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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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 教育部 【专题名称】 中小学教育【专题号】 g3 【复印期号】 202年01期 【原文出处】 基础教育外语教学研究(京)202年07期第34页 上世纪末,我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宏伟目标,从根本上保障了广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提出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实行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的“两免一补”政策,有力地促进着我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各地也积极采取措施,努力缩小义务教育

2、发展中的差距。 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尽管近年来各地义务教育都有了新的发展,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在一些地方和有些方面还有扩大的趋势,成为义务教育发展中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位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把这项工作作为实现“两基”之后义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研究提出本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

3、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并纳入当地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当前,要切实贯彻落实“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积极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建立和完善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同时,立足于本职工作,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教育政策措施,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在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各项重大义务教育工程和项目的同时,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

4、教育均衡发展上来,并力争在更大范围内逐步推进;要在促进义务教育整体发展的同时,把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和改造城镇薄弱学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在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要求的同时,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创造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有条件的地区也要同时推进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采取积极措施,逐步缩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各县(市、区)对本地办学条件低于基本要求的薄弱学校,要制定限期改造计划,集中力量加快薄弱学校改造进程,尽快使辖区内薄弱学校逐年减少。要充分发挥具有优质教育资

5、源的公办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与薄弱学校整合、重组、教育资源共享等方式,促进薄弱学校的改造。要适应各地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调整乡村建制和人口变动等新的形势,合理配置好公共教育资源,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学校时,适当调整和撤销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薄弱学校,并解决好人口集中的乡镇、县城及周边学校的大班额问题。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各有关部门,优先保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要切实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在经费投入上对薄弱学校的改造采取倾斜政策,城市教育费附加要优先用于薄弱校改造。 5.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

6、门,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加大对经济困难地区的教育专项转移支付,督促辖区内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落实。同时,县级要加强对各项教育经费的统筹,千方百计加大对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投入,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 6.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依法治教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之风蔓延的势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学校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各级教

7、育行政部门要正确引导各类优质学校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严禁在硬件建设上相互攀比。 三、统筹教师资源,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7.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地为所有中小学配齐合格教师。核定教师编制时要向农村学校倾斜,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需求。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项制度,积极引导超

8、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农村缺编学校流动,切实解决农村学校教师不足及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实现同一区域同类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在高级专业职务聘任和表彰奖励中的比例,努力改善在农村地区工作的教师待遇。 8.各地要努力增加教师培训经费,加强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要组织师范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加大对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要探索新的培训方式和手段,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教师网联计划,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广泛性。帮助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建立校本研修制

9、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稳定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骨干教师队伍。 四、建立有效机制,努力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9.各地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任务,在制定政策、配置资源、安排资金时,要优先保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所有学校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课程,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所有学校都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得挤占音乐、体育、美术和社会实践等课时。要面向全体学生,采取各种措施对学习困难学生给予更多的帮助,努力使所有学生共同进步。 1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

10、体系。要组织督学和有关专家定期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要组织教研人员和优秀教师对一些教育教学质量较低的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必要时可选派有经验的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到这些学校工作,尽快改变其落后面貌。 1.各地要把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加大教育资源开发和整合的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的共享。要大力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中西部地区要先行普及以教学光盘应用为主的多媒体辅助教学,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的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五、落实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12.各地要切实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要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

11、阶段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努力降低成本,确保按时发放,同一区域内应使用相同质量版本的教材。建立有效机制,切实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除杂费和提供必要寄宿生生活补助的经费。 1要以公办学校为主,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切实落实收费“一视同仁”的政策。要加强对以接受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解决进城务工农民托留在农村的“留守儿童”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4.要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之中,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要优先保证农村残疾儿童

12、少年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六、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5.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国家教育督导团将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研究制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评估,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将评估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地方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督导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督导评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其督导评估结果要作为考核主要领

13、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的依据。 第二篇: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 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核心部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确保教育普惠公平,是我县构建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与进步的内在必然。为了加快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科学规划,加快形成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格局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均衡化、优质化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区域

14、推进、梯度推进、多样式推进为基本策略,以组建教育发展联合体为基本平台,以优化学校布局、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初中提质行动、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城乡联动,以强带弱,以优扶差,促进城乡学校协同均衡优质发展,推进义务教育整体进步。 2、近期目标。到22X年,全县85%的学校达到省标准化学校标准,生均装备值争取达到全省平均值,城乡教育设施配置基本均衡,城乡教育均衡化系数达到0.8以上,城乡学校小班化率 1达到25以上,生源跨学区流动比例每年递减2个百分点以上,城乡名优教师比达到1:0.5,全县实现义务教育的初步均衡。到02年,全县学校标准化率达到95以上,生均装备值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15、城乡学校小班化率达到35%以上,公办学校择校率控制在1%以内,城乡名优教师比达到1:0,城乡教育均衡化系数达到0.9以上,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实现办学条件标准、校园环境优美、办学行为规范、师资力量优化和教育质量上乘,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水平差异明显缩小,实现义务教育的基本均衡优质。 二、完善布局,加快建设,努力实现教育设施的标准化现代化 、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学校布局规划。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教育规划要求和学龄人口的分布状况、未来发展趋势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按照“初中向中心镇集中,小学向中心村或乡所在地集中”的要求,进一步规划和完善学校布局,并加快标准化建设。当前,要根据我县城镇化进程和“小县大城”布局规划,做到中小学与城镇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到”十二五”末,使全县初中学校控制在14所左右、小学控制在5所左右,义务教育学校总数控制在60所左右。 、加快校网调整步伐。根据校网布局规划,坚持“成熟一所调整一所”的原则,加快布局调整步伐,力争在2X年前基 2本完成对小学200人以下、初中3个班规模以下学校的调整工作,初中打破区域限制,实行跨乡镇办学,到”十二五”末,全县山区初中全部并入邻近的平原乡镇。为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要建好平原农村乡镇中心中小学,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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