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行政许可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范本(四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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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林业行政许可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条根据_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行政许可违法责任追究制度。第二条林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具体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第三条林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林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对联合办理行政许可牵头部门转送的行政许可事项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办理的;(三)按照规定将许可的事项、依据、范围、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提交

2、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以及监督电话、决定处理结果未予以公示的;(四)在受理、_、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五)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六)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七)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八)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九)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十)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四条林业行政许可实施_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3、本机构暂扣其行政执法证件,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刁难、勒卡行政管理相对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二)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国家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_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三)超越或滥用职权实施行政许可的。第五条林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给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由于工作人员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林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赔偿后,有权向其工作人员进行追偿。第六条对工作人员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进行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照法定程序准确定性、恰当处理,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

4、形式通知本人。第七条给予工作人员行政处分的,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部门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主管机构备案。第八条受处分工作人员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主管机构或本机构的监察部门提出申诉、控告。具体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第九条本制度于_年_月_日起施行。二四年_月_日茶陵县建设局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总要求。因此,所有的行政执法人员都必须依法办事。为了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心,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确保办案质量,按照上级机关对建设行政执法的要求,结合本局行政违法案件查办的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负有管理职能的站、办、室、股、处

5、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受托单位执行人员)应当及时、主动、全面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尽可能使违法违章行为在最短时间内发现和查处。如发生自己管区内的违法违章行为没有被发现,造成严重后果,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按照工作失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二、行政执法人员应公正执法。如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应当管理的不管理,应当查处的不查处;或者是故意扩大事实,颠倒黑白,加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人员除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外,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行政执法案件错案追究。如发生行政处罚案件在终局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败诉的,或者通过与相对人协商处理予以赔偿的,相关人员按下列原则

6、承担责任:1、行政案件的败诉,是由于调查证据不真实,不充分的原因造成的,由案件的调查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2、行政案件的败诉,是由于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法律依据不足造成的,则由法规人员承担相应责任。3、行政案件的败诉,是由于执法程序的错误造成的,如果是调查取证阶段造成的,由调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是处罚执行程序的错误,则由法规人员承担相应责任。4、行政案件的败诉,尽管是由于证据或法律依据的不足造成的,但调查人员或法规人员在讨论处罚的会议上或向有关领导已经说明存在问题而又难以解决的情况,局领导或局务会议仍然决定进行的行政处罚,则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领导或_承担相应责任。5、如发生行政错案,造

7、成了经济财物损失的,负有相应责任的人员应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40,并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_在百度搜索:茶陵县建设局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1、客户失信违法行为及责任追究1.1客户失信违法行为:提供伪劣标的物;逾期供货或不供货逾期付款或经催付款仍不付款;客户利用合同欺诈我公司财物;其他失信违法行为。1.2责任追究措施取消赊销条件(信用额度、信用期限);停止供货;取消供货资格;按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追究;采用仲裁、诉讼手段追究失信违法行为责任。2、公司失信违法行为及责任追究_公司员工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穕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逾期供货;拖欠货款;其他失

8、信违法行为。2.2纠正措施及责任追究及时采用书面通知或信函,通过特快传递或派员直接送达客户或供应商等;依法赔偿相关供应商经济损失;对质量不合格,影响客户使用,按合同规定理赔;对违规或违法人员,按公司员工行政违纪处罚条例进行行政处理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_处理。3、合同纠纷处理3.1发生合同纠纷,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及合同签约人员应立即向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及信用管理办公室报告,并向信用管理办公室提供合同纠纷材料、证据等。3.2信用管理办公室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提出解决合同纠纷的措施和方法,报送分管信用管理办公室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后实施。3.3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由有关业务

9、部门负责。必要时,信用管理办公室可配合处理;采用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由信用管理办公室负责,必要时请公司法律顾问参与处理,有关业务部门须配合处理。3.4所有合同纠纷的处理均应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进行。3.5当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发现有关客户或供应商利用合同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立即向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报告。在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同意的情况下,信用管理办公室或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向公安机关_。3.6在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合同纠纷同时,公司对因客户或供应商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措施。3.7合同纠纷发生后,有关部门负责派员

10、采取措施,收集和整理有关证据,其中包括客户或供应商财产状况等证据情况,及时向法院提供信息,在证据可能丢失或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3.8向法院提交原始证据时,信用管理办公室应事先复印并保存原始复印件,向法院提交原始凭证后,应向法院索取原件证据的收执。3.9所有合同纠纷的处理过程,均应建立记录,其中协商会议记录、谈判记录、协议书、申请书、诉状、答辩书、裁定书、_书等,均由处理合同纠纷的负责人转送信用管理办公室保管备案,有关业务部门仅保留复印件(正式文本有多余亦可保存原件)。3.10信用管理办公室应当建立合同纠纷案卷材料,年末按档案管理规定归档管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推

11、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移民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办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所在科室科长、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一)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_结的;(二)公务时间擅自离岗的;(三)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公民、法人或其他_的;(四)不按规定登记首问负责事项的;(五)不按规定接待、引导、协助公民、法人和其他_办理有关事项的;(六)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而不及时请示报告的;(七)应当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的;(八)不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_所需要补正全部材料的;(九)其他违

12、反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第三条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对科长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直接责任人、科长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告诫或限期调离工作岗位,并责令科长作出书面检查或予以告诫;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该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直接责任人、科长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诫勉或降职,并可对科长予以诫勉或免职。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一)主动赔礼道歉,公民或其他_已谅解的;(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三)主动挽回损失的;(四)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情形的。第五条有下列

13、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一)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责任行为的;(二)干扰、阻扰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三)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调查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四)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的。第六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责任追究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起申诉。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告诫是指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但不够纪律处分的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批评教育的问责方式。第八条本制度由综合科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落实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能,切实保

14、障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制定本制度。一、执法岗位责任制度(一)行政执法部门责任1、对本部门负责执行或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负有贯彻执行的责任。2、有计划地安排本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法制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熟悉本部门负责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3、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进行,不得失职、渎职、越权和滥用职权。4、实施执法公示制,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办事期限。对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符合法定条件的各项申请,应当及时办理,不得拒绝和推诿。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办理的事项,应当向当事

15、人说明情况或移送有关部门办理。5、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对行政执法人员规定罚款指标,不得将罚没收入与执法部门的奖金和经费挂钩。6、严格按照法定执法权限、执法范围、执法责任、执法程序执法,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并按法定期限送达。7、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时,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以罚代刑。(二)行政执法人员责任1、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2、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政府法制办_考核后,领取行政执法证件,方可上岗执法。3、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秉公执法、文明执法。4、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5、在执法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的言论,泄露国家_。(2)、_、徇私枉法。(3)、隐瞒、伪造证据。(4)、违_定程序执法。(5)、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_的合法权益。(6)、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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