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564733743 上传时间:2022-11-20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3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甲方 就 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过劳务招标,甲方将本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对业主负责的精神,为了实现甲方和乙方约定的质量目标,切实加强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材料使用、文明施工的控制和管理,双方进一步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章 普通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分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2)结构形式: 结构 (3)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地下室 平方

2、米) 上述面积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因设计变更导致上述面积增加或减少,结算时按本章第四条.3中执行。 (4)层数: 地下 3 层,地上 16 层。 (5)檐高: 米。 3、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固定综合单价承包,结算时单价详见附件一,单价为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工期内完工的结算依据,乙方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及劳动力市场的价格风险,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一并计入综合单价里,以后不作任何调整,但若乙方未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承担违约金外,结算综合单价下调为清单报价单价的 80 %。 (2)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为乙方完成合同工程内容及修复缺陷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费用总和。 4

3、、分包工作内容: 第二条 劳务人员 1、乙方根据分包工程需要指派的作业人员不得低于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中按进度规定的劳动力需用计划数量,且符合 北京 市建委关于现场施工人员配备的有关规定,满足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要,具体管理人员的岗位清单和需要持证上岗人员的名单作为合同附件,另行上报给甲方。 2、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须提供: (1)管理人员岗位清单(相关证件复印件) (2)需要持证上岗人员清单(相关证件复印件) (3)相关工伤保险交纳单据凭证复印件 (4)乙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定于 年 月 日,结构封顶日期定于

4、 年 月 日,装修工程完成日期定于 年 月 日。 2、上述日期或时间如有变更则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的确定 (1)本合同采用固定清单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中已包含乙方所必须交纳的各种税金、政府规费、保险、培训、劳保、临建人工费及租赁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人工费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优质工程奖和安全文明工地奖、材料检验实验等费用,同时还包括本工程要求乙方提供的材料、机械和工具的费用,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和劳动力的市场价格风险及国家政策性调价风险系数均已计入单价里,不做任何调整,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此项费用。 (2)各分项工程承包综合单价分别见报价清单,未注明项目视为

5、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实际完成工程量除注明外,所有的面积均指工程的施工面积。 2、乙方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款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工作内容所对应的工程价款以及业主(建设单位)及甲方对乙方制订的规定和提出的要求所对应的费用: (1) 乙方已明确了解甲方并未将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工作在报价中一一进行表述。所有未表述的工作内容将会以通知、方案、交底、规章、制度等形式给乙方明确,乙方对甲方的指令有异议的,应首先予以执行,并在接到甲方指令后2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则基于甲方指令所对应的支出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中。 (2)乙方接受甲方制订的关于本工程质量、工

6、期、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所发生的费用。 (3)施工依据和施工内容及施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的图纸和图纸中规定的标准图籍、规范、法规、以及甲方编制制订的方案、交底。施工内容中还包括:临时水、电的安装、施工脚手架的搭拆,竣工工程清理垃圾外运、保洁和维护,成品保护工作和为达到工程施工目标而在施工过程中需做的全部辅助工作内容,包括材料、机具、现场设备的倒运、加工、整理、清理安装和进出场的装卸车和在周转料库房的装卸车工作;施工内容中还包括为所有建设单位、甲方所另行分包的各专业分包的配合工作及专业分包施工期间所必需的停工等待而支出的费用。 (4)现场临时水、临时电的安装、维护

7、、拆除等全部用工所发生的费用。 (5)为达到 北京 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等进行清理、保护而支出的费用。 (6)为达到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所付出的人工投入和支出的费用。 (7)固定综合单价中包括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和补充合同所述的全部工作内容、按照施工技术要求所规定的施工周期间歇所发生的用工等待费用、以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所支出的费用,对于乙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的所有证件、许可证、保险、用工手续时所发生的费用也同样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固定综合单价中还包含乙方需上缴的各种税费、非生产性开支等方面的费用;还包括了为指定分包单位配合工作所支出的人工费用。 (8)除甲方安排乙方

8、到甲方承包的本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经双方协商费用外,其他一切发生在本工程内的生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料具整理、材料的检验实验费等方面的工作无论是否由甲方进行安排,结算时均不对劳务合同中的固定单价进行增减。 (9)施工条件不具备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并擅自将人员进场,造成的人员停工、窝工、误工,甲方不予任何补偿;施工条件具备,但乙方相应施工人员不足造成后续人员窝工,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10)与工程施工相配合的架子及安全防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生活区管理;除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以外的所有辅助材料、工具用具,小型电动工具及设备的购置或租赁费用。 (11)固定综合单价中还包括现场

9、临时水、电新建的施工及管线拆除、材料现场卸料以及现场材料二次搬运及装卸车、周转材料及中小型机械的场内、外进场就位、退场归还的一切费用。管线出建筑物外规定范围内的人工挖土方、回填土、预埋件预制和回收用工、现场文明施工清理用工、应对有关方面检查的现场和生活区及办公区清理用工、工程验收时发生的清理用工及配合业主分包等的用工,以及施工完成后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现场清理至甲方要求,所需的费用支出也包括在固定单价中。 3、关于合同价款的增减及窝工补偿: (1)乙方接受甲方下发的所有设计变更,对于承包范围以外的洽商项目按照( 20XX 年) 北京 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确定综合单价(报价清单中不包括部分)

10、,但不再计取各种费用;设计变更或承包范围内发生的非乙方原因的返工,变更洽商(人工部分)按照( 20XX 年) 北京 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确定工日,每个工日综合单价按 元进行结算,但不再计取各种费用。 (2)对连续超过一周时间因甲方原因停水、停电或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的补偿费用(一周内部分不予补偿),结算时按双方确定超过时间部分的工人人数以 40 元/工日标准给予补偿(以当时签字的确认单为准),但不再计取各种费用。 (3)对于乙方未经甲方 经营主管 书面认可、且超出工程施工图纸范围施工的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一律不予结算。 4、暂定固定总价款为: (人民币) 大写为:人民币 元整 第五

11、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1)本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承包价及承包内容确认单、承诺书 (3)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 (4)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经济技术资料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 (6)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结算书 (7)经甲方书面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 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发的函件、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总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后,3天内没有书面回复予以否认和修改的,视为乙方已经接受,并作为合同附件及最终结算的依据。 3、合同价款的支付:

12、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乙方应投入资金保证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不得以甲方未支付作为乙方对外欠款的理由,无农民工工资发放签认表甲方不予结算。 (2)工程进度款结算: 1)每月25日前,乙方应提交手续完备的“工程数量签认单”到甲方经营部进行审核结算,并开据结算单进行中间结算;工程交工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30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若乙方未在交工之日起28日内提交书面结算资料,视为同意甲方的结算意见,同样甲方收到乙方结算资料后30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承认对方的结算意见。 2)若乙方未及时报送结算原始资料,甲方

13、有权单方面编制当月结算资料,乙方无条件予以认可,同时甲方将按 元/期向乙方收取劳务费用。工程不符合结算标准,甲方不予结算。 3)未按上述程序进行的中间结算和最终清算的任何单据或签字不全的单据,甲方将视为个人行为,均不能作为中间结算和清算的依据。 4)甲方结算时将扣除乙方超用材料费、使用甲方的机械费用、违约罚款等各项费用。在最后一期结算单开出时,同时签订“合同结算终止协议”,协议签订后,并不影响乙方根据合同应履行的义务,甲方可直接在保留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5)甲方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10%作为保留金。其中5%在乙方全部完工后,且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后甲方支付予乙方。另5%待质量保修期满

14、、最终交验后按建设单位返还情况而进行返还,至此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6)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8%的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每月由乙方制好民工工资表后,在甲方监督下发放,并将民工工资发放签收表复印件在甲方财务备案后方可返还。 7)甲方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2%作为安全保证金,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2%的合同金额作为事故处理的保证金额,多退少补;如果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将在清算时全部无息返还。 (3)工程款支付: 1)甲方给乙方结算时,原则上乙方法人代表(即合同签约人)应亲自到场,如派其他人员结算需出具法人或本人授权委托书及结算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财务,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甲方经营部

15、。乙方结算时应出具正规的、合法的劳务发票,付款办法和时间按业主付款办法和时间,由于业主推迟支付,甲方也将无息推迟支付。 2)支付时原则上只能以电汇等形式汇入合同指定的帐户, 汇入合同非指定帐户或其他方式支付时,需提供正式公函原件,提供委托付款申请书。 3)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提供结算资料,导致甲方不能按期进行结算的,甲方有权不予进行资金支付。 4)甲方每期工程款支付时,控制在当期应付工程款的70%以内,乙方工程完工后,在扣除按照合同条款应该扣除或者暂扣项目后的余额进行无息支付。 第六条 材料、机具供应 1、甲方提供的机械、工具及材料( ):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工具及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施工现场。 2、乙方提供的材料、机械和工具:除以上甲方提供的材料和机械及工具外,其余工程所需的机械(包括所有使用380v电压的电动工具、三级移动的配电箱、电缆和机械)及工具均由乙方提供且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规定。由乙方自备的机械、工具及辅助材料须自带入现场,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3、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所有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