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长沙开展下半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申报每度补贴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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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长沙开展下半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申报每度补贴 01 元:10月15 日,长沙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2022下半年度长沙市发 电项目补贴申报的通知,通知明确,2022 年-2022 年期间,在长沙市建 成且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相关电力公司统计发电量起始日 为准,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1 元/千瓦时补贴。通知指出|按照“每半年度拨付一次”的原则,家庭及单位应根据情 况于每年6月1日-15 日,11月1 日-15日两个阶段向市能源局提出补贴 申报。其中,在2022 年至2022 年10 月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 项目,根据相关电力公司提供的并网发

2、电量,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审核有 关材料,审核通过并报政府审批后,一次性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已享受过“金太阳示范工程”或“光电建筑一体化”等中央、省、市 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再享受本方案明确的电量补贴。附件一:区县(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审核确认清单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方案各有关单位:为尽快落实我市光伏发电项目市本级电价补贴,根据长沙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224 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一、补贴对象2022年-2022 年期间,在长沙市建成且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目,以相关电力公司统计发电量起始日为准。二、补贴标准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

3、际发电量给予0.1 元/千瓦时补贴。三、补贴条件(一)家庭(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建设完成,且并网发电。(二)单位(企业、机构、社区)建设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1、项目的投资主体已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项目竣工并投入运营,完成并网手续且并网发电。四、补助资金申报及拨付程序(一)按照“每半年度拨付一次”的原则,家庭及单位应根据情况于 每年6月1 日-15日,11月1日-15 日两个阶段向市能源局提出补贴申报 首次申报时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1、家庭(个人)申报:(1)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所依托建筑和构筑物的所有权合法性证

4、明材料,如房产证 等;项目业主与所依托的建筑物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需提供业主与所有 人签订的建筑物租赁协议;物业出具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2、单位(企业、机构、社区)申报:(1)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2)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前期文件(备案证或立项批复文件);(3)相关电力公司出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凭证;(4)项目所依托建筑和构筑物的所有权合法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 等;项目单位与所依托的建筑物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需提供项目单位与 所有人签订的建筑物租赁协议和能源合作协议;物业出具同意项目建设的 证明材料;(5)相关资信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项目业主再次申报

5、只需提交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 请表。(二)市能源局汇总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 电力公司提供的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量统计表(附件2)确 定项目并网发电量,最终将审核确定的补助项目名单及补助金额报市政府 审批。(三)市能源局、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联合行文下达补助资 金使用计划。(四)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划拨至相关电力公司,由其按照资金使用 计划及时将相应补助资金转拨给有关企业及个人。其中,在2022 年至2022年 10月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目,根据相关电力公司提供的并网发电量,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审核有关 材料,审核通过并报政府审批后,一次性

6、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五、其他事项(一)诚信申报。申报企业或个人必须按照本方案的补助范围和申报 条件,保证申报真实、齐全,否则承担相关违规责任。(三)强化检查。各项目单位应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及监察等部门的 依法监督。拒绝接受监督的,相关部门可提请市政府收回或停止对该项目 的补贴。(四)违规必究。违反本方案规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补助资 金的,依法责令其将已收资金退回财政部门,同时取消其后续补助资金的 资格,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六、附则(一)已享受过“金太阳示范工程”或“光电建筑一体化”等中央、 省、市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再享受本方案明确的电量补贴。(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三)本方案由市能源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附件:1、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2、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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