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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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3/2024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7/23/202417/23/20247/23/2024安全生产行政法规1Stillwatersrun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Wherethereislife,thereis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7/23/2024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

2、27/23/202427/23/20247/23/2024苗金明苗金明 博士博士博士博士/ / / /高工高工高工高工/ / / /律师律师律师律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10-64463490010-64463490010-64463490010-644634907/23/2024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37/

3、23/202437/23/20247/23/2024第一节第一节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起施行 )一、了解现行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一、了解现行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二、熟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二、熟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三、熟悉煤矿安全监察员的职权;三、熟悉煤矿安全监察员的职权;四、掌握煤矿安全监察的内容;四、掌握煤矿安全监察的内容;五、了解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五、了解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六、掌握煤矿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六、掌握煤矿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7/23/2024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

4、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47/23/202447/23/20247/23/2024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总则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总则1、立法目的、立法目的为了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为了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和身体健康。2、国家对煤矿实行安全监察制度、国家对煤矿实行安全监察制度第二条第二条 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

5、的规定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第三条第三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煤矿及其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的安煤矿及其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不得拒绝、阻挠。全监察,不得拒绝、阻挠。 7/23/20245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57/23/202457/23/

6、20247/23/20243、煤矿职工的举报权、煤矿职工的举报权第六条第六条 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依靠煤矿职工和工会组织。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依靠煤矿职工和工会组织。煤矿职工对事故隐患或者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煤矿安全煤矿职工对事故隐患或者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或者举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报告或者举报有功人监察机构报告或者举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报告或者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员给予奖励。 煤矿安全监察的原则和方针煤矿安全监察的原则和方针第五条第五条 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

7、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实行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实行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7/23/20246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67/23/202467/23/20247/23/2024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职责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职责1、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第八条第八条 本条例所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在省、本条例所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8、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地区煤矿安全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在大中型矿区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监察机构)及其在大中型矿区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2、地区煤监机构及其办事处的职能、地区煤监机构及其办事处的职能第九条第九条 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负责对划定区域内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负责对划定区域内的煤矿实施安全监察;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的煤矿实施安全监察;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可以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构规定的权限范

9、围内,可以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7/23/20247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77/23/202477/23/20247/23/20244、煤监机构的职责、煤监机构的职责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应当对煤矿实施经常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应当对煤矿实施经常性安全检查;对事故多发地区的煤矿,应当实施重点安全检查。国性安全检查;对事故多发地区的煤矿,应当实施重点安全检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煤矿安全工作的实际

10、情况,组织对全国煤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煤矿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对全国煤矿的全面安全检查或者重点安全抽查。矿的全面安全检查或者重点安全抽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定期公布煤矿安全监察情况。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定期公布煤矿安全监察情况。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应当每日分别向国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应当每日分别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一次煤矿安全监察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一次煤矿安全监察情况;有重大煤矿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随时报告。情况;有重大煤矿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随时

11、报告。7/23/20248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87/23/202487/23/20247/23/2024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实施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煤矿存在的安全问题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实施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煤矿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应当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涉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应当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报告。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有

12、关部门报告。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煤矿发生伤亡事故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煤矿发生伤亡事故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调查处理事故,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的事故调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调查处理事故,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的事故调查程序和处理办法进行。程序和处理办法进行。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不得接受煤矿的任何馈赠、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不得接受煤矿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在煤矿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煤矿安排、组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在煤矿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煤矿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出访

13、等活动,不得借煤矿安全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出访等活动,不得借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在煤矿为自己、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监察工作在煤矿为自己、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7/23/20249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97/23/202497/23/20247/23/20243、煤矿安全监察员的录用、煤矿安全监察员的录用第十条第十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煤矿安全监察员。煤矿安全监察员应当公道、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煤矿安全监察员。煤矿安全监察员应当公道、正派,熟悉煤矿

14、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相正派,熟悉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并经考试录用。关的工作经验,并经考试录用。煤矿安全监察员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国务院煤矿安全监察员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有关部门制定。 7/23/20241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07/23/2024107/23/20247/23/2024煤矿安全监察员的职权煤矿安全监察员的职权第十五条第

15、十五条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由煤矿安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行政处罚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程序作出决定。全监察机构依照行政处罚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程序作出决定。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煤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煤矿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决;发现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矿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决;发现威胁职工生命

16、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下达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的命令,并立即要求立即停止作业,下达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的命令,并立即将紧急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紧急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7/23/20241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17/23/2024117/23/20247/23/2024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

17、有权要求煤矿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决;发现威胁职工生命有权要求煤矿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决;发现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下达立即从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下达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的命令,并立即将紧急情况和处理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的命令,并立即将紧急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措施报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7/23/20241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27/23/2024127/23/20247/23/2024

18、煤矿安全监察的主要内容和法律规定的有关罚则煤矿安全监察的主要内容和法律规定的有关罚则(一)(一)煤矿安全监察的主要内容煤矿安全监察的主要内容1 1、监察对象、监察对象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执行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其他有关煤矿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执行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其他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情况实施监察。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情况实施监察。 7/23/20241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

19、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37/23/2024137/23/20247/23/20242 2、煤矿建设工程设计实施审查和验收、煤矿建设工程设计实施审查和验收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煤矿建设工程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煤矿建设工程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未设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施工。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施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应当自收到申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

20、计,应当自收到申请审查的设计资料请审查的设计资料之日起日内审查完毕,签署同意或者不同意之日起日内审查完毕,签署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并书面答复。的意见,并书面答复。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煤矿建设工程竣工后或者投产前,应当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煤矿建设工程竣工后或者投产前,应当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应当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应当自收到申请自收到申请验收文件之日起日内验收完毕,签署合格或

21、者不合验收文件之日起日内验收完毕,签署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意见,并书面答复格的意见,并书面答复。7/23/20241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47/23/2024147/23/20247/23/20243 3、对煤矿事故预防和应急计划时时安全监察、对煤矿事故预防和应急计划时时安全监察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监督煤矿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计划,并检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监督煤矿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计划,并检查煤矿制定的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及其落实

22、情况。煤矿制定的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及其落实情况。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矿井通风、防火、防水、防瓦斯、防毒、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矿井通风、防火、防水、防瓦斯、防毒、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者责令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者责令限期达到要求。限期达到要求。7/23/202415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

23、-61-61-61-67/23/2024157/23/2024157/23/20247/23/20244、对煤矿作业场所的安全监察、对煤矿作业场所的安全监察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改正;有关煤矿或其作业场所经复查合格的,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改正;有关煤矿或其作业场所经复查合格的,方可恢复作业:方可恢复作业:(一)未使用专用防爆电器设备的;(一)未使用专用防爆电器设备的;(二)未使用专用放炮器的;(二)未使用专用放炮器的;(三)未使用人员专用升降容器的;(三)未使用人

24、员专用升降容器的;(四)使用明火明电照明的。(四)使用明火明电照明的。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发现煤矿作业场所的瓦斯、粉尘或者其他有毒有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发现煤矿作业场所的瓦斯、粉尘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煤矿擅自开害气体的浓度超过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煤矿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采保安煤柱的,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将通巷道等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情况报告煤矿安

25、全监察机构。 7/23/202416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67/23/2024167/23/20247/23/20245、对安全技措费的监督、对安全技措费的监督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进行监督,对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矿井使用的

26、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矿井使用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应当责令立即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停止使用。 7/23/202417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77/23/2024177/23/20247/23/20246、对煤矿安全措施的监察、对煤矿安全措施的监察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煤矿安

27、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一)未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未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二)未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的;(二)未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的;(三)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的;(三)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的;(四)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四)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五)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五)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六)未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六)未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7/23/202418安

28、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87/23/2024187/23/20247/23/20247、对违章作业的监察、对违章作业的监察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发现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或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发现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发现工人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发现工人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纠正或者责令立即停止作业。纠正或者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7/23/202419安全生产法

29、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97/23/2024197/23/20247/23/20248、对违法行为纠正情况的复查、对违法行为纠正情况的复查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责令煤矿限期解决事故隐患、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责令煤矿限期解决事故隐患、限期改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限期使安全设施和条件达到限期改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限期使安全设施和条件达到要求的,应当在限期届满时及时对煤矿的执行情况进行复查并签署要求的,应当在限期届

30、满时及时对煤矿的执行情况进行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经有关煤矿申请,也可以在限期内进行复查并签署复查复查意见;经有关煤矿申请,也可以在限期内进行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意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责令煤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责令煤矿立即停止作业,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矿立即停止作业,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或者责令关闭矿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或者责令关闭矿井的,应当对煤矿的执行情况随时进行检查。井的,应当对煤矿的执行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7/

31、23/20242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207/23/2024207/23/20247/23/2024(二)违反本条例的罚则(二)违反本条例的罚则1、安全设施和条件违规、安全设施和条件违规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止生产,处万元以上万生产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止生产,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

32、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移送地质矿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移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 7/23/20242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217/23/2024217/23/20247/23/2024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煤矿矿井通风、防火、防水、防瓦斯、防毒、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煤矿矿井通风、防火、防水、防瓦斯、防毒、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

33、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达到要求,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由求,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达到要求,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并移送地质矿产主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并移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管部门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煤矿作业场所未使用专用防爆电器设备、专用放炮器、人员专用升降容煤矿作业场所未使用专用防爆电器

34、设备、专用放炮器、人员专用升降容器或者使用明火明电照明,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器或者使用明火明电照明,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改正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 7/23/20242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227/23/2024227/23/20247/23/2024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或者使

35、用不符合国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逾期不改正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逾期不改正或者不立即停止使用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或者不立即停止使用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36、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7/23/20242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237/23/2024237/23/20247/23/2024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煤矿作业场所的瓦斯、粉尘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国家煤矿作业场所的瓦斯、粉尘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经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责令立即停止作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经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拒不停止作业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处业,

37、拒不停止作业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7/23/20242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247/23/2024247/23/20247/23/20242、煤矿相关人员违反本条例、煤矿相关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煤矿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煤矿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证书上岗作业,经煤矿安全

38、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调整配备合格人员并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责令停产整顿;调整配备合格人员并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处万元以下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39、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7/23/202425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257/23/2024257/23/20247/23/2024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

40、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察指令的。 7/23/202426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267/23/2024267/23/20247/23

41、/2024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煤矿有关人员拒绝、阻碍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煤矿有关人员拒绝、阻碍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现场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万元以上安全问题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

42、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7/23/202427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277/23/2024277/23/20247/23/20243、煤矿发生事故后的处罚、煤矿发生事故后的处罚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可以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

43、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人员,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关情况和资料的。 7/23/202428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

44、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287/23/2024287/23/20247/23/20244、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违规处罚、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违规处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应当发现而没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煤矿事故隐患或者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发现事故有发现煤矿事故隐患或者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报告,或者有违隐患或者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报告,

45、或者有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7/23/202429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297/23/2024297/23/20247/23/2024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特别规定年月日年月日一、掌握重大安全隐患的范围;一、掌握重大安全隐患的范围

46、;二、熟悉煤矿行政许可的规定;二、熟悉煤矿行政许可的规定;三、熟悉停产整顿的规定;三、熟悉停产整顿的规定;四、了解关闭煤矿的要求;四、了解关闭煤矿的要求;五、了解违反本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五、了解违反本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7/23/2024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307/23/2024307/23/20247/23/2024一般规定一般规定立法目的立法目的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

47、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产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责任主体及责任人责任主体及责任人第二条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第二条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对预防煤矿生产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第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并落实预防第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并落实预防煤矿生产

48、安全事故的责任制,监督检查煤矿企业预防煤矿生产安全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制,监督检查煤矿企业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及时解决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事故的情况,及时解决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23/20243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317/23/2024317/23/20247/23/2024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

49、在省、自治区、直辖理的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市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所辖区域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负有检查对所辖区域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负有检查和依法查处的职责。和依法查处的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及时查处所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及时查处所辖区域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辖区域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对直接责对直接责任

50、人和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任人和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7/23/20243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327/23/2024327/23/20247/23/2024第七条在乡、镇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内发现有非法煤矿并第七条在乡、镇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内发现有非法煤矿并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且没有采取

51、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在;在县级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县级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内内1个月内发现有个月内发现有2处或者处或者2处以上非法煤矿处以上非法煤矿并且没有采取并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有效制止措施的,对县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县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5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有关机关和部门对存在非法煤矿负有责任的,对其他有关机关和部门对存在非法煤矿负有责任的,对主要负责人,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根据情节轻重,主要负责人,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不属于行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 7/23/20243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

53、1-61-61-67/23/2024337/23/2024337/23/20247/23/2024关于煤矿重大安全隐患的规定关于煤矿重大安全隐患的规定 第八条煤矿的通风、防瓦斯、防水、防火、防煤尘、防冒顶等第八条煤矿的通风、防瓦斯、防水、防火、防煤尘、防冒顶等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有防范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有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安全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 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除隐患: (一)超

54、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二)瓦斯超限作业的;(二)瓦斯超限作业的;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七)超层越界开采的;(七)超层越界开采的;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

55、取有效措施的;(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7/23/20243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347/23/2024347/23/20247/23/2024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十一)年产(十一)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

56、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

57、机构(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7/23/202435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357/23/2024357/23/20247/23/2024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第

58、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理和报告制度。煤矿企业应当对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煤矿企业应当对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定期组织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形定期组织排查,并将排查情况每季度向县级以上每季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应当经煤矿企业负责人签字。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应当经煤矿企业负责人签字。 煤矿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排查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煤矿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排查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

59、门或者煤矿安全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对煤矿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 7/23/202436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367/23/2024367/23/20247/23/2024 第十条煤矿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第十条煤矿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

60、然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然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提出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处处5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对3个月内个月内2次或者次或者2次以上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61、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并由颁发证照的部门立即吊销矿长资关闭该煤矿,并由颁发证照的部门立即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该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该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5年内年内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矿长。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矿长。 7/23/202437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377/2

62、3/2024377/23/20247/23/2024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有本规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情况报送有关地将情况报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方人民政府。 第十五条煤矿存在第十五条煤矿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该煤矿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该煤矿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难以有效防治的,县级以上地

63、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止生产,并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并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家进行论证。专。专家论证应当客观、公正、科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家论证应当客观、公正、科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据论证结论,作出是否关闭煤矿的决定论证结论,作出是否关闭煤矿的决定,并组织实施。,并组织实施。 7/23/202438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

64、1-61-61-61-67/23/2024387/23/2024387/23/20247/23/2024关于煤矿行政许可方面和停产整顿的规定关于煤矿行政许可方面和停产整顿的规定 第五条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第五条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擅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负责颁发前款规定证照的部门,负责颁发前款规定证照的部门,一经发现一经发现煤矿无证煤矿无证照或

65、者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应当照或者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和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并,没收违法所得和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并处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于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于2日内日内提请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提请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 7/23/202439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

66、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397/23/2024397/23/20247/23/2024 第六条负责颁发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第六条负责颁发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部门,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煤矿或者矿长颁发有关证照的,对门,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煤矿或者矿长颁发有关证照的,对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的行政处分;对政处分;对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根据情节轻

67、重,给予记大过、降级、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规定颁发证照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取得证照煤矿的前款规定颁发证照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取得证照煤矿的日常监督管理,促使煤矿持续符合取得证照应当具备的条件。日常监督管理,促使煤矿持续符合取得证照应当具备的条件。不依法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不依法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的,对的,对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分;构成犯罪

68、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3/20244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407/23/2024407/23/20247/23/2024 第十一条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颁发证照的部门应当暂扣采第十一条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颁发证照的部门应当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应当制定整改方案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

69、矿应当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安全技,落实整改措施和安全技术规定;整改结束后要求恢复生产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术规定;整改结束后要求恢复生产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自收到恢复生产申请之日起自收到恢复生产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组织日内组织验收完毕;验收完毕;验收合格的,经组织验收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验收合格的,经组织验收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有关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同监督管理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有关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同意,报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

70、,颁发证照的部门发还意,报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颁发证照的部门发还证照,煤矿方可恢复生产;验收不合格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证照,煤矿方可恢复生产;验收不合格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闭。 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擅自从事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擅自从事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倍以下的罚款款;构成犯罪的,依

71、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3/20244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417/23/2024417/23/20247/23/2024 第十二条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在停产整顿期第十二条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因间,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因监督检查不力,煤矿监督检查不力,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继续生产的,对直接在停产整顿期间继续生产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

72、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处分;对;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 7/23/20244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427/23/2024427/23/20247/23/2024有关关闭煤矿方面的规定有关关闭煤矿方面的规定 第十三条

73、对提请关闭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第十三条对提请关闭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责令立即停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止生产;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在7日内日内作出关闭或者不予关闭的决作出关闭或者不予关闭的决定,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对决定关闭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定,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对决定关闭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实施。府应当立即组织实施。 关闭煤矿应当达到下列要求:关闭煤矿应当达到下列要求: (一)吊销相关证照;(一)吊销相关证照; (二)停止供应并

74、处理火工用品;(二)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 (三)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三)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 (四)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四)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 (五)妥善遣散从业人员。(五)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7/23/20244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437/23/2024437/23/20247/23/2024 关闭煤矿未达到前款规定要求的,对组织实施关闭关闭煤矿

75、未达到前款规定要求的,对组织实施关闭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关闭的煤矿,仍有开采价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关闭的煤矿,仍有开采价值的,经依法批准可以进行拍卖。值的,经依法批准可以进行拍卖。 关闭的煤矿擅自恢复生产的,依照本规定第五条第关闭的煤矿擅自恢复生产的,依照本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款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7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3/20244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447/23/2024447/23/20247/23/2024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监督检查中,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监督检查中,1个月个月内内3次或者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次以上发现煤矿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煤矿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

77、作业人员无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该煤矿予以关闭。证上岗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该煤矿予以关闭。 7/23/202445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457/23/2024457/23/20247/23/2024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被责令停产整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者

78、关闭的煤矿,应当自煤矿被责令停产整顿或者关顿或者关闭的煤矿,应当自煤矿被责令停产整顿或者关闭之日起闭之日起3日内日内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告。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告。 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经验收合格恢复生产的,县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经验收合格恢复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自煤矿验收合格恢复生产之日起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自煤矿验收合格恢复生产之日起3日内日内在同一媒体公告。在同一媒体公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未

79、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未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进行公告的,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规定进行公告的,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的行政处分。 公告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公告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 7/23/202446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467/23/2024467/23/20247/23/2024其它方面的规定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它方面的规定及其应

80、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第二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得违反国家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投资入股煤矿规定投资入股煤矿(依法取得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不得对煤矿(依法取得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不得对煤矿的违法行为予以纵容、包庇。的违法行为予以纵容、包庇。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煤矿第二十一条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

81、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家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1周内其负责人或者周内其负责人或者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带班下井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带班下井,或者,或者下井登记档案下井登记档案虚假虚假的,责令改正,并对该煤矿企业处的,责令改正,并对该煤矿企业处3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万元以下的罚款。的罚款。 7/2

82、3/202447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477/23/2024477/23/20247/23/2024 第二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第二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煤矿职工安全手册工安全手册。 煤矿职工安全手册应当载明职工的权利、义务,煤矿重煤矿职工安全手册应当载明职工的权利、义务,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情形和应急保护措施、方法以及安全生产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情形和应急保护措施、方法以及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受理部门。隐患和

83、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受理部门。 煤矿企业没有为每位职工发放符合要求的职工安全手册煤矿企业没有为每位职工发放符合要求的职工安全手册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 7/23/202448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487/23/2024487/23/202

84、47/23/2024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煤矿有本规定第五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煤矿有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和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的,都有权向县级条第一款和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的,都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 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给予应当给予最先举报人最先举报人1000元至元至1万元的奖励,所需费用由同万元的奖励,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级财政列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85、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不及时调查处理的,对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理;不及时调查处理的,对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的行政处分。的行政处分。 7/23/202449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497/23/2024497/23/20247/23/2024

86、第三节第三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年2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 一、熟悉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一、熟悉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二、了解勘察、设计及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二、了解勘察、设计及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三、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三、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四、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定。四、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定。7/23/20245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507/23/202450

87、7/23/20247/23/202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总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总则立法目的(第一条)立法目的(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定本条例。条例。适用范围(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88、。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程及装修工程。管理原则(第三条管理原则(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7/23/20245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517/23/2024517/23/20247/23/2024主体

89、对象(第四条)主体对象(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科技政策(第五条科技政策(第五条 )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90、7/23/20245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527/23/2024527/23/20247/23/2024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六条第六条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

91、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完整。 第七条第七条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不得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工期。 7/23/20245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537/23/2024537/23/20247/23/2

92、024第八条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施的资料。依法依

93、法批准开工报告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日内,将,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部门备案。 7/23/20245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547/23/2024547/23/20247/23/2024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

94、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拆除工程施工1515日前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四)堆放、

95、清除废弃物的措施。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7/23/202455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557/23/2024557/23/20247/23/2024勘察和设计及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勘察和设计及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勘察单位(第十二条)勘察单位(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

96、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设计单位(第十三条)设计单位(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设计单位应

97、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特殊结构的结构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措施建议。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7/23/202456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

98、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567/23/2024567/23/20247/23/2024工程监理(第十四条)工程监理(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99、,并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7/23/202457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

100、1-61-61-61-67/23/2024577/23/2024577/23/20247/23/2024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1、资质条件(、资质条件(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施施工工单单位位从从事事建建设设工工程程的的新新建建、扩扩建建、改改建建和和拆拆除除等等活活动动,应应当当具具备备国国家家规规定定的的注注册册资资本本、专专业业技技术术人人员员、技技术术装装备备和和安安全全生生产产等等条条件件,依依法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管理要求(、管理要求(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施施工

101、工单单位位主主要要负负责责人人依依法法对对本本单单位位的的安安全全生生产产工工作作全全面面负负责责。施施工工单单位位应应当当建建立立健健全全安安全全生生产产责责任任制制度度和和安安全全生生产产教教育育培培训训制制度度,制制定定安安全全生生产产规规章章制制度度和和操操作作规规程程,保保证证本本单单位位安安全全生生产产条条件件所所需需资资金金的的投投入入,对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7/23/202458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

102、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587/23/2024587/23/20247/23/20243、资金要求(、资金要求(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4、机构人员(、机构人员(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

103、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7/23/202459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

104、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597/23/2024597/23/20247/23/2024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负总责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权利、义

105、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不服从管理导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

106、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7/23/20246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607/23/2024607/23/20247/23/20245、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第二十六)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107、程编制,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并,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三)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五)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七

108、)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7/23/20246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

109、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617/23/2024617/23/20247/23/2024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 7/23/20246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

110、/2024627/23/2024627/23/20247/23/20246、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

111、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

112、域。7/23/20246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637/23/2024637/23/20247/23/20247、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

113、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7/23/20246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647/23/2024647/23/20247/23/2024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伤害保险。意

114、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7/23/202465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657/23/2024657/23/20247/23/202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的具体内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的具体内容1 1、监管体

115、系、监管体系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7/23/202466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16、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667/23/2024667/23/20247/23/2024第四十条第四十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117、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有关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7/23/202467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

118、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677/23/2024677/23/20247/23/20242、监管措施、监管措施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

119、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

120、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7/23/202468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687/23/2024687/23/20247/23/20243、事故及隐患的检举、控告、投诉、事故及隐患的检举、控告、投诉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

121、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7/23/202469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697/23/2024697/23/20247/23/2024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法律规定法律规定1 1、应急救援、应急救援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县

122、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期组织演练。7/23/20247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

123、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707/23/2024707/23/20247/23/2024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程生产安全事

124、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7/23/20247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717/23/2024717/23/20247/23/20242、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事故报告(第五十条)事故报告(第五十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

125、调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7/23/202472安全生产法

126、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727/23/2024727/23/20247/23/2024事故现场保护(事故现场保护(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保管有关证物。 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

127、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7/23/20247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737/23/2024737/23/20247/23/2024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应负的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应负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1 1、有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有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

128、政主管部门或者其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责任:(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的;(二)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二)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的;(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

129、职责的其他行为。(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7/23/20247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747/23/2024747/23/20247/23/20242、注册职业人员、注册职业人员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止执业3个月以上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年内不予注册;造

130、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7/23/202475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757/23/2024757/23/20247/23/20243、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

131、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132、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

133、式架设设施验收(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合格后登记的;(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7/23/202476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767/23/2024767/23/20247/23/2024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违反本条例的规

134、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以上50以下的罚款;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

135、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7/23/202477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777/23/2024777/23/20247/23/2024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

136、;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

137、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7/23/202478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

138、61-61-67/23/2024787/23/2024787/23/20247/23/2024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事责任。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

139、受处分之日起,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7/23/202479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797/23/2024797/23/20247/23/2024其他方面其他方面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依照法定职权决定。法定职权决定。违反消防安全

140、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安全生产管理,不适用本条例。的安全生产管理,不适用本条例。第七十条第七十条 军事建设工程军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自本条例自2004年年2月月1日起施

141、行。日起施行。7/23/20248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807/23/2024807/23/20247/23/2024第四节第四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起施行 ) )一、了解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要求;一、了解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要求;二、熟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二、熟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 运输及登记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规定;运输及登记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规定;三、熟悉危险化学

142、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负的三、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负的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7/23/20248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817/23/2024817/23/20247/23/2024总总 则则1、立法目的、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2、应用范围、应用范围第二条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

143、、使用危险化学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 7/23/20248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827/23/2024827/23/20247/23/20243、危险化学品种类危险化学品种类第三条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

144、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物、有毒品和腐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品等。 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 7/23/20248

145、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837/23/2024837/23/20247/23/2024第四条第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危险化学品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146、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的培训,并经并经考核合格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方可上岗作业。 7/23/20248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

147、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847/23/2024847/23/20247/23/2024第五条第五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实施监督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一)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部门,依照本条例的

148、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括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下同)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括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下同)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国内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国内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的负责和协调,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设区的市

149、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的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由各该级人民政府确定,依照本条例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由各该级人民政府确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规定履行职责。 (二)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二)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三)质检部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

150、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负责对危险(三)质检部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四)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四)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品的登记,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7

151、/23/202485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857/23/2024857/23/20247/23/2024(五)铁路、民航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航空运输和危险化学品铁(五)铁路、民航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航空运输和危险化学品铁路、民航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交通部门负责路、民航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

152、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检查。 (六)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六)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

153、业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场经营活动。 (八)邮政部门负责邮寄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八)邮政部门负责邮寄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7/23/202486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867/23/2024867/23/20247/23/2024第六条第六条 依照本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依照本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

154、职权: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取有关资(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取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向危险化学品单位提出整改措施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向危险化学品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和建议;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时,责令立即排除或者限期(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时,责令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排除; (三)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三)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155、使用; (四)发现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四)发现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7/23/202487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877/23/2024877/23/20247/23/202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 登记的有关规定登记的有关规定(一)生产、储存和使用一)生产、储存和使用1、生产和储存的审批制度、生产和储存的审批制度第七条第七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

156、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7/23/202488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887/23/2024887/23/20247/23/20242、生产、储存企业应具备的条件、生产、储存企业应具备的条件第八条第八条 危险化学

157、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二)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二)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7/23/202489安全生产

158、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897/23/2024897/23/20247/23/2024第九条第九条 设立设立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业,应当分别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并提

159、交下列文件:提交下列文件: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二)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三)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三)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四)安全评价报告;(四)安全评价报告; (五)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五)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六)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六)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省、自治

160、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收到申请和提交的文件后,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收到申请和提交的文件后,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作出批准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依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省、自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依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

161、门颁发批准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颁发批准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知申请人。 申请人凭批准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申请人凭批准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7/23/20249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907/23/2024907/23/20247/23/2024第十条第十条 除运除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外,危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外,危险化学品的生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存数量构

162、成重大危险源源的的储存存设施施,与下列,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定: (一)居民区、商(一)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二)学校、医院、影(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院、体育场(馆)等公共)等公共设施;施; (三)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三)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区; (四)(四)车站、站、码头(按照国家(按照国家规定,定,经批准,批准,专门从事危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的除外)、机外)、机场以及公路、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路、水路交通干线、地、地铁风亭及出入

163、口;亭及出入口; (五)基本(五)基本农田保田保护区、畜牧区、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苗种生产基地;基地;(六)河流、湖泊、(六)河流、湖泊、风景名景名胜区和自然保区和自然保护区;区; (七)(七)军事禁区、事禁区、军事管理区;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的其他区域。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监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

164、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监督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督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顿;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整顿;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准后实施。 7/23/20249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917/23/2024917/23/20247/23/20245、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

165、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开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开工生产。工生产。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禁止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禁止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7/23/20249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

166、-61-61-67/23/2024927/23/2024927/23/20247/23/20246、储存要求、储存要求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理。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

167、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备案。 7/23/20249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

168、五章1-61-61-61-67/23/2024937/23/2024937/23/20247/23/20247、生产、储存、使用的其他要求、生产、储存、使用的其他要求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

169、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

170、整改方案。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中发现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7/23/20249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

171、61-61-61-67/23/2024947/23/2024947/23/20247/23/2024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化学品安全标签安全标签。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

172、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取得相应的许可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7/23/202495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

173、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957/23/2024957/23/20247/23/2024(二)经营(二)经营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1、经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经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剧毒危化品的经营许可剧毒危化品的经营许可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一)经营场所

174、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二)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二)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7/23/202496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967/23/2024967/23/20247/23/2024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经营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剧毒

175、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分别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本条例第二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申请人管理

176、综合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公安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报同级公安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申请人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手续。 7/23/202497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

177、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977/23/2024977/23/20247/23/20243、经营危化品的行为规范、经营危化品的行为规范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有下列行为: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一)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二)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二)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

178、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三)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三)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学品。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二章的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的危险化学品,其总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总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 7/23/202498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

179、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987/23/2024987/23/20247/23/20244、销售、销售/剧毒危化品应遵守的规定剧毒危化品应遵守的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年。年。 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

180、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公安部门报告。7/23/202499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997/23/2024997/23/20247/23/20245 5、购买剧毒化学品应遵守的规定、购买剧毒化学品应遵守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181、一)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设区的市(一)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二)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二)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准购证购买;(三)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三)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药、灭

182、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位销售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的式样和具体申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的式样和具体申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7/23/202410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83、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007/23/20241007/23/20247/23/2024(三)运输(三)运输1、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2 2、对运输工具的要求对运输工具的要求第三十六条第

184、三十六条 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依照本条例第二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十一条的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可使用。质检部门应当对前款规定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的槽罐以及其他容质检部门应当对前款规定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 7/23/202410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

185、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017/23/20241017/23/20247/23/20243、对运输企业的规定、对运输企业的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交通部

186、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材和防护用品。 7/2

187、3/202410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027/23/20241027/23/20247/23/20244、对运输和装卸作业的要求、对运输和装卸作业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第

188、四十条)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运运输、装卸危、装卸危险化学品,化学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章的规定和定和国家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危准的要求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措施。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不因温

189、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7/23/202410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037/23/20241037/23/20247/23/2024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

190、当地公安部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5、禁止邮寄、禁止邮寄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 7/23/202410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

191、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047/23/20241047/23/20247/23/2024(四)登记(四)登记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登记制度,并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并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

192、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登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制定。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制定。 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应当向环境保护、公安、质检、卫生等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应当向环境保护、公安、质检、卫生等有关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资料。有关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资料。 7/23/2024105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057

193、/23/20241057/23/20247/23/2024应急救援应急救援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案,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194、、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7/23/2024106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067/23/20241067/23/20247/23/2024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

195、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环境保护、质检部门。 7/23/2024107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077/23/20241077/23/20247/23/2024违反本条例应负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应负的法律责任1、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196、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法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降级或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者撤职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对不符合本条例规(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对不符合本条例

197、规定条件的涉及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定条件的涉及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许可的;化学品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许可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许可或者发现违反本发

198、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许可或者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不予查处的。条例的行为不予查处的。 7/23/2024108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087/23/20241087/23/20247/23/20242 2、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组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组织实施救援或者采

199、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织实施救援或者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或者拖延、推诿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大,或者拖延、推诿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23/2024109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

200、61-61-67/23/20241097/23/20241097/23/20247/23/20243 3、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由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检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予以关闭或者责依据各自的职权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无害化销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无

201、害化销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万元以上的,并和日用化学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万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万元的,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元的,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人员和其他直

202、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危险物品肇事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一)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 (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擅自开工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擅自开工生产危险化学品的; (三)未经审查批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擅自改建、扩建的;(三)未经审查批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擅自改建、扩建的; (四)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

203、(四)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学品经营的; (五)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五)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的。 7/23/202411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107/23/20241107/23/20247/23/20

204、244 4、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法律责任、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的,由负责危险化学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的,由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

205、作的部门或者公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立即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或者公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或者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3/202411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

206、-61-67/23/20241117/23/20241117/23/20247/23/2024第六十条第六十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危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

207、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件)上加贴、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的;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不(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不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 7/23/20

208、2411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127/23/20241127/23/20247/23/2024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立即组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立即组织救援,或者不立即向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织救援,或者不立即向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209、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国有公司、企业工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失职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人员失职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条第七十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依法拍卖其财产,用于赔偿。依法拍卖其财产,用于赔偿。 7/23/202411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

210、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137/23/20241137/23/20247/23/20245、包装、容器的生产和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包装、容器的生产和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质检部门或者交通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立即或者限综合工作的部门、质检部门或者交通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

211、,责令停产停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业整顿;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定点,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一)未经定点,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 (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未按照国家关于船舶检验的(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未按照国家关于船舶检验的规范进行生产,并经

212、检验合格的;规范进行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 (三)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三)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 (四)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四)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 (五)使用非定点企业生产的或者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包装物、容器包(五)使用非定点企业生产的或者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包装物、容器包装、盛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装、盛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7/23/202411

213、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147/23/20241147/23/20247/23/2024第五节第五节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年1月月11日日一、掌握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的规定;一、掌握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的规定;二、了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规定;二、了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规定;三、了解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的规定;三、了解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的规定;四、熟悉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规定;四、熟悉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规定;五、了解烟花爆竹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

214、法律责任。五、了解烟花爆竹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7/23/2024115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157/23/20241157/23/20247/23/2024一般规定一般规定第二条第二条烟花爆竹的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

215、物品。第三条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7/23/2024116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167/23/202

216、41167/23/20247/23/2024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公共安全管理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口检验。第五条第五条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

217、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7/23/2024117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177/23/20241177/23/20247/23/2024 第六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第六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

218、火晚会以及其他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七条国家鼓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用提高安全程度第七条国家鼓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用提高安全程度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新工艺、新配方和新技术。和提

219、升行业整体水平的新工艺、新配方和新技术。 7/23/2024118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187/23/20241187/23/20247/23/2024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的规定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的规定 第八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八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一)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二)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二)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三)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三)选

220、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四)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四)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五)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五)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六)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六)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七)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七)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八)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八)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九)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221、九)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十)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十)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23/2024119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197/23/20241197/23/20247/23/2024 第九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第九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在地在

222、地设区的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料之日起20日内日内提出安全审查初步意见,报提出安全审查初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省、自治区、直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

223、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日内进行安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安全进行安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第十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第十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的建设或者技术改造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安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生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

224、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产活动。 7/23/202412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207/23/20241207/23/20247/23/2024 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生产工序和生产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进行生产,生产工序和生产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行业标准。 第十二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第十二条生

225、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对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生产知识教育,对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从事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从事危险工序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作业人员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方可上岗作业。可上岗作业。 7/23/202412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

226、/23/20241217/23/20241217/23/20247/23/2024 第十三条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第十三条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国家标准有用量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国家标准有用量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用量。不得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用量。不得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爆竹。 第十四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第十四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

227、明燃放说明,并在烟花爆竹,并在烟花爆竹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第十五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第十五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建立购买、领用、销售登记制度,线的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建立购买、领用、销售登记制度,防止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的,防止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的,企业应当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企业应当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7/23/20241

228、2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227/23/20241227/23/20247/23/2024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规定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规定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的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 从事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

229、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第十七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十七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六

230、)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3/202412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237/23/20241237/23/20247/23/2024 第十八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十八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

231、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 理;理;(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 安安全警示标志;全警示标志;(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23/202412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247/23/20241247/23/20247/23/2024 第十九条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第十九条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

232、地省、自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对不符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233、;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申请之日起20日内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件的,核发烟花

234、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当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7/23/2024125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

235、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257/23/20241257/23/20247/23/2024 第二十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生产烟第二十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花爆竹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从事烟供应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

236、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

237、全生产许可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 7/23/2024126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267/23/20241267/23/20247/23/2024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的规定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第二十二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水路、航空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水

238、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第二十三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

239、资质证明;(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7/23/2024127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277/23/20241277/

240、23/20247/23/2024 第二十四条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第二十四条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日内对提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托运人、承运人、一次性运输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托运人、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数量。 第二十五条经由

241、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第二十五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一)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二)不得违反运输许可事项;(二)不得违反运输许可事项;(三)运输车辆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三)运输车辆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标志;(四)烟花爆竹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四)烟花爆竹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

242、六)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途中经停必须有专人看守;(六)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途中经停必须有专人看守;(七)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七)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第二十六条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应当在第二十六条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应当在3日内将烟花日内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7/23/2024128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287/23/2

243、0241287/23/20247/23/2024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规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第二十八条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地点和种类。 第三十二条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第三十二条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244、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规定。 7/23/2024129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297/23/20241297/23/20247/23/2024 第三十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第三十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

245、、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的其他地点。7/23/2024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

246、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307/23/20241307/23/20247/23/2024 第三十三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第三十三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二)燃放烟

247、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二)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三)燃放作业方案;(三)燃放作业方案;(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第三十四条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

248、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进行燃放作业。放作业。 7/23/202413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317/23/20241317/23/20247/23/2024烟花爆竹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烟花爆竹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

249、销售黑火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处2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

250、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责任。 7/23/202413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327/23/20241327/23/20247/23/2024 第三十七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第三十七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产监督

251、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处1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的;(一)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的;(二)生产工序或者生产作业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二)生产工序或者生产作业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三)雇佣未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三)雇佣未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危险工序作业的;的人员从事危险工序作业的;(四)

252、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或者使用(四)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或者使用的原料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用量限制的;的原料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用量限制的;(五)使用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五)使用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的;花爆竹的;(六)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或(六)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或者未在烟花爆竹的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者未在烟花爆竹的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7/23/202413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

253、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337/23/20241337/23/20247/23/2024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使用黑火药、烟火药、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使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未及时向引火线的企业,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未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的,由公安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的,由公安部门对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企业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丢失的物品予以追缴。对丢

254、失的物品予以追缴。 7/23/202413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347/23/20241347/23/20247/23/2024 第四十二条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第四十二条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燃

255、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放,对责任单位处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处100元以上元以上500元元以下的罚款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管理处罚。 7/23/2024135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

256、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357/23/20241357/23/20247/23/2024 第四十五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第四十五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式样;烟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式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焰火燃放许可证,由国务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焰火燃放许可证,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式样。院公安部门规定式样。 7/23/2024136安全生

257、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367/23/20241367/23/20247/23/2024第六节第六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200620062006年年年年5 5 5 5月月月月10101010日国务院日国务院日国务院日国务院466466466466号令,号令,号令,号令,2006200620062006年年年年9 9 9 9月月月月1 1 1 1日开始实施日开始实施日开始实施日开始实施7/23/2024137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

258、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377/23/20241377/23/20247/23/2024(无)(无)(无)(无)熟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适熟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适熟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适熟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用范围用范围用范围(无)(无)(无)(无)熟悉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具熟悉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具熟悉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具熟悉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申请成立企业的程序备的条件、申请成立企

259、业的程序备的条件、申请成立企业的程序备的条件、申请成立企业的程序(无)(无)(无)(无)掌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安全管理规定掌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安全管理规定掌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安全管理规定掌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安全管理规定(无)(无)(无)(无)熟悉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的条件、熟悉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的条件、熟悉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的条件、熟悉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的条件、申请成立企业的程序申请成立企业的程序申请成立企业的程序申请成立企业的程序 (无)(无)(无)(无)熟悉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和购买的安全管理熟悉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和购买的安全管理熟悉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和购买的安全管理熟

260、悉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和购买的安全管理规定规定规定规定(无)(无)(无)(无)掌握从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掌握从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掌握从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掌握从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无)(无)(无)(无)掌握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掌握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掌握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掌握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无)(无)(无)(无)熟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应负熟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应负熟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应负熟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调整前(调整前(调整前(调整前(200

261、62006年版)年版)年版)年版)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后(20082008年版)年版)年版)年版)7/23/2024138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387/23/20241387/23/20247/23/2024总则总则 第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第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第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第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

262、硝酸铵的销售、购买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适用本条例。,适用本条例。,适用本条例。,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

263、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火、起爆器材火、起爆器材火、起爆器材。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订、公布。国务院公安部门制订、公布。国务院公安部门制订、公布。国务院公安部门制订、公布。 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

264、证制度。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

265、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用爆炸物品。用爆炸物品。用爆炸物品。 7/23/2024139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397/23/20241397/23/20247/23/2024 第四条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第四条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第四条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第四条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生产、销售的生产、销售的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民用

266、爆炸物品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

267、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作。作。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

268、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7/23/202414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407/23/20241407/23/20247/23/2024 第五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单位第五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单位第五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

269、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单位第五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单位(以下称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以下称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以下称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以下称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全面负责全面负责全面负责。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是民用爆炸物品从

270、业单位是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是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是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单位,应当依,应当依,应当依,应当依法法法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民用爆炸物

271、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7/23/202414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

272、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417/23/20241417/23/20247/23/2024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过刑事处罚的人过刑事处罚的人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运输和爆破作业。运

273、输和爆破作业。运输和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

274、,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第七条国家建立第七条国家建立第七条国家建立第七条国家建立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对民用爆炸物品实,对民用爆炸物品实,对民用爆炸物品实,对民用爆炸物品实行行行行标识管理标识管理标识管理标识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建

275、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统。统。统。第九条国家鼓励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采用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安第九条国家鼓励民用

276、爆炸物品从业单位采用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安第九条国家鼓励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采用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安第九条国家鼓励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采用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性能的新技术,全性能的新技术,全性能的新技术,全性能的新技术,鼓励发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配送、爆破作业鼓励发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配送、爆破作业鼓励发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配送、爆破作业鼓励发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7/23/202414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

277、-61-67/23/20241427/23/20241427/23/20247/23/2024生产生产 第十条设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循第十条设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循第十条设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循第十条设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的原则。的原则。的原则。 第十一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十一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十一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十一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78、:(一)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规划和产业技术标准;(一)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规划和产业技术标准;(一)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规划和产业技术标准;(一)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规划和产业技术标准;(二)厂房和专用仓库的设计、结构、建筑材料、安全距离以及(二)厂房和专用仓库的设计、结构、建筑材料、安全距离以及(二)厂房和专用仓库的设计、结构、建筑材料、安全距离以及(二)厂房和专用仓库的设计、结构、建筑材料、安全距离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

279、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范;范;范;(三)生产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规程;(三)生产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规程;(三)生产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规程;(三)生产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规程;(四)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生(四)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生(四)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生(四)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人员;产岗位人员;产岗位人员;产岗位人员;(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五)有健全的安

280、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3/202414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437/23/20241437/23/20247/23/2024 第十二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国第十二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

281、物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国第十二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国第十二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国防科技工其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国防科技工其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国防科技工其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应当

282、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45日内日内日内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的,的,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书面

283、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为调整生产能力及品种进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为调整生产能力及品种进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为调整生产能力及品种进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为调整生产能力及品种进行改建、扩改建、扩改建、扩改建、扩建建建建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7/23/202414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

284、1-61-67/23/20241447/23/20241447/23/20247/23/2024 第十三条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基本第十三条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基本第十三条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基本第十三条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基本建设完成后,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建设完成后,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建设完成后,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建设完成后,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

285、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对其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在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的规定对其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在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的规定对其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在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的规定对其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在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上可证上可证上可证上标注安全生产许可标注安全生产许可标注安全生产许可标注安全生产许可。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持经标注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持经标注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持经标注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持经标注安全生产许可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

286、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全生产许可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全生产许可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全生产许可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生产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生产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生产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生产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办理业应当在办理业应当在办理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工商登记后工商登记后工商登记后3 3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日

287、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备案。备案。 7/23/2024145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457/23/20241457/23/20247/23/2024销售和购买 第十八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十八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十八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十八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规划的要求;(

288、一)符合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规划的要求;(一)符合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规划的要求;(一)符合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规划的要求;(二)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二)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二)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二)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

289、安全责任制度;(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3/2024146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467/23/20241467/23/20247/23/2024 第十九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第十九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

290、,应当向所在地省、第十九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第十九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

291、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应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应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应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当自当自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受理申请之日起受理申请之日起受理申请之日起3030日内日内日内日内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销售场所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销售场所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销售场所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等经营设施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和专用仓库等经营设施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和专用仓库等经营设施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和专用仓库等经营设施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

292、,核发民用爆核发民用爆核发民用爆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品销售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品销售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品销售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到工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到工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到工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

293、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应当在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应当在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应当在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办理工商登记后办理工商登记后办理工商登记后3 3日内,向所在日内,向所在日内,向所在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7/23/2024147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

294、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477/23/20241477/23/20247/23/2024 第二十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第二十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第二十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第二十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可可可可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

295、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超出核定的品种、产量。出核定的品种、产量。出核定的品种、产量。出核定的品种、产量。 第二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第二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第二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第二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96、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三)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三)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三)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三)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

297、(四)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四)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四)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四)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 5日内对日内对日内对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提交的有关材提交的有关材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对;对;对;对不符合条件

298、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人说明理由。人说明理由。人说明理由。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应当载明许可购买的品种、数量、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应当载明许可购买的品种、数量、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应当载明许可购买的品种、数量、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应当载明许可购买的品种、数量、购买单位以及许可的有效期限。购买单位以及许可的有效期限。购买单位以及许可的有效期限。购买单位以及许可的有效期限。 7/23/202

299、4148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487/23/20241487/23/20247/23/2024 第二十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第二十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第二十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第二十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属于民用爆炸物品的原料,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凭证购买属于民用爆炸物品的原料,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凭证购买属于民用爆炸物品的原料,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

300、凭证购买属于民用爆炸物品的原料,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购买民用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购买民用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购买民用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购买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凭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凭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凭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凭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民用爆炸物品,还应当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购买民用爆炸物品,还应当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购买民用爆炸物品,还应当提供经

301、办人的身份证明。购买民用爆炸物品,还应当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查验前款规定的许可证和经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查验前款规定的许可证和经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查验前款规定的许可证和经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查验前款规定的许可证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对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购买的,应办人的身份证明;对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购买的,应办人的身份证明;对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购买的,应办人的身份证明;对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购买的,应当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销售。当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销售。当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销售。当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销售。 第二十三

302、条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当第二十三条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当第二十三条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当第二十三条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通过银行账户进行通过银行账户进行通过银行账户进行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将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将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将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将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保存

303、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保存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保存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保存2 2年备查。年备查。年备查。年备查。 7/23/2024149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497/23/20241497/23/20247/23/2024 第二十四条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第二十四条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第二十四条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第二十四条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自民用爆炸物品买自民用爆炸物品买自

304、民用爆炸物品买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卖成交之日起卖成交之日起卖成交之日起3 3日内,将销售的品种、数量和购买单位向所在地省、日内,将销售的品种、数量和购买单位向所在地省、日内,将销售的品种、数量和购买单位向所在地省、日内,将销售的品种、数量和购买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级人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级人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级人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

305、当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3 3日内,将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日内,将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日内,将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日内,将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五条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应当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第二十五条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应当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第二十五条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应当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

306、第二十五条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应当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批。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国防科主管部门审批。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国防科主管部门审批。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国防科主管部门审批。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海关总署规定。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海关总署规定。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海关总署规定。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海关总署规定。 进出口单位应当将进出口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向收货地进出口单位应当将进出口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向收货地进出口单位应当将

307、进出口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向收货地进出口单位应当将进出口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向收货地或者出境口岸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或者出境口岸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或者出境口岸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或者出境口岸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7/23/202415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507/23/20241507/23/20247/23/2024爆破作业 第三十一条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三十一条申

308、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三十一条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三十一条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一)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一)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一)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

309、和具备国(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五)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五)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五)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五)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

310、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3/202415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517/23/20241517/23/20247/23/2024 第三十二条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第三十二条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第三十二条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第三十二条申请

311、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门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门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门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公安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公安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公安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机关应当机关应当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20日内进行

312、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爆破;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爆破;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爆破;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作业单位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作业单位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作业单位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

313、工商行政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爆破作业活动。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爆破作业活动。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爆破作业活动。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爆破作业活动。爆破作业单位应当爆破作业单位应当爆破作业单位应当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在办理工商登记后在办理工商登记后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 3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7/23/202415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

314、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527/23/20241527/23/20247/23/2024 第三十三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第三十三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第三十三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第三十三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进行专业技术培

315、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第三十四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第三十四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第三十四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第三十四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

316、目目目目,爆破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其资格等级爆破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其资格等级爆破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其资格等级爆破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的分级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分级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分级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分级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7/23/202415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537/23/20241537/23/20247

317、/23/2024 第三十五条在第三十五条在第三十五条在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作业作业作业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出申请,出申请,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318、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关应当关应当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20日内日内日内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符合条件的,符合条件的,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的

319、决定作出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实施前款规定的爆破作业,应当由实施前款规定的爆破作业,应当由实施前款规定的爆破作业,应当由实施前款规定的爆破作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企业进行监理企业进行监理企业进行监理企业进行监理,由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由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由爆破作业所在地

320、县级人民政府,由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组公安机关负责组公安机关负责组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安全警戒织实施安全警戒织实施安全警戒织实施安全警戒。 7/23/202415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1-61-61-61-67/23/20241547/23/20241547/23/20247/23/2024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未经许可未经许可未经许可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生产、销售生产、销售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民用爆炸物品的,处民用爆炸物品的,处民用爆炸物品的,处10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万元

321、以上万元以上5050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下的罚款以下的罚款以下的罚款 未经许可未经许可未经许可未经许可购买、运输购买、运输购买、运输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或者从事爆破作业的,处民用爆炸物品或者从事爆破作业的,处民用爆炸物品或者从事爆破作业的,处民用爆炸物品或者从事爆破作业的,处5 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020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下的罚款以下的罚款以下的罚款 携带民用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邮寄或者在托携带民用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邮寄或者在托携带民用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邮寄或者在托携带民用爆炸物品搭乘公共

322、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邮寄或者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民用爆炸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民用爆炸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民用爆炸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民用爆炸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没收非法的民用爆炸物品,没收非法的民用爆炸物品,没收非法的民用爆炸

323、物品,没收非法的民用爆炸物品,处处处处10001000元以上元以上元以上元以上1 1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的投资人处的投资人处的投资人处2 2万元以上万元以上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02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万元以下万元以下的罚款。的罚款。的罚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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