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新政策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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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新政策业务培训Stillwatersrun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Wherethereislife,thereis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概要概要 一、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一、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一、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一、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 三、一般纳税人三、一般纳税人三、一般纳税人三、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政策调整小规模政策调整小规模政策调整小规模政策调整二、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二、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二、增值税暂行条例

2、和细则调整二、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四、增值税相关优惠政策调整四、增值税相关优惠政策调整四、增值税相关优惠政策调整四、增值税相关优惠政策调整 五、增值税纳税申报政策调整五、增值税纳税申报政策调整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vv 固定资产原政策固定资产原政策 2009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新政策新政策 vv 征税政策征税政策征税政策征税政策 4%4%4%4%减半减半减半减半 征税政策征税政策征税政策征税政策 17% 4%17% 4%17% 4%17% 4%减半减半减半减半 2%2%2%2%vv 免税政策免税政策免税

3、政策免税政策 ( ( ( (国内国内国内国内 进口进口进口进口) ) ) ) 取消全部免税政策取消全部免税政策取消全部免税政策取消全部免税政策vv 新增抵新增抵新增抵新增抵扣政策扣政策扣政策扣政策 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vv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规定 P2P2 (一)(一)(一)(一)按简易办法依按简易办法依按简易办法依按简易办法依4%4%征收率减半征收征收率减半征收征收率减半征收征收率减半征收vv 1

4、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且且且未抵扣进项未抵扣进项未抵扣进项未抵扣进项 税额税额税额税额的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例第十条规定vv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

5、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税劳务;税劳务;税劳务;vv(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vv(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vv(四)国务院财政

6、、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vv(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vv - - - -财税财税财税财税【2009200920092009】 9 9 9

7、 9号号号号 2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2008200820082008年年年年12121212月月月月31313131日前购进日前购进日前购进日前购进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3、专票:、专票:不得开具不得开具 注意注意: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处理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处理 - - - -财税财税财税财税【2008200820082008】170170170170号号号号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vv一般纳税人

8、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规定 P69P69P69P69 (二)按适用税率(二)按适用税率(二)按适用税率(二)按适用税率17%17%征收征收征收征收 1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2009年年年年1 1月月月月1 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 2009年购入对方已使用过属于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对方是在年购入对方已使用过属于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对方是在2009年以前购

9、入年以前购入 的),该企业再使用后销售应如何征收增值税?的),该企业再使用后销售应如何征收增值税? 2、专票:、专票:可以开具可以开具 (三)视同销售(三)视同销售(三)视同销售(三)视同销售 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四)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定义(四)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定义(四)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定义(四)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定义 是指根据财会制度已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是指根据财会制度已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是指根据财会制度已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是指根据

10、财会制度已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五)转让全部产权不征增值税(五)转让全部产权不征增值税(五)转让全部产权不征增值税(五)转让全部产权不征增值税 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 ( ( ( (案例案例案例案例) ) ) ) 国税函国税函国税函国税函【2002200220022002】第第第第420420420420号号号号 - - - -财税财税财税财税【2008200820082008】 170170170170号号号号 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

11、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vv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 ( ( ( (注意不含税销售换算注意不含税销售换算注意不含税销售换算注意不含税销售换算) P2) P2) P2) P2 1 1、 小规模纳税人(除小规模纳税人(除小规模纳税人(除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其他个人其他个人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2%征收率征收。征收率征收。征收率征收。征收

12、率征收。 2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他物品,应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他物品,应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他物品,应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他物品,应按3%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含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含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含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含未使用的固定资产)vv纳税人销售旧货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规定(适用全部纳税人)(适用全部纳税人)(适用全部纳税人)(适用全部纳税人) 1 1、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13、4%4%征收率减半征收征收率减半征收征收率减半征收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增值税。增值税。 2 2、 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 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vv简易征收销售固定资产不得开具专票简易征收销售固定资产不得开具专票简易

14、征收销售固定资产不得开具专票简易征收销售固定资产不得开具专票 - - - -财税财税财税财税【2009200920092009】 9 9 9 9号号号号 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vv固定资产新政策固定资产新政策固定资产新政策固定资产新政策- - - -抵扣有关规定抵扣有关规定抵扣有关规定抵扣有关规定 P30-21/23P30-21/23P30-21/23P30-21/23vv(1 1 1 1)固定资产定义)固定资产定义)固定资产定义)固定资产定义:是指使用期限超过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

15、工具以及其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 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新条例取消:新条例取消:新条例取消:新条例取消: 单位价值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vv(2 2 2 2)不动产定义:)不动产定义:)不动产定义:)不动产定义: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 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

16、属于不动 产在建工程。产在建工程。 v -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vv固定资产新政策固定资产新政策固定资产新政策固定资产新政策- - - -抵扣有关规定抵扣有关规定抵扣有关规定抵扣有关规定 P68P68P68P68vv(1 1 1 1)抵扣时间)抵扣时间)抵扣时间)抵扣时间:2009年年1月月1日以后(含)日以后(含)实际发生实际发生,并取得,并取得2009年年 1月月1日日以后开具以后开具的扣税凭证。的扣税凭证。vv(2 2 2 2)实际发生:)实际发生:)实际发生:)实际发

17、生:购进、接受捐赠、接受投资、自制、改扩建、安装。购进、接受捐赠、接受投资、自制、改扩建、安装。vv(3 3 3 3)抵扣方式:)抵扣方式:)抵扣方式:)抵扣方式: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改变原退税方式改变原退税方式)其进项税额记)其进项税额记 入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额)”科目。科目。vv(4 4 4 4)进项转出:)进项转出:)进项转出:)进项转出:已抵扣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情形已抵扣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情形 的,应在的,应在当月当月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不得抵扣的进项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不得抵扣的进项

18、= 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财税财税【2008】 170号号 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vv固定资产新政策固定资产新政策固定资产新政策固定资产新政策- - - -抵扣有关规定抵扣有关规定抵扣有关规定抵扣有关规定vv如何理解如何理解如何理解如何理解:2009年年1月月1日以后(含)日以后(含)实际发生实际发生,并取得,并取得2009年年1月月1日日以后开具以后开具的扣税凭证。的扣税凭证。 - - - -财税财税财税财税【2008200820082008】 170170170170号号号号

19、v 增值税转型改革基本精神与内涵解读增值税转型改革基本精神与内涵解读v v 出处:出处:中国税务杂志中国税务杂志2009年第年第1期期v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作者: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v 2009年年1月月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即存量固定资产,无论是否取得专票,均不得抵扣税款,包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即存量固定资产,无论是否取得专票,均不得抵扣税款,包v括括2008年年12月月31日以前购进但专票开具日期为日以前购进但专票开具日期为2009年年1月月1日以后的购入固定资产。日以后的购入固定资产。v 只有只有2009年年1月月1日以后实际购进并且专票开具时间是日以后实际购进并

20、且专票开具时间是2009年年1月月1日以后的固定资产,才允许抵扣日以后的固定资产,才允许抵扣v进项税金。进项税金。v 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vv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规定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规定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规定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规定 P30-21/25P30-21/25P30-21/25P30-21/25vv按性质不得抵扣按性质不得抵扣按性质不得抵扣按性质不得抵扣 1 1、 不动产不动产不动产不动产 2 2、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应征消费税的纳税人自用应征消费税的纳税人自用应征消

21、费税的纳税人自用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摩托车、汽车、游艇,摩托车、汽车、游艇,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vv按用途不得抵扣按用途不得抵扣按用途不得抵扣按用途不得抵扣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 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1 1、不能抵扣:全部或单独用于、不能抵扣:全部或单独用于、不能抵扣:全部或单独用于

22、、不能抵扣:全部或单独用于- -非应税、免征、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免征、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免征、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免征、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2 2、可以抵扣:前提、可以抵扣:前提、可以抵扣:前提、可以抵扣:前提- -应税应税应税应税 前提前提前提前提- -应税应税应税应税+非应税、免征、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免征、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免征、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免征、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 - - -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20062006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

23、税网上南京国税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调整vv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规定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规定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规定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规定 P69-5P69-5P69-5P69-5 计算公式有瑕疵计算公式有瑕疵计算公式有瑕疵计算公式有瑕疵 已抵扣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已抵扣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已抵扣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已抵扣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 :如非应税如非应税如非应税如非应税 免税免税免税免税 福利福利福利福利 个人消费个人消费个人消费个人消费 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 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金额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金额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

24、得抵扣金额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金额: : 不得抵扣金额不得抵扣金额不得抵扣金额不得抵扣金额=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净值XX适用税率适用税率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如如如如 2009 2009年自建固定资产年自建固定资产年自建固定资产年自建固定资产, ,耗材耗材耗材耗材10001000万万万万, ,人工等费用人工等费用人工等费用人工等费用500500万万万万, ,已抵扣已抵扣已抵扣已抵扣10001000万万万万 X17%=170 X17%=170万万万万, ,期限期限期限期限1010年年年年, ,无残值。无残值。无残值。无残值。 使用一年后转为专用于免税项目使用一年后转

25、为专用于免税项目使用一年后转为专用于免税项目使用一年后转为专用于免税项目, ,固定资产净值为固定资产净值为固定资产净值为固定资产净值为13501350万万万万, ,按公式应转出进项按公式应转出进项按公式应转出进项按公式应转出进项 1350X17%=229.5 1350X17%=229.5万万万万 结果结果结果结果: : 转出数转出数转出数转出数229.5229.5万万万万原抵扣数原抵扣数原抵扣数原抵扣数170170万万万万 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 二、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二、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概要概要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

26、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混合销售、兼营销售行为调整混合销售、兼营销售行为调整混合销售、兼营销售行为调整混合销售、兼营销售行为调整 专用发票和红字专票政策明确专用发票和红字专票政策明确专用发票和红字专票政策明确专用发票和红字专票政策明确纳税人销售价格偏低政策调整纳税人销售价格偏低政策调整纳税人销售价格偏低政策调整纳税人销售价格偏低政策调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调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调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调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调整 增值税非正常损失政策调整增值税非正常损失政策调整 增值税价外费用政策调整增值税价外费用政策调整 增

27、值税其他政策明确和调整增值税其他政策明确和调整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 P27-5/6vv1 1 1 1、混合销售行为政策调整、混合销售行为政策调整、混合销售行为政策调整、混合销售行为政策调整vv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维持混合销售行为处理的一般原则,即按照主营业务统一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维持混合销售行为处理的一般原则,即按照主营业务统一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vv特殊规定:特殊规定:特殊规定:特殊规定: 两种类型两种类型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一)销售自产货物

28、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国税发国税发国税发国税发【2002200220022002】第第第第117117117117号号号号 两个条件两个条件: 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处理方式处理方式 1、应当分别核算货物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应当分别核算货物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2、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

29、货物货物的销售额的销售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 P27-7vv2 2 2 2、兼营销售行为政策调整、兼营销售行为政策调整、兼营销售行为政策调整、兼营销售行为政策调整vv原原原原条例条例条例条例及及及及细则细则细则细则规定规定规定规定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非应税劳务

30、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vv新新新新条例条例条例条例及及及及细则细则细则细则规定规定规定规定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 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 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vv差差差差 异异异异 :无论是否分开核算,均由国地税分别纳税无论是否分开核算,均由国地税分别纳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增

31、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 P28-11vv3 3 3 3、专用发票和红字专票政策明确、专用发票和红字专票政策明确、专用发票和红字专票政策明确、专用发票和红字专票政策明确vv专用发票开具范围专用发票开具范围专用发票开具范围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向索取增值税

32、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

33、或者应税劳务的;(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维持代开规定维持代开规定维持代开规定维持代开规定)vv红字发票开具规定红字发票开具规定红字发票开具规定红字发票开具规定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一般纳税人

3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 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专票。未按规定开具的,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专票。未按规定开具的,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专票。未按规定开具的,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专票。未按规定开具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 税额中扣减。税额中扣减。税额中扣减。税额中扣减。 -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

35、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 P29-16vv4 4 4 4、纳税人销售价格偏低政策调整、纳税人销售价格偏低政策调整、纳税人销售价格偏低政策调整、纳税人销售价格偏低政策调整vv 暂行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暂行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暂行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暂行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新旧无变化新旧无变化新旧无变化新旧无变化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

36、额。 vv 处理方法处理方法处理方法处理方法-发生变化发生变化发生变化发生变化 旧实施细则旧实施细则旧实施细则旧实施细则 增加横向比较增加横向比较增加横向比较增加横向比较 新实施细则新实施细则新实施细则新实施细则 (一)按(一)按纳税人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一)按(一)按纳税人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最近时期同类。 (二)按(二)按纳税人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二)按其他纳税人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最近时期同类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

37、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格确定。 vv-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 P32-385 5、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调整对比表、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调整对比表消费税消费税收款方式收款方式原条例及细则规定原条例及细则规定新条例及细则规定新条例及细则规定1原则规定原则规定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1、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2、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

38、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直接收款直接收款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3托收承付托收承付委托银行委托银行收款收款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相同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4赊销和分赊销和分期收款期收款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1、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2、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相同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 P

39、32-385 5、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调整对比表、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调整对比表消费税消费税收款方式收款方式原条例及细则规定原条例及细则规定新条例及细则规定新条例及细则规定5预收货款预收货款货物发出的当天1、货物发出的当天2、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相同发出应税消费品当天6委托代销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当天1、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2、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3、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 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委托加工委托加工纳税人提货的当天7视同销售视同销售物移送的当天货物移送的当天自产自用自产自用

40、: :相同 移送使用当天8销售应销售应税劳务税劳务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 P28-12vv6 6 6 6、增值税价外费用政策调整、增值税价外费用政策调整、增值税价外费用政策调整、增值税价外费用政策调整vv价外费用定义价外费用定义价外费用定义价外费用定义: : : : 新增两项内容新增两项内容新增两项内容新增两项内容 条例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条例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

41、的手续费、滞纳金、赔偿金滞纳金、赔偿金vv排除在价外费用外排除在价外费用外排除在价外费用外排除在价外费用外 新增两项内容新增两项内容新增两项内容新增两项内容 原代收代缴消费税、代垫运费、销项税金原代收代缴消费税、代垫运费、销项税金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由国务院或财政部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收取时

42、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财政票据; .所收款项所收款项全额上缴全额上缴财政。财政。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以及向购买方收取 的代购买方缴纳的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车辆牌照费。 -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vv7 7 7 7、增值税非正常损失政策调整、增值税非正常损失政策调整、增值税非正常损失政策

43、调整、增值税非正常损失政策调整 P30-24P30-24P30-24P30-24 条例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条例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删除)(删除) (一)自然灾害损失;(一)自然灾害损失;(删除)(删除) (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三)其它非正常损失。(三)其它非正常损失。 (删除)(删除)vv8 8 8 8、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劳务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缺陷、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劳务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缺陷、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劳务无法划分不得抵扣

44、的缺陷、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劳务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缺陷 P30-26P30-26P30-26P30-26 新细则第二十六条:新细则第二十六条: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 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 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45、变化:原细则是按全部进项划分变化:原细则是按全部进项划分变化:原细则是按全部进项划分变化:原细则是按全部进项划分 -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细则调整vv9 9 9 9、增值税其他政策明确和调整增值税其他政策明确和调整增值税其他政策明确和调整增值税其他政策明确和调整 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明确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明确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明确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明确-6-6-6-6种:种:种:种:P29-19P29-19P29-19P29-19

46、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农产品收 购发票购发票和和农产品销售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需认证的机动车销售发票需认证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会计核算健全定义和会计保持一致:会计核算健全定义和会计保持一致:会计核算健全定义和会计保持一致:会计核算健全定义和会计保持一致:P31-32P31-32P31-32P31-32 会计核算健全,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

47、算。效凭证核算。取消了原规定:取消了原规定:是指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是指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纳税人放弃免税的明确纳税人放弃免税的明确纳税人放弃免税的明确纳税人放弃免税的明确 P32-36P32-36P32-36P32-36 纳税人可以放弃免税权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纳税人可以放弃免税权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金属金属金属金属 非金属矿产品税率调整非金属矿产品税率调整非金属矿产品税率调整非金属矿产品税率调整 13%上调为上调为17%。 农产品、运费抵扣税率

48、等有关规定由文件上升到条例农产品、运费抵扣税率等有关规定由文件上升到条例农产品、运费抵扣税率等有关规定由文件上升到条例农产品、运费抵扣税率等有关规定由文件上升到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 三、一般纳税人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政策调整小规模政策调整概要概要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小规模政策调整一般纳税人认定小规模政策调整 P99vv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

49、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通知vv五点过渡性认定政策五点过渡性认定政策五点过渡性认定政策五点过渡性认定政策 1 1、总局正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具体办法、总局正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具体办法、总局正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具体办法、总局正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具体办法 -过渡性文件过渡性文件过渡性文件过渡性文件 2 2、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现行增值

50、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 -现行具体规定现行具体规定现行具体规定现行具体规定 3 3、2008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可以申请可以申请可以申请认定认定认定认定-条例细则标准条例细则标准条例细则标准条例细则标准 4 4、2009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申请应申请应申请应申请认定认定认定认定 2009 2009年未按规定申请

51、:按销售额依增值税税率纳税,不得抵扣,不得使用专票。年未按规定申请:按销售额依增值税税率纳税,不得抵扣,不得使用专票。年未按规定申请:按销售额依增值税税率纳税,不得抵扣,不得使用专票。年未按规定申请:按销售额依增值税税率纳税,不得抵扣,不得使用专票。 -套用国税发(套用国税发(套用国税发(套用国税发(94949494)59595959号文件规定号文件规定号文件规定号文件规定 5 5、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可以按照现行规定申请认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可以按照现行规定申请认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可以按照现行规定申请认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

52、规模,可以按照现行规定申请认定。-重复第二条重复第二条重复第二条重复第二条 -国税函国税函国税函国税函20082008200820081079107910791079号号号号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小规模政策调整一般纳税人认定小规模政策调整vv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原则性规定原则性规定原则性规定原则性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

53、善 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通知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通知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通知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通知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 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万元以下、万元以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万元以下、万元以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万元以

54、下、万元以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万元以下、万元以 上的,如果财务核算健全,仍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上的,如果财务核算健全,仍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上的,如果财务核算健全,仍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上的,如果财务核算健全,仍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从年月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从年月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从年月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从年月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 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

55、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财税字财税字财税字财税字【1998199819981998】第第第第113113113113号号号号 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小规模政策调整一般纳税人认定小规模政策调整vv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辅导期规定辅导期规定辅导期规定辅导期规定 对具有对具有对具有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一定经营规模一定经营规模一定经营规模,固定场所固定场所固定场所固定场所,相应管理人员相应管理人员

56、相应管理人员相应管理人员,有货物,有货物,有货物,有货物购销合同购销合同购销合同购销合同或书面意或书面意或书面意或书面意 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预计年销售达万元预计年销售达万元预计年销售达万元预计年销售达万元以上的新办以上的新办以上的新办以上的新办 商贸企业,可认定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商贸企业,可认定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商贸企业,可认定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商贸企业,可认定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一般

57、纳税人管理。 注册资金万元注册资金万元注册资金万元注册资金万元以上,以上,以上,以上,人员人以上人员人以上人员人以上人员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可直接认定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可直接认定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可直接认定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可直接认定 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国税发明电国税发明电国税发明电国税发明电【2004200420042004】第第第第037037037037号号号号 第第第第062062062062号号号号 www.js

58、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小规模政策调整一般纳税人认定小规模政策调整vv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特殊规定特殊规定特殊规定特殊规定 vv 1 1、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国税函国税函国税函国税函【2001200120012001】882882882882号号号号 2 2、免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国税函国税函国税函国税函【19991999

59、19991999】560560560560号号号号 3 3、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苏国税发苏国税发苏国税发苏国税发【2002200220022002】第第第第004004004004号号号号 4 4、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苏国税发苏国税发苏国税发苏国税发【2002200220022002】第第第第004004004004号号号号 5 5、个体工商业户可以认定、个体工商业户可以认定、个体工商业户

60、可以认定、个体工商业户可以认定 -原原原原细则细则细则细则28282828条条条条 国税发国税发国税发国税发【1994199419941994】186186186186号号号号 ( ( ( (废止废止废止废止) ) ) ) 6 6、 超标准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企业视同小规模征收超标准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企业视同小规模征收超标准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企业视同小规模征收超标准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企业视同小规模征收 ( ( ( (废止废止废止废止) ) ) ) - - - -原原原原细则细则细则细则24242424条条条条 www

61、.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小规模政策调整一般纳税人认定小规模政策调整 P31-28/29vv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新规定新规定新规定新规定vv200920092009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认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认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认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认定 1 1、标准降低:、标准降低:、标准降低:、标准降低: 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工业企业 年应税销售额年应税销售额年应税销售额年应税销售额

62、5050万元以下(含);万元以下(含);万元以下(含);万元以下(含); 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商业企业 年应税销售额年应税销售额年应税销售额年应税销售额808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万元以下。万元以下。 2 2、特殊规定:、特殊规定:、特殊规定:、特殊规定:其他个人其他个人其他个人其他个人 按按按按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可选择可选择可选择可选择 按小规模纳税。按小规模纳税。按小规模纳税。

63、按小规模纳税。 变化:变化:变化:变化:新细则删除原个体新细则删除原个体新细则删除原个体新细则删除原个体可以选择可以选择可以选择可以选择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规定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规定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规定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规定, ,达标必须认定。达标必须认定。达标必须认定。达标必须认定。 vv除除除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回。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回。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回。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回。 -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及及及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

64、则实施细则 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小规模政策调整一般纳税人认定小规模政策调整vv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相关问题处理相关问题处理相关问题处理相关问题处理vv20092009年某月累计销售额达到新标准小规模纳税人,何时认定一般纳税人?年某月累计销售额达到新标准小规模纳税人,何时认定一般纳税人?年某月累计销售额达到新标准小规模纳税人,何时认定一般纳税人?年某月累计销售额达到新标准小规模纳税人,何时认定一般纳税人? vv20092009年销售达到年销售达到年销售达到年销售达到8080

65、万元以上小规模商业企业,是否进入辅导期?万元以上小规模商业企业,是否进入辅导期?万元以上小规模商业企业,是否进入辅导期?万元以上小规模商业企业,是否进入辅导期? vv20082008年全部免税企业销售达到年全部免税企业销售达到年全部免税企业销售达到年全部免税企业销售达到100100万以上,万以上,万以上,万以上,20092009年恢复征税,是否需认定?年恢复征税,是否需认定?年恢复征税,是否需认定?年恢复征税,是否需认定?vv20082008年达标需认定一般纳税人年达标需认定一般纳税人年达标需认定一般纳税人年达标需认定一般纳税人,2009,2009年认定起始时间?年认定起始时间?年认定起始时间

66、?年认定起始时间? vv20082008年销售达标分申请和必须认定两种情形年销售达标分申请和必须认定两种情形年销售达标分申请和必须认定两种情形年销售达标分申请和必须认定两种情形. .vv小规模纳税人自身产品年销售额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年内发生已使用固定资小规模纳税人自身产品年销售额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年内发生已使用固定资小规模纳税人自身产品年销售额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年内发生已使用固定资小规模纳税人自身产品年销售额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年内发生已使用固定资 产销售后,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是否视同产销售后,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是否视同产销售后,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是否视同产销售后,达到一般

67、纳税人标准,是否视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无需认定?无需认定?无需认定?无需认定? 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小规模政策调整一般纳税人认定小规模政策调整vv2009200920092009年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规定年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规定年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规定年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规定 P2P2P2P2 一、销售一、销售自产货物自产货物按简易办法依照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征收率计算缴纳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68、(县级及县级以下县级及县级以下)。)。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 以自己采掘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砖、瓦、石灰以自己采掘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取消了原材料中掺有粉煤灰等废渣生产的墙体材料)(取消了原材料中掺有粉煤灰等废渣生产的墙体材料) 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自来水。自来水。 (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的增值税税款)。(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的

69、增值税税款)。(转售自来水的处理转售自来水的处理) 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不得开具专票)。(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不得开具专票)。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个月内不得变更。 二、二、二、二、暂按暂按暂按暂按简易办法依照简易办法依照4%4%4%4%征收率计算缴纳征收率计算缴纳 1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 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

70、零售的免税品。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财税字财税字财税字财税字【2009200920092009】第第第第9 9 9 9号号号号 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概要概要四、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四、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四、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四、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分类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分类审批类审批类备案类备案类备案类备案类备案类备案类1残疾人优惠政策残疾人优惠政策自产农业产品自产农业产品 军工、军警产品军工、

71、军警产品 古旧图书古旧图书 2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 (包括包括免税、减税、退税免税、减税、退税) )农业生产资料生产销售农业生产资料生产销售 铁路货车修理及船舶修理劳务铁路货车修理及船舶修理劳务 避孕药具避孕药具 3软件产品软件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批发零售农业生产资料批发零售 代收污水处理费代收污水处理费 小规模购置税控收款机小规模购置税控收款机 4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饲料产品生产饲料产品生产 电影拷贝收入电影拷贝收入 特定粮食销售特定粮食销售 5自产自销铂金自产自销铂金黄金销售黄金销售 边销茶生产销售边销茶生产销售 民族贸易民族贸易 6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废旧

72、物资经营单位(2009(2009年年改先征后退改先征后退) )高校后勤实体货物销售高校后勤实体货物销售 残疾人用品及提供劳务残疾人用品及提供劳务 县及县以下新华书店销县及县以下新华书店销售图书售图书 7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血站供应临床用血血站供应临床用血 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 等等8飞机修理劳务飞机修理劳务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 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项目在华采购物资 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vv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调整

73、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调整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调整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调整- - - -回收环节回收环节回收环节回收环节 P52P52P52P52 取消免税政策取消免税政策取消免税政策取消免税政策- - - -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取消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免征增值税政策取消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免征增值税政策 个人个人(不含个体)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仍免税(不含个体)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仍免税 凭凭凭凭17%17%17%17%专票抵扣专票抵扣专票抵扣专票抵扣- - - -用废企业用废企业用废企业用废企业取消按废旧物资单位开具普票取消按废旧物资单位开具普票10%抵扣政策抵扣政策 自自2009年年

74、4月月1日起,应凭取得凭日起,应凭取得凭17%专票专票(或海关凭证或海关凭证)抵扣进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两年退税政策两年退税政策两年退税政策两年退税政策- - - -一般纳税人回收企业一般纳税人回收企业一般纳税人回收企业一般纳税人回收企业按按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向有关部门向有关部门备案备案;(工商、公安机关(工商、公安机关 )有有固定固定的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的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场地;通过金融机构结算再生资源通过金融机构结算再生资源销售额销售额占全部再生资源销售的比不低占全部再生资源销售的比不低80%;自自2007年年1月月1日起,日起,未未违反违反.中华人民

75、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发票管理办发票管理办法法受受到刑事到刑事处罚处罚或者县级以上或者县级以上税务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税务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 退税部门退税部门: 财政部门财政部门 先征后退先征后退 2009-70% 2010年年-50%退税。退税。 税务部门职责税务部门职责税务部门职责税务部门职责 日常管理日常管理 重点关注产废企业重点关注产废企业-财税财税【20082008】第第157157号号 -税务总局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082008】第第001001号号 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增值税优惠政策

76、调整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vv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调整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调整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调整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调整- - - -利用环节利用环节利用环节利用环节 P45P45P45P45 免税免税免税免税 前提前提-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 新增:新增:再生水、废旧轮胎为全部原料生产的胶粉再生水、废旧轮胎为全部原料生产的胶粉 、翻新轮胎、翻新轮胎 、污水处理、污水处理维持:维持: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的特定建材产品。(废渣范围中无煤渣?)(废渣范围中无煤渣?)(废渣范围中无煤渣?)(废渣范围中无煤渣?) 即

77、征即退即征即退即征即退即征即退 前提前提-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 新增:新增: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 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变化:变化:采用采用旋窑法旋窑法工艺生产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工艺生产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水泥熟料。的水泥、水泥熟料。 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

78、生产的页岩油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特殊:特殊:废弃的动、植物油用量占生产原料比重不低于废弃的动、植物油用量占生产原料比重不低于70%生产生物柴油。生产生物柴油。(财政部门办理)财政部门办理)财政部门办理)财政部门办理)。 即征即退即征即退即征即退即征即退50%50%50%50% 第第1-3项前提项前提-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 新增:新增: 1 退役军用发射药在生产原料中的比重不低于退役军用发射药在生产原料中的比重不低于90%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 。 2 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在生产原料中所占的比重不低于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在生

79、产原料中所占的比重不低于80%生产的蒸汽、活性生产的蒸汽、活性 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 3 对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副对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副 产品是指产品是指 石膏、硫酸、硫酸铵和硫磺。石膏、硫酸、硫酸铵和硫磺。 4 以用量占发电燃料比重不低于以用量占发电燃料比重不低于60%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生产电和热力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生产电和热力 5 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维持:维持: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财税财税【

80、20082008】第第156156号号 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vv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调整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调整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调整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调整- - - -贯彻贯彻贯彻贯彻 政策清理:政策清理:政策清理:政策清理:20092009年年年年3 3月底前,对按原政策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纳税人,进行月底前,对按原政策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纳税人,进行月底前,对按原政策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纳税人,进行月底前,对按原政策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纳税人,进行 全面清理,不符合政

81、策规定,取消优惠资格并按规定处理。全面清理,不符合政策规定,取消优惠资格并按规定处理。全面清理,不符合政策规定,取消优惠资格并按规定处理。全面清理,不符合政策规定,取消优惠资格并按规定处理。 水泥产品:水泥产品:水泥产品:水泥产品:20082008年年年年7 7月至月至月至月至20082008年年年年1111月,以立窑法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应月,以立窑法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应月,以立窑法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应月,以立窑法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应 在在在在20092009年年年年3 3月底前补征入库,不得加收滞纳金;对既有立窑又有旋窑生产月底前补征入库,不得加收滞纳

82、金;对既有立窑又有旋窑生产月底前补征入库,不得加收滞纳金;对既有立窑又有旋窑生产月底前补征入库,不得加收滞纳金;对既有立窑又有旋窑生产 的水泥,其补征税款按同期累计销售额比例补征;的水泥,其补征税款按同期累计销售额比例补征;的水泥,其补征税款按同期累计销售额比例补征;的水泥,其补征税款按同期累计销售额比例补征; 补申请:补申请:补申请:补申请:已取得已取得已取得已取得认定证书认定证书认定证书认定证书的纳税人,的纳税人,的纳税人,的纳税人, 应及时申请,税务机关应在应及时申请,税务机关应在应及时申请,税务机关应在应及时申请,税务机关应在20092009年年年年3 3月底月底月底月底 前审批完毕,

83、并按前审批完毕,并按前审批完毕,并按前审批完毕,并按20082008年年年年7 7月月月月1 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起予以享受优惠;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起予以享受优惠;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起予以享受优惠;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起予以享受优惠; 补认定:补认定:补认定:补认定:未申请及未取得未申请及未取得未申请及未取得未申请及未取得认定证书认定证书认定证书认定证书的,允许纳税人在的,允许纳税人在的,允许纳税人在的,允许纳税人在20092009年年年年2 2月底前月底前月底前月底前按江苏省经按江苏省经按江苏省经按江苏省经 济贸易委员会有关规定申请补办认定,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资源综合利济贸易委员会有关规定申

84、请补办认定,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资源综合利济贸易委员会有关规定申请补办认定,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资源综合利济贸易委员会有关规定申请补办认定,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资源综合利 用认定委员会认定取得用认定委员会认定取得用认定委员会认定取得用认定委员会认定取得认定证书认定证书认定证书认定证书的,应在的,应在的,应在的,应在20092009年年年年5 5月底前月底前月底前月底前向主管国税向主管国税向主管国税向主管国税 机关申请优惠,经批准可按机关申请优惠,经批准可按机关申请优惠,经批准可按机关申请优惠,经批准可按20082008年年年年7 7月月月月1 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起予以享受相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

85、起予以享受相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起予以享受相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起予以享受相 应增值税优惠。应增值税优惠。应增值税优惠。应增值税优惠。 补退税:补退税:补退税:补退税:享受优惠的纳税人,取得优惠资格前,已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办理退享受优惠的纳税人,取得优惠资格前,已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办理退享受优惠的纳税人,取得优惠资格前,已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办理退享受优惠的纳税人,取得优惠资格前,已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办理退 库;同一纳税人存在缴纳的增值税不能划分享受优惠的应纳税款的,可按库;同一纳税人存在缴纳的增值税不能划分享受优惠的应纳税款的,可按库;同一纳税人存在缴纳的增值税不能划分享受优惠的应纳税款的

86、,可按库;同一纳税人存在缴纳的增值税不能划分享受优惠的应纳税款的,可按 同期累计销售额比例划分应退增值税。同期累计销售额比例划分应退增值税。同期累计销售额比例划分应退增值税。同期累计销售额比例划分应退增值税。 - - 苏国税发苏国税发苏国税发苏国税发200920092121号号号号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五、增值税纳税申报政策调整五、增值税纳税申报政策调整概要概要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增值税纳税申报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调整 P75v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必报资料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必报资料调整v增值税

87、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v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v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v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新增)(新增)v增值税申报期限调整增值税申报期限调整v纳税人按月申报,申报期为次月纳税人按月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日起至15日止日止v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日; 在每月在每月1日至日至15日内有连续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按休假日天数顺延。日以上法定休假日,按休假日天数顺延。v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以小规

88、模纳税人可以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个季度为纳税期(正在研究具体执行细则正在研究具体执行细则) 国税函国税函20081075号号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增值税纳税申报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调整机动车开票模式调整机动车开票模式调整内容:内容:使用税控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普通发票;使用税控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普通发票;范围:范围:机动车零售、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机动车零售、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车种:车种: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和旧机动车除外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和旧机动车除外时间:时间:2009年年1月月1日起日起抵扣:抵扣:一般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属扣税范围的,一般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属扣税范围的, 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认证,抵扣。日内认证,抵扣。 - 国税发国税发2008117www.jsnj-n-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网上南京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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