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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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法律机制法律机制International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Commercial Arbitration MechanismMechanism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国际商事仲裁法律机制国际商事仲裁法律机制v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与特征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与特征v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分类国际商事仲裁的分类v第三节第三节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 v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国际商事仲裁协议v第五节第五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 v第六节第六节 国际商事

2、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与特征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与特征v一、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一、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v二、国际商事仲裁的特征二、国际商事仲裁的特征v二、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二、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v四、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渊源四、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渊源一、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v1.仲裁的含义v2.商事的含义v3.国际的含义v国际商事仲裁可界定为当事人各方通过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发生的具有国际性或涉外性的商事争议提交一名或数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由该仲裁庭作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裁决的一种制度。二、国际商事仲裁的特征v1.就机构的性质而言,国际商事仲

3、裁机构只具有民间团体性质。v2.就管辖权来源而言,国际商事仲裁的管辖权完全来自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v3.就审理程序的公开性而言,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一般都是不公开进行的。v4.就当事人的自治性而言,国际商事仲裁中当事人的自治性大大超过国际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自治性。三、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v1.司法权(JurisdictionalTheory)v2.契约论(TheoryofContract)v3.混合论(MixedTheory)v4.自治论(AutonomousTheory)四、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渊源国际商事仲裁作为国际民商事纠纷解决的一种方式,其法律地位及其效力均应受到包括国际法与国内法在内的法律规

4、制。v1.国际公约v2.国内法v3.仲裁规则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分类国际商事仲裁的分类v一、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v二、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v三、私人间仲裁和非私人间仲裁第三节第三节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上著名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ICSID、ICC、SCC、LCIA、AAA中国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CIETAC、CMAC、HKIAC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国际商事仲裁协议v一、仲裁协议的概念v二、仲裁条款自治理论v三、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一、仲裁协议的概念一、仲裁协议的概念v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愿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协议。v仲裁协议大致分为三种

5、类型: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其他书面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协议v仲裁协议的内容: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仲裁的组织形式;仲裁地点;仲裁适用的法律;仲裁裁决的效力等二、仲裁条款自治理论二、仲裁条款自治理论v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中仲裁条款是否具有独立性问题,是指包含仲裁条款的某一国际商事合同的无效对构成合同一部分的仲裁条款的效力没有影响,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独立于主合同。v理论争鸣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对仲裁庭的法律效力对法院的法律效力对裁决的承认执行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及其认定v(一)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v1.必须采用书面形式;v2.订立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v3

6、.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事项具有可仲裁性。v(二)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机构v1.仲裁庭:管辖权/管辖权原则;v2.法院三、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三、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v (一)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v(二)适用主合同法律v(三)适用仲裁地的法律第五节第五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v一、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v二、国际商事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一、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一、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v(一)仲裁程序法的概念与适用范围v(二)仲裁程序法的确定v1.适用当事人选择的程序法v2.按照冲突法规则予以确定v3.适用仲裁地的程序法 二、国际商事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二、国际

7、商事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v(一)当事人依照意思自治原则选择实体法v(二)依照冲突规范确定仲裁实体法v1适用仲裁地的冲突规范v2适用仲裁员本国的冲突规范v3适用仲裁执行地的冲突规范v4适用与争议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冲突规范v5适用仲裁员认为适当的冲突规范v(三)直接适用国内实体法v(四)适用非国内法规则v(五)适用非法律标准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并存法现代商人法合同条款公平善意第六节第六节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v一、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v二、中国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一、一、 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v纽约公约规定的拒绝予以承认和执行

8、外国仲裁裁决的情形:v1.仲裁协议无效;v2.未给予适当通知或未能提出申辩;v3.仲裁庭超越权限;v4.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不当;v5.裁决不具有约束力或已被撤销、停止执行。v另外,纽约公约第5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被请求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国家的主管机关,认为按照该国法律,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主动予以拒绝承认和证明:(1)裁决的事项属于不可裁决事项;(2)承认或执行裁决违反该国公共政策。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v一是将外国仲裁裁决作为外国法院判决对待。v二是将外国仲裁裁决作为合同之债对待,要求有关当事人提起一个请求履行仲裁裁决中规定的义务或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来获得在内国境内承认和执行外

9、国仲裁裁决的执行令。v三是将外国仲裁裁决作为国内仲裁裁决对待,把适用于执行内国仲裁裁决的规则扩大及于外国仲裁裁决的执行。二、中国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二、中国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一)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 1.中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范围2.申请承认执行的条件和程序3.当事人申请承认和执行的期限4.管辖法院5.法院的审查(二) 中国仲裁机构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 1.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法院2.涉外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申请的审查3.承认与执行的程序4.不予承认执行的理由:(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中国仲裁机构涉外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v中国仲涉外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由于中国已加入纽约公约,当事人可依照公约规定直接到其他有关缔约国申请承认和执行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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