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酸蓄电池企业环境监察要点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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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O/G/O铅酸蓄电池企业环境监察要点铅酸蓄电池企业环境监察要点1Contents环境监察依据环境监察依据/守法依据守法依据 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守法要点守法要点 典型案例互动解析典型案例互动解析123目目 录录 2一、环境监察依据3环境监察依据环境监察依据 (一)环境监察法律体系(一)环境监察法律体系 1.环境保护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环境监察依据环境监察依据 2.防治污染和公害的单行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5环境监察依据环境监察依据

2、 3.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环境监察依据环境监察依据 4.行政法规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 7环境监察依据环境监察依据 5.地方性法规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8环境监察依据环境监察依据6.规章制度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

3、行)(环境保护部令第6号) 9环境监察依据环境监察依据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0环境监察依据环境监察依据 (二)环境监察依据(二)环境监察依据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密码。”11环境监察依据环境监察依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都有相关的规定。12环境监察依据环境监察依据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部令 第8号)第二十九条 对检查人员的职权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调查人员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勘察、取样、录音、拍照、录像;(二)询问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要求其说明相关事项和提供有关材料;(三)查阅、复制生产记录、排污记录和其他有关材料。” 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应当配合调查、检查或者现场勘验,如实回答询问,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者

5、提供虚假情况。”13环境监察依据环境监察依据 2.标准依据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4环境监察依据环境监察依据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铅酸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59-89) 清洁生产标准 铅蓄电池工业(HJ 4472008) 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 其他有关标准 15二、环境监察要点16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1.选址合理性监察

6、 2.建设项目环境监察 3.现场环境监察 4.环境应急设施监察 5.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监察 6.基本环境管理制度监察 17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1.选址合理性监察选址合理性监察 1.1 环境敏感区判断 禁止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铅酸蓄电池项目。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 1.2 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卫生防护距离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应当符合已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规定要求。 18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2. 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建设项目环境监察 2.1 环评制度执行 新建、改建和扩建企业,必须进行环境影

7、响评价,环评审批手续齐全。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应与环评报告或环评审批等文件一致。如有变更,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19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2.2 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 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建设项目需配套的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环保设施是否按照环评批复建设到位,可根据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逐一核对各环保设施,同时,核查环保设施的规模与效果能否满足实际要求。 20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齐全,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到位。

8、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保设施应当分期验收。21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2.3 试生产管理 已进入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应当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提交试生产申请,并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试生产时间不得超过试生产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个月。 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年。22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要求:要求: 企业要按照建设项目将环评文件、环评批复、试生产报告、环保“三同时”验收文件等文件进行归档。23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3.现场环境监察现场环境监察 3.1 厂区环境综合管理 厂区道路应当经过硬化处理,生产车间地面要采取防渗、防漏和防

9、腐措施。 实现雨污分流、循环水和污水分流、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 污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等各类污水管线设置清晰。 生产过程中严禁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24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铅酸蓄电池极板的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电解铅球磨合膏熔铅纯水、硫酸铅合金熔铅铸板栅涂板生极板固化干燥化成水洗干燥分片、刷耳熟极板铅尘铅尘铅渣、铅烟铅烟铅尘地面冲洗水酸雾地面冲洗水含铅酸废水铅尘称片铅尘25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铅酸蓄电池组装的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极板包片焊接装槽跨桥焊接封盖施胶加酸充放电配组清洗蓄电池成品铅尘铅烟铅烟安装、包装清洗废水26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3.2 废气处理 3.2.1 含

10、铅废气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 企业的铅尘和铅烟等含铅废气主要产生于极板生产线的熔铅、球磨、合膏、铸板、涂膏、分片、刷耳、称片以及蓄电池组装生产线的包片、焊接、跨桥焊接等工序,每段工序都应设置配套的吸风罩、除尘设备,设施应当运行正常,且定期清理,污染物达标排放,烟囱不应低于15m高度,具体高度应根据相应的排放速率标准值确定。 27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铅尘、铅烟一部分呈有组织排放,一部分呈无组织排放,其中有组织排放的大多采用湿式湿式和干式干式袋式除尘两种方式。 28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湿式铅烟处理系统:铅烟吸风罩排气筒水泵循环水池旋流板塔29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干式铅

11、尘处理系统:铅尘袋式除尘器引风机吸风罩器排气筒30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有关要求: 各生产车间的排气筒的高度应至少设置为15m。 加强无组织铅尘排放车间的通风量,以确保生产车间的工作环境,特别是铸板车间的无组织排放的浓度较大,一方面加强铅尘的吸收效率,同时加强车间的通风或换风量。 定期清出袋式除尘的铅尘以及更换湿式除尘的循环水,以提高除尘效率。更换的循环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 在非正常工况下(布袋损坏),应停止生产,检修后方可恢复生产。31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3.2.2 硫酸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 硫酸雾主要产生于极板化成工序,应当建有配套的酸雾收集、处理设施,设施应当运行正常,化成槽要

12、密封负压操作,烟囱应达到规定高度。废水进入废水处理系统。 32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硫酸雾处理工艺硫酸雾喷淋吸收塔水稀硫酸引风机碱液碱性吸收塔排气筒33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3.2.3 锅炉废气 应当建有配套的脱硫除尘设施,设施应当运行正常,烟囱应达到规定高度。 34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3.2.4 设施台帐管理 每日的废气(铅尘、铅烟、硫酸雾、锅炉废气等)处理设施运行、清理及维修记录要等全面、详实。 35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3.3 废水处理 3.3.1 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 铅酸蓄电池的生产过程中,涂板工序、化成工序、电池清洗工序以及车间地面冲洗会产生含铅的废水,应当建有与

13、生产能力配套的含铅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总排口应规范化,应安装流量计、pH、铅等在线监控设施,并按照规定与环保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设施应当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厂区所有集水沟、废水池必须采用防腐、防渗措施。为防止污水处理设施故障期间,废水未处理外排,企业应建设事故应急池。36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注意:注意:铅属于第一类污染物,要求在车间排口处理达标。厂区洗衣房、浴室废水以及纯水制备车间废水应完全收集后进入废水处理系统。生活废水按要求进行处理。37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含铅废水处理工艺含铅废水处理工艺 根据铅污染物正常情况下污水量不大、有机物浓度不高、呈酸性的特点。现在国内处理废水中所含

14、重金属铅,一般采用: 化学沉淀法; 离子交换法; 电解法; 生物法等。 其中化学沉淀法较为实用。38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化学沉淀法是指向废水中投加化学药剂,使药剂与重金属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形成难溶的固体生产物(沉淀物),然后进行固液分离,从而除去废水中污染物的一种处理方法。按沉淀剂不同又可分为: 氢氧化物沉淀法; 硫化物沉淀法; 碳酸盐沉淀法等等。 其中氢氧化物沉淀法较为普遍应用。39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氢氧化物沉淀法,即向含铅废水投加碱性中和剂,使铅离子与羟基反应,生成难溶的氢氧化物沉淀,从而予以分离。40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含铅废水车间内沉淀池格栅井调节池过滤中和塔中间

15、池中间泵投药箱(NaOH、PAM)一步净化器池污泥池清水池回用/外排板框压滤机上清液初期雨水等其他废水铅泥污泥送有资质单位处置41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车间含铅废水首先经车间内沉淀池,通过格栅井,然后进入调节池,对废水的水质、水量进行调节。 由于生产废水水质偏酸性,所以经调节后的废水进入中和塔进行中和处理。中和塔中填料为石灰石,其粒径为0.2-5mm ,碳酸钙含量应大于90%。42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经中和后的废水二氧化碳的含量较高,通过中间池(曝气),利用自然通风去除废水中的二氧化碳,使废水的pH值达到6左右。 曝气后的废水经中间池泵入一步净化器,在泵前投加NaOH,将废水的pH值

16、调至8-9,同时加入PAM絮凝剂,使废水中的悬浮物沉淀下来。43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一步净化器分为五个部分即高速涡流反应区、渐变缓速反应区、悬浮澄清沉淀区、强力吸附区和污泥浓缩区。在一步净化器中可以除去水中各种氢氧化物、氧化铅粉、悬浮物等杂质,然后调整pH值后由变频供水装置送至各用水点或者外排。 一步净化器污泥经污泥沉淀池后,送至板框压滤机脱水,连同其他含铅固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44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注意:注意: 含铅废水加碱,pH值到6后Pb2+即会生成Pb(OH)2沉淀,因为铅为两性物质,所以Pb2+在水中的溶解度与pH值有关,当碱过量后Pb(OH)2会重新溶解,因此此法的关

17、键是要控制好加碱量,严格控制和保持最佳的pH值,使pH值8-9。45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3.3.2 设施台帐管理 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环保设备运行、加药及维修记录,污泥压滤机运行、出泥记录等要全面、详实。 46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3.4 固废(危险废物)处理 3.4.1固废(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 应当按照国家环保标准建设固废(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固废应安全分类存放,并进行无害化处置,防止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危险废物还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暂存措施,不得露天堆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还要采取防腐、密闭

18、措施,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47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3.4.2 危险废物种类 各生产工序中产生的边角料、收集的铅尘铅渣、沉淀的铅泥、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废极板、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的废酸以及含铅废旧劳保用品(废口罩、手套、工作服)等属于危险废物。 48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3.4.3 危险废物管理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出库日期、处置及接收单位名称等情况;危险废物要委托给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转移危险废物,必须申请环保部门同意,并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申领、填写、运行、

19、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要与排污申报情况一致,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49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3.4.4 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50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一)(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二)(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 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三)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 设施、场所的;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的;

20、 (五)(五)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 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 51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六)(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七)(七)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八)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 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九)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的; 52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十)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 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 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十一)(十一)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 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 (

21、十二)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 的; (十三)(十三)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 预案的。 53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应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54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3.4.5 转移危险废物有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55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

22、察要点 1. 转移危险废物的,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市级环保部门应当商经接收地市级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市级环保部门申请领取五联单。56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2. 产生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正联交移出地环保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57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3. 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载明的接收

23、地点,并将第一联正联、第二联副联以及其余各联交付危险废物接收单位。58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4. 危险废物接收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收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接收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产生单位,联单第一联由产生单位自留存档,联单第二联副联由产生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保部门;接受单位将联单第三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将联单第四联自留存档;将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二日内报送接收地环保部门。 59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注意:注意: 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五年;转移联单记录的转移量要与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和排污申报量一致。

24、60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要求:要求: 结合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企业要将污染治理实施运行管理记录(废水、废气)、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台帐、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监测记录等按年度分类归档,做到台帐和资料完善整齐,装订规范,监测记录连续完整,指标符合环境管理要求,能全面反映企业的环境管理情况 。61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3.5 噪声处理 对产生噪声的车间及设备应采取有效阻隔、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相应标准要求。62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4. 环境应急设施监察环境应急设施监察 4.1 硫酸贮罐应急设施 硫酸等贮罐周围应当建有围堰,围堰高度要满足应急要求。 63环境

25、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4.2 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设施 初期雨水应经过收集入池,企业应当及时处理雨水收集池内废水,并确保收集池在雨天有足够的收集容量。 为预防危化品泄露事故,企业应设置事故应急池,检查由围堰出口至事故应急池之间的管道是否畅通。64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4.3 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管理 企业应当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具有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督促企业配备各项应急物资,查看贮存情况。 65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5. 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监察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监察 5.1 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建设 企业应当制定特种

26、污染物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台账制度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将上述制度上墙。 66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5.2 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企业应当明确设置专门的内部环保管理机构,建立企业领导、环境管理部门、车间负责人和车间环保员组成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将环境管理纳入日常管理体系。废气、废水等处理设施必须配备保证其正常运行的足够操作人员,记录运行数据并建立环保档案,设立能够监测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化验室,配备化验人员。 67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6. 基本环境管理制度监察基本环境管理制度监察 6.1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执行 企业必须

27、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6.2 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 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企业必须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68环境监察要点环境监察要点 6.3 排污收费制度执行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列第十四条规定“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 第二十一条规定“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一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28、责令停产停业整改。”69三、典型案例互动解析70典型案例互动解析典型案例互动解析基本情况:基本情况:2010年1月检查发现,A企业环评及批复的设计生产规模为100万套/年蓄电池生产项目,2008年4月建成并经环保部门批准投入试生产,2008年7月通过了环保“三同时”验收。检查时,企业实际2009年实际生产蓄电池极板220万套,生产蓄电池200万只;化成车间酸雾吸收装置运行不正常,切片车间收尘装置布袋损坏,一步式净化器停用,设施排口取水样监测铅4.92 mg/L;危险废物贮存有渗滤液溢流厂区地面,将危险废物交由无经营许可证的B企业回收利用,未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台账记录不完善;厂区雨水

29、直接外排;紧邻厂区有部分居民居住;企业二期建设项目已建成并于2009年8月投入试生产,2009年12月委托监测部门进行验收监测,未向环保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企业三期环评正在编制,正在建设。71典型案例互动解析典型案例互动解析 监察要点:监察要点: 1. A企业100万套/年蓄电池生产项目生产规模发生重大变动,企业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72典型案例互动解析典型案例互动解析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

30、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73典型案列互动解析典型案列互动解析 2.企业废气、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且废水超标排放。74典型案例互动解析典型案例互动解析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排放水污染物要执行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十一条“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

31、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75典型案例互动解析典型案例互动解析 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不规范,未按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将危险废物交由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台账记录不完善。 76典型案例互动解析典型案例互动解析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第五十三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第五十七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

32、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第五十九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77典型案例互动解析典型案例互动解析 4.二期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78典型案例互动解析典型案例互动解析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第二十条“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

33、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79典型案例互动解析典型案例互动解析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条“对试生产3个月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核设施建设项目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要区分委托验收监测和申请竣工验收 80典型案例互动解析典型案例互动解析 5.三期建设项目未按规定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81典型案例互

34、动解析典型案例互动解析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要区分编制环评文件和审批环评文件 82典型案例互动解析典型案例互动解析 6.未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搬迁。 83典型案例互动解析典型案例互动解析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84 建议:建议: 1.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 2.完善企业档案管理。85L/O/G/O谢谢 谢谢!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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