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4年县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 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抽样数量见表1。表1 抽样数量序号产品品种执行标准抽样数量1口罩(防颗粒物呼吸器)GB 2626-2019100个(检验样品50个,备用样品50个)2日常防护型口罩GB/T 32610-20163儿童防护口罩GB/T 38880-2020注:抽取检验样品或备用样品不足最小销售包装的整数倍时,抽取最小销售包装的整数倍,不破坏最小销售包装。2 检验依据表2 GB 2626-2019口罩(防颗粒物呼吸器)序号检验项目标准条款备注1过滤效率NaCl颗粒物
2、GB 2626-2019 5.3KP类过滤元件不适用。油性颗粒物GB 2626-2019 5.3KN类过滤元件不适用。2吸气阻力GB 2626-2019 5.5/3呼气阻力GB 2626-2019 5.5/4头带GB 2626-2019 5.9/表3 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序号检验项目标准条款备注1过滤效率盐性介质GB/T 32610-2016 5.4/油性介质GB/T 32610-2016 5.4/2防护效果盐性介质GB/T 32610-2016 5.5/油性介质GB/T 32610-2016 5.5/3吸气阻力GB/T 32610-2016 5.3/4呼气阻力GB/T
3、32610-2016 5.3/5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GB/T 32610-2016 5.3/表4 儿童防护口罩GB/T 388802020(防护性)序号检验项目标准条款备注1吸气阻力GB/T 38880-2020 5.3/2呼气阻力GB/T 38880-2020 5.3/3防护效果(NaCl颗粒物)GB/T 38880-2020 5.3/4颗粒物过滤效率(NaCl颗粒物)GB/T 38880-2020 5.3/执行其他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4、。复检时所检测的样品为备用样品。3 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GB 2626-2019 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T 32610-2016 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GB/T 38880-2020 儿童口罩技术规范现行有效的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判定原则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
5、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3.3 综合结论判定经检验,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但不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企业标准,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且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