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适用性识别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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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号法律法规名称条款及内容摘要环境因素备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全文适用墨盒的废弃、废灯管的产生、含油手套、棉纱的废弃、边角料产生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四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秕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联单。3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范围。第十五条 储存单位、使用单位应登记的内容。第十九条登记单位履行的义务。第二十一条 生产单位、储存单位、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万元以下罚款。4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19449号令)第

2、十四条、对危险废物从生产地转移到最后目的地的过程应当进行追踪管理,转移危险废物睦必须按规定填写转移报告单,报送然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门。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8196)4腐蚀性鉴别值当H值大于可等于12.5,或者小于或等于2。0时,则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4浸出毒性鉴别值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的浓度超过表1所列的浓度值,则该废物是具有浸出毒性的危险废物。 急性毒性初筛鉴别值 按照附录A危险废物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对小白鼠(或大白鼠)经口灌胃,经过48h,死亡超过半数者,则该废物是具有急性毒性的危险废物.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1360-92)本标准

3、对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危险品的包装标志.在附录部分列出了997种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明细表.表中给出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品名、别名、英文名、分子式、主要危险性类别、次要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及危险标志。7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第三章使用单位的职责(全章节)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必须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化学品泄漏8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全部序号法律法规名称条款及内容摘要环境因素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五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第十七条:产品应当采取易回收利用、易处置

4、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第二十九条 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应当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第三十一条 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第三十三条 露天贮存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设置专用的贮存设施、场所。第五十一条 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生活垃圾排放、产品的废弃、生产固废排放10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条、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向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按批准指定

5、的地点存放、处理,不得任意倾倒,无办运输、处理的,可以委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转动站、处理场,不得任意倾倒。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化学品的挥发、烟尘、二氧化硫排放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297-6)62 1997年月1日起设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污染源(以下简称为新污染源)执行表2所列标准值.1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二级标准,二氧化硫0.Nm(日均值);二氧化氮0.12g/m3(日均值)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时段:烟尘00mg/3 ;SO20mg/3;燃油锅炉房烟囱最低

6、允许高度米序号法律法规名称条款及内容摘要环境因素备注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三同时”要求执行;第十六条: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第二十五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噪声排放1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B1240)第五条 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分贝()。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分贝()。第七条 工业噪声检测方法,按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进行.第十条 在

7、现有工业企业中,凡噪声超过本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本标准要求。在未达到标准前,厂矿企业必须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工人健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4. 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昼间:65 B(A) ;夜间:55 dB();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水环境;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采用原材料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并加强管理,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生活、生产废水排放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该细则的内容已转化为地方法规,如:扬州市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B8981996)全文适用21扬

8、州市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甲级:CODcr 10/L S 0mg/L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第八条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资、能源的消耗2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七条、国家对落后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第二十二条、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九条 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

9、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采用能够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防治技术。序号法律法规名称条款及内容摘要环境因素备注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

10、严格管理;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第三十二条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第三十九条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法使用明火作业

11、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故意阻碍消防车、消防艇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罚款: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有重大火灾隐患的,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火灾、爆炸26机关

12、、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27江苏省消防条例成立义务消防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

13、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对其消防设施进行检测,保持完好,明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动火制度。序号法律法规名称条款及内容摘要环境因素备注28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的职责.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

14、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第三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第四十六条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第五十二条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火灾、爆炸29关于在非必要场所停止再配置哈龙灭火器的通知一、在非必要使用哈龙的场所,一律不准新配置哈龙灭火器3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关注噪声、粉尘3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关注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注3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关注3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关注序号法律法规名称条款及内容摘要环境因素备注3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文适用所有环境因素3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文适用新建项目识别人员:办公室 日期:007年8月15日序号法律法规名称条款及内容摘要环境因素备注38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全文关注9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全文适用0征收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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