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项目、依据、标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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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程、依据、标准公开序号执法工程执法类别执法依据标准1 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条例第41 条违反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是农村村民的应征24498 元;是城镇居民的应征58428 元。违反规定多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上述标准为倍数征收2 生育证行政许可条例第21 条符合条例16、 17、18 条规定要求生育的,应在怀孕前由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申请办理生育证3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行政奖励条例第38 条1、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 周岁每月发给不低于10 元或者一次性不低于1500 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2、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享受农村计

2、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4 生育证、生育服务证工本费行政收费鄂价费 2003201号每证工本费10 元5 生育服务证办理行政审批条例第21 条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前应当到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计划生育复通手术条例第30 条接受绝育措施的夫妻,因子女死亡,符合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免费施行复通手术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鉴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 40 条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出现的事故、并发症、不良反应进行调查处理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妇女需终止妊娠的湖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

3、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第10条、条例第34 条符合法定条件的必须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结论和医学意见,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计划生育统计调查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24 条计划生育系统的各单位与社会其他部门、机构合作进行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必须经同级计划生育统计部门审批6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行政确认条例第38 条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后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资格管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 34 条拟从事咨询指导、药具发放、手术、临床检验等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均应申

4、请办理合格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统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 40 条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4 页病残儿医学鉴定计划生育技术服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 40 条、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14条、条例第21 条符合条例第十六第(一)项规定要求生育的,应当由市(州)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进行医学鉴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查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 7、8 条、条例第 21、22 条育龄妇女离开户籍所在地前住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的,应当在外出前到户籍

5、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7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政处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 36 条、条例第46条、湖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第14 条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当事人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 36 条、条例第46条、湖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第14 条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2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

6、罚款;属第一胎的,三年内不得生育,属第二胎的,不再批准其生育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 36 条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 37 条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取消

7、其计划生育证明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31 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 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00 元的,并处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批准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32 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 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00 元的,并处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

8、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35 条责令退还所收费用,给予警告,并处所收费用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4 页收取费用的买卖、出租、出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34 条由原出证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3000 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3000 元的,并处3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执业资格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

9、技术服务工程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36 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 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00 元的,并处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7 使用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行政处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37 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3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3000 元的,并处3000 元以上 5000

1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38 条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 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00 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 20 条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 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下的罚款不按规定办理、交验婚育证明

11、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 21 条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斯仍拒不补办或拒不查验婚育证明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 元以下的罚款对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 21 条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有违法生育的单位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8 条单位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当事人所在单位各处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4 页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

12、子女、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申请领取生育证生育、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应当终止妊娠拒不终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0 条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当事人双方各处500 元罚款8 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行政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管理细则第 40 条负责提出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负责其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监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11 条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对计划生育统计的监管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23、27 条县以上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实行统计检查制度,对本级和下级的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和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对开展超声技术使用、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的监管条例第34 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药品监督行政部门,定期开展超声技术使用,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和使用的检查、监督工作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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