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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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保护奖罚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管理,规范公司员工环境保护行为,防止 污染事件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落实环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省、市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单位。三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1、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工作的监督、指 导与协调,对有争议的重大考核进行最终裁决。2、安环部负责各部门、车间、科室、班组及各级人员贯彻执行 各种环保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污染环境行为提出考核意见 对具有实际意义的合理化建议等积极行为提出奖励意见。3、分管环境保护的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审定安环部报送的违章事 实行为处理意见材

2、料,批示后转交行政部落实。4、行政部部负责核对具体考核内容、款项,并实施考核,在次 月的工资表上扣款或加奖。5、财务部负责扣除罚款充入环境保护费用专用账户,并从环境保 护费用专用账户中划拨奖励资金。6、各部门、车间、科室、班组负责各自单位员工的日常督促管 理,并实行内部考核,但不得减免管理责任。7、各部门、车间、科室、班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污染谁 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督促、指导和管理,负有领导与管 理责任。各部门、车间、科室、班组必须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做到环保投入到位、环保培训到位、操作技能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 位、应急管理到位,要求从根本上消除环境风险及隐患。四、违章

3、行为的确认与考核1、倡导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 山”的原则互相督促,踊跃举报违规违章行为,举报有奖。提倡先制 止、纠正,不听劝阻后再举报。对累教不改者要坚决处罚。2、违章行为的确认:发现违章行为后,先拍下违章事实行为照 片,然后告知当事人和其所在单位领导违章事实。对于一般违章行为, 原则上可以有2次(各种累计)改正的机会,如有再犯,则按规定进 行取证处罚。3、违章举报程序:向安环部提供违章事实照片(照片必须清晰 可辨认),并说明违章地点等事实内容;由安环部负责调查确认。情 况属实的,奖励举报人与罚金同等的奖金(处罚违章者多少就奖励举 报人多少)。无法提供违章照片的,至

4、少有2个证人或者违章者所在 单位领导的证明。举报要及时,2天以后过期无效。4、考核程序:安环部核实违章行为事实f向主管领导提供违 章资料f主管领导审定f批示并转交行政部f行政部核对并在 次月工资表上注明考核金额f财务部根据工资表上的考核实施扣 款或加奖f次月工资表上体现考核明细f公示考核结果。5、考核办法:本公司人员违章,在当月或次月的工资中考核扣 款;外来务工人员违章,考核项目承包承建单位,在项目款项中扣款; 合作单位人员违章,在支付相关款项时扣除;检查、参观或其它业务 来往的外来人员违章,考核接待人员。6、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违章的,按考核规定的 2 倍进行处罚。 安环部管理人员违章的,按照

5、此款考核。7、违章行为正在发生时,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在场但不纠正不制 止的,经调查核实(以询问证人和在现场照片为证),视为同等违章, 按照违章者同等处罚。8、公司下达、安排的环保工作,未按规定完成的,考核车间、 部门负责人。9、在“环保督察”、“两会”、“节假日”等特殊、敏感时期 有“三违”行为和其它不安全行为,以及发生环保事件的,将从重从 严按原考核规定的 2 倍进行处罚。10、被考核的单位或个人对考核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安环部提出 书面意见,公司分管领导审定后,交由环境保护委员会讨论作出最终 考核决定。五、事件管理考核1、公司内部事件级别划分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划

6、 分,结合公司规模大小,本公司把各类安全事件的级别分为四个等级, 在公司内部进行分级管理。超出公司最大级别以上的事件由政府机关处理。事件级别划分标准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4人以下中毒的;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300-500人的;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100万元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人中毒的;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200-300人的;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50万元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00-200人的;2.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20万元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 因

7、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00以下的人的;2.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下的;以上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2、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2.1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进行管理。即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谁的辖区就由谁来负责处理。2.2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所在单位负有以下管理责任:2.2.1 负责在发现突发环境事件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事件 应急救援处置。2.2.2 负责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30 分钟之内向安环部和上级 部门报告。2.2.3 负责保护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维持现场秩序。2.2.4 负责了解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8、当事人、损失 情况等信息材料。2.2.5 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突发环境事件分析会(事件发生后2 天内)。负责书写原始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分析会后2 天之 内上交),并提出本单位对事件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3、事件考核原则3.1 过失责任追责原则。在突发环境事件中,操作人员具有违章 作业、冒险作业、操作失误等情形的,要追究其过失或过错责任。3.2 管理责任追究原则。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按照环境保护 责任制追究副班长及以上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连带责任。班组长对 班组成员负有环保管理责任,工段对班组负有上级对下级的环保管理 责任,车间对工段、班组负有上级对下级的环保管理责任。3.3 直接管理

9、负责原则。班组及以上管理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 责”原则,承担突发环境事件的管理责任。同级别的管理人员不承担 连带责任。3.4 最低标准原则。对突发环境事件相关责任人的考核最低标准 为 100 元/人.次。3.5 事件责任人有双重事件责任的,应当从重从严进行处理。3.6 超出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事件,由政府机关处理。4、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管理考核4.1 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 意破坏事件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 情况和资料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 给予从重处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2

10、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件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公司接 到报告后,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机关及其环境保护监管部门,前后不 得超过 1 小时。紧急情况可以越级报告,流程如下:事件当事人f 班组长f 工段(科室)管理人员f 车间(部门) 负责人f安环部f公司相关领导4.3对于班组及以上各级管理人员,谁接到事件报告谁负责上报, 迟报、瞒报的,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其他管理人员不用承担连带责任。4.4.迟报、瞒报事件的,公司将按以下规定进行考核,哪一级违 规只考核那一级:4.4.1迟报、瞒报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 分级,下同)的处罚:扣罚突发环境事件当事人 1000 元;扣罚班组管理人员 1

11、000 元;扣罚工段(科室)管理人员 2000元;扣罚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2500 元。4.4.2 迟报、瞒报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罚:扣罚突发环境事件当事人 1000 元;扣罚班组管理人员 1000 元; 扣罚工段(科室)管理人员 2000元;扣罚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2500 元。4.4.3 迟报、瞒报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罚:扣罚突发环境事件当事人 500 元;扣罚班组管理人员 1000元;扣罚工段(科室)管理人员 1500元;扣罚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2000 元。4.4.4迟报、瞒报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罚: 扣罚突发环境事件当事人300元;扣罚班组管理人员500元;扣 罚工段(科

12、室)管理人员1000元;扣罚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1500 元。5、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5.1发生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对责任单位按350元/每人进行罚 款。5.2扣除直接责任者当月45%的工资基数,扣除主要责任者当月 40%的工资基数,扣除次要责任者当月35%的工资基数(处罚数额分2 个月扣除,下同)。5.3扣除当班班长、副班长、工段长、副工段长(炉窑长、 副窑炉长)、车间安环员、事故单位行政正职和副职当月20%的工资 基数(已处罚的人员不按此规定)。5.4扣除生产部部长、副部长(按分管职责)当月15%的工资基 数,扣除安环部部长当月10%的工资基数、公司环保员当月5%的工资 基数。5

13、.5处罚公司分管安全和生产副总经理10002000元,处罚公 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各10002000元。6、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 6.1发生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对责任单位按250元/每人进行罚 款。6. 2扣除直接责任者当月30%的工资基数,扣除主要责任者当 月25%的工资基数,扣除次要责任者当月20%的工资基数。6.3扣除当班班长、副班长、工段长、副工段长(炉窑长、副 窑炉长)、车间安环员、事故单位行政正职和副职当月10%的工资基 数(已处罚的人员不按此规定)。6.4扣除生产部领导(部长、副部长)当月5%10%的总额工资,扣除安环部部长5%的工资基数、公司环保员当月3%的工资基数。6.5处罚

14、公司分管副总经理5001000元,处罚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各5001000元。7、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7. 1发生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对责任单位按250元/每人进行罚 款。7.2扣除直接责任者当月25%的工资基数,扣除主要责任者当月20%的工资基数,扣除次要责任者当月15%的工资基数。7.3扣除当班班长、副班长、工段长、副工段长(炉长、副 炉长)、车间环保员、事故单位行政正职和副职当月10%的工资基数 (已处罚的人员不按此规定)。7.4扣除生产部部长、副部长当月5%的工资基数,扣除安环部部 长3%的工资基数,公司环保员当月2%的工资基数。7.5处罚公司分管安全和生产副总经理500元,处罚公司

15、总经理 和董事长各500元。8、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8. 1发生一般环境突发事件,对责任单位按150元/每人进行罚8.2扣除直接责任者当月20%的工资基数,扣除主要责任者当月10%的工资基数,扣除次要责任者当月5%的工资基数。8.3扣除当班班长、副班长、工段长、副工段长(炉窑长、 副窑炉长)、事故单位行政正职和副职当月3%的工资基数(已处罚的 人员不按此规定)。10、事件发生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对责任单位处以500-2000 元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300-1000元的罚款,并视情节严重给 予相关责任者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a) 未保护事件现场,或故意破坏事件现场的。(b) 阻碍、干涉事件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c) 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件调查组或者拒绝提供与事件有关的情况、证据和资料的。(d) 发生事件后,未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的。11、发生事件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召开事件分析会 和进行事件调查,分析造成事件的原因及其教训,确认事件的责任者, 制定防止事件重复发生的措施。未召开事件分析会或未按事件报告程 序规定上报书面材料,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500-1000元罚款。12、事件发生当天,班组以上管理人员休息未上班或出差在外的, 班组管理人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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