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案例041101稻谷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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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迫人跪狗,侵害的是受害人的人格尊严 2005年8月17日,10岁男孩刘俊和姐姐刘雪静从嘉兴市南湖边公园玩耍归来,经过小区大门口。此时,23岁的小伙子言吉也在大门口和人聊天,旁边站着他养的一条巨大的苏格兰牧羊犬。刘俊手中拿着一根竹枝碰到了这条狗,惹恼了狗的主人言吉,冲上前,对着刘俊就是一顿拳脚,又用两只手掐着脖子,拖出有十几米,然后又拉起来,再打两个耳光,把刘俊的鼻孔打出血了。他又让刘俊给狗跪下,刘俊不跪,他一脚踢在刘俊的腿上,强令刘俊跪下,还逼着给狗磕了两个头,给狗赔礼道歉。1 1知识书苑知识书苑事后,刘俊经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诊断为癫痫,嘉兴市新联司法鉴定所鉴定构成6级伤残。嘉兴市南湖区人民

2、法院于2006年8月24日对本案公开审理,调解结案,言吉一次性赔偿刘俊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6万元。 2 2知识书苑知识书苑点评 极大的愤慨! 看到这个案件,最直接的感受,就是我为言吉感到悲哀,更为刘俊鸣不平!凭什么就是因为碰了你的狗一下,你就要下毒手,让刘俊招致如此的毒打和侮辱?!强令“人跪狗”,这不是一个善良人的做法,也不是一个国民应有的素质! 3 3知识书苑知识书苑不错,我们今天的社会是一个关注自然、关注环保、关注动物保护的社会。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把爱护大自然、热心环保、尊重和保护动物作为己任。因此,爱护动物,尤其是爱护宠物、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成为我们每一个国民

3、的美德。但是有一点,无论怎样爱护动物、尊重动物,都不能将“狗格”混同为人格。尽管有人在刊物上对我提出的“动物人格权否定论”提出非议,说三道四说了很多,但是,我并不赞同那种不讲道理的非议。4 4知识书苑知识书苑不给动物以人格权,坚持“狗格”就是物格,不能将“狗格”混同为人格,坚持用民法的方法保护动物,是一个不能改变的事实和规律。我一点都不反对法律要保护动物,甚至更热心于研究对动物的民法保护。对此说三道四,大概还不大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和规则。 5 5知识书苑知识书苑因此,言吉热爱动物,保护动物,无可非议,但是将“狗格”凌驾于人格之上,让一个堂堂的中国儿童对狗下跪,并且对狗磕头,甚至因为碰了他的狗而

4、大打出手,凶相毕露,这是无视于国民的人格尊严。侵害人的人格尊严,是最严重的侵权行为,应当接受法律的制裁。事实上,就是打了人,也应当依法制裁,也不能大打出手,令人下跪,别说动物了。 令人欣慰的是,言吉能够正视自己的违法行为,通过调解赔偿刘俊的损害,也是应当赞赏的。但愿言吉今后能够接受教训,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和权利,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 6 6知识书苑知识书苑民法规则 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核心内容,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对此都有规定。人格尊严表现的是一个人的最起码的作人资格,任何人都必须对人做到最起码尊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侵害人格尊严的,构成侵权

5、责任,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7 7知识书苑知识书苑案例二火车漏乘客,造成伤害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2005年4月23日晚七时,到湖南凤凰旅游的广西柳州游客胡家津与丈夫李先生在湖南吉首登上了从张家界开往南宁的2011次火车,坐在13号卧铺车厢12号卧铺位。4月24日凌晨1时,火车进入广西三江县境内,胡家津去卫生间方便,在从卫生间返回卧铺车厢时,正走在卧铺车厢的8、9号铺位时,脚下过道一块松动的列车地板突然上翘,便顺着翘起的地板跌出火车,掉在铁道上。火车无情地从她身上碾过,胡家津瞬间失去了双腿和左臂,造成中外铁路史上从未有过的惨案。一小时后,另一辆经过的火车发现了凭着顽强毅力翻到铁轨外的胡家津,

6、胡家津方才得救。8 8知识书苑知识书苑2006年9月28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坐在轮椅上的胡家津出庭,向柳州铁路局索赔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73万元人民币,在北京、上海、广西三地的主流媒体向原告公开书面道歉的诉讼请求。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分歧,没有达成协议。 9 9知识书苑知识书苑应当看到的是,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不仅要按照合同的要求将乘客按时送到目的地,更重要的,是要安全送到目的地。保障乘客的安全,不仅仅是要防止各种事故,防止他人对乘客实施侵权行为,更要保证自己的运送行为的安全性,不使乘客遭受任何原因所致的损害。本案的铁路局没有做到

7、这一点,甚至对自己的运送工具的安全性都没有保证,竟然使一节车厢的地板松动上翘,将乘客漏到车外的铁道上,造成严重的伤残。这不是运输部门的一般疏忽,而是一种对乘客,对人的严重不负责任。对此,铁路局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对受害人给予充分的赔偿。1010知识书苑知识书苑同时,全国的铁路部门以及所有承担旅客运输任务的承运人,都必须接受这一惨痛的教训,务使今后不能发生这样的惨痛事故,切实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民法规则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说的是一个违约行为造成对方当事人合同履行利益之外的人身的或者财产的固有利益的损害,既构成违约责任,也构成侵权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受害人一方可以选择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起

8、诉,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受害人选择侵权责任起诉,可能会得到更多的赔偿,对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 1111知识书苑知识书苑案例三彩霞和明珠(均为化名)一早起来,到路边王庆和豆浆店对面而坐吃早点。两人正在端起碗来喝豆浆的时候,突然有一只老鼠窜到店堂上。彩霞惊叫,跳到坐着的椅子上。明珠也随之惊叫,也跳到椅子上,又继续跳起来,跳到餐桌旁边的隔板上,屁股坐在隔板上。由于明珠有腰间盘突出症旧疾,因此引起腰间盘突出症复发。店主王庆和(化名)随即与他人将明珠护送医院救治,治愈出院,花费医疗费等损失10000元。1212知识书苑知识书苑明珠向法院起诉,请求王庆和赔偿全部损失,王庆和感到委屈

9、。原来,王庆和为了灭鼠,不敢使用毒鼠强等烈性鼠药,使用的是较为温和的鼠药,致使老鼠服药后没有立即死亡,在神志不清中窜到店堂。法院判决王庆和承担四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1313知识书苑知识书苑点评 本案有些新奇,也不算奇。要说奇,就是一只老鼠竟能够将人吓成这个样子,因此不能不说明她自己对老鼠的反应过激。可是,从另一个角度观察,也可以看出饭店的老板对于顾客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还是有一些缺陷。 在讨论这个案件的时候,很多人主张豆浆店老板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他本身就是为了毒杀老鼠,以保障顾客的安全,只是政府规定不得使用毒鼠强而使用了这样较为温和的毒鼠药;另一方面,老鼠窜到店堂,也不是人力所能够控制的,因此,

10、对于这样的事件应当认为是意外。1414知识书苑知识书苑可是,不论怎样,一个正在经营的饭店,在客人正在就餐的时候,突然窜出老鼠,吓坏顾客,老板总是没有尽到对顾客的安全保护义务,具有过失。因此,老板应当对彩霞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考虑到彩霞对老鼠的反应过激,以及自己本身就有旧疾,因此,判决老板对彩霞的损失承担全部损失四分之一的赔偿责任,是有道理的。 1515知识书苑知识书苑民法规则 在本案中,最重要的民法规则是原因力规则。在确定损害赔偿责任的时候,如果一个损害后果是由几个原因造成的,那么,每一个原因对于损害的发生就具有各自不同的原因力。原因力不同,承担的责任份额也就不同。本案造成原告人身损害,有三个

11、原因,一是被告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二是原告反应过激行为,三是原告的旧疾。被告只对自己行为的原因力范围内所造成的损害负责,因此,法院判决其承担适当的责任,是有道理的。 1616知识书苑知识书苑案例四2003年12月22日,陈兰英为照顾年老的母亲,到北京市某家政服务中介公司雇用保姆,该中介公司向其推荐了河南籍保姆董梅青,承诺对其进行过培训,符合家政服务员的岗位要求,并且保证对其进行履行职责的监督,如果双方解除合同或者续签合同,还应当到中介公司进行。陈兰英看后表示满意,遂双方订立了家政服务合同,聘期为三个月。当日,董梅青随陈兰英到其母家工作。第二天上午九点许,董梅青在准备做早饭时,不慎将煤气灶旁

12、边的毛巾点燃,自认为毛巾上的火熄灭后,随手将该毛巾放在沙发上,引起火灾,致使陈兰英母亲被烧死,董梅青被烧成重伤。1717知识书苑知识书苑2004年5月,陈兰英等姐弟起诉,请求董梅青承担侵权责任,家政服务中介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一审和二审判决董梅青承担赔偿责任,中介公司不承担责任。2006年12月,二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确定中介公司在介绍家政服务员的时候,未尽告知义务,将不符合家政服务员要求的董梅青介绍给陈兰英,对于董梅青在履行职责的时候造成的损失,具有过失,因此改判中介公司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1818知识书苑知识书苑这个案件的关键之处在于确定中介公司的法律责任。 按照居间合同的一

13、般规则,居间人并不承担对被举荐人所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本案的家政服务中介公司是居间人,接受双方当事人的委托,经过举荐,促使委托人和被举荐人订立聘用家政服务员的合同,因此,就完成了居间责任。董梅青在订立合同之后,由于自己的重大过失造成失火,致使对方家人被烧死的严重后果,应当自己承担责任。1919知识书苑知识书苑可是,有一点,中介公司对于损害的发生就一点关系都没有吗?不能这么说,这就是:第一,中介公司没有对所介绍的家政服务员的真实情况尽到如实告知义务。假如中介公司明确告知陈兰英,董梅青是从来没有做过保姆、从农村刚刚进城的家庭妇女的真实情况,陈兰英肯定就不会聘用其作家政服务,也就肯定不会出现这样的

14、2020知识书苑知识书苑严重损害后果。第二,中介公司介绍的家政服务员不符合岗位要求,不懂得基本的家政服务常识,不能胜任家政服务工作,这也是损害发生的间接原因。如果中介公司尽到了告知义务,推荐的家政服务员是合格的,那么,还能够出现这样的损害吗?因此,中介公司应当对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鉴于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在于董梅青,中介公司的过失是造成损失的间接原因,因此,判决中介公司在董梅青不能承担责任的时候,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是完全正确的。 2121知识书苑知识书苑本案的社会意义在于,赋予中介公司必要的法律责任,以保证中介市场的工作信誉和正常秩序,以及保护相关的人的安全。 民法规则 居间合同,

15、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提供报告订约机会或者为订合同的媒介,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本案的中介公司就是作为双方当事人订立聘用合同的媒介。居间人应当报告订约机会或者媒介订约机会,尽到忠实义务,尽力完成居间。 2222知识书苑知识书苑案例五体内留针头,43年后索赔被驳回 1962年出生的于某,日前将鞍山铁西某医院起诉至法院。于某诉称,他一岁患病到该医院治疗,静脉注射完毕时,由于医院医护人员处置不当,输液用的针头突然断裂留在腕部血管中。医院为于某实施了手术,然而手术失败,针头没有取出来。由于保护措施不当,针头顺血液流入肩?*皆何?他再次进行手术,针头突然随血液通过心脏流到肺部,手术再次失败。2323知

16、识书苑知识书苑当时医院承诺,今后终生为于某免费治疗。于某认为,43年来针头仍留在他的肺部,给他和他的家属造成巨大精神压力。由于手术造成于某颈部歪斜,给于某生活及工作带来极大不便,为此要求医院支付取针费10万元,残疾补助费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2424知识书苑知识书苑法院审理认为,由于本案事故发生在1963年,民法通则1987年1月1日施行时,于某民事权利被侵害已超过20年。于某在民法通则实施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该诉讼时效依法应从1987年1月1日起计算,一年后诉讼时效期间完成。原告提出诉讼主张时,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525知识书苑知识书苑点评

17、 对于这个案件的判决,不妥当。理由是,本案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期间完成而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不错,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民法通则实施之前发生的侵权行为案件,其诉讼时效的计算应从1987年1月1日开始,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按照这样的规定,似乎法院的判决并没有错误。 2626知识书苑知识书苑但是,我们应当看到的是,当一个侵权行为一直在持续的时候,其侵权行为并没有终结,仍然在继续,因此,其诉讼时效期间并没有开始计算,只要侵权行为没有结束,受害人任何时候都可以请求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我们还应当看到的是,医院一方在当时就承诺,今后终生

18、为于某免费治疗,这说明当事人已经排除了诉讼时效的约束,任何时候都对于某承担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法官有什么理由可以判决驳回受害人的诉讼请求呢?这样做,是不是我们的法官对于受害人还确少一点同情心呢? 2727知识书苑知识书苑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制度,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尽早行使权利,而不是保护加害人的工具,如果侵权行为人都不主张诉讼时效期间完成作为抗辩理由,法院就无权援引诉讼时效期间完成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对于受害人一方应当予以同情,只要具有合法的理由,就不要轻易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驳回其诉讼请求,应当尽量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这个案件的判决是值得研究的,带给我们一个深深的思索。 28

19、28知识书苑知识书苑民法规则 诉讼时效期间完成,是给债务人以抗辩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抗辩权。这个抗辩权的性质是永久性抗辩权,只要合法的抗辩权一经行使,就可以永久地对抗请求权。既然是抗辩权,就必须由债务人依法行使,不经行使诉讼时效完成产生的抗辩权,法官无权依照职权援引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929知识书苑知识书苑案例六2003年6月24日早晨,白书军到北京门头沟担礼村所有的汪洋鱼塘钓鱼,由于鱼塘上空架设了1.3万伏高压电线,白书军在去垂钓时,鱼杆与高压线相触,导致其被电击,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一场纷争从此拉开了序幕。 白书军66岁的老父亲、65岁的老母亲以及白书军的两个女儿1

20、6岁的白璐和9岁的白雪作为共同原告一同向法院提起诉讼,将鱼塘的负责人胡俊孝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补偿费20.5万元。 3030知识书苑知识书苑这一告不要紧,竟牵连进6个被告人。胡俊孝很是委屈,他认为自己固然有责任,但自己只是承租人。于是,他将原鱼塘负责人、后转租给自己的村民刘建设追加为第二被告,要求刘建设承担连带责任。而刘建设是使用自己弟弟刘士河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来经营鱼塘的,所以法庭就将刘士河也列为3131知识书苑知识书苑被告。远在外地打工的刘士河觉得自己莫名其妙成了被告,就将担礼村经济合作社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连带责任。而担礼村经济合作社的上级主管部门是门头沟妙峰山镇担礼村村民委员会,也就是

21、鱼塘的所有权者。于是法庭又将合作社和村委会一并列为被告。由于鱼塘上空的高压输电设施的产权人为北京市供电公司门头沟供电分公司,所以法庭也将其列为被告。3232知识书苑知识书苑一起本不复杂的案件竟有6个被告,究竟谁应该对白书军的死负责呢?白家人茫然了 在法庭上,被告担礼村村民委员会辩称:“已将鱼塘发包给刘建设从事养殖,刘建设转包给胡俊孝从事垂钓未经我村同意。此事与我村委会无关,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担礼村经济合作社辩称:“我们合作社将鱼塘发包给刘建设时明确约定要求其进行养殖。刘建设违反约定对外转包经营垂钓,造成白书军死亡,此事与合作社无关,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供电分公司在书面答辩中辩

22、称:“该条线路已架设多年,架设的高度也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根据有关规定,高压线下不准挖鱼塘,我们发现担礼村挖鱼塘后,与担礼村签订了防护协议,不准其在高压线下垂钓。因此我公司对白书军的死亡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不同意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3333知识书苑知识书苑被告刘建设辩称:“鱼塘是我发包给胡俊孝经营的,就应该由他负责,与我无关,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刘士河辩称:“刘建设承包鱼塘后的经营情况是属于他个人行为,白书军出事与我无关,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胡俊孝辩称:“白书军到鱼塘钓鱼并未交纳费用,鱼塘周围设有高压线下,严禁钓鱼的警示标志。白书军自己明知鱼塘上空有高压线,仍扛着

23、鱼杆在高压线下行走,导致鱼竿导电,触电死亡,责任应当由其自负,我对他的死亡没有过错,所以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6个被告中竟没有一个认为自己应该对白书军触电身亡一事承担责任! 3434知识书苑知识书苑法庭进行了大量走访和调查,最终认定:在对各被告责任的认定上,作为鱼塘的所有人担礼村民委员会、发包人担礼村经济合作社、转包人刘建设、刘士河和直接经营者胡俊孝对白书军的死亡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过错,对他们责任的认定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对供电分公司的责任认定为:虽然其架设高压线的高度符合国家标准,也采取了与担礼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电力设施防护协议书的方式,禁止在高压线下垂钓,但事后却未及时监督检查,因此不能免

24、除赔偿责任。但因受害人白书军本身对其触电身亡具有一定的过错,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可以减轻致害人的责任。 3535知识书苑知识书苑最终,法院判决北京供电公司门头沟供电分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生活费等共计2.53万元;胡俊孝赔偿原告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生活费等共计16.45万元;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担礼村民委员会、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担礼村经济合作社、刘建设、刘士河对胡俊孝上述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分别承担不等数额。 3636知识书苑知识书苑案情介绍:案情介绍:1997年1月30日至2月4日,等16名游客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四飞六日游”。按日程计划应于2月3日乘飞机从西双版纳

25、回昆明,但由于大雾和雷雨天气,当天航班被取消。旅行社为了保证2月4日准时乘上昆明到北京的航班,积极采取补救3737知识书苑知识书苑措施,拟改乘大巴返回昆明,但与游客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游客坚持按原约定乘飞机赴昆明,以致滞留西双版纳4天,直到2月8日旅行社买到机票后才返程。游客投诉该旅行社,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滞留期间的食宿费及误工费等3838知识书苑知识书苑案例评析:案例评析: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6、航空公司因有雷雨天气原因,为了飞行安全取消版纳至昆明的航班,属不可抗力,旅行社为了保证今后的行程顺利进行,并采取了补救措施,改乘3939知识书苑知识书苑大巴返昆明,因此旅行社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只退机票与车票之间的差价。而游客坚持按原定计划乘飞机返昆明,双方未达成一致,以至滞留昆明4天,由此所造成的额外费用应由游客承担。旅游质监部门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第十第十六条规定,处理如下:六条规定,处理如下:一、旅行社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二、游客承担滞留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4040知识书苑知识书苑提示:提示:本案中,等16名游客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由于天气原因造成航班取消,责任不在旅行社方面,而旅行社也采取了补救措施,但等16名游客不予接受致使损失扩大,因此,导致损失扩大的一切费用应由等16名游客自行承担,旅行社不负赔偿责任。 4141知识书苑知识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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