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线测量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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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测量技术规定1.依据1.1技术依据1.1.1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971.1.2城市测量规范CJJ8-991.1.3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GB/T 7929-19951.1.4天津市1:500 1:2000地形图与地籍图要素分类与代码(YB001-001)1.1.5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 1002-95)1.1.6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 1003-95)12作业依据| (建设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2.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2.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2.3开工证(复印件)1.2.4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

2、的控规条件图纸1.2.5建设工程总平面设计成果图纸及磁盘图1.2.6建设工程首层平面设计成果图纸1.2.7其他相关资料2作业流程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本作业流程进行作业,作业的当前过程没有通 过检查,绝不允许进行下一过程的作业。附作业流程图。2.1准备工作-收集并验证资料根据依据中规划、设计图纸资料的相关尺寸数据及现状关系数据用解析法求得拟建建筑物主体外轮廓线各角点坐标,并对规划、设计条件再次进行验证,确认无误后作为施工放样的依据。填写顾客财产验证表并盖章2.2 平面控制测量2.3 现状关系测量所放建筑周边 30 米以内的相林邻现状建筑、临界60米以 内的现状道路、水系、高压线路等,注明单位、小区

3、、道路、水系名称、建筑 层数、建筑结构,若利用原有图纸须经现场复核,满足精度要求方可使用。2.4 定位数据计算根据平面控制点及建筑物主体外轮廓线各角点坐标计算出 放样数据。2.5 定位测量及其复测实地放样各个桩位。桩点放样完毕必须重新设站,对全 部桩点进行复测。实地设置控制桩并作好标识,现场绘制控制桩点之记 采集控制桩数据。2.6 成果、数据整理整理资料,计算相关数据并绘制规划定位图,编制建 设工程规划定位测量技术报告。2.7成果检查检查数据质量是否合格,填写交接表格、作业记录及审核审定表。什么时候交桩,一般放完即交,未经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如何处理2.8 成果上交。3 技术规定3.1 平面控制

4、测量3.1.1 采用 1990 年天津市任意直角坐标系,若场区采用施工坐标系,须将施工 坐标系换算为 1990 年天津市任意直角坐标系。3.1.2 平面控制测量采用 GPS 测量方法或导线测量方法来完成,依据相应规范 作业。3.1.3平面控制点可采用二级以上(包括二级)导线点、GPS点,当利用原有 平面控制点时,其精度应满足以上要求。3.1.4 整个工程分布于两个或两个以上街区,若一个街区内的建筑物采用一部 以上导线进行放样时,必须布设成结点导线网进行整体平差,不能一次性完成 需分期作业时,必须采用 GPS 加密控制点。3.1.5 不允许采用支导线点放样桩点。3.1.6 VRS 可以做相应等级

5、的控制,不能直接放线。3.2作业要求3.2.1 建筑物主体外轮廓线各角点必须全部实地放样,特殊情况下须甲方书面 要求方可放样建筑物轴线。3.2.2 利用建设工程总平面设计成果图纸上提供建筑物主体外轮廓线角点坐标 进行放样时,须对其进行相关尺寸验证合格后再使用。3.2.3 推算桩点坐标时,必须确保桩点坐标及放样数据计算无误后,再实地放 桩。3.2.4 周边 30 米现状建筑物必须实测,并验证与拟建建筑物的关系。3.2.5 对建筑物主体外轮廓线角点至地界线、规划路中线的距离进行验证。3.2.6 禁止从磁盘图上直接点取放样桩点坐标及相关数据。3.2.7 设计数据发生变更时,须甲方重新提供新图纸或在原

6、图纸上标注变更尺寸 并签字认可。3.3 复测精度指标3.3.1 实地丈量各个桩点间的距离与理论值之间的误差不得大于14 毫米;3.3.2 复测桩点坐标与理论值之间的误差不得大于10 毫米。放桩完成(以idx文件日期为准)X日内必须上交成果。4.成果标准4.1 技术报告4.1.1 内容 封面、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测量技术报告、定位成果表、桩位检测表、间距检测表、控制桩点之记、规划定位图。4.2 规划定位图绘制规定4.2.1 字体、线型4.2.1.1 除图廓外所有字体均为 hztxt4.2.1.2 规划定位建筑物外轮廓线、标注线为品红色,地界线、规划路边线为红 色,规划路中线、规划绿线、规划路中心桩号

7、、桩点为绿色,其余均为黑色4.2.1.3 汉字路名字高 4,规划路中线、规划路边线、规划绿线、地界线、小区 名称、单位名称字高 3,其余汉字字高 2.5,宽均为 14.2.1.4 中心桩点号字高 2.5,其余数字标注字高 2,宽均为 0.84.2.1.5规划路中线线形为X100,其余均为实线4.2.1.6 建筑物外轮廓线、规划路中线、地界线宽 0.2,其余均为无宽度线4.2.2 图层 TK4.2.2.1 采用内外双图廓线绘制规划定位图图廓4.2.2.2图廓外正上方居中“XX (公司)XX (工程)规划定位图”字高6,宽1,字体为黑体.4.2.2.3 在右上角图廓上侧标注“内部成果”,字高 3,

8、宽 1,字体为黑体4.2.2.4 在左下角图廓左侧标注“天津市勘察院”,字高 4,宽 1,字体为仿宋4.2.2.5在左下角图廓下方的附注内容中注明:200X年XX月规划定位数字化成图、1990 年天津市任意直角坐标系,字高 2.75,宽 1,字体为仿宋4.2.2.6 在右下角图廓下方标注测量员、制图员、检查员,字高2.75,宽1,字 体为仿宋4.2.2.7图角坐标字高 3,宽 0.75,字体为黑体4.2.2.8图廓外正下方居中标注比例尺,字高4,宽1,字体为romant4.2.3 图层 拟建建筑4.2.3.1 绘制拟建建筑物外轮廓线4.2.3.2 在拟建建筑物居中位置标明建筑物楼号4.2.3.

9、3放样桩点旁标注桩号“桩XX”当放样桩点为非特征角点时,在桩位上 用“X”表示桩点位置,按绝对单位设置1个单位4.2.3.4 桩号按每个建筑物顺时针顺序编排,整体按从左至右、从上至下编排4.2.4 图层 现状建筑4.2.4.1 绘制现状建筑物外轮廓线4.2.4.2 在现状建筑物居中位置标明层数,注明现状小区名称或单位名称4.2.5 图层 标注4.2.5.1 标注建筑物长、宽,建筑物间距4.2.5.2 建筑物外轮廓角点至规划路中线、地界线、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尺寸 标注线箭头形式为 2 个单位斜线4.2.5.3绘制控制桩用“X”表示桩点位置,按绝对单位设置1个单位,并标注 桩号、标注控制桩至放样桩

10、位的距离4.2.6 图层 规划路4.2.6.1 绘制邻近规划路中线、边线、绿线,并沿线方向标注“规划路中线”、 “规划路边线”“规划绿线”,标注不下时,可做引线标注(见附图) 4.2.6.2标注规划路中心桩号、方向号,中心桩点位置用直径为2毫米的圆圈 表示4.2.6.3标注规划路中线至规划路边线、规划路边线至规划绿线的宽度、路名4.2.7 图层地界4.2.7.1绘制地界线,并沿线方向标注“地界线”4.2.7.2界址点位置用直径为1毫米的圆圈表示4.2.8 图层 ZDH4.2.8.1留外业测量数据,成果打印时不显示4.2.9 图层 KZD4. 2. 9. 1留外业测量数据,成果打印时不显示5 提

11、交资料5.1控制资料:各级GPS、导线测量观测手簿、平差计算书、控制点成果表、控 制点分布图、一级以上点之记5.2 计算资料:外业采集数据、定位点坐标、定位数据计算成果5.3 成果资料:规划定位测量技术报告6套(提供检查成果图须绘制计算点号)5.4 数据文件:规划定位测量技术报告、规划定位图、点之记、原始观测数据及计算过程文件(*.dc、*.idx、*.gcz、*.cor、*.nxyh、)5.5 交桩记录表检查报告5.6 质量控制记录编制:审核:审批:附一作业流程图作业流程图附二 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测量技术报告示例附三 建设工程规划定位图示例注:附二、附三存于“tks-cll规范规划定位”目录下,此文件随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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