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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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项目管理与法工程项目管理与法规规主 讲 : 王 雪前 言学习工程项目管理与法规的意义:1.了解整个项目的管理过程2.在工程实际中的应用3.参加国家各种职业资格考试的必考课章节设置n第一章 项目管理概论n第二章 工程项目管理的三大控制n第三章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n第四章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n第五章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n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法规第一章 项目管理概论n工程项目的组成和分类n工程项目建设程序n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n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第一节 工程项目的组成和分类n(一)工程项目的组成1.单项工程 单项工程是指在一个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

2、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2.单位(子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对于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3.分部(子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等。4.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按主要工程、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分项工程是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活动的基础,也是计量工程用工、用料和机械台班消耗的基本单元。(二)工程项目的分类1按建设性质划分 工程项目可分为

3、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2按投资作用划分 生产性项目和非生产性项目(1)生产性工程包括 包括工业建设项目、农业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商业建设项目(2)非生产型工程 包括办公用房、居住用房、公共建筑、其他工程项目3.按项目规模划分 项目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4.按项目的投资来源划分(1)政府投资项目(2)非政府投资项目经营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第二节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一)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含义和内容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

4、循的先后工作次序。(二)工程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工作内容 1编制项目建议书 2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投资决策审批制度n(三)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1工程设计(1)初步设计(2)施工图设计 2建设准备(1)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道路等接通工作(3)组织招标选择工程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商(4)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5)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证手续3施工安装4生产准备(四)项目后评价 项目后评价的基本方法是对比法。就是将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所取得的实际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保护等情况与前期决策阶段的预测情况相对比,从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5、。项目后评价一般分为效益后评价,过程后评价第三节 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 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1.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核心内容是明确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项目法人要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实行一条龙管理和全面负责。(1)项目法人的设立(2)项目董事会的职权(3)项目总经理的职权2.建设工程监理制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6、指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和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第四节 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一.工程项目承包发包模式(一)传统承包发包模式1总分包模式(1)定义 将工程项目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家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由该承包单位再将若干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任务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各分包单位的工作。(2)总分包模式的特点1)有利于项目的组织管理2)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3)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4)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5)对业主而言,选择总承包商的范围小,一般合同较高6)对总承包商而言,责任重、风险大2.平行承包模式(1)定义

7、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一级设备和材料采购的任务分别发包给多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厂商,并分别与各承包商签合同。(2)平行承包模式的特点1)有利于业主则有选择承包商2)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3)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4)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量大5)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大6)相对于总承包模式而言,平行承包模式不利于发挥那些技术水平高,综合管理能力强的承包商的综合优势3.联合体承包模式(1)定义 联合体承包是由一家或几家公司发起,经过协商确定各自投入联合体的资金份额,签署联合体协议,建立联合体组织机构,产生联合体代表,以联合体的名义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2)特点1)对业主而言,与总分包模式相同

8、,合同结构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有利于工程造价和建设工期的控制2)对联合体而言,可以集中各成员单位在资金、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克服单一公司力不能及的困难,不仅增强了竞争能力,同时也增强了抗风险能力。(二)新型承发包模式1.EPC承包模式(1)定义 EPC承包是指一家总承包商或承包商联合体对整个工程的设计(Engineering)、材料设备采购(Procurement)、工程施工(Construction)实行全面、全过程的“交钥匙”承包。(2)特点1)业主的组织协调工作量少,但合同管理难度大2)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3)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4)对业主而言,选择总承包商的范围小,合同金额较高5)对

9、总承包商而言,责任大、风险大,需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CM承包模式(1)定义 CM (Construction Management)承包模式是指由业主委托一家CM单位承担项目管理工作,该CM单位以承包商的身份进行施工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设计活动,组织快速路径的生产方式,使工程项目实现有条件的“边设计、变施工”。(2)特点1)采用快速路径法施工2)CM单位有代理型和非代理型。代理型的CM单位不负责工程分包的发包,与分包商的合同由业主直接签订。非代理型的CM单位直接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3)CM合同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代理型CM采用简单的成本加酬金合同形式。非代理型C

10、M采用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加酬金的合同形式。3.Partnering模式(1)特点1)出于自愿2)高层管理的参与 3)Partnering协议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4)信息的开放性 Partnering模式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模式,它通常需要与工程项目其他组织模式中的一种结合使用。二.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形式(一)直线制1定义 直线制是一种最简单的组织机构形式,在这种组织机构中,各种职位均按直线垂直排列,项目经理直接进行单线垂直领导。2特点 优点:结构简单,权利集中,易于统一指挥,隶属关系明确,职责分明 缺点:未设职能部门,项目经理没有参谋和助手,要求领导者通晓各种业务,成为全能式人才。无法

11、实现管理工作专业化。(二)职能制1定义 职能制组织机构是在各管理层次之间设置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别从职能角度对下级执行者进行业务管理。各级领导不直接指挥下级,而是指挥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可以再上级领导的授权范围内,就其所辖业务范围向下级执行者发布命令和指令。2特点 优点:强调管理业务的专门化,注意发挥各类专家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可以减轻领导者的负担。 缺点:多领导,使下级执行者接受多方指令,容易造成职责不清。(三)矩阵制 1.定义 矩阵制组织机构是将按职能划分的部门与按工程项目设立的管理机构,依照矩阵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的一种组织机构形式。 2.特点 这种组织机构以工程项目为对象设置,各项目管

12、理机构内的管理人员从各职能部门临时抽调,归项目经理统一管理,待工程完工交付后又回到原职能部门或到另外工程项目的组织机构中工作。三种模式的选用n小型工程:职能制n大型或紧急工程:直线制n承揽多个项目:矩阵制第二章 工程项目管理的三大控制n工程项目进度控制n工程项目质量控制n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第一节 工程项目进度控制一 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一)项目进度控制的目的 进度控制的目的是通过控制以实现工程的进度目标。 施工进度控制并不仅关系到施工进度目标能否实现,它还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成本。在工程实践中必须坚持最基本的工程管理原则,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控制工程的进度。(二)项目进度控制的任务 根据

13、项目各方主体的利益不同,各方主体都有自己的进度控制的任务:1.业主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控制整个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包括控制设计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设计工作进度、施工进度、物资采购工作进度、以及项目动用前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2.设计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设计任务委托合同对设计工作进度的要求控制设计工作进度,这是设计方履行合同的义务。3.施工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施工任务委托合同对施工进度的要求控制施工进度;在进度计划编制方面,施工方应视项目的特点和施工进度控制的需要,编制深度不同的控制性、指导性和实施性施工的进度计划,以及按不同计划周期的施工计划等。4.供货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以及供货合同对

14、供货的要求控制供货进度。二 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的论证 建设工程项目的总进度目标指的是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目标,它是在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定义时确定的,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在项目的实施阶段对项目的目标进行控制。 在项目的实施阶段,项目总进度应包括:1.设计前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2.设计工作进度;3.招标工作进度;4.施工前准备工作进度;5.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进度;6.工程物资采购工作进度;7.项目动用前的准备工作进度等 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论证应分析和论证上述各项工作的进度,以及上述各项工作进展的相互关系。 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论证的核心工作是通过编制总进度刚要论证总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

15、总进度刚要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实施的总体部署;2.总进度规划;3.各子系统进度规划;4.确定里程碑事件的计划进度目标;5.总进度目标实现的条件和应采取的措施等。三 建设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和调整方法调整方法 横道图法,网络计划法 四 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措施(一)项目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 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环节包括进度目标的分析和论证、编制进度计划、定期跟踪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采取纠偏措施以及调整进度计划。这些工作任务和相应的管理职能应在项目管理组织设计的任务分工表和管理职能分工表中标示并落实。(二)项目进度控制的管理措施 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管理措施涉及管理的思想、管理的方法、管理的

16、手段、承发包模式、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在理顺组织的前提下,科学和严谨的管理显得十分重要。 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在管理观念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进度计划系统的观念;缺乏动态控制的观念;缺乏进度计划多方案比较和选优的观念。(三)项目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 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涉及资金需求计划、资金供应的条件和经济激励措施等。 为确保进度的实现,应编制与进度计划目标相适应的资源需求计划,包括资金需求计划和其他资源需求计划,以反映工程实施的各时段所需要的资源(四)项目进度控制的技术措施 施工方案对工程进度有直接的影响,在决策其选用时,不仅应分析技术的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还应考虑其对进度的影

17、响。第二节 工程项目质量控制n一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一)对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的理解1.质量管理:是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的活动。这些活动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及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一系列工作。2.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是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的一系列相关活动 ,它主要包括:设定标准,测量结果,评价和纠偏(二)质量管理的思想1.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1)全面质量管理(2)全过程质量管理(3)全员质量管理2.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 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形成的PDCA循环,是建立质量体系和进行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计划P(Plan),实施D(Do),检

18、查C(Check),处置A(Action)二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控制(一)施工质量控制的目标、基本环节 1施工质量控制的目标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整个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控制的总目标,是实现由建设工程项目决策、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所决定的预期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目标可具体表述如下:(1)建设单位的控制目标 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通过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整个施工过程及其成果达到项目决策的质量标准。(2)设计单位的控制目标 设计单位在施工阶段,通过对关键部位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签证,采纳变更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等,保证竣工项目的

19、各项施工成果与设计文件锁规定的质量标准相一致(3)施工单位的控制目标 作为建设工程产品的生产者,应根据施工合同的任务范围和质量要求,保证最终交付满足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锁规定质量标准的建设工程产品。(4)供货单位的控制目标 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供应厂商,应按照采购供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货物及其合格证明。(5)监理单位的控制目标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2.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环节 施工质量控制应贯彻全面、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思想,运用动态控制原理,进行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事前控制是指在正式施工前进行的

20、事前主动质量控制。 事中控制是指在施工质量形成过程中,对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的动态控制。 事后控制也称为事后质量把关,以使不合格的工序或最终产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进入市场。 以上三大环节共同构成有机的系统过程,实际上就是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二)施工质量计划的内容与编制方法1.施工整理计划的形式和内容 现行的施工质量计划有三种形式:(1)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计划(2)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质量计划)(3)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施工质量计划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1)工程特点及施工条件分析;(2)质量总目标及其分析目标;(3)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人员及资源配置计划;(4)确定施

21、工工艺与操作方法的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5)施工材料、设备等物资的质量管理及控制措施;(6)施工质量检验、检测、试验工作的计划安排及其实施方法与接收准则;(7)施工质量控制点及其跟踪控制的方式与要求;(8)质量记录的要求等2.施工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1)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施工质量计划应由自控主体即施工承包企业进行编制。而施工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时施工质量计划的重要组成内容。施工质量控制点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点对象。 质量控制点应选择那些技术高、施工难度大、对工程质量影响大或是发生质量问题时危害大的对象进行设置。 一般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可参考表2-2-1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点工程测量定位标准轴线

22、桩、水平桩、龙门板、定位轴线、标高地基、基础(含基础设备)基坑尺寸、标高、土质、地基承载力,基础垫层标高,基础位置、尺寸、标高、预埋件、预留洞孔的位置、标高、规格、规格、数量,基础杯口弹线砌体砌体轴线、皮数干,砂浆配合比,预留洞孔、预埋件的位置、数量,砌块排列模板位置、标高、尺寸,预留洞孔位置、尺寸,预埋件的位置,模板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模板内部清理及湿润情况钢筋混凝土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砂石质量,混凝土配合比,外加剂比例,混凝土振捣、钢筋品种、规格、尺寸、搭接长度,钢筋焊接、机械连接、预留洞孔及预埋件规格、位置、尺寸、数量,预制构件吊装或出厂强度,吊装位置、标高、支承长度、焊接长度吊装吊

23、装设备起重能力、吊具、索具、地锚钢结构翻样图、放大样焊接焊接条件、焊接工艺装修视具体情况而定(2)质量控制点的重点控制对象 质量控制点的重点控制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的行为2)材料的质量与性能3)施工方法与关键操作4)施工技术参数5)技术间歇6)施工顺序7)易发生或常见的质量通病8)新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的应用9)产品质量不稳定和不合格率较高的工序10)特殊地基或特种结构(三)施工生产要素的质量控制1.施工人员的质量控制 施工人员的质量包括参与工程施工各类人员的施工技能、文化素养、生理体征、心里行为等方面的个体素质及经过合理组织和激励发挥个体潜能综合形成的群体素质。因此,A施工企业必

24、须坚持职业资格注册制度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B对领导者组织者进行培训;C对施工队进行全员培训;D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的资质考核。2.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 对原材料、半成品及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为:控制材料设备的性能、标准、技术参数与设计文件的相符性;控制材料、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检验测试指标与标准规范要求的相符性;控制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程序的正确性及质量文件资料的完备性;控制优先采用节能低碳的新型建筑材料和设备,禁止使用国家命令禁用或淘汰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等。3.工艺方案的质量控制 对施工工艺方案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深入正确地分析工程特征、技术关键及环境条件等资料,明确质

25、量目标、验收标准、控制的重点和难点(2)制定合理有效的施工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3)合理选用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临时设施,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图和各阶段施工平面图(4)选用和设计保证质量安全的模具、脚手架等施工设备(5)编制工程所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专项技术方案和质量管理方案(6)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分析气象、地质等环境因素对施工的影响,制定应对措施4.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施工机械设备是所有施工方案和工法得以实施的重要物质基础,合理选择和正确使用施工机械设备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措施。(1)对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应根据工程需要从设备选型、主要性能参数及使用操作要求等方面加以控制(2)对施工中使

26、用的模具、脚手架等施工设备,除按使用的标准定型选用外,一般需按设计及施工要求进行专项设计。(3)对危险性较大的现场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不仅要对其设计安装方案进行审批,而且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必须经专业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四)施工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1.施工技术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 施工技术准备是指在正式开展施工作业活动前进行的技术准备工作。这类工作内容繁多,主要在室内进行。2.现场施工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 现场准备工作包括计量控制,测量控制,施工平面图控制。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项目划分 与工程项目划分相同,但最小单位不是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

27、量控制盒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五)施工过程的作业质量控制1.工序施工质量控制 工序是人、材料、机械设备、施工方法和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综合起作用的过程。所以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必须以工序作用质量控制为基础和核心。工序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包括施工条件质量控制和工序施工效果质量控制。(1)工序施工条件控制 工序施工条件是指从事工序活动的各生产要素质量及生产环境条件。其控制的手段主要有:检查、测试、试验、跟踪监督等。控制依据主要是: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工艺等规范。(2)工序施工效果控制 工序施工效果主要反应工序产品的质量特征和特性指标。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规定,下列工序质量必须进行

28、现场质量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1)地基基础工程A.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B.桩的承载力检测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桩基或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新工艺的桩基应进行桩的承载力检测。C.桩身完整性检测 根据设计要求,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采用低应变法。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分析桩侧和桩端阻力,采用高应变法。2)主体结构工程A.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混凝土:按统计方法

29、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条件是,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组,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砂浆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砌体:普通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灰砖10万块各为一检验批,抽检数量为一组。B.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C.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应按同一工艺正常生产的不超过1000件且不超过3个月的同类型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中应随机抽取一个构件作为试件进行检验。3)建筑幕墙工程A.铝合金复合板

30、的玻璃强度检测B.石材的弯曲强度C.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结强度及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检测D.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为性能检测E.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4)钢结构及管道工程A.钢结构及钢筋焊接质量无损检测B.钢结构、钢管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C.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2.施工作业质量的自控(1)施工作业质量自控的程序1)施工作业技术的交底 技术交底是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具体化,施工作业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2)施工作业活动的实施 首先对作业条件进行再确认,即按照作业计划

31、检查作业准备状态是否落实到位,此外,还要严格按作业计划的程序、步骤和质量要求展开工序作业活动。3)施工作业质量的检验 施工作业的质量检查包括施工单位内部的工序作业质量自检、互检、专检和交接检查;以及现场监理机构的旁站检查、平行检测等。(2)施工作业质量自控的要求1)预防为主2)重点控制3)坚持标准4)记录完整(3)施工作业质量自控的有效制度1)质量自检制度 2)质量例会制度3)质量会诊制度 4)质量样板制度5)质量挂牌制度 6)每月质量讲评制度3.施工作业质量的监控(1)施工作业质量的监控主体 作为监控主体之一的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作业实施过程中,根据其建立规划与实施细则,采取现场旁站、巡视、

32、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作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现场质量检查 现场质量检查是施工作业质量的监控的主要手段。1)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A.开工前的检查,主要是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是否能够保持连续正常施工。B.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2)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A.目测法 即凭借感官进行检查,也称观感质量检验,其手段可概况为“看、摸、敲、照”四个字。B.实测法 通过实测数据与施工规范、质量标准的要求及允许偏差值进行对照,一次判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其手段可概况为“靠、量、吊、套”四个字。C.试验法1理化试验2无损

33、检测:利用专门的仪器仪表从表面探测结构物、材料、设备的内部组织结构或损伤情况。(3)技术核定与见证取样送检1)技术核定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方对施工图纸的某些要求不清楚,或图纸内部存在某些矛盾,需要通过设计单位明确或确认的,施工方必须以技术核定单的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送设计单位核准确认。2)见证取样送检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我国规定对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构配件以及施工过程留置的试块、试件等应实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检。4.隐蔽工程验收与成品质量保护(1)隐蔽工程验收 凡被后续施工所覆盖的施工内容,如钢筋工程均属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的验收程序为先完成自检并合格,然后填写专用的

34、隐蔽工程验收单。验收单所列的验收内容应与已完的隐蔽工程实务相一致,并事先通知监理机构及有关方面,按约定时间进行验收。(2)施工成品质量保护 建设工程项目已完施工的成品保护,目的是避免已完施工成品受到来自后续施工以及其他方面的污染或损坏。成品形成后可采取保护、覆盖、封闭、包裹等相应措施进行保护。三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验收(一)施工过程质量验收 施工过程质量验收主要是指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1.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的内容 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包括以下验收环节,通过验收后留下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和资料,为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提供依据。(1)检验批质量验收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盒专业验收需要按

35、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 是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检验批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A.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B.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是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A.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B.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分部工程应有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

36、、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查、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A.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C.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使用功能、节能、环境保护的检验和抽样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D.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2.施工过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1)在检验批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缺陷的应推倒重做,一般缺陷可通过返修货更换器具、设备消除缺陷后重新进行验收。(2)个别检验批发现某些项目或指标不满足要求难以确定是否验收时,应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3)若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

37、,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严重质量缺陷或超过检验批范围内的缺陷,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后,认为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功能,则必须进行加固处理,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责任方应承担经济责任。(5)通过返修货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严禁验收。(二)竣工质量验收1.竣工质量验收的依据(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管理条例和办法(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5)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竣工质量验收的

38、标准(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规定3.竣工质量验收的程序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可分为验收准备、竣工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三个环节进行。 (1)竣工验收准备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现场监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报告,要求组织工程竣工验收。(2)竣工预验收 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就验收的准备情况和验收条件进行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具备下列条件时,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

39、工验收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盒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3)正式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会议。正式验收过程的主要工作有: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

40、况及工程施工各环节施工满足设计要求;2)检查审核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及质量验收资料;3)实地检查工程外观质量,对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4)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个环节工作,对工程实体 及质保资料情况 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共同确认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5)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附有工程施工许可证,设计文件审查意见、质量检测功能性试验资料、工程质量保修等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文件;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三)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

41、、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备案部门在受到备案文件资料后的15日内,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工程,在验收备案表上加盖“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并将一份退建设单位存档。四 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处理(一)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分类1.工程质量不合格 根据我国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未满足某个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成为质量缺陷。2.工程质量事故(1)按事故造成损失的程度分级A.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B.重大事故,

42、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C.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D.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按事故责任分类A.知道责任事故B.操作责任事故C.自然灾害事故(二)施工质量事故的预防1施工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施工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大致有如下四类:(1)技术原因(2)管理原因(3)社会、经济原因(4)认为事故和自然灾害原因2施工质量

43、事故预防的具体措施(1)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2)认真做好工程地质勘察(3)科学地加固处理好地基(4)进行必要的设计审查复核(5)严格把好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质量关(6)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7)加强施工安全与环境管理(三)施工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1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1)事故调查(2)事故的原因分析(3)制定事故处理的方案(4)事故处理(5)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2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1)修补处理 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时,可采取修补处理(2)加固处理

44、 主要是针对违纪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3)返工处理 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4)限制使用 当工程质量缺陷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采用限制使用(5)不做处理 在以下情况下,不做处理:A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B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C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D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6)报废处理 第三节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一.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概述(一)建设项目投资的组成建设项目总

45、投资固定资产总投资流动资金:流动资产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二)建设项目投资特点1.数额巨大2.投资具有多次性3.动态控制(三)投资控制的基本原则1.分阶段设置,投资控制目标2.以设计阶段为投资控制的重点3.主动控制4.技术与经济相结合5.投资控制要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相结合(四)施工成本控制的步骤 在确定了施工成本计划之后,必须定期地进行施工成本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当实际值离计划值时,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适当的纠偏措施,以确保施工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其步骤如下。比较 分析 预测 纠偏 检查 (核心) 二.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一)投资控制的目标 投资估算设

46、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二)设计阶段 投资控制思路法一:限额设计法二:优化设计法三:注重全寿命费用:将开始费用和使用时的费用完全折现到投资期(三)业主投资控制的工作任务 借助造价咨询工程师完成。1选择和评价主要的设计参数(重要设备)2审查设计概预算三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投资控制(一)业主的工作任务1控制支付工程费用2控制额外工程费用发生:工程变更或索赔(二)施工阶段投资控制(1)施工准备:工程预付款(开工前7天)作用:动员;材料设备。在进度款中扣回。(2)施工时期:A监理;通过监理具体控制投资,并且业主进行工程款的审核。B审批工程变更。 (3)竣工验收之后:A竣工结算B保留金C保修金。(三)监理工程师

47、在施工阶段对投资的控制1监理措施 (1)组织措施(2)经济措施:与“钱”有关的: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2)工程计量在单价合同中此项至关重要工程款=工程量计划单价。3)复核工程付款账单,签发付款证书。4)投资的跟踪对比(计划值与实际值比较)合同价(计划)估算款(实际)。5)分析与预测预控落实投资控制人员的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工作流程图(3)技术措施: 施工方案(4)合同措施(管理措施):协助进行反索赔2工程计量:经过监理工程师计量的工程是承包商支付任何工程款的凭证。3工程价款的结算控制:(1)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2)分段结算:按工程形象进度;3)竣工后一次结算:工期在12

48、个月内或是合同价100万(2)按月结算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优化工程设计变更开工日期预付款竣工日期保留金及利息保修期结算竣工结算进度款1)预付款计算 按合同的百分比计算,一般为合同价的10%30%。 预付款的扣回:A按等比例或等额扣回B从起扣点开始起扣: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额时从每次中间结算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扣抵工程价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起扣点的计算:T=P-M/NT起扣点,M预付款,N材料及构件的比重,P合同价预付款扣回的典型计算例1:某工程合同价为1008万元,主材构件所占比重为60%,预付款比例为25%,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如下表。求1预付款?

49、2起扣点?3每月实际支付工程款分包是多少?进度(月)1234调增(由于物价变动)工程价款200250350 208100解:1预付款=100825%=252万元 2 T=1008-252/60%=588万元 3 一月份200万元 二月份250万元 三月份222.8万元,计算如下: 588-(200+250)=138万元 三月份从350-138=212万元起扣 扣抵21260%=127.2万元 三月份实付 350-127.2=222.8万元 四月扣抵20860%=124.8万元 四月份实付208-124.8=83.2万元注:预付款与调增及工程变更等无关2)进度款的计算与进度款计算的有关说明:1

50、确定计量结果后14内支付进度款,不能支付的需在偿还时支付贷款利息。2 监理工程师应签发最低金额,当应付款额小于签发的最低金额时,监理签发付款凭证直至达到最低额度。3 单价的调整 :若新价超过原价的10%,则需采用新费率。即调价幅度的部分,采用工程量增加,则单价降低,工程量降低,单价提高的方法,旨在控制承包商的利润。4保修金:承包人保证维修期的维修费。一般在进度款中每月扣留5%,在缺陷责任期满后退回。进度款支付的典型例题例2:某工程施工合同包括2个子项,经测算甲项的工程量为2300m3,乙项的工程量为3200m3。合同单价,甲:180元/m3,乙:160元/m3。合同约定:1开工前业主支付20%

51、合同价款为预付款,2业主自第一个月其按5%扣工程保修金,3当子项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价10%,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4根据市场情况,规定物质调整系数评价为1.2;5监理工程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25万元;6预付款在最后2个月均衡扣除。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下:问:1 预付款为多少? 2从第一个月起每月工程量价款? 3监理工程师应签证的工程款? 4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1234甲500800800600乙700900800600解:1 预付款的计算:合同价比例=(甲项+乙项)比例=(2300180+3200160)20%=18.52万元2,3,4一起做答第一个

52、月第一个月:工程量价款:500 180+700 160=20.2万元应签证20.2 1.2 (1-5%)=23.03万元实际签发:0万元第二个月第二个月:工程量价款:800 180+900 160=28.8万元应签证28.8 1.2 (1-5%)=32.83万元实际签发:23.03+32.83=55.86万元第三个月:第三个月:工程量价款:800 180+800 160=27.2万元应签证:27.2 1.2 (1-5%)-50% 18.2=21.75万元实际签发:0万元第四个月:甲项实际工程量为2700m3,变换幅度为(2700-2300)/2300100%=17%由于17%10%,所以单价调

53、整应调整的工程量2700-2300(1+10%)=170m3补调整的工程量为600-170=430m3工程量价款:430180+1701800.9+600160=20.09万元应签发价款:20.091.2(1-5%)-50%18.2=13.65万元实际签发价款: 21.75+13.65=35.4万元四 投资检查与分析赢值法(一)赢值法的三个基本参数 1.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 BCWP(Budgeted Cost for Work Performed)是指在某一时间已经完成的工作,以批准认可的预算为标准所需的资金总额。BCWP=已完成工作量预算单价2.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 BCW

54、S (Budgeted Cost for Work Scheduled)即根据进度计划,在某一时刻应当完成的工作,以预算为标准所需要的资金总额。BCWS=计划工作量预算费用3.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 ACWP(Actual Cost for Work Performed)即到某一时刻为止,已完成的工作所实际花费的总金额。ACWP=已完成工作量实际单价 (二)赢值法的四个评价指标1.费用偏差CV费用偏差=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已完工程实际费用(ACWP)当CV为正值,表示项目运行节支,实际费用没有超出预算费用;当CV为负值,表示项目运行超出预算费用。2.费用绩效指数CPI费用绩效指

55、数(CPI)=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当费用绩效指数1时,表示超支,实际费用高于预算费用当费用绩效指数1时,表示节支,实际费用低于预算费用3.进度偏差SV进度偏差SV=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当进度偏差SV为负值时,表示进度延误,即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当进度偏差为正值时,表示进度提前,即实际进度快于计划进度。4.进度绩效指数SPI进度绩效指数SPI=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当进度绩效指数1时,表示进度延误,即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拖后当进度绩效指数1时,表示进度提前,即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快。序

56、号图像三参数关系分析措施1 ACWP BCWS BCWPACWPBCWSBCWPSV0,CV0效率低,进度较慢,投入超前用工作效率高的人员更换一批工作效率低的人员2 BCWP BCWS ACWPBCWPBCWSACWPSV0CV0效率低,进度较快,投入延后若偏离不大,维持现状3 BCWP ACWP BCWSBCWPACWPBCWSSV0CV0效率较高,进度快,投入延后抽出部分人员,放慢进度4 ACWP BCWP BCWSACWPBCWPBCWSSV0CV0效率较低,进度慢,投入超前抽出部分人员,增加少量骨干人员5 BCWS ACWP BCWPBCWSACWPBCWPSV0CV0效率较低进度慢投

57、入超前增加高效人员投入6 BCWS BCWP ACWPBCWSBCWPACWPSV0CV0效率较高进度较慢投入延后迅速增加人员投入第三章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n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n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n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第一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n一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它是按照安全生产挂管理方针“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管理人员负责的事情以及责任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负责人

58、或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项目经理、专职技术人员的安全责任。2.项目应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规定检查和考核方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应有记录。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4.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职安全人员。以建筑工程为例,可按建筑面积1万m2以下的工地至少有一名专职人员;1万m2以上的工地设23名专职人员;5万m2以上的大型工地,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管理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二)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1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

59、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

60、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在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般包括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1.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1)企业领导的安全教育(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和技术干部的安

61、全教育(3)行政管理干部安全教育(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5)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2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1)特种作业的范围1)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高处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5)煤矿安全作业 6)石油天燃气安全作业7)冶金生产安全作业8)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9)危险化学品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2)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年满18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

62、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3.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 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三种。 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进企业、进项目、进班组三级(四) “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安全生产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 危险源的识别和风险控制(一)危险源 危险源是安全管理的主要对象。从本质上说,能够造成危害后果的,危险源均可归结为能量的意外释放或约束,限制

63、能量和危险物质措施失控的结果。危险源分为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1第一类危险源、 能量和危险物质的存在时危害产生的最根本原因,通常把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称为第一类危险源2第二类危险源 造成约束、限制能量和危险物质措施失控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称为第二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主要体现在设备故障或缺陷、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等几个方面。(二)危险源识别1危险源的识别 危险源识别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危险源分为四大类(1)人的因素;(2)物的因素;(3)环境因素;(4)管理因素2危险源识别方法 危险源识别的方法通常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识别危险源。常用的方法包括专家调查法、安全检查表法。(三)

64、危险源的评估 根据对危险源的识别,评估危险源造成的风险可能性和大小、对风险进行评级。结果分为5个等级,可对不同等级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四)风险的控制 不同的组织、不同的工程项目需要根据不同的条件和风险量来选择适合的控制策略和管理方案,表3-1所示的是针对不同风险水平的风险控制措施计划表。风险可忽略的不采取措施且不必保留文件记录可容许的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应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中度的应努力降低风险,但应仔细测定并限定成本,并在规定时间内实施降低风险的措施。重大的直至风险减低后才能开始工作。为降低风险有时必须配给大量的自

65、愿。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就应采取应急措施。不容许的只有当风险已经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若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就必须禁止工作三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安全的控制程序(1)确定每项具体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目标(2)编制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和实施(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验证(5)持续改进根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验证结果,对不适宜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1)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2)地面及深槽作业的防护(3)高处及立体交叉祖业的防护(4)施工用电安全

66、(5)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6)在采取“四新”技术时,有针对性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7)有针对自然灾害预防的安全措施(8)预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灯作业造成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9)现场消防措施(二)安全技术交底1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安全技术交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于贯彻设计意图、严格实施技术方案、按图施工、寻规操作、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至关重要。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1)本施工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2)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3)应注意的安全事项(4)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5)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2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1)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

67、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2)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4)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5)对设计“四新”项目或技术含量高、技术难度大的单项技术设计,必须经过两阶段技术交底,即初步设计技术交底和实施性施工图技术交底(6)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7)定期向由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工作队伍进行书面交底(8)保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四 安全隐患的处理(一)建设工程安全的隐患 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包括三个部分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因素

68、,物的不安全因素和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人的不安全因素是指能够使系统发生故障或发生性能不良的时间的个人的不安全因素和违背安全要求的错误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能够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包括机械设备或环境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是指事故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二)建设工程安全隐患的处理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从施工单位角度谈其对事故安全隐患的处理方法。1.当场指正,限期纠正,预防隐患发生 对于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并限期纠正,预防事故的发生。2.做好记录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

69、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待隐患消除再施工3.分析统计,查找原因,制定预防措施4.跟踪验证 检查单位应对受检单位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第二节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一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 应急预案是对特定的潜在时间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措施的计划安排,是应急响应的行动指南。(一)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铲除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

70、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3现场应急预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注意编制,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二)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内容1.综合应急预案编制的主要内容(1)总则(2)施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3)组织机构及职责(4)预防与预警(5)应急响应(6)信息发布(7)后期处置(8)保障措施(9)培训与演练(10)奖惩(11)附则2.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的主要

71、内容(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序分析(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3)组织机构及职责(4)预防与预警(5)信息报告程序(6)应急处置(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3.现场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1)事故特征分析(2)应急组织与职责(3)应急处置(4)注意事项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包括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实施和奖惩。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呢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一)应急预案的评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参加应急预案

72、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设计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机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员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二)应急预案的备案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三)应急预案的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

73、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呼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四)奖惩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三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一)职业伤害事故的分类1按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分类(1)轻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轻度损伤,引起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的事故(2)重伤事故,指受伤人员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3)死亡事故,一次事

74、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4)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5)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2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分类(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

7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1处理原则(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指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2事故处理步骤(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在紧急情况下,事故现场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较大事故逐级

76、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2)组织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3)现场勘查(4)分析事故原因(5)制定预防措施(6)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补超过60日。(7)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作出批复,特

77、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第三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波爱护的要求 n一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 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文明施工主要包括:规范施工现场的场荣,保持作业环境的整洁卫生;科学组织施工,使生产有序进行;减少施工队周围居民和环境的影响;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保证职工的安全身体健康。落实现场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措施1施工平面布置 施工图总平面图是现场管理、实现文明施工的依据。2现场围挡、标牌 围挡的高度不低于2.5m,其他工地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m;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

78、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3施工场地4材料堆放、周转设备管理5现场生活设施6现场消防、防火管理7医疗急救的管理8设区服务的管理9治安管理二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措施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的防治、水污染的防治、噪声污染的防治、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以及文明施工措施。 噪声污染的防治,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表。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昼间夜间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55打桩各种打桩机械等85禁止施工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动棒、电锯等7055装修吊车、升降机等6555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固体废物处理的基本思想是:采取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

79、处理,对固体废物产生的全过程进行控制。第五章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n合同的订立n合同的效力n合同的履行n合同的变更和转让n合同的终止n合同争议的解决及违约责任第一节 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形式1.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2.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用谈话的方式订立的合同。 (二)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三)合同订立的程序当事人订立合同,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1、要约(1)要约及其

80、有效的条件。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要约人生效。(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4)要约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2、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

81、要约的意思表示。(1)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2)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3)承诺的撤回。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4)逾期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 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82、5)要约内容的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四)合同的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1)合同成立的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书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2)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

83、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3)合同成立的其他情形(五)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予对方协商的条款。1、格式条款提供者的义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2、格式条款无效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此外,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同样适用于格式合同条款。3、格式条款的解释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

84、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六)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无效的缔约过程。其构成条件;一是当事人有过错。若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二是有损害后果的发生。若无损失,亦不承担责任。三是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生

85、效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通常情况下,合同依法成立之时,就是合同生效之日,二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但有些合同在成立后,并非立即产生法律效力,而是需要其他条件成就之后,才开始生效1、合同生效的时间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待手续完成时生效。 2、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二)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 (三)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内容和形式违反了

86、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1、无效合同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情形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在合同的某些情况下免除或者限制当事人所负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四)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

87、的合同是指欠缺一定的合同生效条件,但当事人一方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内容得以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属于相对无效的合同1、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2、撤销权的消灭 撤销权是指受损害方的一方当事人对可撤销的合同依法享有的、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的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

88、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3、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履行中的合同应当终止履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依法进行如下处理: (1)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 (2)赔偿损失; (3)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三、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包括全面适当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

89、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

90、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有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三)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则 1、价格调整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跌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2、代为履行 代为履行是指由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 (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

91、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3、提前履行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此外,因债权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4、部分履行(四)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

92、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但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五)合同履行中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1、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 2、债权人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作的危害其债权的民事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四、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一)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令人难以判断

93、约定的新内容与原内容的本质区别,则推定为未变更。 (二)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转让是当事人一方取得另一方同意后将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法律行为。是变更合同主体。1、债权转让 若债务人转让权利,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除非经受让人同意,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2、债务转让 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才能同意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债务人转移义务后,原债务人可享有的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也随债务转移而由新债务人享有,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也随债务转移而由新债务人承担。3、债务债权

94、一并转让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处理,适用上述有关债权人和债务人转让的有关规定。五、合同的终止(一)合同终止的条件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使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即合同关系消灭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消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二)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未完全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发生不能履行情况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或者合同约定的条件,通知对方解除双方合

95、同关系的法律行为。1、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的条件,可以分为约定解除条件和法定解除条件。(1)约定解除条件。包括:当事人协商一致;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法定解除条件。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合同解除权应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期限内行使,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如法律没有规

96、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期限,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当事人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并且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三)合同债务的抵消 抵消是当事人互有债权债务,在到期后,各以其债权抵偿所付债务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方法之一。 当事 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消。(四)标的物的提存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交给有关机关保存,以此消灭合同的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明确

97、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和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限为五年,超过该期限,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六、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及其特点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应当依法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有以下主要特点 (1)以有效合同为前提 (2)以违反合同义务为要件 (3)可由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 (4)是一种民事赔偿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 1、违约责任的承担方

98、式 (1)继续履行 1)违反金钱债务时的继续履行 2)违反非金钱债务时的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违约金 (5)定金2、违约责任的承担主体 (1)合同当事人双方违约时违约责任的承担。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时违约责任的承担。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依照约定解决。七、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争议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履行状况和合同违约责任承担等问题所产生的意见分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一)合同争议的和解与调解 和解

99、与调解是解决合同争议的常用和有效方式。 1、和解 和解是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后,在没有第三人介入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商谈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2、调解 调解是指合同当事人于争议发生后,在第三者的主持下,根据事实、法律和合同,经过第三者的说服与劝解,使发生争议的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从而公平、合理地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二)合同争议的仲裁 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合同当事人双方根据合同种种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争议发生后由其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并由仲裁机构按照仲裁法律规范的规定居中裁决,从而解决合同争议

100、的法律制度。 对于合同争议的解决,实行“或裁或审制”。双方只能在“仲裁”或者“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解决其合同争议。 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机构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三)合同争议的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受理,由人民法院依司法程序通过调查、作出判决、采取强制措施等来处理争议的法律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 (1)合同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的 (2)经过和解、调解未能解决合同争议的 (3)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

101、者仲裁协议无效的 (4)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 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法规n建筑法n政府采购法n土地管理法n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一.建筑法 建筑法主要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一)建筑许可 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个方面。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如下条件: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施工单位;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102、他条件。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作废。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从业资格 (1)单位资质。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103、 1、建筑工程发包 (1)发包方式。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2)禁止行为。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2、建筑工程承包 (1)承包资质。 (2)联合承包。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工程分包。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

104、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禁止行为。二、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政府采购当事人 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供应商金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二)政府采购方式及程序 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三)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105、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三、土地管理法 (一)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二)耕地保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耕地的80%以上。(三)建设用地 1、建设用地的批准 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批审手续。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2、征收土地的补偿 征收土地,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

106、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地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对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

107、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其中,依照两项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一)房地产开发用地 1、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土

108、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禁止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有偿出让。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其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2)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3)县以上地方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定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 (4)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者必须按该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饿,土地使用者须取得出让发和有关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9、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合同; (6)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土地使用权划拨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要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二)房地产交易 1、房地产转让 应当符合如下条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

110、,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形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房地产抵押3、房屋租赁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利益上缴国家。第四章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n工程项目施工招标n工程项目施工投标第一节 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一

111、、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一般流程(一)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1.招标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投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2.确定招标方式 对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适合公开招标方式的情况:(1)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 适合邀请招标的情况:(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

112、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3.标段的划分 对于大型的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将大大降低招标的竞争性,因为符合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太少,这样就应当将招标项目划分为若干个标段分别进行招标。标段的划分,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招标项目的专业要求(2)招标项目的管理要求(3)对工程投资的影响(4)工程各项工作的衔接(二)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的编制发布 招标公告是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向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发出一种广泛的通告。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

113、,若在公开招标过程中采用资格与人程序,可用资格预审公告代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后不再单独发布招标公告。(1)招标公告的内容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2)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资格预审的方法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发布公告的媒介8)联系方式(三)资格审查1.发出资格预审文件:发出资格预审公告后,招标人向申请人出售资格审查文件2.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

114、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5)今年财务状况表(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3.对投标申请人的审查和评定4.发出通知于申请人确认(四)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1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2招标文件的发售、澄清与修改(1)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一般发售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价格等于编制、印刷这些招标文件的成本,其他费用不应打入该成本。

115、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论中标与否都不予退还。其中的图纸 (五)踏勘现场与召开投标预备会1.踏勘现场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投标人他看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须注意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召开投标预备会 召开投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盒踏勘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投标人提问召开预备会澄清和回答问题确认收到澄清投标截止一般至少1天一般最多3天不少于15天修改招标文件(六)建设项目施工投标

116、详见第二节(七)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1开标(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统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

117、(3)招标人不予受理的投标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评标(1)评标的原则以及保密性 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其要求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3)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3.定标

118、(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一般应当在13人,并标明顺序。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因不可抗力或第一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程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2)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订立书面合同1)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

119、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情况。2)履约担保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其形式有现金、支票、履约担保书和银行保函等。履约担保金额一般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招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

120、还投标保证金。任何拒绝签订合同的,对对方造成损失的需赔偿。4)履行合同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可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分包给他人完成。并就分包人所负责的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二 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

121、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各个部分由不同的计价要求。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编制要求 分部分项工程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2措施项目费的编制要求 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计价。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依有关规定按综合价格计算,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3其他项目费的编制要求 包括暂列金额(一般为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仅进行专业分包的1.5%;既专业分包并要提供服务的按分包价格的3%5%)4规费和税金的编制要求,按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第二节

122、 工程项目施工投标建设项目施工投标程序1.投标报价的前期工作(1)通过资格预审,获取招标文件(2)组织投标报价班子(3)研究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对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重点内容进行分析。(4)工程现场调查 包括自然条件调查、施工条件调查、其他条件调查2.调查询价 询价时应注意的问题包括:一是产品质量必须可靠并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二是供货方式、时间、地点,有无附加条件和费用。(1)询价的渠道 1)直接与生产厂商联系;2)向经纪人了解;3)向销售商了解;4)网络(2)生产要素询价 1)材料询价;2)施工机械设备询价;3)劳务询价(3)分包询价 分包询价应注意分保函是否完整;分包工程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信誉及可信赖程度;质量保证措施;分包报价(4)复核工程量 复核工程量,要与招标文件中所给的工程量进行对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投标人应认真根据招标说明、图纸、地质资料等招标文件资料,计算主要清单工程量,复核工程量清单2)复核工程量的目的不是修改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的错误可以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统一修改。3)针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遗漏或错误,是否向招标人提出修改意见取决于投标策略4)通过工程量计算复核还能准确的确定订货及采购物资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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