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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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建筑与装房屋建筑与装饰饰工程工程量工程工程量计计算算规规范范第三篇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内容内容详解解一、概况一、概况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A、附录B基础上制订的。内容包括:正文、附录、条文说明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总则、术语、工程计量,工程量清单编制,共计29项条款;附录部分包括附录A土石方工程,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附录C桩基工程,附录D砌筑工程,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附录F金属结构工程,附录G木结构工程,附录H门窗工程,附录J屋面及防水工程,附录K保温、隔热、防腐工程,附录L楼地面装饰工程

2、,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附录N天棚工程,附录P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附录Q其他装饰工程,附录R拆除工程,附录S措施项目等17个附录,其中附录R拆除工程、附录S措施项目为新编。共计557个项目,在原“08规范”附录A、附录B基础上新增188个项目,减少33个项目。具体项目变化详见宣贯教材1、结构构变化化2 2、有关、有关计量、量、计价价规定的主要定的主要变化化3、项目划分的主要目划分的主要变化化4 4、项目特征的主要目特征的主要变化化5 5、计量量单位与位与计算算规则的主要的主要变化化6 6、工作内容的主要、工作内容的主要变化化与与“08规范范”相比主要的相比主要的变化分化分为以下

3、几个方面以下几个方面二、修二、修订依据依据( (详见宣宣贯教材教材) )三、本三、本规范与范与“0808规范范”相比的主要相比的主要变化情况化情况1结构变化(1)将原“08规范”附录A、附录B内容融合为本规范,更名更名为“房屋建筑房屋建筑与装与装饰工程工程量工程工程量计算算规范范”。(2)将原“08规范”附录A中“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拆分为“附录B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与“附录C 桩基工程”。(3)附录D砌筑工程,将“08规范”“A.3砌筑工程”整个章节的顺序做了调整,分“D.1砖砌体”、“D.2砌块砌体”、“D.3石砌体”、“D.4垫层”4个小节,将砖基础、砖散水、地坪,砖地沟、明

4、沟及砖检查井纳入砖砌体中,将砖石基础垫层纳入垫层小节,将砖烟囱、水塔、砖烟道取消,移入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4)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取消“08规范”“混凝土构筑物”小节,移入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新增常用的“化粪池、检查井”项目。(5)附录F金属结构工程中,单列“F.1钢网架“小节,将钢屋架、钢托架、钢桁架、钢架桥归并为F.2小节,将原“08规范”“金属网”更名为“F.7金属制品”小节,将金属网及其他金属制品统一并入金属制品小节。(6)附录G木结构工程中,将原“08规范”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小节移入附录H门窗工程中,增列“G.3屋面木基层”小节。(7)附录J屋面及防水工程中

5、,将“08规范“瓦型材屋面”更名为“J.1瓦型材及其他屋面”,将“屋面防水”更名为“J.2屋面防水及其他”,将“墙、地面防水、防潮”,拆分为“J.3墙面防水、防潮”和“J.4楼(地)面防水、防潮”二个小节。(8)附录K保温、隔热、防腐工程中,将“08规范”“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更名为“保温、隔热、防腐工程”,同时将“保温隔热”调到“防腐面层”、“其他防腐”的前面。(9)将原“08规范”附录“B.1楼地面工程”更名为“附录L楼地面装饰工程”,“扶手、栏杆、栏板装饰”移入附录Q其他装饰工程中。(10)将原“08规范”附录“B.2墙、柱面工程”更名为“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6、11)增补附录R拆除工程。(12)增补附录S措施项目,包括“S.1”、“S.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S.3垂直运输”、“S.4超高施工增加”、“S.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S.6施工排水、降水”、“S.7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等小节。2 2、有关、有关计量、量、计价价规定的主要定的主要变化化(1)土石类别的划分。 1)原“08规范”“表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重新定义整理。其中:土壤分类按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定义;岩石分类按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整理

7、。 2)取消原“08规范”“表土质鉴别表”,桩与地基基础工程土壤及岩石分类执行新规范统一的“表A.1-1土壤分类表”及“表A.2-1岩石分类表”。(2)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与市政工程保持一致。(3)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措施项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对此,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4)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不再另列,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构件成品价(混凝土

8、、钢筋和模板等)应计入综合单价中。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和造价信息组价。(5)金属结构构件按成品编制项目,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6)门窗(橱窗除外)按成品编制项目,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7)对于工程量具有明显不确定性的项目,如挖淤泥、硫砂,桩,注浆地基,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等,在注中明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设计没有明确,其工程数量可为暂估量,结算时按现场签证数量计算。(8)为了计价方便,建筑物超高人工和机械降效不进入综合单价,与计价定额保

9、持一致,进入“超高施工增加”项目。3 3、项目划分的主要目划分的主要变化化项目划分坚持“简洁适用,方便使用”原则,体现先进性、科学性、适用性。(1)增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项目。例如:现浇混凝土短肢剪力墙、声测管、机械连接、钢架桥、断桥窗、自流地坪楼地面等。(2)将“防水工程”从原“08规范”附录“B.1楼地面工程、瓦屋面项目”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置楼地面防水、防潮项目;将油漆工程从原“08规范”附录“A.5木结构工程”、“A.6金属结构工程”、“B.4门窗工程”分离出来,在本规范附录N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中,增补与之相匹配的相关油漆项目。(3)将砖基础与其垫层独立开来,单独在附录D砌筑工程

10、中设置除混凝土垫层之外的垫层项目。(4)在本规范附录L楼地面装饰工程中单独设置“平面砂浆找平层”项目,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中单独设置“立面砂浆找平层”项目,此项目适用于仅做找平层的平面、立面抹灰,屋面及墙面做防水工程和保温工程的找平层也按此项目执行。(5)原“08规范”“A.7屋面及防水工程”“瓦屋面”项目中,将“檩条、椽子、 走水条和挂瓦条”从项目中分离出来,单独在附录G木结构工程中设置“屋面木基层”项目。(6)原“08规范”附录“B.4门窗工程”项目设置显得重复零乱,此次修订进行了大量综合和归并。例如:1)将镶板木门、企口板门、实木装饰门、胶合板门、夹板装饰门、木纱门、综合归

11、并为“木质门”项目。2)将金属平开门、金属推拉门、金属地弹门、全玻门(带金属扇框)、金属半玻门(带扇框)、塑钢门综合归并为“金属(塑钢)门”项目。3)将木质平开窗、木质推拉窗、矩形木百叶窗、异形木百叶窗、木组合窗、木天窗、矩形木固定窗、异形木固定窗、装饰空花木窗综合归并为“木质窗”。4)将金属推拉窗、金属平开窗、金属固定窗、金属组合窗、塑钢窗、金属防盗窗综合归并为“金属(塑钢、断桥)窗”项目。(7)对措施项目均以清单形式列出了项目,对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列有项目特征、计量单位、计算规则。原“08规范”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措施项目“2.3室内空气污染测试”取消(因第三方检测),在原“08规范”基础上

12、增补“非夜间施工照明”、“超高施工增加”项目。4 4、项目特征的主要目特征的主要变化化(1)对整个项目价值影响不大、难于描述或重复的项目特征均取消,例如:砖墙体高度、现浇混凝土柱、梁截面尺寸、柱高、梁底柱高、混凝土拌和料、颜色等。(2)对“08规范”没有反映的体现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或对计价(投标报价)有影响的项目特征,进行了增补。例如:现浇混凝土构件增补了“混凝土种类”;门窗增补了“代号及洞口尺寸”,防水项目增补了“厚度”等。(3)按招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因此,取消“品牌”的项目特征描述。(4)金属构件、门窗工程等均以成品编制项目,凡有关“制作”的项目特征

13、描述均取消。例如:门窗工程取消“框断面尺寸、材质、骨架材料种类、面层材料的品种、规格、品牌、颜色、五金材料品种、规格等”。(5)对项目特征不能笼统归并在一起的,均拆分且单独表述其特征。例如:木纱门与木门,石材门窗套与其他材质门窗套等独立表述。(6)对项目特征不能准确描述的情况做了如下明示:1)土壤分类应按本规范A.1-1土壤分类表确定,如土壤类别不能准确划分时,招标人可注明为“综合,由投标人根据地勘报告决定报价”。2)对于地基处理与桩基工程的地层情况描述按表A.1-1土壤分类表和表A.2-1岩石分类表的规定,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按单位工程各地层所占比例(包括范围值)进行描述。对无法准确描述的

14、地层情况,可注明“由投标人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自行决定报价”。(7)对施工图设计标注做法“详见标准图集”时,也明示了“在项目特征描述时,应注明标注图集的编码、页号及节点大样”。5 5、计量量单位与位与计算算规则的主要的主要变化化(1)方便操作,本规范部分项目列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但编制清单时,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同一招标工程选择其中一个确定,例如:金属结构油漆列有“t”、“m2”,柜类、货架列有“个”、“m”等两个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2)“平整场地”改为“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3)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计算规则按原“08规范”不变,但在注中说明:挖沟槽、基

15、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沟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本规范规定的工作面、放坡计算。(4)钢筋计量在注中说明,现浇构件中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应并入钢筋工程量内,除设计(包括规范规定)标明的搭接外,其他施工搭接不计算工程量,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5)钢结构将“不扣除切边切肢”以及“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以厚计算”取消,改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金属构件切边、切肢、不规则及多边形钢板发生的损耗在

16、综合单价中考虑。(6)膜结构屋面改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需要覆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7)楼(地)面防水、防潮,增补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楼(地)面防水反边高度300mm算作地面防水。反边高度300mm按墙面防水计算”,且在注中说明:墙面、楼(地)面、屋面防水搭接及附加层用量不另行计算。(8)石材楼地面和块料楼地面计算规则改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6 6、工作内容的主要、工作内容的主要变化化(1)“08规范”“附录石方工程“中取消有关爆破的工作内容,单独执行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石砌体增加“吊装”,砖检查井取消“土方挖运、回填”,

17、执行管沟土石方项目。(3)金属结构、木结构、木门窗、墙面装饰板、柱(梁)装饰、天棚装饰均取消项目中的“刷油漆”,单独执行附录P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与此同时,金属结构以成品编制项目,各项目中增补了“补刷油漆”的内容。(4)金属结构、木门窗以成品编制项目,均取消有关“制作、运输”的工作内容。 (5)楼(地)面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取消“防水层铺设、垫层铺设”,在注中说明:楼地面混凝土垫层按附录E.1现浇混凝土基础中垫层项目编码列项,除混凝土外的其他材料垫层按附录“D.4垫层“项目编码列项。(6)墙面装饰板、柱(梁)装饰项目取消“砂浆制作、运输、底层抹灰”工作内容。四、正文部分内容四、正文部分内容详解

18、解1 1 总 则【条文条文】1.0.1 为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意义。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此条在“08规范”基础上新增,此次“08规范”修订,将分别制定“计价”与“工程量计算”规范,因此,新增此条。【条文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说明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

19、范的适用范围是工业与民用的房屋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计量”。此条在“08规范”基础上新增,将“08规范”“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计量”有关规定纳入本规范。【条文条文】1.0.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执行本规范的范围,明确了无论国有投资的资金和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工程计量必须执行本规范。此条在“08”计价规范基础上新增,进一步明确本规范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重要性。【条文条文】1.0.4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20、规定。【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其他标准的关系。此条明确了本规范的条款是建设工程计价与计量活动中应遵守的专业性条款,在工程计量活动中,除应遵守本规范外,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此条系从“08规范”复制。2 2 术 语【条文条文】2.0.1 工程量计算 measurement quantities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要点要点说明明】“工程量计算”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

21、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条文条文】2.0.2 房屋建筑 building construction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以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要点要点说明明】“房屋建筑房屋建筑”是指在固定地点,是指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覆盖以盖以进行生活、生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或其他活动的的实体,可分体,可分为工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建筑与民用建筑。房屋建筑物与其他建筑物区房屋建筑物与其他建筑物区别在于:一是有固定地点;二是在于:一是有固定地

22、点;二是实物体;三是功物体;三是功能能满足足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生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生产、生活的庇、生活的庇护覆盖,用于工覆盖,用于工业与民用。与民用。【条文条文】2.0.3 工业建筑 industrial construction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要点要点说明明】“工业建筑”是指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明确了工业建筑功能是提供生产使用,也进一步明确与生产使用相关联的建筑物亦归属工业建筑。【条文条文】2.0.4 民用建筑 civil const

23、ruction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要点要点说明明】“民用建筑”是指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明确了与工业建筑的区别是非生产性建筑物,又隶属房屋建筑,主要体现在居住和公共使用。3 3 工程工程计量量【条文条文】3.0.1 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 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 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 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规定了工程量计

24、算的依据。明确工程量计算,一是应遵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的各项规定;二是应依据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进行计算;三是,计算依据必须经审定通过。【条文条文】3.0.2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的相关规定执行。【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进一步规定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相对工程造价而言,工程计价与计量是两个必不可少的过程,工程计量除了遵守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外,必须遵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 【条文条文】3.0.3 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

25、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规定了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项目,在工程计量时,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作为计量单位,在同一个建设项目(或标段、合同段)中,有多个单位工程的相同项目计量单位必须保持一致。【条文条文】3.0.4 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1 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2 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 以“个”、“件”、“根”、“组”、“系统”

26、为单位,应取整数。【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规定了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工程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体现了统一性。(1)以“t”为单位,应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2)以“m3”、“m2”、“m”、“kg”为单位,应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以“个”、“项”等为单位,应取整数。【条文】3.0.5 本规范各项目仅列出了主要工作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者外,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所列或未列的全部工作内容。【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工作内容应按以下三个方面规定执行:(1)本规范对项目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规定,除另有规定和说明外,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所未列内容或未

27、发生,不应另行计算。(2)本规范附录项目工作内容列出了主要施工内容,施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机械移动、材料运输等辅助内容虽然未列出,但应包括。(3)本规范以成品考虑的项目,如采用现场制作的,应包括制作的工作内容。【条文】3.0.6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涉及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仿古建筑工程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的相应项目执行;采用爆破法施工的石方工程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28、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的相应项目执行。【要点说明】本条指明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与其他“工程量计算规范”在执行上的界线范围和划分,以便正确执行规范。对于一个房屋建设项目来说,不仅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要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其他专业工程项目也要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的要求。此条为编制清单设置项目明确了应执行的规范。 4 4 工程量清工程量清单编制制4.1 4.1 一般一般规定定【条文条文】4.1.1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1 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

29、术资料。5拟定的招标文件。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 其他相关资料。【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本条从“08规范”移植,依据上增加“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计价规范GB50500”内容。体现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量清单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不仅应依据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同时应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依据。【条文条文】4.1.2 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30、范GB50500的相关规定编制。【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为新增条款,规定了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其他项目清单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规费项目清单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税金项目清单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条文条文】4.1.3 4.1.3 编制工程量清制工程量清单出出现附附录中未包括的中未包括的项目,目,编制人制人应作作补充,充,并并报省省级或行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案,省级或行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

31、总报住房和城住房和城乡建建设部部标准定准定额研究所。研究所。补充充项目的目的编码由本由本规范的代范的代码0101与与B 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成,并应从从01B00101B001起起顺序序编制,同一招制,同一招标工程的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目不得重码。补充的工程量清充的工程量清单需附有需附有补充充项目的名称、目的名称、项目特征、目特征、计量量单位、工程量位、工程量计算算规则、工作内容。不能、工作内容。不能计量的措施量的措施项目,需附有目,需附有补充充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包含范围。 【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从“08规范”移植。工程建设中新材料、新技术、新工

32、艺等不断涌现,本规范附录所列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可能包含所有项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当出现本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清单项目时,编制人应作补充。在编制补充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1)补充项目的编码应按本规范的规定确定。具体做法如下: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01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1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2)在工程量清单中应附补充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3)将编制的补充项目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补充项目举例(表3-2):表表3-2 M.11 3-2 M.11 隔隔墙(编码:011211011211)项

33、目目编码项目名称目名称项目特征目特征计量量单位位工程量工程量计算算规则工作内容工作内容01B001成品GRC隔墙1隔墙材料品种、规格2隔墙厚度3嵌缝、塞口材料品种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1骨架及边框安装2隔板安装3嵌缝、塞口附附录M M 墙、柱面装、柱面装饰与隔断、幕与隔断、幕墙工程工程4.2 4.2 分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工程【条文条文】4.2.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从“08规范”移植,规定了构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项目编码、项目

34、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这五个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不可。【条文条文】4.2.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从“08规范”移植,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编码的表示方式:十二位阿拉伯数字及其设置规定。各位数字的含义是:一、二位为专业工程代码(0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02仿古建筑工程;03通用安装工程;04市政工程;05园林绿化工程;06矿山工程;07构筑物工程;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09爆破工程。以

35、后进入国标的专业工程代码以此类推);三、四位为附录分类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当同一标段(或合同段)的一份工程量清单中含有多个单位工程且工程量清单是以单位工程为编制对象时,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特别注意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的设置不得有重码的规定。例如一个标段(或合同段)的工程量清单中含有三个单位工程,每一单位工程中都有项目特征相同的实心砖墙砌体,在工程量清单中又需反映三个不同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砌体工程量时,则第一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应为,第二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应为,第三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

36、码应为,并分别列出各单位工程实心砖墙的工程量。 【条文条文】4.2.3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的确定原则。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从“08规范”移植。本条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名称应按附录中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特别是归并或综合较大的项目应区分项目名称,分别编码列项。例如:门窗工程中特殊门应区分冷藏门、冷冻间门、保温门、变电室门、隔音门、防射线门、人防门、金库门等。【条文条文】4.2.4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要点要点说明明】本

37、条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的描述原则。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从“08规范”移植。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对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但有些项目特征用文字往往又难以准确和全面地描述清楚。因此,为达到规范、简洁、准确、全面描述项目特征的要求,在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1)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应按附录中的规定,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2)若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图集或图号的方式。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

38、文字描述。【条文条文】4.2.5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原则。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从“08规范”移植。强调工程计量中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本规范第条有关规定。【条文条文】4.2.6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量单位的确定原则。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从“08规范”移植,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本规范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当计量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应根据所编工程量清单

39、项目的特征要求,选择最适宜表现该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和组成综合单价的单位。例如:门窗工程的计量单位为“樘/m2”两个计量单位,实际工作中,就应选择最适宜,最方便计量和组价的单位来表示。 【条文条文】4.2.7 本规范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措施项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对此,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规定了现浇混凝土模板的内容。本条为新增条款。对现浇混凝土模板采用两种方式进行编制,既考虑了各

40、专业的定额编制情况,又考虑了使用者方便计价。即:本规范对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一方面“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以立方米计量,与混凝土工程项目一起组成综合单价;另一方面又在措施项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以平方米计量,单独组成综合单价。上述规定包含三层意思:一是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同一个标段(或合同段)中在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一;二是招标人若采用单列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必须按本规范所规定的计量单位、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列出清单,同时,现浇混凝土项目中不含模板的工程费用,三是若招标人若不单列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不再编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清单,即意味着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

41、单价中包括了模板的工程费用。例如:现浇混土柱,招标人选择含模板工程;在编制清单时,不再单列现浇混凝土柱的模板清单项目,在组成综合单价或投标人报价时,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的费用。反之,若招标人不选择含模板工程,在编制清单时,应按本规范附录S措施项目中“S.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单列现浇混凝土柱的模板清单项目,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特征和计量单位。 【条文条文】4.2.8 本规范对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不再另列。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构件成品价(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规定了预

42、制混凝土构件的内容。本条为新增条款。本规范预制构件以现场预制编制项目,与“08规范”项目相比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模板的措施费用不再单列,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成品价(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费用)计入综合单价中,即:成品的出厂价格及运杂费等进入综合单价。综上所述,预制混凝土构件,本规范只列不同构件名称的一个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其中已综合了模板制作和安装、混凝土制作、构件运输、安装等内容,编制清单项目时,不得将模板、混凝土、构件运输、安装分开列项,组成综合单价时应包含如上内容。若采用现场预制,预制构件钢筋按本规范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

43、“E.15钢筋工程”相应项目编码列项;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组成综合单价中,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费用。 【条文条文】4.2.9 金属结构构件按成品编制项目,构件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规定了金属结构构件的内容。本条为新增条款。本规范中金属结构件按照目前市场应以工厂成品化生产的实际,按成品编制项目,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应进入综合单价,不得再单列金属构件制作的清单项目。【条文条文】4.2.10 门窗(橱窗除外)按成品编制项目,门窗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

44、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规定了门窗的内容。本条为新增条款。按照目前市场门窗均以工厂化成品生产的情况,本规范门窗(橱窗除外)按成品编制项目,成品价(成品原价、运杂费等)应计入综合单价。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即制作的所有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不得再单列门窗制作的清单项目。 4.3 4.3 措施措施项目目本节共2条,均为新增,其中一条为强制性条文;与“08规范”相比,内容变化较大,一是,将原“08规范”中“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项目移入本规范附录R措施项目中,二是所有的措施项目均以清单形式列出了项目,对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列出了项目特征、计量单位、计算规则,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仅列出项目编码、项

45、目名称和包含的范围。【条文条文】4.3.1 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本规范4.2分部分项工程的规定执行。【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对措施项目能计量的且以清单形式列出的项目(即单价措施项目)作出了规定。本条为新增强制性条文,规定了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即单价措施项目),也同分部分项工程一样,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同时明确了措施项目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本规范4.2分部分项工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范4.2节中,第条第条对相关内容作出了规定,且均为强制

46、性条款。 表3-3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某工程序号序号项目目编码项目名称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目特征描述计量量单位位工程量工程量金金额(元)(元)综合单价合价1011701001001综合脚手架1建筑结构形式:框剪2檐口高度:60mm218000例如:综合脚手架(表3-3)【条文条文】4.3.2 措施项目中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本规范附录S措施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要点要点说明明】本条对措施项目不能计量的且以清单形式列出的项目(即总价措施项目)作出了规定。本条为新增条款,针对本规范对

47、不能计量的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但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措施项目(即总价措施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清单项目,不必描述项目特征和确定计量单位。 例如:安全文明施工、夜间施工(表3-4)表3-4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某工程序号序号项目目编码项目名称目名称计算基算基础费率率(%)金金额(元)(元)调整整费率(率(%)调整后金整后金额备注注1011707001001安全文明施工定额基价2011707002001夜间施工定额人工费五、附录部分主要变化附附录A A 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工程1项目划分1)土方工程:挖基础土方拆分为

48、:挖沟槽土方、挖基坑土方。2)石方工程:石方开挖拆分为:挖一般石方、挖沟槽石方、挖基坑石方。3)回填:增加余方弃置。2项目特征1)取消描述的项目特征:土方工程:挖土方取消挖土平均厚度描述。石方工程:取消爆破工程项目特征描述。2)土石方回填,项目特征描述修改为:密实度要求,填方材料品种,填方粒径要求;填方来源、运距。3计量单位与工程量计算规则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的计算规则中将原来的“首层面积”改为“首层建筑面积”;管沟土方增加以立方米计量的单位及计算规则。2)石方工程:增加挖沟槽石方、挖基坑石方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管沟石方增加以立方米计量的单位及计算规则。4工作内容石方工程:取消爆破工程的工

49、作内容。5其他1)土方工程:增加规定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为: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取消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增加按照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规定土分类列表。取消带型基础应按不同底宽和深度,独立基础和满堂基础应按不同底面积和深度分别编码列项。增加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应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表、A.1.1-5 规定计算。取消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增加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放坡系统表、基础施工所

50、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增加淤泥名词解释等七条注释。 2)石方工程:取消“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按照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的岩石类别分类列表。取消“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增加“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3)石方回填:执行“回填方”项目。6、使用本附录应注意的问题1)土壤及岩石分类,重新进行了定义和整理,在使用新规范时,对土壤和岩石的类别划分按新标准执行。2)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以新的一般土方、沟槽、基坑的划分标准确定清单项目。3)安装工程的管沟土石方项目,按本规范附录A土石方工程相应编码列项。石方爆破按爆破工程计量规范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51、4)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如何计量,本规范有了新的规定。 附表附表B B 地基地基处理与理与边坡支坡支护工程工程 1.项目划分1)地基处理部分:增加换填垫层、铺设土工合成材料、预压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深层搅拌桩、夯实水泥土桩、石灰桩、注浆地基、柱锤冲扩桩、褥垫层项目,将振冲灌注碎石拆分为振冲密实(不填料)和振冲桩(填料)。2)基坑与边坡支护部分:将原锚杆支护、土钉支护划分为锚杆(锚索)、土钉,以及喷射混凝土、水泥砂浆。增加咬合灌注桩、圆木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型钢桩、钢板桩、钢筋混凝土支撑、钢支撑项目。2项目特征1)将原“土壤级别”改为“地层情况”。2)增加对空

52、桩长度的描述。3)取消对根数的描述。3计量单位与工程量计算规则1)锚杆(锚索)、土钉项目以“m/根”为计量单位。2)将振冲密实(不填料)项目的计量单位改为“m2”,将振冲密实(填料)项目的计量单位改为“m/m3”。4工作内容增加打桩、锚杆(锚索)、土钉和喷射项目的工作平台搭拆。5使用本附录应注意的问题1)对地层情况的描述按表A.1-1和表A.2-1的土石划分,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进行描述,为避免描述内容与实际地质情况有差异而造成重新组价,可采用以下方法处理:第一种方法是描述各类土石的比例及范围值;第二种方法是分不同土石类别分别列项;第三种方法是直接描述“详勘察报告”。2)为避免“空桩长度、桩

53、长”的描述引起重新组价,可采用以下方法处理:第一种方法是描述“空桩长度、桩长”的范围值,或描述空桩长度、桩长所占比例及范围值;第二种方法是空桩部分单独列项。3)对于“预压地基”、“强夯地基”和“振冲密实(不填料)”项目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即根据每个点位所代表的范围乘以点数计算,如图3-5。 图3-5 工程量计算示意图附附录C C 桩基工程基工程1.项目划分1)打桩部分,增加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钢管桩、截(凿)桩头项目,并将“接桩”工作内容合并于上述项目中。2)灌注桩部分,将原混凝土灌注桩分为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沉管灌注桩、干作业成孔灌注桩、挖孔桩土(石)方、人工挖孔灌注桩。增

54、加钻孔压浆桩、灌注桩后压浆项目。2项目特征1)将原“土壤级别”改为“地层情况”。2)增加对空桩长度的描述。3)取消对根数的描述。3计量单位与工程量计算规则对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沉管灌注桩、干作业成孔灌注桩、人工挖孔灌注桩增加“m3”作为计量单位。 4工作内容增加打桩项目的工作平台搭拆。5使用本附录应注意的问题1)对地层情况的描述按表A.1-1和表A.2-1的土石划分,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进行描述,为避免描述内容与实际地质情况有差异而造成重新组价,可采用以下方法处理:第一种方法是描述各类土石的比例及范围值;第二种方法是分不同土石类别分别列项;第三种方法是

55、直接描述“详勘察报告”。2)为避免“空桩长度、桩长”的描述引起重新组价,可采用以下方法处理:第一种方法是描述“空桩长度、桩长”的范围值,或描述空桩长度、桩长所占比例及范围值;第二种方法是空桩部分单独列项。 附附录D D 砌筑工程砌筑工程1项目划分在“08”规范基础上调整为以下四节:1)砖砌体:砖基础、空心砖墙、砖检查井、砖水池、化粪池、零星砌砖、砖散水、砖地坪、砖地沟、砖明沟移至此节;增加多孔砖墙、多孔砖柱、挖孔桩砖护壁。2)砌块砌体:取消空心砖柱;空心砖墙移至砖砌体。3)石砌体:与原规范保持一致。4)垫层(除混凝土垫层外):此节为新增。 2项目特征1)对整个项目价值影响不大或难于描述或重复的

56、项目特征均取消。 砖砌体:砖基础取消基础深度描述;砖墙体取消墙体厚度、墙体高度的描述;砖柱取消柱截面、柱高的描述;砖散水、砖地坪、砖地沟、砖明沟增加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的描述。砌块砌体:取消砌块墙体厚度、勾缝要求的描述。石砌体:石基础取消基础深度描述;石墙、石挡土墙取消厚度描述;石柱、石栏杆取消截面描述。2)垫层:增加垫层的项目特征描述。3计量单位与工程量计算规则1)砖砌体:增加挖孔桩砖护壁计算规则;零星砌砖增加平方米、米、个不同计量单位的计算规则;砖地沟、明沟增加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的计算规则。2)砌块砌体:与原规范保持一致。3)石砌体:与原规范保持一致。4)垫层:增加垫层的计算规则。4工作

57、内容1)砖砌体:与原规范保持一致。2)砌块砌体:与原规范保持一致。3)石砌体:此节除石地沟、明沟外统一增加吊装工序,石挡土墙增加变形缝、泄水孔抹灰、滤水层等工序。4)垫层:增加垫层的工作内容。5其他1)砖砌体:增加适用范围、相关编码列项等十四条注释。2)砌块砌体:增加4条注释。3)石砌体:增加适用范围、相关编码列项等12条注释。6、使用本附录应注意的问题1)本附录列有垫层项目,主要指除混凝土垫层按附录E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外,没有包括垫层要求的清单项目应按本附录垫层项目编码列项,例如:灰土垫层、楼地面等(非混凝土)垫层按本附录编码列项。2)砖砌构筑物(检查井除外)按构筑物工程计量规范相应项目编码

58、列项。3)本附录列有石作工程项目,在使用上要与仿古建筑工程相区别,若是仿古石作项目,应按仿古建筑工程相应项目编码列项。附附录E E 混凝土及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筋混凝土工程1.项目划分本章共计17节76个项目,在“08规范”基础上,增加10项,取消构筑物4项。具体变化如下:1)现浇混凝土柱:增加 “构造柱”1项。2)现浇混凝土墙:增加 “短肢剪力墙”、“挡土墙”1项。3)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增加“台阶”、“扶手”、“化粪池底”、“化粪池壁”、“化粪池顶”、“检查井底”、“检查井壁”、“检查井顶”4项。4)钢筋工程:增加 “支撑钢筋(铁马)”、“声测管”2项。5)螺栓、铁件:增加 “机械连接”

59、1项。2.项目特征1)取消对整个项目价值影响不大或难于描述的内容,如混凝土拌和料、柱截面尺寸、柱高、梁截面尺寸、梁底标高、墙类型、墙厚 等的描述。2)在注中说明:“如为毛石混凝土基础,项目特征应描述毛石所占比例”。3.计量单位与工程量计算规则1)其他预制构件 增加以“m2”、“根”为计量单位。2)计算规则变化钢筋计算规则在备注中说明如下:现浇构件中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等,应并入钢筋工程量内。除设计(包括规范)标明的搭接外,其他施工搭接不计算工程量,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4工作内容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实体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中增加模板及支架的内容,并在正文中说明: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

60、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清单,即模板及支架工程不再单列,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实体项目执行,综合单价中应包含模板及支架。2)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工作内容中增补了模板工程。5、使用本附录应注意的问题1)基础现浇混凝土垫层项目,按本附录垫层项目编码列项。2)混凝土种类指清水混凝土、彩色混凝土等,若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或现场搅拌混凝土,在项目特征描述时,应注明。3)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本规范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制作、安装、拆除,不再单列,钢筋按预制构件钢筋项目编码列项。若是成品构件,钢筋和模板工程均不再单列,综合单价中包括钢筋和模板的费用。4)现浇构件中

61、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以及螺栓、预埋铁件、机械连接的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清单时,如果设计未明确,其工程数量可为暂估量,实际工程量按现场签证数量计算。5)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筑物项目,按构筑物工程相应项目编码列项。6、典型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实例 附附录F F 金属金属结构工程构工程1项目划分1)新增钢桥架、空调百页护栏、成品栅栏、成品雨篷、钢丝网加固、钢板天沟、后浇带金属网等项目。2)为了与装饰栏杆相区别将“钢栏杆”更名为“钢护栏”。2项目特征1)将“重量”统一更名为“质量”。2)增补“螺栓种类和防火要求”,取消“油漆品种、刷漆遍数”,单独执行油漆章节。3计量单位与工程

62、量计算规则1)取消“不扣除切边、切肢”及“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钢网架项目中,取消“不扣除螺栓的质量”,即螺栓的质量要计算。不扣除“螺栓”的质量。2)在钢楼板项目中,将“不扣除柱、垛及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改为“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柱、垛及孔洞所占面积”。3)金属网栏项目中,计算规则改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展开面积计算”。4工作内容1)取消刷油漆,单独执行油漆章节。2)部分钢构件项目按工厂成品化生产考虑编制项目,取消工作内容中“制作、运输”同时增补“补刷油漆”的内容。例如:钢网架、钢屋架、钢托架、钢桁架、钢桥架、钢柱、梁、楼板、墙

63、板、钢支撑、拉条、檩条、天窗架、挡风架、墙架等项目均按成品编制项目。5其他相关问题处理:1)金属构件切边,不规则及多边形钢板发生的损耗在综合单价中考虑。2)防火要求指耐火极限。3)金属结构工程中部分钢构件按工厂成品化生产编制项目,购置成品价格或现场制作的所有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中。6使用本附录应注意的问题1)为了与装饰栏杆相区别此次修订将“钢栏杆”更名为“钢护栏”,装饰性栏杆按本规范“附录Q其他装饰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2)在工程量计算规则中,取消“不扣除切边,切肢”及“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在金属结构工程计量上,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按设计图示实际面积乘

64、以厚度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金属构件切边、切肢以及不规则及多边形钢板发生的损耗在综合单价中考虑。3)钢构件除了极少数外均按工厂成品化生产编制项目,对于刷油漆按两种方式处理:一是若购置成品价不含油漆,单独按本规范附录P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二是若购置成品价含油漆,本规范工作内容中含“补刷油漆”。 附附录G G 木木结构工程构工程1项目划分1)将瓦屋面的檩条、椽子木基层的工作内容取消,在本章单独增列木檩条及屋面木基层项目。2)将原“08规范”附录“厂库房大门、特种门”移入附录H门窗工程中。2项目特征1)在木屋架中增补“拉杆及夹板种类”,钢木屋架中增补“钢材品种规格、型号”。2)在楼梯

65、中增补“楼梯形式”。3)取消油漆品种、刷漆遍数描述,单独执行油漆章节。3计量单位与工程量计算规则木屋架计量单位增加“m3”计量,相应增加“以m3”计量的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的规格尺寸以体积计算”。4工作内容木屋架、木构件及屋面木基层均取消刷油漆,单独执行油漆章节。5、使用本附录应注意的问题1)“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按本规范附录H门窗工程相应项目编码列项。2)木结构“刷油漆”,按本规范附录P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编码列项。附附录H H 门窗工程窗工程1项目划分1)因原“08规范”项目设置显得零乱,此次修订进行了大量的综合和归并,具体如下:木门:将镶板木门、企口板门、实木装饰门、胶合板门、夹板

66、装饰门、木纱门、综合归并为“木质门”项目。金属门:将金属平开门、金属推拉门、金属地弹门、全玻门(带金属扇框)、金属半玻门(带扇框)、塑钢门综合归并为“金属(塑钢)门”项目。木窗:将木质平开窗、木质推拉窗、矩形木百叶窗、异形木百叶窗、木组合窗、木天窗、矩形木固定窗、异形木固定窗、装饰空花木窗综合归并为“木质窗”。金属窗:将金属推拉窗、金属平开窗、金属固定窗、金属组合窗、塑钢窗、金属防盗窗综合归并为“金属(塑钢、断桥)窗”项目。 2)新增项目包括:单独木门框、成品木质装饰门带套安装、门锁安装、成品钢质花饰大门安装、木(金属)橱窗、木(金属)飘(凸)窗、木质成品窗、金属纱窗、金属防火窗、断桥窗、成品

67、木门窗套、窗帘等项目。3)取消金属窗里“特殊五金”项目,因窗工作内容均包括了五金安装,不需要再单列“特殊五金”项目。4)将原“08规范”,其他门中全玻门(带扇框)、半玻门(带扇框)分别移入木门和金属门项目中。5)将原“08规范”金属卷帘门中“金属格栅门”移入厂库房大门小节中。2项目特征1)门窗工程项目特征根据施工图“门窗表”表现形式和内容,均增补门代号及洞口尺寸,同时取消与此重复的内容,例如:类型、品种、规格等。2)木门窗、金属门窗取消油漆品种、刷漆遍数,单独执行油漆章节。3)项目特征不能归并在一起的均拆分,例如:木纱门、石材门窗套、石材窗台板等单独表述项目特征。4)由于门窗(除木窗外)均以成

68、品考虑,凡有关“制作”的项目特征描述均取消,例如:框断面尺寸、材质、骨架材料种类,面层材料的品种、规格、品牌、颜色,防护材料的种类,五金材料品种、规格等。5)对整个项目价值影响不大且难于描述或重复的项目特征均取消,例如:颜色、单扇面积等。6)按招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因此,取消“品牌”的项目特征描述。3计量单位与工程量计算规则1)增补木(金属)橱窗、木(金属)飘(凸)窗的计量单位为“樘、平方米”,其计算规则为“以平方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展开面积计算”。2)将“08规范”门窗套以“m2”计量改为以“樘、m2、m”计量,相应增加计算规则为“以米计量,按设

69、计图示中心以延长米计算”。3)将“08规范”窗台板以“m”计量改为以“m2”计量,相应增加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4)增加窗帘以“m、m2”为计量单位,增加计算规则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成活后长度计算”、“以平方米计量,按图示尺寸以成活后展开面积计算”。5)针对无设计图示洞口尺寸情况,在注中说明:以平方米计量,无设计图示洞口尺寸,按门窗框扇外围以面积计算。4工作内容1)门窗工程(除木窗以外)均以成品门窗考虑,在工作内容栏中取消“制作”的工作内容。2)取消刷油漆,单独执行油漆章节。3)木、钻塑、金属窗台板以成品编制项目,取消“制作”工作内容。5其他1)将窗帘盒与轨分开

70、单列项目,因工程实际是分开计量、计价。2)“硬木筒子板”项目名称取消“硬”字。6使用本附录应注意的问题1)门窗(除个别门窗外)工程均成品编制项目,若成品中已包含油漆,不再单独计算油漆,不含油漆应按本规范附录P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项目编码列项。2)此次修订对门窗工程进行了大量的综合和归并,在编制清单列项目时,应区分门的类别,分别编码列项;例如:木质门应区分镶板木门、企口林反门、实木装饰门、胶合板门、夹板装饰门、木纱门、玻门(带木质扇框)、木质半玻门(带木质扇框)等项目,分别编码列项。附附录J J 屋面及防水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1项目划分1)增补项目包括:阳光板屋面、玻璃钢屋面、屋面排(透)气管

71、、屋面(廊、阳台)吐水管、屋面变形缝。2)屋面刚性防水更名为“屋面刚性层”。2项目特征1)瓦、型材及其他屋面中,项目特征均取消“颜色”的描述。2)型材屋面项目中,“骨架材料品种、规格”改为“檩条材料品种、规格”。3)屋面卷材防水增补“厚度”。4)屋面刚性层项目中取消防水层厚度,单独执行屋面防水项目。5)墙楼(地)面卷材和涂膜防水项目特征分开单列,卷材防水增补“厚度”。6)楼地面变形缝项目,增补“阻火带材料种类”。7)取消“品牌”的项目特征描述。3计量单位与工程量计算规则1)膜结构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需要覆盖的水平面积计算”改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需要覆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2)楼(地)面防

72、水、防潮,增补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楼(地)面防水反边高度300mm算作地面防水,反边高度300mm算按墙面防水计算”。3)在注中说明:墙面、楼(地)面、屋面防水搭接及附加层用量不另行计算。4工作内容1)取消瓦屋面项目中,“檩条、椽子安装、安顺水条和挂瓦条、防水层”等,檩条、椽子、安顺水条、挂瓦条按木结构中檩条和木基层项目编码列项。防水层按屋面防水项目编码列项。2)取消屋面、墙、楼(地)面防水项目中的抹找平层,按附录L楼地面装饰工程中“平面砂浆找平层”,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中“立面砂浆找平层”项目编码列项。3)膜结构屋面项目,增补“锚固基座、挖土、回填”。4)屋面、楼地面、墙面“涂膜

73、防水”项目工作内容进行了统一,屋面增补“刷基层处理剂”,同时将“涂防水膜”统一改为“铺布、喷涂防水层”。5)楼(地)面变形缝项目,增补“阻火带安装”。5使用本附录应注意的问题1)楼(地)面与墙面防水界限为:楼(地)面防水反边高度300mm,其工程量并入地面防水项目,按楼(地)面防水相关项目编码列项;反边高度300mm,按墙面防水计算,以墙面防水相关项目编码列项。2)计算工程量时,墙面、楼(地)面、屋面防水搭接及附加层用量不另行计算,组价时,在综合单价中考虑。3)本规范屋面、墙、楼(地)面防水项目,不包括垫层、找平层、保温层。垫层按本规范附录“D.4垫层”以及附录“E.1现浇混凝土基础”相关项目

74、编码列项;找平层按本规范附录L楼地面装饰工程“平面砂浆找平层”以及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立面砂浆找平层”项目编码列项,保温层按本规范附录K保温、隔热、防腐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附附录K K 保温、隔保温、隔热、防腐工程、防腐工程1项目划分1)增补项目为:池、槽块料防腐面层,其他保温、隔热。2)“保温柱”更名为“保温柱、梁”,“隔热楼地面”更名为“保温、隔热楼地面”。2项目特征1)在防腐面层中,增加“砂浆、胶泥种类及配合比”。2)玻璃钢防腐面层增补“贴布材料种类”。3)浸渍砖砌法中“平砌、立砌”放入注中,增补“胶泥种类”。4)防腐涂料增补“刮腻子的种类、遍数”。5)保温隔热方式“内

75、保温、外保温、夹心保温”放入注中。6)将保温隔热屋面、天棚、墙柱梁面、楼地面分开编列项目特征。7)墙柱面保温隔热项目中,根据目前新做法,增补了“增强网及抗裂防水砂浆种类”。3计量单位与工程量计算规则由于“08”规范计算规则不明确,进行了如下修改:1)平面防腐改为“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以及面积0.3m2孔洞、柱、垛所占面积”。2)立面防腐改为“扣除面积0.3m2孔洞、梁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垛等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积内。”3)保温隔热屋面、天棚、地面改为“扣除面积0.3m2柱、垛、孔洞所占面积”。4)保温隔热墙面:改为“扣除面积0.3m2梁、孔洞所占面积”。4工作内容1)防腐

76、涂料增补“刮腻子”。2)保温隔热墙面取消“嵌缝”,按墙面变形缝项目编码列项。3)保温隔热墙面取消“底层抹灰”,按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中“立面砂浆找平层”项目编码列项。4)为了和现代墙面保温做法相一致,增补了刷界面剂、保温板安装、铺设增强格网及抹抗裂、防水砂浆面层等工作内容。5)保温、隔热项目中,“铺、刷防护材料”改为“铺、刷(喷)防护材料”。5其他1)取消原规定“池槽保温隔热,池壁、池底应分别编码列项,池壁应并入墙面保温隔热工程量内,池底应并入地面保温隔热工程量内”,另外单独增列“其他保温隔热”项目,在注中说明“池、槽保温隔热按其他保温隔热项目编码列项”。2)在注中说明:保温隔热

77、装饰面层,按本规范附录L、M、N、P、Q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仅做找平层按本规范附录L中“平面砂浆找平层”或附录M“立面砂浆找平层”项目编码列项。6使用本附录应注意的问题1)保温隔热楼地面的垫层按本规范附录“D.4垫层”以及附录“E.1现浇混凝土基础”相关项目编码列项;其找平层按本规范附录L中“平面砂浆找平层”项目编码列项。墙面保温找平层按本规范附录M“立面砂浆找平层”项目编码列项;保温隔热装饰面层,按本规范附录L楼地面装饰工程,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附录N天棚工程,附录P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附录Q其他装饰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2)保温柱、梁项目只适用于不与墙、天棚相连的独立柱、

78、梁,若与墙、天棚相连的柱、梁应分别并入墙、天棚项目中。3)本附录防腐面层没有踢脚线项目,按本规范附录“L.5踢脚线”有关项目编码列项。附附录L L 楼地面装楼地面装饰工程工程1项目划分1)在“楼地面整体面层及找平层”工程中增加了“自流地坪楼地面”、“平面砂浆找平层”2个项目,块料面层增加了“碎石材料楼地面”,“台阶”增加“拼碎块料台阶面”“楼梯”增加“拼碎块料面层”、“橡胶板楼梯面”和“塑料板楼梯面”3个项目。2)将“08规范”的“扶手、栏杆、栏板装饰”一节移到了附录Q其他装饰工程中。2项目特征1)取消了“08规范”项目特征中的“垫层厚度、材料种类”。2)楼地面整体面层:在特征中增加刷素水泥浆

79、遍数和面层做法要求,并取消了“08规范”“防水层厚度、材料种类”。3)块料面层:在特征中取消了“08规范”“防水层厚度、材料种类”、“填充材料种类、厚度”。4)在橡塑面层和其他材料面层特征中取消了“08规范”“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 “填充材料种类、厚度”在其他材料面层中取消“油漆品种、刷漆遍数”。5)木板楼梯面:取消“08规范”“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取消“油漆品种、刷漆遍数”。6)塑料踢脚线、木质踢脚线、金属踢脚线、防静电踢脚线:在特征中取消了“08规范”“底层厚度、砂浆配合比”、“油漆品种、刷漆遍数”。7)地毯楼梯面楼梯面:在特征中取消了“08规范”“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3

80、计量单位与计算规则1)踢脚线镶贴面,增加以“m”为计量单位。2)木质踢脚线:将“08规范”的计量单位“m2”改为“m”。3)石材楼地面和块料楼地面:将计算规则改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4)踢脚线镶贴面:石材踢脚线、块料踢脚线增加计算规则:以m计量,按沿长米计算。4工作内容: 1)楼地面整体面层:取消“垫层铺设”、“防水层铺设”。2)块料面层:取消“防水层、填充层铺设”。3)橡塑面层和其他材料面层:取消“抹找平层”、“铺设填充层”、“刷油漆”。4)塑料踢脚线、木质踢脚线、金属踢脚线、防静电踢脚线:取消“底层抹灰”、“刷油漆”。5)地

81、毯楼梯面:取消了“抹找平层”。5使用本附录应注意的问题1)取消“08规范”地面工程工作内容中的“垫层”内容,混凝土垫层按本规范“E.1垫层项目”编码列项,除混凝土以外的其他材料垫层按“D.4垫层”项目编码列项。2)楼地面工程: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工作内容中包括抹找平层,但本附录又列有“平面砂浆找平层”项目,只适用于仅做找平层的平面抹灰。3)“扶手、栏杆、栏板”按附录“Q.3扶手、栏杆、栏板装饰”相应项目编码列项。4)楼地面工程中,防水工程项目按本规范附录J屋面及防水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附附录M M 墙、柱面装、柱面装饰与隔断、幕与隔断、幕墙工程工程1项目划分1)墙面抹灰增加了“立面砂浆找平层”

82、。柱(梁)抹灰增加了“柱、梁面砂浆找平”,零星抹灰增加了“零星项目砂浆找平”。2)表M.7增加了“墙面装饰浮雕”,表M.8中增加了“成品装饰柱”。3)将“08规范”的隔断项目1个拆分为了6个增加了5个项目。2项目特征1)墙面一般抹灰:将“08规范”装饰面材料种类修改为“装饰面材料种类、遍数”2)柱面勾缝:取消了“墙体类型”3墙面装饰板:取消“08规范”“墙体类型”、“底层厚度、砂浆配合比”、“防护材料种类”、“油漆品种、刷漆遍数”。4柱(梁)装饰:取消“08规范”“柱(梁)体类型”、“底层厚度、砂浆配合比”、“防护材料”和“油漆品种、刷漆遍数”。3工作内容1)墙面装饰板:取消08规范“砂浆制作

83、、运输”、“底层抹灰”、“刷防护材料、油漆”2)柱(梁)装饰:取消“08规范”“砂浆制作、运输”、“底层抹灰”、“刷防护材料、油漆”。4使用本附录应注意的问题1)墙、柱面的抹灰项目,工作内容仍包括“底层抹灰”;墙、柱(梁)的镶贴块料项目,工作内容仍包括“粘结层”,本附录列有“立面砂浆找平层”、“柱、梁面砂浆找平”及“零星项目砂浆找平”项目,只适用于仅做找平层的立面抹灰。2)飘窗凸出外墙面增加的抹灰并入外墙工程量内,以外墙线作为分界线。3)使用规范注意应按规范所列的一般抹灰与装饰抹灰进行区别编码列项。4)本附录列有“墙面装饰浮雕”项目,在使用规范时,凡不属于仿古建筑工程的项目,可按本附录编码列项

84、。5)本附录有关墙面装饰项目,不含立面防腐、防水、保温以及刷油漆的工作内容。防水按本规范附录J屋面及防水工程相应项目编码列项;保温按规范附录K保温、隔热、防腐工程相应项目编码列项;刷油漆按附录P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项目编码列项。附附录N N 天棚工程天棚工程1项目划分在“08规范”基础上,增加了采光天棚项目。2项目特征天棚装饰:取消“08规范”面层材料颜色;取消“油漆品种、刷漆遍数”。3工作内容天棚装饰:取消刷油漆4使用本附录应注意的问题1)采光天棚骨架不包括在工作内容中,应按本规范附录F金属结构工程相应项目编码列项。2)天棚装饰刷油漆、涂料以及裱糊,按本规范附录P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

85、项目编码列项。附附录P P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1项目划分1)门油漆细分为“木门油漆”、“金属门油漆”,增加1个项目。2)窗油漆细分为“木窗油漆”、“金属窗油漆”,增加1个项目。3)抹灰面油漆增中“满刮腻子”1个项目。4)喷刷涂料细分“墙面喷刷涂料”,“天棚喷刷涂料”,“金属构件刷防火涂料”“木材构件喷刷防火涂料”,增加3个项目。2项目特征1)门窗油漆增加了门窗的代号和洞口尺寸,所有油漆项目中刮腻子要求改为刮腻子遍数。2)木扶手及其他板条、线条油漆中,去掉了“油漆体单位展开面积”和“油漆部位长度”的描述。3)金属油漆中增加了“构件名称”的描述要求。4)抹灰面油漆中将抹灰面和

86、抹灰线条作拆分描述。5)空花格、栏杆及线条涂料里作拆分描述。3计量单位与计算规则1)门窗油漆中分别按“樘”和“m2”列出计算规则。2)金属面油漆中分别按“t”和“m2”分别列出计算规则。4使用本附录应注意的问题1)本附录既列有“木扶手”和“木栏杆”的油漆项目,若是木栏杆带扶手,木扶手不应单独列项,应包括在木栏杆油漆中。2)本附录抹灰面油漆和刷涂料工作内容中包括“刮腻子”,但又单独列有“满刮腻子”项目,此项目只适用于仅做“满刮腻子”的项目,不得将抹灰面油漆和刷涂料中“刮腻子”内容单独分出执行满刮腻子项目。附附录Q Q 其他装其他装饰工程工程1项目划分将原“08”规范附录“B.1楼地面工程”中“扶

87、手、栏杆、栏板装饰”移植入本附录。“Q.8美术字”中增加了“吸塑字”。2项目特征1)其他装饰工程的楼地面面层中取消所有找平层描述,单独按附录L楼地面装饰工程中“找平层”项目编码列项。2)暖气罩中取消“单个罩垂直投影面积”和“油漆品种、刷漆遍数”的描述,单独执行油漆章节。3)浴厕配件中取消有关材料和“油漆品种、刷漆遍数”的描述,油漆单独执行油漆章节。4)柜类、货架的计量单位增加了“m”,相应真加了以m计量的计算规则。3使用本附录应注意的问题1)柜类、货架、涂刷配件、雨篷、旗杆、招牌、灯箱、美术字等单件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了“刷油漆”,主要考虑整体性。不得单独将油漆分离,单列油漆清单项目;本附录其

88、他项目,工作内容中没有包括“刷油漆”可单独按附录P相应项目编码列项。2)凡栏杆、栏板含扶手的项目,不得单独将扶手进行编码列项。 附附录R R 拆除工程拆除工程1概况本附录是新增的,适用于房屋工程的维修、加固、二次装修前的拆除,不适用于房屋的整体拆除。划分为15节共40个项目。分别为砖砌体拆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木构件拆除,抹灰层拆除,块料面层拆除,龙骨及饰面拆除,屋面拆除,铲除油漆涂料裱糊面,栏杆栏板、轻质隔断隔墙拆除,门窗拆除,金属构件拆除,管道及卫生洁具拆除,灯具、玻璃拆除,其他构件拆除,开孔(打洞)。2使用本附录应注意的问题1)本拆除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仿古建筑、构筑物、园

89、林景观工程等项目拆除,可按此附录编码列项,市政工程、园路、园桥工程等项目拆除,按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相应项目编码列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拆除,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相应项目编码列项。 2)对于只拆面层的项目,在项目特征中,不必描述基层(或龙骨)类型(或种类);对于基层(或龙骨)和面层同时拆除的项目,在项目特征中,必须描述(基层或龙骨)类型(或种类)。3)拆除项目工作内容中含“建渣场内、外运输”,因此,组成综合单价,应含建渣场内、外运输。 附附录S S 措施措施项目目1概况本章均为新增项目。内容包括:脚手架工程,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拆),垂直运输,超高施工增加,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

90、拆,施工排水、降水,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2各节主要变化(1)脚手架工程。1)项目划分:本节由综合脚手架、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悬空脚手架、挑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整体提升架、外装饰吊篮组成。2)项目特征:根据使用范围和部位的不同,分别立项按要求进行描述。3)计量单位与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计量单位及立项分别增加计算规则。4)工作内容:按增设的各个项目分别增加工作内容。5)其他:按增设的各个项目分别增加六条注释。(2)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1)本节均为新编项目,共计41项。2)计量单位为:“m2”3)计算规则:以平方米计量,按模板与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计算。(3)垂直运输。改变原规范

91、只有项目名称的形式,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的工作内容。(4)超高施工增加。新增措施项目,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的工作内容。(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为新增措施项目。(6)施工排水、降水。为新增措施项目。(7)安全文明施工及其措施项目。新增了非夜间施工照明项目,以“项”计量,列出了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另鉴于室内空气污染测试属于第三方检测,因而取消了原规范中的该项目。3使用本附录应注意的问题1)在编制清单项目时,当列出了综合脚手架项目时,不得再列出单项脚手架项目。综合脚手架是针对整个房屋建筑的土建和装饰装

92、修部分。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只适用于单列而且以平方米计量的项目,若不单列且以立方米计量的模板工程计入综合单价中。另外,个别混凝土项目本规范未列的措施项目,例如垫层等,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实体项目执行,其综合单价中包括模板及支撑。采用清水模板,应在项目特征中注明。3)临时排水沟、排水设施安砌、维修、拆除,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中,不包括在施工排水、降水措施项目。4)表S .7“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与其他项目的表现形式不同,没有项目特征,没有“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取而代之的是该措施项目的“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在使用时应充分分析其工作内容和包含范围,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完整地计量。未给出固定的计量单位,以便于根据工程特点灵活使用。结 束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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