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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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2.1 应急指挥机构2.2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所2.4 专家组2.5 应急工作组3 运行机制3.1 预防预警3.2 应急处置3.3 应急工作程序3.4 恢复重建3.5 信息发布4 保障措施4.1 队伍保障4.2 资金保障4.3 物资保障4.4 资料保障4.5 平台保障5 监督管理5.1 预案演练5.2 宣教培训5.3 责任与奖惩6 附则7 附件7.1 地质灾害分级标准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高效、有序做好全市突发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避

2、免或最大限度减轻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幸福和美中山提供保障。1.2 编制依据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国土资厅函2011381号)、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粤办函2011672号)、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粤府办201287号)、中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山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

3、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地震、山洪等灾害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单位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突发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各地、各有关单位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突发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2组织体系2.1 应急指挥机构发生较大地质灾害时,市人民政府成

4、立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作为市应急委统筹下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局、林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全监管局、旅游局、公路局、气象局、中山供电局、中山军分区、武警中山支队及广珠城际轨道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

5、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1)市委宣传部: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2)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安排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组织协调有关单位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及时、准确发布突发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做好通信应急保障工作,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灾害现场应急通信畅通。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保障各镇政府(区办事处)、有关单位与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地之间应急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4)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危及托幼机构及学校(不含技校,下同)校舍和附属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险情排查、监测和

6、治理工作;灾害发生时幼儿、幼师及在校师生安全管理和组织疏散,妥善解决灾区学生就学问题;开展学生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各镇区公安部门参与抢险救灾,配合各镇政府(区办事处)组织疏散、撤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实施灾区交通疏导,依法打击灾区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事件。(6)市民政局:协助做好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核定、报告和发布灾情信息;督促指导灾区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做好灾后民房恢复重建。(7)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地质灾害救灾应急资金预算,审查救灾款的分配、投向和效益,救灾应急资金

7、的下拨和监督管理;督促镇区级财政落实本级财政负担的应急防治资金和救援资金。(8)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危及技工学校校舍和附属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险情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灾害发生时技校师生安全管理和组织疏散,妥善解决技校学生就学问题;开展技校学生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9)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核查地质灾害灾情与诱发因素,实时掌握灾情险情动态信息,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根据灾情、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防范措施和建议;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价和预报,与市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指导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和技术服务等工作。(10)市环境保

8、护局:负责灾区环境的监测、监控与评价,防止发生环境污染次生灾害。(1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城乡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附属设施地质灾害的险情排查、监测和治理;监测和处置灾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附属设施的安全隐患,评估受灾建筑物的损坏程度;指导灾区做好城市供水保障工作,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建设督导工作。并负责提供突发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监测与突发地质灾害有关的地震趋势,并进行研判。(1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沿线和危害交通干线附属设施地质灾害的险情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及时组织、指挥、协调抢修损毁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道路畅通;危险路段设

9、立警示标志;配合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13)市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和沿线地质灾害的险情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组织水情、汛情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水利工程抢险和毁坏水利设施的修复等工作。(14)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监测,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爆发流行;及时组织开展灾后农牧业查灾、生产恢复和自救工作。(15)市卫生计生局:负责督促医疗机构和医院地质灾害的险情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开展医疗救护和抢救伤病员工作;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工作,必要时提供医疗技术支持

10、。(16)市林业局:负责协调、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占用林地、林木砍伐、治理恢复等问题。(17)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协助播发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等信息,及时、准确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做好防灾救灾法规、政策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18)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协助有关单位督促非煤矿山等企业做好危及自身安全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19)市旅游局:负责协助处理旅游景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统筹指导旅游景区内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20)市公路局:负责国省道公路地质灾害的监测、排查和治理工作;及时修复损毁的公路设施,保障干线公路畅通

11、。(21)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突发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与同级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加强灾区气象监测预报,为应急救援提供气象保障。(22)中山供电局:负责协调、督办电力企业做好灾区电力供应保障工作。及时修复灾区被损毁的供电设施、设备,保障灾区应急救援用电,及时恢复正常供电。(23)中山军分区:根据市指挥部的申请,负责组织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必要时协调驻地解放军参加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行动。(24)武警中山支队: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25)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所辖城际轨道交通沿

12、线及其附属设施地质灾害的险情排查、监测和治理;组织所辖城际轨道交通沿线路域红线范围内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和被毁相关城轨设施的修复,保障铁路、城际轨道交通运输畅通;组织运力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工作。(26)中山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建立完善突发地质灾害保险机制,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及时做好理赔工作。2.2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为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办公室主要职责:(1)贯彻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指挥、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

13、参与应急处置工作;(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灾害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3)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4)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5)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6)起草市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各类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7)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所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镇政府(区办事处)要参照市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所(以下简称应急指挥所),镇政府(区办事

14、处)主管领导任所长。2.4 专家组市国土资源局成立突发地质灾害专家组,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调查灾害成因和类型,评估险情和灾情等级,预测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控制措施和防范意见,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5 应急工作组市应急指挥部下设监测调查、应急抢险、交通治安、医疗防疫、后勤保障、信息报道6个应急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任务如下:1监测调查组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成员:市水务局、气象局、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管局,专家技术人员、灾害发生地的村(居)委会和监测责任人。主要任务:(1)组织开展应急调查,查明灾害类型

15、、形成的条件、引发因素,确定地质灾害等级、影响范围和人员数量、财产损失等情况;(2)设立灾情监测点,对灾害点现状稳定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做好监测记录;(3)对可能再次发生的地质灾害提出能够阻止或延缓的措施;(4)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险情灾情,提出具体应急处置方案;(5)提供灾害发生地详细准确的气象预报; (6)与应急抢险组研究提出受灾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最佳路线;(7)收集监测情况报告,并及时将监测情况上报指挥部办公室;(8)掌握应急抢险组现场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及时预测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并研究对策;(9)发布避险信号,使用敲锣、报警器等向群众示警;(10)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应急抢险组牵头单位:市水务局成员:市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卫生计生局、公安消防局、中山供电局、供水公司、燃气公司、灾害发生地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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