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中的逻辑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64849183 上传时间:2022-10-27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9.6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辩论中的逻辑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辩论中的逻辑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辩论中的逻辑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辩论中的逻辑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辩论中的逻辑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辩论中的逻辑》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辩论中的逻辑(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辩辩论中的逻辑之美我从大一时开始打辩论,辩论场上,常喜欢习惯性地说一句“对方辩友,您的逻辑很奇怪”。其实我从未真正地搞懂逻辑,直到这学期,有幸选到老师的逻辑课,才第一次回过头来看看那些年打过的辩论,感受那些年未曾领悟的辩论中的逻辑之美。一、破题每拿到一个辩题,首先要进行破题,明晰其中关键词语的概念。而概念在逻辑学上有两个基本的特征,即内涵与外延。内涵指的是概念的含义或内容,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特有属性。外延指的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具体对象的总和。简单说来,内涵讨论是什么,外延讨论是哪些。而我们在辩论中,讨论的外延一样即可。至于定义,常使用的有真实定义和语词定义,对于一些争议性不大的词汇

2、,直接百度百科或是查词典便可以找到,用真实定义即可;语义丰富、可以玩玩文字游戏的,通常使用语词定义。比如这学期打的一场比赛“代沟的主要责任在长辈还是晚辈”,作为反方,我们开始采用了百度百科上的定义“代沟是指两代人因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道德标准等方面的不同而带来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的差异。”但渐渐地,我们发现了问题,运用真实定义,虽说严谨,但灵活性不足,从权威书上扒下来一个定义,生硬地放到辩题里,双方可能都得不到便宜。就说“代沟”,我们在讨论谁该对其负主要责任时,势必会讨论到两代人的一些不同属性,而这些属性又是伴随着其一定的年龄段。就像晚辈处于青春期,而长辈可能恰好处于更年期,所以我们

3、讨论“当青春期遇上更年期”之下的代沟就更有可比较性。否则,不分着力点地说代沟,当我从黄毛丫头变成中年妇女,我和年老的父母之间仍有代沟,而此时,相对于我的孩子,我已然是个长辈。如果这样,便很难讨论,因为一切都在发展变化。所以后来,我们在定义时,又在真实定义上发挥了些,着重讨论正值青少年时期的晚辈与人到中年的长辈之间的代沟。再说语词定义。01年国辩,“钱是/不是万恶之源”,正方武汉大学的辩手们将“万”字从“万恶之源”中剥离出来,解释为“数量极多,品种繁复”令人印象深刻。03年国辩“顺境/逆境更有利于人的成长”,正方如此定义“顺境即顺利的境遇,逆境与之相反”较为平庸,反方则下了一番心思,反方一辩说,

4、“逆境是指一个人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他所付出的努力和遭遇的困难是高于一般所谓的预期,当然这种逆境不能威胁他的生命,否则这种绝境就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范围了”,听之颇为惊艳。关于破题,至今都让我难以忘怀的还数上学期和环境学院的友谊赛,“大学应当宽进严出还是严进宽出”。在对于关键词的定义上,我们双方大相径庭。我方解释为“大学教育应当宽进严出还是严进宽出”,对方解释为“大学校门应当宽进严出还是严进宽出”。当时,我感叹于,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以后在对辩题的破解上还是得“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把握呀!二、逻辑规律辩论中,应当遵守一定的逻辑规律,下面我就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来谈谈自己的想法。(一)同

5、一律同一律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个思想必须与其自身保持同一,即A就是A。1其要求用同一概念指称同一对象,使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保持同一,不得随意变更,否则便会犯下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转移论题或是偷换论题的错误。而逻辑中三段论的避免四概念规则也是据此得出的。然而,在大学里的第一场辩论赛,我却浑然不知地犯下了此种错误,甚至将谬误作为一大论点,振振有词。那场的辩题是“夫妻之间应不应当有隐私”,我们是反方,我在一辩稿里,将论的第二大点这样写道,“夫妻双方作为人这样独立的个体,应当有独立的空间”。将其变成三段论形式便是,“人这样独立的个体应当有独立的空间,夫妻是人这样独立的个体,夫妻双方应当有独立的空间

6、”,我想以此来证明,夫妻仍旧是两个人,人就应该有隐私。在比赛结束后校辩队学长点评时,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我的谬误,用了这样反例,“人都是要吃肉的,和尚是人,和尚也是要吃肉的”。当时瞬间有种很窘迫又恍然大悟的感觉,现在想想,且不管这个例子里大前提“人都要吃肉”是不是有问题,学长确实运用构造逻辑类推的方法,举出一个明显很荒谬的命题,反驳了我的论证。而老师在课上关于“人民群众是英雄”那一命题的点拨,又让我更清晰地看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原来大前提中的“人”是汇集式概念,指的是所有的人,而小前提中的“人”则是分布式概念,这两个“人”在命题中已偷换了概念,故而产生谬误。怀着大有收获的喜悦,前几日我又重新看了

7、一遍93年的国辩“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试图捋清其中的一些逻辑问题。反方用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来解释什么是本。又对善恶进行扩张性解释,认为恶是人类本能、欲望的无节制地扩张。善,是对本能、欲望的合理节制。这里便发生了一个问题,反方认为,本能、欲望无所谓善恶,无节制扩张之后,才是恶,而这个恶又成了“本”?显然,反方随着表达的需要而随意变更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其论证基础是有问题的。在辩论场上,我们一边警惕着偷换概念或是论题,一边又巧妙地利用着这张方法。比如我观摩过这样一场辩论赛,辩题是大学生校外租房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如果仅仅是讨论租房利弊,正方将完全处于劣势地位。但他们在破题时,却采取了一种极为巧

8、妙的方法,将我们与学校学校住宿的关系理解为一种租赁关系,所以目前所有住校生的状况都是在校内租房,而以后教育产业化的发展方向是后勤化方向,集体的有组织的在校外居住,这就是所谓的大学生校外租房。这样一来,正方化险为夷,将所有的问题变成个人的或者管理的问题。于是,辩题被成功地偷换掉了,变成后勤社会化利弊分析。当然,若非平时题目极度不利,万般不得已,我们绝不会才会采用这种方法博取一丝生机。(二)矛盾律矛盾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即既A又非A。他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对不能同真的命题同时加以肯定。违反矛盾律会导致自相矛盾的错误或是构造出一个悖论。就拿辩题来说,如

9、果辩论双方的立场可以同时为真,那么便不符合矛盾律的要求,辩论也就成为一场无谓的争执,所以大多数辩题都是按照矛盾律来设置的。在讨论辩题的过程中,我们为了论证己方观点的正确性,极容易拼命想把对方观点也包容进去,开始还自以为聪明,觉得这样的论证又辩证又全面,简直无懈可击,可实际上,包容了对方,最多可以说他的观点不全面,肯定不能说他是错误的。而辩论需要论证对方是错误的才行。就好像去年陪着小孩儿们讨论新生杯第一场的辩题,善心/善行是真善。我们主张善心是真善。当时我一直强调,有了善心,一定会排除万难地做到善行,于是大家讨论得格外开心,想着善心是我们的,善行也是我们的,你们的观点被我们包容进去了,我们必胜无

10、疑了。结果那一场,我们真是必输无疑。评委不留情面地指出,“今天双方应该有一个共识,我们讨论的应该是有善心没善行,没善心有善行的情况下,究竟何者是真善。而正方,一方面主张善心是真善,一方面又一直强调善心是为了指导善行,言下之意善行才是真善。是不是正方今天的观点就是,真善必定是十全十美的,善心善行缺一不可。那么今天进行的就不是双方的辩论,而是正方的说教了。”自从那一场过后,我们便痛定思痛,脚踏实地地准备好每一场比赛。(三)排中律排中律指的是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不能同时为假,必有一真。即要么A要么非A。他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对不能同假的命题同时加以否定。违反排中律则会发生两不可的

11、逻辑错误,对于相互矛盾的命题同时不予肯定或者含糊其辞。在辩论赛质询环节,一方常会用,“对方辩友。请回答我是或不是”这样的问句,我们回答“是”,可能就落入了对方的圈套,回答“不是”,又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在这样的处境下,学姐学长们代代相传的策略是回复对方一句,“如果这世界上所有的问题,都能用是或不是来回答,那我们今天在这里辩论还有什么意义呢?”现在我发现,这句当年奉之为真理的话,真是诡辩的绝佳策略呀!当我进一步探究排中律的时候,不禁回想起小学时的一场辩论赛,不是专业的辩论,仅是一个班60来号人分成两个阵营,一方主张读书有益,一方主张读书未必有益,然后自己举手发言。我当时是站在读书有益这边,从知识

12、水平、道德水平等方面来阐述,并举出名言名言,以及“司马迁”“凿壁借光”,一个又一个的例子,来证明读书是有益的。确实,我的例证都是对的,无可反驳。但另一边的同学,轻轻松松说出,“读书读成书呆子也有益吗?读不良书籍也有益吗?”瞬间我就哑口无言了。下课后,我还念念不忘选错了立场,这个辩题似乎就偏爱反方嘛,为什么我这么吃力好不讨好呢,我甚至找语文老师质疑她出的题。只不过,一切未果,我也没有找到任何解释。幸运的是,9年后进入大学,我又重新接触到辩论,欣赏过或是亲自打过诸如“善一定/未必有善报”、“温饱是/不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这样的辩题。更幸运的是,10年后的现在,我选上了一门逻辑课,终于能够用逻辑思维

13、来解释这个辩题了。进一步阐述前,我需要再说明一点。矛盾律和排中律有一个显著的区别,形象说来,矛盾律可以形容为,一个大集合其中两个各不相干、互不牵涉的两个子集合,但是除了这两个子集合之外,还有其它的子集合。而排中律则是大集合区分成两个各不相干、互不牵涉的子集合,除了这两个子集合之外,再也没有其它的子集合了。2像“读书有益/未必有益”这样的辩题便是少数的利用排中律来设置的辩题,正方要证明读书有益,就必须穷尽天下所有读书带来好处的事实,来论证这种必然性,显然,就算我博古通今,旁征博引,也无法做到这一点。而反方的“未必”,正是对这一种必然性的怀疑,也就是说读书有时带来好处,有时带来坏处,有时什么效果也

14、没有,不好不坏。因此,正方举出再多的例子也无法推翻反方或然性的判断,而反方只需要举出一例读书无益的例子就可以否定正方的观点。这样,好像真的有一些不公平哦。这就好像英美的刑事诉讼辩论,它被设计成以胜负为重而轻视双方公平,这样做是为了有效避免诉讼资源的浪费,最大限度保障被告人权。在这样的设计之下,检察官被单方面要求必须提出“无可置疑”的证据证明被告有罪,否则就该放被告回家,正所谓“疑点利益归被告”,而被告的辩护律师就轻松太多了,对着检察官的说词证据鸡蛋里挑骨头就行,双方的地位显然是不公平的,同样胜负的判定简单明了,不是检察官赢就是被告赢,不存在两者皆赢或两者皆输的情况。三、演绎推理原本这第三个部分

15、,是想就辩论中的演绎推理,好好探究一番,但可以区分的情况实在太多,对于此项工程,我心向往之,力所不逮。这里也只能就两个我较为熟悉的辩题举几个例子,管中窥豹而已了。(一)生命之喜/生命之悲在于不可重来最近刚打了一场比赛,辩题是“生命之喜/生命之悲在于不可重来”,我方是反方,虽然最后赢了,但打得颇为纠结。在此,我主要阐述一些思考过程,还望老师予以指点。我们将立场“生命之悲在于不可重来”解释为“不可重来是生命之悲”。首先,是“望文生义”,大多数人看到“生命之悲在于不可重来”,都会理解成不可重来是生命之悲的原因。其次,我们对关键词进行了一番语义上的分析。“在于”有“正是、就是”的意思,比如“他们的错误

16、就在于轻敌”。那么这句话理解为“轻敌是他们的错误”,似乎更正确一点,而用“他们的错误是轻敌”来解释,则显得有些别扭。“在于”还可以解释为“取决于,决定于”,如“一年之计在于春”,那么辩题便理解成,生命之悲取决于不可重来,也就是不可重来是生命之悲的根源。这样便也符合了之前“望文生义”的理解。最后,让我回过头来从逻辑上对其咀嚼一番。“在于”做判断意,和“是”的意思在逻辑上是一样的。在这里,“在于”和“是”作为一个联项,表示的是一个肯定的性质判断。而我们都知道,作为一个全称肯定命题,其主项是周延的,谓项是不周延的。用集合里的概念来解释,主项概念应当是谓项概念的非空子集。再通俗一些,对于“A是B”这样的判断,B的范围应该比A大。根据这一性质,我们对“生命之悲”和“不可重来”这两个概念进行比较,“生命之悲在于它不可重来”也应当理解为“不可重来是生命之悲”。其实当时我们双方都是这样解释的,而正方为了攻击我方的论,他们提出,“如果重来还是可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