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车票网络平台打车税务处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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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车神器打车神器”出行的出行的 N N 个税收问题个税收问题随着“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和互联网商务对日常生活的不断渗透,各类依托 IT 技术的新型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利润神话。与此同时,新技术(这里主要指大数据和云计算)与新商业模式,与旧规则旧制度之间的冲突也持续不断。本文就以滴滴出行为例,探讨其商业模式中存在的税收问题, 仅代表个人观点,请大家参考。滴滴的商业模式滴滴的商业模式,简言之就是利用网络数据平台, 实时将注册在滴滴数据库中的空驶车辆和有需求的乘车人进行配对, 从而实现交通资源的高效利用,并收取信息服务费的模式。目前为了解决与既有规章制度的冲突, 滴滴将自

2、己的商业行为拆分为,租车服务、 驾驶服务和信息平台服务三个各自独立的部分,从而解决“非法营运问题”。由于 2014 年市交管局出台,京交运发2014483 号文件中规定:“严禁把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企业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 “租赁车辆不得用于未经许可的出租等行业运营”,“汽车租赁企业不得为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 不得为其他经营业户代开发票, 不得为假借汽车租赁名义从事非法营运者提供或变相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等一系列限制性规定, 使滴滴的运营模式受到规*性文件的挑战。.!.对于滴滴和优步(UBER)等公司的运营行为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问题本文暂不讨论, 主要针对其现有商业模式中的税收问题进行分

3、析。依据滴滴在其网络平台上发布的各项条款, 以专车为例具体分析如下:其条款中阐明,滴滴平台只提供信息服务,专车的车辆由“租车服务供应商”提供,驾驶员由“驾驶服务供应商”提供。同时在滴滴平台中附有乘客与“租车服务供应商”和“驾驶服务供应商”另行签订的合同。因此,乘客在乘坐专车时,同时享受了四家公司的四项不同服务,即支付平台的金融服务,滴滴平台的信息服务,租车公司的租车服务和代驾公司的代驾服务。 而乘客支付的费用也应当由这四家服务商分享。那么按照这个模式,理想的税收分析是这样的。四家服务商分别就其服务对应的收入纳税,支付平台按照金融服务缴纳营业税, 滴滴平台按照信息技术服务缴纳增值税, 租车公司按

4、照有形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代驾公司按照其他服务业缴纳营业税, 代驾公司向驾驶员支付劳务费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这里假设驾驶员是与代驾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并使用代驾公司的运营资质, 但目前驾驶服务供应商与专车司机之间的劳动关系尚不明确)。但是,实务中存在两个突出问题。第一,乘客乘坐滴滴专车之后要取得发票,应由哪一方开具?取.!.得何种类发票?第二, 在这一模式下乘客支付的费用是否直接由四方接收?四个服务商之间是否存在购买服务和相互支付的关系?第一个问题目前已经暴露, 并影响了乘客的切身经济利益。 目前滴滴为乘客提供的发票是劳务派遣公司开具的劳务费发票, 即地税局的营业税发票。 如果开具发票的劳

5、务派遣公司就是与驾驶员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代驾公司,那么将带来以下问题:1、代驾公司对乘客支付的车费全额开具发票并交纳营业税之后,其他三家服务商是否就其收入交纳了对应的流转税?2、代驾公司的开票行为是为其他三家服务商代开发票的行为,不符合现行的发票管理规定。3、代驾公司开具的发票能否作为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由接受滴滴专车服务的企业计入管理费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尚不明确。第二个问题的核心在于, 滴滴平台条款中对其业务的拆分, 是否反应其商业实质。租车公司和代驾公司与滴滴之间是否有控制关系,租车公司是否拥有全部专车车辆的所有权, 代驾公司与驾驶员之间是何种关系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得到明确的界定。

6、如果上述问题无法界定,则滴滴的拆分模式也无法成立。那么依据现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税法规定(财税2013106 号),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 以承包人为纳税人”。滴滴专车的整个业务均可以视为以滴滴公司名义提供的应税服务, 滴滴公司应按照交通运输业税目,就乘客支付的车费全额缴纳增值税。而后,再根据其实际向租车公司和代驾公司支付服务费的金额, 取得进项税发票并抵扣。但滴滴的模式能否直接用发包承包这一传统概念来规制, 也是值

7、得商榷的问题。2015 年 10 月 10 日,交通部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规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作为运输服务的提供者, 承担承运人责任”,也倾向于将滴滴的商业模式作为一个整体,由滴滴统一负责并纳税。综上所述,滴滴和优步(UBER)等一系列“互联网+”时代的新商业模式, 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国家都面临着与旧制度之间的冲突(UBER 平台目前在英国和法国也都面临着非法运营的窘境)。从税收分析的层面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社会资源和分工的不断重组, 正在一步步加速推动制度与立法的变革。 许多传统的法律概念和

8、税收概念已经不再适应新时代的需求。新时代要求政府更加主动地与商业变革者们开展沟通, 双方协商制定既不制约市场发展,又方便科学管理的新规则。从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顺利过渡到制度创新。由中国“制造”发展为中国“创造”,再由中国“创造”蜕变为中国“制定”,当中国制定的新规则领先于世界,中国规则行遍世界时,TPP 之类都将化为浮云。.!.来源:中国税务报客户端作者:*程每到月底, 不少因单位事务经常外出的市民需要发票报销交通费用, 这时才发现网络约车容易,索要发票手续却非常繁杂, 有些打车平台甚至不会开具发票。昨天,记者体验多款打车软件,发现滴滴出行、优步、易到用车等专车平台开具发票的类别、主体企业

9、、形式各不相同,其中优步推出的“人民优步”产品以不盈利为由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市民反映:市民反映:网网络约车难索发票络约车难索发票“好几百块钱的发票没着落, 这可怎么办?”市民赵先生无奈地说。 赵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单位主要负责客户接待工作, 免不了要频繁地用车,各种打车软件的普及给赵先生的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但是到了月底或季度报销的时候, 麻烦事却接踵而至, 赵先生发现并不是所有的软件平台都能提供发票。 近段时间, 赵先生经常使用优步旗下的“人民优步”产品,但每次到了目的地,当他向司机索要发票时,司机都称目前无法开具发票。和赵先生有着相同困扰的不止一人。 “现在单位车费都是实报实销,

10、没有发票根本就报不出来。”受访市民李先生表示,优步、 滴滴出行等打车软件的确给他们提供了方便, 但如果开发票等服务一直跟不上, 今后再使用的时候自己就要多考虑一下了。 专车司机:专车司机:频遇顾客索频遇顾客索要发票要发票乘客打车时拿不到发票, 在打车平台上注册的司机也感到为难。 一名不愿具名的专车司机表示:“现在市面上用户量比较多的几个打车平台都不提供像出租车发票那样的票,遇到乘客索要发票, 我们也会很尴尬。”前段时间,他在*中路和*路路口拉了一名要去机场的乘客,到了目的地乘客索要发票。“当时这位乘客用的是人民优步,我跟他说没有发票,他差点跟我急了,解释了很长时间,乘客才不再追究。 ”这名司机

11、说,他经常会碰到这种情况,有时候会因此被认为是黑车。 记者调查:记者调查:专车发票五花八门专车发票五花八门昨天,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市民尝试开具专车发票,发票到手却发现不能使用。市民*先生告诉记者,“前两天单位要报销,我就在打车软件上开了*300 元的发票,拿到财务部门却发现报销不了。财务部门的人说加油发票、出租车发票和公交车充值发票都可以报销,我这*发票是约车服务发票,不能报销。 ”*先生说。记者调查滴滴出行、优步、易到用车等专车平台发现,各个专车平台开具发票的类别、主体企业和形式各不相同,开具出来的发票也是五花八门。记者打开滴滴出行软件发现其可以开具快车专车发票和代驾发票, 其中快车专车可以按

12、照行程和金额开票,开票的内容是约车服务费, 开票额度满 200 元会包邮寄到用户手中, 如果不满 200 元则需要用户承担运费。多*小额发票的邮费累加起来,对乘客来说也不是个数目。.!.日前, 记者体验开具了一*300 元额度的发票, 寄到记者手中的是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易到用车因注册公司为易到旅行社*,经营*围涉及到旅游业务,向消费者提供的发票也多是跟旅游服务费相关。记者打开优步打车平台, 发现不能直接通过手机软件开具发票, 如开发票则需要登录其官方,而其却显示“这是一个公益拼车,所以无法提供发票”。记者咨询了优步*市场部,工作人员孟先生表示:“目前*使用人民优步的起步价是 8 元,它算是我

13、们推出的非营利性产品, 乘客打车的收入会全部划归给司机, 所以我们不会开具相关发票。 ”1236612366 纳税服务热线:纳税服务热线:非盈利也要开发票非盈利也要开发票非盈利能否成为不开具发票的理由, 为此记者咨询了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 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即使专车平台不盈利,也应该为消费者开具相关发票。 专车司机使用打车平台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应按照信息技术服务类开具发票、 缴纳税款。消费者在消费之后有权要求提供发票, 打车软件运营者也应该主动提供相关的发票。 律师:律师: 打车平台缺打车平台缺“身份身份”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文涛律师认为,像滴滴出行、优步等都属于

14、“互联网+平台”模式,它既跟互联网有关系,又跟交通运输业有关系,但它到底属于什么行业,现在还没有划定。 按国家相关文件,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1%,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的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 6%,专车服务公司应该对应哪类增值税税率比较难界定。“对于专车企业的税收及发票问题,确实面临着诸多尴尬。目前鼓励创新,鼓励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但对滴滴出行、优步这样的企业又缺乏相关的身份认证,就导致它的处境比较尴尬。”王文涛认为,要解决税收及发票问题,应该先完善相关的制度。 (记者王晓先王世锋实习生傅楠)而内部报销时的步骤则需要相应调整:而内部报销时的步骤则需要相应调整:由于部分专车公司对开票额有规定, 累计到一定金额方在提供发票时免邮费。 很难判断发票的金额是否与实际发生的费用匹配。 我们要求申请人提供专车公司的行程单及费用, 这些信息均可以在专车软件中查找。当行程单显示金额的总和与发票金额一致时方满足报销条件。如发票金额为 240 元,共由 4 笔出行记录组成,其中一笔是因公。报销人需提供四笔出行记录的信息, 审批人员需核对因公那笔的时间及到达地, 财务需核对四笔金额是否与发票总金额一致,及发票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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