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65006422 上传时间:2023-12-11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4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火灾报警设计施工验收规范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火灾报警设计施工验收规范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火灾报警设计施工验收规范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火灾报警设计施工验收规范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火灾报警设计施工验收规范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火灾报警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火灾报警设计施工验收规范(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简介有关资料统计表明:凡是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发生了火灾一舨地说都能及早报警,不会酿成重大火灾。在我们交通港航系统很多重要的办公楼、仓库、变电站、限制中心,500总吨以上的各种船舶都依据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肪火规范以及国际海事组织SOLAS公约等有关条文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消防平安保卫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编辑本段问题但是,我们也应当相识到,由于在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探讨、运用起步较晚,特殊是船舶上安装运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生产国较多,而各国的规范要求不同,再加上其它缘由,我们在防火监督检查时,发觉了很多问题,其主要问题是: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操作

2、人员因种种缘由工作调动,造成有些没有经过特地培训的人员调入顶岗,不能熟识驾驭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尤其是船上存在的问题更为严峻,有的船舶只有个别人对该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个初步了解。我们在对某油船消防检查时问了船长、大副、值班水手几个有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问题,只有船长回答了一些提问,大副和值班水手都是一问三不知,这就很难保证一旦系统报警,立刻实行应变措施。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没有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例如24小时值班制度、接警处置制度、定期检查、值班记录等,有的建立了也没有细致执行。有的值班人员连值班记录都不细致做,在检查某单位值班记录时,该系统的打印纸已经用完,值班员没检查,就照搬上一

3、班的记录,写上正常。 三、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报警后,不是立刻依据规定实行措施,而是麻痹大意,想当然,消音了事。在某宾馆进行检查时,在三楼将一感烟探测器试验报警,没有发觉值班员到现场查看。为此,我们问值班员为什么不到现场查看,值班员讲:认为是一般常常误报的餐厅报警,顺手消了音,没细致查看编码地址。 四、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功能简洁,在报警限制柜上,只分成几个区域,没有单个探测器显示,一旦发生报警,只能派人到报警的区域逐个查看有时遇到房间锁门等问题,使查看人员很犯难,延长了确定火灾地点的时间。在对某油船检查时,因船员上岸,好几个房间上锁,无法进入,对此,船长也认为是一个较难解

4、决的问题。 五、船舶长年流淌,很难保证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定期修理,使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探测器不能定期清洗,有的船舶从投入运行后,探测器就没有清洗过,误报、不报等状况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六、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因种种缘由,不刚好更换损坏的部件和探测器,或者实行拆东墙、补西墙,使系统不能正常运用,有的甚至擅自将系统停用。某接待处因系统损坏,误报不断,该单位不是主动联系修理厂家修复,而是擅自关机停用,问其缘由,答曰:资金困难。 七、没有依据运用环境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探测器,如在常常产生烟雾的场所安装感烟探测器,在易产生高温的场所安装感温探测器,常常引起误报,使值班人员简洁产生麻痹大意的思想。某

5、货轮在浴室门口外走廊上安装了一个感烟探测器,浴室产生的水蒸气,常常引起该探测器报警,用船员的话讲,报警就是浴室有人洗澡造成的。这样长期下去,一旦真的火灾发生,能否引起人们的留意就很难保证了。 编辑本段建议上述所列问题,影响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运用,对此,我们除了要加强监督检查外,并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其次十一条规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需持证上岗。”也就是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需经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托付的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平安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交通部厅公安字2002283号文件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值班、操作人员必需进行

6、消防培训作了规定。现在交通港航系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操作人员和船上的高级船员,大都依据要求参与了消防培训。但是,如何保证这些操作人员的岗位相对稳定,单位应制订制度并抓好落实。船舶单位船员因流淌性较大,更应当依据人员的变更,随时进行培训,使上船人员尽快驾驭本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运用。再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值班人员仅靠一次数小时的培训是很难全面驾驭的,而且时间长了很多运用要求忘了,就更难适应值班要求了。我们在检查时,所问的人员犬部分都参与过培训。但是并没有真正达到问有所答,娴熟操作。因此,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值班人员的培训,不能一劳永逸,运用单位应定期对上述人员培训,以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

7、运用并发挥其作用。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有火灾报警、故障报警、主、备电源自动切换、报警部位显示、系统自检、打印等功能。为了确保运行的牢靠性,必需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要有专人24小时值班,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细致填写值班记录。定期检查制度,应按要求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故障报警、复位、系统自检、打印是否正常。每周对主、备电源进行自动切换试验。每年对全部探测器、火灾报警按纽进行卞次报警试验,备用电源充、放电试验。接警处理制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警报警后,值班人员应通过火警显示、查明发生火警报警信号探测器的地址,马上派人到现场或者电话通知报

8、警部位的人员查看是否起火,依据不同状况进行处理。假如是火警,应快速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队,并通知本单位刚好组织人员扑救和疏散。假如是误报,应查明误报缘由,解除故障,并做好记录。船舶应依据其特点,建立适应船舶要求的制度,变更目前存在的无制度、无记录、无专人值班等现象。 三、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目的,就是刚好发觉火灾,刚好实行灭火、疏散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火灾带来的损失。但是,目前运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尤其是船舶,部分达不到这个要求,这些系统功能简洁,在报警限制柜上,只分成机舱、泵舱、生活区等几个区域,缺少每个探测器地址显示,其缘由是;有的产品是我国早年开发、研制时的产品,有的是外国产

9、品,随船带人,也都是十几年;甚至二十年前的产品。这些产品都已落后,不符合现代消防的要求。现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已达到智能型、全总线型和综合型,系统一旦报警,立刻在显示器上出现报警探测器的详细地址,一目了然。可以设想一下,有的区域一、二十个探测器,假如逐个房间查找着火点,将运用多长时间?扑救火灾是分秒必争的行动,假如为此缘由而延误了时间,使小火成灾,将是多么令人缺憾!建议有关部门作出规定将此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废,换胜利能齐全的产品,以保障消防平安。 四、为了保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公安消防部门依据各地的实际状况作了规定。例如,山东省公安厅鲁公消199711号文件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

10、用单位必需与消防监督部门认可的消防设施修理保养企业签订维保合同。探测器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由特地清洗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清洗后应做响应阀值及其它功能试验。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拆卸、停用。对上述规定,由于各种缘由,有的地方并没有细致执行或者较难执行。如船舶常年在海上运输,流淌性大,很难联系修理单位定期修理和清洗探测器。对此,建议船舶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修理和探测器的清洗,要利用坞修、舶修、较长时间停岸等机会,联系当地修理单位上船修理,并负责通知清洗单位对探测器进行清洗。同时,消防监督部门应严格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对擅自停用和不能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惩罚。要加强对运用

11、单位的消防宣扬,提高有关人员的防火意识,避开此类问题的出现。 五、探测器对运用环境有严格的要求,而从目前运用的状况看,有的探测器其工作环境达不到要求。缘由是多方面的,有设计上的失误,有运用环境的变更,有安装地点的不当等,因此常常出现误报,使值班人员简洁产生麻痹大意的思想或者造成不必要的恐慌。所以,对探测器的安装要严格依据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依据安装环境的不同,安装符合要求的探测器。假如环境变更,同时要改装适应新环境的探测器,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编辑本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 总 则第101条 为了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防止和削减火灾

12、危害,爱护人身和财产平安,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急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需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系统在交付运用前必需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 第104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其次章 系统的施工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211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212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

13、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第213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竣工图; 二、设计变更文字记录; 三、施工记录(包括隐藏工程验收记录); 四、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 五、竣工报告。 其次节 布线 第221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222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第223条 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第224条 不同系统、不同电

14、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第225条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第226条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第227条 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一、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 二、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一个弯曲时; 三、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二个弯曲时; 四、管子长度每超过12m,有三个弯曲时。 第228条 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第229条 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纳

15、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第2210条 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 一、线槽接头处; 二、距接线盒0.2m处; 三、线槽走向变更或转角处; 第2211条 吊装线糟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第2212条 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实行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第2213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 。 第三节 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第231条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二、探测器四周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三、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 四、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五、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