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控制要点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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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控制要点及措施【一】进场材料质量控制(1) 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 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2 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3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 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 6次。(2). 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 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l 严寒、寒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

2、璃露点;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3)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 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4)地面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 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核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4)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器和保温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

3、列技术 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l 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2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散热器按其数量的15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但不得少于2 组;同一厂家同材质的保温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次数不得少于2 次。(6)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的绝热管道、绝热材料进场时,应 对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等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 证取样送检。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 次。(7)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

4、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 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1表222的规 定。表 1222 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标称截面(mm)20C时导体最大电阻(Qm) 圆铜导体(不镀金属0.536. 00.7524. 51.018. 11512. l2. 574144. 6163. 0810183161. 15250.727350.524500. 387700. 268950.1931200.1531500.1241850. 09912400.07543000.0601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

5、,且不少于2 个规格。2.1. 2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章号分项工程复验项目4墙体节能工程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6门窗节能工程1严寒、寒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2 夏热冬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 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3 夏热冬暖地区: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 比、中空玻璃露点7屋面节能工程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8地面节能工程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9采暖节能工程1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2保温材料的导

6、热系数、密度、吸水率;11空调与采暖系统冷、 热源及其管网节能 工程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12配电与照明节能工 程电缆、电线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三、实际取样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取样次数及数量。【二】、节能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点1基本规定1.1.1 设计变更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 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 设单位的确认。1.1.2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 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设备。1.1.3 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1.1.4 对材

7、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验收,并 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1.1.5 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师(建设单位 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 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 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116对材料和设备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及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 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1.7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 施工。3.4.1 建筑节能工程主要验收内容序 号分项工程

8、主要验收内容1墙体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2门窗节能工程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3屋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4地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5采暖节能工程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 调试等6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 试等2、墙体节能工程211 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相似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212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213 保温板粘结或固定;214 锚固件;215 增强网铺设;216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217 预

9、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2.1.8 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2.2.0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2.2.1 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22.2 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 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2.2.3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2.2.4 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2.2.5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2.2.6 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2.2.7 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2.8 保温板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 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

10、强度应做现场拉拔实验。2.2.9 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 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 拉拔实验。2.3.1 外墙和毗邻不采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四周的侧面,墙体上凸窗 四周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措施。2.3.2 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 割断热桥措施3门窗节能工程3.3.1 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 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3. 3.2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 见光透射比

11、应符合设计要求。3. 3.3 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 并使用密封胶密封;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4屋面节能工程4.4.1 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 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4.4.2基层;4.4.3 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4.4.4 屋面热桥部位。4.4.5 隔气层。4.2. 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 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5地面节能工程5.1.1 地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 和必要的图像资料:l 基层

12、2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3 保温材料粘结;4 隔断热桥部位。5.2.1 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 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5.2.2 地面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 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5.2.3 严寒、寒冷地区的建筑首层直接与土壤接触的采暖地下室与土壤地接 触的外墙、毗邻布采暖空间的地面以及底面直接接触外空气的地面应按照设计 要求采取保温措施。6采暖节能工程6.2.1 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器和保温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 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l 散热器的单

13、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2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6.2.2 采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在采暖期内与热源进行联合试运转和调试。联 合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采暖房间温度相对于设计计算温度不得 低于2C,且不高于 1C。7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7.1.1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 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8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8.1.1 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和严寒、 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测。当条件具备时,也可直 接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8.1.2 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

14、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 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8.1.3 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建设)人证下抽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8.1.4 当外墙节能构造或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 规定的情况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 项目或参数再次检验。仍然不符合要求时应给出“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结论。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围护结构节能构造应查找原因,对因此造成的对建 筑节能的影响程度进行计算或评估,采取技术措施予以弥补或消除后重新进行 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对于建筑外窗气密性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

15、应查找原因进行 修理,使其达到要求后重新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8.2.1 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 性能的检测,且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报 告。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 9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9.0.1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 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 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 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9.0.2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 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4 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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