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564578246 上传时间:2023-07-23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6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风景园林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风景园林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风景园林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风景园林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风景园林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风景园林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风景园林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风景园林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讨论稿)一、组织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为: 主 任 委 员:陈其兵副 主任委员:马明东 委 员:潘远智、陈中桂、高素萍、宋会兴、李宏伟 学生代表(研究生会主席或主要干部1人)评定委员会秘书:罗正华二、评定范围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学籍,并实际在校学习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见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文件中规定的评定范围。三、评定等级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统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档次和比例按照学校研究生

2、管理文件制定,如表1和表2所示。表1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及资金来源 单位:元/年奖助等次占研究生比例(%)国家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合计一等86000400010000二等12480032008000三等20360024006000四等60/24002400表2博士生学业奖助学金标准及资金来源 单位:元/年奖助等次占研究生比例(%)国家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合计一等147200600013200二等216000500011000三等35480040008800四等30/40004000四、评定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5. 积极参加风景园林学院主办的学术活动(讲座、论坛)及其他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二)具体要求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在读一年以上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合格;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责任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SCI/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且IF3.0者,或以导师为第一、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且排名第二位,或获省级及以上品种审定1个且排名前三位,或获省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1项有证书者。获得各类设计竞赛(国际级)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二位者。二等

4、:在读一年以上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合格;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责任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SCI/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且IF2.0者,或以导师为第一、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且排名前三位,或获省级及以上品种审定1个且排名前五位者。获得各类设计竞赛(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三位者。三等:在读一年以上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合格;且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责任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SCI/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且IF2.0者或发表CS

5、CD论文3篇以上者,或以导师为第一、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且排名前五位,或获省级及以上品种审定1个且有证书者。获得各类设计竞赛(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二位者。四等:除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外的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注: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申请者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四川农业大学为署名单位,在SCI/SSCI收录期刊发表1篇IF4.0及以上论文者(论文以纸质见刊或网上在线为准)。 (2)高水平的学科专业竞赛获得优秀名次以上者。 (3)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学术活动获省级及以上奖

6、励者。 (4)在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或研究生社会实践与科技服务团先进个人等称号者。 (5)其他可表明学术潜力或学术创新能力,或综合表现优秀、得到高度认可者。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申报者主要以研二、研三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为主。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无补考,平均成绩排名须达到本院一级学科同一年级的前40%;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责任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CSCD/C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

7、CI/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以导师为第一、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且排名前三位,或获省级及以上品种审定(或林木良种认定)1个且排名前五位,或获省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1项且有证书者。获得各类设计竞赛(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三位者。二等:申报者主要以研二、研三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为主。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无补考,学习平均成绩排名须达到本院一级学科同一年级的前60%;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责任作者,在CSCD/C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以导师为第一、四川农业

8、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且排名前五位,或获省级及以上品种审定(或林木良种认定)1个且排名前七位者。获得各类设计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三位者。三等:申报者主要以研二、研三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为主。课程成绩合格,无补考,学习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前80%;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责任作者,在本学科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以导师为第一、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省级及以上品种审定(或林木良种认定)1个且排名前九位者。获得各类设计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五位者。四等:除一、二、

9、三等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外的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申报者主要以研二、研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无补考,平均成绩须达到同年级学生的前40%,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责任作者,在CSCD/CSSCI/SCI/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以导师为第一、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省级及以上品种审定1个或获省级科技成果鉴定1项且排名前3位者。获得各类设计竞赛(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三位者。二等:申报者主要以研二、研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

10、生为主。课程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平均成绩须达到同年级学生的前60%,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责任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或以导师为第一、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省级及以上品种审定(或林木良种认定)1个或获省级科技成果鉴定1项且排名前五位者。获得各类设计竞赛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三位者。三等:申报者主要以研二、研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平均成绩须达到同年级学生的前80%,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以导师为第一、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11、1项且排名前三位者,或获省级科技成果鉴定1项且有证书者。获得各类设计竞赛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五位者。四等:除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外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附研究生设计竞赛奖励范围:级别竞赛名称主办单位国际类IFLA国际学生竞赛国际景观联盟(IFLA)国际类中日韩大学生风景园林设计竞赛中国风景园林学会(CHSLA)、日本造园学会(JILA)、韩国造景学会(KILA)国际类园冶杯风景园林(毕业作品,论文)国际竞赛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中国花卉园艺与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国家级全国高校景观毕业作品竞赛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国家级“中国营造”全国环境艺术设计大赛中国建筑学会建筑

12、师分会省级艾景奖-国际景观规划设计大赛国际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行业协会(ILIA)省级河北省风景园林设计竞赛河北省风景园林与自然遗产管理中心 河北省风景园林学会荣誉称号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级)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荣誉称号工程勘察设计“四优奖”(省级)四川省建设厅注: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者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参与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其它科研成果者(论文以纸质见刊或网上在线发表为准)。 (2)高水平的学科专业竞赛获得优秀名次以上者。 (3)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学术活动获省级及以上奖励者。 (4)在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干部,优

13、秀共产党员,或研究生社会实践与科技服务团先进个人等称号者。 (5)其他可表明学术潜力或学术创新能力,或综合表现优秀、得到高度认可者。 五、评定程序(一)本人如实填写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提交学院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二)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评审,确定本单位推荐学生名单。(三)在学院主页公示推荐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四)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复核并予以答复。如申述人对基层单位作出的

14、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六、评定时间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中旬申请,10月中旬完成全部评定工作。七、评定原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八、其他(一)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选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生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二)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三)研究生出国留学和休学期间停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四)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风景园林学院 2014年9月12日 / 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入学时间基层单位专业攻读学位学制学习阶段硕士学号博士学习平均成绩学习成绩排名英语四级、六级身份证号申请理由申请等级: 符合条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自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