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认购协议范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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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法律行为,人议以及劳动合同等,这些 合同由其他法律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进行规范,不 属于合同法中规范的合同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合同 范本一般是基于某一特定行业领域的通用模板,内容具有领域特色,相关 领域可借鉴补充使用。下面一起来看下为大家精选的合同范本。债券认购协议范本3篇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 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 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人们对债券不恰 当的投机行为,例如无货沽空,可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以下是为大家精 心

2、准备的:3 篇债券认购协议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债券认购协议范本一本协议各方当事人甲方:银行行长:住址:邮编:联系电话:乙方:信托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邮编:联系电话:经洽商,乙方决定通过甲方购买银行年第期金融债券。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就金融债券购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 债券品种及认购价款乙方向甲方认购的债券品种为:银行年第期金融债券,面值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认购总价款为 300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三百万元整)。第二条 债券认购款的支付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认购总价款300 万元足额划入甲方指定帐户,并于汇款凭证上注明

3、“购买债款”字样,款项以甲方指 定帐户收妥为准。甲方指定收款帐户为:户名:开户行:帐号:第三条 债券的交付甲方应于乙方认购款到帐后,在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认购债券 过户至乙方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托管帐户上,乙方债券托 管帐户为:户名:信托投资公司帐号:第四条 债券认购手续费本期国债的发行手续费为缴款额的1%。甲方应将乙方认购的本期国 债的发行手续费的百分之0.5%返还给乙方。兑付手续费全额归乙方所有。在财政部将本期债券发行手续费划入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划付乙方手续费分成。乙方收取发行手续费的指定帐户为:户名:信托投资公司开户行:帐号: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

4、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5.1 甲方在年月20日之前仍未将协议债券过户至乙方指定债券托管帐户,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将已经收到的认购款全 额退还乙方并每日按认购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5.2 乙方在年月日之前仍未将认购总价款足额划入甲方指定收款帐户(以甲方帐户收妥为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 应将已收到的债券退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金。第六条 保证条款6.1 甲乙双方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6.2 双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将要采取的债券认购行为不违反任何 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不与 任何

5、依据法律或合同一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冲突。6.3 双方保证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下规定的义务。第七条 保密一方对因本次债券认购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观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 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本协议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 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九条 协议附件9.1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营业执照及其他许可证9.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 条款承担法律责任。第十条 不可抗力10.1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 延履行本

6、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 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10.2 遭受不可抗力的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能继续履 行的,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的履行。不能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 致后,可以终止本协议。10.3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 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瘟疫 流行等,客观事件包括战争、民众骚乱、罢工等。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11.1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7、。11.2 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 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 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 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2.如果本协议任何约定依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 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 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规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

8、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 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双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 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第十四条 通知14.1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 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14.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 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14.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五条 协议的解释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

9、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 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和乙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第十七条 其他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信托投资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本协议于年_月日签订于债券认购协议范本二债券发行人(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债券承销人(以下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甲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招投标方式发行“金融债券”(以下简称债券),负责债券招投标发行的组织工作;乙方自愿成为该种债券 承销商,承诺参与投标,并履行承购包销义务。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甲 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债券种类与数额本协议项下债券指甲方按照20xx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债券发行计 划采用招投标方法发行的债券。甲方根据其资金状况,经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分批确定发行数量。乙方承销数量包括中标数量和承销基本额度。第二条 承销方式 乙方采用承购包销方式承销债券。第三条 承销期 每次债券承销期由甲方在债券发行公告和/或发行说明书中确定。第四条 承销款项的支付 乙方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将债券承销款项及时足额划入甲方指定 的银行帐户。异地承销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划款,同城承销商以支票方式 支付。第五条 发

11、行手续费的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销债券总额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发债说明书中确定)向 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该笔费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销款后十个营业日内 划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第六条 登记托管债券采用无纸化发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 结算公司)负责债券的登记托管。第七条 附属协议 甲乙双方均认可,通过债券招标系统在招标期间按规定格式传送和给 出的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协议项下附属协议。第八条 信息披露一、甲方应于每次债券发行前向承销人提供招投标办法和发债说明 书,并于招投标结束后发布发行公告;二、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告每次债券发行的发债条件和发债方式;三、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

12、中公布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四、甲方应按年披露其财务状况及其他有关债券兑付的重要信息。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如下:一、甲方有权按债券发行条件和乙方承销额向乙方收取债券承销款项;二、在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前提下,甲方可在债券招投标发 行额度内确定乙方的基本承销额度,全体承销商的基本承销额度总额不超 过发行总额的 10%,并在承销团成员之间等额分配;三、债券发行的招投标条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确定;四、按照国家政策,自主运用发债资金。甲方的义务如下:一、甲方应依约履行归还本息的义务,不得提前或推迟归还本金和支 付利息;二、甲方应按债券发行条件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三、甲方保证

13、其采用的发债方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保 证对全体承销商给予同等待遇;四、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披露信息。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如下:一、有权参与每次债券发行承销投标;二、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兑付本金时向甲方收取兑 付手续费;三、有权向认购人分销债券;四、按甲方的发债条件取得发行手续费;五、可获得承销期内(发行起始日至缴款日之间)分销认购款的暂存利 息;六、有权参加甲方举行的发行预备会议,有权获得甲方招投标发债的 所有应依法公告的信息。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可在同业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甲方 参与同业债券交易时,乙方可与甲方进行对手交易。八、有权无条件退

14、出承销团,但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的义务如下:应以法人名义参与债券承销投标; 应按时足额将债券承销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应按债券承销额度履行承购包销义务,依约进行分销; 应严格按承销额度分销债券,不得超冒分销;如甲方在招投标发债中确定了每个承销商的基本承销额度,乙方应承 担该基本承销额度的承销义务。乙方有义务按甲方确定的招标方式和发行条件参与债券发行投标,不 得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乙方应将发行经办部门、人员授权或变更等情况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和 中央结算公司。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乙方如未能依约支付承销款项,则应按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付款部分和

15、违约金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其他债 券的本息中扣除;缴款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可取消乙方未付款项部分的承 销额度,乙方自动丧失承销商资格,但对已承销的债券仍应按本协议承担 义务;乙方如借承销债券之机超冒分销债券,超冒分销部分甲方不予确认, 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其承销商资格的的权利;甲方如未依约履行债券还本付息义务,则应按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未按发债条件承担分配的基本承销额度,或连续三次不参与投 标或未按规定进行有效投标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承销商资格。第十二条 协议的变更本协议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如本协议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一致时,甲乙双方应按中国人民 银行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附则一、本协议项下附件包括:1. 发债说明书;2. 债券发行办法;3. 甲方出具的招标书二、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其他补充协议。 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三、本协议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中央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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