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方案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64997726 上传时间:2023-08-27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方案(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方案特征码标签:特征码湘乡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方案为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完善评价奖励制度,充分发挥评价、奖励的诊断、导向、激励功能,进一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努力提升我市教育发展水平,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全面提升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优化教学流程管理为手段,以提升教学研究实效为基石,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推动我市教育事业优质、均衡、高位发展。二、奖励的项目、依据和标准(一)质量奖1.高考质量奖以学校前一届上线情况、本届毕业生生源基础和一、二本实际上线人数(以招生办认定的数据为准)为依据对学校进行奖励。一批

2、本科每上线1人,奖励200元、二批本科每上线1人,奖励100元;以我局划定的优质生源情况为基数,一、二批本科上线人数每超过1人,奖励1000元;清华、北大每录取一名,高中学校奖励5万元,选送的初中、小学各奖励1万元;参加学科奥赛,获省级一等奖,每1人次奖励学校5000元,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每1人次奖励1万元。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质量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质量奖按正考合格率对学校进行奖励,进入全省同类学校前10%的学校奖励10000元;进入湘潭市同类学校前两位的,奖励5000元(不重复奖励)。3.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质量奖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质量奖以普通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质量综合评价方案、理化生实验操作考

3、查、体育测试和优质生源贡献量为依据对学校进行奖励。综合评价质量奖。普通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质量综合评价分乡镇办中心学校、民办市直初中、学校学生人数在210人以上的农村初中学校、学校学生人数在210人以下的农村初中学校4个类别分别确定一定比例进行奖励。一等奖奖10000元,二等奖奖5000元。综合评价提高奖。在普通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质量综合评价中,中心学校提高5个名次,初中学校提高30个名次,奖励5000元。优质生源奖。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乡镇办前500名、市直民办前500名,且在湘乡就读高中,按每生500元标准对生源学校进行奖励。4.小学质量检测奖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期末质量检测中,按各学校检测学科生均分

4、、合格率、优秀率进行综合评价,分市直城区和农村乡镇两个系列对学校进行奖励,乡镇前三名的中心学校奖励5000元,第四至第六名的中心学校奖励3000元。市直城区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3000元。(二)教学教研成果奖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评价结果和教育教学质量为依据进行评价和奖励。1.基础教育奖励基金奖。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类别,每年奖励12名,奖励标准每人5000元。其产生办法是:小学以我局及湘潭市组织的质量检测和学校常规管理为依据,由中心学校(市直以学校为单位)推荐,我局考核认定;初中以同一科连续三年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中获全市一等奖的对象(当年连续三年获奖人数不足的情况下,考虑同一

5、科连续三届获一等奖教师)中产生,并有论文(评奖年限内)或成果在湘乡市级以上获奖,由中心学校(或学校)推荐,我局考核认定;高中根据学考、高考和学校常规管理情况,学校推荐,我局考核认定。2.基础教育改革课题成果奖。本项奖励每三年一届,由我局统一组织,逐级评审,奖励标准:一等奖奖励12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800元。3.艺体成果奖。在湘潭市中小学“艺术百佳”评选中,荣获“艺术百佳”称号的学生,按每生200元标准对学校进行奖励。在湘潭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荣获团体前六名的学校分别给予奖励,团体第一名奖1000元,第二至三名奖800元,第四至六名奖500元。由我局委派代表湘乡参加湖南

6、省和湘潭市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大型文艺竞赛活动,获一等奖的奖3000元,获二等奖的奖2000元,获三等奖的奖1000元。(三)教育教学管理奖1.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在各中小学中每年评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15个,()每个单位奖500元。2.义务教育阶段控流保学工作先进单位。根据各乡镇办的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每年评选控流保学工作先进单位8个,每个单位奖500元。3.教学指导工作先进单位。奖励在每年高考、学考、中考指导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每个单位奖3000元。三、奖励的控制条件1.凡出现乱收费、节假日成建制补课、违法生育、超计划大班额、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的,取消相应单位教育教学管理奖参评资格。2.在我局组织的学生考试和质量检测中,因组织管理不到位出现大面积舞弊(集体舞弊)、弄虚作假、试卷泄密等问题,经查属实的,除取消其综合评奖资格外,还取消对应内容的参评资格。3.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奖励方案;要向一线学校和教师倾斜,制订奖金分配方案,并报湘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本方案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学校期中总结主题及评比奖励方案武穴市*高中学生奖励方案年终管理员奖励方案第 1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