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就业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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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衣村劳动力就业指导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发展劳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11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冀政7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坚持市场就业与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开发就业与劳务输出相结合、扩大就业与提高素质相结合、强化服务与体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城镇化建设和“旅游立市”战略的实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

2、济增长方式转变,鼓励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扩大劳务输出,扶持返乡创业,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二)目标任务建立宀兀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五个体系”即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工作和组织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体系,城乡统一、土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市场引导、政府促进、社会参与的培训体系,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市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4.5万人,转移就业稳定率达到50%以上。到2015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85万人,比年增加10万人,其中,新增就地转移就业4万人,劳务输出6万人,农村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5%以上。力争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村劳动力都得到一次以上的

3、技能培训,掌握一项适应就业需要的实用技能。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转移就业渠道(三)实施项目带动就业。各县区要结合本区域经济发展特占八、,加快发展畜牧业、种养殖业、农产品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结合三年大变样和新民居建设,拓宽农村就业渠道,帮助农村劳动力离土不离乡或进厂不进城实现就地转移就业。落实新项目与就业三同时、四项联动机制,做好全市重占八、项目跟踪服务,搞好职业供求预测预报。鼓励企业招用农村劳动力,凡是免费成功介绍我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并在本市办理用工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中介服务机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四)发展旅游产业拉动就业。围绕实施旅游立市战略,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参与

4、本地旅游资源开发,鼓励兴办农家乐、农家旅馆、农家饭馆等形式多样的旅游服务项目。鼓励旅游相关产业发展,特别是使用农村劳动力较多的旅游产品加工制造、宾馆服务业等,通过发展旅游业增加转移就业机会。(五)结合小城镇、新民居建设推进就业。搞好县域村镇空间布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宀兀善好水、路、电、气、讯等基础配套设施,解决好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问题,在发展小城镇、新民居建设中,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JU冈位。根据村庄区位、产业、资源优势和发展基础,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地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培植龙头企业,壮大产业规模,建好生产基地,不断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六)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和返乡创业O落实农村劳动力创业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技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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