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物品管理制度(8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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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物品管理制度一、采购制度1、学校采购物品一般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办理。2、采购物品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3.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4、除特殊情况,一般购物在五天内完成。5、采购的物品一定要和购物申请单相同。6、所购物品质量有问题或未经批准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二、验收入库制度1、采购人员同志按购物申请单购物,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再由个人或组室领用。2、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_三者缺一不可。3、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物品、_物品,区别对待、妥善处理。4、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

2、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5、学校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执行情况。6、财产保管员和相关领导及相关组室必须每一年度对全校财产作一次盘点清查。三、造册登记制度1、学校所有物品的造册登记工作由后勤总务处负责。2、后勤总务处根据物品的归类分别列入校产的帐册或处室、帐册。三天内及时登帐,半年及时结帐。3、登记造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记录相符合。4、按时完成上级部门的校产统计表格。5、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6、学校校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造册登记情况。四、领用制度1、物品库存放,由库房保管员统一管理。2、个人在征得保管员同志同意下,办理领用物品手续才能领用物品。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

3、他用。4、借用教学物品须按时归还。每学期结束时,仓库保管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五、财产报废制度1、根据勤俭办校原则,教学仪器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爱惜使用。2、报废的物品要加以区别,对不正常的损坏要找出原因,人为损坏的要酌情赔偿。3、报废的物品由仓库管理员统一登记,及时销帐,在统一的前提下合理处理。4、报废单要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5、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统一进请购基金帐。六、出借赔偿制度1、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2、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借。3、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出门单。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5、归还物品是要当面

4、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6、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学校物品管理制度(二)为加强学校物品购置、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物品使用效益,做到物尽其用,减少浪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物品购置(一)、学校日常办公、教学用品由总务处统一购买入库;固定资产购置需由用物部门填写购物申请表,经校长审批后,由总务处安排购买;材料及低值易耗品购置由用物人员向校长口头申请审批后,总务处安排购买,用物部门负责人验收。(二)、凡购入物品一律严格履行入库或验收手续。不办理入库或验收手续,不能发放领用,相关费用及票据不予报

5、销。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各类物品入库或验货签收手续如下:1、购买固定资产的由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手续,用物部门负责人进行签领,购物_需由经办人签名、校长审批再送财务室计账付款。2、日常办公、教学用品由供货单位按采购物品的品牌及数量送校验收,总务处清点无误分发到各用物部门,确认1验收后,购物清单双方各执一份,定期结算。结算时需经校长审批,再到财务室计账付款。3、试卷纸、矿泉水等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由用物部门负责人验收,试卷纸由教务处印刷负责人验货并做好物品入库登记手续,木工、水电工等日常用品由总务处验收入库。二、仓库管理1、仓库管理(1)仓管员应把好质量关,对数量不符、质量低劣物品,应拒绝验收入

6、库。要建立入库、出库明细账,入出库明细定期结算。(2)物品仓储明晰有条理,为学校提供购物与公用经费开支参考依据。(3)按处室及教研组建立物品签领档案。(4)教务处印刷室建立资料印刷登记档案,印刷人员定期统计资料印刷情况,为学校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依据。(5)木工、水电工等技术负责人也应做好物品出库使用情况登记。2、物品领用与发放(1)教职工按规定领取物品,必须在指定物品签领表上完整登记签名。(2)教职工印刷资料需到教导处审批签字后到印刷时印刷,印刷人员做好登记签名。(3)除按常规发放物品及低值易耗品外,未经总务处及学校领导批准,不准随意发放和领用物品。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一)、使用与管理1、

7、固定资产由总务处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后,用物部门方可签领使用。2、使用人要落实保护措施,使用好、管理好、维护好,不得损坏、流失,要严格执行“谁损坏谁丢失,谁赔偿”制度。3、使用人要妥善保管校产,不准私自外借、转移和调整。部门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所管校产,建立正常的维修制度,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4、使用人在调出单位前,应将使用和借用学校的一切物品原数交还学校,到部门管理员处办理交接手续。不履行交接注销手续的,不予办理调动及工资转移手续。5、财产管理员调动工作、退休时需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三方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二)、赔偿制度1、公物使用或保管人员要增强责任心,确保学校固定资产不损坏、不丢

8、失。2、除正常报废、报损物品外,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由责任人按当前市价赔偿(图书按有关规定执行)。3、由于故意破坏而造成的公物损坏的,视情节加倍赔偿;数额较大、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处理。4、班级公共财物,一经_配置交付班级使用后,各班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教育学生以校为家,爱护公物,保管和使用好班级公共财物,对因管理失职或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失,除扣班级量化评比分外,照价赔偿。(三)、学期末,学校对各班级公物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使用与管理好的班级进行表彰奖励。四、学校公物检查与维护(一)、学校定期_校舍、校产设备的检查,日常保管、维护由部门管理员及使用人负责。(二)、坚持

9、使用报修制度,由部门管理员或使用人报总务处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安排维修。(三)、校产相关管理人员要经常对所辖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定期向学校上报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四)、学校及各处室应建立物品正常使用破损报废登记制度,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变更登记。五、设备借用制度(一)、校外借用设备,凭单位介绍信,经校长签署意见,总务处负责人签名,财产负责人可借出,借用人必须注明归还日期。(二)、教学设备(或软件)、电教设备是学校的教学器材,为教学服务,一般不得外借。校内教职工因教学需要借出教学设备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出。(三)、学校兴趣小组所需设备,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登记手

10、续并及时归还。(四)、贵重设备、电教器材和数码设备等,原则上私人不得借用,如确需借用必须经校长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方可借出,并及时做好回收和验收工作。(五)、借出的设备必须妥善保管,归还设备如有损坏,应依损坏赔偿制度给予赔偿。(六)、设备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将设备借出,否则后果自负。学校物品管理制度(三)一、总则1、为了管理好学校物品,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效进行,实现学校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本细则。二、物品购置2、购置物品需先提出购置计划或申请,校长审批后方可购置。学校各室、组可直接向校长提出购置计划或申请,也可通过总务处向校长提出购置计划或申请。一般情况下,

11、校长不接受个人提出的购置计划或申请。3、购置计划或申请可以是书面的,零星的办公购置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应说明物品名称、用途、规格、数量、大致价格等情况。4、购置物品应坚持“按需购买、质优价廉、集散结合、供应及时”的原则。5、物品购置由总务处统一办理。专业性较强的物品由相关人员和总务处负责采购人员一起购买或由校长指定相关人员购买。6、购置物品一般应当场付款。因需转账或延期付款的,采购人员要记好物品项目并签字。三、物品验收、登记7、经批准购入的办公、生活用品、维修物资等,必须办理1入库登记手续。入库时保管员根据物品采购清单认真检查物品型号、数量是否与_一致,对不能入库的大型物品,要到现场察看验收,方

12、可逐项登记造册办理入库手续,对物品型号、数量与_不一致的物品不准入库。财务人员根据保管员签收的票据,给供货商结帐,否则,不予结算。8、物品登记帐册要专人管理,项目分明、条理清楚,帐物相符。9、登记属于学校固定资产物品和教育教学用非消耗性物品的帐册要一式多份,保管人员、主管领导、学校有关部门分别留存。四、物品保管10、学校物品实行专门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分别保管,各负其责的保管方式。班主任和各组室负责人是物品管理主要责任人。临时使用人员对使用的物品负保管责任。11、物品存放要做到分门别类、整齐有序、轻重适当、取用方便。12、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对存放物品的场所要经常检查、及时整理、按时清扫,做好防盗

13、、防火、防水、防潮、防蛀、防腐工作。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学校要追究其相应责任。五、物品发放、领取、回收13、教师日常办公用品和办公室、教室用清扫、擦洗类物品,2经校长同意后在开学前一次性发放。守卫人员、卫生清扫人员、锅炉房及锅炉工使用的物品,经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实行一次性发放。一次性发放的物品要列出明细表。14、教师、班级及其他人员于统一发放的物品之外,确需添置其他物品,需到总务处申请,经校长批准后购买。对不能使用的物品实行以旧换新。15、学生桌椅由学校统一分配使用,由学生本人负责保护和维修。当班级增加或减少桌椅时,要向总务处申请调配,杜绝私自调换。学

14、生减少的桌椅暂时由班级保管,增加或减少的物品要及时到总务处登记备案。16、领取物品时,领取人应在物品领取发放单上签字。清点数量,检查质量。17、学校物品只用于本校教职工(包括临时工,下同)使用。本校教职工不得将学校物品用于私人,更不能据为己有。18、学校物品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实际情况需要借出,必须经校长或校级其他领导同意(贵重物品必须经校长或校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物品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不得擅自将学校物品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19、物品借出必须履行相应手续并及时收回。20、非消耗性物品发放后,有关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使用情况。21、教职工因工作变动(班主任变动另有规定),不再需要3所领取的非

15、消耗类物品,应及时将其交回总务处。22、班主任因工作变动,不带走原班非消耗类物品,此类物品仍留原班,由学校有关部门协调处理。23、学期初总务处清查物品登记建册,与使用和保管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学期末进行查验,并把物品管理情况作为工作业绩考核条件之一。24、发放出的物品需回收的,要按规定期限回收。六、物品维修、报废、赔偿25、物品损坏后,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主管领导要及时落实维修工作。26、物品作报废处理,需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较为贵重物品作报废处理,主管部门需要先_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并经校长同意。27、物品管理人员要及时将报废物品登记上帐。28、学校教职工和学生要珍惜、爱护学校物品。丢失、损坏学校物品,丢失者、损坏者要予以赔偿。赔偿的方式、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属于教职工或学生责任性丢失或损坏的,可不予赔偿。29、赔偿办法:为了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教育学生爱公物,自觉遵守执行损坏公物赔偿规定如下:1、桌椅丢失和严重损坏每套_元,桌_元,椅_元,刻划桌子根据情节赔偿_元_元。2、玻璃、门窗、黑板讲台、电灯开关等物品按市场价格赔偿要求并当时解决,不得影响教学工作的进行。3、玻璃每块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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