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库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564589956 上传时间:2022-09-24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6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库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库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库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库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库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库》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库(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简答题题库25简述刑事诉讼的特点。参考答案:刑事诉讼的特点有: (1)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2分) (2)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2分) (3)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2分) (4)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2分) (5)刑事诉讼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或日诉讼“模式”)下进行。(2分) (6)刑事诉讼是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证实犯罪,依法惩罚犯罪,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达到维护社会主义法

2、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为目的。(2分)26简述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参考答案: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 (1)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须以刑事诉讼为前提。(3分) (2)被害人或国家、集体的损失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3分) (3)被害人或国家、集体的损失必须是物质损失。(3分) (4)有赔偿请求权人在刑事诉讼中提出了赔偿请求。(3分)27简述间接证据运用规则。参考答案:间接证据运用规则包括: (1)应审查问接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和法律性,只有客观存在的、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且为法律容许的证据方可采用。(3分) (2)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

3、的证明体系,即有关犯罪时间、地点、过程、手段、工具、后果、目的、动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3分) (3)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地排除。(3分) (4)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确凿无疑的。(3分)25简述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特有的诉讼权利。参考答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特有的诉讼权利有: (1)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2分) (2)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

4、(2分) (3)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2分) (4)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2分) (5)对于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的决定,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分) (6)对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税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1分) (7)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不服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1分)26简述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区别。参考答案: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区别有:

5、(1)时间不同。延期审理权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做出判决前。(4分) (2)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4分) (3)再行开庭的时间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即可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4分)27.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有哪些?参考答案: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 (1)依法可由人民法院直

6、接受理的自诉案件;(3分) (2)属于本院管辖的;(3分) (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3分)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3分)25。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特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哪些?参考答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特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2分) (2)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的决定,有权获知原因;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2分) (3)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2分)

7、(4)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2分) (5)对于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不起诉的决定,有权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如果不服,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对于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分) (6)对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荇岛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2分) (7)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不服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2分)26简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含义。参考答案: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

8、相制约原则的含义有: 分工负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别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不可混淆也不可代替。任何超越职权的诉讼行为都违反了该项原则。(4分) 互相配合,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应当通力合作、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4分) 互相制约,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基础上,应对其他机关发生的错误和偏差予以纠正,以达到互相牵制、互相约束的目的,防止权力的滥用导致司法腐败。(4分)27被监视居住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的义务有哪些?参考答案:被监视居住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的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

9、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2分)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2分)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2分)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2分)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2分)25.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参考答案: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 (1)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2分) (2)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机制;(2分) (3)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原则;(2分) (4)实行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诉讼模式;(2分) (5)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

10、2分) (6)规定了一些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2分)26.简述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的条件。参考答案: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的条件有: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足以证实犯罪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2分)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分)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2分)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2分) (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2分) (6)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分)27.简述暂予监外执行的概念、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参考答案:暂予监外执行,是指被

11、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的方法。(3分) 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仅限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3分) 其适用条件是: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并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的;(2分)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2分)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2分)25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参考答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有: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12、(2分)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但会见其聘请的律师不需要经过批准。(2分)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2分)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3分)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3分)26简述现代刑事诉讼职能的基本结构和原则。参考答案:简述现代刑事诉讼职能的基本结构和原则。 (1)控审分离,是指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必须分别由专门的诉讼主体来承担,而不能把两种职能集中由一个诉讼主体来承担,如果没有法定的控诉主体提起诉讼,承担审判职能的法院就不能主动审判任何案件。(4分) (2)控辩对等,是指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主体与承担辩护职能的诉讼主体地位平等并互相对抗。(4分) (

13、3)审判中立,是指承担审判职能的法院及其审判人员不能有控辩双方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机关或者人员担任,而且审判者应当对控辩双方不偏不倚,平等对待。(4分)27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参考答案: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每个要点2分) (1)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 (2)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机制。 (3)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原则。 (4)实行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诉讼模式。 (5)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 (6)规定了一些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25.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依照法

14、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参考答案: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分)(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2分)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2分)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2分)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2分)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分)26.简述侦查阶段律师对犯罪嫌疑人帮助的内容。参考答案:侦查阶段律师对犯罪嫌疑人帮助的内容有:(1)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2分)(2)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2分)(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2分) (4)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和控告。(3分) (5)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分)27.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参考答案: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 (1)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2分)(2)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机制。(2分)(3)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原则。(2分) (4)实行职权主义与当事入主义相结合的诉讼模式。(2分)(5)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2分) (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