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红茶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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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X省 地方 标 准XXXXXXXX XX 红 茶2010 发布 2010 0实施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xxxxxx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本标准由贵州省农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本标准由XX省XX县茶业协会、XX省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XXXXXXXXXXXXX公司共同起草。本标准起草人:XXX、XXX、XXX、XXX。-1-xxxxxxX XX 红 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红茶的产地、鲜叶及产品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运要求。本标准适用用于以XX系列国家级无性系茶树良种的芽、叶为原料,经萎凋、揉捻、发酵和精选制成的工夫红茶。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8302的部分条款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部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限定GB 7718 包装食品标签GB/T 8302 茶 取样GB/T 8303 茶 磨碎试样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GB/T 8303 2002,ccv ISO 1572:1980)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GB/T 8606 茶 总灰分测定GB/

3、T 8311 茶 碎茶和粉末含量测定SB/T10035 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SB/T10037 红茶、绿茶、花茶运输包装SB/T10157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DB52/T436茶叶感官审评规范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3 产地XXX红茶主产地:XX省XX市XX县。4 鲜叶要求-2-xxxxxx4.1 品种要求适制红茶的XXX、XXX、XXX等国家级无性系茶树良种。4.2 质量要求嫩、匀、鲜、净,无病芽叶、虫芽叶、损伤叶。4.3 等级标准特级:单芽。一级:一芽一叶。二级:一芽二叶为主,对夹叶、单片叶不超过10%。以上等级分级付制、精选。每一等级

4、均设实物标准样,第三年更换一次。5 产品要求5.1 感官品质XX红茶各等级的感官品质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级别外 形内 质条索整碎净度色泽香气汤色滋味叶底特级紧细圆直匀齐净滑润、金毫显露甜香浓郁鲜浓醇厚红艳明亮嫩芽、红匀明亮一级紧实匀齐净乌润、金毫多甜香浓鲜醇较浓红亮嫩多芽、红匀亮二级紧实较匀齐较净乌润、有金毫香浓醇浓红尚亮嫩有芽、红尚亮5.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项 目指 标特级一级二级水分(质量分数)%7.07.07.0总灰分(质量分数)%5.55.55.5粉末(质量分数)%1.01.21.5水浸出物(质量分数)%383838-3-xxxxxx5.3卫生指标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5、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5.4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 试验方法6.1 取样方法按GB/T 8302 的规定执行。6.2 感官品质检验按SB/T 10157的规定执行。6.3 试样的制备按GB/T 8303的规定执行。6.4 水分检验按GB/T 8304的规定执行。6.5 总灰分检验按GB/T8306 的规定执行。6.6 粉末检验按GB/T 8311的规定执行。6.7 水浸出物检验按GB/T 8305的规定执行。6.8 污染物限量检验按GB 2762的规定执行。6.9 农药残留限量检验按GB 2763的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7.1 取

6、样 取样以“批”为单位,同一批投料生产、同一班次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年终奖,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一致。 取样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7.2 检验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和净含量负偏差。型式检验每批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4章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如原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出入时;c) 国家法宝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3 判定规则凡有劣变、异气味严重的或添加任何化学物质的产品,均判为不合

7、格产品。7.3.2 按第4章要求的项目,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7.4 复验-4-xxxxxx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GB/T 8302规定加倍取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8.1标志标签产品的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8.2包装销售包装应符合GB/T 10035的规定。运输包装应符合SB/T 10037的规定。8.3 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暴晒措施。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燃易物品混装、混运。8.4 贮存产品应在包装状态下贮于清洁、干燥、无异气味的专用仓库中。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放。仓库周围应无异气污染。-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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