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简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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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简洁版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1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 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合 同约定期限内自主经营、利用、开发并享有经营收益。双方自愿达成 如下协议条款,以资遵守执行:第一条:转让标的:甲方转让乙方的林地及林权位于: ,该林地、林权面积为: 亩,林种为: ,苗木约株, 林权证号为:;山场现有林木蓄积量为:立方米。该林地、林权四至界限分别为:东

2、:南:西:北:第二条:转让期限:乙方受让上述林地、林权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上述林地、林权经营、转让、继承等权利。第三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1. 甲方转让该林地、林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2. 付款方式:乙方于年月日支付甲方林地及林权转让定金人民币大写:(小写:);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林权证后日内,乙方应将该林地及林权转让费人民币大写:(小写:),存入甲乙双方在北京银行密云 支行开具的共管账户内 ;甲方如约履行甲方义务,且在半年内不存在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所述 行为时,乙方应将双方共管账户内所存的“林地及林权转让费”交付甲 方。第四条:甲方权利与

3、义务:1. 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2. 甲方保证该林地、林权无抵押、无担保、无债权债务纠纷,权属无 争议,如该林地、林权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他纠纷,均 由甲方负责解决。3. 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 有效的转让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原承包户或者村集体、村民小组将其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林权 转让合同书原件;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大会同意将此林地、林权流 转给甲方的会议记录,可以是复印件,但须加盖公章以证明与原件相 符;县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确保可办理林地、林权使用证分 割:原承包户或者村、组收到甲方转让费的凭据等;该林地山场地界 内所

4、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察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 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等资料。乙方认为甲方应该 出具的其他材料。4. 甲方必须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林地、林权转让登记手续至乙方名下, 转让税费由甲方承担;5.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的 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可正常经营、发展。6. 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 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7.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林地山场护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 村民在该林地山场道路随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 内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

5、采石等。8. 在国家政策允许和不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允许甲方村民在 乙方所购买的林地山场放牧。9. 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10. 甲方需为乙方进出该林地山场预留宽度为8 米左右的道路(从公路 起至山场,且保证该道路与其他村民无任何权属纠纷),详细情况为:;11. 甲方保证乙方进入该山地林场区域的道路通畅并且无偿使用,乙 方在使用镇、村、组等已修好的公路时,相关镇、村、组等不得再收 取任何费用。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按林木林地转让合同约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权转让款的义务;2. 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该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收益权、 附属资源享

6、有权等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 经营活动。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该山地林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进行 各种商业综合经营开发,乙方有权自由转让全部或部分该山地林场林 权,有权对外销售该山地林场树木,甲方不得妨碍、阻挠乙方上述经 营活动。3. 在转让期限内,附着于该林地山场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等 归均乙方享有,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权证范围内 的林地及地上物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4. 转让期限届满后,该林地山场的所有权、使用权、林果补偿等权益 按当时国家政策执行,附着于该林地山场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设施 归乙方所有,如涉及政府征收、征用、占用等,其建筑设施补偿款均 归

7、乙方享有。第六条:违约责任:1. 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 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2.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日内,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权证转移手续,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乙方所付定金,且在日内支付完毕。3. 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而造成的违约,或因乙方未履行给付转让 费义务而造成违约,均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承担本 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8、 成,任何一方均应在合同签订地法院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通过 诉讼解决。第八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关转让手续均应通过公证处进行法律公证, 费用由承担。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3. 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密云县鼓楼东大街 20 号办公楼。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妥善解决,补充协议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交公证处份, 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份。签约当事人: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主管机关(签章):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农村集体林地

9、转让合同 2订立合同双方:县乡村组(以下简称甲 方)县乡村村民(以下简称 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 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有关 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座落在的林地(山地)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1. 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2. 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

10、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 成。3. 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 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1. 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2. 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 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 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 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

11、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 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 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3. 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 部门纳税。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1. 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 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2. 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 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3. 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 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 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

12、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 方。5. 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第六条 奖惩1. 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 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 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 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元给对方。2. 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 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的违约金。3. 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 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第七条 不可

13、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 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第八条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 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 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 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 各留存一份。甲方:(公章)年月日乙方:(公章或签名)

14、年月日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 3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一、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1、甲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 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 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森林类别 ,地类 .2、转让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 权证及其附图为准。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三、双方的权利、义务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甲方确认上述转让 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

15、不是甲方债务 的抵押 物。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 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 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 元/亩,合计 元。支付的时间为。五、其他条款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 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 金 . 违约金数额为元。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 ,依法 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本林地转让合同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 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鉴证单位(签章)鉴证人:年月日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简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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