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医院18项核心制度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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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 12、三级查房制度 3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64、会诊制度 7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1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7、术前讨论制度 178查对制度 18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2110、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2211、分级护理制度 2412、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2713、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291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3415、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3616、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917、 病历管理制度见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评定标准( 2010版)18、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见专著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是体现医院医务人员对患者高度负责,防止

2、因推诿患者 而贻误救治时机,保证患者来院后得到认真、及时诊治、抢救的一项重要 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或其所在科室为首诊科室。凡来 院就诊的患者,尤其是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 治疗与抢救均负有责任。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 理,认真进行门、急诊病历记录。经检查后,如认为属本科疾病,首诊医 师应负责患者诊治。如诊治有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若经检诊 后不属本科疾病,应请其他专科会诊,会诊专科同意转科后,首诊医师才 能将患者转科。转科前,由首诊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转 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

3、关情况。禁止首诊医师 不经会诊擅自将患者推诿到他科, 否则,造成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首诊 医师承担全部责任。三、涉及两科以上的多科属疾病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进行 认真负责的诊疗,并根据病情需要请相关专科会诊。四、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 人员会诊、决定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 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 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拒治。五、急、危、重症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如需多科医师配合抢救治疗时,应边抢救边邀请其他专科医师。其他专科医师到场后,仍以首诊医师为首负责抢救和协调。六、经接诊或抢救后,需要住院的患者,首诊医师开具住院证以后,

4、 病房不得拒绝收治。属急诊科的抢救患者住院,急诊科应派专人护送患者 到住院科室完成交接。七、首诊医师下班时,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且首诊医师应面对面 交班,对住院或留观患者应床旁交班,做好记录后方能离开。八、因技术力量、设备条件有限,本院不能诊治必须转院的患者,首 诊医师在征得医务科(总值班或主管副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提前与相 关医院联系;如估计患者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 应留院处置,待病 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患者家属要求转院,要做好相关的医疗文 书记载。- #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为了确保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咼医疗质量,提咼各级 医师的医疗水平,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

5、疗习惯, 特制定三级医师查房 制度。一、查房频次及时限(一)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 长和有关人员参加。住院期间,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的首次查房应在 其入院48小时内完成。对危重患者,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即时查房, 并 有查房记录。(二)主治医师查房对一般病情患者的查房每日至少1次,应有本病房总住院医师、住院 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责任护士参加。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 疗计划。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但至少每日不少于两次。(三)住院医师查房对所管的患者每日至少查房一次, 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晚查 房一次,危重患者、新入院患者

6、及手术患者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书写整理病历,及时完成病程 记录,汇总、归纳、整理、分析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出现情况及时报告上 级医师。负责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参加科室值班。二、查房基本规范(一)查房前,在交班会上应明确查房的患者及患者数,以掌握本次 查房的概况并能对查房时间加以控制,避免顾此失彼。(二)下级医师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化验检 查报告、所需检查器材等。(三)查房应严格掌握医师级别,做到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四)查房时应衣着整洁、佩戴胸卡,站立时应有站姿,不得斜倚乱靠。查房不得交头接耳,更不允许说不适宜的语言,以免造成不良影

7、响及 后果。(五)查房时各级医师站位应予严格规定。主任医师站立于患者右侧: 主治医师站立于主任医师右侧:住院医师站立于患者左侧,与科主任医师 相对;其余相关人员站于周围,但应与主要查房人员保持一定距离, 以确 保充分的检查空间。(六)带教学生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各种检查与操作,并必须征 得患者本人同意方可进行。三、查房内容要求(一)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1. 应及时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并能体现出当前国内外最新医 疗水平的进展。2. 审查新入院、疑难或危重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审查重大手术的 手术条件、特殊检查及术前准备情况。3. 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包括对各级医师的指导,重点帮助主治医

8、师解决在诊疗工作中未能解决的问题。4. 抽查医嘱执行情况及病历书写质量。5. 听取医师医疗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 议。(二)主治医师查房1. 对主管的患者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治疗方案、手术方式、检 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及疗效判定。2. 对危重患者应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 如有总住院医师、住 院医师邀请应随喊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 查房。3. 对新入院患者必须进行新患者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 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4. 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上级医师查 房。5. 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

9、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 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6. 检查病历、各项医疗记录、诊疗进度、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 等发现问题,纠正错误。7. 检查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医嘱,避免和杜绝医疗差 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单、特殊检查申请单、特殊药品处方,检查病历 首页并签字。8. 处理患者的出院、转科、转院等问题。9. 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医院管理等 各方面的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三)住院医师查房1. 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新入院、诊断不清及术后患者,同时有 计划地巡视一般患者。2. 审查各种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

10、步检查和治疗的意 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修改医嘱及开特殊检查医嘱。听取患者对治疗和 生活方面的意见并提出建议。3. 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手术步骤、疗 效判定及医疗操作要点,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负责修改实习医师书 写的病历,帮助实习医师做好新入院患者的体格检查及病历书写工作。4. 做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住院 医师要详细记录上级医师的诊疗意见, 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并及时 向上级医师报告,负责书写病历相关内容,要求对危重患者随时检查并记 录。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各病区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佳的患者,应在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指 导下尽快完善各项检

11、查,进行病例讨论并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凡 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情况均 应组织会诊讨论。二、疑难病例讨论原则上每周1次,各治疗组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 讨论,以最终确诊,明确治疗、手术方案。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相关医师参加,术者必须参加,病历中应详细记录。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准 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 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等。三、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 应报告医务科

12、,以组织全 院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四、节假日或非正常上班时间的急诊疑难患者可由二线班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或医务科汇报,以明确诊治方 案,避免延误病情。会诊制度凡遇疑难危重病例、涉及多学科的跨科疾病在诊断、抢救、治疗过 程中,或开展高新技术、高难度手术过程中,入院 3天不能确诊的及其他 特殊情况等需要他科医师或上级医师指导或协助时,应及时申请会诊。应邀参加会诊的医师应本着对患者负责的严肃态度全力配合,积极提供有助于诊断和救治的意见和建议,在会诊记录单上应有详细记录。 具体规定及 要求如下:一、申请会诊的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申请科室应在会诊医师到 达前

13、做好充分准备如病历,病情简介、各种检查、化验报告单, X光片, C片, MR片等以及会诊中可能需要的特殊器械如骨穿包、气管切开包、胸腔闭式引流瓶等),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 请的各种会诊要求。二、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或具有独立工作 能力的高年资医师(如总住院医师)担任,日常科间会诊、急会诊由具有会 诊资质的总住院医师完成。进修、轮转、实习医师及其他不具有资质的医 师不得独自承担会诊任务。会诊医师如遇自己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 应主 动请本科室上级医师协同处理,确保诊疗质量。应邀科室尽量做到职称职 位同级对等邀请并陪同的原则。三、会诊种类与程序(一)院

14、内普通会诊1. 科内会诊:入院3天不能确诊或疑难危重患者,由该治疗组上级(主 治或以上)医师提出,主任组织科室有关医务人员进行科内讨论。2. 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室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 疗者,应申请科间会诊。经管住院医师填写会诊申请单,提出会诊要求和 目的,经本科室主治或主治以上医师审批同意后, 通知应邀科室。一般会 诊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必须在24小时内前往会诊,申请科室应对等接待会诊 医师,以便共同讨论。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记录在会诊申请单上, 并在科间会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3. 全院大会诊:科内会诊及科间会诊不能解决问题时,主治医师应 及时向主任请示病例讨论或院内大会诊。 决定进

15、行院内大会诊时,主治医 师填写全院大会诊申请单,由主任或主持人决定应邀科室(医师)和会诊时 间并在会诊单上签名,提前半个工作日送医务科:经医务科审批同意,确 定参加人员和时间,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全院大会诊一般由申请科室 主任或病室负责医师主持,必要时医务部参加。申请会诊科室准备好书面 患者病情介绍、资料,发给每位会诊的医师,以提高会诊效率。全院大会 诊原则上要求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4. 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凡在我院门诊连续诊治2次以上,病因不明、 疗效不佳或诊治涉及多个专科(3个以上),外院转诊等疑难病例,接诊医 师应向门诊部申请会诊,并在门诊病历上写明本科情况和处理意见, 提出 邀请会诊的科室。由门诊部召集相关专家,在门诊部疑难病例会诊室进行 会诊,由申请会诊医师书写会诊意见。(二)院内急会诊1. 急诊科间会诊:在治疗或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时,遇必须立即 经会诊解决的紧急、疑难问题等情况时申请。受邀科室会诊医师应在接到 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会诊现场,不得拖延。如会诊医师遇到无法处理或因 抢救、手术等无法及时到达时,应及时报告本科室上级医师或二线班医师 参加会诊。会诊后完成科间会诊登记本记录。2. 急诊全院大会诊:遇病情突变、手术中突发紧急情况、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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