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和驾驶人安全行车管理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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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行车管理目标责任书 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 第一条安全行车基本要求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应做到“十不准”。不准无证驾车;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没有消防设备和安全装置的车辆上路;不准随便乱停车上、下旅客;不准让车不让速、让速不让道;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背驾车;不准在雨雾视线不清,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雨刮器,车辆涉水须先探明路况水情,不准涉险载客通过;不准强行超车,在弯道、坡道、桥梁、繁华路段严禁超车;不准驾车时看传呼、打手机、戴耳塞听音乐。时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严格行车“三检制”。转向、灯光、制动

2、等安全部位必须齐全有效。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 3、驾驶员应自觉遵章守纪,驾车时精力集中,服从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严禁客运车超员、客货混装、货车载人。 第二条会、让、超车规程 、吸取“十次肇事九次快”的教训,行驶中注意“九防”:即车前车后防急穿;会车、超车防擦挂;道路良好防麻痹;视线不清防快车;交叉路口防抢道,溜滑路上防侧滑;雷雨季节防超速;弯道行车防侵线;夏季炎热防困倦。 、超、会车前,应观察前方车辆动态后,在允许鸣号段鸣号示意对方来车(夜间用灯光)。超前时,要确认前车让路后方可超越,查觉后有超车时,应选宽敞路段,减速靠右避让,放宽横距, 不得故意不让或让车不让速。

3、3、通过交叉路口、弯道、狭路、桥梁、繁华路段,应谨慎驾驶、两车并行侧向间距小于安全标准以下、遇大雾、视线不清和距对方来车150米以内严禁超车。 第三条夜间行车规程 1、按交通法规规定正确使用灯光信号。停车须开小灯,起步前应开大灯,看清路面动态及障碍。 、夜间行驶速度应比白天适当降低,超车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谨慎超越。 3、会车时如遇对方车辆不关闭大灯,可闪光示意,必要时靠右避让,不可斗气开灯冒险行驶。 4、在有路灯地段,严禁闭灯行驶,在无路灯照明又遇大灯突然不亮,应立即判断右边障碍情况,靠边停车,若判断不清应立即停车,严禁摸黑行驶。 第四条雨天行车规程 、雨刮器必须灵敏有效。若失效,视线不清

4、应停车修复。 、降低车速,转弯要慢,防止侧滑,处理障碍要比晴天提前,避免制动和急打方向而造成制动单边溜滑。 3、行驶中留有余地,预防车辆、行人突然横穿。 第五条雾天行车规程 1、行车前,检查防雾灯及灯光是否完好有效。 2、能见度在50米内,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能见度在3米 内, 时速不得超过1公里;能见度在0米内,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能见度在米内严禁行驶。 3、遇大雾、视线不清、道路不明,不准冒险行驶、强行超车。遇浓雾时,应停驶观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专人指挥,方才通行。 第六条涉水行车规程 1、涉水前,必须探明水情及路况,不得冒险盲目通过。 2、客运车辆涉水、过漫水桥、路基缺口、塌方、泥

5、石流处时必须先组织乘客下车、疏散至安全地带,做到不冒险行驶,待车辆通过后再让乘客上车,确保乘客的生命、国家财产的安全。 3、涉水完毕,用低速档行驶,并轻踏制动,待蹄片磨干,制动有效时方可正常运行。 第七条冰雪路段行车规程 1、应根据气候和道路情况,携带蓬布、防滑链、三角木、牵引索及其它防滑、取暖物资。 2、通过结冰积雪路段时,应自觉使用防滑链条和其它安全装置,遵守时速规定,防止紧急转动而造成事故。 第八条故障和停车的规程 1、车辆在行驶中,因转向、制动、传动、雨刮器等机件发生故障,直接影响安全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油路故障时,严禁直流供油和勾油行驶。 2、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时,应在宽阔的地段紧靠道路右侧停车,在交叉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将车辆移出路口,靠右停放,并正确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 、车辆长时停放,应按规定的地点停放,拉紧手刹,推进排档巡视检查无误后,切断电源开关,锁好车门。(如停放处有坡度必须在轮胎下设置防滑装置) 第九条事故的处理规程 1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应首先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为抢救伤员需移动现场的,事先找好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取证,并设立标记)并立即报告当地公安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和分公司安全机构。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移动现场或隐瞒事故不报。 第 1 页 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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