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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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岳西农合行代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实施方案 我县被国家批准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为了做好代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现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成立工作小组组长:王焰才,副组长:王飞达,成员:刘卫华、徐学中、张 进、储昭华、刘结林、范丛斌、储诚林、祝岳芹、王家苗、张道圣、王南才、郑志怀、吴贻太、王厚贵、胡国清、王文钧、刘胜军二、职责范围1、工作小组负责与财政局、人社局、农保局、乡镇事务所沟通协调;负责组织各支行代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养老金发放工作。2、财会部负责各支行在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养老金发放工作业务指导,及凭证、耗材供应。3、电子银行部负责确保网络畅

2、通、设备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指导。4、各支行负责与乡镇事务所、村委会沟通协调,为参保人开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存折(以下简称“银行存折”),将参保人应缴保费存入“银行存折”。5、营业部负责将参保人应缴保费从“银行存折”上扣划并转入指定收入汇缴专户及养老金批量代发;与县社保局做好对账工作。三、代理范围天堂镇、响肠镇、毛尖山乡、石关乡、主簿镇、姚河乡、头陀镇、巍岭乡、中关乡、五河镇、菖蒲镇、田头乡等十二个乡镇;城关支行负责城关各居委会,天堂支行负责所辖行行政村,其它各支行负责所在地乡镇。四、操作步骤和流程为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及时、准确上缴,确保基金收缴安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将实行由我

3、行代扣代缴的方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通过我行为参保人开立的“银行存折”上缴,实行一人一折,参保人将保费存入个人“银行存折”,县人社局与我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委托我行将参保人应缴保费从“银行存折”上扣划并转入指定收入汇缴专户。(一)参保缴费业务农保局于2011年11月30日前提供包括参保人养老保险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电子文本,同时制作批量开存折清单,加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作为各支行为参保人开立“银行存折”的开户资料。农保局负责确保参保人开户资料的真实性。以后每月月末前,提供新增参保人相关信息及资料。所在地支行为参保人批量开户,导出开户信息,并据此制做参保人银行存折移交清单

4、,连同银行存折一并交乡镇事务所签收,再由其分发给参保人,此项工作应于收到相关资料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明年起,每月新增参保人开户手续应在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完成。乡镇事务所负责对参保人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由县农保局每月审核汇总,生成扣款明细信息,并将扣款明细信息传递至总行营业部。总行营业部根据代扣代缴协议,及县农保局提供的扣款明细信息从参保人的“银行存折”上足额扣划保费。总行营业部在扣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将扣款结果信息、资金到账凭证等反馈给县农保局。县农保局及时将总行营业部反馈的扣款结果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根据

5、扣款结果信息、资金到账凭证核对扣款明细信息与实际到账金额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县农保局将扣款金额记入参保人账户。乡镇事务所应及时将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反馈给村委会,村委会负责向参保人提示缴费。至缴费截止日仍未缴纳保费的,按中断缴费处理。(二)养老金发放业务1、各支行收到县农保局提供的包括养老金领取人的养老保险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电子文本,及制作批量开存折清单,据此作为为养老金领取人开立“银行存折”开户资料,批量开立银行存折后,导出开户信息,再将相关信息传递给总行营业部,将银行存折交乡镇事务所签收,再由其分发给参保人,此项工作应于收到相关资料十五日内完成。明年起,每月为新增养老金领

6、取人人开户手续应在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完成。 县农保局将本月养老金领取人员信息(包含电子版)提供给总行营业部;县财政局进行资金划转后,总行营业部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将支付金额划入“银行存折”,并及时向财政局、农保局反馈资金支付情况。(三)对账业务总行营业部负责每月向县农保局提供参保人电子版缴费对账单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余额对账单。参保人对其缴费金额提出异议的,总行营业部将及时受理进行核实。五、实施步骤 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1日-10月28日)。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安排试点工作。 (二)参保登记阶段(2

7、011年10月29-11月30日)。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申请参保,经县农保局审定后,将参保人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传递到指定支行。 (三)保费解缴阶段(2011年11月30-2012年3月31日)。,2011年12月30日参保人今年缴费截止,营业部根据县农保局提供的扣款明细信息,从参保人的“银行存折”上足额扣划养老保险费(不足额不扣款)。12月31日将扣款结果信息、资金到账凭证等反馈给县农保局。2012年度参保人缴费为2012年1至3月份。 (四)养老金兑付阶段。2011年12月31日前,营业部根据县农保局提供的养老金发放信息,完成首批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兑付工作。以后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相关支行成立代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小组,支行行长作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集中缴费时期要安排人员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二)做档案资料收集工作。参保人(养老金领取人)银行存折移交清单等相关资料应分类有序装订,纳入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不应低于五年。二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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