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工作制度(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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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工作制度1范围根据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使我厂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制度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及时有效的处理需要职代会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制定本制度。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3审议(讨论)决定通过问题的职权和范围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职代会联席会议)是协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其包

2、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二是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_分配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的试行方案。企业集体合同的修改补充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工资调整、奖金分配、行业保险方案、劳动保护措施,规章制度等。3.2部分福利基金的使用方案,其它职工生活福利的重要事项。3.3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处理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原则同意,又须进户步补充、修改的重大问题的决议和方案。3.4讨论研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审议工会主席向职工代表大会所作的有关民主管理工作的报告。3.5厂行政和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商定的问题。属于上述企业重大决策的问题,应尽可能提交

3、职工代表大会处理。4议题的提出和确定的程序4.1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及企业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根据职代会条例有关规定,由厂长提出,并提请党委征求意见或建议后,送交工会办公室,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讨论通过。4.2工会办公室在收到厂长提交的议案(草案)后,交相应的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讨论,在职代会联席会议召开前_天左右发给职工代表组或职工代表和专门工作小组长讨论,如议案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应发至厂属各科室、班组,广泛收集、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职工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厂长或提出议案的负责人(职能部门),根据职工意见和建议对议案进行研究,形成进一步修改议案,提交职代会

4、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通过。4.3职工代表大会授权的事项,由厂工会牵头,召集行政及有关方面人员,就授权范围内的方案进行讨论、修改、形成议案,提交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通过。4.4厂行政或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商定的问题的议案,分别由厂长或工会委员会提出,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通过。5会议召开的时间、参加人员、主持人5.1职代会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成员参加。5.2职代会联席会议参加人员。厂工会委员会委员,厂职工代表大会各代表组长,厂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工作小组长。5.3为使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邀请企业党

5、政负责人或有关方面人员参加。5.4职代会联席会议由厂工会委员会召集,厂工会主席主持。6召开联席会议的程序和原则6.1审议决定或通过议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联席会议实行民主协商制。6.2在召开联席会议时,厂长和工会任何一方不得动议未经会前确定的议题的临时议案。6.3召开会议时,由提出议案的负责人介绍议案制订的依据,主要内容和目的、要求,然后进行认真讨论,各抒己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决议。6.4联席会议在讨论问题出现意见分歧时,可以休会,待各方面认识基本一致时,再提交联席会议协商解决。6.5联席会议的意见与厂长和行政方面的意见不一致时,可暂缓做出决定,要尽可能征得厂长或有关行

6、政同意,报请厂党委协调,再根据协调情况做出处理。6.6联席会议协商处理问题的结果送交厂长,由厂长或厂长责成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并由职工代表组长传达给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6.7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重要问题,由厂工会委员会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以予确认。7检查与实施7.1联席会议协商一致形成的方案或议案,各职工代表组必须步调一致,严格执行和认真贯彻实施。7.2针对有关问题形成的方案或决议,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负责实施。7.3对协商一致形成的方案或决议的实施,由厂工会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和落实,并由厂工会委员会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实施情况。8附则8.1本制度由厂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需作修改、补充,必须

7、经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8.2如制度与上级规定精神相违背,以上级规定为准。8.3本制度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二)(草案)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全面落实,健全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制度,促进_公司决策民主化的进程,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_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是在职代会闭会期间,为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经_公司工会或公司行政提议,由北京中远物流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的会议。第三条_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的成员由_公司工会委员会常委和职代会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组成。可以根据

8、会议议题,邀请公司党政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有业务专长的职工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第四条联席会议职权一、审议、决定职代会职权范围内、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1、审议属于改革和生产经营中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2、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同意或否决分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劳动保护措施和重要规章制度的试行方案。3、职代会闭会期间,听取、审议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委员会关于民主评议干部的情况、职工意见及评议结果,并根据评议结果提出反馈意见和奖惩、任免干部的建议。4、根据职代会的授权,处理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其它重要问题。5、行政和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问题。二、研究处理职代会

9、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1、讨论制订召开_公司职代会的方案和大会议题的建议。2、根据职代会授权,处理已经职代会原则同意,但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的重大问题的决议和方案。3、研究布置职代会精神和各项决定、决议的落实方案,检查落实情况,协调处理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4、听取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的职工代表的汇报,检查其工作。5、讨论研究_公司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第五条联席会议程序一、_公司工会委员会根据行政、工会、职工代表团和职代会专门委员会等有关方面的提议,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确定议题。二、_公司工会将拟审议的议题及有关资料提前送交与会人员,并征求职工代表及职工意见。三、_公司工会收集对议案

10、的意见,并对议案作进一步修改。四、提出议案的部门负责人报告议案的依据、内容、目的、要求等,提交会议讨论,并形成决议。五、协商处理的结果及会议决议送行政领导,由行政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并通过有效途径传达给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六、联席会议在重大问题上出现意见分歧时,可暂时休会,并作会外交流、协商,待各方面意见基本一致后,再次举行会议研究解决。第六条会议制度一、_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二、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会议方为有效。三、会议由_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并由_公司工会主席主持。四、职代会联席会议与职代会同届,会议次数在本届内按召开先后排序。第七条_公司职代

11、会联席会议实行民主协商制。联席会议形成决定、决议前,应当征求行政的意见,若会议形成的决议与行政方面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党委协调解决。会议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况以及就重大问题形成的决定、决议须向下一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_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第九条本办法经_公司首届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正式施行。第十条本办法修改权属_公司职代会,解释权属_公司工会。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三)(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协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联席

12、会议是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协商处理企业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的民主管理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制度。第三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及时协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使民主管理经常化;有助于经营者及时正确决策;有利于发挥企业工会作为职工民主管理的代表者和组织者的作用。第二章组织及职权第四条中国电信湖南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成员由省工会主席、副主席、职工代表团团长、专门委员会主任组成。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相关人员参加。第五条中国电信湖南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协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以及职工代表大1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

13、由省工会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审议决定,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第六条联席会议内容(一)审议生产经营中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二)审议决定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和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卫生安全措施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三)协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四)听取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汇报,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各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五)企业行政和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商定的问题。第七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每年一至两次检查职代会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第三章会议程序第八条联席会议实行民主协商制,根据需要适时召开。每次

14、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联席会议由省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第九条联席会议程序(一)联席会议的议题,由省公司相关部门和省工会协商提2出;(二)提出议题部门应在联席会议召开前_日将相关材料送省工会。由省工会将拟审议的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负责征求、收集本单位职工代表和员工的意见及建议,于会议召开前_日将意见及建议书面返回省工会;(三)会议期间,由提出议题方对议题进行说明,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决议。联席会议审议决定的事项,必须经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四)联席会议成员对讨论的问题出现意见分歧,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以休会,待各方认识一致后,再提交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五)联席会议审议决定的事项由提出议题方负责落实,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第十条联席会议记录人员由省工会工作人员担任。并将会议纪要下发省公司职工代表。第十一条联席会议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数一致,每次会议以_届职工代表大会_次联席会议记载。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中国电信湖南公司第_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中国电信湖南省工会负责解释。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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