U形构造钢筋直径的15倍且不宜小于2 00mm;也可采用板面、板底钢筋分别向下、上弯折搭接的形式。9.1.10条文说明:条文说明:在板柱结构或空心楼板的侧边,往往存在无支承端面(无边梁或墙的自由边)。

10、为保证其受力性能,应利用板面钢筋向下弯折或加配U形构造钢筋对端面加以封闭。本条为新增条款(III) 板柱结构9.1.11 混凝土板中配置抗冲切箍筋或弯起钢筋时,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1 板的厚度不应小于150mm;2 按计算所需的箍筋及相应的架立钢筋应配置在与45冲切破坏锥面相交的范围内,且从集中荷载作用面或柱截面边缘向外的分布长度不应小于1.5 h0(图9.1.11a);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且应做成封闭式,间距不应大于h0/3 ,且不应大于100mm;9.1.11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本条的构造措施是为了保证弯起钢筋或箍筋的抗冲切作用。基本与02版规范相同,仅板厚改为200mm,因为太薄的板

11、中冲切配筋难以起到作用。箍筋间距不应大于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3 按计算所需弯起钢筋的弯起角度可根据板的厚度在3045之间选取;弯起钢筋的倾斜段应与冲切破坏锥面相交(图9.1.11 b),其交点应在集中荷载作用面或柱截面边缘以外(1/22/3)h 的范围内。弯起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且每一方向不宜少于3 根。本条为新增条款9.1.129.2 梁9.2.1 梁的纵向受力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伸入梁支座范围内的钢筋不应少于两根,原100mm可为一根 2 梁高不小于300mm 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梁高小于300mm 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3 梁上部钢筋水平方向的净间距不

12、应小于30mm 和1.5d;梁下部钢筋水平方向的净间距不应小于25mm 和d 。当下部钢筋多于两层时,两层以上钢筋水平方向的中距应比下面两层的中距增大一倍;各层钢筋之间的净间距不应小于25mm 和d,d 为钢筋的最大直径。 4 在梁的配筋密集区域可采用并筋的配筋形式。分成三部分(I) 纵向钢筋;( I I )横向钢筋;( I I I )局部配筋。(I) 纵向配筋9.2.1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根据长期工程实践经验,提出梁内纵向钢筋数量,直径及布置的构造,基本同02规范的要求。鉴于配筋密集对施工时浇筑混凝土(最大骨料粒径及振动棒插入)的影响,提出可以采用并筋(钢筋束)的配筋形式加大钢筋的间距,但

13、其等效直径仍应满足有关配筋间距的规定。9.2.2 钢筋混凝土简支梁和连续梁简支端的下部纵向受力钢筋,从支座边缘算起伸入支座内的锚固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V 不大于0.7ftbh0时,不小于5d;当V 大于0.7ftbh0时,对带肋钢筋不小于12d,对光面钢筋不小于15d,d 为钢筋的最大直径为钢筋的最大直径;2 如纵向受力钢筋伸入梁支座范围内的锚固长度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按本规范第8.3.3 条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锚固措施;3 支承在砌体结构上的钢筋混凝土独立梁,在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范围内应配置不少于两个箍筋,其直径不宜小于d/4,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大直径;间距不宜大于10d,当采取机

14、械锚固措施时箍筋间距尚不宜大于5d, 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9.2.2条文说明:条文说明:对于混合结构房屋中支承在砌体,垫块等简支支座上的钢筋混凝土梁,或预制钢筋混凝土梁的简支支座,给出了在支座处纵向钢筋锚固的要求,与02规范相同。9.2.3 钢筋混凝土梁支座截面负弯矩纵向受拉钢筋不宜在受拉区截断,当需要截断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 当V不大于0.7ftbh0时,应延伸至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以外不小于20d 处截断,且从该钢筋强度充分利用截面伸出的长度不应小于1.2la ;2 2 当V大于0.7ftbh0时,应延伸至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以外不小于h

15、0且不小于20d 处截断,且从该钢筋强度充分利用截面伸出的长度不应小于1.2la+ h0;3 若按本条1、2 款确定的截断点仍位于负弯矩对应的受拉区内,则应延伸至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以外不小于1.3h0 且不小于20d处截断,且从该钢筋强度充分利用截面伸出的延伸长度不应小于1.2la+ 1.7h0 。9.2.3条文说明:条文说明:由于支座边出现斜裂缝以后的“斜弯作用”,以及斜裂缝引起沿纵向钢筋发生“沿筋劈裂”而造成的钢筋粘结锚固退化,梁边负弯矩钢筋的受拉范围向跨中方向延伸。因此钢筋混凝土梁的支座负弯矩纵向受力钢筋不宜在受拉区截断。从钢筋强度充分利用截面,以及从不需要该钢筋的

16、截面分别伸出的长度进行双重控制,取较大值。考虑是否斜向开裂而引起斜弯作用,按三种不同情况分别确定延伸长度的数值;当实际切断点的位置仍处在负弯矩相应的受拉区域内时,还应加大延伸长度。本条规定与本条规定与02规范相同。规范相同。9.2.4 在钢筋混凝土悬臂梁中,应有不少于两根上部钢筋伸至悬臂梁外端,并向下弯折不小于12d;其余钢筋不应在梁的上部截断,而应按本规范第9.2.8 条规定的弯起点位置向下弯折,并按本规范第9.2.7 条的规定在梁的下边锚固。9.2.4条文说明:条文说明:由于悬臂梁剪力较大且全长承受负弯矩,“斜弯作用”及“沿筋劈裂”引起的受力状态更为不利。因此悬臂梁的负弯矩纵向受力钢筋不宜

17、切断,而应按弯矩图分批下弯,且必须有不少于两根上部钢筋伸至梁端,向下弯折锚固。本条未作修订。本条未作修订。9.2.5 梁内受扭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 tl,min 应符合下列规定:箱型截面箱型截面b应以应以bh代替(全宽),代替(全宽), 9.2.5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梁中受扭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的要求,是以纯扭构件受扭承载力和剪扭条件下不需进行承载力计算而仅按构造配筋的控制条件为基础拟合给出的。本条还给出了受扭纵向钢筋沿截面周边的布置原则和在支座处的锚固要求。对箱形截面构件,偏安全地采用了与实心截面构件相同的构造要求。本条未作修订。本条未作修订。9.2.6 梁的上部纵向构造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1

18、 当梁端实际受到部分约束但按简支计算时,应在支座区上部设置纵向构造钢筋。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梁跨中下部纵向受力钢筋计算所需截面面积的1/4,且不应少于两根。该纵向构造钢筋自支座边缘向跨内伸出的长度不应小于l0/5,l0 为梁的计算跨度。2 对架立钢筋,当梁的跨度小于4m 时,直径不宜小于8mm;当梁的跨度为46m 时,直径不应小于10mm;当梁的跨度大于6m 时,直径不宜小于12mm。9.2.6条文条文说明:明:根据工程经验给出了在按简支计算但实际受有部分约束的梁端上部,为避免负弯矩裂缝而配置纵向钢筋的构造规定。将原02规范的10.2.15架立钢筋的规定,放在这里作为一小条。内容没有变化。(II

19、) 横向配筋9.2.7 混凝土梁宜采用箍筋作为承受剪力的钢筋。当采用弯起钢筋时,弯起角宜取45或60;在弯终点外应留有平行于梁轴线方向的锚固长度,且在受拉区不应小于20d,在受压区不应小于10d,d 为弯起钢筋的直径;梁底层钢筋中的角部钢筋不应弯起,顶层钢筋中的角部钢筋不应弯下。9.2.7条文条文说明:明:梁的抗剪承载力宜由箍筋承担。梁的角部钢筋应通长设置,不仅为方便配筋,而且加强了对芯部混凝土的围箍约束。当采用弯筋承剪时,对其应用条件和构造要求作出了规定,与02版规范相同。9.2.8 在混凝土梁的受拉区中,弯起钢筋的弯起点可设在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之前,但弯起钢筋与梁中心

20、线的交点应位于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之外;同时弯起点与按计算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h0 / 2 。当按计算需要设置弯起钢筋时,从支座起前一排的弯起点至后一排的弯终点的距离不应大于本规范表9.2.9 中V 大于0.7ftbh0 + 0.05Np0时的箍筋最大间距。弯起钢筋不应采用浮筋。9.2.8条文说明:条文说明:利用弯矩图确定弯起钢筋的布置(弯起点或弯终点位置,角度,锚固长度等)是我国传统设计的方法,工程实践表明有关弯起钢筋构造要求是有效地,故维持不变。本条未作修订本条未作修订9.2.9 梁中箍筋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按承载力计算不需要箍筋的梁,当截面高度大于300mm 时,应

21、沿梁全长设置构造箍筋;当截面高度h =150300mm 时,可仅在构件端部l0/4 范围内设置构造箍筋,l0为跨度。但当在构件中部 l0/2 范围内有集中荷载作用时,则应沿梁全长设置箍筋。当截面高度小于150mm 时,可以不设置箍筋;2 截面高度大于800mm 的梁,箍筋直径不宜小于8mm;对截面高度不大于800mm 的梁,不宜小于6mm。梁中配有计算需要的纵向受压钢筋时,箍筋直径尚不应小于0.25d,d 为受压钢筋最大直径;3 梁中箍筋的最大间距宜符合表9.2.9 的规定;当V 大于0.7ftbh0 + 0.05Np0时,箍筋的配筋率sv( sv=Asv/(bs)尚不应小于 0.24ft/f

22、 yv ;4 当梁中配有按计算需要的纵向受压钢筋时,箍筋应符合以下规定:1)箍筋应做成封闭式,且弯钩直线段长度不应小于5d,d 为箍筋直径;2)箍筋的间距不应大于15d,并不应大于400mm。当一层内的纵向受压钢筋多于5 根且直径大于18mm 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d,d 为纵向受压钢筋的最小直径;3)当梁的宽度大于400mm 且一层内的纵向受压钢筋多于3 根时,或当梁的宽度不大于400mm 但一层内的纵向受压钢筋多于4 根时,应设置复合箍筋。9.2.9条文说明:条文说明:对梁的箍筋配置构造要求作出了规定,维持02版规范的规定不变,仅合并统一表达。包括在不同受力条件下配箍的直径,间距,范围,

23、形式等。开口箍不利于纵向钢筋的定位,且不能约束芯部混凝土。故除小过梁以外,一般构件不应采用。9.2.10 在弯剪扭构件中,箍筋的配筋率sv不应小于 0.28f t / f yv 。箍筋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9.2.9 的规定,其中受扭所需的箍筋应做成封闭式,且应沿截面周边布置。当采用复合箍筋时,位于截面内部的箍筋不应计入受扭所需的箍筋面积。受扭所需箍筋的末端应做成135弯钩,弯钩端头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d 为箍筋直径。在超静定结构中,考虑协调扭转而配置的箍筋,其间距不宜大于0.75b,此处b 按本规范第6.4.1 条的规定取用,对箱形截面构件,b 均应以bh 代替。9.2.10条文条文说明:

24、明:梁内弯剪扭箍筋的构造要求与02版规范相同,工程实践证明是可行的。(III) 局部配筋9.2.11 位于梁下部或梁截面高度范围内的集中荷载,应全部由附加横向钢筋承担;附加横向钢筋宜采用箍筋。箍筋应布置在长度为s (s=2h1 +3b)的范围内(图9.2.11)。当采用吊筋时,弯起段应伸至梁的上边缘,且末端水平段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9.2.7 条的规定。本条未作修订本条未作修订9.2.12 折梁的内折角处应增设箍筋(图9.2.12)。箍筋应能承受未在压区锚固纵向受拉钢筋的合力,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小于全部纵向钢筋合力的0.35。本条未作修订本条未作修订由箍筋承受的纵向受拉钢筋的合力按下列公式计算

25、:9.2.13 梁的腹板高度hw不小于450mm 时,在梁的两个侧面应沿高度配置纵向构造钢筋。每侧纵向构造钢筋(不包括梁上、下部受力钢筋及架立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腹板截面面积(bhw)的0.1%,但当梁宽较大时可以适当放松。此处,腹板高度hw按本规范第6.3.1 条的规定取用。9.2.13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本条提出了大尺寸梁腹板内配置腰筋的构造要求。 现代混凝土构件的尺度越来越大,工程中大截面尺寸现浇混凝土梁日益增多,往往在梁侧面产生垂直于梁轴线的收缩裂缝。为此,应在大尺寸梁的两侧沿梁长度方向布置纵向构造钢筋(腰筋),以控制裂缝。根据工程经验,对腰筋的最大间距和最

26、小配筋率给出了相应的配筋构造要求。腰筋的最小配筋率按扣除了受压及受拉翼缘的梁腹板截面面积确定。9.2.14 薄腹梁或需作疲劳验算的钢筋混凝土梁,应在下部二分之一梁高的腹板内沿两侧配置直径8mm14mm 的纵向构造钢筋,其间距为100mm150mm 并按下密上疏的方式布置。在上部二分之一梁高的腹板内,纵向构造钢筋可按本规范第9.2.13 条的规定配置。9.2.14条文条文说明:明:本条规定了薄腹梁及需作疲劳验算的梁,加强下部纵向钢筋的构造措施。与02版规范相同,工程实践证明是可行的。9.2.15 当梁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小于50mm 时,可配置表层钢筋网片,表层钢筋网片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27、表层钢筋宜采用焊接网片;应配置在梁底和梁侧的混凝土保护层中。其直径不宜大于8mm、间距不应大于150mm;梁侧的网片钢筋还应延伸到梁下部受拉区之外,并按受拉钢筋要求进行锚固;2 两个方向上表层网片钢筋的截面积均不应小于相应混凝土保护层(图9.2.15 阴影部分)面积的1。9.2.159.2.15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本条参考欧洲规范EN1992-1-1: 2004的有关规定,为控制裂缝宽度和防止表层混凝土碎裂,坠落,提出了厚保护层混凝土梁配置表层分布钢筋(蒙皮钢筋)的构造要求。表层分布钢筋应采取有效的定位措施,并宜采用焊接网片。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从表层分布钢筋算起。9.3柱、梁柱节点及牛腿(

28、I I)柱9.3.1 柱中纵向钢筋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5%;2 柱中纵向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50mm,且不宜大于且不宜大于300mm300mm;3 偏心受压柱的截面高度不小于600mm 时,在柱的侧面上应设置直径不小于10mm 的纵向构造钢筋,并相应设置复合箍筋或拉筋;4 圆柱中纵向钢筋不宜少于8 根,不应少于6根;且宜沿周边均匀布置;5 在偏心受压柱中,垂直于弯矩作用平面的侧面上的纵向受力钢筋以及轴心受压柱中各边的纵向受力钢筋,其中距不宜大于300mm。注:水平浇筑的预制柱,纵向钢筋的最小净间距可按本规范第9.2.1 条关于

29、梁的有关规定取用。02规范是规范是1016mm新增加内容新增加内容9.3.2 柱中的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d/4,且不应小于6mm,d 为纵向钢筋的最大直径;2 箍筋间距不应大于400mm 及构件截面的短边尺寸,且不应大于15d,d为纵向钢筋的最小直径;3 柱及其它受压构件中的周边箍筋应做成封闭式;对圆柱中的箍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8.3.1 条规定的锚固长度,且末端应做成135弯钩,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5d,d 为箍筋直径;4 当柱截面短边尺寸大于400mm 且各边纵向钢筋多于3根时,或当柱截面短边尺寸不大于400mm 但各边纵向钢筋多于4 根时,应设置复合箍筋;

30、5 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大于3%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10d,且不应大于200mm。箍筋末端应做成135弯钩,且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02规范此处d为箍筋直径)6 在配有螺旋式或焊接环式箍筋的柱中,如在正截面受压承载力计算中考虑间接钢筋的作用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80mm 及dcor/5,且不宜小于40mm,dcor 为按箍筋内表面确定的核心截面直径。9.3.3 I 形截面柱的翼缘厚度不宜小于120mm,腹板厚度不宜小于100mm。当腹板开孔时,宜在孔洞周边每边设置23 根直径不小于8mm 的补强(原为

31、加强)钢筋,每个方向补强(原为加强)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宜小于该方向被截断钢筋的截面面积。腹板开孔的I 形截面柱,当孔的横向尺寸小于柱截面高度的一半、孔的竖向尺寸小于相邻两孔之间的净间距时,柱的刚度可按实腹I 形截面柱计算,但在计算承载力时应扣除孔洞的削弱部分。当开孔尺寸超过上述规定时,柱的刚度和承载力应按双肢柱计算。9.3.3条文说明:条文说明:对承载较大的工形截面柱的配筋构造提出要求,包括翼缘,腹板的厚度;以及腹板开孔时的配筋构造要求,基本同基本同0202版规范。版规范。(II) 梁柱节点9.3.4 梁纵向钢筋在框架中间层端节点的锚固框架中间层端节点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1 梁上部纵向钢筋伸入

32、节点的锚固:梁上部纵向钢筋伸入节点的锚固: 1) 当采用直线锚固形式时,不应小于la,且应伸过柱中心线。伸过的长度不宜小于5d,d 为梁上部纵向钢筋的直径; 2) 当柱截面尺寸不足时,梁上部纵向钢筋可采用本规范第8.3.3 条钢筋端部加机械锚头的锚固方式。梁上部纵向钢筋宜伸至柱外侧纵筋内边,包括机械锚头在内的水平投影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4lab(图9.3.4a); 3) 梁上部纵向钢筋也可采用90弯折锚固的方式,此时梁上部纵向钢筋应伸至节点对边并向节点内弯折,其包含弯弧在内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0.4lab,弯折钢筋在弯折平面内包含弯弧段的投影长度不应小于15d (图9.3.4b)。2 框架梁

33、下部纵向钢筋在端节点处的锚固: 1)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抗拉强度时,钢筋的锚固方式及长度应与上部钢筋的规定相同; 2)当计算中不利用该钢筋的强度或仅利用该钢筋的抗压强度时,伸入节点的锚固长度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9.3.5 条中间节点梁下部纵向钢筋锚固的规定。9.3.4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本次修订增加了采用筋端加锚头的机械锚固方法,以提高锚固效果,减少锚固长度。但要求锚固钢筋伸到柱对边柱纵向钢筋内侧,以增大锚固力。有关的试验研究表明,这种做法完全有效,而且施工方便。 规范还规定了框架梁下部纵向钢筋在端节点处的锚固要求。9.3.5 框架中间层中间节点或连续梁中间支座,梁的上部纵向钢筋应贯穿节

34、点或支座。梁的下部纵向钢筋应符合下列锚固要求:1 当计算中不利用该钢筋的强度时,其伸入节点或支座的锚固长度对带肋钢筋不小于12d,对光面钢筋不小于15d,d 为钢筋的最大直径;2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压强度时,钢筋应按受压钢筋锚固在中间节点或中间支座内,其直线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7la ;3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时,钢筋可采用直线方式锚固在节点或支座内,锚固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受拉锚固长度la(图9.3.5a);4 当柱截面尺寸不足时,也可采用本规范第9.3.4 条第1款规定的钢筋端部加锚头的机械锚固措施,或90弯折锚固的方式;5 钢筋也可在节点或支座外梁中弯矩较小处设置搭接接头,

35、搭接长度的起始点至节点或支座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1.5h0。9.3.5条文条文说明:明:本条为框架中层中节点的配筋构造要求。中间层中间节点的梁下部纵向钢筋,其在节点中的锚固要求,仍沿用02版规范有关梁纵向钢筋在不同受力情况下锚固的规定(原无1.5h0的要求)。中间层端节点,顶层中间节点以及顶层端节点处的梁下部纵向钢筋,也可按同样的方法锚固。由于设计,施工不便,不提倡02版规范梁钢筋在节点中弯折锚固的做法。当梁的下部钢筋根数较多,且分别从两侧锚入中间节点时,将造成节点下部钢筋过分拥挤。故也可将中间节点下部梁的纵向钢筋贯穿节点,并在节点以外搭接。搭接的位置宜在节点以外梁弯矩较小的1.5h0以外,这是

36、为了避免梁端塑性铰区和箍筋加密区。9.3.6 柱纵向钢筋应贯穿中间层的中间节点或端节点,接头应设在节点区以外。柱纵向钢筋在顶层中节点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1 柱纵向钢筋应伸至柱顶,且自梁底算起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la;2 当截面尺寸不足时,可采用90弯折锚固措施。此时,包括弯弧在内的钢筋垂直投影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5lab,在弯折平面内包含弯弧段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宜小于12d(图9.3.6a)。3 当截面尺寸不足时,也可采用带锚头的机械锚固措施。此时,包含锚头在内的竖向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5lab(图9.3.6b)。9.3.6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本次修订增加了采用机械锚固锚头的方法,以提高锚固效果

37、,减少锚固长度。但要求柱纵向钢筋应伸到柱顶以增大锚固力。有关的试验研究表明,这种做法完全有效,而且方便施工。9.3.7 顶层端节点柱外侧纵向钢筋可弯入梁内作梁上部纵向钢筋;也可将梁上部纵向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节点及附近部位搭接,搭接可采用下列方式:1 搭接接头可沿顶层端节点外侧及梁端顶部布置,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lab(图9.3.7a)。其中,伸入梁内的柱外侧钢筋截面面积不宜小于其全部面积的65% ;梁宽范围以外的柱外侧钢筋宜沿节点顶部伸至柱内边锚固。当柱钢筋位于柱顶第一层时,钢筋伸至柱内边后宜向下弯折不小于8d 后截断(图9.3.7a);当柱纵向钢筋位于柱顶第二层时,可不向下弯折,d 为

38、柱纵向钢筋的直径。梁宽范围以外的柱外侧纵向钢筋也可伸入现浇板内,其长度与伸入梁内的柱纵向钢筋相同;2 当柱外侧纵向钢筋配筋率大于1.2 %时,伸入梁内的柱纵向钢筋应满足上述规定且宜分两批截断,截断点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20d,d 为柱外侧纵向钢筋的直径。梁上部纵向钢筋应伸至节点外侧并向下弯至梁下边缘高度位置截断。3 搭接接头也可沿节点外侧直线布置(图9.3.7b),此时,搭接长度自柱顶算起不应小于1.7lab。当上部梁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大于1.2 %时,弯入柱外侧的梁上部纵向钢筋应满足以上规定的搭接长度,且宜分两批截断,其截断点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20d,d 为梁上部纵向钢筋的直径(取消了柱筋宜向节

39、点内弯折,弯折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宜小于12d);4 当梁的截面高度较大,梁柱钢筋相对较小,从梁底算起的直线搭接长度未延伸至柱顶即已满足1.5lab的要求时,应将搭接长度延伸至柱顶并满足搭接长度1.7lab的要求(如图9.3.7a);当柱的截面高度较大时,梁柱钢筋相对较小,从梁底算起的弯折搭接长度未延伸至柱内侧边缘即已满足1.5lab 的要求时,其弯折后包括弯弧在内的水平段的长度不应小于15d,d 为柱纵向钢筋的直径(如图9.3.7a);5 柱内侧纵向钢筋的锚固应符合本规范9.3.6 条关于顶层中节点的规定。9.3.7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本条为框架顶层端节点钢筋搭接连接的构造要求。当梁上部钢筋和柱

40、外侧钢筋数量匹配时,可将柱外侧处于梁截面宽度内的纵向钢筋直接弯入梁上部,作梁负弯矩钢筋使用。也可使梁上部钢筋与柱外侧钢筋在顶层端节点附近搭接。规范推荐了两种搭接方案。其中设在节点外侧和梁端顶面的带90弯折搭接做法适用于梁上部钢筋和柱外侧钢筋数量不致过多的民用或公共建筑框架。其优点是梁上部钢筋不伸入柱内,有利于在梁底标高处设置柱内混凝土的施工缝。 本次修订还增加了梁,柱侧面较大而钢筋相对较细时,钢筋搭接连接的方法。 在顶层端节点处,节点外侧钢筋不是锚固受力,而属于搭接传力问题。故不允许采用将柱筋伸至柱顶而将梁上部钢筋锚入节点的做法。因这种做法无法保证梁,柱钢筋在节点区的搭接传力,使梁,柱端钢筋无

41、法发挥出所需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9.3.8 顶层端节点处梁上部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As应符合下列规定:式中:bb梁腹板宽度;h0梁截面有效高度。梁上部纵向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节点角部的弯弧内半径,当钢筋直径不大于25mm 时,不宜小于6d ;大于25mm 时,不宜小于8d。钢筋弯弧外的混凝土中应配置防裂、防剥落的构造钢筋。9.3.9 在框架节点内应设置水平箍筋,箍筋应符合本规范第9.3.2 条柱中箍筋的构造规定,但间距不宜大于250mm。对四边均有梁的中间节点,节点内可只设置沿周边的矩形箍筋。当顶层端节点内有梁上部纵向钢筋和柱外侧纵向钢筋的搭接接头时,节点内水平箍筋应符合本规范第8.4.6 条

42、的规定。9.3.9条文条文说明:明:本条为框架节点中配筋的构造要求。在框架节点内应设置水平箍筋。这些构造规定是根据我国工程经验并参考国外有关规范给出的。当节点四边有梁时,由于除四角以外的节点周边柱纵向钢筋不存在过早压屈的危险,故可不设复合箍筋。本条未做修改。(III) 牛 腿共4条,与02规范几乎没有变化。只是沿牛腿顶部配置的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HRB400级或HRB500级热轧带肋钢筋,提高延性和高强度。弯起钢筋宜采用HRB400HRB400级或级或HRB500HRB500级热轧带肋钢筋。02规范这里分别是HRB335和HRB400。9.4 墙9.4.1 竖向构件截面长边、短边(厚度)比值大

43、于4时,宜按墙的要求进行设计。墙的厚度不宜(墙的厚度不宜(原不应原不应)小于)小于140mm;对剪力墙结构尚不宜小于层高的1/25,对框架-剪力墙结构尚不宜小于层高的1/20。当采用预制板时,支承墙的厚度应满足墙内竖向钢筋贯通的要求。9.4.1条文条文说明:明:根据工程经验并参考国外有关的规范,长短边比例大于4的垂直构件定义为墙,比例不大于比例不大于4 4的则应按柱进行设计的则应按柱进行设计。墙的混凝土强度要求比02版规范适当提高。出于承载受力的要求,提出了墙厚度的要求限制。在满足墙中竖筋贯通的条件下(例如采用硬架支模方式),对预制板的搁置长度不再作强制规定。9.4.2 厚度大于160mm的墙

44、应配置双排分布钢筋网;结构中重要部位的剪力墙,当其厚度不大于160mm时,也宜配置双排分布钢筋网。双排分布钢筋网应沿墙的两个侧面布置,且应采用拉筋连系;拉筋直径不宜小于6mm,间距不宜大于600mm。9.4.3 在平行于墙面的水平荷载和竖向荷载作用下,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宜根据结构分析所得的内力和本规范第6.2 节的有关规定,分别按偏心受压或偏心受拉进行正截面承载力计算,并按本规范第6.3 节的有关规定进行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在集中荷载作用处,尚应按本规范第6.6 节进行局部受压承载力计算。 在承载力计算中,剪力墙的翼缘计算宽度可取剪力墙的间距、门窗洞间翼墙的宽度、剪力墙厚度加两侧各6 倍翼墙的

45、厚度、剪力墙墙肢总高度的1/10 四者中的最小值。以上两条内容未做修改以上两条内容未做修改9.4.4 剪力墙水平及竖向分布钢筋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原为不应)大于300mm。可利用焊接钢筋网片进行墙内可利用焊接钢筋网片进行墙内配筋。配筋。剪力墙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筋率sh(Ash/bsv, sv 为水平分布钢筋的间距)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sv(Asv/bsh, sh为竖向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宜(原为不应)小于0.20 %;重要部位的剪力墙,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宜适当提高。墙中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部位,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筋率宜适当提高。9.4.4条文条文说明:明:为保证剪力墙的受力性能,

46、提出了剪力墙内水平,竖向分布钢筋直径,间距及配筋率的构造要求。可利用焊接网片作墙内配筋。 对重要部位的剪力墙:主要指框架剪力墙结构中的剪力墙和框架核心筒结构中的核心筒墙体,宜根据工程经验提高墙体分布钢筋的配筋率。9.4.5 对于高度不大于10m 且不超过3 层房屋的墙,其厚度不应小于120mm,配筋率不宜小于0.15。9.4.5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本条为有关结构墙的新增内容,配合墙体改革的形势,钢筋混凝土结构墙应用于低矮及多层房屋(乡村,镇级的住宅及民用房屋)的情况日益增多。钢筋混凝土结构墙体性能优于砖砌墙体,但按高层房屋剪力墙的构造规定设计过于保守,且最小配筋率难以控制。本条提出钢筋混凝土结

47、构墙的基本构造要求。结构墙配筋适当减小,其余构造基本同剪力墙。抗震要求在第10章中表达,以边缘构件的形式予以加强。9.4.6 墙中配筋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1 墙竖向分布钢筋可在同一高度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2 la ;2 墙水平分布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2la 。同排水平分布钢筋的搭接接头之间以及上、下相邻水平分布钢筋的搭接接头之间,沿水平方向的净间距不宜小于500mm;3 墙中水平分布钢筋应伸至墙端,并向内水平弯折10d,d 为钢筋直径;4 端部有翼缘或转角的墙,内墙两侧和外墙内侧的水平分布钢筋应伸至翼墙或转角外边,并分别向两侧水平弯折,弯折长度不宜小于15d。在转角墙处,外墙外侧的

48、水平分布钢筋应在墙端外角处弯入翼墙,并与翼墙外侧的水平分布钢筋搭接;5 带边框的墙,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宜分别贯穿柱、梁或锚固在柱、梁内。9.4.6条文说明:条文说明:内容未变,合并了内容未变,合并了02规范的规范的10.5.12和和10.5.13两条。两条。9.4.7 墙洞口连梁应沿全长配置箍筋,箍筋直径应不小于6mm,间距不宜大于150mm。在顶层洞口连梁纵向钢筋伸入墙内的锚固长度范围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0mm 的箍筋,箍筋直径宜与跨内箍筋直径相同。同时,门窗洞边的竖向钢筋应满足受拉钢筋锚固长度的要求。墙洞口上、下两边的水平钢筋除应满足洞口连梁正截面受弯承载力的要求外,尚不应少于2 根直

49、径不小于12mm 的钢筋。对于计算分析中可忽略的洞口,洞边钢筋截面面积分别不宜小于洞口截断的水平分布钢筋总截面面积的一半。纵向钢筋自洞口边伸入墙内的长度不应小于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9.4.7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本条提出了剪力墙洞口连梁的配筋构造要求,包括洞边钢筋及洞口连梁的受力纵筋及锚固,洞口连梁配箍的直径及间距等。内容未变,合并了内容未变,合并了02规范的规范的10.5.8的一部分和的一部分和10.5.14两条。两条。9.4.8 剪力墙墙肢两端应配置竖向受力钢筋,并与墙内的竖向分布钢筋共同用于墙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每端的竖向受力钢筋不宜少于4 根直径不小于12mm 的钢筋或2 根直径不小

50、于16mm 的钢筋;并宜沿该竖向钢筋方向配置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为250mm 的箍筋或拉筋。9.4.8条文条文说明:明:本条规定了剪力墙墙肢两端竖向受力钢筋的构造要求,包括钢筋的数量,直径及拉结筋的规定。内容未变,内容未变,02规范的规范的10.5.8条条9.5 叠合式构件(I) 水平叠合式构件9.5.1 二阶段成形的水平叠合式受弯构件,当预制构件高度不足全截面高度的0.4倍时,施工阶段应有可靠的支撑。 施工阶段有可靠支撑的叠合式受弯构件,可按整体受弯构件设计计算,但其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和叠合面受剪承载力应按本规范附录H计算。 施工阶段无支撑的叠合式受弯构件,应对底部预制构件及浇筑混凝土后的整

51、体叠合构件按本规范附录H的要求进行二阶段受力计算。 (说明)前言:叠合式构件的特点是两阶段成形,两阶段受力。第一阶段可为预制构件,也可为既有结构;第二阶段则为后配筋浇筑的混凝土构件。其兼有预制装配和整体现浇的优点,对于水平的受弯构件及竖向的受压构件均适用。基于上述原因,近年国内外叠合式结构发展很快,是一种有前途的结构形式。附录H 无支撑叠合梁板 设计、计算方法和要求与02规范10.6.210.6.13没有变化,只是对钢筋混凝土叠合构件采用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预应力混凝土构件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9.5.2 叠合式混凝土梁、板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叠合梁的叠合层混凝土的厚度不宜小于100mm,

52、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02规范是不应低于C20:注)。预制梁的箍筋应全部伸入叠合层,且各肢伸入叠合层的直线段长度不宜小于10d,d 为箍筋直径。预制梁的顶面应(原为可采用)做成凹凸差不小于6mm 的粗糙面;2 叠合板的叠合层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40mm(新增: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 (02规范是不应低于C20:注) 。预制板表面应做成凹凸差不小于4mm 的粗糙面。承受较大荷载的叠合板,宜在预制底板上设置伸入叠合层的构造钢筋。9.5.2条文条文说明:明: 对一阶段采用预制梁,板的叠合式受弯构件,提出了叠合式受力的构造要求。主要是后浇叠合层混凝土的厚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叠合面粗糙

53、程度;界面构造钢筋等。这些要求是界面两侧共同承载,协调受力的必要条件。9.5.3 在既有结构的楼板、屋盖上浇筑混凝土叠合层的受弯构件,应按本规范9.5.2 条的规定进行界面处理,并按本规范第3.3 节、3.7 节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计算。9.5.3条文条文说明:明:本条本条为新增条款新增条款 在既有结构上配筋,浇筑混凝土而成形的叠合式受弯构件,将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其可根据二阶段受力叠合式受弯构件的原理进行设计。设计时应考虑既有结构的承载历史,实测评估的材料性能,施工时支承对既有结构卸载的具体情况,根据本规范第3.7节的规定确定设计参数及荷载的组合效应进行设计。对于叠合面可采取剔

54、凿,植筋等方法加强叠合面两侧的共同受力。(II) 竖向叠合式构件9.5.4 由预制构件及后浇混凝土成形的叠合式柱和墙,应考虑施工阶段及使用阶段进行计算。9.5.4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二阶段成形的竖向叠合式柱,墙,当第一阶段为预制构件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施工阶段验算;使用阶段则按整体构件进行设计。9.5.5 在既有柱的周边或墙侧面浇筑混凝土成形的竖向叠合式构件,应考虑既有构件的承载历史以及施工支顶的情况,与后浇部分之间合理分配承载力,乘以不同的承载力分配系数,按本规范第3.3节、3.7 节的规定的原则进行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的承载力计算。9.5.6竖向叠合式柱、墙在使用阶段的承载力计算中,应根

55、据实测结果考虑既有构件部分几何参数变化的影响。 既有构件部分混凝土、钢筋的强度根据检测值的统计分析确定;当材料的性能符合原设计的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规定取值;后浇混凝土部分混凝土、钢筋的强度应按本规范第4 章确定并乘以强度利用的折减系数:对轴心受压构件取0.8;偏心受压构件取0.9;但宜考虑施工时支顶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9.5.59.5.5,9.5.69.5.6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既有柱,墙外二次成形的叠合式构件的设计原则为:考虑既有构件的承载历史及施工卸载条件,确定设计参数,并应考虑承载力分配和材料的协调工作对承载能力的影响而加以折减。当施工时对既有结构采取支顶等卸载措施,或有充分试验依据

56、时,上述系数尚可适当调整。 根据对既有结构再设计的工程实践及经验,对叠合式受压构件中的既有构件及后浇部分构件,提出了根据具体工程情况确定承载力分配系数及材料协调工作系数的原则,并建议了系数的数值。9.5.7 柱外二次浇筑混凝土层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既有柱的强度。结合面粗糙的凹凸差不应小于6mm,或通过植筋、焊接等方法设置界面构造钢筋。后浇层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4mm;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且不小于柱内相应箍筋的直径,箍筋间距与柱内相同。 墙外二次浇筑混凝土层的厚度不小于5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预制墙或既有墙的强度。结合面粗糙的凹凸差应不小于4mm,或

57、通过植筋、焊接等方法设置界面构造钢筋。后浇层中竖向、水平钢筋直径不宜小于8mm 且不小于墙中相应钢筋的直径。9.5.7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根据工程实践及经验,提出了竖向叠合柱,墙的基本构造要求,包括后浇层的厚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叠合面粗糙度,界面构造钢筋,后浇层中的配筋及锚固连接等,这是叠合界面两侧的共同受力的必要条件。9.6 装配式结构9.6.1 装配式、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各类预制构件应按下列原则进行设计: 1 应在结构方案和传力途径中确定预制构件的布置及连接方式,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结构分析及构件设计; 2 预制构件的设计应满足建筑使用功能,并考虑标准化要求; 3 预制构件的连接宜设置在

58、结构受力较小处,且宜便于施工;结构构件之间的钢筋连接及连接处的混凝土应满足结构传递内力的要求; 4 各类预制构件及其连接构造应按从生产、施工到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利工况进行设计,对预制非承重构件尚应符合本规范第9.6.8 条的规定。9.6.19.6.1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节能,减耗,环保及建筑产业化的发展,更多的建筑工程量将转化为以工厂产品的形式生产,再在现场完成原位安装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及装配式结构将通过技术进步,产品升级得到发展。 本条提出了装配式结构的设计原则:根据结构方案和传力途径进行内力分析及构件设计;保证连接处的传力性能;考虑不同阶段成形的影响;满足综合功能的需要并考虑模数化

59、,系列化的标准设计。对于装配整体式结构则应按整体结构进行内力分析,并进行相应的预制构件以及配套连接构造的设计,保证受力性能。9.6.2 预制混凝土构件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应按实际工况的荷载、计算简图、混凝土实体强度进行施工阶段验算。 验算时应将构件自重乘以相应的动力系数:对脱膜吸附、翻转、吊装、运输时取1.5,临时固定时取1.2。注:动力系数尚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减。9.6.2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预制构件应按脱模起吊,运输码放,安装就位三种工况及相应的计算简图分别进行施工阶段验算。本条给出了不同工况下的设计条件及动力系数。9.6.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各类预制构件的连接构造,应便于构件安装,且

60、符合结构内力传递的要求。 装配整体式结构中的预制构件的连接应能传递结构整体分析所确定的内力。对计算时不考虑传递内力的连接,也应有可靠的固定措施。9.6.3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为实现装配整体式结构的整体受力性能,提出了对不同预制构件纵向受力钢筋连接及混凝土拼缝灌注的构造要求。其中整体装配的梁,柱,其受力钢筋的连接应采用机械连接,焊接或螺栓连接的方式;墙,板可以搭接;混凝土拼缝应作粗糙处理以能传递剪力并协调变形。反映技术进步,引入浆锚接头,胶锚接头的连接方式,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9.6.4 装配整体式结构中框架梁的纵向受力钢筋和柱、墙中的竖向受力钢筋宜采用机械连接、焊接或螺栓连接等形式;板、

61、墙等构件中的受力钢筋可采用搭接连接形式;混凝土接合面应进行粗糙处理或做成齿槽式;拼接处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预制构件的混凝土灌缝。 装配整体式结构的节点处,柱的纵向钢筋应贯穿节点;梁的纵向钢筋应满足本规范第9.3 节的锚固要求。 当柱采用装配式榫式接头时,接头附近区段内截面的轴心受压承载力宜为该截面计算所需承载力的1.31.5 倍。此时,可采取在接头及其附近区段的混凝土内采取加设横向钢筋网、提高后浇混凝土强度等级和设置附加纵向钢筋等措施。 柱、墙中的竖向受力钢筋也可采用浆锚接头、胶锚接头连接,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9.6.49.6.4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根据我国长期的工程实践经验,提出了多层

62、房屋装配式楼盖加强整体性的构造措施。包括板侧拼缝,板端互连,与支承结构的连接,板间后浇带,板端负弯矩钢筋等加强楼板整体性的构造措施。工程实践表明,这些措施对于加强楼盖的整体性是有效的。高度更大房屋的楼板,屋盖,可采用以预制板作为底模的叠合式楼板的结构形式。9.6.5 房屋装配整体式楼盖、屋盖应采取下列构造措施。 1 预制板侧应(原为宜)为双齿边;拼缝上口宽度不小于30mm;空心板端孔中应有堵头,深度不少于60mm;并应在拼缝中浇灌强度不低于C30(原C20) 的细石混凝土; 2 2 预制板端宜伸出锚固钢筋互相连接,并宜与板的支承结构(圈梁、梁顶或墙顶)伸出的钢筋及板端拼缝中设置的通长钢筋连结。

63、9.6.6 整体性要求较高的装配整体式楼盖、屋盖,应采用预制构件加现浇叠合层的形式;或在预制板侧间隔设置配筋混凝土后浇带,并在板端设置负弯矩钢筋、板的周边沿拼缝设置拉接钢筋与支座连接。9.6.5 9.6.6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本条为装配整体式预制梁,柱连接接头的构造措施。根据我国长期的工程经验,在02规范的基础上完善要求并适当加严。对接头位置,钢筋连接,接缝宽度,灌缝混凝土,局部加强钢筋等提出了更为具体的构造措施。9.6.7 9.6.7 装配整体式结构中预制承重墙板沿周边设置的连接钢筋应与支承结构及相邻墙板互相连接,并浇筑混凝土与周边楼盖、墙体连成整体。9.6.79.6.7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64、 为形成结构整体受力,对预制墙板及与周边构件的连接构造提出要求。包括与相邻墙体及楼板的钢筋连接,灌缝混凝土,边缘构件加强等措施。9.6.8 9.6.8 非承重预制构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1 与支承结构之间宜采用柔性连接方式; 2 2 在框架内镶嵌或采用焊接连接时,应考虑其对框架抗侧移刚度的影响; 3 3 外挂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应具有一定的变形适应性。9.6.89.6.8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文,阐述自承重预制构件的设计原则。本条为新增条文,阐述自承重预制构件的设计原则。灾害及事故表明,传力体系以外仅承受自重等荷载的非结构预制构件,也应进行构件及构件连接的设计,以防止影响

65、结构受力,甚至坠落伤人。此类构件及连接的设计原则为:承载安全,适应变形,有冗余约束,满足建筑功能以及耐久性等。9.7 预埋件及连接件9.7.1 受力预埋件的锚板宜采用Q235、Q345 级钢(级钢(新新),锚板厚度应根据受力情况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锚筋直径的0.6 倍。受拉和受弯预埋件的锚板厚度尚宜大于b/8,b 为锚筋的间距。受力预埋件的锚筋应采用锚筋应采用HRB400 或或HPB300 (原235,335)钢筋,不应采用冷加工钢筋。 直锚筋与锚板应采用T 形焊接。当锚筋直径不大于20mm 时宜采用压力埋弧焊;当锚筋直径大于20mm 时宜采用穿孔塞焊。当采用手工焊时,焊缝高度不宜小于6mm

66、和0.5d(HPB300 级钢筋)或0.6d(HRB400 级钢筋),d 为锚筋的直径。(原为235,335)9.7.1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预埋件的材料选择,锚筋与锚板的连接构造基本未作修改,工程实践证明是有效的。再次强调了禁用延性较差的冷加工钢筋作锚筋;锚筋品种以HPB300代换了已淘汰的HPB235钢筋。锚板厚度与实际受力情况有关,宜通过计算确定。9.7.2 由锚板和对称配置的直锚筋所组成的受力预埋件,其锚筋的总截面面积As应符合下列规定(图9.7.2)。此条为此条为02规范的规范的10.9.1条,内容未变。条,内容未变。9.7.3 由锚板和对称配置的弯折锚筋及直锚筋共同承受剪力的预埋件

67、(图9.7.3),其弯折锚筋的截面面积Asb 应符合下列规定:此条为此条为02规范的规范的10.9.2内容未变。内容未变。9.7.4 预埋件锚筋中心至锚板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2d 和20mm。预埋件的位置应使锚筋位于构件的外层主筋的内侧。 预埋件的受力直锚筋直径不宜小于8mm,且不宜大于25mm。数量不宜少于4 根,且不宜多于4 层;受剪预埋件的直锚筋可采用2 根 对受拉和受弯预埋件,其锚筋的间距b、b1 和锚筋至构件边缘的距离c、c1,均不应小于3d 和45mm。 对受剪预埋件,其锚筋的间距b 及b1 不应大于300mm,且b1 不应小于6d和70mm;锚筋至构件边缘的距离c1 不应小于6d

68、和70mm,b、c 均不应小于3d和45mm(图9.7.2)。 受拉直锚筋和弯折锚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8.3.1 条规定的受拉钢筋锚固长度;当锚筋采用HPB300(原235) 级钢筋时末端还应有弯钩。当无法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时,应采取其他有效的锚固措施。受剪和受压直锚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15d,d 为锚筋的直径。此条综合了此条综合了02规范的规范的10.9.4,10.9.6和和10.9.7三条,内容基本未变。三条,内容基本未变。9.7.5 预制构件宜采用内埋式螺母、内埋式吊杆或预留吊装孔,并采用配套的专用吊具实现吊装,也可采用吊环吊装。 内埋式螺母或内埋式吊杆的设计与构造,应满足起吊方

69、便和吊装安全的要求。专用内埋式螺母或内埋式吊杆及配套的吊具,应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定选用。9.7.5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为了达到节约材料,方便施工,避免外露金属件引起耐久性问题,预制构件的吊装方式宜优先选择内埋式螺母,内埋式吊杆或吊装孔。根据国内外的工程经验,采用这些吊装方式比传统的预埋吊环施工方便,吊装可靠,不造成耐久性问题。内埋式吊具已有专门技术和配套产品,根据情况选用即可。此条为新增条文。此条为新增条文。9.7.6 吊环应采用HPB300HPB300(原原235235) 级级钢筋制作,(原有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锚入混凝土的长度不应小于30d 并应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d 为

70、吊环钢筋的直径。在构件的自重标准值作用下,每个吊环按二个截面计算的吊环应力不应不应大于大于65N/mm65N/mm2 2;当在一个构件上设有四个吊环时,应按三个吊环进行计算。9.7.6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吊环费料,吊装麻烦,耐久性差,不宜推广。本条给出了吊环的设计要求,同02版规范(但02规范此条为强条)。仍强调禁用延性较差的冷加工钢筋作吊环,仅以HPB300钢筋代换已淘汰的HPB235钢筋。仍采用偏于安全的应力设计方法,仅对材料强度取值作相应变化。02规范吊环最大应力为规范吊环最大应力为50。安全系数安全系数4.79.7.7 混凝土预制构件吊装设施的位置应能保证构件在吊装、运输过程中平稳受力。设置预埋件、吊环、吊装孔及各种内埋式预留吊具时,应对构件在该处承受吊装荷载作用的效应进行承载力的验算,并应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避免吊点处混凝土局部破坏。9.7.7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预制构件吊点位置的选择应考虑吊装可靠,平稳。吊装着力点的受力区域应作局部承载验算,以确保安全,同时避免产生引起构件裂缝或过大变形的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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