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的24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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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定工伤的 24 种情形附: 2015 年工伤赔偿标准及工伤索赔所需材料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

2、二、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三、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三、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

3、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四、相关规定中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形四、相关规定中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形一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5 号中认为,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二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复函2008375 号)认为:

4、职工李某从单位宿舍至其父母家的情形, 属于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 “在上下班途中” ,认定为工伤。三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1 号认为,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认定为工伤。五、最高院答复中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五、最高院答复中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 6 号认为,根据工伤保险

5、条例第 2 条、第 61 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9 号认为,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时受到他人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 (2006行他字第 17 号)认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

6、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注: 依据最高法院民一庭 2013 年的答复意见,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的行政案件假设干问题座谈会纪要法2008139 号认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用人单位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恢复交通、通信、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道路抢修、 保障食品、 饮用水、 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晶的供给、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等过程中,临时雇用职工受

7、到伤害的,可视为工伤,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五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国家机关聘用人职工作期间死亡如何适用法律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 2 号认为,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分局东方红派出所临时聘用、未参加工伤保险、不是正式干警的司机王奎在单位突发疾病死亡,应由鹤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是否属于工伤、确定工伤待遇的标准。有关工伤待遇费用由聘用机关支付。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 10 号认为,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8、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七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应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 236 号认为,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六、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六、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附:2015 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

9、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 29 条第 3 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70%。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 29 条第 4 款。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

10、: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 29 条第 4 款。(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 29 条第 6 款。3、 备注: 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 30 条。(六)停工

11、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 31 条。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 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 依地方规定。(七)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

12、平均工资的 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 31 条第 3 款、第 32 条。(八)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 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 22 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 20 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 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2

13、、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 33 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60%计算。附:工伤索赔所需材料2015 最详版【申请工伤所需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身份证复

14、印件;3、医院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4、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5、 用个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 劳动合同、厂牌、工卡、证人证词、出入证、罚款单、警告信等6、工伤事故报告书7、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需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路线图、房东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邻居证明及复印件【工伤评残所需材料】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南海区不需要治疗医院签字,其它区需要2、身份证复印件;3、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X 光片、CT 及报告单原件4、工伤认定书原件5、介绍信【工伤仲裁所需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工商企业档案登记资料3、工伤认定书;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5、停工留薪鉴定书6、门诊病历、

15、诊断证明、出院小结7、银行的工资明细清单8、同意安装假肢鉴定书9、假设购有社保,需提交工伤保险待遇核报表【重新鉴定所需材料】1、复查申请书 1 份2、身份证复印件 1 份3、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原件予以退回4、初评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或劳动能力鉴定评定表复印件 1 份5、 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须自留一份病历原件或复印件,以备交原治疗医院填写诊断意见时参考6、结论书落款日期已超过15 日的情况下,须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送达回证原件 1 份;如送达回证签收日期已超过 15 日的,不予受理。如 果 您 有 任 何 法 律 问 题 , 请 拨 打 全 国 免 费 热 线400-010-0015 进行咨询。更多了解可直接联系法律讲堂特别参谋进行咨询:盈科律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所全球性法律服务机构,总部位于北京,现有国内分所 26 家、海外分所 24 家, 2001 年成立至今累计为海内外 5 万多家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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